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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协议管理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医保协议管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医保协议管理

医保协议管理范文第1篇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资产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其_________元(大写)现金委托甲方进行合法的市场挂牌证券买卖。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设乙方个人所属的合法证券帐户,并将上述委托资金全数转入该帐户。

(资金帐号:_________,股东帐号:_________)

三、在委托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帐户的资金进行买卖,但资金存取权仍属于乙方。

四、甲方在每次买/卖完毕后,应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情况告知乙方,买卖理由可以不作解释。

五、利润分配:

1.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_________%以下的,该部分全属乙方所有。

2.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_________%以上的,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_________%。

3.资产管理期满后结算利润,如产生可分配利润,乙方应以结算后一周内将该利润款项划拨至甲方指定银行帐号。(帐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4.若乙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作承诺,并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个交易日内将委托帐户的证券完全沽出后,进行结算工作。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则乙方最高只能按利润的_________%提取利润,剩余利润归甲方享有。

5.若甲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即使乙方同意,甲方亦应向乙方支付委托资金和利润。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全部归乙方享有。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文件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医保协议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分包管理

随着我国的建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建筑行业的施工也呈现了一种多元化的趋势,这种趋势下最直接的产物,就是工程分包的概念。这种新型的建筑施工模式正在扩大其影响的领域宽度,在一系列的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出现日渐增多。

1.施工企业在分包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

首先是不合法的转包行为,就是指承包单位不承担自己在合同里面应当承担的责任,将全部的责任和风险通过各种渠道转交给第三方的施工单位。由于第三方的介入,施工的责任就变得不明确,最终导致出了问题无从追究的窘境。

承包单位的资质不足。大型的建筑公司常常由于利益的需要,尽可能的选择低成本的承包施工单位,这样往往就忽视了对于承包单位的资格和资质的审查,导致了相当一批的无资格无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这些施工单位的人员素质有待于提高,机械设备不能够得到应有的保证,安全生产的意识不强,将会为建筑的施工和安全生产产生巨大的影响。我国对于无资质的施工承包单位是明令禁止的。这些无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存在,将导致总包公司产生巨大的隐患和风险,由于有些单位不具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会为总包单位增加诉讼的风险。

对于承包缺乏监管。由于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总包公司常常对于分包公司的施工行为缺乏监管,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是合同的制定随意,缺乏针对性好约束性,对于施工单位的管理无法可依,分包单位对于合同的执行也不完全,导致合同的制定和执行都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第二是总包单位对于分包单位的人员的资质和素质过于信任,工程承包出去之后对分包公司完全不起管理和控制作用,这样就是的分包公司的行为更加不收约束。这样常常由于合同原因使得总包公司出于不利境地。

2.针对分包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思路

(1)应当学法守法,在进行工程承包的过程中按照法律的要求对于分包单位进行资质的审查,同时按照法律的要求对于分包公司进行监察和管理,最终能够实现使得分包公司高效高质量的完成工程承包任务。

(2)应当制定合理的管理条例,规范分包商的行为,总包公司也应当在工程承包出去之后主动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于分包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审查,确保施工行为能够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实施。

健全管理机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分包工作。健全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如下的内容:首先是对规章制度的健全管理;对规章制度进行流程化和程序化的管理,可以使得分包的工作进行的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其次,健全规章制度也可以促使分包工程变得更加规范,在分包的时候更加有据可依,有法可依。最后,健全管理机构还可以帮助民工提高自身的素养,培养他们的技能,使得他们在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

