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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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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行动方案

绿色金融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摘要 目前,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三大政策为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政策保障,但与之相配套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与国外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相比,我国整体上处于起步阶段,有些产品与服务仍然缺失。文章分析指出严格环保执法将刺激投资需求、推动治污市场的形成,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环保规划将引导并推动治污市场的投资需求,尤其是“三大环保行动计划”将深度释放治污市场投资需求;因此,污染减排是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方向。基于对上述问题的分析研究,对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提出了四点建议。

关键词 绿色金融;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政策;零售银行:污染减排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国内生产总值( GDP)跃居世界第二,2013年与1978年相比,GDP总量与人均值分别提高了156倍和110倍,城镇化率从17. 9%提高到53. 7%。然而,经济快速增长、城镇化持续推进,虽推动了社会发展,也产生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一是二氧化硫、固体废弃物、废水等污染物排放量跻身“世界前列”。二是水质恶化、土壤污染严重。2013年,我国水质较差和极差的监测点比例达59.6%;土壤污染、耕地质量下降等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超标率达16.1%。三是雾霾问题日益显著。2013年全国74个城市PM2.;的达标率仅为4.1%。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和不断扩大的治理资金需求,出现了两种看法。一般看法认为环境问题是社会公共问题,环保类项目是公益性项目,治理成本高、难度大,应由政府来解决。新的看法认为环保产业已迎来快速发展的“新常态”,环境治理不能仅靠政府有限的财政支出,政府治理支出的增加短期内难以弥补巨大的资金缺口,而更应依托银行、各类金融服务供应商、资产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展的产品与服务,对环保项目进行多元化的社会融资,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

绿色金融的内涵及特点

绿色金融的内涵

绿色金融,不仅仅是金融绿色化。金融绿色要求银行、金融服务供应商、资产管理部门、保险公司等机构引导资本进入环境友好型投资项目,项目融资过程中注重环境风险的测评。绿色金融除了金融本身绿色化外,还要求资本运行绿色化、投融资政策绿色化。资本的投资领域、运行过程应该满足绿色化的要求。政府制定投融资政策时,应充分考虑投融资的各个环节、各个主体,注重投融资政策的绿色效果。

绿色金融,也是商业机会。绿色金融是金融投资的方向。长期以来,银行金融业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基建、交通、能源等领域,这些领域虽使经济增量提高,但也产生了产能过剩、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随着环保产业逐渐成为中国经济新的支柱产业,以此衍生出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也将成为金融投资的方向。因此,绿色金融是一种商业机会。以新三板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为例,2014年节能环保企业挂牌的数量为137家(2013年仅34家),占新三板全部公司的8.9%。137家节能环保公司总市值为113.1亿元,其中盈利122家,占比89.1%,净利润超过1000万元的有23家,500万元的有19家,100万元的有58家。绿色金融还提供了绿色抵押贷款、碳金融等产品与服务,并衍生出PPP、第三方治理、特许经营等多种投融资模式,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商业机会。

绿色金融的特点

绿色金融的特点总体上表现为:投资决策和投资项目的“绿色性”、金融手段和投融资方案的“多元化”、参与主体和参与方式的“多样性”。

“绿色性”是指绿色金融投资的项目需考虑环境预期风险、回报与成本,在基于投资项目潜在、长期的环境影响考虑下,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决策,进而开展环境友好型投资。同时,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注重项目内部的绿色管理、绿色服务。

“多元化”是指绿色金融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金融衍生工具和手段,提供生态产业环保指数、生态证券、碳基金等金融产品与服务,并利用合同能源管理、PPP、第三方治理、特许经营等投融资模式,影响主体的投资意向和市场行为。

“多样性”是指绿色金融的参与主体具有多样性,主要有五类:第一类是政府,为投融资环境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第二类是金融机构,包括银监会、各类银行,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第三类是投资机构,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投资基金公司等,负责环保项目的投融资;第四类是第三方机构,包括技术交易所、第三方技术评估机构等,负责项目环境风险、技术的评估;第五类是企业,包括污染企业和环保类企业,是绿色金融的主要参与主体。政策是推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引擎

依据我国的部门和金融领域分类,绿色金融政策大体分为三类:绿色信贷政策、绿色保险政策和绿色证券政策。三类政策为绿色金融的实施提供了一定的政策保障,但我国现阶段与之相配套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仍缺失或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金融的发展。

绿色信贷政策

绿色信贷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国家政策层面的绿色信贷,二是作为银行绿色信贷业务管理。基于政策层面的绿色信贷,是指国家通过调控银行信贷行为实现环保目标的环境经济政策。基于银行层面的绿色信贷管理,是指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依据环境经济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开发、利用新能源等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和优惠利率,而对污染生产企业限制贷款。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绿色信贷政策,详见表1。201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等8家单位签署协议,将环境执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与授信机构间信息的互联互通,降低了授信机构的信用风险,也降低了绿色金融体系的风险。

绿色保险政策

绿色保险又称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基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2007年至今,投保企业已超过2.5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超过600亿元。2014年,全国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5000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医药、印染等行业。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绿色保险政策,见表2。绿色保险的实施有利于分散企业,尤其是化工、农药等行业的环境风险,利用费率杠杆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保险企业获得新的商业机会。

