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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以房养老;倒按揭;反向抵押
1.以房养老简介
倒按揭业务即以房养老,在荷兰起源,美国成熟,此业务最先在美国新泽西州的一家银行推出,随后就迅速的在美国得到普及和推广,发展为一种较为新型的贷款方式。以房养老作为保障老年人生活的工具在欧美、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已经比较成熟,近期在我国也开始出现,但是我国的倒按揭却面临着一系列有中国特色的困难,如老年人的传统观念的问题,银行的风险控制的问题,房价的不稳定性问题等等。但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却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作为一种先进的养老方式,我们要深入研究以房养老这项业务。所谓的以房养老,理论上是产权换现金,那些拥有住房产权的老年人,要先把房屋的产权抵押给业务银行或者保险公司,然后由相应的专业金融机构来对老年人的年龄、预计寿命、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后根据住房的价值,一次性或每月支付给房主,直到房屋主人去世为止。而在住房整个抵押的期间,老年人可以享有抵押房屋的居住权,但并负责维修。而当房屋主人去世后,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将会获得房屋的产权,并可以对该房屋处置,进行销售或出租,所得资金将会用来偿还老年人贷款的本息,并同时享有该房屋升值的部分。在我国,近几年,由于养老金缺口以及养老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不能很好的保证人民在退休后的利益,保护和改善老年人的适当权利成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然这需要一些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面对中国老龄化的加速发展,老年人生活品质不断下降的问题,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以房养老的指标评价体系,并正确定价这一产品显得意义重大。
2.以房养老政策研究
目前,国内外专家对以房养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潜在以房养老的市场前景分析、具体的贷款额度确定以及风险防范与管理三个方面。
在业务开展中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方面,主要分析了这一项目中的违约风险,跟抵押贷款不同,以房养老中的借款人会持有一种消极的态度,并且如果老年人的寿命足够长,就会在银行贷款超过房产本身净值的情况下,依然居住在抵押给银行的房屋中,这就会给以房养老这项业务带来违约风险。以房养老的贷款包括了资产和负债两部分,但这两部分对利率的敏感系数是不一样的,利率风险也会给开展一份迎来了的金融机构带来损失。
在潜在的市场前景方面,学者主要分析分析了反向抵押贷款的潜在市场,认为它存在着两个方面的动机,一是年龄的增加减带来收入的减少,二是当拥有的房产过多而使房产成为流动资产的迫切需要。反向抵押贷款给客户带来的收入可能不是很高,却会增加了资产的流动性,也会让客户不必当心房产价值浮动的问题。同时还分析了反向抵押贷款投资动机的重要性,认为可以通过向抵押贷款取得的收入来投资长期医疗保险、收益性资产、确保孩子的大学费等等。
贷款额度确定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对与低收入群体来说,反向抵押贷款的年金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是比较大的。他们对不同房产价值进行反向抵押贷款的收益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现实价值低于100000美元的房产所带来的年金收入太小,不值得进行反向抵押贷款,而如果价值高于200000美元的房主并拥有其他的财产,则没有必要进行以房养老,只有那些拥有的房产价值在100000-200000美元以及没有其他资产的群体来说,反向抵押贷款才使值得投资的。
3.以房养老的对策建议
1.国家需要加大对以房养老宣传力度,鼓励人们采取“以房养老”的形式进行养老。老年人应该改变传统的养老观念,充分认识到“以房养老”带来的好处及便利,了解国家对“以房养老”的优惠政策,从心里接受“以房养老”这种新型的养老机制。
2.政府要建立配套的财政金融措施。“以房养老”是涉及到银行、保险等财政金融部门,所以,要建立健全和配套的财政金融制度和法律法规。只有完善的金融法规,老年人才会大胆的进行以房养老,促进这项养老计划的开展。
3.由于我国的保险公司还不具备相应的金融信贷功能,为进一步的推进以房养老的发展,保险公司需要加强与相关银行的合作,许可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联合研究开发以房养老业务,对商业银行开展的以房养老业务获得的房产增值的收益采取免税的方式,提高商业银行开展以房养老业务的积极性,而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创立新的保险品种,开展以房养老的保险业务,分散银行风险。
参考文献:
[1]Merr ill ,S.,Finkel ,M.,Kutty ,N.P otential Bene ficiar ies from Reverse Mortgage导刊2011(3)56-57
[2]付有胜.转变观念以房养老解决老年危机[J].科学时代2008(6)65-67
