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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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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奖励方案

学校教学奖励方案范文第1篇

20xx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范文1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关键,也是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切实调动各校尤其是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过中心小学研究通过,特制定该奖惩办法

考评科目:一、二年级考评语文、数学两科;三、四、五、六年级考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

二、奖惩办法:

在镇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按同年级同学科班数的7:2设奖。

(一)教师奖惩:

一至五年级、六年级科学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及以下150元。

六年级语数英三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班级平均分不及格的,全镇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单科教学成绩: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内,中心校在全镇通报批评;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绩效工资50元,任课教师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平均分超过80分,不予处罚;二、三年级进步五名,四、五、六年级进步三名不予处罚。)。

教干质量检测成绩位于全镇后三名的,免去其所任职务。

(二)学校奖惩。

1、学校成绩与学校领导的职务任免、奖惩相挂钩。

(1)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中心小学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四次(两学年)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免去学校校长职务。(按学校平均分排名,定点校和教学点分别考核,从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算起)

(2)定点校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1000元,第二名奖校长800元,第三名奖校长600元。

教学点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500元,第二名奖校长400元,第三、四名奖校长300元。

(3)班级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的学科超过三分之一罚校长600元,超过二分之一罚校长800元,。

2、学校不得隐瞒学生人数,隐瞒一名学生罚学校100元,全校隐瞒学生超过10人,除经济处罚外,对校长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考试成绩。

3、考试时,如发现教师有作弊行为,任课教师成绩按0分处理,扣绩效工资1000元。学校质量检测成绩按该科最后一名成绩降10分计算,每作弊一科扣学校综合考评分2分。

本办法经全体校长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20xx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范文2一、指导思想

为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江宁区20XX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特制定《东山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二、评估方法

按照区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由区教研室统一命题,阅卷,考核成绩按检测中的合格率、优分率、均分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综合得分=合格率40+优分率30+均分30%

三、奖励办法

(一)毕业班最终考核奖(区级考核)

1、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综合总得分奖励任课教师

(1)1~3名,奖励1200元。

(2)4~5名,奖励800元。

(3)6~7名,奖励600元。

(4)8~10名,奖励400元。

2、相关教师奖励:

(1)对相应学科的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进行奖励,奖金分别为教师奖金的25%。

(2)对未考核的学科教师进行奖励,奖金为考核学科教师的二分之一。

3、进步奖

以五年级最后一次考试为依据,名次每上升一名,奖励一百元,依次类推,保持第一名的,奖励二百元。

(二)调研抽测奖

1、区级抽测(此项奖励完全按照区考核奖励办法制定,执行时以区下发的文件为准)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抽测学科综合得分:

(1)1~3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20XX元。

(2)4~8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1500元。

(3)9~12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800元。

2、校级抽测

达校平均综合得分奖励100元,每超均综合得分一分奖励20元,依次类推,如有任教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以任教班级平均综合得分奖励,奖励金额班级数。

四、备注:

1、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本考核方案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20xx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范文3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学质量文化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奖励组织机构组长:肖昌明

副组长:姚本前、陈明海

成员:肖昌茂、肖昌明(小)、蒋世锦、田昌万、全胜

二、奖励分类

1、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2、各类竞赛奖。

3、抽考成绩奖。

三、奖励方式

实行等级奖,取消原来的目标管理奖。

四、资金来源

按学生人数在公用经费中向各校抽取。

五、具体奖励细则

(一)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1、优胜奖设置(按均分),取录名次原则上如下,但可按注解中的情况变动。

注:

①、一等奖内均分相差5分者,降为二等奖,二等奖增加个数;二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10分者,降为三等奖,三等奖增加个数。三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20分者取消奖励。等次下降的差价加到一等奖上。

②、无考试成绩人员按人平数发放。

2、成绩进步奖:(当前名次-该班产生后的最高名次)100元(或本期均分差与该班产生后最高一次的均分差缩小5分的按提高一个名次计算)