绿色证券政策

绿色证券是指上市公司在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过程中,要经由环保部门进行环保审核(上市公司环保核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和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绿色证券政策,具体内容见表3。实施绿色证券政策能有效遏制高耗能、重污染企业资本扩张,引导资金进入促进国家环保事业的企业和机构。截至2014年12月12日,我国共有77家环保主营上市公司,其中,200亿元以上的有8家,100亿--200亿元的有14家,100亿元以下的有55家。在22家市值100亿元以上的环保上市公司中,国有企业11家、民营企业11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本届政府注重简政放权,有关上市核查的一些政策已经取消,简化了企业上市的程序。

产品与服务是推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全球各类银行、金融服务供应商、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逐渐开展与环保产业相关的产品与服务,并推出了多元化的投融资方案,极大地推动了绿色金融业的发展。本文从上述几个部门的产品与服务出发,比较国内外的异同点,研究发现我国基本上符合该分类体系,但我国大部分产品与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体上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距离,尤其是零售银行的绿色产品与服务与国外相比缺失较多。

零售银行

零售银行专门提供个人和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其产品与服务大致可以分为住房抵押贷款、商业建筑信贷、房屋净值信贷、汽车及运输信贷、信用卡及借记卡、绿色销售和旅游支票、其他产品与服务。与住房、办公建筑相关的节能融资产品与服务主要有三类:住房抵押贷款、商业建筑信贷、房屋净值贷款,主要鼓励个人和企业购买节能型建筑、购置节能家装设备。荷兰银行实施绿色住房抵押贷款计划,符合环保标准的贷款可减息1%;美洲银行业推出“一站式太阳能融资”的房屋净值贷款方案。在我国,浦发银行在2011年联合亚洲开发银行推出了建筑节能融资产品。加拿大、美国推出了汽车及运输信贷,鼓励个人购买节能汽车设备。荷兰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分别推出了气候信用卡、碳中和借记卡,我国的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也分别推出了绿色零碳信用卡、低碳信用卡。香港汇丰银行推出了绿色产品销售、英国巴克莱银行推出旅游支票抵减排放的产品。此外,瑞士的瑞信银行、我国的台州银行等推出了绿色节能环保贷款项目。

企业和投资银行

企业和投资银行主要为大型企业、机构、政府提供金融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主要有:项目融资、部分贷款担保、碳商品产品与服务、技术租赁、各类指数、风险资本和私募股权、证券化。

项目融资主要集中在节能减排领域。爱尔兰银行对废弃物再生能源项目进行了融资,我国的浦发银行、北京银行也推出了类似的产品。部分贷款担保主要指排污权抵押。2010年,浦发银行推出了国内首单排污权抵押融资产品,光大银行至今已累计发放排污权抵押贷款8000多万元。技术租赁包括金融机构以优惠价为企业提供环保技术(如德国)、排污权租赁等。法国巴黎银行推出各类碳信用服务。2014年5月,中广核发行国内首个碳金融产品;2015年9月,北京挂牌国内首个可用于履约的抵消项目。风险资本和私募股权在国外较多。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为温室气体排放信用参与公司进行了l亿美元的IPO。花旗创投与黑河资产管理为辛迪克碳资金(气候变化领域的专业公司)提供专项资金。各类指数主要包括荷兰银行碳封存技术等股权指数、海通环保指数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以及上证环保产业指数、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深圳环保产业指数等。证券化主要包括各类证券和债券。国际金融公司推出了生态证券,拉美国家推出了森林债券。2008年,世界银行发行首只绿色债券,截至目前发行规模累计达56亿美元。2014年5月,我国中广核首次发行国内首单与节能减排相关的绿色债券——碳债券,规模为10亿元。

资产管理和保险

资产管理是当前银行的一个核心业务部门,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主要包括:财政资金、投资基金、巨灾债券基金、碳基金、汽车保险、家庭和商业保险、碳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保险主要包括:根据不同的环保特性,提供差异化的保险费,如汽车保险、家庭和商业保险等;专门针对清洁技术和减排的产品,如碳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财政资金主要指政府设立的绿色基金投资。荷兰的绿色基金投资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机农场等与环保相关项目的低利率贷款。投资基金主要指清洁能源、再生能源等专项基金。瑞士银行推出了未来能源股票型基金,我国设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基金和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节能、环保、新能源)。巨灾债券基金主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2002年,瑞士瑞信集团首次推出了2亿4000多万美元的巨灾债券基金。碳基金发展较快。荷兰合作银行与荷兰政府设立的原型碳基金是全球首个碳基金。2014年11月26日,我国首个碳基金在湖北碳排放交易中心上市,基金规模为3000万元。2014年12月30日,海通资管与宝通新能源成立了规模为2亿元的专项投资基金——海通宝碳基金,是我国最大规模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CCER)碳基金,主要用于新能源与节能减排项目。汽车保险、家庭和商业保险、碳保险在国外较多。欧美的金融服务集团推出了与环保相关的车险,实行银行对汽车年排放量减抵的办法。英国环境运输协会推出了“气候中和”房屋保险单,也可进行抵减。2006年,美国国际集团与达信保险经纪公司推出了碳保险。

严格环保执法是推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

我国的环境容量已达极限,但现阶段环保制度和环境执法缺乏严格的政策约束,使企业的污染成本难以内部化,导致环保产业发展缺乏内生动力。实施严格的环保制度并严格执法,推进环境政策从指标性导向转变为效果性导向,能刺激环保市场的投资需求,推动污染治理市场的形成。

