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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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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实施意见

国防教育实施意见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二氧化碳排放交易;国际市场;低碳;中国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02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研究背景

为了应对全球变暖这一问题,各国都进行了许多研究,随着碳排放问题的日益严重,减少碳的排放量这一问题成为了世界的共同目标。

碳排放权交易(又称碳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特别是减少碳的排放量而采取的市场机制。低碳发展是应对全球变暖的最佳选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正确方向。因此在控制低碳的条件下,将二氧化碳作为一种商品,进而形成碳排放权的交易,称之为碳交易。

在全球变暖的今天,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全球性问题。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面前绝不会推卸责任,特别是对碳减排这个问题予以高度关注,为此还组建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中国也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力度,争取早日建立起健全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目前电力、有色、建材、化工、冶金和航空服务这6个领域将初步纳入全国碳减排市场。

2.研究意义

(1)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非常长远的历史进程,不光要立足现在,更要放眼长远,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发展。在15年10月26日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公报中就明确提出我国的发展必须在坚持绿色发展的同时,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来发展我们的经济,这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换句话说就是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地走文明发展道路,在这次全会中还提出了一个新概念:两型社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更要做到保护好我们人类的生存环境,做到节能减排。在中央作出的总的布局的框架下,地方上积极响应,逐步淘汰落后的产能,特别是排污大户,比如小水电、小水泥、小煤矿以及小化工等,很多地方是以牺牲GDP来换得绿水蓝天的。

(2)借鉴国际经验建设碳交易市场的需要

国际方面,欧盟及其他发达国家都有着自己化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中国可以参考已有的交易机制来建立属于自己的碳排放交易机制。国内方面,中国一直在进行低碳转型,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虽然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与挑战,却也有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而中国要想在建立碳减排机制的过程中取得较大的成效,就要认清碳排放交易目前所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国际碳减排中做出巨大的贡献。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碳排放交易的研究领域:主要是通过对于减少温室气体的交易来调节全球碳排放,根据每个国家的发展现状,对于碳排放的数量按照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落后国家分别设定一个控制值,当碳排放气体少于规定数值时就可以将剩余的数量当做商品进行买卖。

ENGLAND ECONOMIST庇古提出的外部性理论及其政策,奠定了现代环境科学的政策基础,而AMERICA ECONOMIST科斯提出的KOSI RULES则为碳减排权交易提供了理论基础,我国的学者欧玲则是激励了实践者去创造新的机制。

碳排放交易的实证研究与研究方法主要有:1.常威在2015年通过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分析来说明了碳排放交易体系对于中国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2.嵇欣在2014年通过对以下三个方面的分析来对碳减排体系的政策设计进行比较:1.配额分配、2.配额缴回、3.成本控制。可以看出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不足表现在:配额供应可能出现过量;信用市场将面临深刻调整;碳价低及不确定性影响低碳投资;碳泄露行业获取“意外之财”。

2.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国际经验借鉴的研究

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EU ETS)与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国际上的两大碳排放交易场所。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是欧盟实现温室气体减排这一目标的主要政策。自2005年进入试验阶段以来,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却也暴露了许多的问题。孙法柏和李晓芬在2010年提出欧盟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覆盖全国,横跨全球的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排放权交易制度。它拥有62.1%的全球碳市场主体和70.1%的碳金融市场,其市场价值和数量均明显多于包括基于情节发展机制在内的基于项目的碳市场。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也有自己的特点:1.它是全球首个具备法律约束力的碳排放市场交易平台;2.门槛低,北美地区的国家都可以自愿参与;3.、目前有六种温室气体的减排交易可以在那里同时开展。是全球唯一的综合性平台。

3.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的研究

1997年于日本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利用了国际排放贸易(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简称IET)、联合履行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简称JI)和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来推动全球碳减排,我国主要参与清洁发展机制。中国的碳排放交易根据网络数据,2014年,全世界的碳排量将近355亿吨,而中国的碳排量居世界第一,将近98亿吨,所占比例超过了全球的四分之一。在同年的前九个月碳交易量达到2420万吨,同比增长了167%;碳交易金额高达5.93亿元,同比增长了64%。假如整年增长速维持着前九个月的增长水平,那么预计2015年的交易量、交易金额分别达到3053万吨、6.7亿元。截止到2015年三季度末,我国的减排配额和自愿减排量存在巨大的差距,配额达4512万吨而自愿减排量却只有区区的1092万吨,仅占配额的四分之一。

综上所述,碳减排是一场势在必行的改革,对于解决全球变暖等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碳排放交易国际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一)发达国家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

《京都协定书》生效后至2009年,从世界银行的相关统计数据分析,2009年全球碳排放的交易的金额为2005年全球碳排放交易的一十二倍,短短四年市场发展迅速。甚至有人大胆预测,到2020年,全球的碳交易规模将会接近3.5万亿美元,远远超出其他市场。全球逐步形成了将碳排量当做商品进行交易的新兴市场。根据欧洲碳减排交易历史数据预计, 如果允许在期货和期权市场中进行碳减排配额交易, 光这一个市场的年交易规模就会达到惊人的580亿美元。

(二)碳排放交易国际市场的发展

根据相关国际机构的数据分析,2011年全球碳交易市场的交易量金额已达到1760亿美元。尽管碳市场交易量不断增长,但关于碳减排的国际气候谈判却没有得到实质性的突破。

虽然碳排放交易的量在持续增加,但是碳排放的交易价格仍在持续走低,成交总量的增长主要是由于交易量的大幅上涨。欧盟的碳指标(CER)交易价格持续走低既是由于受到了国际气候谈判的影响,又是由于世界经济形势低迷所导致的。自2011年7月开始,EUA价格持续下降,约由12.5欧元左右持续下滑至7.5欧元左右;CER二级市场价格也从10欧元陆续下降到3欧元左右。有分析家认为,CER指标近期仍将走低。虽然目前的CER指标回升无望,但从长远来看,价格上涨仍是大势所趋。

通过对各个发达国家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研究以及它们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提供了经验,给出了有用的建议,且为后期的完善做了更进一步的推动。

