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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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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驾驶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范文第1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立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打击治理工作措施,有效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集中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坚决查处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通过整治,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确保2016年度不发生伤亡的交通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路段:省道306线公路沿线和共老路关音庙至共安界路段。

(二)重点违法行为:

1.酒驾、醉酒驾驶机动车、摩托车;

2.无牌号、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

3.无证驾驶机动车;

4.驾驶机动车超速、超载、超员,特别是接送小学生的车辆;

5.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三)重点村:

四、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单靠公安交警部门唱独角戏,难以见效。因此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到我乡新时期道路交通安全的新形势,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构建齐抓共管格局,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今年,我乡将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综治考评。

(二)成立整治队伍。规范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交警片区民警监督、指导交通安全的职责。

(三)规范有效管理。通要过各种渠道对辖区内居民、村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工作档案。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安排资金投入,保障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做好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整治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农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人。加强乡、村道路的建设、养护和农村客运场站的安全管理。发挥村级交通安全管理协管员队伍的作用,构建乡、村二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四)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交通安全长效机制。

1、明确4月份为全乡交通安全宣传月。各村要按照《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负责组织本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乡交管站要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宣传四进(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工作。

2、要加强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驾驶人的重点教育。要针对上述人员的不同特点制定教育培训教材,制定宣教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从源头上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排查整治。乡整治办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全乡已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抓紧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六)依法从严查处。

1、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不得降低处罚标准。

2、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或把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驾驶的,该处行政拘留的要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3、无牌机动车强制挂牌,无合法手续不能挂牌的,一律销毁。

驾驶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校车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件》、《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实行“校车准运证”制度,加强对校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杜绝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七座以下车辆、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促进校车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职责

镇政府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镇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一)教育部门职责。将校车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配备校车的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人。定期了解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需求,会同镇派出所、安监所汇总分析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随车照管人员,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的交通安全教育。

(二)派出所职责。建立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上下学车辆户籍化管理档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设置与维护工作。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核查,依法打击违法使用校车标牌行为和非法从事接送中小学生与幼儿上下学的车辆,及时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三)安监所职责。将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内容,纳入安全综合督管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政府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度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把责任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因工作责任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及领导的责任。

(二)规范管理、加强配合。各责任单位既要按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建立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及时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驾驶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范文第3篇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车、路交通基本要素总量的剧增,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安全事故,成为“压事故、减伤亡”,实现“零增长”目标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摩托车作为便利快捷的交通工具,给广大企事业单位员工上下班带来了方便,但交通事故的频发,给当事者及其家庭带来了痛苦,部分家庭更是因此陷入困境,也给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为有效遏制此类事故的多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我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根据市政府*年4月29日警企共管摩托车交通安全现场会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加强“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过抓好源头、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着力为打造“实力吴兴、开放吴兴、生态吴兴、活力吴兴、平安吴兴”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通过在全区50人以上的规模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工作,实现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氛围基本形成;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乡镇

1.依托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安全生产监管站,负责本地企事业单位开展摩托车源头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本区域内加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召开企业主、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区域内加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4.帮助、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构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在企事业单位内部成立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主任的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室,工作室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人员。

(二)公安交警部门

1.指导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对本地企事业单位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以中队为单位,组织本辖区内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信息员进行集中分批培训,配合企事业单位对内部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帮助、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制定内部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职责、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联系制度、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制度、门卫摩托车安全检查制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等。

4.开展上门服务。车管所会同各工作站进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服务工作,主要开展摩托车上牌、检验、代办保险以及摩托车驾驶培训预约等服务工作。

(三)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安全生产监管站

1.负责对本地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排查登记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2.及时向乡镇、公安交警部门汇报本地规模企业、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3.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配合交警部门帮助、督促各规模企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上墙,及时向企事业单位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更换宣传橱窗、板报的交通安全宣传内容。

4.完成乡镇、公安交警部门布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时间安排

1.试点工作阶段。(1)20*年5月15日—30日,由安监局、区交警大队与八里店镇政府协调确定八里店镇久立集团为试点企业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20*年6月1日—15日,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召开全区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负责人在久立集团召开现场会议,在全区全面开展警企共建摩托车交通安全工作。

3.总结完善阶段。20*年6月15日—20日,总结提高,完善此项工作的长效运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1.排查摸底。由区交警大队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为单位,对本辖区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在50人以上或摩托车在10辆以上的)进行全面排查登记。

2.建立工作室。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为单位,指导辖区内各规模企业、事业单位,落实企业法人代表(业主)、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负总责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成立由企事业单位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兼任主任的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

3.物建信息员。在本辖区的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内物色并建立2—5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员。信息员按企业总人数的1%—2%建立。

4.对信息员进行培训。以农村工作站为单位,上门对本辖区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信息员进行培训。

5.建立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职责;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联系制度;门卫摩托车安全检查制度等。

6.设置安全设施。在各辖区内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增加投入,帮助其规划在自己单位内设置停车场、在交通复杂的大门口安装减速带或信号灯控装置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7.设立宣传设施。辖区内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在自己单位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并持之以恒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8.建立基础台帐。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为单位对本辖区内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总人数,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及其人员、信息员、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宣传设施,摩托车及其驾驶人,无牌无证、未检验、脱保、报废摩托车等情况建立基础台帐。

