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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效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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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效奖励方案

提质增效奖励方案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扶持力度推动企业提质增效扶持,促进产业升级转型,提升产业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实现我镇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坚持扶强扶优,鼓励企业提质增效

1.设纳税贡献奖。对当年实缴税金超过投资协议约定税收标准,按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设工业企业产值增长奖励。对年产值5000—20000万元之间的规上工业企业,其年产值同比增长达30%-50%,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年产值同比增长达51%-100%,给予4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产值同比增长100%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产值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年产值同比增长达15%-30%,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年产值同比增长达31%-50%,给予4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产值同比增长51%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引进的总部经济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奖励政策。

二、全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升级

1.对被评定为国家高新技术的企业奖励5万元。

2.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3.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成立研发中心或实验室的奖励1万元。

4.对被认定为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合肥市“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5.凡当年列入国家级、合肥市级的科技项目的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6.对企业主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并且相关产品(技术)被新认定为行业标准的,每只奖励5万元。

7.对当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技改投入(纯设备)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2万元。

8.对企业当年获国家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奖励3万元;获省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奖励2万元;

9.对被评选为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示范企业的,给予每家2万元的奖励。

二、实施办法

1.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应属国家及各级产业导向目录的鼓励和允许类,属限制和禁止类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企业没有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具体反映为经统计部门确认的有没有R&D经费投入),不得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当年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环保污染事件、或有其他有违法违规事件,不配合政府性工作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2.年终先由镇招商工业办、财政所核定,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予以奖励。

考评办法

(一)申报

由企业自行到我镇经贸办申报。申报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到1月25日。申报产值和新增企业以统计站出具证明材料为准。产值考评时间为2015年度,新增企业为2015年度月度和年度新申报成功的企业。

(二)评选

由镇经贸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参加部门为镇经贸办、统计站、财政所。

(三)评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镇网站公示7天。依据评选、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获奖企业和奖补金额。

六、其他说明

提质增效奖励方案范文第2篇

为扎实推进**年水稻产业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百亿粮仓”建设步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主要目标

产量目标:水稻平均单产达490公斤以上,较上年增产5%。其中水稻核心示范区平均单产600公斤,部级万亩高产创建单产达700公斤以上。总产超过50亿斤,占粮食总产计划的60%。

质量目标:总体质量有所提高,一般达到无公害生产标准。全市水稻品种优质率达93%,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品牌目标:通过订单生产、加价收购,发展产业化经营,提高稻米加工水平和档次。234万亩核心示范区100%实现订单生产。以整合现有品牌为基础,培育3-5个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效益目标:通过生产环节增产增效、提质增效、节本增效和加工增值增效,实现亩增效益100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落实建设任务。在**区建立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234万亩,其中天长、全椒作为水稻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试点县(市),整建制纳入核心示范区良种良法配套补贴范围。要按照布局合理、规模推进、产业开发和滚动发展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将核心示范区建设任务分解到乡(镇)、村,落实到农户和田块。每个示范村民小组确定1名科技示范户,加大扶持和培育力度,努力形成以户带村、以村促片、层层推进的示范格局。示范区实施方案、建设地点和规模、科技示范户姓名和联系方式等资料要在6月底前报送市农委备案。

(二)开展两大活动。在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中,开展100万亩水稻农机农艺结合示范工程和100万亩精确定量栽培示范行动。示范区实行统一技术方案、统一供种、统一配方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农机服务、统一订单销售“六统一”服务。力争核心示范区关键技术到位率和入户率达90%以上,实现核心示范区比非示范区亩均增产100斤和增收100元的“双百”目标,真正发挥示范区在宣传、辐射和培训农民中的作用。

(三)夯实服务基础。在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中,建立农业部万亩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点6个;建立“万、千、百”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点700个以上;建立水稻苗情点21个(其中省级3个);建立水稻病虫害监测点16个(其中省级8个);建立土肥监测点21个(其中省级7个);建立水稻主导品种展示点15个。

(四)提升产业优势。积极发展水稻产销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扩大订单生产覆盖面,提高水稻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尤其要大力培育水稻种植大户,实行水稻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促进家庭经营与龙头企业的有效对接。全市建立优质水稻订单生产基地260万亩以上,巩固发展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80个。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特别要发挥水稻核心示范区良种良法配套补贴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中的引导作用。粮食丰产工程、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标准粮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科技入户等重大项目要与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紧密衔接,向核心示范区重点倾斜。积极引导农民开展水稻政策性保险,降低风险,促进水稻生产稳步发展。

