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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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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原告:自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被告:自贡市五星广告灯饰公司。

1987年底,原告自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公交公司)自筹资金,采用电动、声控技术,自行设计、制作完成了题名为《希望之光》的立体造型大型艺术灯组。原告以此灯组参加了1988年第二届中国自贡国际恐龙灯会展出,并被自贡市人民政府于同年6月评为一等奖,选送到北京参加了北海公园龙年灯会展出,展出结束后,该灯组运回原告处存放。

1993年以来,被告自贡市五星广告灯饰公司(以下简称五星广告公司)未经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许可,将《希望之光》灯组录像镜头自制成电视广告,作为本公司“五星”版霓虹灯产品的广告片,同时在自贡市及市辖区的电视台上播放。该广告片中未指明所用灯组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五星广告公司亦未向自贡公交公司支付报酬。

1994年8月31日,自贡公交公司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五星广告公司为推销自己产品的营利目的,未经本公司许可,也未向本公司支付报酬,擅自将《希望之光》灯组复制在自己的商业广告中,在市、区电视台上长期播放,此行为侵害了本公司对该灯组享有的著作权。要求法院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判令五星广告公司承担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被告五星广告公司答辩称:原告自贡公交公司制作的《希望之光》灯组是设置在室外公共场所的美术作品。我公司自制的广告片中,只是录下了原告公开展出的该灯组镜头,灯组名称和作者名称也赫然在目。我公司的这种行为应属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项所指的合理使用行为,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该行为并不侵犯原告对灯组享有的著作权。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设计、制作的《希望之光》大型灯组,是以线条、色彩、灯光等要素表达主题并具有独创性的美术作品。该作品是专门为参加灯会创作的,灯会结束后即运回存放,不另在公共场所设置或陈列。被告五星广告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自制的商业性电视广告中使用《希望之光》美术作品,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该院于1997年2月15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五星广告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并公开向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赔礼道歉。

二、被告五星广告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自贡公交公司损失15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

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未上诉。

「评析

这是一起将他人创作的立体美术作品录制后,制成宣传自己产品的电视广告在电视台上播放所引发的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的案件。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该种作品著作权的确认,公开展出的作品在哪些情况下的使用是“合理使用”。

一、原告创作的《希望之光》灯组作品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其中包括美术作品这种表现形式的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七)项解释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原告采用电动、声控等技术,自行设计制作的《希望之光》灯组,是以线条、色彩、灯光等要素表达主题,具有审美意义的立体造型艺术作品,它属艺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并能以一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因此,受案法院将该灯组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是正确的。

二、被告将《希望之光》灯组作品的录像,制作成自己的产品电视广告片播放,不属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十)项的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属于合理使用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本案被告使用《希望之光》灯组作品的录像,制成电视广告片播放,是为自己的产品作宣传,显然不是为了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而是为了营利目的。《希望之光》灯组作品参展后运回存放,不另在公共场所设置或者陈列,不能认定该灯组为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该灯组作品曾在室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陈列而公之于众,应属作品的发表。据此,被告的行为不属该两项规定所指的合理使用的行为,而属侵犯原告灯组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应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按:通过本案,我们应当对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项所指的合理使用行为有深刻的理解。

一、关于“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行为。构成这种合理使用行为,应当符合三个条件:其一,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的他人作品,应当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作品的发表方式多种多样,如本案灯组作品创作完成后,参加灯会展出,即是以将作品设置或者陈列于公共场所而公之于众的方式发表。所以,案涉《希望之光》灯组作品属已发表之作品。其二,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必须符合适当的量的要求,即“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本案被告宣传其产品的电视广告片,是被告的作品,如果其中仅是偶而出现原告的灯组作品,并主要是作为一种客观现场背景,原告作品的出现就不会构成被告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如果原告作品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被告作品中,并是其电视广告片中的主要背景或主要构成素材,则原告作品的出现就构成了被告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其三,引用的目的限于介绍、评论被引用作品或其他作品,或者为了说明某一问题。本案被告的电视广告片中使用原告灯组作品的录像镜头,不是为了介绍、评论原告的灯组作品及第三人的灯组作品,也不是为了说明展览会活动或原告创作作品的过程等,而是为自己的“五星”牌霓虹灯产品作广告,很容易使人误认灯组作品就是被告的产品作成的,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引用目的的。综上,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电视广告片中使用原告作品,只要有一条不符合该种合理使用行为的要求,就不能认定被告的行为是属该种合理使用行为,被告关于其行为应属此合理使用行为的辩解不成立。