三、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建议

(一)中国碳减排交易市场试点地区及其存在问题

目前中国只有7家试点碳排放权交易所,分别在北京、天津、深圳、广州、湖北、重庆、上海。

虽然试点省市都制定了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工作实施方案或意见,但相关政策的设计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大部分的试点省市虽然明确了免费分配的配额分配方法,但是没有考虑到行业的特点以及它的生产力水平;其次是虽然部分试点省市表达了碳抵消的范围为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想法,但是既没有指明某些特定范围的碳抵消项目,也没有标明使用碳抵消信用的比例限制,同时更没有指出碳抵消信用是不是可以通过其他试点省市的碳配额进行抵消等等;第三,只有深圳,明确了不履约的处罚;第四,只有北京、上海、广东等三省市明确了成本控制政策的部分内容(储存配额是允许的但不可以预借配额)。

近年来,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由于市场交易方式多样,市场流动性差,市场发展不完善等相关原因,导致当前形成了多个分割的交易市场。由于受到市场的不稳定和供求关系变化的双重影响,导致目前的市场交易价格还是会经常出现巨幅波动,比如中国的CDM项目的交易价格就是从最初的5美元左右一直上升到了15美元,而现在基本稳定在10美元左右。不光中国的交易价格波动剧烈,发达国家的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得更为强烈。欧洲气候交易所曾经创下了30欧元/吨的纪录,仅仅过了一个月又迅速下跌至10 欧元/吨,仅为最高纪录的三分之一。2007年的期货价格更是跌到了4欧元/吨。

中国在碳排放体系的建立过程中针对这些问题,首先,要明确建立碳排放交易制度建立的原因,发展的运行机制必须符合自己的自身情况。要彻底摆脱过去那种政府唱主角的被动局面,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如何建立一个相对统一开放的、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依靠市场来提高相关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的效率,而不是靠行政分配,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形成自己的资源能源价格机制,用来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其次,充分进行可行性分析,选择更适合的行业来进行这一改革。再次,政府应制定详细的成本控制的政策,并说明未履行的处罚。最后,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与加强各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国家政府要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人才储备支持。科学合理地分配碳排放指标。政府应将碳减排强度的要求与本地区的实际经济形势以及社会发展要求相结合,科学合理地确定碳减排总量目标。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行业的差异性,促进相关行业率先采用先进的技术来提高生产效率,以减少碳排放量。采取自由分配和拍卖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进行分配企业最初始的碳排放量,对先进企业予以适当的配额奖励。

(二)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路径

从2014年国家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可知道,到2016年,计划将全国统一的碳减排权交易市场建设完成。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在2015年10月25日公布了“十三五”规划的十个任务目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第一次被放入到五年规划。这一切都表明了国家对于碳减排的重视,为碳减排在中国的发展迎来了契机。

1.企业碳减排配额的分配

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发展对策制定,应该从各类型企业的发展规模、发展现状预期目标等多个企业的实际情况相关联的问题出发。为碳减排交易中存在的与企业有关方面的问题寻求良好的解决之路,才能使低碳经济成为可实现的道路,使中国碳减排交易市场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客观进行市场机制的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碳减排交易市场。全面的分析各企业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企业所产生的碳污染情况,对碳排放总量以及控制量有一个清楚的认知。分别制定一个短期、中期以及长期目标,分阶段的完成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建设。

重点分析各行业的排污情况,将使碳排放配额的分配做到科学合理且更方便的规划。同时,应加强各地区的碳减排交易市场之间的联系,增强市场交易的流动性,这样有利于碳减排总量的统计以及碳减排交易的进行。

制定企业的碳减排总量。在推行低碳经济的今天,相关污染行业更应控制碳排放总量,积极响应政府对于低碳经济的追求,为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作出应有的贡献。对高污染行业要尽量控制,对可转型的污染企业早日完成转型过渡,使碳排放总量降到可控制的范围内。

2.政府方针政策

政府的政策方针都是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兴衰,因此,国家政府一直在积极进行低碳经济创新,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来支持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建立,为中国碳减排交易创造有利条件。

首先,中国政府应加强对各行业中的各企业加强管理和指导。政府应鼓励各企业进行能源改革,为促进低碳经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早日完成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建立。为企业降低碳排放等改革进行一系列程序的简化。

国防教育实施意见范文第2篇

[关键词]总量控制制度; 排放许可交易制度; 欧美国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幸福的严重约束。党的十提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宏伟目标和艰巨任务,对加强环境管理和提高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削减制度刻不容缓,欧美国家在运用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放许可交易制度中的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参考与借鉴。

一、污染物排放许可交易制度的经济理论。

( 一) 排放许可交易是消除外部性的一种经济手段。

环境污染是经济学家经常提到的外部性的典型例子。按照经济学的定义,外部性是某一经济主体的某种经济活动以市场机制之外的方式对其他经济主体的福利产生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也称为正的或负的外部效应,是市场经济活动之外的社会收益或成本。外部性是市场机制失灵的主要表现之一,由于人们在经济活动的决策过程中不考虑外部性,只考虑自己的私人收益和成本,不论是正的外部效应,还是负的外部效应,都会造成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如果是正的外部效应,这种经济活动的提供就会不足,如果是负的外部效应,这种经济活动的提供就会过多,从而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环境污染是一种典型的负外部性,由于污染物排放过多,超过了生态环境吸收和降解污染物的能力,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生产造成损害,所以需要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消除市场失灵,恢复有效率的环境资源配置状态。

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看,有多种方式解决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传统上,世界各国对解决环境污染外部性问题都是采用标准、法律和管制等命令 - 控制方式,但经济学家主张利用经济手段来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污染控制的经济手段( 以市场或激励为基础的政策工具) 可以分为价格工具、数量工具和安全阀三种。环境税收或排放收费制度固定价格而允许排放水平随经济活动而变化,所谓价格工具。排放总量控制与许可交易制度固定排放总量( 数量) 而允许价格发生变化,所谓数量工具。第三种工具称之为安全阀,是价格和数量工具的结合,这种制度实质上是排放总量控制与许可交易制度,但允许交易的排放许可的最高( 或最低) 价格是有上限( 下限) 的,排放者可以选择从市场上取得排放许可,或者以特定的触发价格( 可以随时调整) 向政府购买。通过设定足够高的触发价格或者足够低的许可数量,安全阀可以用来模仿纯数量或纯价格机制。①。

