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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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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总体目标:全市矿山、冶金有色企业达到无人员死亡事故。矿山、冶金有色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主要工作目标:

(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工作要求。通过矿山、冶金有色事故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消除或控制重大事故隐患,完成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

(二)应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采石场占应实施矿山的比例达到100%以上,开采总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全部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已在进行实施台阶式开采的开拓准备。

(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技术资料和安全档案比较完善,取证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比例达到100%。

(四)冶金有色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进一步落实;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矿山、冶金有色安全整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逐步提高矿山、冶金有色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整治重点

(一)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整治。市安监局将根据当地矿山的事故情况和安全条件,作为矿山专项整治重点监控地区,分别列出重点整治监控的乡镇或区域。

(二)加强对重点隐患的整治。将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未按开采设计组织生产,扩壶爆破掏底崩落开采,冶炼炉和冶炼、铸造的隔离防爆措施等作为重点予以整治。

(三)切实做好整治检查工作。*市安监局将定期不定期的对所有矿山进行两次以上整治检查和复查,台州市安监局也将对矿山进行抽查。

(四)切实落实“五个一”基础管理工作。市安监局绘制一张矿山、冶金有色企业分布图,制作一张A、B、C、D企业分类表,建立一套企业概况数据库。企业建立一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一套安全管理台帐。

(五)继续加大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分台阶开采、液压破碎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六)督促企业做好《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214号)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逐步建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七)掌握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督促企业做好冶金有色企业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措施。

四、整治工作与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以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自查自纠事故隐患为主,安监部门督查指导为辅。

(一)矿山、冶金有色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矿山、冶金有色企业对照事故隐患排查表和有关安全规程、标准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改正。

2.矿山企业对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以下同)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开采现状与开采设计不相符合的,如属于开采设计不合理,须委托编制单位完成开采设计的调整并报相应安监部门审查同意;如属于现状不符合设计要求,须及时完成整改或制订合理可行的整改计划。冶金有色企业对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进行自查自纠。

3.按照《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推进科学管理,全面提升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矿山企业积极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AQ标准)达标评定或升级评定,冶金企业按照浙安监管〔20*〕36号文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4.积极开展技术革新,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

5.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安监局综合科。

(二)各级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指导矿山、冶金有色企业进行技术、管理革新,引导其采用符合法律要求的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健全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对矿山、冶金有色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其中省部属企业主要由省局负责检查,市属企业由市局进行检查,其它企业由县局负责检查。

3.对检查后责令整改的矿山企业,按照执法程序进行跟踪督查与整改复查验收,并对逾期没有完成整改的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4.市安监局在年中组织一次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督查。

5.对矿山、冶金有色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市安监局对矿山、冶金有色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台州市局对各县(市、区)组织一次整治工作验收抽查。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

各矿山企业在市安监局部署召开矿山安全监管会议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本矿监管人员、各班组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明确目标、要求和责任。各矿山企业于6月底前上报《矿山企业整治检查事故隐患排查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整改落实阶段(7月—9月)。

各镇(街道)对矿山企业组织两次以上整改检查,完善台帐资料,并指导督促取证矿山企业按照隐患排查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12月)。

市安监局将对矿山企业逐家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落实整治工作,不能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要予以行政处罚。各镇(街道)在12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我局综合科。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自觉履行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安全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限,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隐患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停产整改,以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二是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并结合各级安监部门的分工,共同做好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突出重点。一是按照整治重点工作内容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立足于通过完善开拓系统和采矿方法等本质安全措施消除矿山事故隐患;二是对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的区域进行集中整治;三是抓好“两会”、“奥运会”、第四季度等重要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防止重大矿山、冶金有色事故的发生。

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年度工作总结存在问题一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管理工作:

1、 每月的安全检查工作未及时与部门领导沟通,或沟通较少。

2、 安全检查的深度、力度、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

3、 在安全管理工作以及隐患整改方面安保部的监督力度和考核力度不够。

4、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个别单位应克服为达标而工作,应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常态化、经常化、规范化、精细化。

5、 安全培训工作,应坚持经常化、多型式、多手段、多方面的开展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有效提升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

二、 防汛工作:

1、 各相关部门应做好防汛预案的修订工作。

2、 请各单位对现有的防汛物资、工具、器材等进行清理,

如有短缺请及时与安保部联系。

3、 在汛期,部门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应做好应急值班

工作。

4、 各单位应保持信息的畅通,在汛期应及时上报情况。特

别是:网络、沿滩、富顺、荣县及其各分公司应做好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成立抢险分队,确保汛期安全。

