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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后,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相继召开会议对加强社会管理作出部署。
2月25日,主持召开中央综治委全体会议。他强调,全国综治系统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突出重点,在完善政策制度上下功夫,在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在加强人财物保障上下功夫。
此前,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在2月24日召开的部分省区市涉法涉诉清积评查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清理积案、案件评查工作,着力提高政法干部队伍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编者按:随着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的举行和全国两会召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热词”。2010年10月,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确定了35个市、县(市、区)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并制定了《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指导意见》。为配合各地做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从本期起我们推出“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行”系列专题,敬请关注。
在中央确定的35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中,太原是7个省会试点城市之一。2月16日,太原市召开省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动员会,出台《省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行动方案》,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响强烈的民生问题着手,梳理出亟待解决的十方面问题,作为社会管理重点创新项目,进一步明确了管理创新的目标、创新的方法和保障措施。以此为标志,一个旨在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着力点,努力破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性难题的行动全面启动。
明确目标:十大重点创新项目力求实现三大转变
根据《行动方案》,太原市将启动十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
一是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从实行劳动监察网络化、网格化,加强和完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探索创新;
二是规范发展房地产开发市场。从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完善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强化市场监管,提高保障性住房在房产开发中的比重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这一市场;
三是优化交通环境。从全面提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大力优化交通环境;
四是实施“天网”治安工程。在大力推进“天眼”工程的基础上,发挥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强社区(村)警务建设、专群结合的治安防范队伍建设和单位内部防范建设等方面,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
五是实施“双百”强基工程。用100个高标准示范社区、100个高标准示范农村,带动全市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是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从建立信息平台,加强日常监管,开展等级评估,实行分类管理等方面,探索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的新机制;
七是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联调工作体系。从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乡街综治中心、县区矛盾联调中心为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既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八是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从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力量,推进居住证制度,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九是坚持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抓好已经出台文件的贯彻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十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着力扩大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启动这些创新项目旨在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由单一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管理转变,由事后处置、被动应付向事前预防、主动掌控转变。
开展“对标”:2013年跨入全国综治工作优秀城市行列
2010年12月召开的市委九届七次全会规划了太原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作出了“建设三个一流、夯实一个基础、强化四大支撑”的决策部署。其中,“夯实一个基础”,就是要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公平正义,打牢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目前,十个社会管理重点创新项目已列入太原市“十二五”规划建议。
按照部署,在创新社会管理方法方面,太原市要开展“对标”活动,广泛学习借鉴国内外社会管理各个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使全市社会管理工作达到一流标准。2月10日召开的太原市政法工作会议透露,已确定的“对标”项目主要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13年跨入全国优秀城市行列,公众安全感指数超过全国同类城市,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达到全国一流水平等。
法定代表人柏华静,该社主任。
委托人李朝定,淮南舜耕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杨国良,北京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安徽省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
法定代表入陈贵洲,该局局长。
委托人朱良,该局干部。
委托人胡艳丽,淮南竞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淮南市金三角家具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国庆西路。