环境容量已达极限,实施严格的环保制度刻不容缓

我国大部分环境容量指标已达或超过上限,但现阶段环境治理制度仍不健全,相应的体制、机制缺失或不完善,实施严格的环保制度已刻不容缓。据估计,我国污染已超出环境容量的上限,超出50%—100%。其中,废水中的氨氮环境容量为不到30万吨,而2013年的实际排放量约为245.7万吨,超排部分是环境容量的7倍以上。大气中的二氧化硫环境容量为1360万吨,而2013年的排放量达2043.9万吨。

我国虽基本形成以环境保护法、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经济制度等为主体的制度体系,但长期以来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等环境考核指标未被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评价体系中,绿色发展绩效评估机制缺乏、环境污染追责制度不完善,使“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因此,在环境容量已达极限的严峻形势下,亟待建立并实施严格的环保制度。

严格环保执法刺激投资需求,推动污染治理市场的形成

严格环保执法,一方面倒逼排污企业的环境成本进入生产成本,拉动环保的有效需求,并带动环保产业相关的需求。另一方面,促使执法者加强对排污、治污企业的管理与监督,促进企业承担环境风险、公开环境质量与环保设施等信息,从而拓宽并刺激环保的投资需求,最终推动污染治理市场的形成。

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该法对排污者作出了严格的处罚规定。通过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现场停产整顿、信息公开等措施,使企业的环境成本进入生产成本,真正拉动环保的有效需求。同时,能够吸引环境治理企业进入,为专业的外包服务打开需求市场,并促进第三方独立运营主体的形成,进而刺激与环保产业相关的需求市场。

新《环保法>对执法者也做了严格的处罚规定。新《环保法》规定: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违法审批、包庇违法等8种行为属违法行为,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严重的环境问题应引咎辞职。对执法者严格的执法要求,有利于促进环境质量、环保设施等信息公开化,为市场提供环保产品与服务奠定基础,推动治污市场的形成。

污染减排是推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方向

我国环保规划逐渐从污染排放的约束性指标向面向效果的环境质量标准转变,全国与区域性、重点领域以及节能减排的环境保护规划,引导并推动了治污市场的投资需求,三大环保行动计划以专项治理的形式,深度释放了治污市场投资需求。

环境保护规划引导并推动治污市场投资需求

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了各类环境规划,围绕重点领域规划了一批涉及长远和全局的重大环保项目、重大环保工程,明确了未来环保产业的投资重点。节能减排规划从不同产业出发,进一步拓宽了未来环保产业的投资重点。

各类环境规划为环保产业提供了巨大的投资机会。《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涉及约40个行业,涵盖90%以上化学需氧量、85%以上氨氮工业排放源和95%以上重金属排放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涉及全国95%以上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源和8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这项规划共涉及40多个产业部门,包括水、大气、土壤、固废、噪音等450项标准,约600项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珠江三角洲实施的《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正在编制的《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区域性环境规划,以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等重点领域的环境规划涉及大气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各方面,为环保企业创造了巨大的投资机会。节能规划在“十二五”时期被纳入国家强制性控制范围,涉及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产业部门32项节能指标,以及工业、农业、城市等部门15项减排指标,同时包括电力、炼铁、水泥、造纸、酒精等各类行业,进一步拓宽了未来环保产业的投资重点。

“三大环保行动计划”深度释放治污市场投资需求

“三大环保行动计划”是本届政府针对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而制定的专项环保行动。涉及到雾霾治理、污水处理、土壤修复等具体领域和环节,环保产业将出现大规模增长,并带动未来环保产业的阶段性增长.深度释放污染治理市场的投资需求。

2013年9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包括燃煤、工业排放、机动车船、扬尘等具体防治措施,涉及能源、交通、工业生产等各个领域和众多产业部门,预计投入资金规模约为1.7万亿元。目前“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基本编制完成,预计投资资金规模将达2万亿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加快推进,预计投资资金规模也将达数万亿元。据估计,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预计的环保资金规模将超过6万亿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后,预计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将带动的投资规模约为3500亿元,污水处理管网建设至少需投资5000亿元,提标改造至少需3000亿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若出台后,全国土壤地下水修复市场将迎来跨越式增长,2015年将达到500亿元。

由于“三大环保行动计划”是由国务院,具有最高的约束力和刚性要求,目前从资金、环保治理设施、环境监测、环境评估等要求来看,环保治理投资需求和预期供给之间存在显著差距,因此三大计划所涵盖的治理任务和项目,将是今后绿色金融发展的重点。加快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

一是完善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在内的绿色金融政策,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政策体系。政府要提供相应的绿色金融方面的政策性激励机制、设立政府性绿色投融资基金,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保障。另外政府要加强现行绿色政策的实施,确保政策发挥效应。

二是探索并推出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相适应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各类金融机构应加快推进碳金融、排污权质押/租赁等形式的产品与服务创新,加快推进污染减排企业排污权的债券化,增加企业的融资能力,丰富交通、能源、建筑、旅游等行业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三是以新《环保法》为核心,加快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新《环保法》是环境执法的行动指南,在此法基础上,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 《土壤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排污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绿色金融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对于“绿色地产”这个概念,不能完全等同于“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是一个广义的学术概念,涵盖了所有建筑形态和业态,涵盖了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等所有投资主体,其类型不仅限于商品住宅、酒店公寓、商业写字楼等纯市场化的建筑,还包括市场化并不充分的工业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以及完全非市场化的政府办公楼、校园建筑以及军队办公楼和营房等建筑设施。

