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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发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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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发展总结

军民融合发展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信息化 军民融合发展 法律制度 构建

在信息化背景下,国防经济与社会经济、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结合面越来越广、融合度越来越深,信息化战争呈现军民一体、前后方不分的趋势,信息化军队建设和作战对经济、科技和社会的依赖性空前增强。为此,实行军民融合式发展,既有利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从经济建设中获得更加深厚的物质支撑和发展后劲,也有利于经济建设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获得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持。要推进和实施军民融合式发展,相应的法律制度构建无疑具有最根本的制度保障作用,鉴于此,笔者对信息化背景下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律制度构建问题做一基本的研究。

法律制度建设对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要意义

“军民融合式发展,就是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的关系,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富国和强军的有机统一,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①军民融合式发展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领域多,要素全,涉及各方的利益,容易引起矛盾和冲突,因此,及时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可以充分发挥法律的稳定、权威作用,可以固化成果,在制度层面上提供基本遵循,提供实施的基本依据,协调解决纷争,确保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实现。

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把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统一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中进行通盘考虑,提出“我们必须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但如何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怎样实施军民融合式发展等问题并未形成系统规范的法律制度,缺少必要的制度保障。因此,也无法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不能保证军民融合式发展实施的正规、有序。由此,制定和完善符合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不仅可使军民融合式发展做到有法可依,还是确保其实施和实现的基本前提。

根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军基本方针,法律制度建设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制定完善符合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一系列“良法”,做到“有法可依”;更在于它要求严格执行这样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从而确保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有力实施和实现。

国外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律制度建设经验和启示

近年来,世界各国在信息化背景下为打赢信息化战争、建设信息化军队做出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这给我们提供了不少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启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各国都极重视把国防和军事需求融入国家建设总体布局中,在武器装备研制、人才培养、后勤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现军民兼容发展,同时特别注重加强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用以推进和保障军民融合式发展顺利实施。

如美国设置了包括国会、国防部、总统科技政策局、技术转移办公室等在内的完整机构,制定一系列法律,形成了科学的国家决策机制。“美国国会从1990年开始,通过年度的《国防授权法》和制定《联邦采办改革法》等一系列重要法案和政策,积极鼓励采办民用企业的技术和产品。”②此外,欧洲主要国家、俄罗斯等在人才培养、武器装备研制、信息资源建设、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军民融合发展都呈现出全方位、全要素发展趋势,都有相应的法律制度作保障来推动和实施,战斗力生成模式也随之发生根本转变。

纵观上述各国法律制度建设实践,留给我们的经验和启示是:首先应大力加强立法。从宏观战略规划设计到基本原则、从利益协调机制到基本内容等都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具体应“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军民融合式发展保障的范围、方式、程序和办法,确定各方的责、权、利关系,规范军民融合式发展保障中的需求贯彻、合同履行、征地补偿、纠纷仲裁、奖励惩罚等行为,为军民融合式发展保障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证。”③通过新制定和修改、废止已有法律法规中不合理规定,最终形成一套符合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层次分明、相互配套、彼此协调的法律法规体系。

其次是强力抓好实施。必须重视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精神的培养,大力进行宣传教育,使人民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同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兼顾信息化战场的需要,严格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办事,既不能为了“市场”的需要,忽略了“战场”的需求,也不能片面强调“战场”需要,重复建设,浪费资源,从而降低市场效率甚至影响经济发展。

再次是强化监督确保实现。有法可依是前提,有法必依是中心,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关键和保障,要想使法律所确立的目标完全实现,还必须强化法律监督。国防和军队建设军民融合式发展事关国家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并且使各项建设成果完全落到实处,为此必须依法加强监督和制约,务必使相应各项法律规定内容落到实处,绝对不容许打“法律白条”,也绝对不容许走形式、搞花架子,对于任何违法者,必须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律制度建设基本内容