(二)竞赛奖

1、全能竞赛类

①、县级:一等奖每生奖200元,二等奖每生奖180元,三等奖160元。

②、镇级:各年级各层次奖励人数: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7人。

2、才艺表演类

①、表演类(奖励对象:原则上是班主任和音乐教师):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②、手工制作(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③、书法类(奖励对象:语文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④、绘画类(奖励对象:美术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3、运动会:

县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县里取到哪一名,学校奖励到哪一名。单项第

一名:100元,单项第二名90元,后面依次类推。

区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设人才贡献奖:每人次40元。

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班主任及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20元,第四名奖100元,第五名奖80元,第六名奖60元,第七至十名奖50元。

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按班主任与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20元,第三名奖100元,第四名奖80元,第五名奖60元,第六至八名奖50元。

(上母片可另外制定)。

4、县三独竞赛(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后面的奖励依次类推。

学校教学奖励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 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 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 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8、一次性奖励。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奖励。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学校教学奖励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zzz为指导,通过对“高效课堂”建设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形成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良好氛围,为学校改革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评选范围

所有参与“高效课堂”建设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者。

三、评选办法:

个人申报,备课组推荐,学校审核认定,张榜公示

四、表彰奖励等级与名额

“高效课堂”建设突出贡献奖(20名, 表彰奖励,学校组织外出考察学习)

“高效课堂”建设先进个人(40名,表彰奖励)

五、高效课堂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课堂教学创新理念先进。深刻理解市、县、学校高效课堂教学精神,熟练掌握“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的精神实质和基本环节;积极学习和研究新课程方案及课堂教学改革。课堂创新思想丰富,理念先进,具有正确的教师观、学生观、课堂观、质量观。

2、广泛参与高效课堂教学创新实践活动,课堂教学创新积极踊跃。积极开展听课活动,并按照“高效课堂”教学模式要求认真评课,深入研究打造高效课堂的模式途径,注意借鉴学习他人长处,不断提高自己课堂教学创新水平和能力,积极承担示范课、公开课、研讨课任务,互助合作,共同创新。

3、严格落实教学常规,教学工作扎实认真。教学计划、导学案规范实用;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认真;作业批改、测试分析及时认真;教学反思深刻、经常。

4、课堂教学创新扎实高效。课堂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设计优化,教学活动安排科学,针对课型特点熟练运用学案导学教学模式,教学理念先进,学生主体地位突出,学生充分发展,教学目标达成度高。

5、能将教学实践、教学反思、教学经验、所遇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等形成或参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比并获奖。

学校教学奖励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提高质量、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三、实施对象

全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内容及权重为考勤(10%)、工作量(30%)、教育教学过程(40%)、教育教学业绩(20%)。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旷工1天扣5分,签到、签退缺一次扣0.1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每学期病假2天以内,签到、签退缺5次以内可不扣分。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权重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单位)要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量,各岗位工作量的核定可参照《全县中小学教师标准工作量核定的指导意见(试行)》。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上、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制定相应的细则。

根据《东流镇中心学校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标准》,我校的教育教学过程考核分教学常规和教研活动按3:1的比例计算,即教学常规30分、教研活动10分。2019年考核分按中心学校两次考核结果按比例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教学常规得分=学期教学常规考核分/40×30

教研活动得分=学期教研活动考核分/30×10

对于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教师的教研考核分,中心学校将依据其对学校教研活动的参与情况酌情赋分。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单位)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实绩根据幼儿教育的特点,从安全管理、活动成果、学额巩固三个方面考核,其中活动成果展示为10分、安全管理和学额巩固10分。

专任教师的教学业绩考核分依据中心学校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按比例赋分。考虑少数学校教师接课的矛盾,对接别的教师课程的教师考试成绩达不到全镇均分,可按进步值赋分,凡通过一个学期教学比上学期进步2位的可视为达到全镇均分参加考核。极少数接班的教师尽管进步值没有上升,但其所教学科与全镇均分的距离值明显缩小,计算考核分时可上升一个档次。

