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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这里召开县人大评议安监局工作动员会,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我借此机会,对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县人大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全县安全生产态势总体平稳,2*7年度县安监局荣获省安委办、省安监局表彰的先进单位称号。我们主要是努力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努力做到责任明确到位。我县是全省安全生产大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出台了《*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和《*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制度措施,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煤矿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得到较好落实,部门监管主体、企业责任主体和矿工安全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努力做到隐患整改到位。以开展“百日安全隐患整治”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对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排查梳理出的安全隐患,县、镇(乡、街道)和企业建立了隐患排查和整改台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均落实了1名班子成员包干负责,督促企业认真整改。三是努力做到操作规范到位。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安监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有效增强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从业水平;严格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四是努力做到督查跟踪到位。县安委会成立的12个督查组认真履行职责,每月至少一次对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以及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煤矿实行了每月排名末位矿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诫勉谈话制,对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实行了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通报制,有效促进了各项措施的落实。
虽然我县安全生产保持了较平稳的态势,但还存在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乏、技术装备落后、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提高。下步,我们要以此次动员会为契机,严格按照评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不断强化安全监管、提升安全系数、提高总体水平。为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我希望县安监局和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必须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参与。此次评议工作政策性和法律性都很强,工作量也很大,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同评议工作组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要积极主动参与,为评议代表开展评议工作提供方便和条件,确保评议工作稳妥、有效、有序推进。
二、必须务求实效,认真抓好整改。评议是手段,促进工作才是目的。县安监局和相关部门、有关镇(乡、街道)一定要按照此次动员会的部署和要求,针对评议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逐条逐项加以解决;要始终坚持从根源上查找原因,认真解决好思想、作风、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把接纳意见、整改提高贯穿于整个评议工作的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边评议,边总结,边整改,边提高,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使错误得到及时纠正,使工作得到全面改进。
2011年,我街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区政府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现就分解下达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落实控制目标。2011年区政府下达我街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火灾、渔业船舶、农业机械五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4人,根据实际,我街对区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进行了分解(详见附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根据街道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实处。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街道安办要加强综合监督和协调,每月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每季度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半年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年终进行责任制考核评比;对年度主要指标突破控制目标的,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资格;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工作落实。
三、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并向罗星街道办事处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监督;其他负责人必须加强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查处以及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等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县政府、街道的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对辖区居民安全实行分类管理;认真落实居民安全各项防范措施,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
(四)及时全面地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居民安全工作任务。
二、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
(二)指导辖区内小区检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
(三)负责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和处理走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四)全面掌握辖区内基本情况
(五)带队开展安全社区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牵头组织处理,落实各种有效的安全整改和防范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政策。
(二)全面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发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实行跟踪督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及时报告。
(三)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些重大举措。
(四)定期分析辖区安全形势,按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安全事故和抢险救灾情况,并做好辖区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但是经济的快速增长并没有以生命财产的损失为代价,2007年以来,新罗区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平稳趋向好转,成效显著,四项指数同比两位数下降,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进展情况较好,安全生产工作得到省、市政府的充分肯定,有力支撑和配合了新罗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新罗区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高速增长和安全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能够取得这样的成效,给了我们许多思考。为此,记者一行近日走访了新罗区各级安监系统。
上下一心责任落实
“我们区政府的每位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真正把自己的安全管理责任铭刻在思想深处,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贯彻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去,做到在安排每项工作时,都不忘记安排安全工作,在检查每项工作时都不忘检查安全工作。”这是新罗区区委书记张天洲时常强调的话。新罗区政府从领导到基层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可见一般。