而“绿色地产”则至少需要房地产市场最基本的两个要素参与才能完整体现其含义:供给和需求,即开发商和消费者。绿色地产需要更加强大和全面的产业链支持,需要绿色金融、生态规划、节能设计、绿色施工、节能物业管理等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协同配合才能实现。总的说来,我们认为:绿色地产就是指开发商以盈利为目的,以保障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为原则、以循环经济为基础、以和谐社会为内涵、以节能环保技术为支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立起来的住宅小区、公寓和办公楼等地产项目。

“绿色地产”作为有别于“绿色建筑”的一个商业概念,在实践中,必须恪守有别于学术术语“绿色建筑”内涵的基本底线,即:人本,环境和利润。其实,这也是全球公认的建筑可持

续发展三原则。人本,即房地产开发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健康、舒适、安全与人性化住宅空间。环境,即绿色建筑所要求的“四节一环保”,需要在开发过程中,考虑到开发行为对本地和区域的环境影响、资源消耗,要求项目在设计理念上将自然、人和建筑统一结合在一起。利润,房地产业必须维持基本的利润才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才有余力去尝试可能会增加建造成本的新环保技术和理念。

2013 年的绿色地产领域最引人瞩目的事情无异于朗诗绿色地产和当代节能置业的上市。年末三湘股份收购中鹰置业,为2013 年的房地产企业向绿色节能的转型之途立下了一个闪耀的路标。可以认为,目前的绿色地产跨入资本运作时代,绿色节能、科技地产作为中小型房地产开发商产品差异化策略进入市场的法宝,正在逐步转变为这些先行者进入资本市场的钥匙。

绿色金融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绿色信贷;赤道原则

[中图分类号]F8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2)5-0014-02

一、引言

绿色信贷政策作为一项十分活跃的环境经济政策更是引起了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国内银行业也意识到这一重要发展机遇,逐步响应绿色信贷政策。自2007年提出以来,绿色信贷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是七项环境经济政策中发展最快的[1],为今后绿色金融在我国的进一步深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

1.银行、企业等相关单位意识明显加强

通过四年的实践,银行、企业在绿色信贷方面的意识明显得到加强。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候,企业的环保情况被纳入考核体系;企业为了取得银行贷款,也逐渐将环保严格执行于生产经营过程之中。另外,加入绿色信贷计划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将“绿色发展,节能减排”作为公司一项重要准则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这是“绿色”在金融领域逐渐深化的结果,是我国“绿色发展”走出的重要一步。

2.与绿色信贷相关的制度、体制初步建立

2007年,环保总局、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绿色信贷在我国的开端。随后,江苏、浙江深圳等20多个省市的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联合出台了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除开各项总则,各个银行在实施过程中制定了自己关于绿色信贷方面的文件。

此外,2011年9月27日,三部门又联合启动了启动“绿色信贷”评估研究项目,缓步计划建立“中国绿色信贷数据中心”,为商业银行践行绿色信贷、管理和评估环境风险提供权威的信息支持。数据库计划于2012年开始试运营。[2]

3.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我国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政策的具体实施出现了三个层面的状况:以兴业银行为代表加入国际‘赤道原则’组织的第一梯队;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自我建设绿色信贷政策标准为代表的第二梯队;以转发文件为主,缺少自主创新的为第三梯队。[3]

目前绿色信贷的贯彻落实主要以银行为主,具体情况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绿色信贷方面的金融创新逐渐衍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积极金融创新,不断推出特色绿色金融服务:继率先推出《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率先试水碳金融,成功开展首单CDM财务顾问项目;率先联合发起成立中国第一个自愿减排联合组织等行动后,2010浦发银行持续创新:推出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创新排放权(碳权)交易金融服务,推出以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排污权为抵押品的抵押贷款。

第二,关于绿色信贷的配套政策标准逐渐推出,企业融资方面的新型服务逐渐推出。兴业银行是中国目前首家也是唯一的一家赤道银行。通过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全面落实信贷政策,开发出转为节能、清洁能源和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气候变化类融资产品――能效贷款。

工商银行在在实际操作中,将国家的环保标准镶嵌到信贷管理的全过程,摸索出“一二三四”的绿色信贷实践模式。“一票否决”指对不符合环保要求与本行绿色信贷标准一律予以否决;“双高标准”即严格信贷准入标准,要满足国家产业政策标准和节能环保标准;“三类行业”指,对“两高一剩”行业实行客户名单制管理和行业限额管理;“四级信贷”指贷款投向企业或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及其面临的环境风险大小,被分为四级、十二类。

三、绿色信贷发展瓶颈及解决方案

1.银行与环保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进行“绿色信贷”资金投放的主要依据就是环保部门定期的环保信息,但由于我国地方环保评价体系不完善,使得相关部门信息存在极大的滞后性,这就直接导致了商业银行进行信息搜集的成本大幅提高,不利于商业银行及时有效地机进行放贷资格评估。这样一来,“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效果就大打折扣,不利于该项措施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投放的过程中不能及时将发现的相关企业的环境信息及时反馈给环

(下转第18页)

(上接第14页)

