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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矿 无轨胶轮车 现状 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煤炭产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千万吨矿井不断完善矿井设计,在提高机电设备安全性能的同时,也进一步采用了更为先进的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方式。但是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令人堪忧,由井下车辆引起的职工伤亡事故不断发生,甚至出现一些群死群伤现象。所以加强对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具有一定必要性和重要性。煤矿井下辅助运输的管理,要抓住根本点,从基础工作做起,扎实的管理好每一个环节,才能保证矿井辅助运输工作安全、高效的进行,为矿井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1 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现状
1.1 安全管理理念滞后
对于我国的一些煤炭企业,包括一些大型煤炭企业来说,当前对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意识较为淡薄。有些企业中的车辆管理制度只是照搬照抄,没有结合自己矿井的实际情况来加强管理。当前煤炭企业的通病是“重生产,轻管理”,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不能落实具体措施,仅将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放在辅助生产的位置。只有出现运输事故之后才发现漏洞和不足,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从近几年发生的井下车辆运输事故可以看出,大多是由于管理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所造成。
1.2 车辆维护力度不到位
在我国目前众多煤矿中,由于资金投入、性能比较等原因,使用的无轨胶轮车种类不一。有的企业购买的是国外进口的防爆胶轮车,例如澳大利亚威利朗沃公司生产的SMV系列防爆车,它的优点是性能优越,采用了油温、水温、速度、停车制动等一系列保护,井下行驶安全性能好,但是缺点就是配件不容易购买,即使出现小问题,也不能及时更换或维修,给后期使用带来诸多麻烦;我国一些厂家也制造井下防爆车辆,例如常州科研试制中心生产的常州科技系列工程车,质量上可能与国外产品有所区别,但是价格合理、性能稳定、易于维护保养。但我国矿井辅助运输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车队管理人员对完成运输任务较为重视,却常常忽略了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导致司机急于出车,而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不到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1.3 安全管理的投入不足
以当前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行状况来看,一些车辆早已超过服务的年限,车辆运行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运行性能大幅度降低;还有一些企业没有意识到冬季保养工作的重要性,造成车辆的管路或者水箱冻坏,降低了车辆的使用效率;另外,由于缺乏对车辆燃油管理意识,造成车辆发动机的磨损较为严重,缩短了使用寿命,不利于安全、稳定运行。
2 强化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结合当前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管理的实际情况,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善,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努力:
2.1 坚持管理制度化
只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结合煤炭企业发展实际情况,针对无轨胶轮车制定安全管理的细则、标准、规程等,其中包括对胶轮车的日常检查、检修、操作方法、修理规程、岗位责任制度、车辆保养制度等,增强各项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形成“全员参与、全员重视”的安全管理氛围。
2.2 加强检修管理
在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行过程中,车辆的维修与保养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的根本途径。通过加强检修与管理,避免车辆超负荷或带病运作,定期查看车辆的照明情况、转向情况、安全制动情况等,确保车辆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2.3 提高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
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综合素质等直接决定了安全管理工作能否发挥作用,从根本杜绝不安全的行为,可更好地避免发生事故。因此,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进行。首先,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只有具备意识保障,才能更好地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不会出现违反规章制度、错误操作等行为;其次,在整个煤矿生产过程中贯彻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教育的长效性,开展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教育,意识到安全与生产的重要关系,确保无轨胶轮车的安全运行;再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遵循“因材施教”原则,选择灵活的教育方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安全管理作用。
2.4 加大安全设备的投入力度
意识到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主要做到以下几点:其一,严格管理胶轮车驾驶员,应做到持证上岗,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随时了解驾驶员的动态;其二,购买便携式车辆测速仪,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监测无轨胶轮车行驶状况,避免发生超速行驶现象;其三,在矿区内开展“安全胶轮车班组创建”活动,遵循煤矿安全管理考核标准,制定奖惩措施,提高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其四,强化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结合车辆的型号、巷道高度等,规范车辆运行,避免改装胶轮车的驾驶室或者擅自进入安全高度不足的巷道中施工;其五,完善胶轮车的装载管理,井口检车人员做好安全检查,避免发生车辆超载运输现象。
3 结语
总之,在现代化煤矿管理过程中,应该意识到无轨胶轮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结合以往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增强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视程度,提高综合素质,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日常检修与维护力度,将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扼杀在萌芽阶段,实现人、机、环、管的协调发展,保障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运行,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目标。
参考文献:
[1]潘文超,周升举.特大型矿井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2011(7).
