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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激活乡镇财政内在发展动力
适应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运行的新形势,按照完善“分税制”和实现乡镇“五个确保”的总体原则,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建立财权、事权相统一的适应乡镇经济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调动乡镇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增强乡镇财政综合调控能力。
1、进一步减轻乡镇财政负担。税费改革之后,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国家对农业税征收政策作了重大调整,乡镇财政收入明显减少。为确保税改后农民负担不反弹,按照“财力下倾,缺口上移”的原则,大幅度调减乡镇财政收入基数,增强乡镇自身发展能力。
2、完善乡镇完成任务奖和超收奖励办法。在乡镇全面完成任务的前提下,以**年当年认可项目开始,对乡镇新建税源超收的县得部分从纳税年度起连续三年奖励乡镇:第一年按80%奖励乡镇,第二年按60%奖励乡镇,第三年按40%奖励乡镇,提高乡镇培植财源,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奖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3、建立乡镇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和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奖励办法。今年,县财政拿出50万元奖励发展快的乡镇,对年内乡镇实现了“五个确保”的,参照省财政奖励办法予以奖励,促进乡镇建立财政发展长效机制,确保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二、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继续贯彻执行“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方针,加大向征管要税收,向稽查要税收的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1、财政部门要开展对各类用地的核查,严格耕地占用税征管,切实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杜绝乱占滥用耕地。对已审批占用的耕地,要及时足额征缴耕地占用税,县财政根据各乡镇征收情况实行奖励。同时,加大契税征管力度,开展土地、房屋的转让、买卖的专项检查,确保契税收入随着城镇建设力度加大稳步增长。
2、国税部门要改进钨砂及有色金属业税收征管,加强对矿产品采掘业税款征收;对消耗电能的建筑材料等制造业税收征管要逐步到位;对木竹加工业木材销售实行全县统一征税;对招商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内引外联企业)做好税收调查、政策宣传和税款征收工作。
3、地税部门要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开展对招商引资企业、建筑、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政策清理,规范行业税负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加强地税征管网络建设,抓住省市地税部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契机,健全我县地税征管信息网络,建好各类税源档案资料,减少税收“跑、冒、滴、漏”。
三、进一步筹集资金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调控力度。对各单位、部门缴入预算外专户的行政性收费,县财政根据其收入规模和支出水平,适当提高各单位、部门的预算外收入调控比例,增强县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2、加强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对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要求部门年初对资金做好项目计划,经县财政审核后报政府批准备案,实行资金跟项目走,严格按项目计划支出。必须确保收入的70%以上用于事业发展支出,每年做好1至2件大事、实事。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要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法人负责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3、充分发挥再就业资金作用。高度重视下岗职工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再就业资金效益,公益性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录用的非正式工作人员,一律聘用下岗职工,对录用下岗职工的,县财政将用再就业资金补助录用下岗职工工资,以减轻单位负担。扩大下岗职工再就业担保基金规模,增加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小额贷款的投入,对可行性程度高的项目,加大放贷额度和财政贴息力度,支持、引导具有再就业技能的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企业录用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险,县财政给予相当补贴。
4、做活经营城市文章。善于用经营城市的理念,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对经营城市土地的总收入,集中1%用于社会保障支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
5、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加大企、事业单位改制力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促进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组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若干个分公司,将国有集体企业资产、商标,市政建设、道路的冠名权、广告权等有形和无形资产,境内资源性资产,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工业园的厂房、土地等资产,统一纳入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体系。建立严格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数量增减、使用性质的改变、报废、报损和出售等,实施严格、统一的审批和操作程序,防止利益部门化。
四、进一步健全财政激励机制,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
1、建立财源建设基金。对钨砂、服装、食品主导产业,电子、制药等新兴产业,甜玉米、花卉等农产品及加工销售企业,实行财政贴息贷款,切实做到壮大支柱财源,培植新兴财源。
2、建立重点税源企业和纳税大户奖励基金。县财政每年从工商税收县得部分中提取1%,作为重点税源企业和纳税大户奖励基金,采取以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重点税源企业和纳税大户予以重奖。
3、建立高新技术发展和创新基金。重点扶持一些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发展,支持科研成果推广,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县财政在预算内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企事业单位对高新技术人才的引进。
