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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政工作;社会工作;科学发展观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民政两个字,一边是民,一边是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民政工作就是做好政府工作,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归位、到位。在当前阶段,民政工作主要有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非常重要的社会稳定机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基础作用,担负着解决社会的问题以及调解社会矛盾的职责,保护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保护特殊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对于社会的稳定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社会工作是以“助人自助”为宗旨,遵循专业伦理守则,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福利行政等专业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社区,解决社会问题和困难,恢复社会功能的专门职业。
目前,民政部门在全国民政系统正全力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
二、民政工作同社会工作的关系分析
1、民政工作以及社会工作之间有着本质的相同性。
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使命相同:民政工作是站在“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上出发,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样的理念来展开工作。社会工作同样也按照“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来提供服务,二者都应该注重被服务对象的价值以及需要。
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以及工作内容相同,二者都是为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等需要提供服务的群体提供福利服务。
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工作内容以及方法相同,二者都是以服务作为手段来展开助人活动,从服务功能上来看都具有助人的功能。
2、民政工作同社会工作之间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服务的理念的区别:民政工作讲究代表党以及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社会工作应该遵循的是“助人自助” “平等”“尊重”以及“接纳”“案主自决”这些专业的伦理,更加注重强调以及服务对象之间平等的地位,让服务对象可以自立自强。
服务的内容的区别:民政部门还有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管理以及婚姻登记等具有社会管理的职能其他社会事务,社会工作则主要是给服务对象提供一些的专业服务。
服务的方式的区别:当前阶段我国的民政工作主要是对不同的对象来施加不同帮助,对于受灾的对象以及低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五保户这些,主要的是供给钱物,属救济型助人;对于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对象”以及农村“五保户”则提供生活护理服务,属服务型的助人。而社会工作主要使用的是小组工作、个案工作、社区工作这些专业方法应该进行服务型助人。
服务功能的区别:当前我国民政工作主要侧重于救济性以及保障,而国际流行的社会工作主要是重于福利性以及服务性的功能。
由上分析可以看出,民政工作同社会工作之间虽有区别,但并没本质的不同。事实上,从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历史来看,其自身就是从慈普事业、社会救助事业在最初的救济型、物质保障型不断走向高层次、专业化以及服务型方向发展产生的。从当前阶段的民政工作发展的层次来看,可以当做是类似社会工作发展的早期阶段其本质是一样的。
三、将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的含义分析
任何一项职业都有它自己的专业支持,社会工作学可以看作是民政工作的专业基础。在当代的社会,民政工作可以引入社会工作的领域很广,涉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慈善、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综合服务等多个方面。在民政业务范围,不仅仅需要大量的社会工作者,同时也需要将社会工作作为核心专业使用,发挥社会工作的积极作用。
将民政工作引入待社会工作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这是民政工作的社会工作化,即将社会工作当做民政业务领域的专业支持,可以通过在种种民政业务领域引入到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以及服务方法,可以使得民政转向职业化、专业化以及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另外一个方面是在国际通用的社会工作专业的本土化,即就是同我国实际业务有效的结合在一起,使其可以生根发芽,使得社会工作可以从理论转向实际,发展专业并且服务社会。
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可以使民政工作的内涵进一步的充实。在已有民政业务工作之中,引入当前社会工作理念以及方法,可以大大丰富扩展原来的业务工作。如在军休服务领域引及社会工作,可以把服务从军休干部本身的生理需求发展到关注军休干部的心理以及精神的需求,使其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在救灾救济的领域引入了社会工作,可将我们从以前的以物质救助为主要的救济模式之中跳出来更加关注到灾害对于灾民的心理以及物质的伤害,对其进行多角度的救助。在收养服务引入社会工作,可以将我们由关注收养家庭的需要变为关注到被收养孩子的需要。
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可以使得民政工作的外延进一步得到拓展。这就有效的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及服务的领域。民政工作主要是物质救助,为“三无对象”“五保对象”、受灾对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等特殊群服务,这是剩余福利模式,在引入社会工作之后,可以将我们使用社会工作的眼光来观察到社会的需要,进而审视到我们所提供的服务,努力发现不足,不断拓展服务。目前我国农民工问题、老年人问题、单亲家庭问题、家庭暴力问题、留守子女问题等可以说既普遍又尖锐,处理不好,必将引起社会动荡,别说社会和谐,就是基本的社会稳定都难以保证。如果能利用好社区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普遍开展面向家庭需要的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必将促进家庭的稳定和社区的和谐。
四、结语
当前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并且保障民生,有效促进社会的和谐,这是当期时代所赋予的民政工作的重大历史使命。民政工作应该坚持为民之政,使我们可以坚持振奋精神,投入饱满的热情,进行改革创新,不断进行奋发进取,并且有效推进民政事业可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甄炳亮. 民政工作如何引入社会工作[J]. 中国民政,2007,06:24-25.
