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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贴标语口号,宣传画,开展新型文化宣传教育。包括新型婚育观,关爱女孩,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性病和艾滋病的预防等。
3、送温暖活动。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开展节日慰问及送温暖活动。
4、流动人口专项活动。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农民返乡的有利时机,了解他们的生活、生育情况和要求,提供各种办证程序的现场咨询,督促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他们实行计划生育提供便利条件。
一、 对协会会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协会制度、会员职责、人口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深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
三、利用人口学校,结合不同年龄群众的需求,分别讲授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更年期和母乳喂养等科学知识
四、督促利益导向政策的更好落实
五、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为群众提供生产、生育、生活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推进“关爱女孩行动”。
此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计生协会“示范、宣传、监督、服务、交流”的五大职能,充分发挥了协会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利于我村协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1、 发放宣传资料
2、 讲解优生优育及出生缺陷预防的重要性。
3、 相关内容的培训:
(1) 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应遵循的原则
(2)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 针对全体人群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
2) 针对新婚和计划怀孕对象的健康教育
(3) 对计划怀孕对象和重点人群,提供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利用人口学校组织优生优育讲座
(4) 常见出生缺陷类型
(5) 中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意义
(6) 孕妇体内缺乏叶酸的危害
(7) 叶酸怎么补
4、 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竞赛活动
村民在本次活动中表现出较高的参与积极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我村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效果。
1、发放宣传品,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扶持优待优惠政策,通过利益导向促进人们生育观念的变化。
2、介绍我村现行享受奖励扶助、放弃再生育的相关政策,并公布今年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名单,并请奖励扶助对象吴树清谈政策好的切身感受。
3、培训内容:(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2)农村独生女加分
(3)农村独生子女救助
(4)意外伤残死亡家庭扶助
(5)放弃再生育奖励
(6)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
(7)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参合资金
一、 以人为本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发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以人为本逐渐改变。我们的一些宣传教育工作者总是习惯于想群众宣传一些乏味的内容,宣传也是以自己的意见为主,无论群众是否关心,都把这些内容灌输给大家。这种消极的宣传教育,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不相符的,群众不感冒,达不到宣传教育的目的。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中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计划生育工作能否深入人心为标准。确立以人为本的宣传教育理念,在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必须切合群众的实际、满足群众的要求。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群众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他们除了需要获取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还想获得健康、日常生活常见问题等。因此,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要创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这样收到的效果更好。近年来,我单位计生部门开通人口计生网站、网上人口学校、手机短信等服务,借助传媒宣传,这样广大群众不但乐于接受,而且还不不枯燥乏味。
二、依法宣教
依法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内容之一。在计划生育系统,有些人一提到依法行政,觉得这是政策法规部门的事情,和其他的各个部门没有关系。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技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这在我国是史无前例的,其意义是极其深远的。宣传教育不再是停留在计划生育工作经验的层面上,而是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依法必须进行的。正是基于这一新的理念,近几年来,我单位深化宣传教育的力度,充分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3.8”,“5.29”,“7.11”“9.1”组建宣传服务队,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政策知晓率达96%。
依法宣传教育,除了以上所说的宣传教育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具有法定地位外,还有一层意思,同时,也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理念创新的又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单位通过建设人口计生宣传栏、咨询台、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运用大庆油田网络平台,开展人口与计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每一季度开展职工计划生育知识讲座。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婚姻法》、《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第九号部长令》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职工的法制思想和依法宣教的自觉性。
三、加强服务
在过去的计划生育工作中,技术服务是唯一的服务。因此,在技术服务方面舍得投入。让大家能享受优质的服务,比如,加大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建设,提供避孕药具给予相关指导。在更高优质服务中,需要深化宣传教育,这样才能体现宣传教育是优质服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宣传教育是计划生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计划生育管理又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便是服务原则。宣传教育作为一种手段,必须充分体现行政管理的服务性本质。育龄群众需要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也需要享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服务。这就需要宣传教育工作者为之提供相应的服务。宣传教育工作者只有确立了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理念,才能自觉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宣传教育的优质服务,宣传教育工作也才能取得好的成效。近年来,我单位计生部门结合外来人员密集的乘风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工作,利用广播、宣传车、文艺汇演向他们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新的婚育观念。
四、务虚务实
要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确立虚实结合的理念。宣传教育必须“虚功实做、虚实结合”。宣传教育工作要有新思路,有新举措。2012年3月10日,我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联合组织开展了“扶助困难家庭”捐赠发放活动。本单位一次性捐赠1万余元,退休职工捐赠1.5万余元,用于资助困难家庭。
同志们、朋友们: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前来参加这次活动的省人口专家、市有关部门领导、新闻单位朋友和同志们表示欢迎!