高度重视研究。首先大力加强理论研究。国家立法指导思想应以统筹兼顾经济建设和国防军队建设,以促进二者科学发展,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为目的。基本法律原则应包括以下内容:“坚持国防利益与经济、社会利益协调一致;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军与党的领导的统一;坚持军民融合、促进军队国防建设与社会经济建设科学发展;坚持符合国防军队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化建设目标,适应信息化、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要求。”④立法依据应着重以我国宪法、民商事法律、行政法、国防法、国防动员法等法律为基本依据。其次是大力加强实践研究。应在充分借鉴各国有益经验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实施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历史,认真分析研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人才培养、社会化保障、国防动员、信息化资源建设与安全保障等每一个具体方面的基本内容、现实需要,积极开展富有针对性的实践探索、总结成功经验,为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律制度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适时科学立法。目前,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律法规体系也已经基本形成:从数量上看达到了一定规模,从内容上看基本覆盖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各个领域,形成了基本框架。但在如何保障军民融合式发展方面尚无一部国家层面意义的基本法律,因此怎样进行顶层设计,如何具体统筹国防和经济、社会发展,从而促进和保证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实施,适时制定一部《军民融合发展保障(促进)法》就显得非常必要。同时,许多已有的法律法规内容中还有许多与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理念、要求、原则不一致的地方,必须及时加以修改或废止。目前必须制定、修改、废止那些急需的、内容重要且相对容易的法律法规,此次《兵役法》适时修改并且明确规定了“兵役优先”原则堪称典范。当前,《军人工资保障法》、《军人退役安置法》、《信息化工作条例》、《民技军用保障法》、《军用标准化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均应适时纳入规划,加强调研,及时立法。

强化实施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专设“第六十章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明确了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基本内容。此外,《2020年前军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兵役法》、《士兵退役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和修改完善也使得军民融合式发展一定程度上“有法可依”。目前最重要的就是确保这些规划和法律法规内容得到实施和实现。因此,对已有法律中军民融合的相关规定,应进一步立法加以细化,使之更具操作性。对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应充分考虑推进和保障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要求,同时建立严格的追责问效监督机制,使之确保实现。

综上所述,信息化背景下的军民融合式发展,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军事、科技、教育等诸多领域,事关军地双方的各个方面,相应的法律制度构建既重要又非常迫切。如果能做到坚持国家主导、制度创新、依法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依法依托和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国防实力和军事能力,依法大力推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就能不断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制度化、法律化、正规化、科学化,最终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满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需要、有力推进和保障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实施的法律制度体系。

(作者单位:后勤工程学院)

注释

①梁光烈:“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之路”,《求是》,2011第15期,第11页。

②刘果,文节,刘喜斌:“美国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经验与启示”,《现代商贸工业》,2010年第23期,第145页。

军民融合发展总结范文第2篇

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为全区工作大局服务、为实现部队强军目标服务、为广大军民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按照“拓展领域、扩大效果、提高标准”的要求,扎实开展以“九件实事”和“为驻区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创建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凝聚军心民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为建设美丽富裕新__和驻区部队正规化建设提供重要的政治保障。

(一)认真抓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增长、落实工作,做到抚恤定补款及时足额发放。

2.认真执行《__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做到优抚医疗专项经费调拨及时,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疗费实报实销,其他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和优抚医疗双重保障。全面实施优抚医疗“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优抚对象市外就医的医药费单据收缴、报销及时,发放到人。

3.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财政筹集机制,确保优待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持之以恒地开展好“爱心献功臣行动”,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

4.认真落实好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按时完成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确保退伍军人一次性上岗就业,切实保障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妥善解决好涉军稳定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安定。

(二)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宣传党领导全国军民团结奋斗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对实现“中国梦”和“强军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军民融合式深度发展的新要求,引导各级牢固树立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拥护军队、爱护军人、保护军事设施的观念,增强履行国防义务、支持军队建设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深入开展以“热爱驻地、热爱__、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为主题的拥政爱民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部队官兵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

(三)广泛开展为驻区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主要是“十个围绕”:围绕贯彻强军目标,解决部队训练演习、战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进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围绕部队重点工程建设,在场地、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围绕保护军事设施安全,大力整治驻军部队营区周围治安、卫生环境;围绕部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地方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协助部队培养新型军事人才、开展技术革新和攻关;围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及时、依法解决军人及其家属涉诉、涉法问题;围绕影响军地军民关系的突出问题,着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围绕军队保障社会化,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围绕活跃部队文化生活,深入部队开展慰问演出;围绕部队官兵存在的实际问题,主动帮助部队解决转业退伍军人安置、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的困难;围绕贯彻落实双拥政策法规,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等优抚安置工作。

(四)深入开展“强军优属办好九件实事”活动。

1.建立详实准确的现役官兵电子档案信息库。各街办先期进行调查统计,5月中旬前,将现役官兵和军属信息认真进行核对并报区人武部。5月底前,组织调查摸底,准确了解掌握本地籍现役官兵、军属基本情况,并进行数据汇总和上报。今后每年征兵工作结束后,各街办要及时上报新兵及军属基本信息。