法定代表人吴君锁,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人任淮灵,合肥五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郭峰,北京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洞山信用社)诉安徽省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为淮南市金三角家具公司(以下简称金三角公司)颁发(集)房字第1-2-(9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一案,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皖行初字第0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周红耕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杨临萍、马永欣参加的合议庭,书记员孟凡平担任记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洞山信用社法定代表人柏华静及委托人李朝定、杨国良,被上诉人市房管局的委托人胡艳丽、朱良,被上诉人金三角公司的委托人任淮灵、郭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1991年5月29日,洞山信用社与洞山乡幸福家具厂(被上诉人金三角公司前身)签订了合建房屋的协议书。同年7月3日,淮南市计划委员会以计基字(1991)120号文批复金三角公司建设营业用房4000平方米。1992年9月7日,洞山信用社给付洞山乡人民政府土地转让费9万元。同年12月18日,洞山信用社又与金三角公司签订合建房屋合同。约定:双方合资在陈岗三角地东侧兴建综合楼,建筑总面积7000平方米,其中为洞山信用社建办公楼3000平方米,楼房共6层,每层东侧三大间属洞山信用社;双方建房所需资金自筹,金三角公司建房所需资金自筹不足时,洞山信用社优先为其贷款;建房所需一切证件由金三
角公司办理,办证费用根据双方实际拥有面积按比例支付。
1993年3月4日,安徽省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了淮城规建许字91-11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兴建家具厂综合楼,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建设层数为6层。综合楼于1993年底竣工,建筑为4层,面积为7835.16平方米。交付使用后,综合楼东侧面积为2306.86平方米的房屋由洞山信用社使用;综合楼西侧面积为5528.30平方米的房屋由金三角公司使用。1995年7月25日,市房管局为金三角公司颁发了(集)房字95(2)-10172号房屋所有权证;1997年4月24日,市房管局为洞山信用社颁发了(集)房字第1-2(97)0011号房屋所有权证。
1997年7月9日,金三角公司以建房协议没有实际履行,洞山信用社对综合楼东侧2306.86平方米房屋不享有所有权为由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请,请求吊销洞山信用社房屋所有权证。同年7月16日,市房管局以房屋产权不清为由,吊销了洞山信用社(集)房字第1一2一(97)0011号房屋所有权证。洞山信用社不服,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于同年10月9日作出(1997)淮行初字第05号行政判决,以市房管局作出的《关于吊销〈集〉房字第1-2一(97)0011号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撤销市房管局作出的《关于吊销(集)房字第1-2一(97)0011号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金三角公司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于1998年4月27日作出(1997)皖行终字第015号行政判决,以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判决撤销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淮行初字第05号行政判决,维持市房管局《关于吊销(集)房字第1-2一(97)0011号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
1998年5月19日,金三角公司向市房管局呈交了《关于申请办理金三角综合楼东侧2306.8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次日,市房管局收回了发给金三角公司的(集)房字95(2)-10172号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为5528.30平方米),并为其颁发了(集)房字第1-2一(9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为7835.16平方米)。洞山信用社认为市房管局向金三角公司颁发(集)房字第1一2一(9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另查明:金三角公司已就其与洞山信用社之间的房屋纠纷,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7年8月13日以(97)皖民初字第6号立案受理。洞山信用社就市房管局为金三角公司颁发〈集〉房字第1一2一(9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7月8日裁定中止审理(97)皖民初字第6号房屋纠纷一案。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金三角公司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提供的证件符合《淮南市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但是,金三角公司提供的淮城规建许字第91-11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市房管局颁发的(集)房字第1-2-(9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在建设层数、建筑面积等方面不相符,属部分法定证件不全。市房管局颁发(集)房字第1一2-(9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的主要证据不足。洞山信用社的诉讼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依据《淮南市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的规定,判决撤销市房管局(集)房字第1-2一(9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一审诉讼费110010元由市房管局负担。
洞山信用社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上诉称:一审判决虽然撤销了〈集〉房字第1一2-(9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但是该判决掩盖了上诉人与金三角公司合建房屋并发生产权纠纷的事实。根据有关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的规定,产权不清的房屋,应暂缓登记。因房屋产权引起纠纷,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赋予房产管理部门直接裁决的权力;本案市房管局明知该房屋产权尚有争议,却将该房产直接确权给金三角公司,属于超越职权,一审判决对此没有认定,请求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予以变更。