三、 下步重点工作:

按照省公司安全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将开展安全工作提升的项目,第一、是安全基础工作的提升;第二、是安全文化落地的提升;第三,是集中监控工作的提升;第四,是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的提升。

年度工作总结存在问题二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利益,事关社会安定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重要前提,是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的最根本的要求,安全工作存在问题。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改革开放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是个重要的课题。

一、当前安全生产存在主要问题

当前安全生产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是一切工作不到位最为深层次的根源。有些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不能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对安全生产工作态度消极或被动应付,或把安全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有的地方和重点工程单位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有的甚至以挂牌保护为由,回避安全监管监察。一些干部群众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监管体系不到位。一是安全生产监管权威性不足。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内的安全生产实行综合监督管理,但由于综合监管的具体职责范围法律法规并未加以明确,质量与技术监督、劳动与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甚至一些负责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的部门,实际上也管起应属于综合监管范围的某些工作。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并未真正理顺,安全生产工作中各部门各自为政、政出多门、互不通气甚至相互拆台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呈逐级衰减状况。在安全生产监管最为直接、任务最重的地(市)级县(市、区)级安全监管力量最为薄弱,有些县(市、区)的安监机构甚至连应付日常的运行都十分困难。三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几乎陷入“无所不为,无所不包”的困境,所承受的工作范围、工作责任及压力大大超过其拥有职权应承受的、权责不对称的问题相当突出。

(三)安全投入不到位。从政府层面看,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的制约,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对于涉及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公共场所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预防所需的投入,甚至连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经费都未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应有的保证。根据有关专家测算,我国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占GDP的比重不足1%,而发达国家这一比重达3.3%。从企业层面上看,大多数企业尤其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到位,存在大量事故隐患;不少企业建设项目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造成许多历史遗留的隐患难以整改。从当前经济层面上看,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片面强调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特别是在当前缺煤少电、煤价上涨的情况下,有的煤矿以调煤保电为借口,不顾安全条件大干快上,超能力生产现象普遍,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四)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三资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差,技术装备落后、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下,缺乏起码的安全设施,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必要的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条件极为恶劣,各类事故多发。二是相当部分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没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如没有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依法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制定必要的应急救援预案,没有组织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三是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安全生产设施、事故隐患整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等所需的经费没有保证,工作总结《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四是企业没有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少非公有制小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及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他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招用的大量农民工,总体文化水平低,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就直接上岗,在恶劣危险的作业环境下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现象十分普遍,成为各类事故的直接引发者和受害者。

(五)安全基础不到位。由于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和产业结构的影响,目前我国的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安全保障能力较差。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基础性、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矛盾比较突出、比较集中,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容易出现时紧时松、时冷时热,安全生产形势也容易出现不稳定性和反复性。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各类企业从业人员、交通工具、乡村道路不断增加,渔业生产、水上作业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员不断增多,社会生产消费活动增加,人流物流量增大,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策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矛盾,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运行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前提,也是构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内容。

(一)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党和政府执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如果一个地区、一个行业,重物大事故不断,今天这里死人,明天那里爆炸,老百姓没有基本的安全感,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就会受到质疑,执政形象就会受到影响。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国策”之一,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党委工作部署、落实、检查的内容,切实落实各个层面上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政府层面上。主要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准入条件,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强化宏观调控,督促地方和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是各有关部门层面上。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强化安全基矗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安全法律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层面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四是社会层面上。全社会应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形成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机制。重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这四个层面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构成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体系,必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总体推进。

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1至5月份,全市累计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类企业、火灾等安全事故1653起,死亡327人,受伤1367人,直接经济损失1696.5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1.51%,死亡人数下降24.65%,受伤人数下降24.97%,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29%。

我局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强化监督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市安委办按照市领导指示,进一步改革、创新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方法,针对不同的辖区和部门,制定了具有个性化的责任书内容,并扩大了签定责任书单位的范围,在20*年第二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李铭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同各区和15家责任单位签署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下达了20*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要求各责任单位勇挑重担,扎实工作,狠抓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不突破。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市安委办根据《深圳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深府办〔2006〕82号)的规定,结合《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政府2007-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组织开展了对全市各区政府和各部门的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本次考核采用自评考核方式,通过自评,各被考核人均较好地履行了2007年度安全生产职责,绝大部分被考核单位得分均在90分以上,考评成绩优秀。