( 二) 排放许可交易制度的涵义。

经济学文献中提供了若干个由简明到复杂的关于总量 - 交易的排放交易制度的定义。( 1) 排放许可交易制度或总量 - 交易制度是通过提供经济激励,实现污染物减排的基于市场的污染控制方法。( 2) 总量 -交易制度通过发放有限数量的可交易排放许可,限制受管制的排放源的总排放量,排放源必须取得并提交等于其排放量的排放许可数量。( 3) 在排放许可交易制度中,先规定了对一种资源的使用限值( 总量) ,然后以许可的形式分配给使用者; 通过比较实际排放量和提交的排放许可数量( 包括在总量控制范围内购买的排放许可) 来确定是否遵守了排放管制。( 4) 在排放许可交易制度中,先确定允许的排放总水平,然后以许可的形式分配给企业; 排放水平低于其分配的排放水平的企业可以把多余的许可卖给其他企业,或者用来抵消该企业将来的超额排放。( 5) 总量 - 交易制度,是为污染物排放赋予价格,以成本有效的方式削减污染物排放的一种方法; 先确定一个排放总量的限制,在这个限制内,参加者购买和出售许可; 总量控制可以确保达到排放目标,交易制度可以确保采用成本最低的减排措施。②。

综合上述,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排放许可交易制度或总量 - 交易制度: 这种污染控制手段先规定对一种资源的使用限值( 总量) ,然后以许可的形式分配给使用者; 通过发放有限数量的可交易排放许可,限制受管制的排放源的总排放量; 排放源必须取得并提交等于其排放量的排放许可数量,通过比较实际排放和提交的排放许可数量来确定是否遵守了排放管制; 排放量低于其分配的排放许可的企业可以把多余的许可卖给其他企业,或者储存用来抵消该企业将来的超额排放; 排放量高于其分配的排放许可的企业必须向其他企业或政府购买排放许可,以弥补其排放许可数量的不足。总量控制是一种政府管制机制; 不报告排放量或不提交排放许可要受到政府其他管制机制的惩处,如罚款或其他处罚。

( 三) 排放许可交易制度的原理与意义。

污染物排放许可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分配减排活动,提供了一种对国家或地区整体成本最小的减排管制工具。总量控制可以确保达到排放目标,交易制度可以确保采用成本最低的减排措施。

在总量控制中,中央权威当局( 通常是政府机构) 制定某种污染物允许排放的总量上限,以排放许可的形式分配或拍卖给企业,代表排放特定数量的某种污染物的权利,发放的许可总数不能超过总量上限,从而把总排放限制在排放总量的水平上。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单个企业可自由选择是否以及如何进行污染物减排; 企业将选择成本最低的方式遵守污染管制,减排成本低的排放源将额外削减排放,出售其节约的排放许可,而减排成本高的排放源通过购买许可将允许排放。实际上,排放许可的买方因污染而付费,而卖方因减排而受益,通过排放许可交易,可以形成反映减排边际成本的市场价格。这样,从理论上说能够以最低成本实现减排的企业将进行减排,减排活动的市场分配以对社会最低的成本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这也是排放交易制度的根本目的。

污染物的性质在决定采用何种政策工具控制污染中起着重要作用。排放许可交易制度比较适合于在较大范围内不管排放点在哪里,其环境影响一般来说是相似的,排放位置并不重要的污染物。美国最早制定和实施了排放许可交易制度,用来控制在较大区域内造成酸雨问题的污染物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气候变化问题中,温室气体在全球扩散,造成全球变暖,所以国际社会倾向于赞成采用排放交易制度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其应用从美国的清洁空气政策向全球气候政策发展,形成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

二、美国的排放许可交易制度。

自 1995 年始,美国利用排放交易制度削减电厂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排放,以解决酸雨问题。后来,美国部分地区利用排放交易制度控制挥发性有机物、臭氧耗竭物质和二氧化碳,但排放交易市场一般更加地方化。总体来说,美国酸雨控制的排放交易制度收到了预期效果,比较成功,但在采用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控制的排放交易制度中比较迟缓。

美国与酸雨有关的排放交易制度在《1990 年清洁空气法案》中确立,1995 年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新的排放总量生效,排放交易制度正式实施,建立全国二氧化硫排放交易市场和若干个氮氧化物区域交易市场,当年的酸雨排放量下降 300 万吨。2003 年,美国环保局开始管理氮氧化物州实施计划下的氮氧化物预算交易计划,这是一个基于市场的总量 - 交易计划,目的是削减美国东部电厂和其他大型燃烧源在夏季暖月的氮氧化物排放。2011 年,美国制定跨州空气污染规则,包括全国二氧化硫交易计划和四个独立的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交易组。

1997 年,美国伊利诺宜州在芝加哥的大部分区域设立挥发性有机物交易计划,称为减排市场制度。至2000 年,该州 8 个县 100 多个大污染源开始交易污染排放信用。2003 年,纽约州建议并得到东北 9 个州承诺共同制定发电商总量 - 交易二氧化碳排放计划,称为区域温室气体行动,2009 年 1 月 1 日,该计划启动,目标是到 2018 年各州发电行业的碳“预算”比2009 年下降10%。2003 年,美国公司可以在芝加哥气候交易所自愿交易二氧化碳排放许可,2007 年 8 月,该交易所宣布为在美国清洁地去除臭氧耗竭物质的项目创建排放抵消机制。2006 年,美国加州制定了全球变暖解决方案法案,为三类主要项目( 粪便管理、林业、臭氧耗竭物质去除) 提供了项目抵消形式的灵活机制。2007 年 2 月,美国 7 个州和加拿大 4 个省联合建立西部气候行动 - 区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系统。2010 年加州批准建立总量 - 交易管制,允许该州温室气体排放者购买和出售排放许可。