关键词 煤矿安全管理 以人为本 意义 具体措施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不乐观、安全生产体系不完善以及煤矿生产面临的困难多是严重制约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障碍,也是我国煤矿行业存在的基本现状,违背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理念。
煤炭作为我国现阶段主要的能源,不仅是老百姓的生活必需品,同时也是重要的生产燃料和化工原料。但是,无论它的重要性有多大,都不应以矿工的鲜血和生命来换取。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我们一切的工作都必须以人民群众作为核心,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安全生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一、实施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意义及现状
1.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意义。安全生产不仅关系着煤炭企业能否持久健康发展,而且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安全生产是人们不断关注和思考的焦点,更是煤矿生产工作的重点。一次次的矿难让我们失去了多少宝贵的生命,在每次事故背后,人为因素是事故原因中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正是“安全第一”这一指导方针的基本手段,对人的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2.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实施现状。(1)实施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有利因素。首先近年来煤矿企业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实践中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管理水平普遍得到了提高。其次,通过常抓不懈的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煤矿三大规程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推进人本管理创造了良好的大环境。
(2)实施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不利因素。煤矿企业并不缺乏管理制度,缺的是能持续保持并能不断提升的执行力。而且煤矿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大多数是农民工,没有经过专业的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在生产过程中不能自觉的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以上种种,不利于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实行。
二、实施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措施
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是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本,安全不仅仅是为了生产,首先是为了人,为了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受损失。而现实中安全生产仍然是我们煤矿发展过程中最大的“拦路虎”,根治矿难、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已经是刻不容缓的第一课题。我们必须要采用思想教育与培训、管理和装备等相结合的手段,让安全管理深入人心,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1.思想教育以人为本。人既是安全工作的受益者,又是事故发生的受害者。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首先就是要加强矿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从根本上认识安全与煤矿生产之间的关系,意识到安全其实是关系到自身生命安全的事,这样才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放弃过去生硬死板的安全教育方式,大力推进人性化思想教育模式。在教育中把个人的平安健康与家庭生活联系起来,深刻领会个人的安全与家庭的幸福息息相关,使职工发自内心地重视安全。
2.安全培训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以提高全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现在煤矿井下作业工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具备必备的文化程度、安全知识和技术素质,这既拖了煤矿发展的后腿,也给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增加了难度。要根据培训对象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等因人施教,因材施教,丰富课堂活动,增强培训的趣味性,通过各种形式的教学方式让职工达到应知应会,提高自身技能。有针对性的培训各岗位员工,不走过场,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实践学习的力度,不但会说,更要会做,提高职工的学习积极性。