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各区、各部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办还牵头组织了全市安全生产督查工作。20*年初市五套班子领导带队督查了各区的安全生产和维稳综治工作;3月3日,玉浦书记、宗衡市长分别带队检查了龙岗和宝安两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随后,张思平、李铭副市长也分别带队对各区、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场察看了清水河、南山半岛油气库区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组织召开全市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防范部署

市安委办先后在1月11日和4月24日,牵头组织召开了两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宗衡市长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分析通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针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4月16日,市委、市政府听取了市安委会关于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专题汇报,确定了关于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及搬迁整改工作、解决废品收购行业存在问题、“午托班”管理意见、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特区内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九个方面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制订解决办法、方案和思路。6月12日,宗衡市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题会议,落实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安排,逐项研究解决九个方面的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各项任务责任单位、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将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抓起,标本兼治,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真正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穷尽排查,铁腕整治

“2?27”事故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力推,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和“2?27”事故现场会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广度、整治力度前所未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安委办牵头对全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统计,做到了一周一报、月月通报,切实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安全环境。据统计,截止6月29日(第十七周),全市共出动147,367,7人次,检查场所288,060,5处,发现隐患596,787处,已关闭取缔28603处,已整改完成575,891处,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中并有专人跟踪落实。

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办还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印发了《深圳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和《深圳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各区、各部门在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固化责任,强化机制,穷尽排查,铁腕整治,持续不断地做到天天巡查,一周一报,不留死角,不留空挡,不存侥幸,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建立档案,落实整改,逐一消号。

(四)全面推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制定相关指导意见与工作方案,全面规范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

为切实推进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与各区基层安监执法人员、有关行业企业代表座谈,认真听取基层和企业的需求后,我局以市安委办名义了《深圳市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指导意见》,为全面有效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此后,又向全市6个区和光明新区分解下达了全市20*年完成托管企业2000家的任务,并在总体目标上分解细化,将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的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同时在经费保障、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度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目前,各区的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正在按照计划有序地展开。

2.做好安全生产托管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工作,为中小企业和基层安监部门做好服务和指导

根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我局迅速制定安全生产托管中介机构备案工作规则,印发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托管中介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规范了备案申请资料的收文、核对、核查等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经过严格细致的核对、核查和核准工作,我局分批印发了符合备案条件的17家安全生产托管中介机构及90名执业人员名单。为方便基层和企业之需,全部在市安监局网站上予以。

此外,为指导基层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我局委托市安科学会编印了《深圳市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服务手册》10000册,并为各区安监执法人员举办了10期培训班,共培训1500多人;为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执业人员举办4期培训班共培训180人。

3.继续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根据《关于实施〈深圳市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企业达标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继续督促指导各区认真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核查上报工作,并委托市安科学会对安全标准化复评机构出具的复评报告进行现场抽查评审。截至20*年上半年,由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机构完成复评报告的企业共有179家,复评报告通过区级安监部门核查的有89家企业,市安科学会完成抽查评审的有59家企业。目前,我局已拟文核准这59家企业成为首批重点行业中的三级达标企业。

(五)加强采石场整治与综合监督管理

1.做好非煤矿山的执法监督工作

我局主要抓了三项重要工作:一是协助省局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工作,组织专家对我市新建以及到期换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核查,并及时出具意见;二是继续加强全市非煤矿山尤其是采石场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我局会同区安监部门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全市所有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多次执法监督检查,促使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根据上级指示,组织开展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目前,区级安监部门的交叉检查正在进行。

2.抓好非煤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备案工作

市政府已决定在20*年对石矿限采区采矿权全部实行公开有偿出让,石矿限采区的采矿权出让后,要重新进行规划开采。针对这种局面,我局和相关区局都积极做好非煤矿山“三同时”的工作准备,在项目规划和建设阶段,提早介入,强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备案工作,确保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能够及时向省局申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加快清水河油气库区及蛇口东角头油气库区的搬迁工作

我局已按照《深圳市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和搬迁整治实施方案》(深府办〔2006〕214号)赋予我局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提出了现有仓储区需搬迁的企业名单,出台了我市其他危险化学品仓储区项目建设指引,制定了拟搬迁企业、保留危险品仓储区和新建危险品仓储区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将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报告了深圳市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和搬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水河和蛇口东角头油气库区包括成品油和燃气两类危险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最近的工作部署,对这两类危险品的搬迁,分别由市发改局和市建设局牵头负责。我局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全力推动这两个库区尽快实施搬迁。

(七)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1.重点部署开展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结合全省20*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重点,20*年上半年,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重点部署开展了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截至5月底,各区(新区)大队共组织检查加油站232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536处,发出整改指令书1*份,发出强制措施决定18条,立案12宗,经济处罚19.1万元。