关键词:养老地产;经营模式;管理模式;盈利模式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2月5日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困扰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数为1.77亿,将近占人口总数的13.26%,并且老年人口数量以3.40%的年均增长率递增,预计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2.48亿。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的加快,以及“421”家庭结构的日益增多,相对单一和落后的养老模式越来越满足不了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养老地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因此,分析及构建适合我国的养老地产经营模式对于促进养老地产更快更好地发展,解决老年住宅需求问题有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养老设施现状及养老地产市场前景
(一)我国养老设施现状。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养老模式,但是不论是养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还是其提供的床位和接纳的老年人口数量,都远远不能解决庞大的养老需求。我国的老年设施相对单一,大部分是靠政府或社区投资建立的敬老院、福利院等机构,其管理水平很落后、规模小,设施陈旧。我国现有养老院大约42,000多所,另外加上社会兴办的其他老年机构,现在收养的老人总数还不足100万,远不及我国老年人口的1%。一方面从数量上来看,养老机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从质量条件上来看,设施和简陋、服务水平较差,只能满足老年人基本的生活需求,但是对于精神和医疗服务等特殊需求还无法满足。
(二)我国养老地产市场前景分析。现如今,我国众多家庭已经演变成“421”的家庭模式,即一对青年夫妻要同时赡养四位老人并抚养一个孩子,在现在的社会经济下,子女的负担越来越重,赡养老人力不从心,同时也造成了相当部分的“空巢老人”,无人看护。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满足不了我国的养老需求。
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设“9064”养老模式结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即90%的老年人通过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通过机构养老,这种“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模式建设,表明了政府从强调家庭养老到社会养老的重大转型,因此养老地产有很大的市场潜力。由于养老地产不同于普通商业地产,它的开发要涉及各方主体,包括政府、开发商、保险机构、医疗卫生及其配套服务机构等各方,还需要整合整个产业链的资源,所以运营过程很复杂,而且由于养老地产不只是提供住宅,更注重的是后期配套服务的盈利,所以投资回收期长,投资风险大,再加上我国对于养老地产项目的开发仍处在探索的阶段,并没有形成规范的商业模式,所以养老地产在我国仍处于初级阶段。综合来看,我国养老地产有很大的发展机遇。
三、国外养老地产经营模式分析
在上世纪中期,西方发达国家相继步入了老龄化社会,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和发展,对养老地产的运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其中最典型的是美国和日本,其养老体系建设已日渐成熟,值得学习借鉴。
(一)美国养老地产经营模式分析。美国施行以机构养老为主,政府立法鼓励并监督的方式。养老机构主要有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模式,前者主要由政府或宗教机构投资建立;后者多为私人开发商建立。养老住宅的形式主要包括:健康老年人住宅、集合式老年住宅、护理型老年人住宅、综合性住宅社区等。
一方面美国养老地产主要是通过专业的管理咨询公司来实现其融资、运营管理、医疗护理、餐饮等项目。这样就可以解决开发商缺乏运营经验的短处,通过专业的管理公司可以使得后期配套服务做的更加完善,获得更好的入住水平。营利性养老地产大多采用“一次性会费+月服务费”的收益模式,此种盈利模式既可以解决前期资金投入太多的问题,收回部分资金,又可以实现后期连续性的服务收益,可谓是一举两得。
另一方面通过“倒按揭”的运营模式来实现以房养老,从而解决了大量拥有私有住宅的老人的养老问题。“倒按揭”指的是老人可以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然后定期从金融机构获得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或是接受老年公寓提供的服务,等房主逝世后,其房产出售用于归还贷款。倒按揭的形式有三种,即房产抵押倒按揭形式、商业公司倒按揭形式、政府担保倒按揭的形式。
(二)日本养老地产经营模式分析。日本施行以政府扶持为推动的养老方式,注重以补助扶持的方式来推进养老事业,对于老年住房改扩建给予扶持,发展老年公寓、对老年人实行补助,而且对老年住宅的建设给予财政金融支持,以吸引开发商进入养老地产市场。
日本养老住宅的运营模式大多是出租并收取服务费的形式。盈利模式主要是与消费者签订出租合同后的后续养老服务。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所需的养老服务,然后与经营者签订独立于租房的合同,这样个性化的服务,更能满足消费者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