(二)技术保障。要着力构建水稻主导品种的展示、推介和机制,形成主导品种规模优势,提高良种覆盖率。通过实施100万亩水稻农机农艺结合示范工程,做到机插一片、带动一片、影响一片。推广适期播种、培育壮秧、宽行窄株、定向栽培、平衡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防、高温热害防控等实用技术,增强科技对水稻生产的支撑作用。采取定地点、定时间、定人员的办法,对水稻生产进行全程监测,及时监测信息和田管对策建议。继续组织技术专家对口联系和指导种粮大户,发挥大户的示范带动和现场培训的作用。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包村驻点,开展生产指导和服务。

(三)组织保障。要把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大行政推动和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工作方案,建立督促指导、绩效考评、动态监测、信息交流等长效工作机制。农业、财政、科技、粮食、统计、气象等部门,要强化协作,形成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扶持配方施肥公司、植保专业服务队、农机服务队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绩效考评机制,切实加强对核心示范区建设的动态监测、检查督导、定期通报和考核验收,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情况交流和信息反馈,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促进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扎实推进**年水稻产业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百亿粮仓”建设步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主要目标

产量目标:水稻平均单产达490公斤以上,较上年增产5%。其中水稻核心示范区平均单产600公斤,部级万亩高产创建单产达700公斤以上。总产超过50亿斤,占粮食总产计划的60%。

质量目标:总体质量有所提高,一般达到无公害生产标准。全市水稻品种优质率达93%,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品牌目标:通过订单生产、加价收购,发展产业化经营,提高稻米加工水平和档次。234万亩核心示范区100%实现订单生产。以整合现有品牌为基础,培育3-5个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效益目标:通过生产环节增产增效、提质增效、节本增效和加工增值增效,实现亩增效益100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落实建设任务。在**区建立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234万亩,其中天长、全椒作为水稻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试点县(市),整建制纳入核心示范区良种良法配套补贴范围。要按照布局合理、规模推进、产业开发和滚动发展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将核心示范区建设任务分解到乡(镇)、村,落实到农户和田块。每个示范村民小组确定1名科技示范户,加大扶持和培育力度,努力形成以户带村、以村促片、层层推进的示范格局。示范区实施方案、建设地点和规模、科技示范户姓名和联系方式等资料要在6月底前报送市农委备案。

(二)开展两大活动。在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中,开展100万亩水稻农机农艺结合示范工程和100万亩精确定量栽培示范行动。示范区实行统一技术方案、统一供种、统一配方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农机服务、统一订单销售“六统一”服务。力争核心示范区关键技术到位率和入户率达90%以上,实现核心示范区比非示范区亩均增产100斤和增收100元的“双百”目标,真正发挥示范区在宣传、辐射和培训农民中的作用。

(三)夯实服务基础。在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中,建立农业部万亩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点6个;建立“万、千、百”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点700个以上;建立水稻苗情点21个(其中省级3个);建立水稻病虫害监测点16个(其中省级8个);建立土肥监测点21个(其中省级7个);建立水稻主导品种展示点15个。

(四)提升产业优势。积极发展水稻产销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扩大订单生产覆盖面,提高水稻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尤其要大力培育水稻种植大户,实行水稻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促进家庭经营与龙头企业的有效对接。全市建立优质水稻订单生产基地260万亩以上,巩固发展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80个。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特别要发挥水稻核心示范区良种良法配套补贴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中的引导作用。粮食丰产工程、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标准粮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科技入户等重大项目要与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紧密衔接,向核心示范区重点倾斜。积极引导农民开展水稻政策性保险,降低风险,促进水稻生产稳步发展。

提质增效奖励方案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提升单位“一提双优”建设水平, 优化劳动组织, 持续提高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单位职工的技能水平,增强员工的岗位竞争实力,增加安全生产安排的弹性,促进年度各项生产任务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333人员配置模式”等相关规定,以单位高质量发展为中心,通过建立健全“一岗多能”技能培训长效机制, 全面塑造“一岗多能、 一人多岗、 一人多证”复合型员工队伍, 助力企业新时期“一提双优” 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岗位互通”与“业务互学”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员工定制”与“专业统配”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区队培训”与“专业考核”相结合原则;