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四、资金来源

实施“计划”所需资金,其中营养餐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及水、电、燃料费用待全面实施后由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学校食堂建设由区教体局商财政局科学制定学校食堂改造建设规划,并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先建设,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区食堂改造建设任务。

五、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核定实施对象。区教体局负责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的动态监控,严防套取、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营养食谱。由食药局牵头,教体局配合,组织营养专家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和操作指南。食谱制定要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保证学生每周食用一定数量的牛奶和鸡蛋。

(三)招标采购。营养餐所需牛奶、鸡蛋、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由实施学校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供货企业,均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招标采购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教体、卫生、食药、质检、物价、监察等部门参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价格公正合理。

(四)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霉变、腐烂、污染和生虫不洁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卫生习惯。凡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行试尝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教体局配合,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组织培训。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扶贫、卫生、食药等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宣传、教体等部门配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实施学校要建立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食药、发改、监察、农业、卫生、审计、工商、宣传、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营养办)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计划”实行“三长负责制”,即部局长、镇(办)长、校长是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教体局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配合财政局做好“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长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负责“计划”各项经费的筹措和按时拨付工作;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牵头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发改局长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长负责组织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工商局长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日常监管;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每月检查供应商库存条件至少一次,对食品材料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安排工商所定期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进入校园;根据本部门工作相应职责制定“计划”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供餐食品进行抽检,对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对“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卫生局长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协助教体、劳动部门培训从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会同教体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负责制定营养食谱;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监察局长负责对有关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计划”实施过程中群众对违规、违纪人员及事件的举报和反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促使“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审计局长负责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公安局长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建立配送绿色通道,确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时送达;负责实施过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人社局长负责配合教育、食药、卫生部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免费对实施“计划”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镇(办)长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成立本辖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定期研究辖区内“计划”实施的相关问题;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能,定期检查各校的具体实施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化解辖区内“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工作。中心校长负责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对辖区学校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每周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计划”实施的绩效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积极性。各实施学校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管理措施,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接收、储藏、出库、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食堂卫生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安全运行;做好周食谱公示工作;组织和管理学生安全、文明就餐;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以实施“计划”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配送及食堂加工、学生食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审计、教体、财政、卫生、食药等部门组成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由纪检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实施“计划”监管小组,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五)实行目标考核。“计划”实施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区政府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进行目标考核,教育局对实施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发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质量责任追究。凡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蛋奶粮油及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取消供货商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2、学生到校和控流保学、规范转学异动情况,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情况(三残儿童入学率),学校班额情况;教科书到位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发放及循环教科书使用情况等。

3、教学常规工作情况,“常规落实年”活动落实情况,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计划情况,综合类、实践类和校本课程、地方课程、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改革情况;教学管理和评价情况等;《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情况,幼儿园保教活动情况。(重点是作息时间、课程及课时开设、实验教学、计划、上课、下班辅导、班级管理等)

4、继续积极推进课改,组织做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验收、统计、评比扫尾工作。

5、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贯彻执行《关于全市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x教通〔2016〕x号)、《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x教发〔2009〕x号)、《关于明确2017年春季教育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x发改发〔2017〕x号)、《转发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x教通〔2012〕x号)、《永兴县农村学校“十三五”布局专项规划》、《永兴县城区中小学化解“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文件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情况,以及规范中小学、幼儿园用书情况、寒假期间有无以家长委员会或其它名义收费补课情况。

6、安全工作情况。食品安全、食堂管理情况;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学前后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和安全教育情况;保安、防暴器材、一键式报警器配置情况;安全法制教育及校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校车及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落实情况;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网站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17〕19号)的要求,做好学校网站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排查工作情况。

7、 “三会”(行政会、教师会、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及三年发展规划执行、入学教育(重点是核心价值观)情况。

8、教育项目建设进展情况,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及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筹备情况。

9、工作作风、开学氛围、精神面貌、校园文化、内务管理、纪律、卫生(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情况。