市房管局辩称:金三角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层数、建筑面积与其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的层数、面积不符,是因金三角公司建设时改变房屋结构所致,不影响所建房屋的合法性,不属法定证件不全;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皖行终字第015号判决,“产权不清”的疑点已不复存在,因此,本局为金三角公司颁发的(集)房字第1一2一(9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符合规定的程序。一审判决依据《淮南市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认定综合楼“部分法定证件不全”,并予以撤销,属于适用法律不当。
金三角公司辩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皖行终字第015号判决生效后,争议房产的产权归属已经清楚,本公司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提供的证件齐全,市房管局对证件的审查符合法律规定,颁证程序合法。一审判决以扩建面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认定颁证行为属部分法定证件不全,应依法暂缓登记的法律依据不足。
上述事实有如下证据在案佐证:淮南市计划委员会计基字(1991)120号《关于几家集体单位申请基建计划的批复》、淮城规建许字91-11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准建证、洞山信用社与洞山乡幸福家具厂合建房屋《协议》、金三角公司与洞山信用社合建房屋《合同》、〈集〉房字95(2)-10172号《房屋所有权证》、(集)房字第1-2一(97)0011号《房屋所有权证》、(集)房字第1-2一(9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金三角公司《关于吊销洞山信用社2306.8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的申请》、市房管局淮房地(1997)46号《关于吊销(集)房字1-2一(97)0011号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淮行初字第05号《行政判决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皖行终字第015号《行政判决书》、金三角公司诉洞山信用社《民事诉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皖民初字第6号《应诉通知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皖民初字第6号《民事裁定书》、洞山信用社《上诉状》、市房管局《答辩状》、金三角公司《陈述状》。
本院认为:根据建设部《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第八条“登记机关依照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产权审查,凡房屋所有权清楚,没有争议,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应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件”、《淮南市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新建商品房屋由房屋开发建设单位申请登记;违法建设的房屋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后才能接受产权登记申请;产权不清的,暂缓登记”的规定,被上诉人市房管局应对申请登记人的房屋产权是否清楚、房屋建设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查。如产权清楚、房屋建设合法、符合上述规定的,予以登记发证;产权不清和房屋建设违法的,则不得直接登记发证。依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权属审查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也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但是,被上诉人市房管局为被上诉
人金三角公司颁发(集)房字第1一2一(9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时,被上诉人金三角公司已就其与上诉人洞山信用社之间为综合楼2306.86平方米房屋纠纷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房屋纠纷正在诉讼过程中;被上诉人市房管局在作出的《关于吊销(集)房字第1-2一(97)0011号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中认定该房屋产权不清,属于错误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皖行终字第015号行政判决维持被上诉人市房管局吊销(集)房字第1-2一(97)0011号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并未对争议的2306.86平方米房屋产权归属作出裁判。被上诉人市房管局和被上诉人金三角公司提出综合楼的2306.86平方米房屋产权不清的因素已经消除的理由不能成立。安徽省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淮城规建许字(91)-11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综合楼的建设层数为6层,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而综合楼实际建设层数为4层、建筑面积为7835.16平方米,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不相符。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关于在城市规划区内,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设工程位置、性质、层数、标高、建筑面积和建筑造型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属于违法建设的规定,该综合楼应属于违法建设。据此,被上诉人市房管局和被上诉人金三角公司提出综合楼不属于违法建设的理由不能成立。被上诉人市房管局明知综合楼中的2306.86平方米房屋产权尚有争议,该楼系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迳行为被上诉人金三角公司颁发〈集〉房字第1一2-(9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
综上,一审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虽然正确,但未认定综合楼房屋产权存有争议,仅以被上诉人市房管局颁发的(集)房字第1-2一(9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与淮城规建许字第91-11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设层数、建筑面积等不相符,属部分法定证件不全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认定事实不清。上诉人洞山信用社对一审判决依据的事实理由不服,认为综合楼房屋产权存在争议的上诉理由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3目和第六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皖行初字第01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被上诉人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为淮南市金三角家具公司颁发的(集)房字第1-2一(9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