(四)坚持“标准设计”与“精准施教”相结合原则;

(五)坚持“一岗多能”与“多能多薪”相结合原则;

(六)坚持“员工技能增长”与“人才晋升通道”相结合原则。

三、培训对象

通风区全体成员

四、主要措施

(一)强素质、增技能,主动开展岗位培训。

1.强化意识引导。各班组要因势利导,结合““333”人员配置模式生产自动化、智能化趋势, 配合矿井做好“管理智能增值”“操检合一”“岗位区域化”等先进生产理念解读,切实转变员工观念,为技能培训实施夯实思想基础。

2.强化责任落实。各班组要结合班组生产实际,持续优化班组培训方案,明确层级责任,保障培训有序实施,严格考核验收,以有效的激励措施提升员工参与学技能、练本领的积极性,确保技能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3. 强化目标管理。坚持目标导向,实行清单式培训目标管理,将“一岗多能、一人多岗、一人多证”培训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做到分阶段、有重点、循序渐进,以现场实践操作为主,通过创新培 训方式,让员工易于吸收、消化,做到快学快用。

(二)强设计、增动能,满足员工培训需求。

1.注重需求分析。技术室及各班组分管要深入班组生产现场,对劳动组织、用工分布、培训场所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征集意见建议,针对“区队、班组、个人”三层次需求研究制定培训方案,确保符合单位生产实际,得到员工认同,兼具可操作性。

2.注重培训设计。各班组要借鉴先进经验,促进培训模式创新,选拔能干会讲的业务骨干力量,以一对一、一对多、手把手等形式开展实战化、轮岗式培训。充分利用工匠大师工作室、岗位实操基地,以全景视野向员工展现各工种操作流程和衔接配合情况,切实提升员工对作业现场的整体感知和实操技能,以模拟事故现场提升员工安全风险、安全事故的预判及处置能力。

3.注重培训反馈。严格执行培训动态反馈机制,班组要及时组织培训人员对各班组培训情况实时跟进,动态检视,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培训进度、培训方式、培训质量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完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成效。

(三)强培训、增效能,强化班组自主培训。

1.实施订单式培训。各班组自主向员工统配学习工种,在此基础上,员工可自主选择其他工种。按照需求组织实操作培训的同时,单位根据职工培训需求组织理论培训和考核,并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外出培训取得相应证件。

2.实施精准式培训。班组要充分运用岗位技能“大数据”信息, 排查制约生产效率提升的因素和技能弱化人员,按照“短精快”( 时间短、内容精、见效快)原则,由所在专业组织优质资源实施精准式培训,确保劳动效率明显提升。

3.实施对标式培训。针对培训进度慢、培训质量低的班组和个人,单位对其实施对标式培训,通过“选标、树标、对标”、转换换施训人员、转换工种等方式解决问题,确保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提升。

(四)强引领、增智能,推进培训品牌建设。

1.推进模块化实操培训流程建设。培训过程中,各班组要持续优化培训流程,完善培训机制,总结实操培训经验,规范形成模块实操培训流程,努力打造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可复制借鉴的“一岗多能”实操培训品牌。

2.推进精品化实操培训课堂建设。为全面提升实操培训质量,充分发掘高技能人才潜能,最大程度实现资源共享,单位实施精品课堂创建计划,通过培训效果评估,以具备精准式的培训目标性、实战式的体验性和延伸式的创新性为条件,甄选出精讲人和精品课,在全区推广。

3.推进标准化实操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矿井先进生产装备、实操工作室和VR 培训基地等优质培训资源,打造以现场操作、模拟演练和仿真互动培训为中心的“三位一体”标准化实操作培训基地,为单位培育更多“一岗多能”复合型高技能人才。

(五)强激励、增势能,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1.健全激励机制。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考核验收者,每多掌握一项新技能给予100元奖励。所在班组按要求一次性全部考核验收合格的,给予分管领导及班组长适当奖励。

2.健全问责机制。凡拒绝参加培训在规定期限内考核验收不达标者,给予按学徒工记资直至考核验收合格为止。所在区队班组出现考核验收不达标者,每出现一人次,分别对分管领导班队长罚款50元/人。

