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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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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意见

教师教学意见范文第1篇

我省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初级)网络远程培训选用由教育部师范司和国家项目办审批,北京大学开发研制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网络课程平台》。该课程参考了国际主流的网络教学模式,采用引领式在线学习模式开展教学,且与我省现用的培训教材配套。

为促进项目的深入开展,省项目办开设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专题网站(省略),该网站是省项目办与各市、县(区)项目管理部门交流、协作的平台,为各级培训机构和教师提供教育技术能力网络培训和相关培训支持等服务。

一、网络远程培训管理与教学管理方式

(一)课程的项目管理分为省、市、县(区)三级管理体系。

(二)各级课程教学组织管理方式:省项目办负责组织各市网络远程培训课程辅导教师和教学监督(管理者)人员培训和研修活动;市级项目办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地辅导教师和教学监督人员,并组织开展一线教师的培训工作;县(区)级项目办负责组织本地中小学教师的远程学习与管理。

(三)课程的教学活动通过网络课程平台在线进行。网络课程平台概述详见项目专题网站:资料下载。

(四)培训采用班级学习方式进行,班级组成要求为:

1 每个培训班学员人数为50~100人。

2 每个培训班设1~2名辅导教师。

3 每个培训班设教学监督员2~3人,分别由各级项目办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五)课程结业与证书

1 学员逐次完成相关模块测验、讨论和作业后,提交结业申请。

2 辅导教师完成对参训学员作业、讨论等评价后,平台将生成各学员的培训成绩。

3 省项目办审核后,将培训成绩反馈各市项目办。

4 结业证书由省项目办统一向培训合格学员颁发。

二、各级项目办具体职责

(一)省项目办职责

1 负责全省教师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各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监督指导市、县级培训日常工作。

2 逐年完成各市辅导教师、教学监督员的培训和研修工作。

3 按照各市上报的培训计划完成开班工作(详见附件:网络课程开班流程)。

4 采取必要措施,协调、检查、指导、评估各市网络培训课程的实施情况。

5 定期在项目专题网站上通报每期参训学员学习情况和辅导教师教学情况。

6 负责参训学员的结业审批及颁发结业证书。

(二)市、县(区)级项目办职责

市、县(区)级项目办将在省项目办的指导下,负责网络课程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1 了解网络远程剖11的目的和宗旨。

2 了解网络课程的内容和平台的管理要求。

3 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研究本地区网络培训的发展规划、方案,确定培训对象和培训点。

4 按照网络课程必备的硬件及网络环境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项目专题网站:资料下载),为顺利开展培训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

5 市、县(区)级项目办在省项目办的指导下,完成辅导教师、教学监督等人员的组织、管理以及研讨备课等工作,并完成学科教师的培训与管理、名单的汇总与上报等工作。

6 负责为每个培训班选派1~2名辅导教师和2~3名教学监督人员在线组织、监督管理参训学员的学习情况。

7 负责完成开班前各个角色名单的登记、汇总、上报、下发等工作,确保参训学员、辅导教师、教学监督等人员在开班前能够进入网络课程平台。

8 协调、检查、指导、评估各培训班网络培训课程的实施情况。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及时完成学员学习评价和辅导教师教学评估等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省项目办。

三、辅导教师工作职责

辅导教师服从各级项目办的安排,认真负责地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承担培训任务。在网络远程培训期间,辅导教师须按照工作规范要求(详见项目专题网站:资料下载),保证在线辅导时间,有效引导参训学员学习,指导学员按照课程要求完成学习内容和相关作业。积极与教学监督和学员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并解决学员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和其他情况。

四、教学监督人员基本职责

各级教学监督员必须按照操作指南(详见项目专题网站:资料下载),严格对课程开展情况、学员在线学习情况、辅导教师教学情况等进行在线了解、监控和督促。

(一)培训进程的管理与评估:检查培训前各项准备工作情况;掌握课程计划实施进程;根据要求组织辅导教师进行开班前准备工作;收集、保存并分析培训过程中各模块的调查反馈数据;了解本地参训学员培训结业情况。

(二)学员学习情况的管理与评估:组织和监督参训学员在线登录和学习情况;了解和评估学员的学习进程、活动参与程度及作业完成情况;审核学员学习成绩。

(三)对辅导教师教学的管理与评估:通过多种方式检查、了解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评估辅导教师教学指导和协调能力,及时解决辅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四)教学监督员要及时将各方面情况向项目管理部门汇报,并就其中重要问题开展讨论,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

五、辅导教师、教学监督员选拔要求

(一)辅导教师选拔要求

1 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有较为便利的上网条件,并能保证培训期间每天登录教学平台的时间。