(3)对分包商的选取十分重要。分包商不能随意选取,要通过实际的考察和估量之后,选取合适的分包商。选择分包商的基本条件首先是诚信度高,只有诚信度高才有合作的可能;其次应该具有雄厚的实力,因为毕竟解决实际问题还是要依靠实力的;再次就是要有负责任的团队,只有这样,工程的质量才有保障。但是就目前的市场情况来说,分包商的数量非常多,如何选取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对施工企业来说,应该独立开辟一个部门,来对这些分包商进行考察和评估,将每次的结果都记录下来,以后选取分包商的时候,都是非常珍贵的参考资料。一些比较大型的施工企业,他们在选取分包商的时候主要检验以下几点:1)对分包商的各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进行非常严格的检验,确保分包商都是合法可靠的。2)要对分包商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对人员学历的检查、诚信状况检查等等,通过对每个人的分析考察,得出这个分包商整体的情况。3)对分包商的履历情况进行调查,这个调查不仅可以帮助施工单位了解该分包商都做过何种工程,也可以了解他们的信誉情况,并对其实力进行检测。

(4)对合同的签订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在很多实际的场景中,往往为了加快工程的完结时间,都会先进行施工,然后再签合同。这样的做法是十分不妥当的,会引发一系列的工程问题。所以,一定要先进行合同的签订,在各项条款都得到双方的认可之后,再进行施工的操作。其次,施工所签订的合同应该进行统一的规划,除了对常见的工程审核条目的规定之外,还要对一些容易打球的条款进行明确的规定。再次,要将合同上的条款严格落到实处,在实际工程中,有的合同条款规定的非常详细,也非常明了,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并没有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条款实施,一旦出现问题,责任归属就会出现纷争。最后,合同不是成功签订就可以的,签订合同的双方还要组织自己的工作人员对合同进行学习和了解,防止员工因为不了解合同的细节而造成的一些损失。

(5)在分包结束之后,仍然要对工程进行管理。将工程分包出去,不是工程的结束,而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在分包商的施工过程中,要予以监督的工作,严格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对分包商的施工结果进行质量检测。除此之外,在分包商施工中用到的各种工程机械、原材料的材质、雇佣人员的水平、分包商的调度策略等等都要进行同步的跟踪和管理。

(6)对分包工程的工程价格进行管理。工程价款的分发和结算,都要严格按照当时签订的合同条款规定。公司的财务部门要根据监管部门反馈的情况来计算价格。一般来说,监管部门需要每月对分包商所进行的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开会进行项目评审,严格把关;将评审的结果交给财务部。财务部会对分包的工程建立单独的账号,将此分包工程对应的合同编号、分包商、价格等信息做记录,再根据监管部门提供的评审结果,进行每个月的项目款结算,将计算出的项目款提交到项目经理处,由项目经理进行审批。一些公司为了加强在资金方面的管理,实行了“拨改代”的制度。这种制度改变了原来的付账方式。原来都是通过预支项目的工程款、按照预估拨款并且记录账目等方式,而现在则让分包商自己去通过记账、代付等方式获得一些原材料和设备。在项目工程结束的时候,对其在外面赊欠的债务进行统计调查,可以有效的控制分包商的资金流,并且可以减少很多经济纠纷。

3.结语

随着市场和经济的发展,在建筑工程方面,分包管理已经逐步发展起来了。因为分包管理可以让企业更好的进行资源分配、明确责任划分,也可以分散风险。所以,采用分包管理的方式,既可以提高劳动的生产率,也可以使工程项目的质量得到保障。因此,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在实际的工程方面都会选择分包管理的策略。

医保协议管理范文第3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半年时间转瞬已经过去了,工作的这半年来,在上级各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维护各卫生院仪器,使其正常运行的同时,我还坚持不断地学习临床检验知识,总结工作经验,培养自身思想修养,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了自己岗位的各项职责。现就近两个月工作情况简要的向组织汇报如下:

一、服务热线值班(12月11——20日)

1、接听客户电话,及时解决问题:

为满足客户需要,服务站电话开通来电转移,24小时随时接听客户来电,在我值班期间,12月13日晚9点,三桥卫生院有一喝农药的病号,急需用电解质,但电解质na电极定标不通过,不能正常测试,接到化验员打来电话之后,边让其叙述故障现象边分析na电极不能通过的几种原因,经我冷静分析后,电话指导化验员顺利排除故障;