(六)强塑造、增潜能,开辟人才晋升通道

1.开辟技能等级晋升通道。凡新取得三项位上位技能并继续扎根班组保持应有的胜任力。由单位科备案,优先推荐晋升技能等级。

2.开辟技术职称晋升通道。凡新取得三项及以上岗位技能且为本专业解決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难题并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优先给予岗位职称提升。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区长

成员:各班组分管及技术室、工匠工作室成员

<二>、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并承担考核责任,成为一岗多能培训的“总教练”。明确标准,确保高潜力人员得到正确对待。

副组长:提供培训指导并制定核心课程的输出,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并承担考核责任。

成员:及时给予分管班组职工工作中的指导和帮助;将工作与发展有机结合;对所在班组职工的绩效做出评估并与单位达成一致;了解班组职工的思想动态

职工:对个人能力与发展承担责任,包括:自我认知、管理自我期望;明确个人发展方向;为自己建立反馈渠道和机制;借助、利用内外部资源创造学习机会,寻求帮助。

六、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各班组分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承担相应工作任务,确保矿井在年底前具备““333”人员配置模式”条件。

(二)结合本专业实际。统筹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生产工作,及时制定培训方案、考核验收方案、明确培训进度,配合单位统筹做好技能培训人员分配,动态指导监督培训过程,牵头组织考核验收,定期向区领导汇报培训进展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提质增效奖励方案范文第4篇

 

根据xx《xx“xx”期间xx发展调研方案》及xx有关烟叶发展调研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了解我xx生产发展的行业政策、地方政府、种植农户、内部管理等各方面因素情况,我xx会同xx组成调查组,深入乡镇、烟区、烟农对烤烟种植发展进行调查,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烤烟产业发展的现状

(一)烟叶发展及种烟农户基本情况。xx从xx年开始恢复种植烤烟,经过各级各部门和烟农的共同努力,到xx年,有x个乡镇,种植面积达xx万亩,收购烟叶近x万担,创历史新高。xx年开始,在国家局严控种植面积情况下,xx年至xx年种植面积在x万亩左右徘徊,但种植烟叶效益逐年提高。从近x年烟农基本情况调研来看:种植规模及烟农队伍(种植农户(数量)不稳定,年龄结构趋于偏大,40岁以上占大多数,文化程度偏低,种植农户都是小学至初中文化居多,没有大专文化程度人员种植烟叶,种烟时间也不长,在8年以上的不多,有的种烟时间在1-2年左右(详见附表1:xx种烟农户基本情况统计表)。故而,烟叶生产技术掌握参差不齐,没有丰富的种植经验,栽培水平、烘烤水平、分级水平等都在中至低档次,特别是烘烤水平及分级水平,若遇到特殊年份(如:干旱、涝灾、雹灾),烘烤水平更是难于适应特殊年份烟叶烘烤技术和分级技术水平,烘烤出炉烟叶含青杂较多,分级正组烟叶混青、混杂情况时有发生(详见附表2:xx农户生产水平统计表);户均种烟规模有较大突破。2015年xx户均种植达12.9亩,有56户种烟,其中10亩以下19户,10至20亩29户,20亩以上8户。(详见附表3:xx烟叶种植规模情况统计表),较xx年和xx年种植面积30-50亩的农户减少,究其原因主要劳动力少及生产成本(田租租金、用工工价等)逐年增长制约问题。

(二)烟农的种烟技术水平有所提高及有较为完善的有利于烤烟生产发展的激劢政策

近几年,在xx和xx的共同努力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烟农的技术培训,无论育苗、整地起垄、大田移栽、地膜覆盖、田间管理、烘烤、分级等技术都有较大提高,为实现烤烟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证。烟草部门加大了对烤烟种植的扶持,以及对烟叶的适度提价,调动了烟农的种烟积极性,xx加大了对种烟乡镇及烟农的奖励政策,特别是烟叶税收分成政策(xx除了xx用于烤烟经费外,xx奖励给乡镇,xx奖励给种植农户,每担补贴xx元),充分调动了乡镇抓烤烟生产的主动性、创造性,也提高了烟农种烟积极性。

