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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以有力的宣传发动引导农民形成良好卫生保洁习惯,以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用科技的手段促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努力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乡(镇)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充分发挥乡(镇)的主导作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公众参与机制,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和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处理工作。
(二)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上下联动,镇村为主。按照市、县统筹、乡(镇)主导、镇村实施的要求,市、县、乡(镇)、村四级联动,上下结合,整合资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实际,科学规划。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具体工作,合理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经济、适用、安全的垃圾收集处理方式。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地规划建设垃圾收集处理设施。
(四)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提高,城乡一体,长效管理。要把长期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突出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全面铺开,重点推进,以城带乡,城乡互动,改变农村垃圾简易堆放处置现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实清扫保洁、垃圾收集、集中处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经及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到20*年,全县农村基本实现环卫保洁达标和垃圾集中处理,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9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四、工作要求
(一)制订方案。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政策措施和组织领导。各乡(镇)在2009年3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并送县农办)。
(二)编制规划。各乡镇要依据县、乡镇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要求,3月底前完成编制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区域内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建设。
(三)选择处理模式。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无机与有机垃圾分类,回收可利用物资,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
1、集中收集型。县城近郊的村庄宜采取“村委会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其他农村地区宜采取“村小组收集-村委会转运-乡镇集中填埋”的方式,尽量降低农村垃圾处理成本。
2、就近简易处理型。在偏远的行政村建设垃圾填埋场,自然村设置若干个垃圾屋,垃圾收集后就近进行填埋。在江河湖泊和邻近水源地附近不得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
(四)精心组织实施。从3月份开始,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力争至12月底全县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7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其中历年新农村建设点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按照标准化、无害化要求,加快配备乡(镇、)、村垃圾处理设施及工作人员,做到“三有”:一有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垃圾屋、填埋场,二有清洁工具及运输工具,三有保洁员。具体要求为:
1、完善设施。户配垃圾桶(箱)。按照方便村(居)民投放要求,每户至少设1只垃圾桶(可用塑料水桶代替);村建垃圾收集屋,配备保洁员和保洁车。每个自然村按每40户(不足40户按40户计算)修建一座占地4㎡的垃圾屋(高2.5m),并按“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套保洁衣、1个垃圾屋”的标准配备好农村保洁队伍和保洁设施。保洁员每天到农户家中收集一次垃圾,公共场所每周打扫两次,垃圾屋垃圾每周清运一次;乡(镇)设置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每个乡镇至少要修建一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离县城、乡(镇)所在地较远不能与其共用垃圾填埋场的村、组至少要修建一座简易垃圾填埋场(少数偏远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建设简易填埋),并配备垃圾清运车。
2、健全制度。各乡(镇)在运行中要认真研究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环境卫生治理的彻底性、长期性和实效性,探索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办法。一是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制度。要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收集制度》、《垃圾清运制度》、《垃圾处理制度》、《资金使用制度》等长效管理制度。二是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村委会或村小组、村民理事会要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农民每日自觉清扫房前屋后,形成保持村庄清洁卫生的习惯。做到垃圾要入桶入箱,禽畜圈养,柴草集中堆放,可回收物质要分开存放。保洁员负责村庄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以及垃圾的收集与清运,同时负责对村民门前“三包”制度的检查督促。