2、电话巡访总结方案:

主动电话巡访,根据不同情况要有计划有目的的电话巡访,对于刚装机后的用户,由于化验员操作还不熟练,三天内要进行一次电话回访,给予电话指导;针对试剂用量大户,要及时了解试剂用量;对于其他用户全面巡访了解仪器运行情况、质量控制以及试剂用量,以便及时配送试剂,达到主动营销的目的,在服务站同事的一致努力,12月份试剂用量大大提升。

3、与各卫生院院长电话沟通(安排现有仪器各项目临床意义的培训工作);

4、工作方法积累:

在值班期间,电话巡访给我提供了与客户交流的平台,在白经理的点评和指导下,让我学会了与客户沟通的方法,在人际交流上有了不断的提高。

二、仪器维护

南余店卫生院血凝析在测试中不能正常做出结果,在电话指导未能见效的情况下,我到现场,经过仔细的观察和分析,首先开机预温到37度,让化验员独立做测试,以便观察操作上是在那一步骤出现问题,由于没有病号,只有采我的血制作血浆,就在加抗凝剂的一刹那,发现问题,化验员加抗凝剂量是正常加量的10%(本该加200ul,加1800ul全血,现在只加20ul,加1800ul全血),于是让其采了两份血,分别加入200ul和20ul不等量的抗凝剂制作血浆做比较,以事例说明问题;结果加20ul抗凝剂的血浆在预热时就凝集,加200ul抗凝剂的血浆做出结果正常打印。之后,我又从“采血”到“出报告”整个过程再向化验员讲解多遍,让用户自己口述并写在操作手册上,直到用户满意我才离开。

三、学习上精益求精

面临广阔的医疗器械市场,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找出与别人的差距,努力弥补不足,改正缺点,才能立足于现代这种人才济济的社会。而作为一名基层工程师,只有不断地吸取新的知识,不断地更新观念,这样才能迎接更为激烈的挑战和竞争,立足于自己的基层岗位。现在虽具有了大专学历,而时展的需要,也决定着我必须前进,于是我参加成人高考,并拿取本科录取通知书;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现代医疗器械行业的需要。除了参加医疗器械专业培训之外,我还积极自学临床检验知识,我觉得我现在还有很多不足,还应根据自己在平时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疑惑、难题,向有关专家请教,提高自己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相信,凭我爱岗敬业,简单加执著,不断进取的态度,定会有所收获。

近两月的工作述职,我相信,在自己的不断努力和领导、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有信心迎接新的挑战,实现新的目标。我也特别想借助这样一个机会,感谢公司领导给我这个施展自已才能的平台,感谢我的同事工作中对我的指导和帮助。不断地提高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适应“倍肯化验”快速发展做出自已的贡献。若有不全面和不准确的地方,请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医保协议管理范文第4篇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附有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简单易用的产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可以省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三项中的某一项或者某两项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

第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生产企业制作并随产品提供给用户的,能够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基本信息并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征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医疗器械包装标识是指在包装上标有的反映医疗器械主要技术特征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第五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科学,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第六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文字内容必须使用中文,可以附加其他文种。中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文字、符号、图形、表格、数字、照片、图片等应当准确、清晰、规范。

第七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要求,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二)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单位;

(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

(四)产品标准编号;

(五)产品的性能、主要结构、适用范围;

(六)禁忌症、注意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警示或者提示的内容;

(七)医疗器械标签所用的图形、符号、缩写等内容的解释;

(八)安装和使用说明或者图示;

(九)产品维护和保养方法,特殊储存条件、方法;

(十)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期限;

(十一)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应当在说明书中标明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二)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

(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

(四)产品标准编号;

(五)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编)号;

(六)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

(七)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期限;

(八)依据产品特性应当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第九条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

(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四)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

