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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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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

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范文第1篇

一:网络购物现状及建立诚信网络购物的重要性

网络购物作为电子商务的一部分,在我国的商业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整个市场经济来说,这种新型的购物模式可在更大的范围内以更高的效率实现资源配置,成为商业模式的必然趋势,同时又是中国产品走向世界的一个良好平台。资料显示,随着中国互联网用户数突破4亿关口,网上购物用户和售物网民数与日俱增。截至2010年6月,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42亿,2010年第一季度交易规模便突破千亿,同比增长119.4%。据预计,2010年全年,整体网络市场交易规模将达4755亿元。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和交易规模的较快增长,显示出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强劲的发展势头。但是,诚信问题仍然是目前电子商务行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有网购网站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5%的网民在进行网上交易时,最看重商家的资质和诚信;超过70%的网民更认为“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是目前网上交易存在的最大问题。CNNIC分析师孟凡新也认为:“目前国内网络安全诚信环境较差,制约网购市场向更大规模发展。目前,仅有29.2%的网民认为网上交易是安全的,不到四成的网民愿意在网上填写真实信息。他认为,为了促进网络购物市场向更大规模发展,安全可信的网络交易环境的建立刻不容缓。”因此,营造良好的网络购物诚信环境,保证网购商品质量,实现网络购物市场稳定持久的发展,培植诚信的市场环境势在必行。

二:网络购物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

网络空间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和扩展。现实生活中诚信严重缺失的现象,反映到网络购物,已成为制约网络购物发展壮大的瓶颈。网络购物在给人门提供快捷、方便交易的同时,大量存在着诚信缺失的现象。

(一)商品质量低劣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数据显示:“网络购物满意度最低的四项因素中,商品质量排列第一,只有50.9%的网民认为网络购物的商品质量有保障,有49.1%的网民对网购商品质量表示担忧。有过不满意网络购物经历的用户中,52.3%的人是因为商品与图片不符。在有过不满意网络购物经历的用户中,有25%的用户是因为商品是仿冒的,22.7%的网民遇到了伪劣和残损物品。”被广大网友戏称为:“天使的图片,魔鬼的实物。”这些都是因为网络购物不能像现实生活中购物那样,能够对所购商品进行实际的选择、鉴别、查验,而只能通过商务网站上提供的商品信息来了解商品并作出是否购买商品的决定,这样,网上商品购买者难以把握商品的真实情况。不少电子商务经营者就利用这一特点,恶意出售与网上商品宣传所不相符的瑕疵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冒真。目前,我国网络购物涉及假货问题最严重的是化妆品和数码产品,二手翻新手机当全新行货或水货卖的相关投诉居高不下。

(二)售后服务质量不满意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数据显示:“售后是网购用户最不满意的环节,只有51.8%的用户认为售后服务有保障,对售后服务的全面细致的认同比例也不高。”由此可以看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商品售后服务总体质量低下。这也是造成网上商品购买者非常头痛,极不满意的。网上商品购买者在网站上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电子商务经营者不仅不积极、主动解决商品质量问题,还把责任推给生产厂家。根据CNNIC的调查报告显示:在不进行网上交易的网民中,9.8%的人认为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是他们不进行网上交易的原因。

(三)购买者个人信息泄漏

CNNIC的《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数据显示:“用户对网购支付环节的便利性赞同率高,但是,对于支付信息受到保护的情况不太满意,只有51.8%的用户认为网络购物支付信息受保护。不到四成的网民愿意在网上填写真实信息。”这是由于电子商务都是在网络中完成,无论是订货信息、支付信息和各种商务文件等等都需要通过网络进行传输,这就非常容易产生网上商品购买者的个人信息被窃取的可能,或者被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商业目的公开而被泄露。

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范文第2篇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于2005年的《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显示,目前我国青少年网瘾比例约13.2%,另有约13%青少年存在网瘾倾向。其中,13-17岁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高达17.1%,18-23岁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为13.7%;同时,初中学生网瘾现象严重,群体中的网瘾比例高达23.2%(注: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2005.)。青少年上网成瘾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既做到维护青少年上网的权利,又要保障青少年免受网瘾伤害,这个问题给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也赋予了其新的要求。

一、青少年网瘾问题的凸显

1.青少年网瘾的含义

“网瘾”的概念,最初是由美国心理学家格登博格(Goldberg)于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的,随后,匹兹堡大学的金伯利扬博士(Dr. Kimberly Young)发展完善了他的这一概念。“网络成瘾”(internet addiction,简称 IA),指在无成瘾物质作用下的上网行为冲动失控,表现为由于过度使用互联网而导致个体明显的社会、心理功能损害。所谓青少年网瘾,就是指11、12岁至24、25岁的青少年由于过度依赖和使用网络而导致个体明显的社会、心理乃至生理等功能受损。

2.青少年网瘾问题的突出

1997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一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上网用户数为62万。其中,15岁以下用户占0.3%,16岁至20岁用户占5.3%,21岁至25岁用户占36.3%(注: 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一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1997.)。那么,我国当时25岁以下的青少年上网用户的比例大约是41.9%,人数大约25.97万。

2007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19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的网民总人数为13700万人。其中,18岁以下的网民占17.2%,18岁至24岁的网民占35.2%(注: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19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7.)。那么,我国当前24岁以下青少年上网用户的比例大约是52.4%,人数大约7178.80万。

从1997年到2007年,仅十年左右的时间,我国青少年的上网比例增长了10.5%,青少年上网用户数增长了约276倍,大约增长了7152.83万人。由此可见,青少年是我国上网的主要群体,并且增长速度飞快。