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增加收益,日本很多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国连锁经营的方式。连锁养老机构不仅为常住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还对周围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托或是短期入住服务,这样就可以利用现有养老设施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服务,还能提高收益。
(三)国外成功经验对我国养老地产发展的启示
1、政府支持是开发养老地产的有力保证。在我国福利制度和金融市场较不完善的背景下,养老地产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首先,政府应加快完善建设福利保障制度,增加老年人养老资金来源。其次,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开发商开发养老地产。同时也应该建立监督保障制度,引导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2、施行“倒按揭”养老方式。倒按揭即以房养老,其得以实施的前提条件是老年人有房产,而我国有众多的有房产但收入水平较低的老年人,以房养老正是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口养老问题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国有关倒按揭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具体实施起来存在一定困难,所以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为倒按揭养老方式的施行提供保障。
3、通过专业化的管理咨询公司来运营。我国养老地产的开发与运营尚处于尝试探索阶段,开发商缺乏养老地产经营管理相关经验,通过专业管理咨询公司负责养老地产的融资、运营、医疗护理、餐饮等的运作,可以很好地促进养老地产开发项目的实施。同时,实行养老服务机构全国连锁经营的方式,以节约成本,扩大品牌知名度,培养专业管理团队,使综合效益最大化。
四、我国养老地产经营模式构建
(一)我国养老地产管理模式构建。养老地产管理模式主要根据运营主体的不同分为开发与经营管理相结合和开发与经营管理相分离的两种模式。
1、投资开发与后续经营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1)开发商管理模式。开发商管理模式是指养老地产开发完成后,其后期管理与运营由开发商直接负责。这种管理模式下,消费者只需面对单一经营者,有利于沟通和了解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在开发商管理模式下,开发商除了前期的开发建设,还要负责后期的运营管理,所以更适合有物业管理服务优势且社会资源整合力强的开发商。
(2)战略联盟管理模式。战略联盟管理模式是指开发商与提供各方面专业化养老服务的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来共同负责养老地产的日常运营,以此构成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通过这种战略联盟的管理模式,开发商可以和一些竞争力强、品牌知名的机构建立战略联盟关系,从而打造整个服务产业链的品牌影响力,建立住宅和养老服务一体的养老地产。
2、投资开发与后续经营管理分离的模式――专业公司管理模式。投资开发与后期运营管理相分离的模式指开发商只负责前期地产开发,不对后期运营进行直接管理,而是通过引进专业管理公司来负责养老地产的日常运营。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净出租模式。净出租模式指养老地产的开发商将物业租赁给管理公司来运营,开发商通过每年收取固定的租金来获得收益。运营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和风险等均由运营商承担,运营过程中所获得收益也属于运营商所有。采用这种模式,对开发商来说风险最低,收益也最稳定,但后期运营过程中的附加价值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
(2)委托经营模式。委托经营模式指养老地产的开发商将物业委托给管理公司运营打理,每年支付给管理公司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而后期运营过程中的费用和各种风险都由开发商承担,但开发商也可以获得后期运营带来的收益。此种模式下,开发商的收益大,但面临的风险也高。
(3)出让模式。出让模式指养老地产的开发商将物业经营权益出让给运营商,以此获得一次性的收益,后期运营过程中的收益和各种风险费用均由运营商承担。这种模式下,开发商可以一次性回收投资并获得利润,但是后期运营过程中的附加值也没有体现出来。
(4)出让+委托经营模式。出让+委托经营模式是指养老地产开发商将物业的部分权益出让给管理公司,并将物业委托给其管理运营。这种模式是前两种模式的折中,运营商可以获得管理费和出让部分的权益。此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开发商出让部分物业权益给运营商,可以充分调动运营商运营管理的积极性,从而获得更好的物业收益。
(二)我国养老地产盈利模式构建。养老地产相对于传统地产来说,社区配套成本和后期持续运营成本有很大的提高,所以选择合适的盈利模式对于开发商回收成本获取利润尤为重要。养老地产的盈利模式要考虑到后期服务方面,总结起来包括销售、出租、租售并存、会员制盈利模式和“倒按揭”模式。
1、租、售、租售结合、会员制盈利模式
(1)全部出售的盈利模式。全部出售的盈利模式指开发商出售养老地产的全部产权。其优势在于快速回笼前期投入的资金,开发风险小,但是也放弃了由后期配套服务所衍生出来的利益增值。