(五)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

(六)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

(七)含有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表述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清晰地标明在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显著位置,并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有商品名称的,可以在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中同时标注商品名称,但是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标注的商品名称一致。同时标注产品名称与商品名称时,应当分行,不得连写,并且医疗器械商品名称的文字不得大于产品名称文字的两倍。

医疗器械商品名称中不得使用夸大、断言产品功效的绝对化用语,不得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医疗器械说明书中有关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性内容主要包括:

(一)产品使用可能带来的副作用;

(二)产品在正确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时,对操作者、使用者的保护措施以及应当采取的应急和纠正措施;

(三)一次性使用产品应当注明“一次性使用”字样或者符号;

(四)已灭菌产品应当注明灭菌方式,注明“已灭菌”字样或者标记,并注明灭菌包装损坏后的处理方法;

(五)使用前需要消毒或者灭菌的应当说明消毒或者灭菌的方法;

(六)产品需要同其他产品一起安装或者协同操作时,应当注明配合使用的要求;

(七)在使用过程中,与其他产品可能产生的相互干扰及其可能出现的危险性;

(八)产品使用后需要处理的,应当注明相应的处理方法;

(九)根据产品特性,应当提示操作者、使用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中有关安装的内容应当能够保证操作者、使用者正确安装使用,应当包括:

(一)产品安装说明及技术图、线路图;

(二)产品正确安装所必须的环境条件及鉴别是否正确安装的技术信息;

(三)其他特殊安装要求。

第十五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应当由生产企业在申请医疗器械注册时,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提交的医疗器械说明书内容应当与其他注册申请材料相符合。

第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对医疗器械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七条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审查的医疗器械说明书的内容不得擅自改动。

第十八条说明书变更的内容涉及到《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办理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的情形的,不得按说明书变更处理。

第十九条生产企业变更经注册审查的医疗器械说明书的内容,不涉及产品技术性变化的,生产企业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向医疗器械注册的原审批部门书面告知。相关文件至少包括:

(一)经注册审查、备案的说明书的复本;

(二)更改备案的说明书;

(三)说明书更改情况说明(含更改情况对比表);

(四)注册产品标准修改文件(仅限于说明书更改内容涉及标准的文字性修改时);

(五)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原注册审批部门自收到生产企业更改医疗器械说明书的书面告知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未发出有不同意见的书面通知的,说明书更改生效,并由原注册审批部门予以备案;原注册审批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通知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办理。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一)擅自更改经注册审查、备案的说明书的内容的;

(二)上市产品的标签、包装标识与经注册审查、备案的说明书内容相违背,或者违反本规定其他要求的;

(三)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或者商品名称违反本规定的;

(四)上市产品未按规定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简单易用的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擅自在医疗器械说明书中增加产品适用范围或者适应症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情形予以处罚。

医保协议管理范文第5篇

劳社厅函〔2003〕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自《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劳社部函〔2000〕3号)、下发以来,许多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严格按协议进行管理,保证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但也有部分地区迄今尚未签订协议,或虽已签订但协议内容不够完善,在具体管理中还存在疏漏。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拟定了《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若干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协议管理,及时完成协议补充完善工作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是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双方权利与义务,规范双方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本,是处理双方关系,尤其是考核定点医疗服务质量和结算医疗保险费用的重要依据。强化协议管理对于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实现基金收支平衡,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有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协议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各统筹地区工作的指导,督促其及时完成协议的签订与完善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定期督促检查协议管理工作。目前尚未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年度协议的,必须于6月底前签订;已经签订协议的,要参照附件所列完善要点,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协议进行完善。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7月底前将本省、区、市协议签订和补充完善情况报送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二、完善协议内容,明确协议管理的重点