3、创新机制。针对村民生活习俗、经济水平、文明素质不尽相同的实际,各乡(镇)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地合理确定垃圾处理模式,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不搞“一刀切”。县城近郊的农村采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方式,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其他乡(镇)采取“村小组收集—村委会转运—乡镇集中填埋”的方式,降低垃圾处理成本,减少污染源;偏远村庄采取“户收集—村小组简易填埋”的模式;还可探索其他符合当地实际的方式等。
(五)组织验收。20*年1-6月份,由县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和目标,就2009年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现场对照检查,并结合日常督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相关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对广大群众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一是召开宣传动员大会,传达省、市、县垃圾无害化处理会议精神,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二是出动宣传车队在县城、乡镇、农村巡回宣传,在主要街道、路口及各村组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栏和横幅标语,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如采取印发《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利用会议、展板、宣传橱窗等形式,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中来,清理好本村环境;三是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逐村、逐户宣传垃圾减量化无害化的环保知识,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了解和掌握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意义、目的和方法;四是以群众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将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小康示范村和星级文明户的重要评选内容,努力提高村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五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督导作用,及时、全面、准确地对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进行充分报道,从而引导广大居民、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地开展源头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二)多方筹集资金。本着“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及采取“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一方面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另一方面采取“各级财政补一点、村组集体拿一点、受益农民筹一点”的办法,建立“市级奖励、县财政适当补助、乡村负担、农户适当缴费”的机制。20*-20*年新农村建设点垃圾处理设施,按30-45户为一个村,县、乡两级按1:1的比例对每个村投入3000元经费,县级经费于2009年6月底前一次性拨入县新村办专户,*月底前落实到具体建设点。其它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经验收达到要求的适时拨付。
(三)强化督导和检查。一是定期督查。由县农办(县委农工部)牵头、各成员单位组成的督查组,每季度分片对各乡(镇)进行一次督查;各乡(镇)要实行逐级督查制,抓好工作落实。督查工作要建立台帐,将每次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复查情况记录在册,整理归档。二是采取简报、通报等形式对每次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及时发现、帮助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典型和纠正偏差。三是考核验收。将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乡(镇)年终工作目标考评,并严格按照考评验收结果兑现补助和奖励办法。
六、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成立广昌县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曹志刚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李建泉、县政协副主席、县长助理张卫平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农办(县委农工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科技局、县供销社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财政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办公室设在县农办(县委农工部),由县农办主任(县委农工部长)符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组织调度和综合协调;筹备有关会议,起草实施方案及其它重要文稿,编辑简报、通报等;负责制订全县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工作考评方案,并牵头组织考评工作;
县农办(县委农工部)负责20*-2009年新农村建设试点自然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农村改水、改厕相结合,与发展农村沼气相结合,与加强农村有机肥使用相结合,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相结合,将新农村建设点建成生态文明示范点;
县委宣传部(新闻报道中心、县电视台)负责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镇村两级垃圾处理规划编制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镇村两级垃圾处理工作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同时,负责对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村垃圾处理的指导、监督、检查;