三、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许可交易制度。

( 一) 《京都议定书》对温室气体交易制度的规定。

《京都议定书》是一项控制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条约,1997 年达成,2005 年生效。在条约中,多数发达国家接受六种主要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目标。各缔约的附录 I 国家接受其排放配额( 分配的数量) ,到 2012 年将其温室气体总排放从 1990 年的排放水平削减 5. 2%。美国是唯一没有批准该条约的附录 I 工业化国家。

《京都议定书》规定了若干灵活机制,使附录 I 国家能够以较低的经济影响履行其减排承诺。京都议定书第3. 3 条规定,附录 I 缔约方可以用1990 年以来的植树造林( 森林库) 和砍伐( 源) 的温室气体去除来履行其减排承诺。附录 I 缔约方也可利用国际排放交易,在 2008 -2012 年的 5 年履约期,排放低于其配额的国家可以向超过其配额的国家出售其分配的数量单位; 附录 I 国家也可在其他国家主办减排温室气体的碳项目,这些项目创造可交易碳信用,用于附录 I 国家实现其排放总量控制。以项目为基础的京都机制是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非附录 I 国家进行,而联合实施项目在附录 I 国家进行。

( 二) 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许可交易制度概况。

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方面,欧盟排放交易制度是世界上第一个和最大的多国家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系统。

欧盟排放交易制度是一种数量工具,利用总量 - 交易制度实现《国家分配计划》中规定的排放目标。欧盟排放交易制度自 2005 年开始运行,作为试点,英国排放交易制度自 2002 年开始运行,是世界上第一个大规模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系统。

根据《京都议定书》,以1990 年的排放水平为基准进行计算,欧盟承诺在2008 -2012 年期间削减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 8%。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 2003 年 10 月 13 日的《2003/87/EC 指示》建立了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该制度是欧盟防止气候变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欧盟达到《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分三个阶段实施。在英国和丹麦的自愿试点之后,2005年 1 月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阶段Ⅰ开始运行,当时欧盟的 15 个成员国全部参加( 现在欧盟 27 个成员国中有 25 个成员国参加) 。

阶段Ⅰ( 2005 -2007 年) 的计划规定了大型装置( 净供热量超过 20 兆瓦的电厂和碳密集企业) 可以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占欧盟二氧化碳排放的几乎一半( 46%) 。阶段 I 允许参加者相互交易排放许可和通过《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从发展中国家获得的经证实的碳减排信用。

在阶段Ⅰ和阶段Ⅱ( 2008 -2012 年) ,排放许可通常免费发给企业,使它们获得白来的利润。在欧盟排放交易制度运行的前两年,预期的年增 1 -2%的碳排放有少许绝对下降,合理的排放削减估计为每年 0. 5 -1. 0 亿吨二氧化碳,或者说欧盟预期排放总量的 2. 5 - 5% 。然而,若干设计缺陷制约了该制度的效果,初始期( 阶段Ⅰ) 2005 -2007 年的排放总量控制不是很严,没有取得显著的减排。事后的调查结果显示,分配的许可总数超过了实际排放,使碳价格在 2007 年下降为 0。许可供给过多的原因是,欧盟分配许可时,依据在哥本哈根的欧洲环境署提供的排放数据,采用类似于联合国的以水平活动为基础的排放定义,但布鲁塞尔的欧盟排放交易系统的交易纪录采用的是以垂直装置为基础的排放测量系统,这导致欧盟排放交易制度在阶段Ⅰ多供给了 2 亿吨排放许可( 市场总量的 10%) ,造成价格崩溃。

阶段Ⅱ的许可供给有所趋紧,但允许利用联合实施和清洁发展机制来抵消,结果是欧盟不需要减排就可达到阶段Ⅱ的总量控制目标。在阶段Ⅱ,预期到 2010 年,与没有总量控制的预期排放( 正常排放) 相比,减排量约为 2. 4%。

在阶段Ⅲ( 2013 -2020 年) ,欧洲委员会提出了若干变化,包括制订整个欧盟的排放总量,把许可分配给欧盟成员国; 排放交易制度将覆盖欧盟内二氧化碳排放的约 48%; 强化对抵消的使用限制; 不限制阶段Ⅱ和阶段Ⅲ之间的许可储存; 从许可分配转向许可拍卖。

( 三) 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许可交易制度的运行。

欧盟排放交易制度是欧洲范围内的总量 - 交易制度,总量控制允许的总体排放量。在这个限制内,交易制度的参加者可购买和出售排放许可,这些许可是系统内共同的交易“货币”。欧盟范围内的交易要得到欧洲委员会的审核和认证,所有交易国家要保留全国和装置层次上的排放清单。

欧盟排放交易制度的参加者是发电和能源密集行业———电厂、石油冶炼、海上石油开采、钢铁、水泥、造纸、食品饮料、玻璃、瓷器、车辆工程与制造。在实践中,各欧盟成员国要制订《国家分配计划》,交由欧洲委员会批准,这就规定了该系统覆盖的所有参加者允许的总排放量上限,转换成排放许可( 1 个许可等于 1 吨二氧化碳) ,由欧盟成员国分配给交易制度的参加者。由于发放的许可总量低于“正常”排放所需要的许可数量,总排放量上限制造了市场稀缺性,从而产生碳价格。

在每一年的年末,参加者要提交等于其实际排放的排放许可,这意味着它们要用碳许可货币来购买其排放。它们可以使用其分配的排放许可的全部或一部分,参加者可以通过从市场上购买排放许可,排放量可以超过其分配的排放许可。类似地,如果企业的排放低于其分配的许可,如投资于更加有效的技术或采用低碳能源资源,那么该企业就可以出售其多余的排放许可。因为系统中分配的排放许可数量是固定的,所以环境不受影响。能够以低成本实现减排的参加者将减少排放,而不能以低成本实现减排的参加者将购买排放许可。这样,减排就能以最为成本有效的方式来实现,排放交易有利用于降低防止气候变化的成本。