9.开展上门服务。交警部门会同各工作站进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服务工作,主要开展摩托车上牌、检验、代办保险以及摩托车驾驶培训预约等服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加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作为建设“和谐吴兴、平安吴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三年“零增长”的重要举措,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该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和顺利进行。

(二)搞好结合,扎实推进。要把此项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和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基层基础年建设以及交警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该项工作。

驾驶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赣公字[2012]93号和饶公字[2012]58号文件精神,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为目的,通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完善交通设施,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部门之间的协作和社会联动,使广大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完善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校车驾驶员、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涉及校车的交通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以县公安局政委刘波为组长。由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交警大队秩序科、法宣科、车管所、办公室、事故处理科负责人、县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1、教育局、交警大队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要切实将交通安全教育作为提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营造文明交通进学校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教学计划,设定教育课时,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要针对不同年龄的学生,编写交通安全教育读本,开展交通安全课堂教育。要在有条件的学校逐步推进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建设,通过情景模拟教学、交通安全游戏体验等方式,寓教于乐,促进学生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要适时组织策划针对学生的文明交通倡导活动,引导社会共同关注学生出行安全。

2、教育局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在校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网上考试和竞赛活动。要督促学校组织在校学生每人每学期至少接受一次交通安全宣教基地教育。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组织开展面向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亲属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学校交通安全、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要将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情况以及在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促进学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公安交警大队及各科室中队要结合各个时期的交通安全宣教工作部署,始终把学校作为重点对象之一,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学校活动。要根据学校群体的特殊性,适时向学校提供最新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资料,帮助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1、教育局、交警大队和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要经常性组织对辖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登记备案,联合向当地政府报告,尽快加以完善,确保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清晰、完整、醒目、有效。

2、交警大队及其科室中队要加强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通过开展“护学行动”,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科学组织学校周边交通,合理规划学校门前临时停车泊位,加强校园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有效减少上学、放学期间校园周围违法停车行为。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学校特别是高校周边黑车揽客行为,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三)切实加强学校接送车辆监管

教育局、交警大队及其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学生接送车辆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每学期开学初,联合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排查梳理,特别是对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切实做到“分类建档、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学生接送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

(四)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

1、教育局、交警大队及其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密切配合,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管理对策措施。教育局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2、教育局和交警大队届时组成由领导带队的督察组,对辖区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导致学生接送车辆、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文件和本实施方案要求,规范、系统、持续地开展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学校交通安全环境。

(二)密切协作配合。交警大队与教育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驾驶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范文第5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从解决影响学生乘车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治理,切实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乘车条件,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为我市学生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通过整治,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健全;校车驾驶人、教师、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控制,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遏制和杜绝接送学生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校车安全管理,完善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校车安全整治和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加强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交接手续登记制度、学生定点定时上下车制度,完备相关工作记录并存档保管;督促学校认真核定每辆校车每次接送学生的乘坐班次、人数和姓名,并造册登记;督促学校定期组织召开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督促学校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驾驶人、跟车教师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对校车源头超员现象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将校车车牌号、驾驶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督促学校制作针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画、挂图和宣传卡片等,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学校完善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范暴雨、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适时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黑校车”、无校车标牌、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在交通流量大的道路沿线学校门前,设置学生上下学“护学岗”,检查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积极配合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在学生上下学必经处,设置学生接送车辆停靠站点。集中对校车进行一次临检,对校车重新发牌、发证,并制作校车统一标识,对不按要求行驶的校车驾驶员及车辆适时曝光、严肃处理。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严格经营性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市场经营准入关,严肃查处各类从事经营性非法营运的“黑车”,打击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全面细致排查和整治校车沿线的省道、县乡道路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合理调整公交线路,为学生上下学提供乘车方便;积极推进镇村公交规划建设。

安监部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校车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宣传部门:负责统筹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校车安全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三、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全市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按照职责分工,逐校逐班逐生对出行方式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接送学生车辆逐车逐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联合执法队加强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路面运行情况检查。

(二)集中治理阶段。教育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每位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各相关部门针对校车安全存在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不合格车辆和驾驶人员资格,查处超员、违章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长效管理阶段。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纳入长效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迅速启动摸底调查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制定调查方案,周密组织摸底调查工作,填写《市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登记表》、《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统计表》(附件1-3),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排查结束后,教育部门要根据汇总情况,编写调查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二)迅速开展专项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制定校车整治行动专项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纳入考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并提供宣传资料。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召开一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管理人、驾驶人会议,通报事故情况,逐一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逐一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等情况,主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三)集中开展校车检验和驾驶人审查。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安监部门,对全市校车和驾驶人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健全完善校车和驾驶人档案,重新办理校车标牌。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校车标识》(GB24315-)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格落实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校车备案制度,开展一次辖区内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集中审查。对自备车辆,要督促家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技术条件。

(四)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监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治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从事非法营运校车的查处力度,发现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立校车运营公司,加强公共交通的运营调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支持客运企业、社会各界等有经济实力的单位或个人购置安全系数高、技术含量大的大中型客运车,建立校车运营公司,从事校车营运业务,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管理。合理运用现有公交资源,结合学校布局,重新规划农村公交线路,实现农村公交线路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施教区的全覆盖。根据乘车学生数、上下学时间、乘车线路等情况,统筹安排好接送学生车辆和停靠点,解决远路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全面部署,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搞好配合。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公安、交通运输和安监部门联系,加强信息沟通,严密工作程序的衔接配合,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排除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共同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