今天是联合国确定的第15个世界人口日。世界人口已超过62亿。每年的今天,世界各地都会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活动,提示人们对人口及相关问题的关注。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将今年的世界人口日的主题确定为“纪念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10周年”,据此,我国政府今年倡导的社会宣传活动主题是“贯彻、实施国际人发大会的纲领——关心母亲健康,关爱女孩成长”,这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对妇女及女童的关爱与关怀,对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极大关注。
大家知道,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占世界总人口的21%。我国政府从本国国情出发制定了计划生育政策并在全国范围组织实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绩。以我们镇江市为例,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经过30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市已累积少生120余万人口(以七零年生育水平推算)。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分布基本均衡,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人口规模保持在一个比较适度的水平,人口再生产转入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发展类型;人口整体素质相对于全国来看,也处于比较高的水平。
近年来,我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紧紧跟随当前形势的变化与发展,与时俱进,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求新、求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一是开展了独生子女特困家庭扶助工作。目前我市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已拿出了工作方案,准备推开此项工作。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年我市将全面施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即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农民,以及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又未再生育和领养子女的年满50周岁的农民,每人每月可享受50元的奖励扶助金。当前,全省提出了“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的响亮宣传口号,它对于解决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确保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人口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是关注女性生殖健康,不断提高妇女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条规定:“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据此,我市也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政策和法规,开展了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实行了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积极推行妇女发展项目,从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入手,为妇女解放和实现男女平等做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
三是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去年以来,国家人口与计生委将“关爱女孩行动”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我市以人口与计生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意见》,成立了“关爱女孩行动”指导小组,制订了一系列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了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全社会都来关爱女孩成长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四是开展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今年开始,我市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申报了市科委软科学研究项目,联合有关单位开展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参加了“长三角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活动,开展了省计生委人口预测课题的研究,并运用研究成果做好全市人口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各辖市区也牢固树立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当地人口安全的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制约人口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为解决各项社会经济问题提供了基础、实证的依据及对策,为我市创造了一个安全、良好的人口环境。
