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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立足于防风险、防隐患、防事故、防反弹,通过进一步推动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全力落实“除隐患、管秩序、广宣传、强应急”四项重点措施,努力实现“一杜绝”工作目标,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管雪云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大队长孙喜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行动的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核排名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三个重点”,持续排查清理源头安全隐患
各中队要全面排查梳理重点道路、重点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风险隐患,积极推动整改,全力消除源头安全隐患。
一要集中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各中队要以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10.18”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现场会精神为契机,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以国省道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的全面、滚动、常态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建立隐患电子台账,并向社会公布提示,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治理措施。对省道专委下发的595处道路安全隐患(471处管养道路、124处非管养道路),11月20前要全部整改到位,联合检查验收后录入农村信息系统。对今年年初市安委会下发的719处道路安全隐患,省、市级督办的治理率要达到100%,县级督办的治理率要达到85%以上,对已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联合检查验收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
二要深入重点企业督促隐患治理。各中队要以客货运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为重点,每月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对隐患突出的企业要集中约谈、曝光,建立约谈台账,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对运输企业涉嫌违法犯罪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协同刑侦、治安、法制等警种部门开展深度调查,曝光事故背后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行政、刑事责任,倒逼企业和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要持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各中队要紧盯“两客一危一校”、“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及驾驶人存量安全隐患,按照“车车落实、人人过关”的刚性标准,实行包干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明确任务,持续推进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特别是对逾期未报废“两客一危一校”车辆,要逐车落地追查,确保“带病”驾驶人不开车、“带病”车辆不上路。
(二)开展“四大行动”,严管路面通行秩序不放松
各中队要以路面为主战场,在强化路面执法上集中发力,结合全县“我不闯红灯”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以及礼让斑马线、摩托车、酒驾、醉驾、毒驾、超员违法犯罪、假牌套牌和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整治行动等行动,迅速提升路面管控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一要深入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整治行动。各中队要按照《全市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吉公交警〔2018〕93号)的统一部署,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情报研判布控,加大对布控车辆的查缉力度,落实“六必查”(号牌缺少或者损坏必查、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必查、悬挂外市号牌必查、遮挡或者污损号牌必查、无牌无证必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必查)措施。要加强网络源头打击,清除封控网络制售假牌套牌假证渠道。要加大区域协作力度,完善跨省、跨市的查缉、布控、堵截联动机制。要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开展对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危害的集中宣传,推动假牌套牌假证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二要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整治行动。各中队要结合支队部署的每周二、四酒驾、毒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坚持常态治理,固化夜查行动经验,城乡统筹、警队联勤,构建严密的整治网络。要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整治行动,减少执法干扰。要将警力从城市向郊区农村延伸,从节假日向平时延伸,从夜间向白天延伸,全区域、全时段、全车型、全覆盖严查严打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坚决防止酒驾醉驾毒驾恶性事故。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要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三要全面开展公路行车秩序严管行动。各中队要深入推进国省道错时勤务的落实,紧抓“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查严处超速、超载、逆行、占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要把查处违法行为与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紧密衔接起来,切实加强午后和夜间事故易发时段、国省道易发路段的现场执法检查,严管道路通行秩序。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道路交通安全“打防管控”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为核心,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和县市执法站,实现网上及时发现、网下快速处置,强化对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精确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
四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农村面包车治理统一行动。各中队要针对学生上下学、施工人员集中运送、农村赶集赶圩、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组织“两站两员”开展大劝导,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要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农村,重点检查遮阳膜颜色深、无牌或粘贴临时号牌的面包车,加大对超员、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支队《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加大录入力度,确保按时按要求组织开展农村系统应用工作。每周要与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在农村地区的学校和企业周边、客运站场、景区、集市等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载客面包车,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运输条例》予以处罚,严重超员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围绕“三大主题”,不断掀起交通安全宣传
各中队要紧密结合冬季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强化点上定制教育和面上定向宣传,进一步发动各类宣传机器,加大曝光力度,切实形成高位传播、立体覆盖、长效震慑效应。
一要高频率开展冬季出行交通安全大提示。政宣科要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交管12123手机app、今日头条、高德地图等各类新媒介优势,切实做好冬季针对性宣传提示和警示。通过短信平台、微信推送等方式,对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开展“点对点”的安全警示提示,宣传普及冬季安全出行常识和安全驾驶技能。
二要高强度开展重点交通违法大曝光。政宣科要每月集中曝光2起以上典型事故案例和2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定期对终生禁驾人员、多次违法车辆、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人员等予以公开曝光。要结合秋冬季节普通公路预防事故工作特点,针对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引发事故风险情况强化警示教育。要加强典型案例在市、省、国家级以上媒体曝光力度,形成高位传播效应。
三要高水平策划交通安全大宣传。今年12月2日是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各中队要按照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协调联动,精心部署策划,整合社会资源,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推动“全国交通安全日”品牌影响力日益凸显,社会关注度稳步提升。