2.定期到军(烈)属家中走访。每年利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对本地籍现役官兵军属进行登门走访,掌握军属实际困难、了解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涉军维权矛盾问题、转达党和政府以及部队的关怀。

3.帮助特困军(烈)属率先进入小康排解后顾之忧。对特困军属进行调查摸底,搞清致贫原因、贫困程度、脱贫途径,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制定帮扶方案,并协调督促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落实。建立帮扶岗位责任制,对每个成员单位都明确帮扶对象,保障军属家庭遇有困难能够随时找、随时帮,确保贫困军属率先脱贫,率先跨入小康行列。

4.征求官兵及所在部队意见。利用电话、书信、网络等方式,向本地籍现役官兵及所在部队征求对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武部,以及民政部门的意见建议。每季度收集汇总一次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重要特殊情况,进一步做好改进和加强工作。

5.悬挂“光荣军属”荣誉牌。“光荣军属”荣誉牌由区民政局统一制作,结合送兵和走访慰问活动向本地籍现役官兵家属发放。对于农村、城镇居住的军属,都要发送悬挂到户;大力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浓厚氛围。

6.送好立功受奖喜报。区人武部协调本地籍现役官兵所在部队按规定邮寄喜报,由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和区民政局领导负责,亲自将喜报送到军属家中。对于在城镇社区居住的军属,各街办要在小区公共宣传专栏介绍立功情况、宣扬

先进事迹,增强军人和军属的自豪感、荣誉感。7.在区政府网站和部队政工网开辟“喜看家乡新变化,建功立业在军营”专栏,广泛动员本地籍部队官兵发表对家乡发展成就的感受。各街办要及时汇报本地现役官兵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宣扬本地籍官兵矢志报国、爱军习武的先进事迹。

8.评选模范军(烈)属。每年“八一”前,由区人武部牵头,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妇联组织评选表彰一次模范军属,并及时将评选情况报军分区政治部及市民政局、市双拥办,择优推选参加市上组织的“模范军属”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的浓厚氛围。

9.致慰问信。每年春节前夕,由区人武部和区民政局统一组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以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名义向每位本地籍官兵送去慰问祝福,传递家乡发展形势,激励鼓舞斗志。

(五)驻区部队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等任务。加强抗洪救灾、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等各类演练,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组织部队和民兵参与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帮扶敬老院等军民共建活动,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军民共建示范点。协同地方有关部门抓好国防教育,抓好学生军训,不断深化全民国防观念。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上旬)。制定《__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军地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措施,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工作落实阶段(5月中旬)。各街办、各有关部门、驻区部队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分头行动,抓好落实。

(三)迎检准备阶段(5月下旬)。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自查,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制定迎接省级检查考评工作方案。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上旬)。“双拥创建”各项工作全部到位,接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全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由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具体如下: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区双拥办:负责双拥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加强与成员单位、各街办和驻区部队联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推广典型;指导军民共建双拥模范区活动;组织开展大型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协调和解决军地军民纠纷;收集整理双拥创建工作资料。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做好部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协助解决好企业中困难干部的生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退役士兵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做好部队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把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宣传工作计划。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开展国防教育,宣传双拥典型和先进经验,推动军民共建活动;大力弘扬爱国拥军的奉献精神,倡导关心、支持、爱护人民军队的社会风尚。

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为驻军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督促落实拥军优属法规和政策,做好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开发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根据平战结合的要求,加强军供站正规化建设,搞好军事保障服务。

区发改局: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参与协调军队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

区教育局:将国防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利用烈士陵园、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国防意识,帮助部队培养国防现代化人才;开展军队和学校共建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积极解决军队干部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

区财政局:认真落实支持驻区部队所需的训练和建设经费;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落实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中的地方配套资金;保障双拥创建工作经费。

区公安分局:做好《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助部队保护好军事设施;依法惩治破坏军事设施、侵害军人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军警民联防联治;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干部、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及随军、随迁家属户口迁移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军地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干警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优抚对象排优解难;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的政审工作。

区住建局:协调解决优抚对象的住房

困难问题。 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国防战备公路的维修保养,确保军事运输畅通;组织开展军警民共建文明车站、文明运输活动,在车站开设军人优先售票窗口和休息室。

区农牧局:扶持农村贫困军属发展农业生产,脱贫致富。

区卫生局:支持军队卫生事业改革和建设,协调医院对军人和优抚对象实行挂牌优先服务,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体检工作。