利用以上数据,并根据2007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十五”期间中国青年发展状况与“十一五”期间中国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所显示的数据,即在我国的青少年网民中,有13.2%的人上网成瘾,另有13%的人存在网瘾倾向(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十五”期间中国青年发展状况与“十一五”期间中国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2007.),我们可以计算出,我国当前网瘾青少年的人数大约有947.60万,另有933.24万的青少年存在网瘾倾向。须知,我国在1997年时,“网瘾”这一词汇对大家来讲还很陌生。现实告诉我们,青少年网瘾问题已经凸显为当今我国社会的突出问题。

二、青少年网瘾问题的表现及消极影响

1.青少年网瘾症状的表现

根据医学观察,青少年网瘾症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戒断症状。网瘾青少年不断增加上网时间,对网络产生过度依赖,一旦脱离网络后便表现出坐立不安、情绪波动、无所适从、焦虑烦躁等戒断反应。

(2)生理症状。青少年网瘾症患者上网持续时间过长,使大脑神经中枢持续处于高度兴奋状态,可引起一系列复杂的生理和生物化学变化,尤其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体内激素水平失衡,会使机体免疫功能降低,诱发种种疾病,如心血管疾病,胃肠神经官能症、紧张性头痛、睡眠障碍、焦虑症、抑郁症等。同时,引发视力下降、眼痛、困乏、无食欲等。

(3)心理症状。青少年患网瘾症后,难以控制上网冲动,情绪情感易变,记忆力衰退,逻辑思维迟钝,自制力差,自我封闭,胆小沉默,为人冷漠,甚至出现人格异化。

(4)社会症状。青少年网络成瘾者缺乏现实中与人交往的能力和热情,不合群,为了持续上网,他们往往不择手段,不惜欺骗父母、偷窃、抢劫。长期的上网和行为方式的改变引发患者各种心理障碍,使其更加无法适应现实生活,从而使正常的社会功能退化。

2.青少年网瘾问题产生的消极影响

青少年网瘾问题产生的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青少年网瘾阻碍个人全面和谐发展。和谐社会,本质上是以人为本,人们得到全面和谐发展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努力促进个人的需要、能力、素质、个性等全面和谐发展。青少年时期,既是长知识、长能力和长身体的重要时期,又是世界观、价值观、道德品质和个性逐渐形成的时期,因而是一个人全面和谐发展的关键时期。然而,青少年网络成瘾则必然会阻碍个人的健康协调发展。网瘾不仅使自身的生理、心理、社会素质与功能受损,而且容易诱使他产生异化,走上畸形发展的歧路。这不仅损害了青少年自身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2)青少年网瘾损害人际关系的和谐。和谐社会,狭义上来讲,就是社会成员和睦相处、和谐共生、伦常有序的社会。没有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根本无法建成社会主义新型的和谐社会。而青少年网瘾已经对各种人际关系的和谐构成愈来愈严重的损害。首先,青少年网瘾有损于家庭关系和睦。网瘾不仅诱使青少年不惜欺骗、偷窃父母长辈们的钱,而且惹父母们普遍动怒、焦灼甚至义愤。其次,青少年网瘾有损于校园关系和谐。正处于求学阶段的青少年会因网瘾而逃离学习,逃避教师管教,给其他同学亦带来直接的消极影响。最后,青少年网瘾也有损于社会交往的和洽。网瘾会导致青少年逃避现实交往,造成孤僻、冷漠、易怒的人格,阻碍和损害着他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交际。

(3)青少年网瘾引发犯罪行为,破坏社会安定。和谐社会,应该是依法治国、正义伸张、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的社会。没有社会的安定,就没有社会的和谐。而网瘾作为一种陷入其中而无法自拔的瘾症,总会诱使人为满足自己的欲而不择手段,甚至犯下诈骗、偷盗、抢劫、的罪行,严重地破坏社会的安定和祥和。现实中有很多青少年犯罪其犯罪诱因就是网瘾。据报道,济南在押的1500名少年犯中,70%是“网瘾”造成的,北京更是有90%的青少年犯罪案与“网瘾”有关。青少年网瘾已经作为一种犯罪诱因而潜在地威胁着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三、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对策

人的全面和谐发展的时代主题和网络化境遇下我国青少年网瘾问题的突出,对当前思想政治教育这一培养人、发展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当前我国思想政治教育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培养青少年成为网络主体

主体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既是现实社会的主体,也应是网络社会的主体。然而,网络社会既可能为人的主体性发展和提升提供新的广阔空间和客观条件,也可能“反客为主”,诱发人产生异化,阻碍和损害人的主体性发展,使人沦落为网络的奴隶。青少年,由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品质正在形成中,主体性和自觉意识尚不够高,在充塞着鱼龙混杂的信息且具有虚拟性和隐蔽性的网络空间里,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就难以把握和主宰自己,随着信息浪潮的迭起而随波逐流,逐渐丧失自己的主体性,模糊了目标,消减了意志,甚至患上了难以自拔的“网瘾症”,危害到个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而青少年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了国家的兴旺强盛、社会的和谐安定、祖国的未来命运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培养青少年成才和全面和谐发展,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主体性水平,使其真正成长为社会尤其是网络社会的主体和创造者,已经必然地成为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的新使命。

2.促进青少年和谐发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和落脚点最终在于人的全面自由和谐发展。我们党的最终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根本价值取向决定了当前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着眼于人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协调,也就是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另外,青少年正处于人生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正处于人生剧变的矛盾凸显期,青少年的身心、才德、人际关系、个性以及需要等各方面的全面和谐发展已经成为突出问题。因而 ,在当前全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情况下,在网络对青少年和谐发展造成潜在威胁的情况下,在网瘾青少年不断增加并造成多重危害的情况下,在青少年对和谐发展内在呼唤和迫切需要的情况下,努力促进青少年全面和谐发展已经必然地成为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目标。

