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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重点行业领域118条若干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努力达到根本好转目标。
二、行动范围和重点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和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行动内容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从“打、停、整、关、扶”五方面着手:
“打”就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就是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行停产停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培训不严格、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的,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整”就是整治落实到位。继续深入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为重点的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取得实效,确保深化专项整治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关”就是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凡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去年专项整治以来列入关闭范围的一类企业(单位)、政府要求关闭的企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全部实施关闭。
“扶”就是扶持帮助企业。对新办企业和证件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考核机制。
四、职责分工
1.煤矿安全冬季行动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负责,忻州煤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民爆支队等部门密切配合。
2.交通运输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密切配合。
3、道路交通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密切配合。
4.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
5.建筑施工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规划、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
6.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市经信委、工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7.特种设备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8.农业机械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农机局牵头负责,市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
9.民爆器材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民爆支队牵头负责,市安监、煤炭等部门密切配合。
10.民用燃气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11.学校、幼儿园安全冬季行动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
12.铁路、网吧、歌舞厅、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建材、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冬季行动,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
13.关闭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时间及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开辟专栏对冬季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各类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二)自查自纠和县级督促检查阶段(2010年11月6日至12月2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内各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30%。
(三)强化整改、市级督查阶段(12月20日至2011年1月2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县级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总结考评阶段(2011年1月20日至1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差的全市通报批评。各单位总结材料在1月25目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兼顾、通盘安排,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对在冬季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0〕24号)第31条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于2010年1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办。
(二)各相关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与配合,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冬季行动的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通过媒体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重特大事故、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
(四)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每月25目前要书面向市政府安委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含电子版),及时上报重要举措、重要成果、存在问题等信息。市安委会要适时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领导组,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
组长:
一、落实11月2日省、市冬季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情况
结合实际,街道制订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全省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分片区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重点对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要求企业做到“四有”,即有上级文件、有会议记录、有影像资料、有工作方案,同时要求街道各部门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充分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重点做好企业安全、校园安全、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迅速组织对冬季取暖、用气用电、危化品、消防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各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大排查,通过现场检查、指导、限期整改等形式,督促各生产经营场所立即或限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目前,已排查各类经营场所45家,其中,企业24家,市场2处,网吧3家,人员密集场所16处;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56处,完成整改45处,整改率达80%,其余未完成整改隐患正跟踪进行落实整改措施。
二、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在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的同时,继续在危险化学品、工商贸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10月份街道聘请专家对辖区内18家高危和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了双体系建设评估认定工作,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会诊、全面查缺补漏,帮助企业找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中的短板,正向引导企业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行完善提高。目前。辖区企业中已有15家顺利通过评估,其余3家正按照专家评估反馈意见积极进行整改。
同时,对各企业开展以整改提高为目标的安全生产“回头看”复查活动,要求企业务必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和要求,对各类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实行精准排查、精准治理。目前,已开展执法检查16次,下达执法文书12份,督促完成整改隐患15条,行政处罚1起。