为深刻汲取XXX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会议精神,确保XX期间我司的安全稳定,按照XXX精神,我司迅速组织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行动实施情况向厅安委办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为扎实做好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工作开展有序、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底,我司成立了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副总、总经理助理、党办主任为副组长,各公司、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副组长负责行动的协调、督查工作,各公司、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我司通过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严肃了工作纪律,从制度上保证了工作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底,有效杜绝了推诿、扯皮情况发生。
二、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为做好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我司制定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梳理自查、整改落实、督导检查、巩固提高四步走,要求各公司、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一是明确火灾隐患大排查项目及范围。排查内容、范围包括:
1. 各公司、各部门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齐全;消防设施是否定期检测、检修、保养;是否进行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 各公司、各部门室内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畅通、符合要求。
3. 各公司、各部门的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擅自接拉线路。
4. 各公司、各部门工程项目(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办公场所)是否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和消防技术规范。
6. 各公司、各部门的公务车辆、班车车辆的应急锤、逃生装置是否完好;驾驶员是否能正确使用车载消防设施、开启应急通道,对消防安全知识是否掌握,能否实际应用。
二是要求各公司、各部门于9月15日前完成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要划范围、明区域、逐条逐项,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三是对于各公司、各部门排查出的问题,要求涉及部门要在现场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对于现场无法整改的,要倒排工期、限期整改。随后工作小组于9月20日对各公司、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隐患排查无疏漏,整改到位且彻底。
三、全面开展排查,严格整改落实
按照省厅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范围要求,我司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要求各公司、各部门对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室内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电气线路铺设,燃煤炉使用,施工项目工程,车辆等方面进行了火灾隐患自查。通过各公司、各部门的自查,排查出以下火灾安全隐患:
……
对于以上隐患,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四、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安管水平
通过开展此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保证了我司在XX期间的安全、平稳运行,为我司今冬防火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此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我司排查火灾隐患5处,目前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到位,为了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我司安全管理水平,工作小组对该5处火灾隐患进行了认真的研判、分析,发现我司目前现仍存在个别部门安全管理度不健全、个别人员防火安全意识淡薄、日常安全教育脱节,个别部门安全学习教育培训不到位情况。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今后工作中,我司还需要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 进一步抓好职工安全教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稳定发展理念,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紧密联系我司工作实际,采取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宣传与培训演练相结合等多种教育形式,学习培训结束后要有反馈,要保证安全教育培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学习培训有力度、有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渣土运输秩序,严厉打击渣土运输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渣土运输污染城市环境、危害交通安全这一突出问题,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构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清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现制定县城监大队渣土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建筑渣土沙石运输车辆整治行动,及时整治和消除城区道路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建筑渣土沙石运输、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建筑渣土沙石运输车辆无牌无证、超速、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清查阶段
全面摸清我县渣土车拥有量及使用情况,进而理顺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整治前期,城监大队弃土管理服务站对全县的建筑工地及渣土车进行详细摸底并登记造册。
(二)宣传教育阶段
做好渣土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前期由城监队员深入工地向施工单位、渣土运输企业、渣土车驾驶员宣传渣土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向施工单位、渣土运输企业、渣土车驾驶员发放宣传材料,召集渣土运输企业负责人召开渣土运输安全管理会议。让在建工地、渣土砂石运输单位、运输车主认识到渣土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全民整治、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整治阶段