区粮食局:协助做好部队的粮油供应工作。

区文体局:帮助部队培训文化骨干,组织文艺团体创作演出歌颂人民军队、反映军民鱼水情谊的文艺节目,组织图书发行单位为部队文化中心建设提供支援和帮助;配合搞好节日期间的军民联欢活动。

区文物旅游局:落实关于政府文物园林、旅游景点向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开放的规定。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要发挥好职工、团员、妇女的作用,建立烈属军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关爱、帮扶机制。

各街办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和村(社区)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协调辖区驻军和地方的关系,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开展为驻军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为他们执行多样化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双拥工作关系军地双方,关系改革稳定大局。各街办、各相关部门要把创建双拥模范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军民融合发展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军事人力资源;社会化;资源配置

一、引言

军事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是指军队将人力资源的部分管理工作交给地方机构完成,借助社会资源共同完成。主席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军队要走有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发展之路的核心思想是“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利用丰厚的社会资源,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效益。《全面建设现代后勤纲要》提出后勤保障方式社会化,要求“能依托社会保障资源办的事都要实行社会化保障”。建设军事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体系是贯彻落实全面建设现代后勤纲要和主席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

二、军事人力资源现状分析

军事人力资源是生产国防安全这种公共产品必须具备的军事经济资源。

(一)招募

目前,我国军事人力资源来源主要有:军校毕业生、地方大学生、士兵提干、特招入伍、每年征招的义务兵。招募手段落后、宣传力度不够、招募机构比较分散等问题,导致招收的官兵数量不足和素质不高。

(二)培训

培训开发是军事人力资源更新知识、提高技能、高标准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途径。我军自实施“逐级培训晋升”制度,培训的数量和质量有较大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培训时间滞后于部队实际需要,没有前瞻性,目前我军面临多样化军事任务,对高素质专业人才需求大,但这方面的培训却不足;培训计划缺乏科学性;培训内容、教材质量落后于时展对军队建设的要求;缺乏对培训质量的评估。

(三)工资

军人工资设计是否合理是决定军队能否吸引、留住、激励优秀人才的关键。我军现行工资结构日趋庞杂、定义含混、内容交叉,与现代化管理要求愈发不相适应;军人工资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不相适应,导致军人生活水平不高;军人工资调整滞后,造成军人相对收入下降,军地人员收入差距大。

(四)考评

绩效考评是我军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薄弱环节。目前我军对官兵的考核主要从定性角度出发,进行经验性评判,缺乏准确的量化标准,给官兵绩效考评带来难度,容易造成考评主观随意。

(五)福利

我国军人福利总体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福利标准低导致数量上供不应求;医疗、生活、文化娱乐等服务性保障存在的问题导致质量上供不应求。福利供给以实物为主,但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善、人们各种需求的不断满足,实物供给显然不能适应这种趋势,这就导致军人福利资源效率低下。

三、军事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体系建设构想

建立军事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体系,策略地利用外部资源,有选择地将部分不涉及军事机密的、非战略性的、技术上可行的职能,交由军外专业机构完成,其他职能仍由军内人力资源完成,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优势,同时促进军内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管理效率,使军事人力资源更加知识化、科学化、专业化。

(一)从职能角度建立军事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体系

1、招募。无论征兵还是招聘,宣传工作都很重要,尤其近年来我军加大到地方高校招兵的力度,宣传就更为重要。将宣传工作交给专业机构,提高宣传力度,在更广范围内选拔高素质兵员和人才。对文职人员的招聘,以我军人力资源规划为指导,在地方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制订科学合理的招聘计划,明确岗位信息和人员素质要求,面向社会招聘。

2、培训。培训职能社会化,是将部分军地通用的培训工作,借助社会资源完成,减少军队人力、物力、财力的支出,提高培训质量,同时还可集中资源做好内部专业培训。这部分职能的社会化保障已经开展起来,但仍需进一步深入发展。依托国民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军事专业技术人才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化保障方式。为更好地满足多样化军事任务对人才的需求,应开拓更多的人才引进渠道:直接从地方大学招募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经过短期军事知识训练,分配到同类专业岗位任职;定期或根据需要聘请地方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给军队干部进行专业培训;聘请文职人员为军校学员上课;将部分技术干部送往地方高校或国外进行深造;对于军内特殊的专业培训,由军内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通过这种“引进来,送出去,多流通”的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军地高级专家资源,提高对军事人才的培训质量。