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以工商贸、危化品等企业为重点、以督促和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安监办与43家辖区企业逐一签订了《街道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十个一”责任书》,要求各企业按时序、按要求、高标准认真落实各项主体责任。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街道以“素质固安”工程为载体,组织人员到企业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省和济宁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共开展各类宣讲活动30余次,受教育培训人员达2000余人次。投资5万余元建设高标准文化主题公园1处,已成为周边群众接受道路交通、安全用电等安全常识教育的新载体。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步打算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领域的安全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此时段是事故的多发、高发期,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松劲、不懈怠、不麻痹、不侥幸,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和督促,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分管责任,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紧紧抓住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和“打非治违”力度,把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春节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好“六个一”活动(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次隐患排查整治,一次专项治理,一次打非治违,一次车船主、经营业主培训会,一次街头咨询活动)。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各乡镇要整合交管办、公安派出所力量,每天要上路管控,提高见警率。党政主要领导要坚持逢场天、节假日亲自带队上路巡查;乡镇“交管办”和村(居)委会要坚持每天上路巡查劝导,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县公安、县交警大队、各派出所交管中队要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载客、酒驾、毒驾、无证驾驶,货车“双超”,长安车、农用车非法载客和摩托车超载且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至少要设立1处固定宣传点;县公安、县交警大队要在高速路口、车站等重要点位设立固定宣传点。各乡镇、县公安、县交警大队要在重要路段、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宣传标语,要结合发放宣传资料、广播、专栏、挨家挨户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受教育率。三是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要对事故多发地段和公路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隐患台帐,对易于整改的隐患,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设立警示标识,并报送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四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县公安、县交警大队、交通、运管及各类运输企业要以车站源头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为重点,加强对运输车辆安全检查,严把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关和车辆安全关,手续不全、带病车辆严禁上路营运,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趟次例检、三品检查制度,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船)。五是切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强化铁路、车站、码头的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各乡镇、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空间、“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重点区域,凡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一律停业整顿。二是严格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三是各乡镇、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三)切实加强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一是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危化品、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等行为。二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专店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加强经营业主教育培训,严厉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无证经营和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加强巡逻管控,规范民间自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
(四)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各乡镇、住建部门要严厉整治未经许可建设和脚手架、深基坑、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三宝”、“四口”与“临边支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防范措施不到位的违法、违章、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县交通、海事、各有船乡镇、要严厉整治不穿救生衣和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水上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七不发航”制度。县食药局、各乡镇要坚持宴席申报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县工商质监局要加强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同时,要加强城镇燃气、学校及校车、“三线”、非煤矿山、工矿商贸企业、旅游、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三、全面细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整改方案、防范措施、基础工作台账等方面要做到规范、精细、严密。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检查内容,编制检查督查表,把各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分解。要逐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企业、每个岗位,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强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各乡镇和县级牵头部门要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
四、做好企业停产(工)、复产(工)和学校停课、复课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节日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工矿商贸企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复工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停产、停工后,要落实专人管控,24小时值守,严防闲杂人等进入作业场所;复产、复工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复工验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复工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县教科体局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放寒假前要上好安全课,加强安全教育;节后复课前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校舍、校车的检查,确保学校安全。
五、加强防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及时将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每天要落实1名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安排足够的人员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应急准备,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春节假期已经过半,在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据调度统计,2月6日至9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春节假期前四天,安全监管总局共接报较大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34人,与年春节假期同期(正月初一至初四)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没有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春节假日后期及一段时间,春运将进入返程高峰,各类交通运输压力增大;救灾工作持续紧张进行,煤炭、铁路、电力等行业安全生产任务依然艰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毫不松懈地做好春节假日后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春节假日期间坚持生产的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应对停电措施,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各项制度,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二、做好企业节日放假、停产检修复产安全保障的准备工作。各产煤省(区、市)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节后复产工作的要求,摸清煤矿复产情况,排出分批复产计划,制订复产验收工作方案,严格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逐矿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煤矿方可复产。特别是对停电停产的煤矿,复产前必须由救护队排放瓦斯,排水达到正常,井下设施经检修达到完好。要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复产的监管监察,严防未经复产验收擅自恢复生产。
三、切实做好抗灾救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要加强电网抢修期间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科学合理安排抢修进度,妥善安排抢修力量,加强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完善应急措施,严防融冰过程中倒塔、断线事故发生,确保电网抢修施工安全。要督促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安全措施,加强企业自备发电设备和内部电网的运行维护,密切监控瓦斯和井下水位,一旦停电停风要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要针对气温回升、冰雪融化的情况,做好坍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