(2)只租不售的盈利模式。只租不售模式的长期性收入来源,包括租赁项目的出租收益和配套设施的经营收益。这种盈利模式体现了养老地产的核心意义,即通过持续经营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稳定的收入,而不是像一般的房地产通过销售房产来获得收益。由于前期开发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再加上后期经营过程中的大量资金需求,因此这种模式适合有资金实力的开发商运用。
(3)销售与出租结合的盈利模式。租售结合盈利模式的收入来源包括一次性收入来源和长期性收入来源,一次性收入来源是指独立住宅的销售收益;长期性收入来源,包括租赁项目的出租收益和配套设施的经营收益。这种盈利模式是前两者持有和销售模式的折中,是针对前期资本投入回收和后期服务盈利问题而产生的一种两者兼顾的盈利模式。此种模式下,销售和出租的合适比例需要开发商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决定。
(4)会员制盈利模式。此种盈利模式是指销售会籍,先缴纳一定的定金入会,然后每月交取一定的服务费,最后定金返还的一种入住方式。此种盈利模式既可以解决前期资金投入太多的问题,运营开始便可以收回部分资金,又可以实现后期连续性的服务收益。这种模式适合资金实力不具优势的开发商运营。
2、倒按揭盈利模式――“以房养老”。倒按揭盈利模式,指养老机构在获得老人允许后,由其或是委托给金融机构将入住的老年人的住房出租,通过获得的租金收益来入住养老机构;或者采取置换的方式,将老年人的住房与老年住宅进行等价对换,直到老人过世之后,再将原对换的房产折价返还其法定继承人。倒按揭方式可以很好地解决中低收入但有房产的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五、结语
通过对国外养老地产成功经营模式分析与借鉴的基础上,构建了我国养老地产的管理和盈利模式。管理模式分为投资开发与经营管理相结合和投资开发与经营管理相分离两种模式,具体包括开发商管理、战略联盟管理、专业公司管理三种管理模式,并根据委托方式的不同将专业公司管理模式分为净出租、委托经营、出让模式、出让+委托经营四种模式。盈利模式,包括租、售、租售结合、会员制和倒按揭盈利模式。
主要参考文献:
[1]康琪雪,张恒铭.居民购买养老地产意愿及其影响因素[J].财经问题研究,2013.12.
[2]鹿麟.我国老年经济的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J].广东经济,2011.2.
[3]马明,韦颜秋.我国养老地产商业模式发展对策研究[J].中国国情国力,2013.5.
[4]陆秋虹,邓用林.我国养老地产开发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J].建筑经济,2012.362.12.
[5]孙秀娟.我国养老地产开发模式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1.
【关键词】发达国家;社会保险;改革;研究
本文将对发达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加以研究,以期更好地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创新。笔者将分别从:发达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研究、发达国家设备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两个方面来阐述。
一、发达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研究
经笔者研究,不同的国家由于国情不同,在社会保险制度方面也存在诸多不同,发达国家社会保险制度通常会为三种,分别是:福利型、保险型,强制储蓄型,笔者将对其进行研究。
(一)福利型养老保险
福利型养老保险模式一开始源于英国,基于这种保险模式下,凡是达到一定年龄的公民便能定期领到养老金。其基金来源则是通过财政收入或国家税收。有些发达国家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就能领到养老金。福利型养老保险主要优点在于,充分体现出公平性,能让全体公民享受到福利;其次福利型养老保险的实施大大降低了成本管理。然而福利型养老保险也存在诸多缺点,第一是加剧了国家财政负担,第二则是不能充分激发社会成员工作积极性。
(二)保险型养老保险
保险型养老保险模式作为一种常见的模式,这种保险模式源于德国,后来在日本、美国得到沿用,并确立了“保费由雇主和雇员缴纳,国家仅给低保和老年医疗保险提供相应财政补贴”原则。保险型养老保险优点在于:具有较高的保障性,其次保险型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方式相对灵活,却由国家立法作为后盾,具有较高的实用性。保险型养老保险同时也存在诸多缺点,由于社会保障资金多是来源于雇主或雇员缴纳的保险税,从而导致管理成本相对较高,管理难度加大。
(三)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
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模式主要是以储蓄为核心,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强制推行的一种保险制度。这种模式能充分减轻政府负担,加强对资金应用的监督力度,社会激励作用相对较大。然而这种保险模式过于强调效率,忽视了公平性,此外,养老金账户的管理成本较高,资金贬值的风险也较大。
二、发达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综上,笔者对发达国家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分析,通常分为福利型养老保险、保险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三种,为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笔者将分别从:加大保险利益原则的贯彻力度、社会保险追责防控全覆盖、形成政府负责、动态管理、公众参与的管理机制、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等方面来阐述,以此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