五、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
1、推进国库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收付。以建立公共财政支出框架为目标,积极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体制。**年起对政府采购和财政基建资金试行国库集中支付;**年6月以前,完成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年下半年争取列入省“金财工程”试点县,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制。为了确保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进行,县财政应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要进一步完善我县部门预算实施办法,扩大编制部门预算的范围,**年实行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至少要达到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1/3以上,并争取2005年全部实现部门预算。在编制部门预算过程中,将本着需要与可能的原则,优先安排人员经费,合理安排公用经费,适当安排生产建设与事业发展经费。
3、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要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扩大政府采购成果。把小车保险、汽车修理和汽车燃油统一纳入政府统一采购,扩大采购范围;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体系,把采购信息通过网络广泛;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专业人员库,切实加强采购人、供应商、管理人(采购办)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预算内采购按政府采购制度办理,超预算报县政府审批后进行采购。
4、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年,在去年将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面改征农业税的基础上,继续对水果、茶叶、水产品、原木征收农业税,其它品目既不征农业特产税,也不征农业税;对亩平农业税高于全省平均64元水平的,一律降到64元以下;将农业税税率降低三个百分点;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通过粮食风险基金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因降低亩平农业税和农业税税率影响的收入,届时将核减乡镇农业税收入任务。各乡镇要在抓好农村税费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税征收管理,严格做到“六不准”和文明征管,确保征收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
5、实行村干部工资乡镇财政统发制度。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从**年元月起对村干部工资实行乡镇财政统一发放办法。在乡镇财政所设立“村干部工资专户”,用于村干部工资的农业税附加和税改补助资金封闭运行,按照“工资直达、一人一卡”原则,确保村干部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六、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1、加大维护财政法规的力度。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及各项财经制度,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严厉打击截留、挪用社保、税改补助、国债等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
一、采取“三整合三强化”的调整方式,促进考核组织体系的有机结合
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推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紧密结合、统筹推进。一是整合分工强化领导。调整有关区级领导工作分工,将以往由区长分管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转由组织部长分管,形成区委组织部长对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统抓统管的工作局面。二是整合岗位强化调度。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担任区编办主任并兼任区考核办主任,通过职务上的交叉任职,强化工作调度,有效整合考核资源,确保两项考核工作发挥最大效能。三是整合人员强化效能。在以往组建专门考核队伍的基础上,2016年在人员编制不变、经费来源不变的基础上,组织区编办负责事业单位考核的工作人员和区考核办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真正建立起一支相互补充、统一高效的专门考核队伍,形成了全区一个口考核的工作局面。
二、坚持“两个同一,三个同步”的工作思路,促进考核体系的有机结合
坚持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放在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坚持“同一个原则、同一个思路”制定两项考核办法。从2013年实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开始,在考核办法的制定上,就注重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办法紧密衔接,均按照“导向鲜明、方法科学、奖惩并举、促进发展”的原则和“贴近中心、服务大局、鼓劲加压、促进工作”的思路,确保两套考核办法在指导思想、考核框架、指标设置和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一脉相承。统一的考核思路也为区级层面系统抓好考核推进,为镇街、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共同部署和推进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坚持“考核办法同步制定、组织实施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同步运用”,使两套考核办法紧密联系。两个考核办法在考核范围上互为补充,既考核了镇街部门,也考核了下属事业单位,在全区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无缝隙、全覆盖的考核体系,有效破解了部分基层事业单位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不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主管部门不重视下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问题,避免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两张皮”现象。
三、从相互配合和消除盲区两个角度入手,促进指标体系的有机结合