今年以来,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是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双基”较为薄弱、个别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仍呈多发态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冬季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受寒潮和强冷空气影响,大风、雨雪冰冻和风暴潮天气增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很大。特别是这一时期节日和大型活动多,客货运量大、高峰集中,安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全系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强化防范措施,扎实开展好百日安全活动,确保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明年的工作打牢基础。
二、指导思想、活动目标和主题
指导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市政府和管委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不懈地推进“四化”管理和本质安全系统工程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好百日安全活动,认真分析和把握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深入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安全生产“七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交通运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贡献。
活动目标:全系统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做到思想认识上再提高,责任分工上再明确,措施落实上再强化,管理水平上再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减少较大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主题:汲取事故教训,坚持安全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转变作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汲取“7.22”事故教训,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身子要走到,思路要想到,手段要用到,坚决克服路径依赖、浮躁心理和大而化之的工作态度,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防范。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亲自研究部署工作,亲自检查督导,及时解决隐患和问题。全面落实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坚持关口前移,严格源头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运输企业、营运车船、从业人员的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运输市场;要强化责任追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每起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按照《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方案》(烟开交〔2011〕51号)要求,抓好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道路运输,突出抓好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水上运输,突出抓好海上运输特别是港口危化品装卸和储存的安全监管;公路安保,突出抓好危桥整治和干线公路安全畅通工作;局属单位,突出抓好办公区、宿舍区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
(三)强化措施,抓好“七防”工作。一是防思想麻痹。冬季临近年底,交通运输进入繁忙期,企业易出现超负荷、超能力生产经营问题,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易产生麻痹思想和浮躁情绪。交通运输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交通企业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训,以事故促工作,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二是防风。加强公路、重点工程等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暂停施工。做好港口、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防风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三是防火。道路运输企业要配齐配足车辆灭火器、消防救生锤等,确保客车车门应急开关管用好用,确保遇有险情时旅客能及时逃生。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对已过期的消防器材及时更换,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安全。
四是防船舶碰撞。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船员管理和培训教育,提高船员整体素质和责任心,增强处置突况的能力;要加强船舶值班、了望工作,遇有大雾天气,船长要亲自值班;要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保障航行设备安全可靠;要及时收集专业气象信息,正确应对各种通航环境;要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立船岸互动的报告、警示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监控,发挥好岸基的安全监督作用。
五是防危险品事故。加强港口危险品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液化品码头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港口及灌区生产安全。具体要做到“未经公安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危化品码头、罐区,不生产、不储存;应急处置预案不健全、设施设备和人员力量不到位的危化品码头、罐区,不生产、不储存;未经批准的危化品不接卸;带“病”的危化品码头、罐区,不生产、不储存”。严格危险品道路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的从业资格管理,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品”检查措施,做好乘客携带物品的检查,杜绝危险品上车;严禁站外上客、捎货。
六是防恶劣天气。港航企业要认真制定防抗极寒天气、海上结冰的措施,确保港口和航运生产安全。要加强船舶雾航设备检查和雷达助航管理,进入能见度不良水域要及时采取雾航措施,避免盲目高速航行。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运输管理规定,加强对驾驶员恶劣天气行车安全教育,及时掌握气象情况,利用GPS平台及时发送提醒信息,加强途中运输车辆的指挥调度,严禁冒险行驶;不能保证安全的经营性车辆,汽车客运站和运输业户要坚决停发、停运。公路管理机构和企业要备足清除冰雪、防滑和清障等物资设备,完善预案,加强演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七是防破坏。这一时期社会矛盾相对集中,不安定的因素较多,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破坏的压力很大。汽车客运站要强化安保措施,严格实行“三封闭”管理,加大人员巡查密度,充分利用安保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控,对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破坏和旅客紧急疏散等工作。
(四)紧扣主题,抓好“安全警示月”活动。今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是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第12个“安全警示月”。今年“安全警示月”活动主题是“安全生产从我做起”。交通运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交通系统每一名职工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立足岗位,认真查找和整改隐患,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使广大干部职工牢记“11.24”海难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五)集中精力,抓好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两会”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客货流量大、高峰集中,大风、冰雪等恶劣天气概率高,安全生产难度大;“两会”等重要时段,社会关注度高,安全生产敏感性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统筹考虑各时段的规律和特点,把这几个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衔接起来,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参运企业、车船和人员全部合格,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到位,为人民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元旦、春节,为全国、全省“两会”顺利召开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抓好安全生产考评工作。一年一度的“安全杯”和“本质安全建设先进企业”考评工作,是检查、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安全杯”考评和“本质安全建设先进企业”申报、考评工作;要注重考评质量,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程序,对本行业和申报企业进行全面考评,考评结果要客观公正;同时要通过考评进一步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查找安全管理漏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督导检查。交通企业要开展好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本行业百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活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