据了解,在2004年前,龙岩新罗区所有的乡镇街道都还没有成立安监站,没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业企业中,除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以及少部分安全生产基础较好的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存在未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不健全等问题。“基层薄弱、基础脆弱”引起区委书记张天洲、区长黄庆辉高度重视。新罗区决定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为改善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措施,作为强化安全生产、推进“平安新罗”建设的重要抓手。
自2004年开始,新罗区安委会都由区长任安委会主任,所有的副区长为安委会副主任,并及时进行充实调整;该区还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简称“一岗双责”),进一步详细地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范围、职责内容及相应责任,明确了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监管职责,并对落实监管责任主体的措施做出具体规定,使“双基”建设具有可靠的领导保障。
在采访中,新罗区副区长邱定锋对我们这样说道:“从我分管的工业、安全、环保、计生、卫生这几个方面工作来看,可以说目前在新罗区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领导关注最多的事,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监管职责以及对落实监管责任主体的措施都以文件的形式予以一一落实。因此虽然新罗区厂矿企业多、分布广,在安全方面我们有着不小的压力,但是让人感到十分欣慰的是,新罗区安监部门、各个业务主管部门对安全的业务能力、工作状态、工作思路等方面还是令广大群众满意的。”
双基为先网络健全
在上下一心重视安全的前提下,拥有一只精干的安监队伍,是能否抓好安全工作的关键。在队伍建设上,从开始的没有机构没有人员,到现在新罗区安监局已有工作人员17人,各种办公设备齐全,执法车辆3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每年办公经费不低于80万元。2004年,新罗区成立乡镇(街道)安监站,按照人员、职能、责任、经费、办公条件“五落实”的要求,确保了安监人员、车辆配备、办公场所、安监经费“四到位”。并要求各乡镇、街道把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保证了平时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有了‘枪杆子’,我们的‘腰杆子’才直的起来,在抓安全的时候‘气’才能壮。”新罗区安监局局长陈友森风趣地对我们说。
2008年,新罗区又在我省率先把所有的乡镇(街道)安监站全部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安监站长由副科级干部担任,同时新罗区编委下发了《关于调整各乡(镇)、街道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对乡(镇)、街道其他部门机构进行压缩编制34名,使安监站事业编制人员从26名增加到60名,确保了该区19个乡(镇)、街道每个安监站均有3名以上的专职安监人员,安监站开办经费、宣传教育等各种经费都由区财政给予足额保障;并规定乡镇(街道)专职安监人员工作需要调整的,必须报区安监局同意,才能调整。
在新罗区铁山镇,该镇的安监站上官翰照站长告诉我们,他正是安监站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以后通过考核来到这个岗位的,目前该站有工作人员12名,和原来相比监管力量有了明显加强。机构调整以后他们对辖区内的21家煤矿,9家非煤矿山,32家规模企业重新进行了建档、归档工作,基本能够做到对企业的有效监管,这些与机构、人员和经费的保证密不可分。
此外,该区为进一步做好安监管理网络延伸工作,在重点村(居)、社区全部设立村级专(兼)职协管员,明确了兼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并在所有的工业园区都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监管人员。同时,该区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督促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目前,新罗区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都配备了安全监管机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日平工贸有限公司是位于新罗区龙州工业园区的一家工业气体生产企业。在采访中,该公司的郭总经理拿着一本厚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豪地对我们说:“我自己原来也是从劳动部门出来创业的,对安全生产还是有敏感度的。从企业迁入园区的那天开始,园区管委会安办和新罗区安监局就十分关心我们企业,经常来企业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在他们的帮助和我们自身的努力下,现在我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建立起来了,配备了安全员,每个月都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现在我们正着手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对于我们来说安全就是我们的生命线啊。”
新罗区龙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科的廖科长告诉我们,园区安办的主要任务就是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当记者问及如果安办发现企业有安全隐患时要如何处理时,新罗区安监局副局长张仁灶笑着对我们说“这个‘黑脸’还是要我们区安监局来唱,园区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不能协调解决的时候,就会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到现场,根据相关文件执行,直到企业将隐患整改,这来不得半点马虎。”
随着全市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乡镇(街道)非公企业和个私经济发展迅速,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也日趋繁重。为准确把握全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对全市综合经济指标排在前20位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基本摸清了现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工作重点。
一、基本情况
全市20个重点乡镇(街道)所辖区域内共有行政村(社区)469个,工商贸企业12093家,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63家,非煤矿山企业30家,船舶制造企业18家,冶金企业933家,建筑施工企业42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611家,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近500家。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初步构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了安监机构,配备了安全助理,共有专职安监人员41人,兼职安监人员16人,均参加了省、市举办的培训班,做到持证上岗。
近年来,通过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不断深化,各乡镇(街道)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了较大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生产各项政策基本得到落实,安全监管制度日益健全,安全工作职责履行较好。
(一)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有了较大提高
__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更充分认识到基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要求各地全力抓好基层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今年6月份由市政府办转发了市安委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改善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现状,要求各地在现有安全管理组织的基础上,充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力量,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在乡镇(街道)各部门的配合下,严格依法行政,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市(区)政府也日益将基层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关心力度。
市和各市(区)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尤其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工作重点下移,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强化对基层安监人员的技能培训,深化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考核验收,切实帮助基层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国家、省和市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各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姜堰市娄庄镇制作了《安全发展看娄庄》的专题片,并结合“十星文明户”及“标兵文明户”评比活动,树立安全生产典型,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镇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利用会议、广播、画廊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形成“人人知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泰兴市七圩镇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全员“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企业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并基本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各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加大了安全投入,其中,姜堰市姜堰镇、靖江市靖城镇等乡镇近两年来用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投入均超过了10万元。
