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奖金发放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和企业员工法律素质,增强企业文化建设,结合我公司实际,计划开展富祥大讲堂“法律进企业”宣讲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二、活动主题
加强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作用,着力强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能力,提高企业职工依法维权水平,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为实现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宣讲内容
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企业所需,侧重普及企业员工应知应会的法律,引导企业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1.与企业组织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
2.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合同法、物权法、招标投标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广告法等。
3.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会法、会计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
4.与企业外部环境相关的法律制度。如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税法、环境保护法、资源法、世贸规则、反倾销、反补贴等。
此次获奖的规划设计方案是天津海河办通过国际招标,由美国易道公司为主设计的,该方案在充分尊重保留天津历史和传统文化特点的基础上,融入了现代设计理念,其创作的景观规划设计――慈海桥至北安桥左右岸4km长的景观效果,得到了各方人士的高度评价。
在方案中,设计人员充分尊重并认真考虑了天津市是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大城市,无论是当地富有特色的民俗风貌,还是若干年来与国外通商交往而形成的特殊文化氛围,并将其加以提炼,使其精髓能够在新的规划设计中加以反映和体现;同时结合现代化城市设计的思路,以形成一个能够适应天津未来发展的远景规划。
易道公司做的第一期工程设计,主要是从三岔河口到北安桥之间。4km长范围内从水岸到河岸边道路的红线。这个设计离不开原来的城市风格和文化背景,因为过去天津最好的文化历史街区都在这一个范围内。在这4km范围中,设计了多个重要的开敞性城市空间及城市广场,其中的文化广场在解放桥附近,设计了城市主题雕塑,同时以桥为背景,更加强调了环境的整体风格。海河上的桥这时已经不是单单的一座桥,而成了公园的一部分,成为城市大环境中的一部分,使桥同时融入了城市之中。
方案设计中,每一个开放空间都强调了与附近现有建筑之间的关系,如文化广场与附近的古文化街相融在一起,有着更浓烈的文化氛围,但在设计中是用新的手法表现出来,从而实现用景观设计将城市的历史文化继续发扬。创新。
方案设计中强调了人与水的亲近,一年中有320天的时间,人是可以走近水旁边的,设计中加强了人与水。人与河、人与城市的亲情关系。对设计来说,这是最重要的。城市设计的作用可以对人的生活有好的帮助,水滨建筑的尺度应适宜人与环境。与自然的亲近,这是非常重要的。
海河是天津城市的中心,与天津的城市发展紧密相连,而发展是整体的。全面的,不是单一的。城市交通很重要,有许多城市水系设计,将交通要道挨着水,从而也就将人与水给隔开了。新的设计中,对此提出了很好的方案和设想。城市地铁是今后城市交通发展的重要功能,设计中,人们从地铁站出站后最多走700m就可以到海河边,从而拉近了人与环境的关系,也更加体现出亲情。和平路是天津有名的商业街,其繁荣程度如同北京的王府井、上海的南京路。设计中强调了和平路与海河的关系,人们在商业街购物完后,能够到海河边上来走一走,看一看,同时也是加强了商业与旅游的沟通。这也就是在设计中,分别从土地功能和街景的功能出发,为城市发展打好基础,由此带动城市经济朝着既定的目标发展。
消费可以有静有动,可以有不同的层次,海河可以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为城市发展打好基础。如果做不好,就要影响城市的整体发展和未来。现在加强海河的开发建设。特别是景观环境的建设,就是要保证将这个架构的基础做好。景观如同水、电,是城市的基础,非常重要,可以说城市发展不能缺少景观建设,没有景观就不可能将城市建设好。建筑与景观应一同考虑,只有这样才能从宏观上进行统一协调,同时也强调了整体的关系。海河规划设计不是单个的景观设计,而是一个整体,包括环境、绿化。景观、交通。应是各个方面互动的关系将天津的优势连在一起才能做成功。这里强调的规划设计应是整体,而不是某一个局部。
方案设计中仍然使用传统的材料施工,以及手法和工艺,从而在现代化建设中能够更好地体现传统的历史风貌,使传统在现代化建设中得以发展和创新。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创新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2
一、背景分析
(一)税法简介
个人所得税法对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规定如下:先将员工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照公式(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确定应缴纳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
(二)遇到的问题
由于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因此当全年一次性奖金超过某个临界点,对应的税率区间提高一档,个人所得税大幅增加。下面这种情况可能会非常普遍:员工A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尽管高于员工B,但是员工A真正发到手的工资却少于员工B。