同志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的人口形势仍不容乐观,每年净增人口的绝对数量还不小,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大,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同现行的生育政策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过程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创新思维、全面提升计生工作水平,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
【论文关键词】计划生育;新机制;人口管理科学;人本主义
全面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以“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为内容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是中央关于在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所做出的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是以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创新发展。它不仅反映了中国新一届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先进执政理念,而且体现了人口管理方式的进步,反映了人口管理科学的要求。如果我们回顾人口管理学的发展,进而追踪管理科学的发展历史,就可以看到,我国计划生育工作从旧机制转向新机制,与人口管理科学从传统走向现代有密切联系,并且对人口管理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管理科学从理性主义到人本主义的演变
人口管理科学是管理科学在人口管理领域的应用,因而人口管理科学的发展是和管理科学的发展演变密不可分的。
管理科学是工业社会的产物,诞生于20世纪初,一百年来,经历了从泰罗的古典科学管理理论到行为科学理论,再到现代管理科学理论的演变,其管理哲学也从理性主义逐步向人本主义升华。
泰罗科学管理理论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泰罗是科学管理的创始人,他第一次系统地把科学方法引入管理实践,提出了用科学研究和方法代替纯粹的个人经验的科学管理原理,即通常所说的“泰罗制”,开创了管理理论研究的先河,使管理真正成为一门科学,泰罗因此被人们称为“科学管理之父”。
以泰罗制为代表的古典科学管理理论,虽然以其科学理性在管理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其理论本身包含着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即:“理性”与“人性”的矛盾,在追求标准化和科学化的理性的同时,也在不断压抑人的心理需要和行为发展。古典管理学视管理客体为“经济动物”,主张对管理客体实行“物本管理”。其管理方式表现为重物轻人,把人当工具来管理,工人只是作为“机器的附属品”。“理性”在古典管理科学那里,被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于是在其推行过程中,很快便暴露出了诸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关系紧张,工人抵触情绪严重等种种缺陷,最后其主导地位不可避免地被以人际关系为核心的行为科学所取代。
行为科学是通过把握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发展变化规律,来提高对其个体、群体、组织心理及行为预测、引导、控制能力,及时协调个人、群体、组织之间相互关系和其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从而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与传统的古典科学管理理论相反,行为科学强调重视人这一因素的作用。它认识到一切事情都要靠人去做,一切物的生产都要靠人去实现,一切组织目标都需要人创造。因而强调应当把管理的重点放在人及其行为的管理上。行为科学研究了人的各种各样不同层级的需要,提出必须针对人的需要和需要变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人的行为进行预测、激励和引导,由此间接达到对事和物的有效控制,从而实现管理的预期目标。行为科学在管理哲学上的突出贡献是提出了“以人为中心”的口号,带来了管理与人的关系的重大转变,奠定了西方管理哲学的人本主义基础。
二战后,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企业外部竞争愈加激烈,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科学经营决策要求日益提高,以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乃至博弈论为代表的现代管理科学随之诞生。现代管理科学既吸取了泰罗科学管理理性的营养,又注重了行为科学对“人”的研究,使得人本管理开始以人的知识和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强调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具有现代化意义的“以人为本”。
二、人口管理学从理性主义到人本主义的转变