工作创新是民政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体现,是体现在经过艰苦的磨练和对实践的理性认识升华,逐渐形成的一种把握全局,驾驭工作、促进本地区民政工作不断发展的能力上。要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就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理念,深入到基层民政工作的实践当中,不断地进行调查研究,逐步把民政工作发展变化的规律,做到与时俱进,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并符合本地区发展客观实际的民政工作机制,以便使民政工作得到健康持续地发展。下面就如何创新民政,在创新中实现民政大发展,谈一下我自已的粗浅看法。
一、在理论创新中形成新思路
首先,要进行理论引导。列宁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行动”。同志也说:“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要实现民政事业大发展,民政工作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在理论与时俱进。具体做到“三新”:
1、认识形势要新。民政部门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新形势下,自身地位、职位、工作难度、服务对象发生了明显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地位的有了提升。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能够把民政作为解决民生的举措提升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列入当地为民所办的实事。把党和政府解决民生的重大部署通过民政工作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民心工程变为现实的惠民举措。二是职能有了加强。民政工作在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发扬基层民主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加强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有利于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有利于健全社会功能;发展老龄事业和慈善事业,有利于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三是难度有了加大。在思想观念上,部分地方解放思想不够,改革创新意识缺乏,与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任务要不相适应;在工作运行机制上,有些管理方式落后,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不健全,工作手段陈旧单一,与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在民政事业发展机制上,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民政经费投入不足,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和不断加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相适应。
2、把握机遇要新。影响民政工作发展的制约因素还很多,应当看到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社会关注民生、关注困难群体、重视民政的力度在加大。这些都为当前及今后民政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我们必须把民政工作放到现行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来思考,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来筹划,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历史任务中来部署,使民政工作服务大局、服从大局,并在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的过程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3、发展目标要新。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确立全国民政工作要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解决民生,积极促进基层民主,着力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的总体思路。具体每个地方,民政工作应在这个目标指下,结合本地实际,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要通过抓重点工作,加速发展,全面推进各项民政工作。
二、在实践创新中实现新突破
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高标准定位民政工作、高水平提升民政服务、高速度发展民政事业”的明确要求,民政事业在这样的发展环境和背景下,民政工作必须善于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新要求,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抢抓机遇,调整思路,克服困难,化解矛盾,实现事业大发展。
1、努力推进民政工作组织创新。加强组织建设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基础,民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任务光荣艰巨而又繁重,要守成这些任务,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是前提和保证。各级政府要把民政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民政工作情况,从关注民情、解决民生着眼,高度重视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重点民政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民政工作业务面广、涉及环节多、工作难度大,需要做好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协调,寻求理解,密切合作;各有关方面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给予配合支持,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其次,民政工作重心在基层,要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通过健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民政机构、政府购买服务、整合人力资源等多种形式,解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选拔充实到基层民政工作岗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设备。
2、努力在推进民政工作内容有创新。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开展各项民政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综合利用社会救助资源,提高救助整体水平和效益,不断推动社会救助向依法、规范和经常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基本的生活需要。要不断加强基层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村(居)民自治,健全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建设城乡新型社区,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与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努力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要不断提高民间组织服务社会能力,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快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积极引导民间组织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逐步建立政府与民间组织分工协作的社会管理格局,增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从民政部门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现状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民政档案信息化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当前,一些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甚至部分档案工作人员也对抓民政档案信息化重视不够,简单地认为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只要完成民政工作任务就可以了,对档案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检查存在应付心理;而民政部门档案工作人员往往又身兼数职,承担着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不能专心做好档案工作,致使民政档案管理工作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造成有的基层民政档案管理工作做完了,却没有将文件材料及时归档,乱丢乱放,出现人走档丢的现象。
二是档案工作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从目前基层民政档案专业人员队伍的整体状况看,普遍存在专业理论水平、信息化管理素质偏低等问题,与现时民政工作档案信息化的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许多民政工作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停留在传统工作经验上,信息化管理经验不足,思想观念和管理水平跟不上时展,缺乏创新和活力。
三是电子文件管理不健全。虽然当前的电子文件应用与管理越来越普遍,各级工作人员应用计算机开展工作越来越广泛,但是,由于当前计算机技术开发、推广与使用上的制约,以及民政工作法律政策规定的要求,民政部门对民政工作文件的管理和利用仍然采用"双轨制",即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文件实物载体同时并存,特别是针对电子文件修改、销毁的随意性的不确定性认知,人们还是对纸质文本的信任度较强,因此,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并没有被广泛地重视起来,而且,有的部门的专门档案室、档案柜并未很好地建立起来或很好地使用,每个民政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计算机里面都有电子文件,没有按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销毁随意性大,电子档案管理很混乱。
四是民政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不足。由于对民政档案工作信息化经费投入的不足、民政档案信息化管理软硬件设施还相对缺乏,使得民政档案信息化管理相对滞后,不能适应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不能及时、迅速、准确、全面地为民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推进提高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源。而且,目前部分民政文件资料仍然是人工归档、管理,计算机在档案管理上的使用、保护水平较低,使民政工作档案信息不能共享,查阅不方便。往往是要“沉入”档案室的卷宗中,逐卷、逐页寻找,不能适应民政档案信息化发展的要求。