四、英国温室气体排放许可交易制度。

欧盟在《京都议定书》中的温室气体整体削减目标要求英国实现 12. 5%的减排,而英国单方面宣布的政策目标是到 2010 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比 1990 年排放量降低 20%。英国政府 2000 年 11 月启动的《英国气候变化计划》制定了一整套措施来实现这些减排目标,其中有三个相互锁定的经济工具: 气候变化税、协商达成的行业气候变化协议和排放交易制度。协商达成“气候变化协议”的能源密集行业的企业享受 80% 的气候变化税优惠,为工业部门达成气候变化协议提供了经济激励,从而成为排放许可交易制度参加者的主流,这些企业可以选择参加 ETS 履行其参加行业气候变化协议中的减排义务。

( 一) 英国温室气体排放许可交易制度概况。

2002 年 4 月,英国开始实施世界上第一个大规模多行业温室气体排放自愿交易制度,是法定的欧盟排放交易制度实施前( 2005 年) 的试点,现已扩大到英国经济的 54 个部门。英国排放交易制度框架文件于2001 年 8 月公布,提供了制度规则随后发展的政策背景,把交易制度置于其他气候变化政策的背景中。英国排放交易制度规则是交易制度的定义文件,涵盖交易制度的全部参加者类型,并以约束政府和直接参加者、团体和交易参加者按制度规则行动的单独协议为补充。

英国排放交易制度首期五年( 2002 -2006 年) ,主要目的是为履行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单个企业提供灵活性,以降低达到既定规标的经济成本; 另一个目的则是把伦敦金融市场建成全球环境许可交易场所。该制度对《京都议定书》中涵盖的按其全球变暖潜力进行加权计算的 6 组温室气体的总体排放进行管制,制度中规定了单个企业的排放限值,用于交易的单位是吨二氧化碳当量( tCO2e) 。

英国排放交易制度是世界上第一个整个经济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于 2006 年 12 月结束,2007 年 3 月完成最后的过渡,要求直接参加者从 2007 年 1 月开始加入欧盟排放交易制度。2008 年,该制度的管理转到英国能源与气候变化部,2009 年对新进入者关闭。现在,该制度与欧盟排放交易制度平行运行。

( 二) 英国温室气体排放许可交易制度的运行。

自愿交易制度吸收了英国行业和组织的 32 个参加者,每个参加者都承诺减排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都同意持有足够的排放许可,以覆盖当年的排放,并参加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年度排放总量逐步减少,但可以利用最便宜的方法达到其减排目标,可以与其他企业交易减排信用。32 个公司和组织( 交易制度的直接参加者) 自愿制定减排目标,以 1998 -2000 年的排放水平为基准,削减排放; 它们承诺到交易制度结束时降低其排放 39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CO2e) 。在交易制度的执行期间,直接参加者实现的减排超过了 720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CO2e) 。作为回报,32 个参加者从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获得了 2. 15 亿英镑的“激励基金”,以该基金作为预算,2002 年 3 月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进行了一次排放许可拍卖,向参加者分配排放许可。各参加者自主决定采取行动,管理其排放,恰好达到其排放目标,或将其实际排放降低到其目标以下( 从而释放出许可,可以出售这些许可,也可以保留用于未来年份) ,或者向其他参加者购买许可,以覆盖其超量排放。

排放交易制度的潜在参加者主要有两类,称为“直接参加者”和“协议参加者”。直接参加者是2002 年3月英国政府进行的一次补贴拍卖时 32 家进入交易制度的企业,这次拍卖允许任何组织提出其 2002 -2006年期间以 1998 -2000 年的排放为基准的减排量,并获得按每吨减排量计算的补贴。参加拍卖的企业要承诺2006 年的具体减排量,并于期间各年 2002 - 2005 年逐步实现,2002 年的目标是 2006 年的 20% ,随后各年分别提高到 40%,60%和 80%。这样,承诺在 2006 年减排 1 吨的直接参加者,在整个 2002 -2006 年期间承诺3 吨的总减排量。直接参加者要参加总量 - 交易排放交易制度,分配的排放许可等于其基准排放减去每年的减排承诺,它们可以利用交易履行其减排承诺,如果其减排超过承诺的减排量,可以在英国排放交易制度中出售其排放许可。

协议参加者是气候变化协议覆盖的 6000 个企业,如果这些企业超过其协商达成的减排目标,可以创造并出售排放许可,或者反过来,购买排放许可代替其部分或全部减排义务,从而履行其协议中规定的义务。

对这些企业来说,排放交易实际上是基准 - 信用排放交易制度,单个企业参与交易是完全自愿的。在实践中,气候变化协议覆盖的 6000 家企业中有约四分之一的企业参与了排放交易。

英国国家审计办公室和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的专家对该制度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是,该制度的确使参加者实现了减排,但如果其目标更加严格的话,可以取得更多的减排。碳排放交易制度使政府和企业获得了拍卖过程、交易系统、制订减排策略的宝贵经验,掌握了交易运行机制。

五、英国的废弃物填埋许可交易制度。

废弃物填埋特别是可生物降解城市废弃物填埋,既污染环境,也产生温室气体,引起气候变化。英国和其他欧盟国家同意减少可生物降解城市废弃物的填埋量,尽可能防止或减弱废弃物填埋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如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空气污染和温室气体的产生。

英国 2003 年颁布的《废弃物与排放交易法案》( 2003 年 11 月 13 日) 旨在使英国履行《欧共体关于废弃物填埋的指示》中的义务,为世界上第一个整个经济范围内的排放交易制度提供实施处罚的法律依据。该法案的第 1 部分规定了许可交易制度,使英国以最为成本有效和有效率的方式履行《欧共体关于废弃物填埋的指示》第 5( 1) 和 5( 2) 条中的义务,规定了给废弃物处理当局的可交易许可的分配,包含两项在两个层次的领域促进各权威当局间合作的措施,要求一些权威当局到 2005 年 4 月在两个层次的领域内制定城市废弃物管理的联合战略,废弃物处理当局要具备废弃物分类处理的能力。该法案第 2 部分提供了对英国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的未能达到其减排目标的直接参加者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修改了《污染预防与控制法案》,规定了在未来排放交易制度中适用的处罚。