目前,单位和员工已充分认识到上述问题,税务专家给出了方案: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时,通过适当减少全年一次性奖金或者调节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比例,绕过个人所得税税率区间的“盲区”,避免提高税率档次。
但是,专家的方案会遇到三大难题:一是,纸上谈兵,无法实操。当企业人数很多时,人力资源部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分析所有员工薪酬状况,进行有效税收筹划。二是,难于沟通,无法实施。如果选择适当减少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式或者采用将部分奖金放到次月发放的办法进行税收筹划,需要与员工进行大量的沟通,如果沟通不到位会产生“好心办坏事”的情况。三是,跟着感觉,无法精准。通过简单测算或者肉眼判断规避税率区间“盲区”,无法精确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到底发多少才是最优。
二、方案设计
(一)建立模型
1.假设条件
假设条件一:12月发放年终奖时还要发放正常工资,即12月发放两笔薪酬:一是当月工资,二是年终奖。其中当月工资应当按照月收入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年终奖可利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假设条件二:年终奖作为员工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因为 税收筹划而人为增加或减少。
假设条件三:年终奖作为激励员工的一种手段,必须及时发放,不能延迟发放。
2.整体思路
当月工资和年终奖共同构成了12月应发薪酬,由于采用不同的计税方式,因此在应发薪酬一定的情况下,调整年终奖和月工资的金额,会得到不同的纳税额,只要能够找到纳税额最少情况下对应的当月工资和年终奖发放金额,就得到了12月的最优税收筹划方案。
3.建立模型
设12月薪酬总额为P,当月工资为Pbs,年终奖为Prs, Prs可以拆分成两部分,即:与12月工资一并计税的P1和利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的P2。寻找最优的P1和P2组合,使得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T最少(T= T1 + T2, P1 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为T1,P2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为T2)。
(二)设计算法
采用穷举法求解上述假设。假定第一种发薪组合为:P1=0,P2=Prs;第二种发薪组合为:P1=0.1,P2=Prs-0.1;依次类推,以人民币角为单位,逐渐增加P1,减少P2,直到P1=Prs,P2=0。对每一种发薪组合计算个人所得税总额T,最小的T所对应的P1和P2的值就是假设的解,即最优税收筹划方案。
(三)算法举例
1.某员工12月当月工资Pbs为7360元,扣除五险一金及3500元个税起征点应纳税工资额为3224.31元,年终奖Prs为56350元。
(1)不进行税收筹划,其当月工资7360元按照12月月收入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年终奖56350元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932.43元。
(2)采取穷举法对该员工进行税收筹划
计算机共需要测算563501种发薪组合,通过对比可以得到第23501种组合,即P1=2350,P2=5400时,T=5854.86为最小值。
因此员工的税收筹划结果为:Pbs+P1=9710元按照12月月收入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P2=54000元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854.86元,比不进行税收筹划节税5077.57元。
2.某员工当月工资Pbs为4560元,扣除五险一金及3500元个税起征点应纳税工资额为124.31元,年终奖Prs为38744元。
(1)不进行税收筹划,其当月工资4560元按照12月月收入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8744元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3773.13元。
(2)采取穷举法对该员工进行税收筹划
计算机共需要测算387441种发薪组合,通过对比可以得到第13762种组合,即P1=1376.1,P2=37367.9时,T=3676.8为最小值。
因此员工的税收筹划结果为:Pbs+p1=5936.1元按照12月月收入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P2=37367.9元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3676.8元,比不进行税收筹划节税96.33元。
(四)程序开发
1.思路及原则
为了达到既能够处理大量数据,又易于操作的目的,程序以Excel为载体,嵌入VBA程序,宏通过自动计算每位员工12月薪酬所有可能发放组合,寻找出使得员工个人所得税最少的一种组合。
2.流程图
(五)方案优势
1.计算精准,效益可观
通过程序确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方案为最优税收筹划方案,节税总额约为发放总额的5%,即假设公司1000人,人均年终奖5万元,全公司共计可节税250万元。
2.方便快捷,节约人力
通过计算机程序快速为每位员工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最优发放方案,不会增加人力资源部工作量,具有较强实践意义。
3.合法合规,利于推广
面对严禁形势,王村煤矿工会采取问卷、随访、座谈、代表巡视等方式,就全矿维护职工队伍稳定问题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工队伍现状
得力于过去五年来的飞速发展和品牌效应,王村煤矿当前职工队伍主体上是好的。从机关到基层,从生产经营管理、党群文化管理到人力资源管理,在各个层面上,在各级岗位上,聚集了大量优秀人才,且一线职工素质显著提高。但受薪酬等方面影响,人才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当前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突出问题