3、考评。考评职能社会化,将军队部分考评工作交由地方专业考评机构或者军地专家组成的考评组负责。具体方式:一是在人才招募时要求具备地方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二是将军事性不强的人员考评工作交由地方专门从事人才考评工作的机构进行;三是军事性较强且技术要求高的考评工作由军内专家会同地方有关专家一道组成考评组完成;四是军事性很强的由军内其他单位专家进行考评。

4、工资。工资职能包括工资设计及发放,我军工资发放由银行代劳,大大提高了发放效率。工资设计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这部分与企业不同,不能为了实现社会化而进行社会化。与军事单位签订合同的非现役人员工资设计可以交由地方专业机构负责,以实现工资设计更合理,强化工资的激励作用。

5、福利。军队福利社会化保障就是将具有军民通用性的福利保障移交社会承担和利用社会保障力量为军队福利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基本福利、营区服务保障、住房保障、用车保障、医疗保障等福利保障社会化。福利货币化是实现福利社会化保障的有效手段,对军队不具备比较优势的福利保障领域,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个人,然后借助社会保障力量完成。

(二)从人员分类角度建立军事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体系

实行军事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目的是为节约资源、提高军事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是我军人力资源管理手段之一。从人员分类角度建立社会化保障体系,主要是选择军事性不强的勤杂、专业技术等工作岗位,以独立合同工、临时工甚至兼职等形式实行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

我军实行的文职人员制度是典型的合同工方式,是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为军队建设服务的一种渠道。近4年来,文职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和执行军事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人才。要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深入研究,进一步调整改革文职人员制度,扩大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范围,完善军队人才构成模式和使用方式。军事性不强的事务性工作,采用临时工的方式由社会人员承担。文艺工作者采取兼职形式,不占军队编制。这种合同工、临时工、兼职的人才使用方式,有利于降低军队人力成本,精简军队规模,加快军队现代化建设步伐。

(三)军事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配套机制

军事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利益方很多,作为国防安全的生产者,首先要确保军队安全稳定,保证军方利益,因而在建设军事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体系过程中,需要建立配套机制,降低风险。

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军事法规和制度,完善人才招募和征兵制度、培训制度、评估制度、晋升制度,建立军人工资福利制度等;建立军事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军地协调机制,保证社会化保障机制的顺利实施;建立监督、约束与军方合作的社会组织机构行为的法律法规,防止军事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过程中泄密等危害行为的发生。

2、建立科学的社会化保障合作商档案。由于军队组织的特殊性,在军事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过程中,要严格控制风险,合作商的选择是关键。建立科学的合作商档案,考察合作商的专业技能、服务质量、信誉程度和服务价格等。

3、加强合同管理。在社会化过程中,会签订各种用工合同,要控制风险,必须加强合同管理。首先合同设计条款要全面、准确、灵活;其次请专家参与合同谈判,便于发现隐藏条款和积累合同管理经验;最后要加强合同跟踪管理,加强对履约过程的动态监管。

4、建立社会化结果评估系统。建立社会化结果评估系统,对社会化效益进行评估,这是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过程,可以为下一次社会化的项目研究、合作商选择提供参考建议,逐步完善我军人力资源社会化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付义清.军人待遇论[M].军事科学出版社,2005.

2、李晓松,孙晓航.军人工资结构的现状与重组思考[J].军事经济法研究,2006.

3、刘克胜,王铁宁,纪红任.军事物流社会化保障研究[J].物流技术,2005(2).

4、陈代兴.现代军事经济学通论[M].军事科学出版社,2003.

军民融合发展总结范文第4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刚才,会议表彰了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__个县市区作了典型发言,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促进民政工作健康发展。____副市长对过去五年全市的民政工作作了全面总结,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话很全面,很到位,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就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党的十指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实现这个美好前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要求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形势任务,以更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谋划工作,狠抓落实。

(一)要从工作得失中强化责任,增强使命意识。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务实重干,开拓进取,集中力量办了一批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的实事好事,各项民政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五年来,我市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基层民主和城乡社区建设有序推进,优抚双拥工作卓有成效,社会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在服务发展、促进公平、增进和谐、维护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解放区和谐社区建设、农村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双拥优抚工作等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这是大家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换来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无法回避的问题,比如:一些困难群众还难以得到有效救助,涉军群体的利益诉求难以满足,有的是政策层面的原因,有的是程序层面的原因。但作为我们也要扪心自问,我们的责任是不是尽到了,工作是不是主动去做了,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用实际行动作出回答。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事业成败、工作好坏关键在于责任心强不强,有没有强烈的使命意识。