在考核指标的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同步谋划、协调推进。一方面,着力促使主管部门与下属事业单位在工作上融为一体,齐心协力实现同步发展。例如,为鼓励全区各单位创新创优,每年组织镇街、部门开展机关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并作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基层事业单位虽然不直接参与创新奖的申报,但在主管部门获奖且事业单位发挥牵头作用的情况下,同时给予双方加分奖励,使事业单位在相关工作中主动作为,与主管部门实现互促互进。另一方面,着力避免出现两项考核的指标设置脱节的问题,对各方面工作的考核做到互为补充,查漏补缺。例如,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设置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指标,对事业单位挂牌情况、人员管理、机构管理、中层干部配备等情况进行考核。事实上,无论是实名制人员信息维护还是中层干部任免,其权限都在主管部门,通过对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的考核,间接对其主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从而避免考核工作出现盲区,实现两项考核的有效衔接。
四、注重考核资源与经验的整合借鉴,促进考核方式方法的有机结合
首先,注重考核资源的有机整合。着眼提高考核效率,每次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前,由区考核办统一部署,采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对象”的方式,组织各参与考核部门在同一时间到达同一单位开展考核工作,并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同步进行,实现了考核资源的有效整合。比如,考核办在对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及干部培训、作风建设、工作等两大考核均有的共性指标进行考核时,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考核合二为一,成绩共享,避免了重复考核、交叉考核现象的出现,实现“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减轻了考核工作量和被考核单位的负担。其次,注重考核经验的相互借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了一套公信度高、行之有效的考核模式。在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过程中,将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认可度高、可操作性强的考核方式移植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使相关工作得以高起点高标准开展。如“考核备案制”、“考核成员全程固定制”、“监督员、特派员、评论员制度”等,有效提高了考核公正性。同样,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虽然开展时间较短,但也有不少创新做法,被吸收借鉴到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中。如“日考日报制”等,有效避免了考核工作的暗箱操作。两项考核的相互借鉴,既提升了考核工作的公信度和透明度,又便于考核办在考核过程中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统一调度和管理,为两大考核同步推进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突出考核成绩的系统运用和同步反馈,促进考核结果运用的有机结合
首先,突出考核成绩的系统运用,实现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其主管部门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结果挂钩。例如,坚持将事业单位的考核档次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成绩进行挂钩,年终考核等次为A级的事业单位,按照排名先后分为三个档次,其主管部门在当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按照考核档次予以加分;考核等次为C级的,对其主管部门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总分中予以扣分。坚持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成绩与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年终考核结果挂钩,事业单位连续两年考核等次为C级的,单位行政负责人转任副职,行政负责人由主管部门班子成T兼任的免去其兼任职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通过这两年运行情况看,这种考核结果的运用方式有效调动了基层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基层事业单位有实绩,就在主管部门有地位;主管部门干得不好,在管理下级时就没底气。其次,突出考核结果的同步反馈。探索建立了两项考核同步反馈机制,即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考核办将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结果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及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信函的形式统一反馈给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分别反馈给下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考核结果为抓手,全面掌握下属事业单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下属事业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发现短板,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比如,在2014年全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区农机局下属的农机安全监理站位列小组后三位,农机局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加强了对农机安全监理站的管理,在2015年半年考核中,农机安全监理站跃居小组第1名,农机局也由2014年的小组14名上升到小组第2名,实现了主管部门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双赢。
实践证明,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有机结合,可以帮助基层建立起全覆盖的考核体系,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提供有效抓手。同时,我们也就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进行了研究和思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拓展考核结果运用深度,打造立体化考核体系。当前无论是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还是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都缺乏将考核结果运用延伸到每个被考核单位内部、延伸到具体工作人员的有效做法和机制。这就导致当前部分单位存在“对待工作,干部不着急、领导干着急”,“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单位考核成绩差,优秀干部跟着‘遭殃’;单位考核成绩好,落后干部跟着‘沾光’”等问题。下一步,区编办将在部分单位试点建立涵盖单位和个人的立体化考核体系,既考核单位整体,又考核干部个人,单位整体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考核结果相挂钩,打破“大锅饭”、“平均主义”,做到奖惩分明,让表现积极的干部在单位整体考核差的情况下不吃亏,让表现消极的干部在单位整体考核好的情况下不得利,提高考核工作公信度。