(一)工资奖金发放管理
工资奖金的发放,牵一发而动全身,稍有不慎,便有可能将整个企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经调研发现,王村煤矿各区队基本上都能按照矿、队两级关于工资奖金发放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按时召开“三会”(党政碰头会、工资奖金民主分配协商会及工资奖金民主分配会),根据分配会形成工资分配方案,再按照工资分配方案造、发工资,期间没有发现代资代分、冒名顶替、工资截留等违规违纪现象;在队务公开方面,能及时公开当日分表、当月分配方案和工资表等内容。但仍存在些许问题,主要表现在:
1、工资奖金发放民主管理方面
(1)“三会”记录次数不全,有的月份没有记录。
(2)“三会”记录不规范、不具体,主持人、参会人员没有填写(建议不写)或填写不完整;参会人员没有全部签字确认。
2、工资奖金分配方面
(1)工资奖金分配管理办法细化程度不够,导致班组长精细化考核台账(系统)中很多的加/扣分项目无据可依。
(2)工资分配方案明细不全不清,个别属于队内的奖励分配,没有具体的奖励考核情况和明细资料;加班工资,只有姓名和金额,没有相应的依据。
(3)重复奖励或补贴现象较为明显,例如,库工在拥有班组长待遇的同时,还拥有入井代班费。
(二)服务性活动开展
无论是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还是各种类型的慰问和送温暖活动,均是增强企业凝聚力,提升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与归宿感,密切企业与职工的关系,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柱石。但受大形势影响,王村煤矿工会各项工作、活动经费捉襟见肘,开展困难,虽有些许慰问和小型文体活动,却终究杯水车薪,难以满足广大干部职工的需要,使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失去了许多应有的色彩。
(三)工作时间、工作任务与休假制度和薪酬
人,尤其是缺少阅历和经历的人,他们的思想境界和认识的提高是需要漫长过程的。在这之前,更多的人更看重现实,更看重眼前的利益,更计较眼前的利害得失。而王村煤矿经营形势的变化是急剧而短暂的,它的瞬间变化根本没有给职工充分的反应时间,便使职工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与休假制度和薪酬之间的平衡被打破,致使部分职工心中滋生不满。
三、危害分析
(一)、职工积极性降低
工资发放内部的公平性并不是指干多干少一个样这种虚伪的公平,而是一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真正公平。薪酬的高低从侧面体现了企业中真正的价值创造者的价值;如果能干的和不能干,多干的和少干或不干的人始终拿一样,甚至还低,那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自然会逐渐降低,为企业创造的价值也会越来越少。
(二)、职工学会避重就轻
任何人的各种行为都是为了使自己和家人过得更好,也就是说,与对企业的感情相比,职工更理性,都希望自己的付出与回报成正比。当然,付出小而回报大的“肥差”,更是人人都会抢着去做;而付出回报小的“苦差”,人人都躲之不及。长此以往,职工都会去“挑肥减瘦”、“挑轻避重”。综采掘进一线职工的缩水与辅助队的臃肿的鲜明对比,便是一个缩影。
(三)职工失去归属感
较长的工作时间,较高的工作任务,大幅度较低的薪水和比较缺乏文体、慰问、送温暖等活动支撑的工作生活,严重影响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情感,使部分职工心思波动,左右摇摆,失去归属感,尤其是近几年新分配的大学生在这方面的反应更为明显:调离、辞职者比比皆是。
四、意见建议
(一)工资奖金发放管理
1、落实对职工相关政策的宣传。
充分发挥包队干部区队调研包保制和青年宣讲团的作用,利用班前会积极对职工宣传工资奖金发放方面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法律意识,使职工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2、完善廉政制度、强化监督体系。
(1)纪监、劳人、财务、工会等部门,强化协调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联合监督检查预警机制,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同时,持之以恒的开展区队工资发放管理职工“面对面”调研和工资检查活动,掌握区队工资发放第一手资料,形成强大的监督网络,查补漏洞。
(2)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公开部门职责权限,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管理制度,充实监督员队伍,此外,利用网上信箱、廉政论坛、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箱等途径,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3、严格执行队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要全面,除当天分表、工资表等常项内容外,对凡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如洗浴劳保用品的签字发放表、公用经费的提取及使用情况等进行及时上墙公开,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4、严格民主分配会程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一年内全队所有职工至少参加一次),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区队长根据分配办法提出方案,再由参会人员进行讨论,最终确定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确保所有的分配、奖励和罚款有明确、细致的考核和明细。
(二)服务性活动开展