3.提高青少年的信息素质

所谓青少年的信息素质,就是青少年在使用以多媒体计算机和网络为代表的信息技术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主动参与信息活动、自觉应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态度以及具备的获取、识别、加工、处理、传递、创造信息的能力和利用信息去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信息素质主要包括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和信息道德四个方面。信息素质不仅是青少年成才和全面和谐发展所必需的素质,也是青少年防治网瘾和成为网络社会主体的内在素质。因而,提高青少年的信息素质,培养青少年利用信息工具和信息资源的能力和获取识别信息、加工处理信息、传递创造信息的能力并将它们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已经成为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的新任务。

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网络国际贸易;苏州;中小外贸企业;电子商务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5)09-0030-03

[作者简介]祁丹萌(1979-),女,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自从2011年全球电子商务进入第五阶段――智慧阶段,互联网信息碎片化以及云计算技术愈发成熟,主动互联网营销模式出现,i-Commerce(individual Commerce)顺势而出,电子商务以主动、互动、用户关怀等多角度与用户进行深层次沟通。越来越多的公司利用各种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出口营销,贸易网络化带来更多的资金流入,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愈加凸显。

一、我国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发展概况

网络贸易(Internet Trade)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如万维网、因特网等现代化电子方式所进行的贸易或商务活动,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通过互联网进行贸易活动,或者以Internet为载体,利用数字化进行在线交易。交易磋商、签约、货物交付、货款收付等交易过程均可在互联网上进行。这种贸易的网络化趋势,打破了空间和地域的限制,大大推动了贸易的信息化发展,推进了贸易方式的不断创新。在网络贸易中,贸易活动的各方通过不同的网络服务平台,浏览贸易信息、进行贸易洽谈、签订贸易合同、支付货款等。

目前,我国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国内市场对海外商品的需求高涨,预计未来几年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的份额占比将不断提升,但由于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所以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份额占比将会保持相对平稳态势。2015年4月,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研究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了《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4.2万亿元,同比增长33.3%。从进出口结构看,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中出口占比达85.4%,进口比例14.6%。美国成为中国出口电商的主要出口目的国,占中国整体出口电商份额的16.6%,欧盟占15.3%,东盟占11%,俄罗斯、巴西等其他新兴市场也迅速发展和壮大。传统进出口企业纷纷利用各自固有的优势,开始大规模进入线上跨境电商市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外贸卖家从面向海外的TO B(to bussiness)方式转向直接面对海外消费者的TO C(to customer)方式。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跨境电商的政策支持,跨境电商在各方面迎来利好,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交易规模越来越大。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也快速被人们所认知,国内以阿里巴巴速卖通、敦煌网、兰亭集势等为代表,国际主要以亚马逊、EBAY等为代表。我国外贸电子商务的应用远远领先于其他领域,出口企业在与国际接轨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出现了许多巨资投入外贸网站的情形,如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亚洲资源、中国出口商品网、美商网注册、阿里巴巴、中贸网、中企网等。我国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正在积极发展中,据统计目前有4.5% 的出口企业已广泛开展,有31.2% 的企业初步开始,28.7% 的企业已着手开展,12% 的企业已有考虑,只有23.6% 的企业还没有考虑。

二、苏州中小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发展现状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的报告显示,2011―2013年苏州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分别达1800亿、2400亿、3500亿元,连续三年增幅保持在30%以上。苏州零售网商密度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2位。据阿里研究院的《2013年中国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苏州列全国“百佳城市”第9位。2014年上半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300亿元,同比增长35%,预计全年将超过4500亿元。同时,跨境电子商务蓬勃发展。苏州龙媒科技(环球市场华东总部)第三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2013年实现订单交易额500亿。江苏一达通外贸综合型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通关、物流、外汇、退税等一站式服务,2013年实现交易额1.5亿美元。2014年11月,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商务区获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12月份平台已上线运营。

为更好地了解国际贸易网络化环境下苏州中小外贸企业的发展现状,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的形式进行调研,发放并回收了62份调查问卷,实地走访了5家苏州中小外贸公司,了解了外贸行业相关情况,进一步了解苏州中小外贸企业的发展现状以及目前对电子商务平台的使用情况,并在调研中总结了苏州中小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存在的问题。

三、苏州中小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计算机和网络知识贫乏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是由于电子商务发展历史较短,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苏州很多中小外贸企业的业务员对利用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获取能力的认识不足,计算机网络知识贫乏,信息化观念淡薄。商务部预计,未来五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速度,数据反映的状况虽然很积极,但与美国、日本等电子商务较发达的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有很多业务员只限于从网上获取消遣性信息,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获取所需要的关键信息,未能更好地提高产品效果以及品牌推广。此外,公司计算机网络设施尚不健全,计算机速度、技术指标、管理水平无法适应网络国际贸易发展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二)商业模式单一,缺乏特色和创新

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是为消费者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购物环境,但现在网上购物在服务上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一是商品目录庞杂,查找商品信息困难,并且最终完成认证、在线支付手续相当不方便,而且现在国内大多数支付还是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二是电子商务缺乏完善的后台传统服务的支撑,比如物流、配送等,商品不能及时配送到消费者手中,往往是阻碍人们网上购物的重要原因。如果电子商务不能在服务上比传统商务做得更好,不能为消费者节约交易时间,就根本没有任何和传统商务相比的优势。