(二)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各乡镇(街道)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基本得到落实,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亲自抓、其他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一票否决”、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建立。部分乡镇还制定了专门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在乡镇“双文明”等考核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21项制度和职责,按照各分管负责人的工作分工,划定七个安全责任区,明确了各区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监督检查制度,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考评细则和考评方法,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体系和日常监管诸方面真正体现“一岗双责”,上半年辖区内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靖江市西来镇从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制度考核和健全工作网络着手,实行全社会安全管理,全镇按七个条线,规定凡负有行政工作责任的镇、部门、村企干部在其工作范围内均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纳入年终考核主要内容。
“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本确立。各乡镇(街道)基本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兴化市张郭镇设立了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共有8名安监人员,其中专职4名、兼职4名;泰兴市泰兴镇设立了镇安监科,共有7名安监人员,其中专职3名、兼职4名,其他乡镇也设立了安监机构,配备了人员不低于1名,基本解决了基层安全“有人管”的问题,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指导和协调等职责基本履行,安全监管薄弱现状逐步得到改善。
(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
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到位,安全管理网络、各项管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均制牌上墙。市安监局统一编制的乡镇和企业安全管理台帐在基层广泛使用,特别是绝大多数乡镇加强了对重点企事业单位和高危行业的普查建档,保证了监管工作有章可循,对监管对象做到心中有数。高港区许庄街道办事处狠抓基础资料建设,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危化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情况,重大危险源点等情况,开展普查登记,建档建册,并实现资料微机化管理,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各乡镇(街道)加大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通过组织参加省、泰州市和市(区)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增强了基层负责人和安监干部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所辖区域内多数企业依法开展了对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和班组三级培训,并建立了教育档案,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有了明显增强。目前,全市20个重点乡镇(街道)企业法人代表参与培训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基本达到95%以上,企业全员“三级安全教育”率在90%左右。
(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街道)基本能做到定期对辖区开展安全检查,到生产经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检查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同时,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两会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对高危行业的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了一批隐患,基本保证了重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在姜堰市姜堰镇、靖江市西来镇等乡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已初步形成,检查记录规范、完整,查出的问题有整改通知书、有反馈,安全检查逐步由临时性、突击性向经常性、持续性转变,从而把握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市(区)联合开展了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中小学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渡口渡船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实施方案、有检查指导,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各乡镇(街道)按照全国、省、市、市(区)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自下而上进行排查、摸底。今年1-9月份,共排查出952处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到位892个;普大危险源点166处,基本摸准了辖区重大危险源的分布、种类和危险源等级,并进行分级登记,落实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安监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目前全市20个重点乡镇(街道)虽已基本成立安监机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较以前有所加强,但不少乡镇安监机构设置不规范、名称不统一、人员无编制,特别是处于乡镇机构改革阶段,尚未真正被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管理。基层安监机构的不健全、不完善,导致了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成效,远不能适应基层安全发展的需要。
(二)基层安监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重点乡镇已基本配备安全助理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但工作仍无法做到正常、有效开展,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只有1-2人,连一般性工作都无法开展,只能疲于应付,很难适应量大面广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求;二是不少乡镇(街道)安监人员兼有多职,工作安排随意性大,不能专职于安监工作,只能临时性突击开展安全检查,维持基本的运转,工作缺乏长期性、系统性和连续性;三是一些基层安监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存在情况生、知识缺、业务疏、能力弱等问题,造成“不会管”现象;四是部分乡镇(街道)安监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讲话底气不足,仅靠说服教育,难以达到执法检查目的,甚至在检查过程中往往遭到当事人的白眼,工作难度大;五是待遇低,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通讯费、燃油费等费用常常无法支报,而且安监工作压力大、责任重,却没有相应的岗位补贴,种种原因,造成了基层安监人员人心思动,常常“轮流坐庄”,基层安监队伍很不稳定。
(三)基层安全生产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
目前,尚有部分乡镇(街道)安全专项经费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使用随意性大,往往仅采用实报实支,而且经费紧张,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安全投入的不足,造成基层安监机构普遍缺乏办公自动化设备、必备的监督检查手段和应急救援防护用品等,影响了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此外,多数乡镇在宣传、督促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上仍显力度不够,使得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等经济政策在基层未能落实。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改进安全管理的设备、技术不愿花钱引进,工艺原始落后,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安全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四)基层安全生产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少数乡镇(街道)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还不够,个别基层领导重工业产量、重经济效益,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存在麻痹、侥幸心理,认为本乡镇(街道)安全任务不重,多年都没有出事,即使现在出事,花点钱就可以摆平,没什么大不了。日常安监工作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仅仅被动应付,局限于以文件传文件,以会议传会议,讲的多,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服务的少;工作浮在表面的多,真正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少,而提出的方法、措施实用性又不强,安全工作的实际成效不大。