3.装备和技术创新以人为本。要努力改善职工的劳动和环境条件,加大安全投入,淘汰落后的装备、技术、材料、工艺,提高矿井的安全性。采用先进的技术,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用现代化技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矿工安全。让职工在体验新科技新装备带来的工作方便之余,更能体会其带来的最大效能和安全保障。
4.管理以人为本。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将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的根本利益,一切工作都是靠人去完成的,要充分调动人在安全生产全管理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安全生产的人性化管理,突出人在安全管理中的核心价值。培养职工安全生产的良好习惯,杜绝冒险蛮干和各种违章行为,把职工执行规章制度与培养良好行为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提升职工保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后勤服务中的以人为本。后勤服务的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不仅要做好企业内部和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更要做好职工生活、住房、交通、学习等后勤服务工作,为职工解除后顾之忧,充分感受企业大家庭的温暖,从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大限度的解决好职工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从而获得职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6.企业安全文化以人为本。安全文化是企业与职工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企业的各项工作应竭力让安全文化融入到每个职工的思想和行为中。企业文化在本质上属于人的范畴,其推行的效果,也要看其员工的文化层次、接受能力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因此,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和完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这是党和国家坚持“以人为本”的最真实体现,我们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为构建和谐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键词:煤矿机电;运输;机电管理 ;管理
煤矿机电运输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战线长、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机电运输设备状态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煤矿安全生产,因此搞好机电运输管理,做好机电运输隐患排查,制定并落实有效的消除措施,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
1 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机电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根据新的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每个矿井应建有17种基本机电管理制度,但有相当矿井没有按标准去做,去建立相应制度并落实考核,或者虽然建立了,只是做个样子,实际不落实,导致现场管理混乱无序。一些煤矿机电管理监察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标准掌握不好,检查深度广度不够,井下监察走马观花,只看表面,跑不到位,查不到实质的隐患。也有的查到隐患后,执法不严、轻松放过,或者是隐患单子一开,一走了之,既无整改指导意见,也不跟踪落实,隐患整改不闭环,同类隐患反复出现,长期存在,埋下事故种子。
1.2 安全投入不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结合正在进行的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对提升机后备保护,高压开关选择性漏电保护,高瓦斯、双突矿井的监测监控“三专二闭锁”系统的建立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目前一些矿井的设备状况和装备水平无法满足煤矿开采的基本条件。大量的无煤矿安全标志的产品还在使用之中,使矿井在安全投入中的比例增大,资金需求量大。
1.3 深部开采对机电管理的影响。随着矿井延深开采,矿井的垂深一般都在600~800m,有的已达1000m以上,多水平提升,接力排水,造成了供电线路加长、负荷增加、网络复杂的现象。深部开采地温和压力的不断增加,造成巷道、泵房、变电所等场所底鼓变形严重,导致管路、电缆受挤压,这些都给机电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如果不加强管理,不进行技术改造,不加大安全投入,就有可能酿成大的事故。
1.4 对机电专业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一些煤炭企业都成立了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往往教育培训没少搞,经费没少花,但收效却不好。表现为:①培训方式落后,重理论轻实践,学用不结合,针对性差;②教育形式单一、枯燥,职工不感兴趣;③考核不严格,教考不分离,只要来学习,大家都能过,培训走过场,虽然培训了拿证了,但实际工作能力差。机电专业性很强,生手经过专业理论学习后要在岗位上锻炼很长时间才能熟练。一些矿井急功近利,新招工人短时培训,匆匆上岗,给岗位带来了隐患,结果是“三违”不断,事故泛滥。