很多外贸企业的外贸模式单一,缺乏自身特色皆因于此,比如笔者走访的某外贸公司,其体系运行的营销平台比较单一,仅利用阿里巴巴平台产品、获取询盘,但询盘数量少,且质量以及产品特色不明显,缺少宣传,该公司原来的特色是小批量订单定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定制量较小,造成成本增加、利润下降。

(三)物流配送服务体系不健全

有的商家出于成本和政策风险等方面因素考虑,将信用风险转嫁给交易双方,有的商家为求利益最大化虚假信息、扣押来往款项、泄漏用户资料,有的买家提交订单后无故取消,有的卖家以次充好等现象常常发生。而这些现象成为导致消费者对网上购物心存疑虑的根本原因。

物流管理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持续进行的必要条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表现为物质资料的流入转化、流出过程。一旦某一环节不能及时获取所需物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秩序将被扰乱。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另一大障碍是缺少适应电子商务需求的全国性货物配送体系。目前我国的物流企业数量虽具有一定规模,但能适应现代电子商务的物流企业仍较少且规模偏小,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不尽如意。比如实地调研的苏州某有限公司主要依靠其内部建立的物流平台,然而该平台效率不高,规模偏小,且较为零散。物流状况与电子商务交易所需的配送服务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

(四)外贸软件漏洞较多

从对实地走访企业相关工作人员中了解到,某公司使用的I9畅想外贸软件不成熟且不完善。在跟进客户过程中无法使用客户名称查询客户跟进记录,必须使用公司名称,增加了搜索负担。此外,有些无用的客户信息无法删除,造成系统无用信息冗余,影响客户的跟进质量。样品管理不完善,样品寄出记录无法录入,导致实查库存与系统显示库存存在误差。调研结果显示,这不仅仅是该公司存在的问题,而是苏州中小型外贸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

(五)信息基础设施薄弱,网络风险防控措施薄弱

信息基础设施是制约网络贸易发展的“瓶颈”,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方面已取得一些成效,网络架构基本形成,但与国外相比,国内信息基础设施的投资仍严重不足,至今国内尚无一家实际网上银行,海关、商检、保险、税收、运输等部门实现网络化的目标还很遥远。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现阶段仍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贸易,而只能做到“在线浏览,离线交易”,所以,总体建设仍是初步的,金融电子化和商业电子化的目标还很遥远。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创新为网络经济提供了机会与挑战,使得网络市场蓬勃发展。网络方便了交易双方之间的信息沟通,降低了交易费用,然而网络交易的信用风险并没有因此得到改善,特别是网络交易信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相对薄弱,交易双方的主体和信用状况难以确定,交易平台的责任和权利尚未明确,网络诈骗行为防不胜防,严重制约着苏州中小外贸公司网络交易市场的发展。

四、促进苏州中小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风险防范和规避机制

苏州中小外贸企业应大力推行风险意识教育,使每位业务人员都充分认识到外贸业务具有极大风险,应努力加以规避;认真做好对贸易伙伴的资信调查。如果没有周密详尽的资信调查,不可盲目开展业务,大宗业务更是如此。

(二)完善现代多层次物流配送体系

根据现代物流配送发展趋势,多层次的物流配送体系应由“物流配送作业系统”、“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和“物流配送主体系统”三部分组成。物流配送作业系统是物流配送体系的运行基础,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则是物流配送体系得以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物流配送主体系统是物流配送作业系统和信息系统运行的施动者和承担者,为物流配送体系的发展提供了行为基础。三者相互协调,共同促进物流配送体系的发展。因而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物流配送体系应从这三方面入手,提高物流配送的市场化、网络化和标准化程度,并加强物流配送的软硬件建设。

(三)优化外贸软件,明确客户定位

外贸软件是专门面向国内出口型企业的一种管理软件,一般涵盖外贸客户搜集、外贸客户管理、外贸业务流程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几方面。其中,外贸客户管理软件应以客户关系为核心,以业务管理流转为主线,充分了解目标客户群体的使用习惯,如在欧洲,很多专业采购商使用黄页次数比网络多,而有些地方则使用B2B商务平台较搜索引擎多,企业应根据不同地区客户的习惯来制定不同的网络营销方案。此外,在外贸软件中应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删除无效用户并加以归类,减轻系统负担;增加语言搜索功能,以方便不同语种的业务人员使用;客户档案集中管理,有效防止企业资源流失,方便对客户进行资信考评,以规避风险;利用多格式、多功能图片等方式对样品进行管理,有效控制样品成交情况及其现存量。

(四)加强网络国际贸易领域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研发

中小外贸企业应注重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研发,联合各级研究机构和应用开发商,加大科研投入,尤其要加大原始创新的力度,大幅度提高我国拥有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并在取得研究成果后,及时申请海内外知识产权。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加大对电子商务新技术开发成果的奖励和推广力度,利用世贸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多边协议与协定中允许的保护措施,大力保卫企业贸易,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加大打假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参考文献]

[1]姚焱.电子商务时代,外贸企业的创新性对策研究.企业经济,2003(4).

[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cn/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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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昌华.电子商务时代的互联网营销[EB/OL].http:///finance/special/jinshubiao/ziliao/detail_2011_04/28/23805_0.shtml.

[5]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R].2014.