当前要着重从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规定,改进费用结算办法,控制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加强定点服务考核监督等方面,充实和完善协议内容。要制定和控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费用占参保人员用药总费用的比例。要加强诊疗项目管理,重点对新增诊疗项目、大型设备检查和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进行控制。要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健全费用控制与医疗服务质量保证机制。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专科特点与定点服务内容等,在总额控制的前提下,明确具体的结算方式与标准,并确定审核检查及费用控制的指标。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简化就医结算流程,努力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要围绕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加强费用控制等方面,确定考核监督办法,并对违规行为和违规费用明确违约责任。

各地要针对协议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并根据管理需要,确定管理重点,适时调整完善协议内容。要依据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细化协议指标,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医疗保险管理急需的技术性规范和标准。

三、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协议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协议全面、顺利、切实地履行。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的过程中,要本着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促进充分竞争的原则,打破垄断,取消各种不合理限制,逐步扩大定点范围。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与之签订协议。建立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调机制,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也要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对协议签订与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要注重发挥专家作用,聘请专家为协议管理提供咨询,并对医疗服务管理中的技术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协议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协议的执行

各级经办机构要按协议中规定的指标和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监督。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与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相挂钩。要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制度,依据考核情况,每年评定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协议的信用等级:对考核结果优异、参保人员满意率高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可简化审核结算程序,并以适当形式通告公众;对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参保人员满意率不高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审核,加强管理和监督;对问题严重、考核结果较差、参保人员满意率很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应依据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甚至终止协议,必要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要注重发挥参保人员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协议签订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指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对各级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不断总结经验,以典型引路的方式推动和完善协议管理工作。今年下半年部里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协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医疗保险司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报告。

附件: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若干要点

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若干要点

一、就医管理与信息系统建设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和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乙方)、要共同致力于优化医疗保险服务,简化参保人员就医手续,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险服务。

(二)、乙方要通过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医疗保险咨询与联系电话、设置导医服务台等方式,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咨询服务。要公布门诊和住院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要公布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名称和价格,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保证参保人员的消费知情权。各种清单要及时、清晰、准确、真实。

(三)、对明确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乙方要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参保人员检查诊断和治疗等有关资料,协助甲方做好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审核支付工作。

(四)、乙方应根据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配备相关设备,做好网络衔接。要按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按时、准确录入并传输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协助甲方建立和完善各种基础数据库,及时完成信息的变更和维护等工作。乙方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运转和维护以及信息传输情况,要列入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内容。

二、医疗服务项目管理

(一)、甲方要及时通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政策,乙方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供应,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甲方要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及时对医疗保险药品信息库进行变更和维护。

(二)、甲方要根据乙方级别与专科特点,具体明确乙方目录内药品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费用占参保人员用药总费用的比例。

(三)、乙方要控制参保人员药品费用支出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其中:三级医疗机构要控制在××%以下,二级医疗机构××%以下,一级医疗机构××%以下。

(四)、甲方按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乙方业务开展情况,明确乙方业务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其业务开展范围内的诊疗项目清单及收费标准。遇有新增价格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时,乙方要依据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及时向甲方提供资料。

(五)、乙方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相应的收费标准记帐、收费、申报。超项目规范及费用标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六)、甲乙双方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管理,共同议定费用控制措施。

(七)、乙方已开展并经甲方同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目录,乙方已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内部制剂清单,可作为定点协议附件。

三、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控制

(一)、乙方提供需参保人员自付的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时,必须按知情同意原则,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负费用。

(二)、乙方要将所有住院参保人员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以内;将所有住院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个人总负担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以内。

四、费用结算

(一)、甲方要在协议中明确对乙方的结算方式、标准、时间以及审核检查和费用控制的主要指标。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各项医疗费用,乙方要按要求统一申报,不得遗漏。对按规定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甲方要按约定的结算办法及时足额给付,不得无故拖欠和拒付。

(二)、要加强出入院管理,保证需要住院的参保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同时及时为符合临床治愈标准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不能诱导参保人员住院,也不得强行让未治愈的参保人员出院。乙方出入院管理情况列入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