县农业局负责把农村沼气项目与农村垃圾处理进行有机结合,加强沼气的技术指导;
县发改委负责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的上报实施工作;
县卫生局(爱卫办)负责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活动和农村公共卫生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县供销社负责农村部分垃圾回收的指导工作,调动农民利用和处理垃圾的积极性;
县民政局要适当增加补贴,大力支持农村垃圾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垃圾处理资金投入使用的管理与督查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农村垃圾运输道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农村人口密集区和重要流域垃圾处理为重点,广泛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解决农村乡、村垃圾处理问题,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效益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使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具体目标任务为:第一步,至20年底,县、各乡(镇)要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实施方案,并着手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年省试点村庄要全面启动垃圾处理工作;第二步,2009年上半年要全面启动所有村庄点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年底,农户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第三步,进入正常规范化运行后,县、乡财政规范投入和奖补范围,实行乡(镇)、村自治管理。
三、操作模式
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按照县、乡、村、户四级联动,以垃圾处理场所为核心,以垃圾中转站最佳运距为服务半径,以垃圾收集点为基础单元,规划建设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县城近郊的农村,可采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模式;偏远村庄可采取“户集中—村组简易填埋”的模式;其他地方可采取“组收集—村转运—乡镇集中填埋”的模式;各乡(镇)、村还可探索其他符合当地实际的模式。各地在垃圾处理过程中,要按技术标准进行规范处理,防止造成垃圾污染。
要注重“户集中、村落社区收集、乡(村)转运、县(乡)定点处理”农村村落社区保洁四个环节的分层运作。户集中,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农户应将稻草、动物粪便等可以利用的有机物返田,并将垃圾集中堆放在垃圾堆放点。村(组)收集,在农村人口相对密集(35户以上)的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固定的垃圾池,由保洁员把农户和公共场所的垃圾集中清运至村落社区垃圾池。乡(村)转运,乡镇要建设一个垃圾集中转运站,配套一辆小四轮汽车负责各村落社区垃圾池的垃圾清运至垃圾集中转运站(垃圾中转箱)。县(乡)定点处理,县城和部分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批垃圾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各乡镇按照就近原则集中处理。
四、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长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农工部、宣传部、建设局、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工部,由县委农工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设施、有长效管理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度。
2、明确部门职责。(1)规划建设部门:全面负责垃圾处理技术指导。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对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置的布局、用地、规模等作出明确界定,并着手构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2)环卫部门(环卫、环保、爱卫)要切实履行好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环境卫生执法和检查。(3)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沼气推广力度。(4)财政部门要建立全县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的经费投入。
3、落实操作方式。圩镇:达到“七个一”。即有一个圩镇卫生管理机构、有一套垃圾处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垃圾中转站、有一队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齐全的收集工具,公共场所做到日扫日清,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00%,处理率达到95%以上;省试点村:达到“六个一”。即有一个卫生管理理事会、有一套垃圾处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简易垃圾填埋场、有一个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简易的收集工具,公共场所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90%,处理率达到85%;其它村庄:达到“四个一”。即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简易工具,垃圾做到及时收集、集中销毁,垃圾清理达到80%。
4、做好基础工作。县将垃圾处理工作纳入09年新农村建设现场调度会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尽快启动该项工作,并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在11月3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县新村办。
(1)各乡(镇)要落实农村村落社区卫生保洁员,专门负责辖区日常卫生保洁;明确乡(镇)、村、组干部和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是新农村建设点及农村村落社区卫生保洁工作的具体督查监督员。