(二)要从发生的问题中反思责任,增强使命意识。去年冬天以来,兄弟省市相继发生了几起民政对象意外死亡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些问题的发生应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它至少说明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民政工作已成为社会媒体关注的焦点、热点、敏感点,稍有不慎就会被推到风口浪尖上;另一个是我们工作中还有不细不实不到位的地方,如若发生了问题,纵使有千万个理由,有天大的委屈,也难脱干系。对此,我们要有敏感性,民政工作做不好,发生事故,发生死人的事,我们无法向上级交待,无法向社会交待,更难以对得起自己的职责和良心。

(三)要从面临的形势中看清责任,增强使命意识。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和信息化的不断加快,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形态、利益格局和社会组织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人们的社会心理、行为方式发生明显改变,利益诉求多元复杂,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和新生矛盾交织叠加,不稳定因素、不和谐因素显著增多,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老龄人口、留守妇女儿童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亟待解决。相比之下,社会领域改革发展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还相对滞后,社会服务供给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公共管理服务还难以有效满足人们需求。就我市而言,仅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孤儿、重度残疾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等基本民生保障对象就超过35万人,任务艰巨,经费负担很重,民政工作在思想理念、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手段等方面也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已成为制约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提高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步伐。

二、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全国第十三次民政会议提出“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这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地位作用的新概括新定位,为更好地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指明了方向。实现这个目标,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家和省民政会议精神,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多办惠民利民实事好事,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努力推动我市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着力构筑基本民生保障网,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见实效。保障基本民生,既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也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最低要求,民政部门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成为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担当者。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灾害应急管理制度,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切实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强化规范管理,努力打造阳光透明低保,筑牢守死“最后一道保障线”,充分发挥保底作用。要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和主动救助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众临时生活困难。要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各类慈善组织,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标准的自然增长、动态调整机制,搞好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扶贫开发的衔接,最大限度发挥社会救助的综合政策效应,提高民生保障实效。

(二)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在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上求突破。民政工作要充分发挥面向基层、紧贴群众的优势,在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方面承担更多更重要的责任,努力成为基层社会管理的积极促进者。要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有效衔接、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良性互动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要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完善民主参与形式和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民利。要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积极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社区、 参与民主管理的办法,配套建设社区服务设施,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向基层倾斜、向社区下沉。当前,要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社区社会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新措施,健全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有效整合民政、人社、公安、计生等多个部门资源优势,打造综合平台,人员集中办公,设施集约利用,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不断降低行政成本,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需求。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在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上创特色。民政肩负着抚恤优待、复退军人安置、双拥共建等重要职责,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力支持者。我市历来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群众基础和优良传统,军政、军民关系和谐稳定,连续4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5次省双拥模范城。在新形势下,要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两个大局,更加深入开展双拥优抚工作,健全军民融合式发展机制,把双拥工作与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就业惠民工程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军民融合发展的实效,不断拓展双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将全国双拥模范城的牌子“擦”得更亮。要落实好各项抚恤优待政策,规范和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积极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问题和部队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困难。要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新老制度过渡期间的衔接工作,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不断提高优抚保障水平,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四)强化社会基本服务,在提供高效优质社会服务上有作为。为民服务是民政工作的应有之义和本质内涵,民政部门要围绕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努力成为基本社会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要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改进社会服务方式,加快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按照政府资助、社会运作、强化监督、集中管理的原则,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加快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要及时根据国务院行政调整规划和我市城镇化发展进程,稳妥适度调整行政区划和“乡改镇”、“镇改办”、“乡改办”、“村改居”工作,当前要重点理顺跨行政区域的产业集聚区行政管理体制,推动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与行政区严密套合、加快发展。要扎实做好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直接服务群众的优势,不断提高社会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殡葬改革,统筹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加强宣传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落实惠民殡改政策。

三、团结协作,强化保障,努力开创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层,联系广大群众,承担着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进步等重要职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推动改革创新,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在狠抓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努力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立关心支持民政工作,就是关心支持困难弱势群体,就是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就是关心支持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观念。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民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担当主体责任,加强沟通衔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快形成相互支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民政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政事业的预算安排和投入力度,确保民政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

(二)要加快改革创新。加快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进一步放宽准入,充分运用财税等多种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民政事业,不断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要加快推进民政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凡是市场可以解决的,都要交给市场,该由社会组织管理的,原则上都要交由社会组织,放手让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要大力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并存、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实现行政职能和社会力量的有效结合与良性互动,切实提高社会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要夯实基层基础。做好民政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健全基层民政经办机构,配强配齐精干力量,夯实物质基础,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服务。要加强民政福利机构建设与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军民融合发展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 重点项目建设; 思考