(一)加大保险利益原则的贯彻力度
在新保险法生效之前签订的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一直是人们争论要点之一,从“法不追溯既往”的原则看来,新的保险法实施前签订的合同不能够适用新法,只可以沿用旧的保险法。但相较于新的《保险法》实施前的消费者,实施后的消费者利益更高,以前签订保险合同的消费者不能享受新法中的一系列利益,这与立法本来的意思不相符合。为了广大消费者的权利进行保护,尤其是签订了长期寿险的被保者,保险利益原则应该作出相应的解释性补充,以保证其权益,最大限度实施保险利益原则。
(二)社会保险追责防控全覆盖
首先,要立足于法律法规,坚持人人平等,预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即从《社会保险法》中的规定出发,增强追责防控,将责任细化到各个程序中,从而建立程序防干扰机制,对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惩罚。其次,社会保险追责防控全覆盖主要针对的是经办机构、各类社会组织、个人等。经办机构应该依法管理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对审核待遇发放条件进行仔细审核,对是否享受社会保险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各类社会组织则应该强化职工全面缴纳税保险的意识,适当的进行社会保险法律知识教育培训。个人则应该主动学习社会保险知识,掌握享受的权利以及应该承担的义务。最后,要合理引导各类人群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监督是实现社会保险追责防控全覆盖的主要途径,因此,要鼓励个人、单位以及其他团体主动维护社会保险的安全,自觉监督社会保险是否落实到实处。除此以外,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联动机制。社会信用体系中,每个人的社会行为都记录在了信息系统中,个人手法护法习惯会为个人的生活带来深刻的影响,使个人在享受保险待遇的同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这也是社会保险全覆盖机制的目标之一。
(三)形成政府负责、动态管理、公众参与的管理机制
所谓政府负责,由于政府是最大的行政机构,在制定方案、实施计划、协调关系、破除障碍、提供资源支持等方面,具有关键的作用,因此,在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全覆盖机制时,政府应该履行自身职责。所谓动态管理,由于现实情况变化无常,在建立社会保险全覆盖机制的过程中会不断的出现问题,这就需要寻找新的思路解决问题。基于此,社会保险全覆盖机制不应该是硬性的条文和框架限制,应该是具有弹性的行动指南,要做到与时俱进。所谓公众参与,由于社会保险对每个人、每个组织都有着重要影响,个人和组织都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保险全覆盖机制的建设中。个人要自居学习和使用社会保险知识,监督社会保险的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做出正确的行为,防止社会保险损失,组织则应该经量营造团结协作的氛围。
(四)加大对劳动人民社会保障力度
历经长时间发展,我国社会保险覆盖率不断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至2013年年底,全国有2.42亿参与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2.05亿人参与了在职职工保险,分别占全部城镇就业人员的63.28%、53.61%。但我国社会保险中仍然有两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存在:其一,城镇中劳动人民参保率极低,其二,城镇灵活就业的劳动人民并没有被纳入到社会保险体系中。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进城劳动人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比例仅为15.7%,参与医疗保险的比例仅为17.6%,参与失业保险的仅为9.1%。尽管与2008年相比已经有了明显的提升,但总体覆盖率仍然不够理想。因此,我国还需进一步对老年保险金的计算与发放方法进行改革。在群体特征方面,灵活就业者与企业职工存在很大差异性,对其养老保险缴费、保险金进行发放时,应该在充分考虑缴费年限、比例、个人账户等的基础上,对基金的比例进行合理确定,以有效促进灵活就业劳动人民参保积极性的提升。
三、结束语
概而言之,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的重要保证,是保险人对保险责任进行履行的前提,承认、保护利益是保险利益原则实施的基础。相关保险工作者应该明确保险利益原则的重要性,明确《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灵活实施保险利益原则,以保证保险利益原则适用的合理性,最大限度将保险利益的功能发挥出来,保证广大群众的利益,从而为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作者:郎安岭 单位:廊坊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彭金标.探讨发达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启示[J].财经界(学术版),2013,03:238-239.