保部门,相互之间没有真正做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2.缺乏相关的惩戒和激励机制

虽然现阶段我国了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商业银行的资金投放要逐步符合“绿色信贷”的投放标准,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奖惩机制,比如如何对实施情况比较良好的银行进行税收优惠,如何对相关的节能减排企业进行财政补贴等等。这样以来,企业和银行就会缺乏实施“绿色信贷”的内在动力,不利于该项政策高效的开展。此外,在近几年的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银行变相违反“绿色信贷”政策的现象,一味追求银行利润,违规向相关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贷款的现象,而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对这种现象进行约束和惩戒,这也是导致政策实施效果一般的内在原因。

3.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与推行绿色信贷的矛盾

众所周知,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对地方的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贡献很大,有些甚至成为了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地方政府在经济业绩和环境保护之间到底如何取舍?其实,现实情况似乎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在中国目前的政治环境下,由于相关评价标准的不完善,地方政府会更多地看中自己的政治业绩,这样就会导致对“绿色信贷”的实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利于国家整体政策实施效果的提高。

[1]环保部首个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N].中国环保设备网,2010.12.10.

绿色金融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低碳社会;经验;启示

1 低碳社会的内涵

目前国内尚无关于低碳社会的严格定义,英国国家环境研究院给出了一个比较宽泛的低碳社会定义,认为一个低碳社会至少应该包括:(1)采取能够与可持续性发展原则兼容的行动,确保达到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国家的需要;(2)做出对全球公平的贡献,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以及将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危险的气候变化,进一步深入削减全球排放量;(3)呈现高水平的能源利用率以及使用低碳能源资源和生产技术;(4)采用与温室气体低排放量一致的消费和行为模式。

这个定义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尽管这个定义想要覆盖全部的国家情况,但是对于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各个国家而言,意义各有不同。对于发达国家而言,要达到低碳型社会,到21世纪中期得达到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幅度削减的状态。它包括低碳型技术和生活方式变化以及机构变化的部署和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达到低碳型社会的目标必须和达到更广泛的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这将产生一个观点――最终达到发展的高级阶段,使二氧化碳的密度与发达国家低碳型社会保持一致。二是这个定义在强调技术作用的同时,也同时强调生活方式的变化和社会变革的重要性。

2 国外建设低碳社会的途径及经验

2.1 不同主体的定位

2.1.1 投资者

据悉,世界将会投资给美国将近200万亿美元,作为2005年至2030年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其中,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占据一半多。单就中国而言,就占据了全部发展中国家的三分之一。现今的机制使金融在推动低碳型投资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洁净发展机制(CDM)项目被期望到2012年能集中20亿吨二氧化碳的减排量,而这可能值40亿美元。尽管如此,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这只是估计的200-300亿美元低碳型投资计划中的一个分数。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金融投资给支持减少低碳型技术的成本的战略性全球项目将会得到10倍的增长。

2.1.2 商务圈

商务圈越来越流行一种观点,就是拥有健康、有竞争力的经济和干净的环境之间没有内在冲突。运输在商务中成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在运输方面,有三个层级能够采取措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第一个是简单的通过人类行为。坚持限速、采用更为灵敏的驾驶技术以提高汽车效率。英国低碳汽车合作组织强烈建议开展信息和教育运动来鼓励低碳型车辆的购买以及灵活驾驶技术。第二层是清洁车辆技术和燃料的发展。油电混合车已经准备好投放市场。这些可以为基于可选择的燃料(比如氢)进行更先进的车辆设计、可选择的改进手段(燃料电池)以及电力汽车开辟道路。低碳型燃料汽车,包括可持续生产氢和生物燃料将会发挥作用。最后一层是运输系统自身的改变。信息和运输技术能够被用来通知司机,这样就可以避免交通拥挤,从而二氧化碳排放量就能够减少。

2.1.3 消费者

消费者获得能源的途径必须改变,前提是温室气体的排放能够得到快速的下降。能源需求可以被定义为双方选择者和一系列可用选择的产物。对车或燃料的税收或是价格的增长不能影响到流动车辆的实际情况,除非是消费者还有选择。空调在全球范围内增长速度很快,不是因为人们提升自己的需求是因为热舒适,而是因为现在的世界使他们内在不能再自然的调节冷热温度。能源政策需要将焦点从技术和市场效率上转到检测能源服务需要怎样通过最少的能源密集方式达到。政策旨在深入减排二氧化碳,必须采取整体的和长期的方法来改变。

2.2 实现途径的比较

关于低碳社会的实现途径,国外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强调技术,认为居民看重舒适和便利,他们过着城市的生活方式,有着集中的生产系统,可以通过技术途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而实现低碳社会的目标。第二种观点关注慢速、自然型社会,认为人们将要生活在分散的社区,自给自足,在当地生产和消费,这个社会强调社会和文化价值而非个人野心。两种社会发展途径都将导向低碳型社会,但在具体实现过程中却存在一定差异――不同的安居方式的运输需求不同,电力生产的结构不同。技术驱使型社会强调核能力和化石燃料与碳的获取以及存储一起使用。氢是用来生产燃料电池汽车的。自然型社会则是强调生物质能,既用于发电也用于使用氢汽车的生物能源生产。