与一般管理科学的发展轨迹一样,人口管理科学的发展也遵循了从理性主义到人本主义的演变逻辑。虽然“人口管理学”这一学科概念提出的历史并不长,但是人口科学历史久远,内容丰富,并且人口科学的理论探索从来都没有忽视过人口管理的内容。
西方早期的人口思想是近代人口科学重要的思想来源。其主要代表人物色诺芬(Xenophon,公元前430一公元前354)、柏拉图(Platon,公元前427一公元前347)和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公元前384一公元前322)以及后来的重商主义都分别提出过国家干预婚姻、调节人口的主张。色诺芬对当时国王用人口是否增长作为评价官员政绩标准的做法十分赞赏;柏拉图主张由统治者规定结婚年龄和男女配偶选择,让最优秀的男女互为配偶;亚里士多德更认为国家的主要职责就是调节人口数量,使之稳定在一定程度并协调其相互关系。重商主义则提出国家应采取各种手段鼓励人口增殖,甚至不惜从其他国家“获得”人口。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人们对人口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多的研究,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已认识到经济上的需求是调节人El增长的决定性因素,而空想社会主义者如康帕内拉更强调婚姻和生育都必须服从社会的控制和调节。
最著名的还是马尔萨斯人口论。马尔萨斯人口论可以说是世界人口思想史上争议最多、分歧最大的一种人口思想。这种争议和分歧持续时间之长,涉及范围之广,
在人口思想史上都是空前的。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基本思想为从事人口研究和人口管理的人们所熟知,他的“两个级数”、“两种抑制”将人口管理推向了理性主义的极致。
到20世纪上半叶,伴随着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人口科学研究更加全面系统,技术方法也更加成熟先进,涌现出大批经典的人口研究理论成果,如著名的“人口转变理论”、“适度人口理论”,以及凯恩斯的“失业理论”等都发端和发展于这一时期。这些理论成果虽然对人口过程的变动规律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但在人口管理的哲学理念上,仍然完全是理性主义的,贯彻了较多的“国家意志”和集体理性。
人口科学在人口管理理念上的真正跨越是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在行为科学和现代经济学影响下而产生的微观人口学。
微观人口学是以个人或家庭的人口行为为研究对象,它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1954年和1957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H.列宾斯坦分别发表了《经济一人口发展理论》和《经济落后与人口增长》两本著作,首开从微观角度对家庭生育决策和生育行为作成本一收益分析的先河,实际上是引用了经济学的理论和概念,对家庭生育决策作经济学模拟。他将父母为生养孩子所花费的种种费用及为其牺牲的时间、机会等,都视为孩子的成本,而将孩子为父母带来的感情满足,为家庭带来的经济收入、贡献等视为孩子效用,然后像对产品进行成本效用边际分析那样,以家庭模型,即父母对孩子取舍作模拟分析,从而建立了生育的微观人口经济模型和著名的边际孩子合理选择理论,成为最先进行微观人口经济学研究的学者之一,为人口科学研究开辟了一条新的思路。
1960年,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贝克尔(Becker)发表《生育率的经济分析》一文,在吸收列宾斯坦有关微观人口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西方有关消费行为理论来分析家庭的生育决策,考察孩子的边际家庭效用及其数量质量替代关系,创建了著名的“孩子数量质量替论”,贝克尔以新视角考察研究家庭收入和父母行为对生育子女数目的影响,阐释了家庭规模与收入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对后来微观人口理论的研究发展起了很大促进作用,贝克尔本人也因其突出的研究成果,成为美国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并于199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列宾斯坦和贝克尔的影响下,又有各种新的微观人口理论,包括“劳动一闲暇时间分配理论”、“家庭效益化和合理选择理论”等纷纷问世。微观人口经济分析,特别是生育率的微观经济分析在60年代兴盛一时。
微观人口学可被看作是从人口行为发生机制的角度来对人口管理科学进行的探索。它在人口管理科学发展史上的意义不仅在于它从技术上研究了人口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信息传导机制和博弈反应机制,而且在于它在人口管理的哲学理念上将人口管理的目光从“国家”、“社会”的需要转移到“家庭”和“母亲”的需要,把人口管理科学放置到了人本主义的基础上,因而它是人口管理科学的一个巨大进步。
近年来,人口管理科学注意吸收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营养,将人口行为的家庭人本需要与社会理性规范相结合,引导人们树立对社会生育规范的文化认同,将人口管理推向了更具人口现代化意义的人本主义。