1、好钢用在刀刃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经济成本低,职工参与率高,影响范围广,意义深远的文体活动,例如纳凉晚会、钓鱼比赛、象棋比赛等。
2、严格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对于活动中心、图书馆等硬件设施,实行严格的管理服务制度,按时按要求开放,保证环境卫生和设备完好;对于开心农场加强规划发展,实现立体生态,自给自足。
3、增进深度,要求领导层多层次深入一线、深入家庭,走访调查,充分发挥“五好文明家庭”的示范引领作用。
4、充实志愿者队伍,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夏日送清凉、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在一定经济慰问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人文关怀,体现精神慰藉。
(三)工作时间、工作任务与休假制度和薪酬
1、根据需要适时停产或减产,在降低生产管理成本的同时缩减职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例如确保基层区队旬休制度落实到位,机关实行双休制。
2、增强对优秀职工及潜力职工在管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同时积极对外扩展业务,“东征西讨”,展现品牌效应,发挥人才优势。
3、鼓励职工在空闲之余多走走,多看看,体验世间冷暖,对比企业优劣。同时,发挥自身潜力,寻找、创造机遇,实现副业创收。
关键词:工薪所得 纳税筹划
一、不同工薪支付方式对个税影响的分析
我国对工薪所得采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算工薪所得税,月工薪所得越高,税率越高,税负越重。工薪发放方式直接影响个税税负的轻重,尤其是各月所得不均衡的情况下更为突出。目前,大多数企业采用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季末、半年末或年终再根据绩效发放奖金,造成个别月份收入偏高,适用较高税率,加重了员工税收负担。
(一)不均衡发放月薪方式对个税的影响分析
例1:A公司职员越某月基本工资为2 800元(假设不考虑免税项目),3月份、6月份分别取得季度奖 3 200元、5 800元。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除全年一次性奖金外,年度中取得的各种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应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则越某应缴纳的个税计算如下:
1、2、4、5四个月份工资为2 800元,低于国家规定的月扣除标准3 500元,不用交税,税负为零。
3月份应纳税所得额=2 800+ 3 200-3 500=2 500(元),适用税率为1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应缴纳个税为:2 500×10%-105=95(元)。
6月份应纳税所得额=2 800+ 5 800-3 500=5 100(元),适用税率为2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555元,应缴纳个税为:5 100×20%-555=465(元)。
越某上半年共缴纳个税560元(95+465)。
如果将半年内工薪总收入25 800元(2 800×6+3 200+5 800)均衡到每个月发放,每月收入为4 300元(25 800÷6),每月应缴纳个税为24元[(4 300-3 500)×3%]。上半年共缴纳个税为144元(24×6),可以节税416元(560-144)。
可见,不均衡发放工薪,会加重员工的税收负担。根源在于部分高收入月份适用了高税率,造成高税负。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方式对个税的影响分析
例2:A公司部门经理唐某月基本工资为4 500元(假设不考虑免税项目),年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36 000元。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以及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收入全额分摊至12个月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即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应缴纳个税=36 000×10%-105=3 495(元)(36 000÷12=3 000,适用税率为1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105)。
唐某每月应缴纳个税=4 500- 3 500= 1 000(元),适用税率3%,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个税为: 1 000×3%=30(元)。
唐某全年应纳个税为3 855元 (3 495+30×12)。
如果企业减少年终奖金发放数额,年终发18 000元,将剩余奖金18 000元改为按月发放,则每月收入为6 000元(4 500+18 000÷12),每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6 000-3 500=2 500(元),适用税率1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105,每月应缴纳个税=2 500×10%-105=145(元)。年终奖金应缴纳个税=18 000×3%=540(元)(18 000÷12= 1 500,适用税率为3%,对应速算扣除数为0)。全年共缴纳个税为2 280元(145×12+540)。与36 000元的年终奖发放方式相比较,可以节税1 575元(3 855-2 280)。
可见,合理分配年终奖金与月工薪发放数额,使年终奖金适用的税率低于月工资适用的税率,可以明显减轻员工的税收负担。其根源在于,月工薪所得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月扣除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全年扣除了12次速算扣除数);而年终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只能扣除一次速算扣除数。这样,按月计算的个人所得税至少比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方式多扣除1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从而实现节税目的。