[2]罗晴,徐慧.主要发达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践与启示[J].人民论坛,2014,23:232-234.
定期支付率非预期收益率
定期支付比率和预期收益率是两个概念。定期支付的关键词是“定期”,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按照约定的年化现金支付比率定期向持有人支付现金,但定期支付率不等于预期收益率。
颜色越红越值钱
“定期支付”是指基金在运作方式中,明确规定基金每年将以一定数额或一定净值比例,按某一约定时间频率定期向客户返还部分投资资产的机制,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现金流。
2013年6月,国内首批定期支付型基金正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开辟了国内定期支付新纪元。首批定期支付型基金包括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基金、交银月月丰定期支付债券型基金、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基金,3只基金目前都已经上市发行。
此次,京东推出的以定期支付为卖点的基金产品实际上也是一款定期支付基金。根据国泰基金京东官方旗舰店提供的资料,这款产品首次年化现金支付比率定为8.8%。
定期支付基金与目前市场上的普通“分红”方式基金不同,定期支付基金强调明确的支付频率和支付额度,管理人须按照约定严格执行,投资者的未来现金流入将得到保障。而基金“分红”必须满足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等监管要求,且次数和额度在某种程度上依赖管理人的主观意愿,投资者只能被动接受分红决策,无法像“定期支付”那样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现金流预期。
基金承诺每年为投资者定期支付的额度或比例一般情况下固定,也可根据市场情况浮动调整,往往与该基金的投资类型和预期收益关联。定期支付机制与目前国内市场上普通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不同,不需要考虑基金是否具备分红能力,即基金在弥补上期亏损之后仍有可分配收益,而是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准,按某一约定比例进行强制“分红”,简而言之,投资者得到的“分红”除基金收益外,可能包含部分基金资产。另外,以定期支付方式的“分红”不影响基金净值,只是相应减少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定期支付基金旨在提供定期现金流,并不强调资本增值。
定期支付基金的优势
每月或每季度在约定的时点、按照约定的现金支付率向投资者支付一定的现金,这无疑给基金持有人提供了一笔稳定的现金流,这就是定期支付基金最大的优势。
与普通基金相比定期支付基金有如下优势:
1、提供定期而稳定的现金流。
与基金分红相比,“定期支付”不受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等限制,定期按照约定的现金支付比率进行现金支付。这一模式为希望能定期获得现金且追求长期资本增值的投资者提供了全新的投资选择,能够在享受资本投资增值的同时,满足房贷、房租、水电煤气等日常生活开支的现金流需求。
2、“削峰填谷”,平滑基金净值波动。
定期支付还起到了“削峰填谷”的作用,平滑了基金份额净值波动,把高收益年份的收益平滑到低收益甚至负收益的年份。既有利于规避因股市暴跌、货币市场“钱荒”等大行情带来的冲击,在低迷的市场中实现落袋为安,又可以在行情转好的环境中享受长期持有基金带来的资本增值。
3、有利于降低投资成本。
定期支付机制相当于定期自动赎回,但不需要支付赎回费,从而降低了整体投资成本。
4、有利于规模的稳定性,从而有利于基金的投资管理。
定期支付机制使基金管理人能够预见定期支付的基金资产额度,并以此提前进行基金资产配比和投资策略布局。由于定期支付机制具有专业性和理智性,由基金定期支付实现的适量基金资产变现有效规避了资本市场短期内的大幅波动。
5、便于基金业绩衡量。
类似于定期分红基金,定期支付机制的支付比率一般体现基金的预期收益,便于评价单只基金或基金经理的业绩表现。此外,基金实证分析结果显示,通过宏观市场前景分析合理设定的支付比率,能为投资者带来比目前市场上同类基金更高的实际回报。
定期支付基金适合谁
业内人士表示,定期支付型基金适合期望资产稳定增值,并能有定期、稳定的现金流收入来应对养老、房贷、房租、子女教育等规律性的资金流动需求的投资者。
对于期望通过固定收益类产品获得稳定回报的个人投资者而言,定期支付基金也是理想的保值增值投资产品。定期支付基金适合那些有规律性的资金流动性需求,希望定期获得稳定现金流的投资者,同时可以帮助他们将零碎的现金循环利用起来实现日常的现金流动和投资收益的“双收”,如应对养老、日常支出、房贷等。
业内人士认为,定期支付基金适合以下投资者:
1、适合期望资产稳定增值,并能有定期、稳定的现金流收入来应对养老、房贷、房租、子女教育等规律性的资金流动需求的投资者。对于那些希望基金定期分红、实现落袋为安的投资者,定期支付基金也将是很好的选择。
2、对于期望通过固定收益类产品获得稳定回报的个人投资者而言,该产品也是理想的保值增值投资产品。
3、有资产配置需求的客户可通过配置该产品平抑风险,为整体资产组合贡献稳定性收益。