中图分类号:F2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8020303

1引言

项目是区域经济发展和生产要素集聚的载体和基础,项目工作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重点项目更是经济工作的灵魂,抓好重点项目就是抓住了关键。通过实践证明,重点建设已经展示了其在项目带动中的率先作用,在产业支撑中的骨干作用,在海西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的持续和提升作用。重点项目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提升经济的整体质量与水平以及提供就业、加快劳动力转移、推进城镇化进程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和改进新罗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结合深入学习和调研活动,就如何加强和改进该区重点项目管理问题浅谈几点看法。

2新罗区重点项目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新罗区为加快经济发展,着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形势和不断加大的下行压力,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建设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和“当好闽西老区的排头兵、领头雁”的战略部署,按照“策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机制抓项目,努力走一条适合新罗区项目发展的“龙头企业―产业链条―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路子,一批批重点项目先后落地、加快推进和建成投产,项目推进成效显著,有龙泰、花漾江山等百亿元项目开工建设,龙工精密铸造、龙化异地技改、华润旋窑水泥、亿富龙建材贸易物流园、金弘达汽贸物流园、万达广场等一批投资超10亿元的重大项目实现竣工投产。2011~2015年,新罗区省市重点项目数逐年增加,分别为24个、26个、32个、32个、40个;完成年度投资也逐年加大,分别为45亿元、72亿元、92亿元、101亿元、109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一直在40%左右。

从区域布局看,以龙州工业园区带动龙门、雁石、大池、小池、适中等乡镇工业园区,形成较强的产业辐射和产业聚集,做大做强园区经济。突出龙州提质增效,清理、盘活存量用地和资产,做大做强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积极打造国家级应急装备产业示范基地。加快龙门片区商贸物流核心区和小池片区仓储物流核心区建设,引进战略合作者,全力对接泛华集团做好PPP试点,打造产城景融合发展新区;加快龙雁提速增量,提升发展精细化工、新能源等产业,争创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加快龙丰、龙池开发建设,重点发展新型建材、轻工电子等产业。2015年,园区规模工业实现产值292亿元,比增8.1%,占全区规模工业总产值的68%,其中龙州工业园区实现产值237亿元,比增6.5%,龙雁经济开发区实现产值55亿元,比增15.4%。

3新罗区重点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3.1项目体量小质量不高

近几年来,新罗区重点项目数量虽然一直处于龙岩市首位,但投资规模普遍较小,重特大项目少,目前仅有一个超百亿元的生产性单体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少,基本上还是资源型的、技改的老项目,发展后劲相对不足,大多项目仍处在产业链的中低端,集约发展不足,创新能力薄弱,缺乏核心竞争力。

3.2项目办证手续繁琐

虽然国家行政审批权成批大量下放,但是涉及项目办理的基层部门却并没有减少,一是项目办理的前置条件太多、太繁琐,而且互为限制,企业从土地平整到开工建设,“四证”手续相当难以办齐;二是新罗区地处龙岩中心城市,项目用地规划、报批、收储等政策、要素直接掌控在市级,导致许多关键性问题无法突破,影响办证速度。

3.3征地拆迁困难较大

当前龙岩中心城区征地拆迁的困难主要有二:①龙岩中心城区自2012年出台新的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后,以及在2012~2013年把房屋置换和补偿价格提升至最高点,所以,导致征地拆迁所需的资金量很大;②近两年来,财政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基金的增长幅度均不大,甚至有的已经出现零增长或负增长,导致拆迁资金供给十分困难。从而,造成很多项目未能及时交地,直接影响项目开工建设。如: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项目涉及高压线杆迁移等问题至今尚未解决,紫金山体育公园项目征迁资金缺口超2010年预算1.6亿元。

3.4基础设施配套滞后

部分项目政府未按合同期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导致需要配套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未能及时到位,严重影响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如从市政府至龙门赤水的华莲路、龙岩市区至江山组团的第二条隧道等,至今未纳入设计建设计划,严重影响了紫金山体育公园、花漾江山生态旅游项目的深度开发。为了招引大项目、好项目,虽然市区两级政府在项目合同签约时,给予承诺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扶持,但由于近几年资金调度十分困难,导致部分市区配套资金缺位。

3.5项目协调服务不到位

一些责任单位抓项目的意识、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服务项目的主动性、创造性不够,营造氛围不浓,存在“事不关己”和“等靠要” 的态度,说多做少,畏难应付。项目工作机制体制不健全,资源投入不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密切,导致协调服务不主动、不到位,没有把领导的重视有效转化为推动项目的具体工作。