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随着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型的金融支付工具,例如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信用卡。当我们享受着信用卡带来的便利的时候,信用卡已成为犯罪分子的重点攻击目标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的现象也趋于增加,且呈现高发之势,极大地损害了信用卡的信用度,我们要加大对其的防范和打击力度。

信用卡在日常生活中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方便给经济带来了发展,但随着信用卡的日益普及和广大人民的使用,一些不法分子也在悄悄的利用信用卡诈骗来获取自己的不合法利益。

信用卡诈骗犯罪依托信用卡这一新兴的金融工具,在犯罪手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的现象也趋于增加,且呈现高发之势,极大地损害了信用卡的信用度侦查策略上都有别于传统刑事犯罪。

一、诈骗案件信用卡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发案数逐年增多,案值大,案件损失惊人。

九十年代之前,我国信用卡业务尚不具有普及条件,当时以信用卡为工具实施的诈骗案件属于少数,仅局限在为数不多的能够使用信用卡的高档消费场所中。近年来,随着信用卡在社会生活中的日益普及,信用卡犯罪也不断增多,可以预计,这一增长趋势将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还将持续。犯罪分子多为连续实施犯罪,针对的主要是透支额度较高的境外信用卡,所以,案件的数值和造成的损失也相当惊人。广东省公安厅和珠海市公安局2001年破获的“JK1号”的特大信用卡诈骗案中,缴获伪造的假卡17,126张,经有关国际组织鉴定,这批假卡可造成经济损失约3.2亿元人民币。发案数逐年增多,案值大,案件损失惊人。

(二)犯罪手段多样,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呈现面广、线长的趋势。

以往的犯罪手段较多的是使用伪卡、恶意透支进行诈骗,当前出现了通过发送短信、利用电子邮件、网上支付、截获电话银行资料等方式,这些同其他新兴的金融、通讯工具结合起来的新的犯罪形式,难以防范。犯罪分子实施犯罪不需要固定的窝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随着实施环节的增加,这种犯罪还呈现出面广、线长的趋势,犯罪分工细致,涉及的人数多。

(三)犯罪主体成分复杂,境外机构的渗透在加强,中外犯罪分子联手勾结作案的现象有所加强。

过去实施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多是一些个人利用当时防范意识不强、防范能力有限,进行蒙蔽诈骗;近年来出现的信用卡诈骗案件,犯罪主体身份多样,有些还具有正当的职业,出现了一些银行机构、宾馆、酒店的工作人员和计算机从业人员实施本罪的现象。如上海破获的“305”专案中,犯罪嫌疑人曾以菲为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信用卡业务部的工作人员,唆使其他三人,半年内通过制作假卡诈骗资金高达73.565万元。同时,近年来破获的信用卡诈骗案件,多数都具有涉外因素,由境外犯罪人员和国内犯罪分子联手、分工实施犯罪有增多的趋势。

(四)伪卡制作技术更新快,呈现与高科技紧密结合的趋势。

科技的发展带给信用卡制作、防伪技术的不断提高,然而,与伪卡制作的较量却没有停止过;伪卡的制作也在不断采用新的科技成果,制作设备、技术不断更新,目前很多假卡在外观上与真卡并无二异。未来的信用卡将以芯片智能卡取代当前的磁性卡,这种以电脑芯片存储资料信息的信用卡具有更高的防伪特性,但是,对于如何更加有效地防范假卡的研究却不能作丝毫松懈。

二、信用卡诈骗的恶意透支。

信用卡透支是信用卡的重要功能之一,也是银行信用卡业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透支必须遵守信用卡的章程规定要求持卡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全资金并按规定支付利息,这是善意透支是一种法律所允许的行为。信用卡具有的这种透支功能是其他金融凭证所不具备的。恶意透支是相对于善意透支的一种违法行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在超过期限内、额度内透支的行为,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

(一)恶意透支具备下列条件

1、主体条件

持卡人必须为合法的持卡人,如是由于盗窃、骗取等行为而得到的信用卡则构成非法占有信用卡行为,不能构成恶意透支的主体。无论“善意透支”还是“恶意透支”,持卡人获取信用卡的方式都是以自己的真实身份,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通过特定的程序向银行领取,其主体都是合法的持卡人。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弄虚作假、伪造、冒用、以虚假身份骗取银行信任而骗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现象。在此种情况的行为人是一种“非法持卡人”,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手段,骗取银行的信任而骗取具有消费、支付等功能的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这种行为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犯罪的行为特征[1],所以,刑法规定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合法持卡人

2、主观条件

行为人的主观罪过是故意,即透支人在透支前已明确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归还,但仍持卡消费或提现的行为,或者是有能力偿还的但在消费或提现后根本不想还的行为,是一种主观意识上的不愿意行为。对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推定过程中,一定要区别这种行为是主观上的恶意不归还,还是因为有合理的客观因素导致行为人不能归还的。前者是主观的不愿意归还,后者是客观的不归还。所以,如果行为人透支后,确实是由于客观的正当理由不能归还的,基于行为人的无恶意行为,不作犯罪处理。如果行为人透支后携款逃跑的,或透支款用于挥霍、购买奢侈品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观条件

恶意透支在客观方面有两种表现,一是超过规定透支限额的透支,二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其中透支限额是指各发卡银行规定的持卡人可使用的超过其实际存款额以上的最高限额,对于超限额透支的持卡人各发卡银行随时可以催收,如果持卡人未经银行催收而自动归还的或者催收后及时归还的,不以犯罪处理。对于超期限透支的,且经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构成恶意透支,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理