二、种植烤烟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种植烟叶是农村群众增收致富的需要。同其他农副产品相比,主要原因是烟草属于国家垄断行业,国家有稳定的价格,烟草部门统一收购,是订单农业,市场风险小,同时还有较大的生产扶持,加之近两年又连续提价,只要种植技术提高了,群众就能稳定增收致富,如xx烟农户均收入达xx万元,其它产业要受市场因素和价格波动的影响,而烤烟产业有稳定的政策作保障。

(二)种植烤烟比种植其他农副产品要划算。根据入户调查统计,xx年种植一亩甘蔗净利润xx元左右,种植一亩桑蚕净利润xx元左右、种植一亩水果净利润xx元左右等,而种植一亩烤烟净利润xx元左右,来年烤烟还预计尚会根据市场经济增长形势适度增幅,种植效益更明显于种植其他农副产品。

(三)xx不足和县农村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xx税收分成基数xx万元,2个种烟乡镇共获得税收分成xx万元,弥补了办公经费的不足,有力推动了其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消减了乡镇的部分债务,甚至还解决了干部的切身利益。经调查发现,凡种植烤烟较多的地方,农民的房屋都有了改善,生活水平提高,居住环境好,“四在农家”建设较快,精神文明建设已得到了较好发展。

三、目前烤烟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种植较为分散。xx种植烤烟的地方海拔都在800米以上,大部分地方山高坡陡,加之有劳力,有技术想多种烟的无土地,有土地的又无劳力,无技术不能种烟的情况,导致生产规模小,种植布局较为分散,集中种植不够规模,与现代烟草农业的发展要求有差距。

(二)烟农种烟技术水平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部分烟区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在家种植烤烟的烟农年龄普遍偏大、文化不高、观念陈旧、种烟技术落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生产效率不明显,严重影响烤烟的整体发展。

(三)大部分烟区的配套设施不完善。特别表现在地烟区公路极差,很少有烟地机耕路,给小型机械耕地带来不便,即使有公路,也不能保证晴雨畅通,烤烟生产物资靠人力运输,加大了生产成本。

(四)烟区电力严重不足。目前大部分烟区现有的电力状况,不能满足大型密集烤房烘烤用电,严重制约大型密集烤房的修建,不适应当前种植发展的需要,给科学烘烤,提升烟叶质量带来影响。

(五)烟农生产投入增大。由于随着用工成本及田租租金上涨影响,种植烤烟的成本逐年增加。

(六)种植烤烟风险较大。xx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夏季伏旱年多,秋季有阴雨绵绵,烤烟种植效益受气候因素的影响增多,加之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因此,种植烤烟风险大。

(七)乡镇机构不健全。目前xx抓烤烟生产的机构形同虚设,即使乡镇有分管烤烟的领导,没有固定编制及人员,人员思想波动较大,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烤烟生产的发展。

四、今后xx发展烤烟产业的建议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今后xx生产按照“稳定规模、优化布局、调整结构、确保总量、主攻质量”的总体要求,以烟农为本,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取得明显效果,产业带特色鲜明,设施配套齐备,规模种植主导,过程标准规范,竞争优势突出。

(二)着力发展现代烟草农业,改进烟叶生产组织模式。

xx烤烟生产要以改进生产组织模式为突破口,结合实际、注重创新,按照“减工、降本、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走以下四种适合那坡烤烟产业发展的现代烟草农业组织模式。 第一种:规模种植集中式。烟农以土地等基本要素为资本,连片种植200亩以上,联户组织生产,育苗在单独的中棚内完成。 第二种:互助合作生产式。以村或联合几个村民组为单位,联合一定数量的烟农,将烟农的土地以入股方式组建互助合作社,组织机耕、育苗、烘烤、分级专业队,统一服务,将烘烤、分级、收购在一个工场内完成,最后收益按股分红。 第三种:职业烟农种植式。以促进土地合理流转,提高规模化种植水平,家庭主要工作以从事烤烟生产,主要收入来自烤烟生产,规模在30亩左右。 以上三种模式,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形成“种烟能致富、富了仍种烟”的良性循环,促进我县传统烟草农业向现代烟草农业的转变。