3.6政策优势没有充分挖掘

新罗区不仅享有东部的率先发展政策、西部的加快发展政策,也享有中央苏区的特殊政策、革命老区的优惠政策等,因对政策深度研究不够,导致政策优势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地方一些优惠政策制定时间比较早,没有进行及时调整和进一步完善,与其他地方相比没有明显的地区优势。对新兴产业的鼓励政策不够充分,对业主新的优惠诉求不对口。

4加强新罗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建议及措施陈笑霞:加强新罗区重点项目建设的若干思考经济与管理

4.1加强组织领导

(1)牢固树立项目意识,增强项目理念。主要领导带头抓,亲自部署协调,创造条件,保障相当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项目工作;挂钩领导具体抓,推广专人专职抓。

(2)不断提高项目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项目和本地实际,加强学习思考、调研培训、创新思路,努力成为善于谋项目、勤于跑项目、勇于争项目、长于管项目的行家里手。

(3)形成抓项目合力。落实分级管理责任,整合充实项目工作资源和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健全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发改部门牵头抓总、跟踪管理、协调推进、督查考核的作用,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4.2加强项目策划和储备

策划是项目的源头,今天项目策划水平的高低决定明天的产业发展层次。首先要高起点、高质量谋划一批事关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特别是50亿元以上产业型的好项目、大项目。既要敢于依靠创新“无中生有”、“有中生新”和“新中生好”,又要结合自身实际,发挥比较优势,使项目更可行、更能出成效。广开项目源,超前研究市场走势,及时把脉民生需求,精细判研国家政策和投资导向,从中挖掘出真金,落实生成一个个具体的大项目,争取有更多、更好的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盘子。

4.3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扎实破解用地、征迁、资金、环评等瓶颈,提前谋划,有效保障,落实帮扶政策和具体措施,解除企业后顾之忧,从各方面增强项目业主投资信心。对于土地、环境容量等约束性指标的使用,分轻重缓急,统筹指标分配“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掘”,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征迁方面,总结推广中心城市大会战的征迁机制,强化属地原则,做好和谐征迁工作,资金方面,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样化的重大项目投融资体制,加强风险防控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银企对接,加大信贷支持,深化金融创新,为项目“量身打造”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环评方面,综合运用工程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腾出总量,向重点项目倾斜。

4.4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招商引资是加快项目建设的突破口,要切实加大招商力度、频度,用心运作,精准对接,重点围绕新罗区“2+2”主导产业,突出重点产业招商。坚持“选商选资”、“选优选强”,依托“9・8”、“6・18”、“11・18”等招商平台,充分发挥驻外办、商会和工业园区的作用,抓好长三角、珠三角和闽南金三角等重点区域的产业招商活动,引进一批与主导产业相配套,与领军企业相衔接的细分产业链项目,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加大“三维”项目对接力度,注重高位嫁接、引智引技、协同创新,提高招商项目转化率。

4.5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紧紧把握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支持闽西苏区振兴发展等利好政策,进一步对接、落实、拓展按照西部或参照西部地区政策,不等不靠、主动跟进,分路对接、逐个突破,积极争取在发展规划、产业布局、重大项目建设及项目资金扶持等方面得到国家、省里更大支持,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使政策落地生根、早见成效。要充分发挥“新”后续效应,加强与央企、军工企业对接,进一步深化与军工企业的合作,借助军工企业的科技、人才、市场等优势,力争在项目引进、技术对接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4.6强化督查调度

对重点项目继续推行四级协调调度机制,第一级为项目挂钩责任单位层面,实行“每周一会商”;第二级为挂钩领导层面,实行“每旬一例会”;第三级为指挥部层面,实行“每月一协调”;最后一级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层面,实行“每季总调度”;每个层级及时解决对应的困难问题,为项目推进保驾护航。并由区效能办牵头,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围绕服务项目推进、落实工作责任等方面,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有重点、有目的地开展明察暗访工作,重点督查未按计划开工投产、未完成序时进度的项目,从督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7强化考评奖惩

进一步强化项目工作考评机制,对照考评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区对镇(街)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并与评先评优相

挂钩。对快速推进项目落地建设、积极为项目建设服务,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由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干部,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措施不力、敷衍塞责,服务不到位,影响项目推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参考文献:

[1]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新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R\].龙岩: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

[2]温连光.新罗打造西南翼商贸物流集聚核心区[N]. 闽西日报,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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