(二)对于恶意透支行为的推定

透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其中善意透支根据透支后的行为又分为完全合法的善意透支和不当的善意透支。完全合法的善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完全遵循银行信用卡章程和双方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额度内行使持卡人应有的透支权,并且能够如期归还的透支行为。不当的善意透支是指持卡人违反了银行信用卡章程和双方约定,在超过规定的期限内或者规定的额度内进行的透支活动,但经发卡银行的催收后及时归还的。它虽然违反了约定,但是在行为结果上不是故意侵犯或占有他人的财产,所以属于善意透支。《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各发卡银行允许持卡人透支限额信用卡金卡为一万元,普通卡为五千元,期限为60天。《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准贷记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如透支额在规定的限额内,但超期透支,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经催收后行为人归还的期限为3个月。在银行实践操作中,由于持卡人与银行之间在签约时,已被明确告之可透支的最高限额和最长期限,持卡人应完全按约定行使权利,而不应故意违反规定,即在主观原因之外违反规定,且经催收后仍不归还的,具有主观恶意性与非法占有性。银行规定的透支期限为60天,且规定的催收期限为3个月,规定的时间长度足够持卡人归还透支额。由于这些规定也使恶意透支人有足够的时间躲避责任,所以此规定既增加了银行风险,又给公安侦查工作带来了难度,在此建议银行缩短催收期限。减小发生恶意透支的可能性,降低信用卡诈骗罪的发生率。

(三)恶意透支的表现形式:

恶意透支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违法犯罪分子为逃避制裁,采用恶意透支的行为方式也十分狡猾多样,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短时间内持信用卡在不同的特约商户,网点频繁使用、取现,每次使用取现的金额都在银行规定的限额内,积少成多,最后形成大量透支,再携款潜逃,使银行无法追回透支款。

二是持卡人申领信用卡时弄虚作假,伪造身份证,私刻公章,伪造保函证明等,骗取发卡行的信任,从而领取并持有信用卡,之后进行恶意透支。

三合法持卡人与他人合伙异地恶意透支,是私相授受。例如台湾某居民甲向银行申领信用卡后,交由同伙乙,由乙持卡到外地疯狂购物消费,大肆恶意透支,金额达几十万台币。等一两个月后,当签购账单寄达信用卡的原持有人时,甲便持没有离台证明旅游证件向银行报称账项出错,由银行承担该笔费用。由于凭真卡异地购物,账单签名与卡上记录相符,发卡行很难查到信用卡领有人私借信用卡串通他人恶意透支的证据,也难发现其同党,这种手段比较狡猾,危害性尤大。

四是持卡人利用某些特约商户唯利是图的弱点,通过假消费等方式,套取银行的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特约商户必须按持卡人实际的消费额结帐开票,不得向持卡人支付现金。然而一些商户在持卡人的授意下,并不按持卡人的实际消费额结帐,还任意向持卡人倒付现金。另外还有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工作人员勾结、持卡人与担保人采取交叉担保,也是恶意透支的常见方式。

四、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例

2003年5月12日,陈华向中国工商银行新乡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牡丹信用卡,2005年3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陈华共透支消费了9960.83元。2005年4月20日,陈华又向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龙卡贷记卡,在2005年5月9日至2005年5月13日期间,他又通过该卡透支消费了5977.3元。陈华这两次透支消费都没按规定期限内将钱还上,经发卡行多次催要至今未还。

2004年3月23日,陈华和周亮签订借款协议,陈华向周亮借13万元,并以自己的一辆“凌志”牌轿车作为抵押,后经陈华同意将借款中的10万元债权转让给了张某。2004年6月7日,陈华向张某出具借据,将凌志车的行车证、附加费、车船使用税等手续交付给张某,并承诺2004年7月30日将借款还清,但到期后他却以暂时手头紧为由没有还钱。2004年9月5日,陈华又以卖车还借款为由,将车从张某的委托人胡某处骗走。之后,心怀叵测的他又准备将该车的行驶证和车辆购置附加费手续骗走,但是没有得逞。于是,陈华又补办了一套该车的行车证,并于2004年12月29日以新乡市智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再次将该车抵押,向他人借款5万元。由于陈华迟迟不还钱,着急的周亮和张某就于2005年3月11日找到陈华索要借款,狡猾的陈华向二人承诺说,一定在2005年5月28日前还张某5万元,其余5万元10月30日前分期分批还清,并给周某出具了3万元的借条,保证2005年11月30日前还清。周亮和陈华再次相信了陈华,但令他们没想到的事,陈华却从此“销声匿迹”了。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很快将陈华绳之以法。今年7月18日,卫滨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陈华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华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数罪并罚,故判处陈华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陈华不服又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书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陈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务,数额巨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时,上诉人陈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其上诉理由不成立,原审使用法律正确,认定事实和量刑适当,刑期计算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恶意透支的客观原因

造成以上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原因我认为是可能是缺乏完备的信用体系。

因缺乏完备的信用体系,为减少风险,发卡行必须花费大量成本用于调查个人信息,增加担保力度,要求每个申请人必须有一个拥有稳定收入的担保人,但这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可能产生的后果是,资信良好的人会认为信用卡服务给自己带来的收益无法弥补所付出的成本,因而退出信用卡市场;而某些资信差、可能有违约企图的人,则全力争取信用额度。换言之,资信状况良好的人不愿或不需使用信用卡,而资信状况差的人对于信用卡的申请和使用却十分热衷,从而造成恶意透支甚至诈骗现象,给发卡行经营带来高风险。另外,发卡行会对资信状况差的客户有所戒备,当发卡行不接受他的信用时,最后的结果就是借贷行为不会发生,双方都没有收益。另外,资信制度缺乏造成的第二个严重后果是,资信程度不同的持卡人享受的服务缺乏差异,制约目前信用卡产业发展。因为发卡行不能真实地了解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就无法针对不同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措施。目前,信用卡透支额度仅分为银卡5000元和金卡10000元两种档次,不能真正对不同资信状况的人予以差别服务,无法给予个人资信状况良好的人以更多的信用额度。因此,需要建立使每个人保持良好个人信誉的激励机制,要给资信状况良好的人更多的优质服务,使他们充分享受到信用卡消费的便利;对于失信行为予以必要的惩罚,使有不良记录的人受到限制。