(2)县建设局要紧紧抓住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这一机遇,指导抓好村庄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村庄内建设垃圾池、垃圾屋。
(3)各乡(镇)要广泛开展“文明卫生户”创评、“卫生流动红旗”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加强农民保洁意识教育,把卫生保洁与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农村广泛开展各种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随着农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数量在不断膨胀,大多数村落垃圾随意倾倒在村边,使农村面源污染越来越严重,垃圾的收集处理已成为困扰农村发展的一个棘手问题。
为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处理工作,201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将兴宁、鹤山、新兴等县(市)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城乡收运处理试点,在试点基础上,2012年省政府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目前,各试点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如何?记者随机走访了相关试点县(市)。
“长治久安”靠制度保障
生活垃圾放进村里统一配置的垃圾桶,建筑垃圾用编织袋装好放在固定位置……走进河源市紫金县黄塘镇腊石村,随处可见路边放置的绿色、白色大垃圾桶,自然村干部保洁责任牌和倡导讲卫生、绿色环保的宣传横幅也被挂在显眼位置。
“小村变得整洁了,小河变得干净了,变得几乎都不认识了”,许多外出打工的村民春节回家时都发出这样的感叹。腊石村村书记叶进科告诉记者,腊石村是黄塘镇人口较多的村庄之一,常驻人口有5500多人。以前,村民习惯将垃圾扔到河边或将其堆积起来进行焚烧。昔日的腊石村是一个脏乱差落后村,村上没有一条像样的道路,沿村而过的小河也脏乱不堪、到处飘满了垃圾、气味恶臭难闻,河边的村民一年四季都不敢开窗。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各级党委镇政府都觉得很难,但是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之后,开展工作才得心应手。” 黄塘镇镇委书记陈怡立说,工作开展初期,不少村委会普遍认为,村民的生活习惯是难以改变的,即使把村容村貌整治得再好,没过几天又恢复原状了。同时也有些村委会缺乏自主自治概念,他们普遍认为政府应该是农村垃圾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似乎垃圾治理就是政府的事。
据了解,为推进城乡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紫金县政府先后制定了《镇村环境卫生考核暂行办法》、《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转运站和收集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与工作督查方案》等,并将城乡清洁工程定性为“镇长工程”,各镇村均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干部负责此专项工作。“我们镇所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各分一个自然村,各驻村干部分片区管理。” 陈怡立说,目前,镇已实现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从紫金县政府的相关文件中,记者发现,为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效开展,县政府还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访,定期季度考核的形式,督促各镇加强环境卫生工作,限期整改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并在当地电视台进行曝光。同时,还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对各镇进行严格奖惩,对年度考核总评分95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级,奖励10万元;对年度考核总评分90~95分的,评为先进等级,奖励5万元;对季度或年度考核总评分排名在倒数三位以内的镇,由县委、县政府对该镇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在记者随后走访的几个试点县(市),兴宁市的管理和考核方式同样值得推荐。2014年兴宁市政府制定了《兴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方案》,并与各镇签订了责任书;由市里抽调人员成立检查小组,每月对各镇(街道)的农村垃圾收运情况进行暗访,从管理措施、硬件措施、运行保障、垃圾收集清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季度排名情况下拨市级奖补资金。除此以外,兴宁各镇还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对辖区内村委会进行2~3次考核,对工作不力的镇干部、村干部进行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处罚。
处理模式要符合地方实情
在农村垃圾收集方式上,兴宁市新兴县龙田镇金星村的收集方式可谓别具一格。“村里的垃圾,村民不用自己拿到垃圾桶倾倒,我们有专门的人员上门收集,日产日清。”村书记廖金辉告诉记者,按照市里的文件要求,各自然村要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点,但是村里不少村民都反对将生活垃圾收集池建在自家旁边,所以建好的垃圾池最后也只能拆掉。“其实,建固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就相当于将固定污染源定在一个地方,时长日久,这个垃圾池周围必将成为一个大家都不愿意到的地方,卫生也会很差,同时池里沉淀的垃圾也不好清运上车。”
据了解,村民每天只需将生活垃圾放在靠近村街道路边位置,保洁员每天早上九点左右会开着垃圾收集车上门收集垃圾。除此以外,村里还设立宣传标语,专门引导村民将建筑垃圾倾倒到指定的坑里面去。
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实情的垃圾处理模式,能持续有效推进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金星村结合实际创新“村收”形式只是各试点县众多创新形式里面的一种,河源市紫金县黄塘镇在“镇运”处理模式上的创新也同样值得我们探讨。“按照县里文件的要求,我们是要将镇里的垃圾运到县无害化填埋场去处理的,但是,这对于偏远的镇来说,耗费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就太大了。”陈怡立向记者坦言。据了解,目前,紫金县全县18个镇均按要求建设了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其中,有13个偏远的镇同时也建成了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对于地处偏远的镇来说,与县里无害化填埋场相比,将生活垃圾送往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显得更符合实际。“目前,大部分的镇生活垃圾装运站都是没有启用的。”