(四)抓住“三个关键”,提升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
冬季冰雪、团雾天气多发易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各中队要积极主动应对,抓好关键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导致的群死群伤和多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
一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各中队要在往年排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深入排查、汇总梳理国省道团雾多发路段,对新排查出的团雾多发、易结冰路段,11月15日底前要全部安装警示提示标牌。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可能受到恶劣天气影响的桥梁、弯道、陡坡等易积雪、易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储备盐、沙、草垫、防滑链、融雪剂等应急物资以及大型清障和除雪铲冰设备。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处置公路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大规模车辆、人员滞留,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多车相撞事故。
二要切实加强预警提示。各中队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信息机制,并发动公路沿线居民、司乘人员随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雾情雪情,及早掌握恶劣天气信息,做到预测预警在先,及早掌握大雾、团雾、降雪信息。要提前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暂停发往或途经恶劣天气地区的班线,引导驾驶人减少恶劣天气出行,确需出行的要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
三要科学实施交通管控。各中队要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冰雪天气尽可能通过限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警车带道等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过,尽量不封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大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工作专班,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大队领导要亲力亲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亲自抓,特别是对突出的问题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安全隐患和不放心的地区路段,要紧紧抓住不放。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慰问,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隐患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要进行约谈、通报。
(二)推进勤务改革。各中队要坚持科技引领,深入推进信息化勤务机制,充分应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进一步巩固和创新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新战法、新模式。要在实战中综合运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缉查布控系统,以数据研判引领作战,以系统分析指挥作战,实施信息制导、精准打击,进一步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路面源头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推动联合执法。各中队要认真贯彻落实“10.25”全市交警治安联合执勤现场会议精神,推动城区巡警、农村派出所民警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切实解决基层警力资源不足、警务效能不高、信息化能力不强等问题,共同努力实现百日整治“一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
(四)加强执法管理。各中队集中整治中一定要注意规范执法,防止强调集中整治、严格执法就不分情况、不讲政策、机械执法。要教育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强化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防止执法活动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防止因为执法不当引发舆论炒作和不稳定事件,影响整治效果。
(五)异地交叉用警。为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支队决定每月在全市开展2次异地交叉用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交叉检查异地用警通知将另行下发。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州农业行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县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治理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重大交通违法行为,使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路面监管,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各县农业部门要迅速行动,组织人力和装备,积极配合安监、交警等部门投入一线,开展路检路查,严厉打击拖拉机黑车非驾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源头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着力提高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要针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多次违法的驾驶人要强制进行培训,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跟踪督查,督促及时整改,努力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严格按照省、州安委会和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检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和瞒报谎报事故等情况,尤其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检查。
三、时间安排
采取州上督查、各县自查的方式进行,从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
第一阶段: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20日,宣传动员阶段。各县要广泛宣传,细化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3月20日,排查整治阶段。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3月31日,总结提高阶段。各县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要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作为稳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宣传,严格监督
专项整治期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手机短信等形式,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提示广大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三)突出重点,狠抓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活动,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机制建设,大力加强事故预防基础工作,依法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构建平安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源头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乡村一级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摩托车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摩托车登记上牌率、年检率、戴头盔率、驾驶人守法率明显提高,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明显下降,摩托车责任较大以上事故显著下降,坚决杜绝一次性死亡三人以上的摩托车交通事故,摩托车行车秩序明显好转,初步建立摩托车安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区成立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安分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于月5号报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分局)备案。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行为: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非法营运、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超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遮挡号牌、未参加法定保险、超期未检、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重点路段:省道、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摩托车交通流量大的农村公路和摩托车交通违法严重及事故多发的路段。