六、恶意透支的防范体系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控制与防范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控制,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刑罚控制和非刑罚控制。要两手抓,两头兼顾,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取长补短,相辅相成,切实有效的控制和防范信用卡诈骗犯罪。

(一)刑罚控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金融业有了很大发展,并空前活跃,对我国整个经济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与此同时,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随着金融领域改革开放的深入,在金融领域内的犯罪活动也急剧增加,并且不断出现一些新的犯罪行为,其中发生在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尤其是诈骗犯罪比较突出,其中又以信用卡诈骗犯罪较为严重,又由于对此新类型犯罪的控制与防范机制尚未健全,导致一些犯罪分子乘机作案,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明显增多,诈骗数额越来越大、涉案面越来越广、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严重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直接危害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新形势,我国的金融立法工作任重而道远,当务之急就是要不断的深化金融改革,健全、完善金融立法,严格金融执法。在立法上,特别是刑事立法,要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把金融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使金融立法不但符合当前的大环境,还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在执法上,各司法部门要通力合作,做到与时俱进,更新理念,以符合时代要求的全新执法理念作指导,从机械执法转向人性化的执法上,从引用单一性的刑事惩罚转到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司法上来,破除只讲办案,不讲保护的旧观念,正确树立打防并重、预防为主的新观念。

(二)非刑罚控制

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信息反馈速度。目前我国信用卡业务技术水平较低,存在许多漏洞,容易导致风险。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信用卡业务并没有联网运行,持卡人的异地消费比当地消费更为复杂,即使是象现在已经加入“银联”的银行,其客户在异地、异行的消费信息也不能及时反映到开户行,这样银行就难以全面、及时了解交易情况,更无从快速发送止付信息。据调查,银行向各地特约商家发送被称为“黑名单”的止付名册的最高频率是两天一次,大部分银行只能做到一周与外地商家联系一次,多是借助于电话、电报等方式,给恶意透支留下了非常大的空间。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高效的清算网络系统,及时发现和控制透支行为,并能迅速传递止付信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目前银行电子化联网还没普及,银行反映不灵敏等弱点,打时间和地区差,进行诈骗。银行在客户每一笔较大的透支发生后,可以向客户发送一份提醒注意的通知单,提醒其及时检查自己的资金状况和消费情况,预防疏忽大意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严格资信审查。申领人的收入水平、支出水平、家庭财产月现金流量及变现量进行严格审查,把好入门关。对申领人体检的身份证件应认真辨别其真伪。可通过书面核实、电话访问、向有关单位和邻居查询等方式弄清申领人的真实身份,谨防申领人用伪造的身份证申领信用卡,必要时还可以建立持卡人信用档案,尤其对透支频繁、收入水平较低、职业不稳定且还款能力差的持卡人进行跟踪监督,一旦发现其信用状况恶化,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以化解风险。

对透支实行严格控制。当持卡人出现透支时,银行应及时提示其已经透支,尽快补足存款,发卡机构应在透支后立即寄发透支通知书或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其情况。发卡行应对持卡人透支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持卡人的透支情况,当出现风险事项时,便于及早防范。对于透支时间较长或透支金额较大的持卡人,应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进行催收。四、发卡行应完善业务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银行应建立多级控制体系、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完善操作程序、加强银行业务员的技能培训,提高一线员工的素质。特别是在电子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应大力加强信用卡业务的电子化建设,加快持卡人透支消费信息的反馈速度。一旦发现异样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对信用卡的消费情况做到全天候监督,时时注意其变化。另外,银行还可利用保险来防范信用卡透支的风险,借助司法力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参考文献:

[1]《金融诈骗犯罪理论与侦查实务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康均心主编,2006年1月第一版,第283页。

[2]根据《金融犯罪案件公安实务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邓宇琼主编,2005年5月第一版,第287页。

[3]根据《金融犯罪案件公安实务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邓宇琼主编,2005年5月第一版,第283页。

[4]《金融诈骗犯罪理论与侦查实务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康均心主编,2006年1月第一版,第300页至302页。

[5]《金融诈骗案例》经济日报出版社,张锡坤主编,2002年第一版,第267页。

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企业;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 F23

1 相关概念解析

(1)会计信息化。会计信息化这一概念是2000年在深圳举办的“新形势下会计软件市场管理研讨会暨会计信息化理论专家座谈会”上提出的,是会计电算化发展到新阶段的产物。理论界对信息化的理解有不同的观点,如技术观、过程观、组成要素观等,因而对会计信息化这一概念也就有不同的阐述。笔者以为,我国会计信息化理论专家胡仁昱教授的定义更符合运用的现状,其表述为:会计信息化是指在企业中依据系统科学、管理科学,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企业的业务流程与会计处理流程,建立会计信息系统;充分开发和利用会计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地向企业内部和外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支持,以加强会计的反映和监控作用的综合过程。从这一表述中可以看出,会计信息化是过程化的概念,它表述了这样几层含义:一是信息获取的手段是网络、通信和数据库;二是企业业务流程和会计处理流程得以重整,更能体现信息提供的时效性;三是对企业的资金流、实物流和信息流实施全程实时控制;四是会计信息的空间范围得以扩大,信息涵盖面包括货币信息和非货币信息、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等。