10、阅读教育、书吧、阳光服务站、家长学校建设等情况。

11、“两项督导考核评估”迎省检准备情况。(学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学校迎检问题整改“一校一方案”、按下发迎检资料目录准备资料情况、维修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近期,县教体局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对全县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改,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抓好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过前期学校自查和教体局督查,共排查出存在危厕危墙及危房的学校16处,按照县安委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整改要求的学校6处,提前整改完成的学校4处。目前还有6处学校还存在危房,均已列入改造计划,其中平邑街道中心校、临涧中心校、平邑街道二中、七中学校危房计划2015年4月底整改完毕,地方二中、郑城一中学校危房列入2016-2018年改薄计划。

2、积极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整治工作。自全县校车联席会议召开后,按照会议要求,教体局和交警大队制定了《平邑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于9月16日-9月26日开展了为期十天的专项整治活动,查扣违规接送学生车辆26辆,目前这部分车辆正在接受处理。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全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广大师生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3、抓好了学校安全保卫及安全教育工作。针对外地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县教体局于9月2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9月27日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通报了近期湖北、云南、广西发生的砍伤学生、踩踏等案件。并于开学初对全县各学校门卫值班、领导带班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学校都有专兼职保安,门卫都能坚守岗位,并严格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同时,要求各学校积极主动与当地综治、公安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重点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扬言报复社会及可能铤而走险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员的管理控制。并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做到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门口及主要路段有人值守。

同时要求各学校幼儿园结合近期以来发生的校园踩踏、砍杀典型案例,开展一次对师生的基本安全常识教育,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演练活动,使学生了解踩踏、火灾、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户外活动等安全防范知识,掌握自救、互救基本的技能。特别是发现歹徒进入学校后要迅速撤离现场,并大声喊叫求救,通过对教师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掌握应急避险能力,及时保护学生和幼儿的安全,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4、开展了校外托管机构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全县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工作安排,教体局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消防大队分四组对驻城校外托管机构和幼儿园进行了集中整治,本次整治活动共检查75家食堂,其中幼儿园食堂53家,12家不提供餐饮服务;校外托管食堂22家,停业6家。立案查处19家,其余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5、认真做好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针对近期外地发生的幼儿园卫生安全事故,结合全县实际,教体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幼儿园汲取外地教训,举一反三,对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排查,健全和完善学生、幼儿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卫生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县教体局将于近期对全县幼儿园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

6、加强了对正规校车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县教体局已做好了正规校车运营许可的前期申请登记工作,并将正规校车的运营许可申请已报送到县交警、交通管理部门。

    二、学校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

1、学校保安配备问题。目前,驻城学校绝大部分都配备了专职保安,乡镇学校除仲里中学配备专职保安外,其他各学校保安配备均不达标,存在教师顶岗现象,特别是农村完小聘请的保安年龄偏大,担负不起保安应担负的责任。

2、接送学生车辆问题。虽然集中整治活动取得了很大成效,也查扣了部分车辆,但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现象时有反弹,特别是乡镇农村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现象依然存在,不好彻底根除。

3、幼儿园安保问题。大部分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都没有保卫科,更没有保安人员,安保设施配备不足。虽然进行了多次整治,但整治效果不明显,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近期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1、召开一次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会上,通报近期以来发生的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再一次明确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白身上的重任,让每一位校长切实认识到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立即处理。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件,在学生出操、集合、放学时段,均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有序下楼,或适当错开逐次下楼。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要求宿管人员每晚熄灯前清点学生人数,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能及时跟踪,查找原因;做好家长来访登记,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汇报,杜绝不明身份的人员进入校区。

3、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对全县各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学校校舍、宿舍、食堂、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督促学校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促使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回头看”和再检查。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问责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责任人负责,安全措施都能落实到位。

4、加大学校保安配备力度。督促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配备专职保安,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尽量聘请品质好、身体好的工作人员担任门卫。加强门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使其不仅能防偷防盗,还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同时要求各学校在学生上放学期间,不仅门卫在岗值班,也要安排两人以上年富力强的教工在校门口值勤,维护学生安全。

5、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主要检查食堂卫生、食用油油质,食堂人员健康证、上岗证,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健全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同时,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一)

2017年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矛盾调处等源头治理机制,确保全县学校安全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周边综治工作机制

1、完善组织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治安防范、校车安全管理、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机构。

2、健全工作制度。各地校园治安防范、校车安全管理、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结合当前校园安全形势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健全各地各学校联络员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联系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形势研判、情况信息、工作述职、目标考核、检查督导等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工作统筹,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切实落实本地本校在校园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保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项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二、加强安全法治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4、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切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每周一个课时,心理健康教育每两周一个课时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生命安全教育,并做到教材、教师、课时“三落实”。