市支队还对全市各区(新区)加油站进行了随机抽查,共抽查33家加油站,发现存在问题的加油站共25家,安全隐患55处。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一些典型的、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市支队及时向省总队报告了有关情况,同时认真研究分析,出台了《加油站改扩建和条件变更安全许可工作指引》,并专门召开了全市加油站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及时通报了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目前,各区(新区)大队均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指引》,严格检查、落实辖区加油站的隐患整改,进一步做好加油站执法检查工作。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从业单位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按照《20*年度深圳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督查工作方案》的部署,20*年5月,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在全市抽取了7个街道中队,对其开展危化品等从业单位日常监管工作的阶段性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正式通报,指出街道中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区(新区)大队均能按照市支队要求,加强了对所辖街道中队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进一步督促所辖街道中队(安监科)保质保量完成辖区内危化品等从业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3.认真组织查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0*年上半年,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对群众直接投诉举报、上级部门移交和市部门转办的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取缔了一批无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时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查处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据统计,20*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061家,查处事故隐患45302条,做出行政处罚3824次,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55家,关闭生产经营单位2家。经济处罚罚款1034.97万元,其中事故罚款445.55万元,监察罚款589.42万元。

(八)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

20*年上半年,我局牵头组织了对龙岗区龙岗街道“2.21”坍塌事故和宝安区龙华街道“6.21”中毒溺水较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参与了龙岗区地铁三号线“4.1”坍塌事故的调查,并协助省政府调查组开展对南山区“2.27”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目前,龙岗区龙岗街道“2.21”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已经由市政府正式批复,正在落实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龙岗区地铁三号线“4.1”坍塌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正在等待市政府的批复;宝安区龙华街道“6.21”中毒溺水较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工作也已基本完成,正在起草事故调查报告。

(九)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广泛深入开展第七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我市20*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15日在市少年宫举行,市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公安交警局、公安消防局、气象局、地震局、供电局、水务集团、燃气集团、地铁公司等单位和企业参与了咨询活动,思平副市长出席活动并发表了讲话。参加活动的各单位通过现场摆摊设点,用面对面直接交流的方式向群众提供安全咨询服务,围绕“安全从小做起,安全在我心中”的主题,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培养安全习惯,达到青少年影响整个家庭,从而辐射整个社会的目的。活动吸引了数千余青少年及家长的驻足和参与。

同时,我局还组织开发了大批安全宣传资料,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如与专业机构合作印制的《市民安全生活手册》,将日常工作、生活和学习中涉及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例与防范要点相结合,内容丰富,通俗易懂,一经推出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

此外,我局还以龙华街道油松社区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举办安全管理专题讲座、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场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安全专题电影进社区等活动,将安全知识全面深入普及到基层、企业、社区,切实提高了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

20*年6月,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组成5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各区对选定的10家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310人,检查企业154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275处,下达整改指令书193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8条,对7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立案进行查处。在执法警示行动中,我局还组织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在各类媒体、报刊播发新闻报道共计11条。

(十)强化安全生产培训监管力度,做好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基础建设

20*年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责任,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改善培训服务质量,使培训考核工作的质与量都得到了提高。上半年全市共培训各类安全生产人员23630人,发证16780人,其种作业人员培训14046人,发证10553人;安全主任培训7968人,发证4350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培训1340人,发证1845人;危险化学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276人,发证270人。

此外,我局还组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专家,对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大纲、特种作业培训教材及试题库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更为有效地指导各区开展安全培训考核,确保在提高安全生产人员培训量的同时稳步提高培训质量。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与具体措施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解放思想,努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一根本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综合协调职能。

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强化政府与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继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加强部门联动,切实理清各部门的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安全管理责任;三是加强督导,全面推进“隐患治理年”第二阶段工作和百日督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提高隐患治理工作的效率。

(二)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

一是在全市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达到20*年全市完成托管企业2000家的目标;二是继续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特别是危化品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同时对各区安监局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对各区安监局开展采石场执法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新采石场,依法做好“三同时”工作。

(三)加大督导力度,全面开展重点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继续指导和督促各区开展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推动各区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二是继续指导督促各区贯彻落实《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办法》,重点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乙种经营(自带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工作。

(四)继续广泛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安全意识

一是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通过采用开展安全专题讲座、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安全生产征文比赛、安全生产主题演讲、安全歌曲传唱、安全主题文艺演出以及安全知识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广泛向市民普及安全知识,增强识灾、辩灾和防灾能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