针对民政部门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结合档案信息化工作实际,要实现民政档案规范化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
首先,要加强民政档案信息化基础建设。一方面各级民政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政档案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意义,适应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把档案信息化纳入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发展格局中,以促进民政档案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民政事业发展服务。另一方面,要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数字化技术知识、网络技术知识、现代管理技术知识等列入民政档案工作人员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工作计划;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专家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培训方式,加强对档案业务人员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培训,普及信息技术知识,提高档案业务人员掌握和运用现代化技术的技能,不断拓宽民政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面,准确掌握《档案法》、民政部关于文书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促进基层民政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并且,民政档案工作人员要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和掌握民政工作信息化的有关知识,努力自主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需要。
其次,要加强民政档案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建设。一是要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民政部门要根据民政工作档案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本部门电子文件积累、鉴定、著录、归档等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各单位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真实、完整、有效。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引导、规范机关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二是要尽快实现民政档案的信息化与民政工作的信息化同步。民政档案必须适应民政工作信息化要求,把电子文件妥善保管起来。民政工作信息化的迫切要求及快速发展,对民政档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数据存储技术的成熟、数据安全问题的解决,电子文件将不断增加,纸质载体的文件数量将不断萎缩,电子文档的应用是档案发展的必然。民政工作电子文件不止是日常工作形成的方案、总结之类的文稿,更多的会是越来越多的每个工作日里形成的婚姻登记文书档案、正式的文件,低保救助、五保管理、民间组织等申报审批形成的数据资料,地名管理、勘界协议、退役士兵安置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及各类电子版的影像档案,都要越来越多地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应用,使民政档案现代化与民政工作信息化有机结合,同步发展。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动员各级各有关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努力推动全区民政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过去的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实施“七大民心”工程(暖心、称心、舒心、安心、放心、顺心、省心)为抓手,找准重点,突破难点,开拓创新,在城乡社会救助、精品社区建设、社会养老服务、双拥优抚、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全区民政战线上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下面,就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民计民生历来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最主要的着力点。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幸福;张建国市长在市“两会”期间提出:要按照人民群众的愿望办事,政府做决策要抓住人民群众最急、最盼、最愿的事情;我区年初通过的“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坚持以民为先、以民为重,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各项民生事业,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都把民生摆上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而民政工作是最直接的民生,涵盖了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救助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福利慈善是最基础的社会事业,村(居)民自治是最基层的政治民主,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是整个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军政军民团结是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事务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对民政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肩负的责任,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上,把更多的心思花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切实把民计民生抓实抓好,努力让广大居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明确目标,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
刚才,闫勇同志对2011年的民政工作做了详细、全面的部署安排,我不再一一重复。今年我区民政工作的重点就是要按照区委拉高标杆、提升目标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亲情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
一要在民政工作的制度化上下功夫。从制度上把各项民政工作设计好、安排好,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基础。现阶段,我们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有的制度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有的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有的制度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对此,我们要深入分析,找准问题根源,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尽快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就以低保工作来说,城乡低保是社会救助体系的“兜底线”,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已经成为社会评价民政部门的一个“窗口”,必须在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上下功夫。要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待遇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程序,特别是利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平台,做好城乡低保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执行标准等事项的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机制,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家庭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予以调整,正在享受的,要实行“分类施保”,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二要在民政工作的规范化上下功夫。加强民政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是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对这项工作,区民政局要与各街道办事密切配合,抓紧研究制定民政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和标准。具体来说,一是细化岗位职责。要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根据民政系统的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项制度规定的法律依据、具体内容、适用范围、服务标准、操作流程等,并将相关科室、人员的职责及服务指南等内容公布上墙,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基础建设。要以精品社区创建为抓手,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租赁等形式,尽快改造提升社区办公服务场所;要统一办公服务用房标识,配齐配全相关办公设备,确保满足正常服务需要;要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体育健身、教育培训、为老服务等功能,不断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三是开展标准化服务。要加大社区服务资源整合力度,将社区各类工作站、活动站、服务站等逐步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实行一站多能、综合服务;要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分办落实、投诉处理等业务管理制度,制定服务流程和工作台帐,实现民政工作的标准化和精细化。