1.5 机电监察力度和深度不够。矿井机电监察可以有效地促使企业加强对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然而,现场矿井机电监察也存在不少问题。
1)深度不够。矿井机电较其他专业复杂,而现场监察中,基本上放在设备状况、表面是否失去防爆性能上的方式多,一些表面现象掩盖了不少深层次问题,缺乏对管理制度、安全性能、动态情况的了解。在监察中亲力而为的自己去动手、去打开开关、去检查各类保护、去翻阅各类记录资料,深入采掘工作面、深入机房、深入到车间、区队去发现问
题、去督促被检单位整改的情况少。
2)标准掌握不一。监察人员对各类标准的掌握至关重要,也是衡量其素质的指标之一。现场中发现一些文书与标准不符,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也不少。如本安电路中的电缆接线未用接线盒定为失爆,井下移动空压机制定为失爆。相反,一些不属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范围的工种定为必须持证上岗。还有类似防爆标准,井下设备选用标准,提升绞车与调度绞车使用场合标准等等。
3)跟踪不及时。类似情况不少,前次监察中的问题这次监察中同样出现,致使一些问题和隐患拖的时间长,被监察单位无动于衷,监察中缺乏力度。对一些大的问题,一时又难以解决的没有限制被监察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和必要的行政处罚。如现在提升运输专项监察中提出的提升机后备保护装置问题,人车的定期脱钩试验,立井提升防坠器的装备和矿用设备的煤矿安全标志问题,这些都是必须及时跟踪盯住不放,查处时加大执法力度的。
2 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措施
2.1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增强其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其次,采用机电区(队)长、机电骨干利用班前会时间,就机电设备的工艺流程、结构、构造、工作原理、性能、电器元件的安装,保养、维修、故障排除等技术操作,进行详细的讲解,会同在井下现场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培训方法,使培训达到制度化。一方面巩固机电人员的自身技术能力,另一方面是提高机电队伍的技术水平。三是积极开展各项技能比武活动,提高其业务能力。要充分发挥机电队长、机电骨干的优势,开拓新精神。以机电队长牵头,组织开展“师傅带徒弟”活动;签订“师傅带徒弟”合同活动;定期由机电队长组织分工种、分岗位开展技术练兵活动;对每旬、每月、每季、每年进行理论考核评比,表彰优先者。以增强机电人员的荣誉感,激励职工不断学技术热潮。
2.2 提高机电安全监察员的整体素质。煤矿机电安全监察员,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集中优势的机电监察力量,对煤矿进行地毯式的逐台设备、逐线、逐面地全面监察,不折不扣地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监察,不留情面,该停的坚决依法停下来,决不手软。要用铁脸面、铁心肠、铁手腕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以身作则,摆正监察与被监察、监察与服务的关系。
2.3 采取一切可行的手段,加大设备投入和改造。要争取国家政策性安全专项基金的扶持,采取多种形式的集资和融资,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行业标准,做出规划,确保煤矿必须的生产装备、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更新换代,对保护装置不齐的设备如提升绞车、干式变压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完善保护或予以更换。
2.4 规范设备选购、维修等管理标准和程序。建立设备选购标准和规范。在订货前必须对订货厂家的资质进行审查、认证;设备到货后要现场验收,及时进行清点检查,对不合格的设备严禁入库,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设备投入井下作业,降低安全隐患;建立规范、科学的设备和测验标准,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切实保证承修质量,确保设备安全正常地运转。
2.5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贯彻落实规章制度是做好机电管理工作的纪律保证,应建立健全。当前,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是突出的问题。矿井机电管理的主要工作对象是设备,落实规章制度也必须以管好、用好、修好设备为主要工作内容。目前,我们需要重点落实的规章制度有:机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度;设备使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检查、维修、质量验收制度;机电事故管理、设备现场管理、技术管理等制度。
3 结束语
总之,煤矿的设备管理工作,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以提高矿井机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为中心,以“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以标准化统揽工作全局,以经济杠杆为手段,扎扎实实地搞好机电管理工作,确保矿井机电设备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参考文献:
[1]张思,贤梁卫,刘朝成.浅谈煤矿机电事故.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2.