(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部分乡镇(街道)安全检查布置不细致、方法不严谨,甚至停留在会议、文件上,检查未能做到经常化,过程也是就检查而检查,走马观花,走走形式,发现、解决不了多少实际问题,检查过后一切照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的面仍不宽,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深度不够,对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掌握的不够全面、准确,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却“视而不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的力度尚显不够,检查记录也不规范,可跟踪资料缺乏,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不大,安全生产的面貌改变不大。
三、对策建议
(一)市及各市(区)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基层安监工作的领导与关心
机构建设方面,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力度。建议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在新设立的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业务上接受当地安监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人员编制方面,着力解决基层安全监管人力欠缺、能力薄弱的问题,进一步充实安监机构力量。根据人口状况、经济总量和企业数量确定安监人员数量,一般为3-5名,安监机构负责人由乡镇(街道)安全助理担任,具体编制及领导职数由各市(区)编办核定。安监人员的选拔任用,首先在考虑编制、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基层现有行政事业性质的安监人员中留任一批;其次可从各基层行政事业性质人员中选调一些年纪轻、有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对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要求人数服从任务,确立足够数量的安监人员,杜绝兼职或临时抽调人员,以保持基层安全监管队伍有足够的战斗力和工作的连续性。
工作经费、装备方面,通过制定、完善和切实履行安全专项资金政策,强化政府安全资金投入。建议各地明确乡(镇)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安全专项资金的规定,解决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工作经费和安全技术装备费用。
人员待遇方面,支持安监机构和人员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关心安监人员政治进步和生活待遇。提请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为安监人员依法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学习或者考察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规定专职安监人员的待遇不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待遇,解决安监人员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等问题,保持基层安监队伍的稳定。
(二)市及各市(区)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帮助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
教育培训方面,安监部门要督促基层安监人员尤其是新进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省和市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基层安监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要加大力度,采取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基层安监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学习,不断增强基层安监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基层安监人员“会管”安全。
工作指导方面,要加大对基层安全监管各项具体工作的帮助,积极深入基层,及时帮助发现、解决基层安监工作存在的难点、疑点,并通过帮助基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整套的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的工作水平,切实促进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管得好”。
业务考核方面,在加强对基层安监工作指导和人员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形式,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各项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通过考核促提高、促成效,并根据考核结果适时调整重点培训、指导方向,从而不断推动基层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
(三)各乡镇(街道)要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基层安监工作实效
责任落实方面,各基层要进一步界定和细化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逐级签订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加大力度,监督检查责任状的执行情况,严格责任追究,督促“一岗双责”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纠正少数乡镇(街道)安全管理职责不分解落实的现象,避免安全监管的盲区和漏洞,形成监管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真正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有人管”。
教育培训方面,一是要充分认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中的不可替代的导向作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增加宣传的频率和宣传的覆盖面,把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结合起来,深入行政村、企业、学校,重点宣传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等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知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基层“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二是要本着“强化意识、全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的思路,开展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并加强监督和指导,严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参培,确保企业负责人依法取得任职资格证书;新招工人先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特殊工种人员依法取得经国家认证的专门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同时,督促企业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增强内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培训,在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技能的同时,更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安全投入方面,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在基层的宣贯工作,协助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政策,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要指导和督促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足额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专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要督促企业不断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并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投入使用以及职工安全教育的落实,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工作机制方面,确立工作例会和部门沟通二项工作制度。定期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传达文件、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部署任务等。基层安监机构和有关部门之间要经常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讨论本辖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工作问题。此外,强化企业安全服务职能,加强与生产经营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掌握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和重要工作要点,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标准。
管理方法层面,加强企业分类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从面上掌握企业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将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危险等级和安全水平划分较好、一般、较差、很差四个等级,实行分级监管、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提高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