中国学者也对人口管理学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除改革开放以来所涌现的大量人口管理学研究成果以外,根据《当代人口学学科体系研究》一书所作的检索,人口管理学的学科名称其实还是中国学者提出来的。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有过建立人口管理学,抑或计划生育学的讨论,当时有几种主张:一是主张建立一门计划生育学。如史成礼、余亦之的论文《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学之我见》就主张建立计划生育学。之后,在1984年,杨德清主编的《计划生育学》就出版了。二是主张建立人口管理学。如曹占泉的论文《对建立“人口管理学”研究的设想》中写道:“人口管理学是以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不同时期、不同性质的动态人口为对象,用计划的方法来组织管理人口的科学,人口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人口管理学研究的目的就是根据人口的动态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性,通过国家确立的管理机构,有计划地调节、控制和管理人口,使人口的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并从有计划地调节、控制和管理人口的实践活动中逐步总结和完善人口管理的具体内容,为国家管理人口提供科学论据。”三是主张建立人口生育管理学。如向洪、邓明主编的《人口管理实用辞典》中写道:“人口生育管理学是研究人口生育管理活动规律及其方法的学科。人口目标管理活动的规律及方法,人口计划管理活动的规律及方法,人口信息管理活动的规律及方法,人口决策管理活动的规律及方法,人口政策管理活动的规律及方法等,都是人口生育管理学应该研究的对象。通过这些研究,揭示人口生育管理活动规律,确立人口生育管理方法,从而不断丰富和发展人口生育管理学的研究体系。”除了上述三种主张以外,还有主张把学科定名为“计划生育组织与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
从本文要讨论的问题角度看,问题主要有二:一是不应把人口管理狭隘地理解为人口计划实施,而应理解为包括对人口行为发生环境、发生机制、控制机制等内容的全部人口行为的干预活动。二是其学科定义,还普遍带有很浓厚的理性主义色彩。要用于指导我们新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还必须进行理论创新,实现新的思维跨越。
三、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是对人口管理科学的政策实践和理论推动
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而提出的一种新的人口管理方式和新的人口制度安排,它反映了中国的人口管理正按照人口管理科学的发展引领,从理性主义向人本主义转变。它不仅是对传统的古典人口管理科学的革命,而且是对微观人口管理学的超越和对现代人口管理科学的呼唤。这表现在:
1.在政策基点上,新机制完全遵循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美国密执安大学社会学系的竹下让(Takeshita)教授曾经这样描述现代化的人口管理:生育动机(或生育意愿)取决于两种变量的权衡轻重:一是行为者的生育观,生育态度;一是行为者对群体社会生育规范、生育准则的感知以及对遵循这些规范的评价。如果前一变量起主要作用即主观性成分大,就易产生失范生育行为;反之,后一变量作用大即群体性社会性成分大,就易产生合理的生育行为即规范性生育行为。竹下让认为,人的生育行为就是主观生育观、生育态度,客观社会生育规范、生育准则两股力量在社会支持和自信心的影响下较量斗争的结果,这就是人们生育行为的内在动作过程。按照现代人口管理“以人为本”理念的要求,要改变人们的生育行为,就应该对影响人们生育行为的各个要素特别是社会支持和自信心进行调控,通过引导人们对社会生育规范的感知和对遵循规范的评价,建立一种生育文化认同,使人们生育行为规范化。
竹下让的观点反映了现代人口管理的人本主义追求,而这恰恰是中国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正在进行的实践。
新机制深刻理解在现有经济发展水平和中国文化背景下人民群众的生育需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生育意愿,在追求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社会管理目标时,不采用过去那种简单的控制生育行为的做法,而是通过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供各种生殖卫生、医疗保健等“优质服务”,满足其生活需要,同时辅以各种政策宣传,文化引导,在群众对社会生育规范和原则充分感知和评价认同基础上,将个体生育观、生育意向纳入群体社会生育规范之中。这完全符合现代人口管理科学对人口行为的人本管理原则。
2.在政策内容上,新机制提出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不仅体现了现代公民社会的理政原则,而且从人口管理学的意义上讲,这正反映了现代人口管理科学将理性主义与人本主义有机结合的要求。所谓“依法管理”,是既要对个体人口行为进行必要的制度约束,同时要求这种约束必须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进行,在充分尊重管理客体法律权利的前提和基础上,通过合法的程序和措施将个体人口行为纳入社会制度规范之中,而绝不能以行政压迫和简单随意的方式对个体人口行为进行强制规范。所谓“村(居)民自治”,是既要注重村(居)民的组织角色,又注重其作为决策者和行动者的角色,充分肯定其自组织、自学习和自适应能力,将对个人激励的理论和方法转换到树立村(居)民整体的共同价值观念上,通过共同价值的认同,实现村(居)民的自我约束。所谓“优质服务”,则是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人们在物质生活和感情生活上的人本需要。
长期以来,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较多考虑的是贯彻国家意志和集体理性要求,而较少考虑为生育群众的个体需要提供服务;在工作方式上,更多注重的是对人口生育状况的监控管理,而较少关注生育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这些都与执政为民的理政原则不符,也与人本主义的人口管理理念不符。“优质服务”就是要对此作出纠正。而“政策推动”则是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的基础上再辅以政策来发挥引导调控功能,从而把硬性管理技术和软性管理艺术结合起来,把理性精神和人本主义结合起来,实现由“物本管理”向“人本管理”的转变。计划生育是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当人本主义的人口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成为大家的共识,各部门从多个角度共同为生育群众提供服务,解决群众的问题,满足群众的需要,“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就落到了实处,计划生育工作就进入了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全新境界。