理财师表示,定期支付基金创新的核心在于开创了一种“纪律化获取稳定现金流”的模式。投资者在选择此类产品时,还要重点关注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水平,因为像任何其它基金一样,基金投资者最终所获取的收益还是要看基金经理的能力。
定期支付率不是越高越好
定期支付率是不是越高越好呢?答案是否定的。投资者实际收益率不等同于支付率,而是和基金实际净值增长率相关。
定期支付的关键词是“定期、定量、无费用”,以交银月月丰为例,该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以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作为定期支付基准日,按照4%的年化现金支付比率每月向持有人支付现金。同时定期支付是以份额自动赎回的方式进行支付,不产生赎回费用。
如何理解“现金支付率”呢?理财师表示,定期支付率不等同于实际收益率,而是每个月进行现金支付的年化比率。假设某月交银月月丰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8%,按照4%年化支付率进行支付,意味着当月支付的现金仅是实际收益的一部分,剩余未支付的收益将继续留存进行滚动投资;假设某月该基金实际年化收益率不足4%,这意味着当月支付的现金超出了实际收益,超出部分来源于过往累积未支付的收益部分或投资者的部分本金。“你借我一头猪,我告诉你:‘只要猪还在我这,我会每季度分你一斤猪肉,你就能过上有猪肉吃的幸福养老生活了!’某一天你想你的猪了,领回来一看,已是白骨一堆。”对于定期支付基金产品,一家基金公司电商负责人如是感叹。
那么,假如定期支付率设定的比预期收益率低一些,就可以减少出现分本金的情况,合适的现金支付比例能够增强现金流的可预期性和确定性,也有利于投资者本金的资本增值。
定期支付基金前景不明朗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工银瑞信月月薪的6%,还是京东金融对接的国泰安康养老基金的8.8%,均是一种定期定比例的基金赎回机制,而并非基金收益的分红。
其实定期支付基金产品很普通,但在营销上很有噱头,因它和互联网概念有关,实质上它就是普通的混合基金,只不过是定期支付,这需要投资者理解清楚,它是和资本市场有关的,如果资本市场下跌,产品是会出现亏损的,只不过有个强制分红的机制在里面。
专家表示,对于定期支付类的基金产品,必须要做几点风险提示,首先,基金约定的定期支付比例,并不表明相关基金在未来的一年里一定会支付给持有人那么多,那只是一个相当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数值,因为一来基础市场行情是有波动的,二来,如果约定了收益,就是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其次,目前获批的产品中,虽然名称中有“定期支付”字样,但并不表明相关基金一定能够每个月都支付给投资者一定的收益。再次,既然是做投资的资金,就不是日常生活的必须资金,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月月支取。最后,存本取息在银行定期存款中的占比很低,由此综合推断,即使目前该类产品颇被市场关注和看好,但预计不会有太大的发展前景。
值得注意的是,当初余额宝类产品的大热与其“去专业化”的设计不无关系,也就是说“所见即所得,所见即可用”,打破了传统基金术语难以理解的氛围。但相较于余额宝类产品,近期的定期支付类的基金产品似乎越来越难以让一般投资者看得明白,互联网理财产品似乎正趋于复杂化。
定期支付型基金比较表
开放大学是利用广播、电视、电脑网络等传播手段进行教学的一种高等教育,也称远程教育。由于开放大学收费低,参加者不受年龄限制,老年人在家中就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选学课程,有利于老年教育的普及。一些学者认为,各种远程教育不仅给青少年教育带来了新的求学方式,也给那些青少年时期由于贫困而失学的老年人带来重新学习的良机。老年教育作为终身教育的最后阶段、学习型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社会建设的构架中具有重要地位。而如何利用开放大学的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发展老年教育、引领广大老年人搭上时代“数字快车”融入社会,则是一项具有战略眼光的工作,是应对信息化时代的大趋势,是创新发展老年教育的大趋势。实现老年教育现代化,构建“数字校园”,是历史赋予开放大学的神圣使命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大力推进老年教育,既是国家开放大学倡导全民终身学习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国家开放大学拓展社会功能、实现“把大学办在社会中”的战略选择,其重要意义在于:一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养老政策的必然要求,三是国家开放大学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战略选择。国家开放大学是一个办学实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学位授予权。它由总部、分部、学院和学习中心等共同组成。同时,国家开放大学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与相关行业、企业合作,共同组建相关行业学院、企业学院。