(三)“负效应”区间对个税的影响分析
一般情况下,随着年终奖发放数额的增加,适用税率会提升,虽然个税税负会加重,但总体上,员工取得的税后收入也会增加。然而,由于税率表中税收级距的影响,有时会出现“多发1元奖金、税后收入损失千元”的负效应现象。
例3:A公司职员刘某和海某月薪均在3 500元以上,年终奖金分别为18 000元和18 001元。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两人所负担的个税然不同:
刘某应缴纳个税=18 000×3%=540元(18 000÷12=1 500,适用税率为3%,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0)。
海某应纳个税=18 001×10%-105=1 695.1元(18 001÷12=1 500.08,适用税率为1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105)。
海某奖金只比刘某多1元,却比刘某多缴纳个税1 155.1(1 695.1-540)元,税后所得反而比张某少。原因在于:18 000元是个人所得税税率由3%升为10%的临界点,收入增加1元,超过临界点,税率由3%上升到10%,税负必然加重。每到个人所得税率进级结点如18 000、54 000、108 000、420 000等,就会出现年终奖金“负效应”区间。
产生负效应的根源在于年终奖金计税时,只减了1次扣除数。若将全年奖金分摊到每个月发放,每个月均可扣除1次扣除数。即按月发放可以多减11个扣除数,正是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增加的税负。
二、工薪所得个税筹划的方法
(一)合理预计收入,按月均衡发放
企业应全面预算职员收入合理预计全年所得,尤其是合理测定年终发放数额与按月发放数额,尽量降低年终奖金适用的税率。同时,按月发放数额尽量均匀分摊,一定范围内可实现节税的目的。
(二)适时将部分收入转为福利、费用
当收入在税率临界点附近时,将部分收入变成职工集体福利或者为员工报销资料费、培训费等,适当减少当月现金收入,从而适用较低的税率,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提高职工集体福利待遇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为职工提供进修学习、交流研讨等教育福利。二是改善职工办公条件,如配备笔记本电脑等。三是为职工提供交通便利。如提供通勤车、按规定报销交通费用等。四是开办职工食堂,为职工提供免费工作餐。五是为新进职工提供免费公寓等。六是开设体育馆、浴室、健身房等公共服务设施。
但是,在操作中切记,所有办公设备、用品等产权归属单位,属于单位的固定资产,列入单位账簿,职工可以无限期免费享用。如果采用实物方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税法上要视同非货币利,全部纳入职工工薪总额计算个人所得税。因为,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单位发放的实物,大到房车,小到纯净水,均属于工薪范畴,需要缴纳个税。
(三)研究分析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免税优惠,如单位在规定标准内发放的交通、通讯补贴免税;符合规定的午餐补助,以及依法进行的公益性捐赠,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均可免税。单位应认真研究这些税收优惠规定,针对职工的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筹划方案,使职工尽可能享受节税收益。
(四)合理归属收入期间
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为计税依据的,“实际取得”工薪的时间是指“实际发放”的月份,而不是应付职工薪酬所属月份。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因多种原因而拖欠职工工薪,造成个别月份发放几个月的工资,使得职工在发放的当月合并取得多月工资,导致高税率计征,加重税收负担。企业应当合理筹资,确保工资按月发放,杜绝迟延引起的税负增加。
(五)合理分配工薪与年终奖金数额
工薪所得的发放方式决定税负高低,也是个税筹划的关键。多数单位采取平时发放一定工薪基数,年终按绩效再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工薪发放方式,常常会出现平时月工薪数额偏低,年终绩效奖过高,致使年终多纳许多“冤枉税”。在全年工薪一定的情况下,合理分配月发放额与年终奖数额,可以实现税负最小化。
1.避开“负效应”区间。在税率进级结点,收入增加1元,必然适用高税率,出现负效应。因此,年终奖金发放中,要关注税率进级点,如1 500、 4 500等的12倍收入18 000、54 000等,避免进入负效应区间。年终奖金计算个税中,一般有7个负效应区间,奖金收入落在该区间内的,虽然税前收入增加,但因适用了高一档的税率,税后收入反而降低。常见的负效应区间是18 000元― 19 283.3元、54 000元―60 187.5元、108 000元―114 600元、420 000元D447 500元。
如果职工的年终奖金数额落到了负效应区间内,应当按照相应区间的底限发放,剩余部分可以留待以后年度发放或进行公益性捐赠。
2.用足税率进级点。由于年终奖金计税时只能扣除1次速算扣除数,而月工资所得计税时,每个月均可扣除一次速算扣除数。因此,在月所得与年终奖适用税率相同或略高时,分月发放可以减少税负。实际工作中,在分配月工资与年终奖金额时,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年终奖税率一定要低于或等于调整后的月工薪所得税率。二是在分配月所得与年终奖时,至少保持月工资所得或年终奖金数额有一个在相应税率所对应的级距最高点上(如月工资为 1 500元、4 500元等或年终奖金数额为18 000元、540 000等),另一个在一定范围内浮动。
为便于实际工作中的操作,现将员工不同工薪水平对应的税负最小化方案设计如下表所示。
参考文献:
1.杨海燕.工薪族个人所得税筹划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