“责”有“职责”、“责任”二义。《现代汉语词典》对“责任”的解释:“1.分内应做的事:尽责。2.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追究责任。”“职责”的解释是:“1.担任一定职务所应尽的责任;2.分内的责任。”这里明确了“责”的三大要件:“分内”的、“应尽”的、会“追究”的,界定十分清晰。如果不是“分内”的“职责”,就不会受到“追究”。可见,“人人有责”的提法有问题。
“人人有责”的提法,看似发动群众“咸与维新”,实际由于这个口号的过度使用,效果并不理想,有时完全流于一种空洞的政治秀。因为在一个有着精细分工的社会系统中,“责任”是一个“有限公司”,“人人有责”是将“有限”扩大为“无限”,混淆了责任与自愿的界限,造成人们认识的混乱。这里试作辨析:
第一,有些事情有明确的责任人,这时提“人人有责”就会混淆视线,有可能放过了应该承担责任的责任方,让“人人”分担了他们的责任。
例如食品安全问题上,有些媒体提出“维护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更有“公众理性消费有责”一说:“增强消费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是现代人的一门必修课。要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这恐怕就“偏题”了:分明是黑心厂商的责任,是监管部门的责任,怎么就将责任分摊到“人人”头上、要消费者和那些昧心人、渎职者共同承担呢?难道那些喝了三聚氰胺奶粉的人由于没有“增强消费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就得为自己受害承担“理性消费有责”吗?这种说法明显失之偏颇,说严重点是转移了视线。主观想形成“全社会的责任共识”,客观上却有为“担任一定职务”“应尽的责任”的厂商和监管部门开脱减责之嫌,不符合“责权明确”原则。最近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中有“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一条,这“各方”指的是:“企业责任”、“地方政府责任”、“部门责任”;需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对象也是:“失职、渎职行为”、“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公职人员”,并非“人人有责”。
相反,“人人”即使没有“增强消费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也有权利享受安全的食品。因为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这种规定正是考虑到了不可能“人人”都“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 至于“增强消费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虽然有助于人们自我保护,也只能作为一种“分外”的建议加以倡导,而决不能作为人人的“分内”责任来做出规定,提出要求。
第二,即使是在均等的“人人有责”的情况下,如果不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实施的个体头上,就难以有人真正负责。
比如,办公室没有保洁工,清洁工作人人有责,可经常没有人做卫生。因为几个人都互相指望,都以为“我不做有人做”。这就是“三个和尚没水吃”,理论叫做“责任分散效应”――如果是单个个体被要求单独完成任务,责任感就会很强,但如果是要求一个群体共同完成任务,群体中的每个个体的责任感就会很弱。因为前者独立承担责任,后者期望别人多承担点儿责任。“责任分散”的实质就是人多不负责,责任不落实。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需要复杂设计,小学生教室卫生是用值日制度解决的:将“人人”的责任落实到了每一个小学生在哪一天擦哪几个桌椅。
现实生活中,“九龙不治水”,“七八顶大盖帽”治不了“地沟油”、“毒奶粉”等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责任分散了,在“人人有责”的名义下都不负责。所以,与其“人人有责”,不如明确具体责任到单位部门到人。向小学生值日制度学习。
第三,将某一项国策、某一方面的工作称为“人人有责”,有“泛有责”之嫌,对公民个人则是责任强加,难以落实。
比如坏境保护、保护耕地、计划生育是国策,要“人人有责”;爱护公物、安全防盗、打扫卫生是具体工作,也是“人人有责”;甚至打击、遏制艾滋等特殊任务,也要求“人人有责”,这就“泛有责”了。这种“泛有责”的提出,完全缺乏可操作性,作为一种宣传口号在适当时候特定场合提提可以,但要靠它来完成某项工作是不现实的。
在一些领域,“泛有责”混淆了责任和志愿的界限,对公民个人就成了一种责任强加甚或权利剥夺。它将人们“可以”的自愿行为上升到“必须”的责任范畴,如此一来,自愿就成了被迫,出于信念和善良的道德行为就被视为履行某种责任的职务行为。当高尚的志愿行为屡屡被异化为不过是履行职责的工作时,这支志愿队伍只会日益缩小。而应该在其岗位上履行责任的人,就可能指望“人人有责”的人(实为自愿者)来做事,自己偷懒:保洁工人因“节日大扫除人人有责”的号召,让志愿者的劳动代替了他们的劳动。这种现象是否有助于员工职业道德的培养和岗位责任意识的强化?是否会出现滥用志愿者的好心而放任了另一些人的劣根性?茅于轼曾批评街上志愿者摊位前手提破旧电器排队等候修理的现象:“每培养一名做好事的人,必然同时培养出几十名捡便宜的人”。除此之外,“泛有责”还兼具上述“放过主要责任方”“责任分散效应”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