5、加强法治教育。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每半年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拟创建法治教育示范学校20所。

6、开展应急逃生演练。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震减灾日”、“11.9全国消防日”等有利时机,每学期要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并做到有方案、有组织、有总结,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三、夯实安全防范体系,提升校园治安防控能力

7、进一步加强保安培训。切实按照《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技术标准》配齐配强安保人员及监控、防护、报警设施设备。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安保人员值班备勤工作,强化安保人员培训,提升安保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8、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门卫值班、校园封闭管理、领导带班值班、校园安全巡逻、寄宿制管理等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9、大力推进校园巡逻队伍建设。各地各学校要抽调年富力强、有责任心的教职工组建校园巡防队伍,充实校园安保力量,并在当地综治、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校园巡防工作。

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10、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进一步落实各地各类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定期开展消防知识教育。进一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确保校园无火灾事故。

11、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两化”体系建设,按照“两化”要求和《襄阳市学校安全台账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逐步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对较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12、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继续贯彻落实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函〔2013〕7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函〔2014〕15号)要求。在夏季来临之前和秋季开学之际,各地各类学校要通过深入开展“六不”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制发、回收《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召开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等方式,提高学生及其家长对防溺水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学生家长的监管责任。同时,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强化宣传教育、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隐患排查,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学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杜绝发生群体性溺水事故。

13、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和《襄阳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和随车监管人员等制度,实现校车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构建校车安全培训体系,定期对校车管理人员、驾驶员、随车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在春、秋开学之际,开展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强化校园及周边交通管理措施,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执法管理,治理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大力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和“黑校车”、“黑出租”揽客营运等问题,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14、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定期对校舍进行勘验检查,一旦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房,要立即停用,并采取封闭等防范措施。有基建施工项目的学校要实行封闭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三年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条件。

15、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结合季节的特点,加强春、冬季传染病防控。各中小学校要切实落实晨检制度和因病缺课追踪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发热等症状的学生患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学生集体活动的教室、宿舍等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开窗通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要加强食堂管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管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落实好食品留样制度,确保学校食品采购、加工、出售、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五、加强检查考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16、继续推行学校安全工作明查暗访督查制度。按照校园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所管辖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所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17、认真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地各校的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评,考核结果计入各地年度综治工作考评总分,并作为表杨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和镇(区)实行“一票否决”。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二)

根据上级政府、xx市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意识,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现状,特制订2017年我校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

1、强化组织建设机制。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各中层领导及各班级安全委员

强调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决策者的角色,确立一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副校级分管领导,设一名得力的安全专干,每班设立一名安全委员。领导小组要全面、具体、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及时计划、布置、督导、检查、总结学校安全工作,有效研究解决各种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

2、强化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基层、各人头上,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做到管得有条理,抓得有成效。

3、建立完善有效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制定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的各类应急预案和活动方案,充分体现科学性、防范性、针对性、实效性。

4、强化安全教育机制。安全工作重在防范,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素质和防范能力,是学校安全工作重中之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会、校会、国旗下讲话、安全知识讲座、专业人员报告会、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专题活动等途径进行安全系列教育。

5、强化安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xx文化体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的要求,切实安排好安全工作经费,及时检查、更新安全设施、设备,特别是做好校舍设施,防盗设施,消防设施,实验器材,体育设施等日常检查,维修工作,从硬件上做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6、强化安全工作奖惩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考核力度,把安全不工作列入平时及年终考核中,并做作为教职员工评优晋级的重要指标。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实现的,严格追究先关责任人的责任。

7、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培训机制。学校在参加xx市教育局安全科对学校负责安全的领导、专干、保安等人员业务培训活动的同时,学校还要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班主任、任课教师、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

8、强化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机制。学校各种设备、校舍、电气设施、消防设施、体育器械等等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经常性的开展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学期开学之前要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平时要开展各专项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9、完善校园安全预警保卫机制。加强校园值班、巡查力量,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校园监测防盗报警系统等作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的结合,促使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的校园安全预警防控网络的形成,并发挥其作用。

10、监理、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保障机制。为积极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办理好校园责任险,既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又保证学校正常秩序,有效转移,摆脱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尴尬处境。

二、主要工作

(一)抓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1、加强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主要内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生人参伤害事故预防预与处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安全教育读本》。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大连市安全教育和管理手册》和《安全教育一日常规》,进一步增强对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