2.3 具体的行动计划

2.3.1 英国

Deacon(2007)规划了由伦敦市长承担的减少伦敦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全面行动。这项计划设置了到2025年的目标,计划由四个主要部分组成:绿色家庭、绿色组织、绿色能源和绿色运输。绿色家庭项目能够削减近一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借助于住房绝缘和高效能源设备。绿色组织项目旨在鼓励公司通过简单的管理方法节约能源,比如关灯和关IT设备,提高建筑的能源效率。绿色能源的目标是从国家电网中节省掉四分之一的伦敦供电,再寻找更为有效的当地能源系统。绿色运输项目鼓励人们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采取方法如在拥挤时收费,奖励使用燃料有效的车辆,可以采取免除他们的拥挤费用以及停车费用。

2.3.2 日本

日本的Shiga县提出恢复Biwa湖水质量,将垃圾容量减少至75%,并且到2030年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减至50%。这项计划需要得到市民、商务以及当地政府的配合。目标是合作者们通过“可持续性税收”和“可持续性金融”来分享经济和环境的利益。具体措施包括环境条例、关于使用土地以及建设的条例、对于先进科技的补贴、自愿的环境行动计划和意识/教育项目。

2.4 国际合作的实施

2006年2月,日本环境局(MOE)和英国环境、食品、农村事务部门(DEFRA)开启了一项低碳社会项目,该项目旨在针对气候变化、清洁能源以及可持续发展而进行对话,项目是在2005年于英国G8峰会上提出的。该对话包括G8以及其他对能源有需求的国家。它关注的焦点有以下几点:转变能源系统,创造一个更安全和持续的未来的战略性挑战;控制由联合计划行动制定的任务的执行情况;在各参与政府间分享最好的经验。项目的出发点是使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一定范围内以避免危险的气候变化,下一步要创造一个低碳型社会的远景,确定达到必需的转变所需的具体的步骤。项目的核心内容是碳价格方案(到2050年每吨二氧化碳上涨至100美元)以及“碳附加”方案。

3 结论及建议

3.1 低碳社会建设经验的总结

3.1.1 主要经验

从现有的各个国家关于建设低碳社会的实施途径、计划和

方案看,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重要的结论:(1)如果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仍稳定的处于一个安全的范围,那么达到低碳型社会就指日可待;(2)与延缓气候变化的努力和经历气候变化的极端影响相比,到达低碳型社会成本更低;(3)创立低碳社会解决途径一低碳技术的研发综合法以及市场、产品和服务的投资的市场条件需要长期稳定性;(4)在建的环境、运输和能源区域将需要更多持续性的变化;(5)政策工具之间存在协同作用能够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以及鼓励转向低碳型社会。执行这些政策能够提供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双赢,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6)政府的角色很关键,高层领导更是不可或缺。政府必须建立起使个人、商业和组织都能从新型低碳市场获益的可实现条件;(7)国家间应建立信任,加强长期目标和政策的可信度;(8)在清晰的政策框架下,消费者选择和个人行为能使低碳型选择和生活方式成为现实,能成为达到低碳型社会需要的行为变化的有力的驱动者。

3.1.2 主要启示

国外建设低碳社会的实践给我们的主要启示包括:(1)应加强碳价格的长期政策信号,比如,通过税收和加强国际排放贸易,应该为商业建立合适的奖励刺激;(2)如果把税收负担从收入中移去而且雇佣趋向于环境污染,将会有助于使二氧化碳排放成本内在化,鼓励商业和个人减排;(3)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投资焦点应该被转移到低碳型方法上;(4)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转向低碳型技术需要一些步骤上的改变。可以通过扩展金融流和发展发展新的金融机制来实现;(5)贸易制度应该得到调整,鼓励技术和产品的快速进步,使可持续性发展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同时得到加固;(6)能源效率改善应该被加速,采取刺激手段鼓励制度上的和行为上的变革;(7)证实和部署接近的商业技术是亟需的,比如获取碳和存储碳,是一项重大的研发投资,为技术在长期中带来更多收益;(8)政策应该被执行,使人类行为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成为现实,通过去除高碳选择和提供给消费者从低碳方法中获益的机会;(9)国际合作应得到加强,在国家、区域间和国际股东间分享专业以及最好的经验。

3.2 中国建设低碳社会的建议

3.2.1 改变能源供应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我国温室气体排放主要集中在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行业,必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严格控制燃煤电长建设,改造高污染电厂;大力推动清洁燃料发电,加快应用固碳发电技术等低碳发电技术。此外,还要在农村大力提倡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包括沼气、太阳能、秸杆等,大力推广吊坑、节煤灶等。

3.2.2 倡导绿色建筑和低碳城市,转变城市建设模式

城市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能否推行低碳城市发展模式,直接关系到低碳社会能否真正建立。低碳城市的构建途径包括新能源技术应用、清洁技术应用、绿色规划、绿色建筑和低碳消费等。

3.2.3 改造交通运输系统,推行生态交通

交通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将是我国未来碳排放的重要来源,必须利用先进技术,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入手,改造现有交通运输系统。首先,应该推行城际轨道交通为主、高速公路为辅的交通模式,减少单位碳排放;其次,保留和扩展自行车道和步行道,大力发展地铁、公交专用道等,优化公交出行方式。