二是建立公平合理的奖励机制,有效调动各级干部积极性。根据鲁政发〔2012〕27号文规定:“要提高绩效考核的使用效力,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履行职责评价,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聘用、奖惩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的重要依据。”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特别是在对单位、个人的奖励方面没有依据,奖励办法不配套。这方面需要上级对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奖励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奖励建立同步规定,便于基层操作。
三是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考核体系,考准事业单位履职尽责效果。牟平区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规定,业务部门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年终考核中全市排名后三位或分三档(含)以上列最后一档的,一律不予授奖。可以说,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方面,已经实现了业务部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的纵向考核和与同类别单位的横向考核。但是,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面,只实现了对区内事业单位的纵向考核,无法考核其在全市同类单位中的情况,对考核单位实绩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建议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省级事业单位对口考核市级单位,市级事业单位对口考核县市区事业单位,并把考核情况向事业单位属地的考核部门通报,帮助基层完善考核体系。
一、考评内容
按照《“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考评。
二、考评范围
机关各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农村流通科、农产品体系建设科、基层组织科),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评办法
市社考核领导小组对照《“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结合工作人员个人述职与民主测评情况,对各科室、个人实行综合考核。
四、考评步骤
(一)按照《“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计分。请各科室长将相关考核材料于1月16日前向考核办公室提供积分结果和依据。由考核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对各科室和个人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计分统计、汇总,并进行公示。
1、督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2、宣传调研。由办公室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3、考勤。由人事教育科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4、学习。由人事教育科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二)召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评大会,科以下工作人员个人述职,进行民主测评。
(三)根据“百分制”考核得分和民主测评票数,按得票顺序先后,取前两名为先进科室、前6名为先进工作者。
五、考评结果使用
1、先进科室、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2、上报市公务员局优秀等次人数,根据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顺序,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优秀名额上报。
3、按照《宣传调研考核奖励办法》,对取得前两名的为宣传调研先进科室、前三名的为宣传调研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六、具体要求
1、请参加考核人员于2012年1月20日前完成个人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考评大会定于2012年2月3日(周五)召开。
2、述职要突出201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及2012年工作打算和建议。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3、参加2011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于2月6日(周一)前将填写的《年度考核登记表》(16K纸印)一式二份交人事教育科,由人事教育科上报审批后存入本人档案。(《年度考核登记表》电子文档请到人事教育科拷制)
根据今年实行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结合年初制定的《小池镇2010年计划生育绩效考核办法》,经研究,特制定2010年考评办法如下,望遵照执行。
机关干部职责和要求:
1、机关全体干部要以党委正在开展学习胡总书记在讲话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立足本职,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的进步尽心尽责。
2、服从组织分配,做到职责明确,求真务实,认真完成上级和镇党政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3、妥善处理好全镇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做到立足全局、服从中心,做好本职、服务群众,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4、安排下村和服务重点工程项目的干部必须积极配合支持、指导挂钩村抓好项目开发、经济发展,做好重点工程的协调服务工作,办好各项社会事业,同时认真配合做好党的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养殖业污染治理、制止两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其它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因工作需要留守后勤的人员应坚守岗位,热情接待来访,方便群众办事,及时处理好各种随机性工作。
5、热爱关心集体,加强个人的锻炼和修养,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学习、考勤、值班、廉政勤政等各项规章制度,共同自觉维护好机关单位的良好形象。
绩效考评工作坚持的原则:
1、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2、坚持多劳多得,相对公正的原则。3、坚持遵规守纪,突出责任的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注重公开的原则。
考评和奖励办法
实行工作表现、工作绩效与所下村工作片目标管理考核的情况相挂钩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得出每个干部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分数,最后换算出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奖金,具体考评办法如下:
1、镇成立目标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各部门考评组,各考评组对各下村干部进行平时、半年、年终考评,然后将考评情况交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决定奖罚情况,并报财务室发放。