2、加强安全专题教育。开学第一天上好安全教育课,重点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共公卫生安全等,防学生早晨 、课间、中午意外伤害事故等。 必须把安全教育课列入到学校课时计划之中,并实实在在上好安全课。平时,学校、班级至少每月集中全校师生,上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大课,并作安全教育备课和详细记录。要通过各类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化安全教育的内涵。根据不同学生年龄段,安全事故多发的时间段和重要场所等加强教育和防范。

3、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的作用,开展青少年xx法教育,以典型的突发事件、暴力事件、法律法规常识为主要xx法教育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平时自觉行动,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提高学校处理安全问题、安全事故的能力。

4、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三月、九月定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月”,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周”,每年3月26日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并以次为契机,开展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意识、安全防范、安全救护教育。要把安全教育与德育工作和教学工作融为一体,形成大安全教育观。

5、注重学生、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排查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自杀、他杀的恶性事件繁盛。建立心理健康排查和教育档案,对心里有严重疾病的人员要采取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加以防范。

6、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安全教育宣传栏、橱窗、网络、电子屏幕等形式,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互联系的教育防护网络,加强安全教育和提醒。

(二)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

(1)学校聘用专职保安人员,经教育局审查,公安部门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保安人员必须品德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文明服务,坚持原则,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在岗时要做到“三不准”,要按学生上下学规定时间开启校门,校门开启后,学校值班领导、教师、保安人员一律在校门口疏导学生。

(2)学校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校门要及时关闭,外来公务人员要问明来由,经校长同意,检查相关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内。平时接待学生家长和非公务人员一律在警务室。严禁精神失常、酗酒、非正当理由者、闲散人员携带不安全物品进入校园。

(3)门卫室要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按规定巡查校园,要能防偷防盗,防暴治暴。

(4)凡不属于例行公务外来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属于外来公务车辆必须登记车牌号,检查核实后方可进入校园。学生上下学时段,任何机动车辆禁止出入。

(5)学校领导、保安人员每天要定时对学校的水、电、门、窗等以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和报告。节日长假前后,学校要对校园内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长假期间,必须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增派人员,轮流守岗。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1)学校要遵受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校长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安全专干要具体负责校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请交通专业人员到校做报告等形式,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2)要加强对徒步、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要摸清底数,搞好登记。放学徒步、骑自行车回家的学生要以屯为单位,选好屯长、车长,在屯长和车长的带领下,站队、结队回家。学校要采取措施认真检查、整改学校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3)制定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的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较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采取措施实施救援并进行妥善处理。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每年学校要班主任、家长、教运公司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管理责任,实施“无缝对接”。

(4)严禁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严禁组织大型活动租用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严禁校园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危及到学生安全的活动。

(5)建立校车管理档案,完善校车管理台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配合校车公司每学期组织一次校车安全逃生演练,提高学生避险能力。落实校车照管人员,定期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组织他们学习交通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履行好xx市教育局规定的职责。

3、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1)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消防管理责任,管理各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加强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初至少集中培训一次,教职工必须学会使用灭火器。每学期至少搞一次消防逃生疏散演练活动。

(2)教学楼的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并设置应急照明灯和应急疏散指示标识和疏散示意图。要保证消防设施有效可用,要配足配齐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材。定期排查火灾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4、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超负荷、大容量电器,严禁擅自更改用电保险装置。除教学需要外,学校不得在图书室、宿舍和个专用教室等实用电路、电暖气、电烙铁等设备。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印刷机、空调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关闭电源。

(2)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维修电路,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和整改。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更换,有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用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要注意雨季的用电安全,雷雨天气,要关闭微机房、远程教室和教师计算机电源。

5、加强校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1)要定期对校舍、围墙、厕所、停车棚等进行勘察,发现险情应立即整改,不得使用险房。停车棚等简易房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能承受各种自然灾害的侵扰。教学楼楼梯、通道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楼梯扶手、围墙不能低于规定高度。

(2)操场上各种铁质体育设施,幼儿园大型玩具,要采取防锈措施,并定期检查是否锈蚀断裂,预防伤害事故放生。

(3)学校冬季采暖前要有专业人员检查供暖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锅炉工必须先培训后持证上岗,严防盲目上岗操作,定期检查、保养锅炉及附属设备,做好运行记录,设备检修,保养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整改,不合格的锅炉不得使用。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