1、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组织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渣土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渣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在整治行动中,各部门要配合默契,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责,采取设卡检查的方式,查处违章违规车辆,在建工地现场阻止车辆带泥上路,要有效遏制渣土运输车辆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违法卸放工程渣土和严重污染路面的现象。
2、中午、晚上、周末安排值班人员对存在运输渣土污染城市道路如黄家排、山城山庄、龙郡首府路口、龙津国际背后、朝阳路等处进行轮班蹲守,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由县城监大队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参与建筑渣土沙石运输企业的运输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监控装置,并建立日常动态监管制度,GPS监控平台必须连接当地渣土办、交通、公安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监管系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会同住建、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按照《三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完成对建筑渣土沙石运输企业资质的审定。
5、堵住源头严管重罚。严格渣土处置核准制度,运输工程渣土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工程渣土准运证》,按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并自觉接受城管执法部门检查。按照“堵住源头、严管重罚”的工作方针,严厉查处渣土车的各类违规行为,对存在运输渣土污染城市道路和违法卸放工程渣土行为的公司给予罚款。
关键词:精益思想;工程建设;应用
中图分类号: D296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建设项目,参与单位众多(诸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供货单位等),管理任务繁重(涉及质量、进度、成本、安全、信息、合同、协调),人员队伍庞大,专业覆盖面广,时空纵深较大。因各参与方主体不同,利益出发点不同,因此立场和观点也不尽相同,必然导致管理重点不尽相同,本文仅就精益思想在建设投资单位的管理中的应用展开。
一、工程建设项目的现状
(一)、项目立项决策论证不充分
项目的立项决策,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投资收益、技术来源、选址情况、产品市场测算、项目设备、职工定员、环境影响等等。从多年的发展来看,有许多项目是盲目上马,市场不清楚,产品生产出来即滞销;选址不符合长远规划要求,导致搬迁、整改,甚至刚建设好几年,就要拆除;环境影响评价走过场,导致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引发群众的集体上访;部分进口设备,在国外已经是淘汰产品,能耗高、配件组织困难、维修成本高;项目投资一超再超,大大偏离预期等等。可以说,这都是在立项论证阶段,没有运用精益思想,没有采取科学的态度、没做仔细的调查、没做长远的规划而引发的恶果。
(二)、项目投资控制不好
贯穿项目的建设过程,涉及项目投资的内容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款、工程结算、竣工决算,项目总体投资控制好不好,上述每一个环节都不容忽视。现在许多项目,把对投资的控制还只停留在施工阶段,没有在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上下文章;没有仔细编制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明确,项目漏项、掉项,为保证项目完整性和质量,后期建设过程中必然增加投资;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不完善,导致对方索赔,无形中增加费用;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缺乏自身专业人才,完全依赖审计咨询单位,风险极大。
(三)、工程质量意识欠缺
观感质量差、使用功能缺陷的工程建设项目,仍然存在。究其原因在于,合同约定不明确,施工方钻空子以次充好;材料验收把关不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导致了我们常说的“豆腐渣工程”,生产线产能达不到要求。
二、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中应用精益思想应采取的措施
(一)、项目立项决策阶段的精益思想措施
对立项决策,既要本着节约、环保的原则,又要充分体现“四新技术”的应用;既要满足经济性,又要具有前瞻性;既要具有适用性,又要满足安全性。因此需要本着精益态度,精确把握、精心谋划、精准计算。
在投资概算方面,务必精准计算。在宏观把握的基础上,从单项工程到单位工程,从单位工程到分部工程,从分部工程到分项工程,逐层细化,最终按照概算指标,精确计算。
在工程方案确定方面,立足现实,力争优化。不好大喜功,不攀比不讲排场。
在建设标准方面,精准定位。工程总体要求需要明确是合格还是优良;建筑材料需要定位规格档次。
在厂址选择方面,需要长远谋划。既要考虑交通便利,又要考虑用地成本;既要考虑当前市场,又要考虑中长远规划。
在环保安全方面,需要精益求精。务必做好环评工作和环境保护投入,避免后期整改难度大、社会影响恶劣;务必做好安全预评估、安全“三同时”,避免项目报建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因安全“三同时”、环境“三同时”未落实而影响实施进度,避免因投入不够,形成安全隐患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在设备选型方面,需要精心比较。不同的设备,性价比不一样,在设备选型时,即不能为了节约投资,只看价格,又不能只为性能,而忽略投资;既不能只注重价格、性能,而忽略实际生产水平和能耗指标。因此在设备的选型上,需要专业设备人员,通过精心比较,确定合适的设备。
(二)、项目实施阶段精益思想措施
1、设计准备及设计阶段
(1)积极开展设计招标,实施设计方案竞选制度
通过设计方案的招标,吸引设计单位参加设计招标或设计方案竞选,然后由专家评定小组按照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以及技术先进、功能全面、结构合理、安全适用、满足建设节能及环境等要求,综合评定各设计方案优劣,从中选择最优的设计方案,或将各方案的可取之处重新组合,提出最佳方案。
(2)、推行限额设计
推行限额设计,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分解,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当然限额设计不能一味地考虑节省投资,而应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在实行限额设计的同时注重优化设计,兼顾功能提高。
(3)、运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方案
价值工程(公式表示为:V=F/C,V代表价值,F代表功能,C代表费用),现代管理学的定义是“通过对产品功能的分析,正确处理功能与成本之间的关系来节约资源、降低产品成本的一种有效方法”。同一个建设项目,可以有不同的设计方案,这就会有不同的工程造价,可用价值工程进行方案的选择,研究产品功能和成本的最佳配置,做到质优价廉,又好又省。这需要建设投资方对方案及其要素有精确把握,有透彻的认识,才能做出正确的比较。
(4)、准确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及工程的施工方法
在工程项目实施中,施工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很多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为暂定价,而合同约定的这部分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随品牌、产地、型号等的不同,价格将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在确定使用这些材料前,投资建设方应该明确施工方法及摸清对应材料的市场价格,以便对投资做出准确的控制。