(三)整治非法营运: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和笏石98市场;车站及市场;路口、停车场路口等站(点)存在的摩托车非法营运以及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时间与步骤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宣传教育阶段(2012年月日至月20号)。各乡镇组织派出所、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进村入户,将已上户和未上户的摩托车分别进行逐量登记造册,做成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对未上户的摩托车要查清合法来源,对摩托车车主暂时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依据的,要单独造册逐辆登记。登记结果于月30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区整治办要组织区安监、公安、交通、运管、城管、农机等部门召开摩托车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新闻部门要利用广播和有线电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摩托车整治方案,跟踪报道摩托车整治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印制法规宣传资料发放到摩托车主,逐户进行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各乡镇政府要着力落实乡(镇)、村组织的交通安全宣教责任,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结合普法教育、文化下乡、“五进”宣传、“小手牵大手”等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在活动中开展安全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村委会要与摩托车主签订一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自觉遵守法规的良好风尚。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2年月21日至月21日)。由各乡镇组建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区公安、安监、交通、运管、城建执法大队、农机、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协调配合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设立报警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提供线索,举报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月22日至6月5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书面报区整治办。区整治办将对各乡镇的整治工作进行通报,区安委办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12年各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分管乡镇长为副组长,派出所、安监、交通、农机等单位为成员的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务必于月5日前将摩托车专项整治方案及整治工作组名单报送区政府办和区整治办,并按照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把摩托车交通秩序治理和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组织镇安办、派出所、交通中队、交管站、农机站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以农村道理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为载体,积极探索区、乡、村交通安全管理的新模式、新办法,加强对农村及区乡道路的管控,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各乡镇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安监、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农机等部门人员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乡镇交通秩序管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理顺管理秩序。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坚持在区乡两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1、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道理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对摩托车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摩托车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要组织镇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农机站等单位深入到农村、学校、厂矿、工地等区域进村入户,对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全面摸排,掌握详细底数,登记造册,督促无牌车主及时办理车辆牌证,提高农村摩托车的持证率、年检率和登记率;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把摩托车牌证核发和驾驶证的考试关,提高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和安全行车意识,切实筑牢防范事故第一道防线。
2、安监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全区摩托车专项行动工作,对不履行或不严格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同时,严格做好摩托车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管理,要采取措施加强培训力度,规范摩托车运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二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的违法行为。
4、工商部门要从源头把好市场入关,要强化经销监管力度,严禁未列入国家机动产品公告的摩托车流入市场,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摩托车和助力电动车进入销售渠道,切实抓好摩托车经营市场的规范管理,对目前销售的摊点要依法予以清理整改,坚决堵住源头。
5、质监部门要从源头上把好市场准入关,针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及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摩托车、助力电动车等进行查处。经贸部门要完善摩托车报废回收制度,切实提高报废回收率。
6、城建执法六大队要充分履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城区内交通车辆秩序管理,配合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打击二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和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
7、农机部门要加强农用车的监管,严禁农用车载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摩托车清理整治工作。
8、区广电等新闻媒体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播放、刊登集中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的宣传,开辟道路交通违法曝光等整治工作专题栏目,全过程、多角度地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为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9、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效能办要发挥行政监督职能,对干部职工在这次整治活动中阻扰执法和打招呼的行为进行制止,造成严重影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10、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要加强对本单位的摩托车驾车人员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干部职工因摩托车违法行为造成交通安全事故。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交通宣传教育,扩大摩托车整治知晓面,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一是各乡镇要在重要路段悬挂摩托车专项整治宣传横幅标语,结合进村入户给无牌无证车辆所有人发放告知书,督促车主尽快上牌办证,并组织开展辖区内摩托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二是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制作摩托车事故案例图片展板,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教育片、制作警示展板等形式,着力提高广大摩托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广电等新闻媒体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打造声势,营造宣传和舆论的氛围。