英国的废弃物填埋许可交易制度主要在英格兰实施,在英格兰,《欧共体关于废弃物填埋的指示》是通过《废弃物与排放交易法案》的相关管制来实施的。《废弃物与排放交易法案》为设计用来实施《欧共体关于废弃物填埋的指示》第 5( 2) 条的废弃物填埋许可交易制度提供框架。《欧共体关于废弃物填埋的指示》为英国规定的可生物降解城市废弃物填埋削减量目标通过《废弃物与排放交易法案》转化为立法。

为促进英格兰完成其英国目标的份额,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赋予英格兰废弃物处置当局单独的目标,采用填埋许可交易制度帮助地方当局以成本有效的方式进行许可交易。填埋许可交易制度采用了废弃物政策和做法的重大的创新变化,以分流可生物降解城市废弃物的填埋。填埋许可交易制度意在提供一种成本有效的方法,使英格兰能够达到《欧共体关于废弃物填埋的指示》第 5( 2) 条规定的削减可生物降解城市废弃物的填埋量的目标。

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 2009 年 11 月 12 日了填埋许可与交易制度第 3 年( 2008/09) 年度报告。2007/08 年度的结果显示,英格兰可生物降解城市废弃物填埋量继续呈现下降趋势,地方当局的目标是可生物降解城市废弃物填埋量不超过 1360 万吨,事实上,英格兰在 2007/08 年度只填埋了 1060 万吨可生物降解城市废弃物,比 2006/07 年度下降 8. 4%,比 2004 年发放的许可量低 22. 4%。全部 121 个废弃物处置( 81) 和权威当局( 40) 在 2007/08 年度持有足够的可生物降解城市废弃物填埋许可,没有权威当局受到处罚,各权威当局继续使用交易制度的灵活性,通过分流可生物降解城市废弃物填埋和许可储存、借用和交易,满足其许可的分配量。

2013 年 1 月 30 日,英国议会决定 2012 /13 年度后停止废弃物填埋许可交易制度,在这之前,该制度将继续照常执行,直到 2013 年 9 月 30 日融合过渡期结束时交易关闭。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在仔细分析了有助于英国实现其 2013 年和 2020 年废弃物填埋分流目标所需要的各种政策选择后,认为填埋许可交易制度已不再是分流废弃物的主要推动因素,因为目前废弃物填埋税是地方当局减少填埋的更大激励。因此,在 2012/13 年度结束填埋许可交易制度,可以依靠现有措施,如填埋税来减少废弃物填埋量。填埋许可交易制度在影响地方当局采取行动,分流可生物降解废弃物填埋方面是有效的,这些行动包括废弃物预防措施、增加回收和堆肥、废弃物处理设施投资。英国达到了 2010 年欧盟废弃物填埋分流目标,在实现 2013 年和2020 年目标方面也正在取得良好进展。

六、英国和波兰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交易制度。

( 一) 英国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交易制度。

2008 年 1 月 1 日,根据国家减排计划,英国启动了国家交易计划。英国的国家减排计划是欧盟《大型燃烧厂指示》( 2001/80/EC) 的一部分。该指示规定了供热能力等于或大于 50 兆瓦的大型燃烧厂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的最低标准。

英国的 2007 年大型燃烧厂管制提供了参加英国国家减排计划的大型燃烧厂间交易其年度排放限值的法律基础。交易制度建立了参加交易制度的大型燃烧厂注册制度,记录这些交易。管制当局审核年度总量排放报告。国家交易计划允许“现有的”大型燃烧厂( 1987 年 7 月 1 日前获得首次许可的燃烧厂) 与制度内的其他大型燃烧厂交易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年度排放许可。

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允许现有大型燃烧厂的经营者选择决定受基于总量的年度国家减排计划或基于浓度的排放限值的控制,或者申请免受国家减排计划约束而有限期退出。最终,94 家大型燃烧厂( 由40 个不同的经营者经营) 选择国家减排计划。

( 二) 波兰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交易制度。

波兰关于大型燃烧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平衡与结算制度的法律于 2011 年 1 月 1 日生效,相应的总量 - 交易制度得以建立。该项法律的目的是制定一个法律框架,为大型燃烧厂提供经济激励和灵活机制,使波兰实现其 2015 年的预期排放总量目标。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平衡制度由全国排放平衡与管理中心管理。但是,没有规定单独的结算时期( 阶段) ,生产的排放按年度进行事后平衡,经营者需要提交年度报告。

国防教育实施意见范文第3篇

[关键词]应用型 人才培养 国际贸易实务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23-0103-03

一、引言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经历了极大的动荡,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我国经济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全球经济波动的影响。我国外贸出口企业更是首当其冲受到冲击,在新形势下,如何提升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的培养规格,实现应用型人才的目标,适应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的需求,是我们一直思考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课题。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希望能够使学生既掌握国际货物买卖的基本理论知识,又能熟悉一定的实务操作技能。同时,国际贸易实务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其他一些专业课程的前提课,学生在本课打好基础,是学好其他专业课的关键。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实践中,针对本课程的特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以学科发展规划为指引,因材施教,在教学方法上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与实践。

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思路

国际贸易实务作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核心课,学生在学习了本课程以后,才能开始学习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其他专业课,包括国际结算、国际商务单证实务、报关实务、外贸函电等,同时这些课程作为国际贸易实务的后续课程,内容上难免有交叉和重复。因此我们首先在课程定位方面强调国际贸易实务的基础性,侧重介绍国际商品交换涉及的法规惯例、操作流程、专业术语等内容。明确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国际商品交换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并在此基础上,掌握应用的技能。同时,在相关知识点向学生介绍后续课程,使学生对本专业课程的连续性有一定的认识。另外,动态更新教学内容,借助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收集中国及其他国家经贸政策等方面的最新信息,对授课内容进行整合,保证学生学到的知识和技能是实践中最新的和最有用的。