此前曾有业内环保专家指出,有些地方僵化理解“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认为什么垃圾都要运到县里集中处理。忽视了因集中处理设施少且设施布局不合理,并且村庄小而分散,导致农村垃圾尤其是偏远农村的垃圾运输费用高较高的问题。再加上集中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不足,难以消纳全部的农村垃圾。这些实情,无疑都会增加地方政府解决农村垃圾治理问题的压力。
在记者采访中,不少乡镇的镇长向记者反映,镇中转站的投入使用,会大大增加费用成本。“仅仅是运输费,就要增加一倍以上,且还不包括购置专业垃圾收运车的费用。”据介绍,有不少镇级垃圾中转站与县垃圾填埋场距离超过30公里,转运一吨垃圾的综合成本超过100元,最高达到200元左右。
“结合县级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分布状况,权衡就地处理与运至县级市集中处理设施处理的服务费(包括运输费)高低,制定适合各乡镇、各村的农村垃圾治理的处理方案,建立村、乡镇和县级市多级处理、逐级减量的处理模式。” 陈怡立建议,对于偏远、住户分散的自然村,可考虑使用“户分类收集―村集中处理”的方式,即引导农户自行分类,分拣出来的东西能回收利用的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由村里对其进行填埋。
引入市场机制堵住经费缺口
在采访中,很多镇干部、村干部反映,农村垃圾处理的最大问题在于缺乏资金,“单单靠村委会、镇政府等投入显然是不现实的。”据了解,农村垃圾处理最需要资金投入的两方面主要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保洁费。
据了解,目前,很多农村地区都还没有征收垃圾处理费,且引进社会资金也较困难,经费来源渠道少,垃圾处理经费紧张。以腊石村为例,由于该村地理位置比较偏僻,村里垃圾处理费用非常紧张。虽然紫金县每年从财政里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拨款5元,同时也要求辖区内各镇再按当地户籍人口每人每年分别以3元和2元的标准,补助农村垃圾收运工作,剩下的费用则由村里自行解决,但与庞大垃圾处理费相比,显然这是不够的。叶进科给我们算了一笔经济账,收入:5500人(常驻人口)X 7元(县补助资金和镇补助资金)=38500元,支出: 4500元(保洁员、运输员费用,含车辆油费及维修费) X12月=54000元,社保费两人每年约1500元,垃圾桶及清扫设备每年约21000元,支出费用合计约76500元。资金缺口38000元。“资金的缺口,我们只能通过乡贤的自愿捐款解决了。” 叶进科告诉记者,每年过春节时,村委会都会要求村干部到各外出乡贤家中汇报一年村里的垃圾收集及清洁情况,希望各乡贤自愿慷慨解囊资助。“尽管如此,每年资金缺口还差1万多元。”
值得一提是,为解决经费不足问题,兴宁市则通过“一事一议”,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由村干部向村民收集。“2013年我们共收取农村生活垃圾费用约612万元,其详细的账务情况我们都要求各村每月上墙公布,公开透明其使用情况。” 兴宁市住房和城市规划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有偿服务的形式向村民收取垃圾服务费,在减轻财政压力的同时,又增强了村民环保意识,同时还能接受群众的监督。据了解,目前兴宁市全市20个镇(街道)都开展了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以每户5~10元/月的标准向村民收集,据统计,收集率达到了80%以上。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等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及和谐秀美乡村建设“五美四和谐”的要求,采取“清扫--入池--清运--填埋”的垃圾处理模式,以干道沿线、乡镇圩镇、新农村建设点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垃圾处理,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实现农村垃圾处理全覆盖目标。
二、工作重点
1.干道沿线的卫生保洁
结合105国道沿线乡村改造提升工程和江兴线和谐秀美乡村建设百里示范长廊巩固提升工程,在全县着力抓好323国道、江兴公路、麂田公路、梅湖公路、105国道、沙园公路及其他进乡镇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公路、村庄、河流、水塘卫生保洁工作,形成干道沿线和谐秀美新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实现干道沿线清洁工程工作常态化管理。
2.乡镇圩镇的卫生保洁
结合镇村联动建设、圩镇“六要素”建设等,不断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全面开展以“五整治”(即环境卫生整治、违章搭建整治、临街建筑整治、占道经营整治、集贸市场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圩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打造干净、整洁、优美、文明集镇。
3.2014年新农村建设点的卫生保洁
紧紧围绕2014年度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总体部署,按照“新农村建设布点到哪里,清洁工程就跟进到那里”的工作思路,同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工作。2014年,集中抓好82个省级村点和44个市县自建村点卫生保洁工作的组织实施。
4.自然村庄的卫生保洁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对区域内其他自然村庄(以历年新农村建设村点和农村清洁工程村点为主)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进行部署,因地制宜地探索垃圾处理有效途径,促进区域内其他自然村庄环境卫生有明显改善。
三、资金保障
坚持把农村清洁工程作为公共事业来抓,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奖补、乡(镇)村共担、农(居)户适当出资”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农村清洁工程的资金投入。
1.全县农村清洁工程重点范围内的干道沿线、乡镇圩镇、以及其他自然村庄保洁员工资(具体人员安排见附件1)由县财政按照每月1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茅店、江口、吉埠、南塘等4个乡镇统一由县里负责配备一辆洒水车,保洁员补助资金和洒水车采购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不足部分由乡镇负责解决。
2.乡镇要根据财力状况,安排一定的农村清洁工程补助资金。同时,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由村(居)理事会适当收取卫生管理、垃圾处理等费用,用于补助保洁员工资、添置保洁工具以及建设维护环卫设施等。