2老年教育前景分析
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进行分析,老年教育都具有相对独立性,应该被认定为终身教育体系的一个独立教育阶段,即老年教育阶段,也就是终身教育体系最后教育阶段。试从五个方面做一分析。
2.1老年人是人生年龄的一个独立阶段。
人的一生有多个时期,在每个时期生理和心理都是不同的,对教育的要求也是不同的,所以在人生的不同阶段都有适合该阶段的教育,老年人作为人生年龄的一个独立阶段,也应该拥有适合自己的老年教育。老年教育在我国作为一种概念,正在逐渐的普及和发展,并且由于老年教育是从岗位退下来一直延续到离开人世的,具有非常大的时空跨度,因此也就更具发展空间了。
2.2以老年人为教育对象,人群之大,发展之快,对教育的特定需求,已成客观现实。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型国家行列,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至2010年11月1日,我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目前适应老年人对老年教育的需求,老年学校、老年教育已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形成了相对独立开展的一项老年教育事业,急需权定其性质和地位。
2.3提高生命质量,延伸生命,是老年教育的特殊教育目的。
每个年龄阶段教育的目的都有所不同,但总结起来老年教育阶段之前的教育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是以社会的需要为前提的,而老年教育则完全是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前提的,它的目的是提高生命质量,延伸老年人生命。近年来,国家开始意识到老年人健康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开始努力的实施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战略。2.4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准,设立专业、学科、课程,是老年教育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由于老年教育完全是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前提的,其专业课程的设置更具民主性、灵活性、适应性,教育内容门类更多,变化更快,实用性更强。
2.5教育形式和方法新颖,办学原则独特。
由于老年教育的特殊性,其办学效益是以学员满意、社会满意为标准的,其教育形式和方法更加新颖,办学原则更加独特,更加注重把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
3发达国家如何利用开放大学开展老年教育
3.1教育定位。
首先在老年教育的定位方面发达国家有一致的地方,那就是都把老年教育看成是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目的都是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延伸老年人生命。除此之外,各个发达国家在老年教育的发展问题上也都有自己国家的特色。比如日本把老年福利和老年教育联系在一起,旨在给老年人提供一个随时随地都可以选择学习的机会,创造一个有助于老年人学习的社会氛围。美国不仅重视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还非常注重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3.2办学模式。
在发达国家办学模式是非常多元化的,不仅有高等教育机构办学、政府办学,也有自主自治办学等,同样老年教育的办学模式也是非常多样化的,在日本为了满足老年人的求学需求,很多部门都自愿参与到老年教育当中,比如福利部门、高等教育机构、教育部门、民间组织等。然而在美国,社区型老年教育具有主导地位,各个老年大学连成网络,依托社区进行自我管理。
3.3教学方式。
发达国家在老年教育的教学方式上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教学方式,而是采取了更为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把各种教学方式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使每种教学方式的优点都发挥出来,针对老年人的需求和特点,制定出最适合老年教育的教学方式。
3.4教学过程。
发达国家在老年教育的过程中非常强调老年人的主体地位,在开展教学和设置课程的时候都是以老年人的兴趣和需求为基准的。并且发达国家还非常重视小组学习和实践,他们认为小组成员间互相分享各自不同领域不同专业的知识或者技能,学习效率会更高,要求学习小组的规模不要过大,最好以会议的形式在某个会员家里进行。
3.5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