2、各下村组长的考评分系数为1.2,计生干部计生考评分参照《小池镇干部2010年机关干部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文件执行,下多个村的干部按所下几个村的平均考评分计算。
3、因工作未完成目标任务造成扣分,每个项目的扣分除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扣至该项目的分数为零而止。项目所列扣分数量以人均计算,每个村扣分总数=人均扣分数×该村下村干部数。
*市体育局机构设置情况为:市体育局含五个直属事业单位,编制为70人,其中,机关17人、体校32人、足球运动管理中心5人、网球运动管理中心3人、场馆中心10人、老年体育活动中心3人。现有情况为:局机关内设两科一室(办公室、竞训科、社会体育市场管理科)共15人。五个直属事业单位为市业余体校、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市体育场馆中心、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共46人。*市四县三区体育部门均与文化(广播电视)合署办公。
二、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把“七个一工程”落到实处
全市业余训练工作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紧紧围绕“出人才”这个宗旨,以积极备战*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为主要任务,继续深入实施省局提出的业训“七个一工程”;按照县区业余训练打基础,重在拓展;市级业余训练突重点,重在巩固;输送到省队训练关键是保质量,重在提高的工作思路,扎扎实实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抓县区业训工作评估为切入点,抓好“七个一工程”的落实。
进一步强化以县区业余体校为中心,以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市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为基础的初级业余训练网络,发现人才,培养兴趣,打好基础。今年市体育局认真落实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县级业余训练工作评估精神,从组织机构、训练项目、场地设施、管理制度、教练员培养、体育竞赛、文化学习、人才输送等方面对县区业训工作进行量化检查评估,有5个县区通过自查进行了申报,经市局复查,上报省局审批的是3个县区业余体校。各县区以此为契机,按评估要求,把县级业训工作真正做实,充分发挥县级业余体校在初级训练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在训人数,参训学生达754人,夯实了业训基础,扎扎实实推进县级业余训练的开展。
(二)以命名*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和市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抓手,抓好项目布点这个业训重点。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市体育局开展了新一轮的《*省*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各县区对“基地”申报工作十分重视。以申报为契机,以申报促建设,结合新周期业训布点、布项工作,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全市三区四县,17个单位上报了申报材料,有16个单位初审合格,经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实地检查审定后,结合今年暑期参加全省比赛的成绩予以命名。市体育局加大了对各县区基地的检查力度,建立*市青少年运动员人才信息库和教练员业务档案,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检查不合格的要亮“黄牌”,限期整改。各县区切实加强对“基地”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从经费、人员、设施、器材、科研等方面保证“基地”各项训练的正常开展,真正把“基地”建成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摇篮。
今年市体育局还开展了“市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项目校”)的命名工作,在全市命名了3所市级“项目校”,推荐一所学校到省上命名为省级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各县区体育部门积极扶持重视业余训练的传统项目学校,完善相关条件,积极申报。通过“项目校”命名,进一步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业余训练的积极性,把“项目校”作为“基地”人才培养的重要补充,使“基地”与“项目校”比翼双飞,成为我市开展业余训练的重要阵地。
(三)以推进各项目实施体教结合契机,提高运动队伍业训质量。
按照我市多年的非体校训练项目经验,根据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我市各训练项目与学校联合办业余训练,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体育资源的优势,解决中级层次业余训练的可持续发展,体教联手共同培养后备人才。在过去8个项目的基础上,又新增了2个项目和6个组别,各县区和已实施联办的单位大胆创新,不断总结,探索出一条适合培养体育人才的新途径,保证我市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市级各训练单位抓紧此项工作的落实,加强与县区的沟通,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工作进程,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市中级层次业训存在的弊端。同时做好输送到省专业队集训运动员的跟踪服务,保证信息畅通。今年,市体校和市足管中心已经开始施行新一个周期的改革方案,在施行过程中加强对选材、管理、训练方面的工作,保证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减少淘汰率,同时对有偿训练队员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缩短集训周期、注意总结体教结合的成功经验,切实提高我市中级层次业余训练的质量。
(四)以加强政策支撑、落实配套措施为手段,确保业训健康、稳定发展。
1.加大激励力度。根据近年来业训工作在发展、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人才输送这个宗旨,省上对20*年下发的《*省业余训练奖励办法》进行了修改,扩大了奖励面,增加了奖项,提高了奖励标准,我市也按照奖励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激励机制,推动县区业训工作的开展。
2.加强竞赛管理。一是制定好参加第十一届省运会奖励办法和措施。省十运会结合后,市体育局立即着手这项工作的落实,专门向各县区和训练单位下发了积极备战的通知,多次到各县区调研解决具体问题,组织教练员参加培训,熟悉竞赛工作的一般常识和管理工作。二是全面实施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根据我市实际,按照省体育局制定的《*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草案)》、《关于加强青少年运动员参加省级体育竞赛资格管理的通知》,切实抓好今年青少年运动员的注册工作。从制度和技术两个层面上杜绝以大打小、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净化竞赛环境。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和有关设备,提供准确的运动员注册信息,按时完成了519名运动员的注册。三是加强年度竞赛管理。为了加强对青少年竞赛工作的管理,提高竞赛质量,省体育局制发了《*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和《*省青少年体育项目管理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竞赛组织的责权利,加强了检查和监督力度。今年7月和8月我市参加全省22项青少年锦标赛,承办2项青少年锦标赛,都做到了安全顺利。