(三)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增强烟叶发展后劲

要着力抓好以烟水、烟路、烤房、机械化、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烟区基础设施建设,使烟区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1、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烟水工程修建资金,围绕烟地搞规划,依托水源,整村推进,建好烟水配套工程,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抓住目前烟草部门投入资金修建大型密集烤房建设的机遇,与供电部门认真做好规划,把农村电网改造与烤房用电相结合,架设好烤房用电设施,加大烤房修建力度,为提升烟叶质量奠定好基础。

4、进一步发挥好农机具械效能,扩大机耕面积,为减工降本、体质增效奠定基础。

5、按照信息化的要求,与电信部门的合作,通过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为烟农提供在气象预报,裁培技术,防灾减灾、烘烤、收购等方面的信息。                    

提质增效奖励方案范文第5篇

为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2015年,国家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要调整措施是:一是将80 %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鼓励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这部分补贴资金以现金直补到户。2015年选择在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开展试点。二是将20 %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将在全国范围推开。

2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各省可结合实际从中确定具体补贴机具种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标准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一般机具的中央财政资金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3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继续在江苏等17个省(市、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自主决定是否开展,鼓励非试点省份结合本省实际开展试点,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补贴机具种类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11 000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 000-18 000元不等。

4 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6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2016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3、138和155元,早籼稻比2015年下调2元,中晚籼稻和粳稻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5 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政策

为更有效地发挥市场作用和保护农民利益,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和现阶段发展要求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2014年国家启动了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取消棉花、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水平时,由中央财政向试点地区生产者提供补贴。2016年国家继续深入推进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6 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71|元,2016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2015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测算分配到县。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9-2013年5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按粮食产量扣除农民口粮、饲料粮、种子用粮测算)大于1 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2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中央财政对2009-2013年5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列全国前100名的产粮大县,作为超级产粮大县给予重点奖励。奖励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绩效评价权重分别为60 %、20 %、18 %、2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奖励系数,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700-9 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产油大县奖励入围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2015年产油大县存量奖励资金分配由中央财政根据2011-2013年分省分品种油料(含油料作物、大豆、棉籽、油茶籽)产量及折油脂比率,测算各省(区、市)3年平均油脂产量,作为奖励因素。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 %,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7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牛羊)养殖积极性,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5亿元。奖励资金管理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责权对等、注重绩效”的原则。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牛羊调出大县资金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3个部分。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3年年均生猪(牛羊)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别为50 %、25 %、25 %,奖励资金对生猪调出大县前500名、牛羊调出大县前100名给予支持。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到省(区、市),分配因素包括各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量、消费量等。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2016年继续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8 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选择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100多个县整建制创建。在实施内容上,重点开展技术瓶颈攻关和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在创建作物上,以粮食作物为主,适当兼顾部分地区优势作物。在创建内容上,一是围绕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效能提升等方面,示范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二是针对分区域分作物的资源瓶颈、技术瓶颈、效益瓶颈,组织开展试验试点和联合攻关。三是依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9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

纳入《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省份可结合实际,在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项目,所需资金从2016年中央财政下达各省(垦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的农民(包括农场职工),或者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项目区以外的,暂不享受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由各有关省(垦区)综合考虑本地农机深松整地的技术模式、成本费用、农民意愿、规划任务等因素自主确定。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向农民或农机户发放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

10 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结合“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创新实施方式,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农化服务组织,集中连片整体实施,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提质增效,着力提升科学施肥水平。2016年,项目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 %以上,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显著提高,配方肥推广面积和数量实现“双增”,主要农作物施肥结构、施肥方式进一步优化。

11 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政策

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农业部在开展实地调研并组织专家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提出今后5年轮作休耕试点的思路原则、目标任务、技术路径、重点区域、补助标准和保障措施。总的考虑,坚持生态优先、轮作为主、休耕为辅、自然恢复的方针,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突出重点区域、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耕作制度体系。对于轮作,重点在“镰刀弯”地区开展试点,探索建立粮豆、粮油、粮饲等轮作制度。对于休耕,选择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探索建立季节性、年度性休耕模式,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和农业持续发展。按照五中全会建议说明中提出的“对休耕农民给予必要的粮食或现金补助”的要求,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整合现有项目资金的同时,结合湖南重金属污染区综合治理试点和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支持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12 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