2、施工阶段精益管理
(1)、精益质量控制
严格执行精益质量管理的“三不”及持续改进原则。不制造不合格品,不输送不合格品,不接受不合格品,具体体现在实施过程中,就是“上到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严格执行自检、互检,执行旁站、巡检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落实。
采用科学的方法、工具,提升质量水平。充分利用质量管理的6S方法,通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六个方面,达到现场质量的管控;利用分类法,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作业方法、作业时间、作业环境、施工材料等方面,找到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予以解决;利用排列图法,找出影响质量的A、B、C类因素,分门别类予以解决。
(2)、精益成本控制
对投资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主要应从以下方面控制:
要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件。超出设计、招投标及合同约定范围外的部分,属于设计变更的子项,按照工程量清单计调整价规范中的要求予以调整或多方协商解决。
注意索赔和反索赔。施工单位索赔,无外乎投资建设方违约、不利的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设计变更、工期延期、加速施工、风险、建设方不正当的中止工程等原因,因此,在针对施工单位的索赔基础上,应尽量做到不违约、不干涉施工单位内部业务、不提无理要求,对施工单位所提索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审、反驳与修正,此项索赔是否具有合同依据、索赔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恰当,在索赔事件初发时施工单位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认真核定索赔工期、款额,肯定合理的索赔要求,反驳、修正不合理的要求。同时,可以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工期延误、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等方面进行索赔。通过索赔与反索赔,减少款项支出,达到降低成本目的。
(3)精益进度控制
在控制的措施上,可以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管理措施;在方法上,可以按施工阶段分解,突出控制节点,按施工单位分解,明确分部目标,按专业工种分解,确定交接时间,按总进度网络计划的时间要求,将施工总进度计划分解为年度、季度、月度、旬期和周等不同时间控制单位的进度网络计划;在可用的工具上,可采用网络图、赢得值法等等。采取合理的措施,配合适当的方法,辅助有效的工具,加以严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态度,精益进度控制就可以实现。
(4)精益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干任何事,不能心存麻痹和侥幸”。精益管理思维促使安全管理逐步从随意化向规范化转变,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由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浮躁转入到重视细节、完善细节,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并使之贯彻执行的务实阶段。把精益管理应用在安全上去达到零缺陷、零事故、零差错、零延误,就必须要用精益管理思维去强化精细安全管理、增强防控风险、抓实治理排查,力求细致求精、发挥急速行动,所有的这一切管理行动,必须要引入精益安全管理思维,让广大员工了解精益安全管理无处不在,使其思想上产生追求精益安全管理的思想,用精益安全管理思维去思考精益安全管理带来的好处,这其中决不能只靠一两个人,而是要靠全厂广大员工这个整体团队,以精益安全管理理念去不断完善、改善安全管理的方式、方法,增强有效地行为管控,才能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过程。
(5)精益合同管理
如何防范和规避合同风险,需要在合同审批、签订、履行、归档等环节制定科学有效的措施、流程,明确各环节职责,提高运行效率和效益,降低合同风险。具体来说,在合同审批阶段,需要确认合同对方当事人缔约能力,需要按照既定流程分级审批、层层把关;在合同签订阶段,尽量采用己方制式合同,要明确承包模式,是否能够分包,分包的界面确定,明确合同范围、合同内容,明确进度、质量、安全要求,明确工程款支付方式,明确违约责任,明确索赔处理,借助法律顾问,尽量减少法律风险;合同签订后,需要做好合同交底,组织相关人员仔细领会合同要义;在合同执行阶段,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得走样、不得变通,不得搞“阴阳合同”;合同执行完,需要做好归档和总结,便于后期查询和经验总结。在主合同之外,还需要签订廉政协议,确保各参建单位廉政从业,不行贿、不受贿,在工程项目中不谋私利。
3、动用前准备阶段
动用前准备阶段,包括的内容很广泛,有生产材料准备、人员准备、设备准备、资金准备,还包括工程验收,工程资料归档,工程结算、决算,环境验收,遗留问题处理等。准备不足,无法正式投入使用,竣工结算处理不好,可能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环境验收不把关,后续整改和处罚压力大、影响恶劣,可以说比施工阶段的任务还要艰巨、还要繁重。下面仅就工程结算方面,浅述应如何应用精益思想。
竣工结算一般都是由施工单位编制,经其负责人签字后,报经监理单位签批后,最后报建设单位。在结算资料中,问题经常出现在工程量不实、套项错误、费用计取问题、合同问题、资料问题上,应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办法。
工程量问题,主要任务是精确核对工程量,工程量的核对是工程结算审核的重点;工程套项的问题,精准审查定额套用或清单子项套用是否正确,把好套项关;审核费用时,确定取费标准,准确套用各项费率,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是该部分工作的重点;合同问题上,主要是审核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或者是曲解合同;资料问题上,主要是审核施工联系单、签证单、洽商记录的有效性、合理性。
4、保修阶段
在工程建设完毕后,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时,需要一并提供质量保修协议,根据各专业不同,质保周期不同。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第7条,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
在保修期内,建设投资方一旦发现工程建设项目有质量缺陷,可以依据规定,合理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免费修复,施工单位拒不处理的,建设单位可先委托其它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修复,再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原施工单位补偿费用。这阶段的精益思想,主要体现在维权意识上,通过维权,减少己方的维修支出。
(三)、项目使用阶段精益思想措施
本阶段的精益思想,主要体现在设备、设施的精益管理以及产品的精益生产方面,其范畴已超出传统意义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在此不作赘述。
三、结束语
精益思想,贯彻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中,就是实现精益管理,我们从管理的角度看,精益思想只是对管理赋予了新的灵魂、新的思路,我们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还是要用到传统的方法,先确立目标,再制定措施,在执行过程中纠偏,通过PDCA的循环,达到理想的效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