3.2014年省级新农村建设点每个点补助农村清洁工程资金1.8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4:1:4的比例分担,即省级财政补助8000元、市级财政补助2000元、县级财政8000元;市县自建点补助农村清洁工程资金8000元,由县级财政负担。上述清洁工程各级分担资金均不包括在省级点3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和自建点2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之内,专项用于新农村建设点农村清洁工程建设。2014年新农村建设点县财政不另补助保洁员工资。
四、工作要求
1.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目标明确到村组,时间明确到月,责任奖惩明确到人。镇、村、组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完善硬件设施。各乡镇要进一步建设完善好本乡镇区域的垃圾填埋场和垃圾池(圩镇可合理设置若干环保垃圾桶或车载式垃圾箱),根据村庄空间布局和人员分布情况等因素建设若干个垃圾填埋场,本着因地制宜、美观实用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池,并按照“一支队伍、一部以上垃圾清运车、一部环保巡逻车”、“一车(手推车)一铲一钳一扫斗一扫把”的要求购置更新垃圾日常转运处理设备和保洁工具,于3月底前完成垃圾处理硬件设施建设,推进“清扫--入池--清运--填埋”垃圾处理模式有效落实。
3.建立保洁队伍。各乡镇要加强环卫所建设,进一步充实环卫所人员,负责本乡镇垃圾处理等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工作制度,选聘善动脑、能吃苦、肯实干的同志担任环卫所所长;要按照要求选聘好干道沿线、圩镇和村点的保洁员,保洁员统一纳入乡镇环卫所管理,并按照附件2的样式于2月底前将保洁员名单及责任区域划分情况上报县清洁办汇总存档。及其他进乡镇主干道沿线配备保洁员64名,具体负责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公路、村庄、河流、水塘的日常保洁;乡镇圩镇原则上按照重点示范镇10名、建制镇5-8名、乡3-5名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具体负责乡镇圩镇范围的日常保洁,保洁员人数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014年新农村建设点要求每个点至少要配备1名以上保洁员,具体负责新村点内的日常保洁;其他自然村庄根据村庄规模大小,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的3‰配备保洁员,具体负责自然村庄及责任范围内通村庄公路的日常保洁。
4.规范操作流程。各乡镇要按照“清扫--入池--清运--填埋”模式进行垃圾处理,具体流程为:以自然村为单元,由村民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日常清扫保洁,并将垃圾倒入垃圾池;由村点保洁员把责任范围的进出道路、公共场所等地进行日常清扫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倒入垃圾池;由乡镇环卫所安排垃圾清运车,定期将垃圾池内的垃圾统一清运至本乡镇区域内的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填埋处理。
5.严格清扫标准。各乡镇要按照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要求,坚持垃圾入池,及时清运处理。乡镇圩镇等重点区域和地段实行“每天两清扫两整治”作业制,每日至少清运整治两次,实现圩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违章搭建、无车辆乱停乱放、摊点乱设、杂物乱堆、店招广告设置规范统一、集贸市场归行划市。干道沿线、新农村建设点、其他自然村庄实行垃圾“日产日清”作业制,每日至少清运一次,实现垃圾清理“五无”,即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渣土堆积、无果皮纸屑。
五、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乡镇生活垃圾设施,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清洁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的农村清洁工程推进机制,在县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清洁办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督查考评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对照自身职责实行分工负责。县环保局负责指导乡镇做好垃圾填埋场、垃圾池的规划、选址、垃圾处理技术指导等;县城建局、城管局、工商局、交警大队负责乡镇圩镇“五整治”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局负责抓好农村中小学校的清洁工程落实;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可回收利用垃圾的收购和有害垃圾的封存;县卫生局负责管好农村医疗机构的卫生和医疗垃圾的处理等;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农村清洁工程的资金筹措等工作;县农粮局负责抓好农村沼气建设技术指导和项目支持;县“三送”办负责组织“三送”工作组深入农户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各乡镇负责做好农村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工作。
2.加大宣传,浓厚氛围。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把农村清洁工程与“三送”工作、新农村建设、爱国卫生运动、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相结合。要通过组织上户宣传、印发公开信、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召开村民会议、组织培训、开展评比活动等各种有效形式,宣传清洁工程的重要意义、做法措施、典型经验;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村容整洁意识,让农民真正养成“讲卫生、爱环境”的良好习惯,携手共建美好幸福家园。