为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__〕2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__〕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对象与范围
1.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小煤矿是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包括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及正常生产的各类矿井。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煤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中的小煤矿和其他国有小煤矿,可参照《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__〕116号)执行。
(二)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是加强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要求。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的90%左右,其产量占总量的三分之一。但是,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不到位等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突出,违法、非法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占全国煤矿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安全生产状况十分严峻。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对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从20__年下半年算起,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到20__年明显好转的目标,任务十分紧迫和重要。
3.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是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小煤矿是我国煤炭开采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其健康发展,必须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矿,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改造,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必须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现小煤矿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状况。
(三)指导原则和目标
4.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要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特大事故;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管,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本地区小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在完成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工作任务的同时,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到20__年,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小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制
6.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生产、辅助单位要配齐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7.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小煤矿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8.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9.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矿井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10.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小煤矿每周至少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1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
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绘制矿井相关图纸,图纸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13.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严禁巷道式采煤,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年产6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年产6万吨以上矿井的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
14.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必须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开采自然发火煤层必须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所有矿井都要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15.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16.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经专家论证,矿井在技术上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
(三)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7.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18.落实现场管理制度。煤矿要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19.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生产和辅助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等工作,煤矿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和管理。
20.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井巷推广使用锚喷支护,回采工作面采用金属液压支护,20__年底淘汰木支护,严禁无支护从事采掘活动。要建立采掘工程质量班组验收标准和办法,严格当班的质量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安全。
21.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22.加强爆破材料和放炮作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爆破材料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材料的储存、运输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非矿用安全型炸药;保证矿井爆破材料“领、用、销”的数据记录真实、一致;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坚持“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分别检查现场瓦斯,瓦斯超限停止操作)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专职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23.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达标计划和考核标准,努力实现小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
24.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呼吸性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加强隐患排查的管理
25.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维简、折旧等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专款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26.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煤矿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每季度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提交隐患排查整改书面报告。
27.认真做好停产整顿、节日放假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工作。停产整顿的小煤矿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节日停产放假或检修的矿井必须制定和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恢复生产前,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员工要集中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煤矿整顿、整改完毕后要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
(五)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28. 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制度。新建、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矿井的生产规模,应符合煤矿建设项目产业政策。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必须由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报有关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建设。“十一五”时期,各地区一律停止核准(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29.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煤矿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安全专篇》,通过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后组织施工。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0.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资源整合、基建和技术改造的矿井,必须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严禁资源整合期间突击生产,严禁基建过程中边施工边生产,严禁在改扩建区域进行生产。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按照设计核准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建设单位对煤矿建设施工安全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管理
31.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煤矿必须严格按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组织生产,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建立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升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两班交叉作业。
32.严格井下从业人员准入标准。煤矿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其就业前的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严禁使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
33.严禁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煤矿不得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生产。煤矿违规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34.保证安全培训条件。煤矿要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确保按规定落实对职工的培训。自身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小煤矿,必须与具备资质的培训基地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委托培训。