参考文献

绿色金融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两个基本点、一个重要原则

在此次的“欧洲经济复苏计划”以及2009年3月各成员国首脑的再次讨论中,欧盟政府始终强调危机应对中的“两个基本点”和“一个重要原则”。

第一个基本点是要向经济体中注入购买力和信息,以刺激市场需求,恢复市场的信心。欧盟作出承诺,各成员国以及欧盟政府将紧急注资2000亿欧元,即将欧盟GDP规模的1.5%用以刺激“稳定与增长法案”中所说的需求,包括企业的需求和消费者的需求,因为这两种需求既是经济体中需求的主体,也是市场生产、交易活动的主体。如果这两种主体恢复了市场信心,欧盟经济体的市场需求就会有可靠的保障。

第二个基本点是通过在短期中采取各种各样的行动,来增强欧洲在长期中的竞争力。欧盟旨在通过一系列的计划,来对经济体进行“聪明的投资”,也就是投资于未来发展所需要的那些技能,投资于能创造就业和节省能源的新能源技术,投资于能降低能耗和环境污染的清洁技术,投资于能提高效率和创新的基础设施和国家间的网络互联等。与此同时,通过此次的欧洲经济复苏计划,欧盟还要帮助各成员国开放对中小企业的新型融资方式,降低这些企业的行政负担,并大幅度进行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和升级,为欧盟企业提供良好、低廉的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支撑。

一个重要原则是在进行经济复苏的行动中,要保持内部的团结和社会的公平。欧盟认为,只有保持内部的团结和社会公平,才能充分发挥欧盟的规模经济、效率改进等方面的好处,才能让欧盟团结一心,从容应对危机。

四个优先领域

除了以上的两个基本点和一个重要原则之外,欧盟还着力强调四个主要优先投资和解决问题的领域。

第一,与人民生活、就业、福利、安全等密切相关的领域,也即在经济复苏和救助的过程中,人永远是被放在第一位的,这正是欧盟长期以来所宣称的“以人为本”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与企业的投资、生产、产品销售、运营成本降低、管理、创新等密切相关的领域。比如,如何保障中小企业能得到与大企业均等的融资机会,如何保障企业运营成本的逐步降低,如何促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升级等。

第三,基础设施和能源领域,主要是解决整个欧洲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的开发、住房清洁能源的使用等方面。因为基础设施和能源设施是社会公民、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赖以进行的重要硬件,如果这些设施供给不足、质量不好、效率不高,就必然会影响欧盟经济的高效运行。

第四,关注未来的研究与创新,增加在研究与开发、教育等方面的投资。这些投资尽管属于长期投资,可能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回收成本,但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根本地方就是人类能进行未雨绸缪和长远规划,能更加科学也更具长远地创造未来所需。

十个方面的行动计划

在欧洲经济复苏计划中,上述四个优先解决的领域将涉及到以下十个方面的具体行动计划。

第一,就业支持行动。欧洲委员会提议简化个人申请“欧洲社会基金”支持的标准,并允诺从2009年开始对个人进行提前的资金资助,总额达18亿欧元,主要用于低技能工人的职业规划、强化培训、再就业培训以及技能提升培训;给予那些自主创业的企业和个人以资金支持,给予企业成本上的资助;给予那些最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以资金支持和融资支持;与大学、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力量密切合作,让人才能够与企业的发展、所需的技能相互匹配。此外,通过欧洲“全球化调整基金”来干预经济的重点领域,为企业提供补贴和资金支持,目的是让企业保留工作岗位,储备人才,以备经济好转之需。

第二,创造劳动力需求岗位。比如欧盟承诺降低对企业雇用低收入人员的社会收费,目的是促进低技能工人的就业;引进一些具有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比如对家庭和婴儿看管发行服务票据,对弱势群体就业发放暂时补贴,并对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进行增值税减免等;要求各成员国的人力资源自由流动,促使工人技能和市场需求相互匹配,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管理合作和协调,为欧盟工人和人力资源提供职业指导;根据未来所需,对工人进行未来所需技能的培训,适应低碳经济和知识经济的到来等。

第三,增加对企业的融资。比如欧洲投资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总额为300亿欧元的贷款,这一数字比上一年净增了30%;同时,对欧盟经济关键领域的中型企业追加10亿欧元的贷款;简化国家资助企业的程序。根据《里斯本条约》,推进研究、创新、培训、环境保护和清洁技术、交通和能源效率方面的资助,并且对那些投资超过欧盟环境标准的企业进行补贴和贷款优惠。

第四,减少企业的行政负担并促进企业家才能的培养。在《小企业法案》的基础上,为了大幅度减少企业的行政负担,增加公司的现金流,让更多的人成为企业家,欧盟以及各国政府承诺:无论人们在欧盟什么地方成立新的企业,都会在三天之内办完所有的手续,并且不收任何费用;取消个体企业每年的账户资金限制,将开办新企业的资本限额限定为1欧元;从2009年开始,中小企业进行跨国界经营不受任何限制,且面临的公司规章全部统一。

第五,通过投资,现代化欧洲的基础设施。在接下来的2009年和2010年,欧盟将动员额外的50亿欧元用于欧洲内部能源互联和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2007至2013年,向各个成员国和地区提供3470亿欧元的金融支持;欧盟承诺提前融资总数为45亿欧元用于企业的结构转型;欧盟还提出一系列的措施,目的是推动主要投资项目的实施,促使企业使用金融工程基金,简化货款的提前支付规定,在均等比率的基础上扩大基金的支出。