3.强化培训工作。今年我局加大了教练员培训力度,以单项培训为主干,以综合培训为补充,分层次、有重点地实施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了全市业训教练员业务素质,提高了训练水平,今年除省上的培训我局全部按要求参加外,市局凡是组织的比赛,都预先组织教练员培训,同时加强县区业训教练员培训,不断提高初级训练水平。各项目管理单位也非常重视教练员的培训工作,结合青少年业余训练的特点安排好教学,把观摩训练和*举行的大型赛事与培训相结合,加强专业、业余的衔接和互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4.建立贫困生助学金制度。这是省体育局在全省开展十项惠民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按照省局的要求,着手开展建立*市体育专业贫困生助学制度的调研,通过在全市范围的调查研究,摸清楚我市业余训练和体育专业贫困生的现状,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经逐级把关后,提出实施助学金制度推荐人选,最后交局党组审定、公示后上报,按时保质上报了100名业训运动员作为资助对象。
5.充分发挥市体校和足管中心对基层训练的示范、指导作用。市级训练单位对县区业余训练进行示范、指导和服务,是“七个一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训练单位认真落实到基层进行示范表演、优秀教练员到基层帮助训练的工作,加强体校与非体校的衔接和协调,从选材、训练等方面给基层以指导和帮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各项目实际,我们将逐步推进业余训练和体育竞赛“一条龙”管理体制,使市县区二级业训工作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围绕“出人才”这个宗旨,遵循“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着眼未来,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原则,培育我市体育后备人才的优势项目,逐步形成“省在我市有重点(基地)、市州之间有优势、县区有项目”的我市业余训练的整体优势,从而实现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
三、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为契机,不断探索和巩固业余训练改革新路子
(一)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近几年来,我市业余训练逐渐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和激励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教练员是业余训练工作的主体,教练员素质、执教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市训练工作的质量效果。因此,结合参加省十运会和落实省、市两级《决定》,我们制定了《教练员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输送优秀运动员奖励办法》、《市、县(区)业余体校考核办法》、《参加省运会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将教练员的工作成绩与评选先进、职称晋升等利益挂钩,从制度上加强了教练员的竞争意识,从机制上增强了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实施“体教结合”,走国家、学校、社会办体育训练模式。
我市业余训练工作的发展得到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首先是体教结合,体育、教育部门经常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业余训练中的有关问题,在参加省运会方面,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参加省运会准备工作的意见》、《关于运动员集训读书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参加省运会参赛项目及承担单位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实施业余训练工作的目的、任务和措施,解决了部分运动员就近读书、升学中的实际问题,稳定了业余训练队伍,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体教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还体现在每年两家坚持联办中小学生运动会,联合在16所学校设立青少年训练基地,对我局选才、组队、训练、参赛等尽力提供方便;其次,是在探索业余训练改革的路子上,把国家办、学校办、社会办结合起来,体育局直属单位承担了14个项目,有关学校承担了7个项目,借助社会和个人力量承担了4个项目。实践证明,由于调整得当、布局合理,训练层面得到了拓宽,各项目的训练自得到了扩大,各方面的积极性得到了调动和发挥,保证了训练人数稳中有升,部分项目成绩逐年上升;三是得到了市财政和社会大力支持。20*年以来政府投入业余训练专项经费260余万元,其中20*年投入购买训练器材费30余万元,参加省运会经费150余万元,今年投入80余万元。同时得到了社会一定的经费赞助。
(三)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
我市业余训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除了场地、器材、运动员训练稳定外,还有一支较好素质的教练员队伍。我局近年来,十分重视教练员队伍建设,实行项目主教练负责制。严格考勤、考核,从制度上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现在我市22个项目中,有专职教练员35名,其中本科学历24人、专科学历11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12人、列为行政事业和试用期人员10人。90%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非体校项目兼职教练员34名,本科22人、专科10人、中专2人,90%以上经过省以上专业培训。这些教练员都尽可能被选派外出参加培训深造,逐步改善和提高其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大部分教练员都能安心工作、勤勤恳恳,在自己的岗位上任劳任怨、刻苦训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长年与运动员同吃、同住,有力地鼓励和调动运动员的训练积极性。
(四)巩固和发展非体校项目,多层次、多形式培养体育人才。
我局始终坚持以市业余体校为龙头,引导、带动和辐射业余训练网点和传统项目学校,同时逐步建立和发展业余训练走学校化的路子。在22个项目中,7个项目由学校承担,6个项目与学校联合办,这对选苗子、培养运动员兴趣、打基础都非常有利,为初级训练层次向中级到高级训练层次发展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同时也符合业余训练的客观规律。学校承担训练项目,既解决了运动员读书和训练、升学矛盾,又有利于学生学籍管理,减轻学生经济负担,还有利于教练员选才和业余训练的长远规划,保证体教部门在资金调剂和宏观上的管理。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市业余体校训练和非体校业余训练齐头并进,政府办与社会办、个人办与集体办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在省十运会上,我市多数非体校项目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先后向省运动队输送优秀运动员30余名。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业余训练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