当前,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重点是在强基础、提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在蔬菜、水果、茶叶优势区域集中连片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过程中,与老果(茶)园改造、农业综合开发、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等项目实施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素质,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的高标准、高水平的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标准化示范区。

为解决蔬菜周年均衡供应问题,从2013年开始,农业部在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中启动了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力争形成南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与北方城市设施蔬菜开发统筹协调,黄土高原、云贵高原和北部高纬度地区夏秋蔬菜、A南及西南、长江流域地区冬春蔬菜及黄淮海及环渤海地区重点设施蔬菜档期互补的生产布局。今后,在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的资金安排上,将加大对种植大户、专业化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适度规模化生产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园艺作物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

13 化肥、农药零增长支持政策

2016年,按照《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的要求,以用肥量大的玉米、蔬菜、水果等作物为重点,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一是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依托规模化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示范带动农户采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进农机农艺结合改进施肥方式,提高化肥利用率。二是大力推动配方肥到田。开展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活动,探索实施配方肥、有机肥到田补贴,推动配方肥、有机肥和高效新型肥料进村入户到田,优化肥料使用结构。三是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有效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社会化农化服务组织开展科学施肥服务,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

2016年,按照《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大力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科学用药,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率。一是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结合实施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项目,扶持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实现病虫综合防治、农药减量控害。二是开展蜜蜂授粉与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扶持建立一批示范区,组装集成技术模式,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保护利用蜜蜂授粉,实现增产、提质、增收及农药减量。三是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试点。2016年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继续在北京等17个省(市)的48个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生产大县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补助农民因采用低毒生物农药增加的用药支出,鼓励和带动低毒生物农药推广应用。

14 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在全国部分县(场、单位),开展耕地质量建设试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的原则,推广应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技术模式。一是退化耕地综合治理。重点是南方土壤酸化(包括潜育化)和北方土壤盐渍化的综合治理。施用石灰和土壤调理剂,开展秸秆还田或种植绿肥等。二是污染耕地阻控修复。重点是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和白色(残膜)污染防控。施用石灰和土壤调理剂调酸钝化重金属,开展秸秆还田或种植绿肥等。三是土壤肥力保护提升。重点是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此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继续在东北4省区17个县(场)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综合运用复合型农艺措施,遏制黑土退化趋势,探索黑土地保护利用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

15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政策

2013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2014年,为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建设要求,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201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目前,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投资主要有,国土资源部国土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和水利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等。

16 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2014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进一步完善了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一是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在原有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基础上,明确“配套设施用地”为设施农用地。将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二是将设施农用地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按照国务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设施农用地实行备案制管理,细化用地原则、标准和规模等规定,强化乡镇、县级人民政府和国土、农业部门监管职责。三是细化设施农用地管理要求。明确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不需补充耕地,使用后复垦,解决了“占一补一”难题。鼓励地方政府统一建设公用设施,提高农用设施利用效率。对于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规定。

17 种植业结构调整政策

2015年11月,农业部制定下发《农业部关于“镰刀弯”地区玉米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适宜性调整、种养结合型调整、生态保护型调整、种地养地结合型调整、有保有压调整、围绕市场调整等路径,调整优化非优势区玉米结构,力争到2020年,“镰刀弯”地区玉米面积调减333.33万hm2以上。重点发展青贮玉米、大豆、优质饲草、杂粮杂豆、春小麦、经济林果和生态功能型植物等,推动农牧紧密结合、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业效益提升和产业升级。2016年,农业部整合项目资金,支持“镰刀弯”地区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改变玉米连作模式,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开展马铃薯产业开发试点,研发不同马铃薯粉配比的馒头、面条、米线及其他区域性特色产品,改善居民饮食结构,打造小康社会主食文化。

18 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2016年,国家继续推进种业体制改革,强化种业政策支持,促进现代种业发展。一是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在总结权益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研究出台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指导性文件,通过探索实践科研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政策机制,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创新潜能,促进科研人员依法有序向企业流动,切实将改革成果从试点单位扩大到全国种业领域,推动中国种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种业强国建设。二是推进现代种业工程建设。2016年根据《“十三五”现代种业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指南要求,建设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体系、品种审定试验体系、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以及品种登记及认证测试能力建设,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提升育种创新能力,推进海南、甘肃和四川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全面提升现代种业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三是继续实施中央财政对国家制种大县(含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大县)奖励政策,采取择优滚动支持的方式加大奖补力度,支持制种产业发展。