为全面落实《省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改善全乡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农民的环保和垃圾处理意识,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山清水秀地干净”目标,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关于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以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政府支持、全民参与、因地制宜、讲求实用”的原则,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构建农村环卫队伍,建立和完善“户分类定点投放、村收集转运、乡集中处理”的乡、村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完成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治理。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乡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并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升乡村环卫一体化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为干部群众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推进体制,实行乡、村、组三级联动,分级负责,协同推进。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垃圾处理工作。
2.科学治理,合理利用。注重对乡、村、组垃圾的清扫、清运、处理等治理措施,保持农村的良好环境卫生,重视垃圾分类,按照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对可回田复土、堆肥利用、能源转换的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
3.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既着眼当前,又兼顾长远,科学规划布局垃圾处理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垃圾填埋场的处理能力,因地制宜,选择经济适用、安全无害的处理方式和技术;建立和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长效机制,降低垃圾处理成本,提高垃圾处理率。
二、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县提出的“今年全面铺开、三年提前验收”总体要求,明确年度工作任务。
(一)工作任务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1)以村为单位,在全乡所有村组开展存量垃圾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2)在各行政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道路沿线、水塘边和村庄可视范围内基本没有垃圾,村庄干净整洁、井然有序。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1)乡启动集镇污水处理建设规划。(2)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点全面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积极探索节约有效的技术和途径,因地制宜选择简便易行、生态环保的农村污水处理工艺,严禁生活污水直排直放。(3)水库水质治理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全面取缔或补签水库承包合同,全面实行“人放天养”,坚决打击畜禽养殖污水直排、施肥养鱼等行为,确保水库水质全部达到III类以上。
(二)工作任务
在全乡村组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常态,实现“六个有”和“六个基本没有”。“六个有”即:有机构队伍,有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及网络,有生态高效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有稳定来源的工作经费,有保洁、管护机制,有考核评比具体措施;“六个基本没有”即:集镇内外基本没有垃圾,村庄内基本没有垃圾和村庄周边基本没有成堆垃圾,水面基本没有漂浮的垃圾,岸边基本没有乱倒的垃圾,公路、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基本没有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基本没有乱排乱流。
(三)工作任务
在全乡所有区域形成科学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的长效机制,使垃圾污水治理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三、运作模式
结合__乡具体实际,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对农村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和集中处置,严格末端控制,严禁垃圾进入江河、水库等水体,有效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一)垃圾处理模式
1.乡镇处理模式。乡政府兴建1座(或多座)垃圾填埋场,集镇附近的村负责在辖区各个组内设立垃圾收集点,采取“户保洁、村收集、乡处理”的方式,其中:“户保洁”即各村民小组由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并将垃圾初步分类后投放到指定地点,小组聘请保洁员(一般一个村民小组聘请一人)负责将定点投放的垃圾收集拖运到本组的一个固定场所,同时负责本组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村收集”即由各村聘请的环卫专干负责村庄道路和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并将各村民小组固定堆放点的垃圾收集清运到本乡的垃圾填埋场。
2.村组处理模式。偏远(离集镇远)的村庄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利用自然沟壑或废弃坑塘、砖场深坑等地形建设小型垃圾填埋场(没有的就在山场上选址新建),通过“户保洁、村收集处理”方式,进行填埋或焚烧,解决近期山村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问题,零星散落农户以户为单位处理为最佳方式。同时,垃圾填埋或焚烧前,也要从源头上进行分类减量化处理。
(二)污水处理模式
各村应根据农村具体现状、特点、风俗习惯以及自然、经济与社会条件,因地制宜地采用多元化的污水处理模式。
1.分散处理模式。可在村庄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推开。将农户污水按照分区进行收集,以稍大的村庄或邻近村庄的联合为宜,每个区域污水单独处理。污水分片收集后,采用中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或自然处理等形式处理村庄污水。
2.集中处理模式。可在村庄布局相对密集、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推开。将所有农户产生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统一建设处理设施处理村庄全部污水。污水处理采用自然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工艺形式。