35.落实全员安全培训。煤矿对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36.加强应急管理建设。煤矿要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防范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
37.保障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条件时,应当落实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38.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矿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严禁发生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不得提供伪证和虚假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按规定及时存储或补齐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
三、加强小煤矿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一)健全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机制
39.落实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政府作为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完善小煤矿安全监管机制,充实和加强本地区煤炭行业安全监管力量,制订本地区煤矿安全发展的整体规划,研究制订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进小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施煤矿的整顿关闭。小煤矿要自觉服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
40.健全相关职能部门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度。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统一行动,落实对小煤矿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违规和非法生产行为。对不服从政府依法监管,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停产整顿、吊销相关证照、依法关闭等行政处罚。
41.严肃事故查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小煤矿主要负责人要予以资质处罚:对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至2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暂扣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责令参加复训,合格的退还其两个资格证书,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颁发。
(二)扎实推进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2.加强组织领导。煤炭行业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43.发挥员工监督作用。小煤矿要组织员工参与、监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为群众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的安全生产现场监督作用。
44.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予以曝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和媒体举报煤矿违法违规生产、重大安全隐患、瞒报伤亡事故等。积极开展安全
1乡镇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
全省除六盘水、毕节2个地区(州、市)有独立的煤炭管理局外,其它6个地区(州、市)、县(区、市)、乡(镇)大多数均无专门的煤炭管理部门,地、县两级煤矿管理部门均由乡镇企业局兼管,多数只有煤炭管理科,没有安全监察科,全省产煤乡(镇)在机构改革中,大多数乡(镇)煤管站已撤销,由乡(镇)社会事务管理站兼管。在三级煤炭管理部门人员中,大多数为聘请临时的管理人员,少数为事业编制人员,煤炭管理人员一般1~3人。
1.2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缺乏
地(州、市),县(区、市)、乡(镇)三级煤炭行政管理部门大多数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在聘请的管理人员中,虽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近年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仅有书本知识,没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因此,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是全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大隐患,也是管理严不起来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在聘请的管理人员中,以前的工作均从煤矿管理费中开资(含事业编制人员),现今上级部门已不允许收取煤炭管理费。由于有的煤炭管理部门财政紧张,工资待遇低,工资发放不能按时到位,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安心、缺乏积极性,缺乏创新热情,不能主动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煤矿安全检查责任心不强,有的安全检查人员不懂,查不出问题。有的未尽心、未尽责,煤矿
安全检查工作存在死角。
1.3对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中无数
全省地、县、乡三级煤炭管理部门的领导大多数均不是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说他们也想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好,管理的力度也比较大,但没有人知道怎样才能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好,没有长期打算和远期目标,对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中无数。有的煤炭管理部门的领导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混乱,流于形式,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意识从上至下呈现层层衰减,逐级弱化趋势。
1.4领导调动频繁
1998年“关井压产”以来,全省地、县、乡三级煤炭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调动频繁,至今,大多数均全部更换。由于煤矿是地下作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工作环境差,煤矿井下作业点受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有害气体等灾害的危害,新领导又不是专业技术人员,难以胜任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只停留在一般工作布置上,管理、监督和责任制也只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会议上。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
1.5煤矿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
有的煤炭管理部门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对煤矿检查到位,有的只有检查,没有落实,有的未建立安全隐患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跟踪落实档案。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找差距,抓整改。煤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着“侥幸的心理”等。
2对策及建议
2.1从人的因素上消灭安全隐患
从全省乡镇煤矿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来看,可以说都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和人为造成的。这就充分说明了决定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好坏因素是人。所以,要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首先要从人的安全因素上消灭安全隐患。根据全省各级(地、县、乡)煤炭管理部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较少和无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实际,建议各级煤炭管理部门配备1名主管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技术管理的工程师,负责指挥和指导本辖区内的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目前所有不是安全技术管理的人员全部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煤矿安全执法证书者方可从事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因此,只有消除人的安全隐患,才能消除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才能有效地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2建立健全煤炭管理机构
建议地、县级设立煤炭管理机构和煤炭监察机构,重点产煤乡(镇)设立煤炭管理站。根据本辖区内乡镇煤矿的实际,配备足够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从事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层层分解,处处落实和把关,变领导负责为全员负责,变领导关心为大家关心,真正的形成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地、县级煤矿管理部门和重点产煤乡(镇)配备一名主管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总工程师,负责指挥和指导本辖区内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才有保障。
2.3聘用合格的领导干部
作为煤炭安全生产管事部门的总工程师或主要分管领导是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指挥者,必须具备丰富的采矿工程专业理论和独立解决采矿工程专业技术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采矿工程专业相关科学技术专业基础知识的技能,有丰富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在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能撰写有重要价值的技术报告或提出重要价值的建议和意见。熟悉国家煤炭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程、规范、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并应用到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中去。要从指导方针上、措施对策上有“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飞跃,要知道如何扭转该辖区内煤炭工业的投资环境和提高对外开放的整体水平;要知道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国内外商家的投资环境和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制政策环境 。要能够为今后该辖区内煤炭工业的发展和推广介绍引进国内外商家的煤矿建设项目、煤炭深加工利用项目、煤炭洁净技术(选煤、型煤、水煤浆、煤炭高效燃烧、煤电、煤炭气化、煤炭液化、煤炭脱硫等技术)项目,要能够为将来煤炭工业的发展指明方向。
2.4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随着国家对乡镇煤矿开采技术要求的提高,那些传统的煤炭开采方法将被先进的符合现代化的开采技术所取代,先进的煤炭开采技术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人来管理,因此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专业化。所以提高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是全省各级煤炭管理部门今后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依靠科学的进步和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才能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才能把煤矿安全事故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