19 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国家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围绕“菜篮子”产品主产县,突出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全程监管、强化能力提升、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引导带动各地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2015年,农业部认定了首批10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试点单位,中央财政安排每个创建试点县100万元、每个创建试点市15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2016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将逐步扩大创建范围,力争5年内基本覆盖“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同时提升创建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做到“五化”(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治化),实现“五个率先”(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率先实现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率先实现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率先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率先实现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成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样板区。

20 “粮改饲”支持政策

2015年,国家启动实施“粮改饲”试点工作,中央财政投入资金3亿元,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和青海10省区,选择30个牛羊养殖基础好、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的县开展以全株青贮玉米收储为主的粮改饲试点工作。2016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并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扩大实施范围。

21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5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N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 00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并开展优质荷斯坦种用胚胎引进补贴试点,每枚补贴标准5 000元。2016年国家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2 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13亿元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安排3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6年国家继续支持奶牛、肉牛和肉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

23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公顷每年90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公顷每年22.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公顷15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等5省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牧区半牧区县,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内。2015年,中央财政对13个省(区)投入的补奖资金达到了169.49亿元。2016年,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并适当提高补奖标准,完善政策内容。

24 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

为提高中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200 hm2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公顷9 0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6年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在河北、天津等14个奶牛主产省和苜蓿主产省建设3.33万hm2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

25 退耕还林还草支持政策

2014年,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将全国25°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以及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区域县市的15-25°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退下来,还林还草。2014-2015年,中央共下达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00万hm2,其中2014年33.33万hm2、2015年66.67万hm2,还草2年共计5.13万hm2。2015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明确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主要政策有4个方面:一是将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由各有关省在充分调查并解决好当前群众生计的基础上,研究拟定区域内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二是加快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进度。从2016年起,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倾斜;三是及时拨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为确保各地结合实际做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新一轮退耕还草的补助标准为:退耕还草每公顷补助15 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 7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籽种草费2 25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2次下达,每公顷第一年9 000元(其中种籽种草费2 250元)、第三年6 000元。四是认真研究在陡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坡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26 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中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上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疫苗费用。二是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因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的动物及同群动物,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上述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养殖场(户)按比例承担。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村级防疫员从事畜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劳务补助。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中央财政对一、二、三类地区分别给予60、50、40元补助,地方财政分别承担20、30、40元。五是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标准为每头80元,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负担部分采取一般转移支付方式定额拨付地方。

27 渔业油价补贴综合性支持政策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要求,从2015年起,按照“总量不减、存量调整、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思路,将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为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相结合的综合性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减船补助、老旧渔船更新改造、渔港维护改造、海洋牧场建设、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渔船安全装备等。2016年,农业部将会同财政部按照两部《通知》及相关办法要求,推进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的落实工作。

28 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其中,经济物种的增殖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一代,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管理的通知》(农办渔[2014]55号)要求,濒危物种的增殖苗种可以为本地种的子二代。海洋牧场示范区原则上要求项目实施海域已连续开展相关工作3年以上。

29 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从2012年起,国家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渔民和企业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含远洋渔船和国内海洋渔船)。渔船更新改造坚持渔民自愿的原则,对现有证书证件齐全的海洋捕捞渔船实施更新改造,重点更新淘汰老、旧、木质渔船和对海洋资源破坏较重的作业类型渔船,更新建造“安全、节能、经济、环保”海洋标准化捕捞渔船,将渔船更新改造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渔业生产方式转型相结合,改善海洋捕捞作业结构、提高渔船安全性能、提升渔业装备水平,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中央投资不超过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远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中央补助投资按照建造进度拨付。对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待其建造完工后,凭《渔船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领取中央补助投资。同时国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网、帆张网和单船大型有囊灯光围网等对资源破坏强度大的作业船型。其他作业类型渔船不得改造为拖网、张网渔船。补贴建造渔船的材质应为钢质或玻璃钢质,木质、钢丝网水泥等材质渔船不纳入补贴范围。除因船东患病致残、死亡等特殊情况外,享受更新补助政策的海洋渔船十年内不得买卖,卖出的按国家补助比例归还国家。2016年该项目继续实施。

30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