四、实施内容
(一)宣传动员,教育引导。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开展以改善农村环境、转变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新生活”宣传活动,开好乡、村农村清洁工程动员大会,组织开好各村民小组清洁工程动员大会。采用广播和图展、标语、横幅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增强环境意识,教育宣传农民将生活垃圾简单分类,养成定点投放的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参与农村垃圾集中治理工作。
(二)迅速启动,集中清除。
从8月底开始,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乡组织开展全方位、大规模的农村陈年存量垃圾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存放多年、对周边环境影响小的存量垃圾,可对上层垃圾进行清理后覆土绿化。道路两侧、排水沟渠、饮用水源地等区域的存量垃圾,要进行彻底清理,转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清理后的区域及时硬化、绿化,及时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巩固工作成果。
(三)完善机构,定岗定人。
按照“管干分离,养事不养人”的原则,乡政府安排专人负责乡域内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督查、服务和具体操作;各行政村按人口3左右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每个村至少配备1名环卫专干、每个自然村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
(四)摸查情况,合理布局。
各村需摸清本村各自然村基本情况,包括户数、人口数、日产生活垃圾量等情况,做好自然村的垃圾收集点选点工作,利用现有的处理垃圾手段,对收集点的垃圾及时进行填埋或焚烧。对本村各自然村和路网的布局做好梳理,规划一条合理的垃圾清运路网,为实施垃圾长期处理工作打好基础。
(五)配置设施,尝试运行。
乡政府建设好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逐步淘汰露天垃圾池、垃圾房等非密闭性垃圾收集设施,集镇和村庄可按10-15户配备1个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从垃圾中转站到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使用密闭式专用车辆运输,从村庄到垃圾中转站可使用密闭式简易车辆运输。环卫保洁员按标准配置“一车、一铲、一钳、一帚”和保洁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的推进机制,乡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乡长__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__、常务副乡长__、综治办专职副主任__任副组长,中、小学、卫生院负责人、乡干部、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__乡农村清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__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根据村民小组和人口的多少确定工作人员,村支书和村主任要亲自抓,具体划片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在乡驻村干部指导下制定村规民约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细则,层层落实,长抓不懈。
(二)明确分工。
(1)乡政府职责:负责保洁队伍、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建立实施保洁和垃圾收运管理制度。(2)村组和理事会职责:制定实施环卫保洁的村规民约,管理环卫设施,按“一事一议”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做好对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3)环卫专干职责:负责村主干道的清扫,村主要活动场所的保洁工作,村组范围内固定投放点的垃圾清运到垃圾中转站或填埋场;协助村干部负责自然村保洁员选聘、监督。(4)保洁员职责:负责自然村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打扫清运和农户投放点垃圾收集分类清运处理工作。(5)农户职责:主动做好门前“三包”、垃圾源头分类和定点定时投放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村民自治、乡村资助”原则,乡政府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设施设备的建设费用。村、组承担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保洁及环卫专干、保洁员工资等日常运行保障费用。各村民小组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在乡政府的指导下确定收费标准,主要用于村庄保洁费用,包括垃圾分类减量、收集、清运至本组垃圾固定存放点的费用。
(四)深化宣传教育。
乡、村和村民小组要利用宣传单、图展、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及时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先进典型。组织村组干部和村民开展观摩培训,引导农民群众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督查考核
(一)建立督查机制。
乡政府将分工作组定期调度、督查、抽查、通报有关情况,制定督查考评方案,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等多种手段,对各村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处理工作进行考核,重点督查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保洁人员队伍建设、卫生费收缴、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群众满意度、垃圾收运、人员配备和经费收支等情况。同时,要将考核结果进行排序,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体制机制不健全、经费收缴不到位、工作迟缓、进展不力的村进行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对建设工作不力给全乡治理工作带来被动和负面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乡政府将对各村进行评比表彰,各行政村要在农户中开展“卫生户”、“文明户”、“清洁户”等评比活动,充分调动农户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