非教学人员的教学业绩考核为:中心学校根据各个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及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赋10分;校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对非教学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满分10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池州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东至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及记大过等次以上处分的,分别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享受本学校绩效工资的平均值(扣除班主任津贴后的平均值):

(1)在中心学校担任督导员以及专职总支书记、副书记、专职工会主席;离退休不远由组织安排休息的。

(2)挂职、抽调中心工作的。

7、男教师年满58周岁、女教师年满53周岁,由组织安排休息的,享受绩效工资人均值的80%。由组织安排休息的教师不允许到私立学校任教,否则按规定扣除本人的所有工资及津补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2)一学期非组织安排脱产学习两个月以上的;

(3)停发工资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

-------------------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2、班主任津贴的分配

班主任津贴(全年按10个月计)标准根据基数和学生数设定:小学每月基数为30元,累加每生每月0.5元,小学班主任月津贴不得超过60元。班主任津贴在全校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班主任津贴依据中心学校考核结果按得分率发放。

按班额月发放标准×考核得分÷100=班主任个人月津贴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于每年12月份上报考核方案和考核分配结果,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通过个人账户直接划拨到教职工个人工资卡上。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办法完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方案(细则)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绩效工资分配数额明细和方案;不符合规定程序,在教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的,不予以审批。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中心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4、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八、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不得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学校教学奖励方案范文第5篇

奖学金只给荣誉,不给奖金,或者只给一元钱的象征性奖金,这从奖励角度看问题并不大。本来大学各学院的奖学金,主要是荣誉性质的奖励,但是,从以前有奖金,到现在变为一元钱,大学还是需要给学生一个明确的交待:这样的决定听过全校师生的意见吗?由此“省下”来的奖金,用到哪里去了?学校新设的奖励基金,是开放给所有学生,还是有所限制?大学是否设奖学金、怎样评定,这从办学角度看属于教育事务,应该由学校、学院的教授委员会决策,而不能只由学校校方拍板决定。

据报道,学校相关老师表示,奖学金改革方案是经过校务会议审核通过的,其他细节不方便透露。笔者不解,这有什么不好透露的?难道是学校的机密?奖学金涉及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进行奖学金改革,事先应该公开征求意见,而不能只由学校的校务会议闭门决策。将奖学金改革的方案公开,由师生公开讨论,不但有助于奖学金方案的完善,而且还有利于将改革的精神通过讨论传播――比如,学校为何不再发奖金,是出于何种考虑?学校把这笔钱用到何处,是否更好地促进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

有消息称,苏大取消的这部分奖学金总额约有500万元,然后,他们在学生出国学习(交流)基金的账户上增加了500万元,同时也增加了500万元投入到本科生奖助学金上。这看上去是对奖学金进行与时俱进的改革,可问题是,学校没有必要因为增设新的基金、助学项目,就取消掉原来的项目,而且这些新增的项目并非所有学生都有机会争取,而是有所局限。

很显然,如果学校在保留现在奖学金(奖金)的基础上,再增设新的奖学基金、助学项目,会受到更大程度的欢迎,而不是引发目前的争议。也有意见称,之所以取消原来的奖学金,是因为这些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有争议,那属于另外一个问题了。针对评定标准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改革来加以解决,而不是简单地通过取消奖金来解决,保留奖项不改革评定规则而取消奖金,这不是让保留的奖项产生更大的争议吗?

学校可能会说,学生不必纠结于奖学金,但综观各大学,奖学金都是比较有效的激励学生成长的手段,利用各方资源多设立奖学金,这是很多大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给学生创造更好学习环境的重要办学内容。奖学金的多少,也是衡量一所大学是否重视人才培养的一项指标。我国近年来在颁发国家科技奖励、教学奖励时,也增加了奖金额,从物质角度体现对奖项的重视――虽然奖金额并不能代表奖项的价值,但从现实看,奖金对改善获奖者的科研、教学条件有着重要作用。对大学生的奖学金也是如此,一定的奖金不仅是对学生进步的肯定,而且也鼓励学生自强自立,学生可以用奖金来购买图书、文具,或者感谢同学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