(2)内部控制。1992年9月,COSO委员会(全美反舞弊性财务报告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研究报告,标志着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进入了整体框架新阶段,被世界上许多企业采用。COSO认为,任何组织都希望在一种有条不紊的高效的方式下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和各项管理信息供自身和其他方面使用,它们需要一些控制来尽量减少决策的失误和工作中的缺陷。企业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为财务报告的准确性、经营活动的效率与效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其实质是一种管理控制,是有效执行组织策略的必备工具。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合理保证合规经营、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和经营结果的效率与效益。

2 会计信息化下企业内部控制的新特点

(1)控制重点单一化。在企业会计信息系统中,会计数据的准确和可靠是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依据。只要把住数据输入的质量关,就可以保证所有的会计数据处理和报表生成的准确性、有效性、实用性和真实性。数据输入这一环节,成为企业会计内部控制的重点。

(2)控制形式程序化。在企业会计信息系统中,企业内部控制的许多方法和措施通常可以编制成相应的程序,由电子计算机自动执行而无须人工干预。

(3)控制内容数据化。在企业会计信息系统中,各种账簿和报表都是计算机根据系统中所存储的会计原始数据自动生成的。数据保护既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又是防止相关人员作弊和犯罪的根本措施。

(4)控制范围扩大化。企业会计信息系统包括一系列计算机硬件设备和相应的各种应用程序组成的软件系统。企业内部控制的范围不再仅仅是人和制度,而是涉及人、制度、软件系统的开发及硬件设备的配置和选购等不同的范围。

(5)控制技术现代化。企业使用会计信息系统提高了会计数据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其内部控制技术的现代化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

3 会计信息化下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财务软件的应用使内部控制难度增大。不同品牌的财务软件没有统一的数据接口,很难在不同系统上实现数据共享,不同的财务软件在内部控制上做法不一致。不同财务物件在功能上的差异,使内部控制难度大。当前,财务与业务一体化会计信息系统不健全,财务管理系统软件问题较多,系统内部衔接性差,各子系统间会计数据不能完全实现系统内部自动转换。

(2)安全管理难度加大。随着计算机使用范围扩大,利用计算机进行贪污、舞弊、诈骗等犯罪活动有所增加。储存于计算机磁性媒介上的数据较传统纸制凭证、账册更容易被篡改而不留痕迹,会计信息化系统下的权限分工主要依靠口令授权,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都有与自己权限相对应的口令。实际工作中有的会计人员系统安全意识淡薄,对操作口令管理不严,使未经授权人员有可能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浏览全部数据文件,甚至破坏科目体系和对账数据,使系统瘫痪,这都给安全管理带来巨大隐患。

(3)企业对会计信息系统日常维护能力差,会计人员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绝大多数财会人员只能进行一般的信息化操作,很难适应日常维护、信息化管理、组织与实施等高层次的会计信息化工作,会计人员的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4 加强会计信息化下企业内部控制的举措

(1)加强对会计信息化系统研制开发的控制。会计信息化系统的研 制开发,涉及到其系统是否遵循会计法规和财经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在对商品化会计软件进行评审时,尤其要重视对软件内部控制的检查,使会计软件公司明确自己的责任,以严格规范会计软件产品的程序系统在数据输入、处理、输出、传输和安全保护的控制功能。

(2)建立恰当的职责分工制度。企业应建立恰当的职责分工制度,通过部门设置、人员分工、岗位职责的制定、权限的划分等形式进行控制,从而达到相互牵制、相互制约、防止或减少舞弊发生的目的。应设立会计岗位和系统管理岗位。会计岗位负责基本的核算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系统管理岗位负责会计信息系统的操作、管理、维护等工作。岗位的设置应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使不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以达到控制的目的

(3)加强数据输入控制。由于计算机处理数据的能力很强,处理速度非常快,如果输入的数据不准确,处理结果就会出现差错,在数据输入时如果存在哪怕是很小的错误数据,一旦输入计算机就可能导致错误的扩大化,影响整个计算机会计系统的正常运行。因此,企业应该建立起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以便对输入的数据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数据输入的准确性。数据输入控制首先要求输入的数据应经过必要的授权,并经有关的内部控制部门检查;其次,应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对输入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校验。

(4)建立安全管理控制制度。为了防止信息系统遭到非法、恶意的入侵,应该实施一系列控制措施来保证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这就要求在技术上对企业信息系统包括通信平台、网络平台、操作系统平台、应用平台等在内的各个层次建立综合的多层次的安全控制体系。为了防范来自外部的非法访问,企业信息系统应建立访问控制措施,如防火墙技术、邮件系统控制、网上信息查询控制、漏洞扫描技术、入侵检测技术等;为了防止会计数据在通过公共网络传输过程中发生错误、丢失、泄密等事故,企业应采取数字签名技术和数据加密技术等,保证数据安全、完整;修改、删除数据时,随时留存操作日志,留下操作的痕迹以便日后检查;每次操作完成退出系统时,除进行数据备份等方法以外,为防止非法篡改,一些重要的数据库文件,可以定义为专用文件,采用专门技术定义为隐形文件,未经授权,难以动用。

(5)加强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既是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强化内部会计监督的制度安排。通过内部审计部门对网络会计系统信息的质量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和公正的监督与评价,有利于系统内部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的建立与健全。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由于是“人机”对话的特殊形态,因而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主要是: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审计,审查会计信息化系统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审查机内数据与书面资料的一致性;监督数据保存方式的安全、合法性,防止发生非法修改历史数据的现象;对系统运行各环节进行审查,防止存在漏洞等。

(6)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养教育。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教育包括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两个方面。无论软件质量如何优良、规章制度如何完善,作为信息化会计系统实施主体的人如果不能发挥作用,有制度不去执行,最终还是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因此,道德规范、行为准则、能力素质的建设应直接纳入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参考文献

[1] 杨周南.会计管理信息系统[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