在教学方法上,为体现“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课程教学改革精神,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教师在组织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不能仅以课本为中心,不能呆板地对各项贸易条件逐条讲解,而应当给学生亲自动手操作的机会,注重对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和培养,以模块教学为基础,以双语教学和实践教学为重点,穿插案例教学。

三、课程教学方法的实践

根据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在总结和分析以往课程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参考和借鉴国内其他院校成功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在教学实践中,尝试综合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各取所长,以期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一)模块教学

就知识体系来讲,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以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为基础,以进出口合同签订和履行的业务操作程序为轴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知识与技术能力模块:一是对国际货物买卖条件的把握与运用;二是整个进出口贸易过程的操作方法和技术;三是贸易风险、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就教学来讲,该课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讲授重点:一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条款;二是进出口贸易程序;三是基于前两项之中的风险及其防范。教学难点为贸易惯例和贸易术语解读,以及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因此我们将课程内容设计成不同的教学模块,实施模块组合式教学,这样可以较好地解决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多面广、较散杂,而学生由于缺乏对实际业务的感性认识,难以将其串联成系统知识消化掌握的问题。譬如我们将进出口买卖的主要业务环节按照操作流程分成进出易磋商、进出口合同签订、信用证的审核及修改、进出口货物报验、进出口货物保险、进出口货物托运、进出口货物报关、出口制单结汇等模块,最后,通过具体项目进行填单教学模拟。

(二)案例教学

理论教学是为案例教学提供分析问题的基础和框架,而案例教学则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案例通常承载着较多的知识和信息,在教学中以案例为切入点实施教学,不仅能帮助学生理解、掌握教材中的理论知识和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也能给予学生更广阔的思维空间以激发学生的兴趣。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也培养了学生的应用能力。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案例教学,我们采用了两种模式。一是用一个出口贸易实例贯穿整个教学,每章以该出易中的相应环节开篇,作为“案例导入”,引出本章涉及的主要知识点;在教学过程中结合该出易适用的单据样本,使学生直观掌握理论知识在现实业务中的应用。二是汇编了案例题集,涵盖国际贸易实务的每个章节,从国际贸易术语的讲解,到合同具体条款、贸易争议的处理,再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签订,都提供有实际应用背景的小案例供学生分析。此外,在案例教学中,教师除了采用提问、启发引导大家先分小组讨论,然后再总结的方式外,也结合课程内容和社会热点问题布置适当的题目,并提供一定的资料素材线索,要求学生课后按小组进行参考文献阅读、调研、分析和研讨,提出自己观点,写出相应的文献阅读笔记或小论文。在这个过程中强调小组合作,培养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学生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能够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及规范严谨的研究作风。

(三)双语教学

传统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语言和教材基本上都是汉语,单一的汉语教学虽然能使学生了解进出口贸易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程序,但学生很不习惯用英语思维与操作,在进出口模拟操作环节中,很难自如地用英文制作正确、规范的出口单据,尤其看不懂用英文开立的信用证基本条款,更谈不上按照信用证的审核原则,对照有关合同进行审证、改证,严重影响了进出口模拟操作的效果。而现实中国际贸易业务对英语的实际应用能力的要求又比较高,这样就造成了该课程的传统教学模式与学生未来就业要求之间的矛盾,而双语教学是解决此矛盾的有效方法之一。采用双语教学,通过汉英两种语言系统、语言文化的联系和对比来促进教学内容的实施,一方面学生可获得国际贸易知识及相关方面的技能,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将专业知识和英语有机结合,提高他们运用英语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增强他们在未来就业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国际贸易实务的双语教学,并不是均衡地在课堂上使用两种语言,而是依据教学内容、教学条件、学生的实际能力及课堂信息量,遵循由浅入深、由少到多的“渐进性”原则。譬如在专业术语较多的合同条款部分,对特有专业术语用英文解释,并辅以中文讲解,帮助理解,使初次接触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心理与视听上有一段适应的过程。在教学合同的磋商和订立部分,应用中英文交叉渗透教学内容,逐步培养学生用英语思考问题的意识,而对于磋商的情景表现亦尽量全部采用英文,贴近实际。同时,鼓励学生用英文提问、发言,课堂英语使用比例争取达到30%左右。而在教学货款的收付部分,主要涉及结算方式和结算工具的使用,应将英文完全渗透到教学内容中,单据和业务流程等均用英文展示,用英文讲解操作实践环节的单据的制作、信用证的审核等重点和难点,以期保证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四)实践教学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实践性强,很多知识仅仅依靠教师的课堂讲解,学生感到抽象,理解困难,容易造成理论和实际的分离,知识和应用的脱节,但经过实际操作,可以将抽象问题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物,便于学生理解。实践教学能够做到学以致用,强化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实践教学是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专业的实践教学规划中提出,实践教学的总体目标为具体应用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三种能力的培养。这三种能力的培养分别通过不同的实践教学安排来完成:课程内的实践教学环节、综合实践教学课程、创新实践与培训等。结合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本身的特点,我们在实践教学环节进行了以下的尝试。

1.课内实践教学

课内实践教学就是在国际贸易实务课堂上,理论授课2—2.5学分,剩余的1—0.5学分进行模拟仿真教学,根据情况在课堂内或在实验室完成。主要目的就是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实际了解某项业务流程的情况,增强实际操作能力。课堂内模拟包括在介绍国际贸易流程中使用的单据时,由学生扮演贸易流程中的不同角色,演示单据在贸易当事人间的流转,加深学生对单据使用的理解。例如在讲解海运提单(B/L)的使用流程时,由学生分别模拟B/L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托运人(出口商)、船运公司、船上大副等,就其模拟角色开出相应的单据,出口商最后拿到提单到银行(可由教师模拟)议付,这一过程一方面使学生了解如何办理货物的运输,另一方面也使学生知道什么样的提单才是结汇所用的有效单据。在讲解结算单据时,也可以由学生模拟贸易商的角色,填制相应的单据并完成单据的流转。例如在讲授信用证结算时,由学生扮演信用证结算流程中的各个当事人,然后在一定的贸易情境中,完成信用证申请书的填写、根据合同审核信用证等业务,使学生真正理解信用证的作用及其与贸易合同的关系。这样把教学放在仿真的模拟环境中进行,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较全面地进行仿真业务操作,是一种很有效率又经济的教学方式,避免了纸上谈兵,有利于解决传统教学偏重理论教授,忽视实际操作的问题。