三要在民政工作的亲情化上下功夫。群众在生活上需要帮助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民政干部。这既是群众的信任,也是群众的要求和期望。具体工作中,民政系统的工作人员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有爱心。民政工作天天与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打交道,要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开展工作,并把这种感情渗透到每个环节,体现到每个服务对象身上,做到真诚关爱,真心帮助。二是要有耐心。民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面对的情况也很复杂,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我们更加地耐心、细致。无论是接待群众来访,还是接听电话咨询,都要认真听取、耐心解释,让符合条件的都能及时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也能充分理解。三是要有责任心。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是党委、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执行者。工作中,要始终抱着对群众高度负责、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实践“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工作理念,切实把党和政府为困难群众脱贫解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好,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把民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合理安排,狠抓落实。对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牢牢抓在手上,经常过问,定期督导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这里特别强调一点,今年将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这是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件大事,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村(居)委会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换届顺利进行,工作保持连续。
二要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民政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这就要民政部门与区直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搞好协作。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他们对民政工作的支持、配合;各相关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发挥好职能作用,共同促进民政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要广泛发动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关心、支持、参与民政事业的良好局面。
三要狠抓民政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工作队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全区广大民政干部要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处理复杂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提高理解政策、掌握政策、执行政策的能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深入实际,扑下身子,埋头苦干,以优良的作风、过硬的素质、奉献的精神,扎扎实实为群众搞好服务,努力让党委、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民政部门承担社会保障,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等多项社会行政事务,业务面广量大,且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做好民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基础性的作用。11月份至今,为进一步摸清全县民政工作现状,理清下步发展思路,我先后对全县11个乡镇的民政工作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主要调查了各乡镇民政所、民政对象,听取了包括相关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寻求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增进百姓福祉的新路子。
我们征集了各类意见对方67条,从中发现在民政业务领域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主要有: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困难边缘群众脱离的预期变得列为遥远,城乡困难群众明显增多。如老年人、因病致贫者,这些群众都要求政府给予救助以改善生活;公众对乡镇公益设施的需求呼声越来越高,占总人口的14%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对养老设施和服务的需求相当迫切;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群众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支配更加关注,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见强烈,对基层政权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政事务日益繁重,基层民政工作存在压力很大,有待建立真正与业务工作相适应的民政工作机制和队伍等。这些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是群众对共享经济发民成果的期待。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民政部门将在“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上做好文章,为保稳促调,转型升级提供坚实保障,为我县经济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重民生,着力提高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生活保障水平,保障基本民生,是民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要完善和深化城乡是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我县当前农村贫困人口约22796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6%,其中农村低保对象20250人,五保对象2546人,是目前农村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他们在制度内得到了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今后我们将根据财政投入的实际情况,从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出发,加大救助力度,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同时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全部纳入低保。近阶级会特殊重视新生生活困难家庭,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的实际困难:落实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及时救助生活一时陷入困境的苦难家庭,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予以关照。二是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完善及时救助,分类救助,按省里要求将危房改造工作做好落实好。三是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提高农村五保,城镇“三无”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真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尽快完善老年优待政策体系,继续推进敬老院服务,基本满足老年人居院养老的需求。四是推进优抚安置工作,保障优抚对象权益。继续开展“关爱功臣”“永保光荣”等系列双拥活动。继续完善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生活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发展。大力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重点优抚对想医疗补助即时结算制度。完善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二、促稳定,着力加强城乡基层民主,社会组织建设。
一是发展城乡基层民主,发挥城乡社区功能,筑牢基层社会稳定平台。坚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推进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推进农村基层建设。二是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发挥服务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传达政策,反映群众心声,疏导社会心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对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帮助;促进政府和社会组织,社会各阶层利益群体的和谐互动。加强执法监管。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组织,维护社会次序,促进社会稳定。
三、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伴随着2006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34.6﹪、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由于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今年省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大部分由乡民政所直接承办,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250人,五保供养对象近2546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过百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四、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五、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充实配强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民政事务所配备3名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4名工作人员。据此全县共需新增配52人。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民政工作,熟悉法规政策,安心扎根基层,乐于吃苦奉献。人员可从现有乡镇人员中择优选配或从大学生村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