(四)强化管控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在整治阶段,要认真分析摩托车违法与事故发生的规律,要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严密监管,提高道路管控率。要采取灵活的执法检查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非法营运、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对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从严处罚,坚持严查、严管、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非法营运和摩托车超员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扣证的扣证,该记分的记分,该报废的车辆一律予以强制报废。
(五)实施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摩托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际摩托车专项整治与客运车、农用车、出租车、公交车的安全治理相结合;全区集中整治与各乡镇专项整治结合;摩托车专项整治与交通安全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与安全教育相结合,强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构建交通安全长效机制,使全区摩托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显著提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便民措施。各乡(镇)政府要牵头组织机关部门,定期上门入户排查辖区摩托车数量,掌握上牌和检验情况,加强驾驶人驾驶技能培训,强化辖区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的排查、论证、落实整治工作,要落实国家“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采取一站式和限时服务措施,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和海岛办牌、办证业务,方便群众办理摩托车各项业务。
(七)强化单位管理,做好示范作用。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驾乘摩托车;同时,对本乡镇、本部门未办牌办证的干部职工进行全面摸排逐一建立台账,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他们迅速办齐摩托车牌证手续。凡在这次整治工作中发现干部职工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在全区通报批评,坚决遏制干部职工驾乘摩托车的违法肇事行为发生。
(八)强化信息沟通,加大整治力度。公安交警、治安、刑侦、派出所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整治,结合涉及摩托车犯罪规律特点,加大巡逻管控密度,发现有盗抢等违法犯罪嫌疑的,一律将人、车扣留,严肃查处,有效遏制涉嫌摩托车犯罪的发生。安监、交通、工商、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大力开展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认证履行辖区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职责,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准确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乡镇要迅速建立安监、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农机部门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综合整治机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拟定出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表,将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立即组织实施。在整治期间,区政府督查室、监察局、效能办组成的督查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乡镇和4各片区整治组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迅速行动,加强领导。
区政府办公室、区安监局、区交委、区农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君成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交安办”由区交安办副主任宋元朝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时间安排
区交委、区农委、区教委、区安监局等为成员单位,由区公安局牵头。组成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组,从即日起到10月30日止,结合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镇街、各部门每月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围绕人、车、路、场站、运输企业、路检路查、环境条件“七个要素”管理,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道路交通安全拉网式大检查,着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督查工作重点
(一)企业主体责任行动、四大行动”和“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客运车辆违法通报制度,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情况。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局等部门对重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建立客运车辆站外揽客、中途上下客等违法行为举报机制。对营运客车隐患开展整治等情况。
对申请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驾驶证的人员进行夜间实际道路考试的情况。对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进行定期清理,督导检点驾驶人管理情况。严格落实驾驶人考试项目和要求。建立客货运企业交通安全定期宣传长效机制,落实客货运车辆异地交通违法转递制度,建立手机短信制度的情况。
督促运输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对交通违法多发、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进行整顿,督导检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情况。深入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事故预防工作措施落实的情况。
(二)年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渝办发〔〕42号)完成情况。
2.市委市政府督查反馈意见(工作通知〔〕98号)落实情况。
3.《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某府办发〔〕222号)落实情况。
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某府办发〔〕272号)进展情况。
5.《关于迅速对全区客运车辆安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某府办发〔〕262号)落实情况。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优化交通秩序和环境,深入推进平安道托建设,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健康顺利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道托、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主要任务,坚持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道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目标: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得到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乡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
二、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车辆;2、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3、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4、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5、超限超载车辆;6、侵害乡、村公路路产、路权等非法行为。
三、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6月上旬至11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2月上旬),检查验收,总结巩固,个体措施是: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版权所有
(二)深入摸排,托清底子。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内部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抚清底子,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乡党委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农机部门要抓好拖拉机违规运营整治,并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对于在6月30号前未进行全面检测的农机用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上路。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查扣,该处罚的处罚,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管所、农机站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乡整治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千分制考核。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