第六,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欧盟和各成员国还将采取紧急措施,提高居民住房和公共建筑内的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节能产品的使用。比如,欧洲将实施最高级别的能源使用效率标准,并颁发相应的能源证书;还有,对于那些达到能源效率或者节能的企业进行财产税收减免等;通过重新制定欧洲的结构基金让更多的投资进入具有能源效率的项目中去;同时,欧盟还会和欧洲投资银行和相关国家的银行发起一个“2020能源、气候变化和基础设施基金”;敦促各成员国和相关产业开发创新融资基金。

第七,促进绿色产品的快速普及。降低对绿色产品和服务的增值税率,旨在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并给予消费以各种激励,鼓励消费者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各成员国还应该对外部的电力设备、备用电力消费,安装顶灯和日光灯等实施环境绩效标准检验;对其他节省能源的电视、内部照明、冰箱、冰柜、洗衣机、电饭煲、空调等进行相关的经济激励。

第八,增加在研究与开发、创新和教育上的投资。各成员国和私人部门都应该增加在研究与开发上的投资,目的是促进经济增长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同时还应该增加私人部门在研究与开发上的投资,为这些行为提供财政和经济上的刺激、补助或者补贴;推广公共和私人在这方面的合作,修改相关的法案,为未来的发展进行人才培训。

第九,开发企业和建筑的清洁技术。为了支持制造业中的创新,特别是建筑业和汽车业的创新,欧盟建议建立三种公共和私人部门的合作关系:一是在汽车部门,推出欧洲绿色汽车行动,促进在可再生能源和非污染能源使用、安全和交通快捷性方面的技术突破,为汽车制造厂和生产者提供贷款,投资额为50亿欧元;二是在建筑领域,推进绿色技术和高效能源体系、材料等方面的建设,鼓励地区和当地政府采购网络和标准的建立,投资总额为10亿欧元;三是促进制造业的技术应用,帮助中小型企业通过开发和一体化,比如工程技术、工业工艺和先进材料等的应用,来应对全球竞争压力,估计总投资额为12亿欧元。

第十,建立普及大众的高速因特网。高速因特网的使用可以促进快速的技术溢出,推动创新性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其重要性不亚于19世纪的铁路建造。为了使欧洲成为固定和无线通信方面的领先者,并促进高附加值的服务,欧洲承诺加速因特网技术的升级和延伸,目的是2010年让高速因特网覆盖全欧洲。同时,升级现有网络的质量和运行效率,促进光纤网络的投资,建造无线宽带技术。

欧盟危机应对给我国的四点启示

欧盟所进行了一系列危机应对的举措,至少给予我国以下四点启示:

第一,欧盟的此次危机应对着眼于眼前的燃眉之急,但应对危机举措却是要培养欧盟经济在长期中的竞争力。比如,欧盟主张在整个投资和经济恢复的过程中,要对经济体进行“聪明的投资”。所谓“聪明的投资”,就是那些投资于未来发展所需要的技能培训,投资于未来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投资于能创造就业和节省能源的新能源技术,投资于能提高效率和创新的基础设施和国家间的网络互联建设等方面,这种着眼当前、关注长远的可持续眼光就值得我国学习。事实上,研究与开发能提高我国长期的竞争力,教育能促使我国人力资本水平的提高,促使人的全面发展,但我国此次的危机应对似乎并没有给予研发、教育和长期发展所需的一系列相关制度改革以足够重视。比如,教育部门仍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一个缩影,教育资源的公平性仍然没有很好地体现,从事创造性工作、对经济具有巨大正面外部性影响的研发人员的报酬仍不尽合理,私人对研发、教育的参与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

第二,欧盟历来重视中小企业,因为很长时间以来中小企业一直是欧盟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比如,欧盟各成员国有《中小企业法案》,欧盟还有《里斯本条约》。在此次危机应对的过程中,欧盟通过法律的形式对这些企业的融资、行政负担缩减、提高公共治理效率等方面作出具体承诺,比如成立新企业三天办完所有手续,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为1欧元等。如果从此方面看,我国本应该做得更好。因为,中国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的最主要经济形式。比如,2008年,我国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65%,占我国GDP增加值的70%―80%,占全国工业产值的65.24%,占全国总利润的57.98%,占全国新增就业总量的80%,而创造的技术创新比重也占到全国技术创新总数的75%,占全国总发明和专利的65%,占全国发明和创造的新产品总数的80%。1999年,我国不少的研究机构就开始研究成立民营银行来解决民营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问题,但时至今日,几乎10年已经过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第三,欧盟善于通过各种财产税、增值税、收费减免的形式对关系欧盟长远发展的、能提高经济体竞争力的产业进行优惠,促使企业进行结构和战略转型。比如欧盟对那些达到能源利用效率或者节能的企业给予财产税减免;通过欧洲结构基金的引导,让更多的投资进入具有能源效率的项目、产业或者绿色环保的产业中去。我国长期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还没有发生很大变化,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能源利用效率并不高,新能源的开发也并不先进、清洁技术的普及仍需要加强等。今后可以更多地借鉴欧盟在这些方面的税收减免等制度形式,给予企业足够的经济刺激。还有,早在1999年,我国就提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而1999至2005年也确是这样一个进行战略转型的好时机,但这一时期出台的政策大多是指导性的,没有相应的财政、税收等制度形式相配合,结果,这种进行结构和战略转型的黄金时期就被白白断送。在此次的4万亿基础建设投资中,我们看到的更多是各方面的投资,而相对缺乏这些财政、税收等制度上的刚性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