2.集中实践教学课程——外贸模拟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本身课时有限,单纯的课内实践教学远远不能满足学生实际动手操作的要求。而引入国际贸易实习软件,让学生在一个逼真的商业环境中体会并实际操练国际贸易的主要流程,这是目前各高校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专业通过开设专业实践课程——外贸模拟,利用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操作软件系统,模拟当今国际商务的真实环境及外贸实务流程。每个参与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虚拟贸易的学生都将按照实习计划扮演进出口业务流程中的不同当事人,从而共同组成模拟贸易环境。通过这样相互竞争和协作的角色扮演,学生可以面对出口商、进口商、供应商甚至银行的日常工作,熟练掌握各种业务技巧,体会客户、供应商、银行和政府机构的互动关系,真正了解到国际贸易的物流、资金流和业务流的运作方式,最终达到在“做中学”的目的。仿真模拟教学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很多学生在完成外贸模拟课程所要求的操作练习之外,还在课后继续自主练习。从完成该课程的毕业学生的反馈来看,普遍认为外贸模拟课程是大学阶段实践性最强的课程之一,对从事外贸行业工作的同学有极大的帮助,让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在专业理论学习之后,能在较短的时间内系统熟悉国际贸易业务的全过程,更快地融入未来实际工作中。

3.第二课堂——社团活动与学科竞赛

如果说课内实践教学和集中实践教学课程是分别为了实现实践教学目标中的专业业务能力培养和综合业务素质培养,那么职业素质与能力的培养就要通过基本训练和创新实践来实现。我专业成立了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为主的综合性学生社团组织——“国际经贸学社”。学社以“学以致用、特色锻炼、创新实践”为理念,以“学生为主体,导师学长为两翼,学术与实践互动双赢”为特色,旨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社下设外贸业务部,社员主要由已经学习过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本专业学生组成,因此可以视为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延伸。通过学生自己组织、参与各项社团活动,将所学知识与技能深化与应用,激发再学习的热情。如组织“外贸沙龙”,对外贸知识和当今外贸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讨论;组织企业参观,了解现实外贸及生产企业的工作流程;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包括国际商务单证职业技能竞赛和两岸校际国际贸易模拟商展竞赛等,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将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践教学有机地融为一体,集结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既检验和提升了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将能力训练与素质培养落实到课程与活动中,又促进了实践教学内容、手段和方法的改革,更有效地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四、结语

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内外贸易形势不断变化,对普通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培养外贸人才时,既要立足专业,还要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注重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基于此,对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核心课之一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也以“知识型”人才培养为主的教学模式向“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型转变,通过课内实验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学科竞赛为重要方式,职业技能与职业资格为重要导向,培养符合中国贸易发展实际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外经贸人才。各高校依据自身情况及学生的不同特点,可多角度创新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模式,以期实现“厚基础、重能力、强复合、求创新”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 参 考 文 献 ]

[1] 蔡筱霞.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初探[J].科教文汇,2009(2):40.

[2] 江美芳.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实践改革探索[J].苏南科技开发,2007(8):69-71.

[3] 李春梅.对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整体方案的探讨[J].甘肃科技,2008(12):188-189.

[4] 李洁.关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的思考[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25):88.

国防教育实施意见范文第4篇

一、高度认识,强化领导,确保双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做好双拥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人民安康,意义非凡,责任重大。我局多年来始终把双拥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为此专门成立了由局党支部书记为负责人的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双拥职责。同时制订年度计划、阶段性计划,在全局干部职工中经常性地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认真贯彻《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和双拥各项政策法规,增强全体人员做好双拥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更好地做好双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排除万难,千方百计,确保双拥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衡量一个地方双拥工作的优劣,政策的落实是最为重要的方面。我局始终把国防教育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制定了国防教育实施意见,跟踪督办、跟踪问效,并且把考核纳入全面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安排职工政治教育活动时,把国防教育列为其中一项重点内容,统盘考虑,确保了国防教育落在实处。

三、倾情参与,积极活动,确保为军民共建多办实事。坚持经常开展军民共建、军地互办实事活动能很好地融洽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军政、军民鱼水深情。到官兵营地开展系列慰问活动,为官兵添置音响、多媒体等多种用品,并安排经费对进行维护和整理。

四、周密部署、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好“八•一”期间的各项拥军优属活动,与驻地官兵开展了走访、见面交流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共叙军民鱼水之情,增进了相互了解,结成了军地结对友好互助对子。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国防知识、国防法规和新时期拥政爱军、拥军优属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及爱军拥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等等。还定期选择一批保家卫国,建设祖国的优秀爱国主义影片,在电教室集中时间播放,加大了国防教育的覆盖面。

国防教育实施意见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产科、多形式健康教育 患者信任

宣教方式:

1每日对新入院患者进行入院宣教。发放手术前手术后宣教材料及母乳喂养手册。

2是手术患者给予术前宣教及术后宣教及母乳喂养知识宣教。

3责护每日对患者进行饮食指导、活动指导、母婴保健卫生知识指导及出院指导并给予材料及反馈电话。

4每周二、五由洗澡护士对家属进行新生儿洗澡、抚触、预防接种进行宣教。

5每周二、四下午开办孕妇学校,由产科医生、护士长、责任护士、新生儿护士长、及心理科主任讲解孕期、分娩和手术前后的注意事项,新生儿护理等知识。及临床遇到的各种并发症的预防。

6每日9:00放VCD在走廊给患者及家属看新生儿洗澡、抚触及喂养知识。

7医生为32周以上孕妇及出院患者免费咨询,手机24小时开机,为患者解决问题。

8各位医生及主任到保健站为医护人员讲课,使基层人员对并发症预防工作更能认证准确,及时反馈情况,增强保健意识。做到及早治疗。

9宣传材料发给门诊的专家诊、彩超室、基层保健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