2 参加省级网络辅导教师培训并合格者,以学科教师为主。

3,热心于项目教学工作并具备相应的教育技术指导能力,能够承担本地区的网络课程培训任务。

(二)教学监督员选拔要求

1 具备网络学习的环境与条件。

2 参加过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并合格者,已深入了解网络课程教学和管理要求。

3 具有项目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并具备较高的指导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 主要由各级项目管理人员或优秀辅导教师担任。

教师教学意见范文第2篇

1.大纲指引的教学方向

启发式教学需要给学生创设足够的自主学习的条件,学生有充裕的创造和发散思维的空间,为了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必须遵从大纲指引的教学方向。据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贯彻落实三个统一: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统一;加强双基与智能发展的统一;学习活动与主动探索的统一。

2.切实改变教学理念,变“灌”为“导”

学生是具有自主精神和能动精神及自我检查和调节功能的学习者,而不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教师在教学中进行引导、指导、诱导、启示、启迪,只有在被学生所理解和接受从而转化为他们的内部动因,才会发生有益的作用。教师应结合教学实际,从学生已有的化学知识或者生活经验出发,借助学生对新的化学知识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等方面的心向,采用一些学生熟悉但又生动活泼实验现象和事实,把他们引领到新知识的学习中去,使他们从惊奇、兴奋而进入探究“是什么”和“为什么”的积极思维状态。教师对学生的正确意见或接近正确的意见应热情肯定,对不正确意见和见解要委婉地予以引导和阐明,而不是将不正确的意见或见解强加给学生,毕竟教师都不是圣人。

3.深入了解学生

教师要真正起到主导的作用,就要真正了解学生,了解学生在哪些问题上会有困难,并尽可能的引导学生用正确的方法解决这些困难。对学生的困难,仍应强调“导”字,而不是直接向学生出示正确答案,也不是直接把解题的过程展示给学生,而应逐步接近答案,让学生学会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从而过渡到学生自己得出答案,让学生处于积极动脑的亢奋状态,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养成积极思考的好习惯。

4.精心设计教案

启发式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的顺利实施,需要师生双方密切配合,在一致的教学目标指导下,教师相机诱导,学生主动学习。这就要求教师在备课时多动脑筋,认真研究学生,研究教材和大纲,精心设计教案,不断变换角度,不间断地,循序渐进地给学生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化学教师要从教学的总目标,化学教学的目的和要求这个整体设计的高度发挥主导作用,并坚持结合年级的教学任务,一课时,一节一章地设计启迪诱导学生深入学习化学的过程,合理地组织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的知识结构具有启发性。

5.充分利用实验及多媒体教学手段

启发式教学的实施,应充分运用实验和多种直观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机。实验教学是最为有效的一种启发式教学手段。这一手段对学生的培养是多方面的,无论从知识的接受或能力的培养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直观教学特别是多媒体教学手段对实验教学有一定的补偿作用。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通过音像材料,加深学生对学习对象的感知,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是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概念和认识的有效途径。如根据氢氧化亚铁在空气中不稳定而易被空气中氧气氧化为氢氧化铁的这一事实,如果我们要制备氢氧化亚铁且使其不被氧化为氢氧化铁,该设计怎样的一个装置?然后让学生设计一个实验(可以相互商讨),画出装置图。这时学生的思维活动将达到,然后让学生代表口头阐述其设计原理,最后择优在展台展示,鼓励学生的创造思维,并放映教学资源库中相关的动态试验幻灯片,给学生提供新信息。

教师教学意见范文第3篇

一、必须充分认识中、小学实验教学和技能训练的地位和作用

中、小学校各学科开展实验教学和技能操作训练,在现代化学校教育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要按照现代科学技术文化发展的新成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更新教学内容,调整课程结构,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重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普及实验教学是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贯彻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的基本要求,开展各类实验和技能操作训练,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在农村学校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有助于农、科、教结合,促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有助于将学校的综合实验室办成为农村的科技实验站,帮助农民提高科学知识和实用技术水平,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培养我乡经济发展需要的劳动技术大军和向高一级学校输送一大批合格的新生贡献力量。

二、我乡中、小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教基[*]1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我区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工作步伐的通知》及靖发[20*]28号等文件的精神,按照《*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区)工作验收评估体系》的标准要求,加大投入,分类指导,认真实施,力争今年实现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率达100%的目标。

(二)要求

我乡按《*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区)工作验收评估体系》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出符合本乡实际的实施方案和普及验收标准。

1、实验用房。中、小学实验室、仪器室、体育室、器材室、图书室、阅览室、卫生室、科技活动室等用房的面积及数量要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和《*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检查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

2、实验室设施。实验桌凳、演示台、准备台、仪器柜、通风橱、图书柜架、阅览桌凳等,符合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室设备规范图册》规定的规格、尺寸、式样和数量。实验室的其它设施,要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和《*中小学(中师)实验教学基本规范》的规定要求。

3、仪器设备。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按照国家教委(教育部)颁发的目录标准配备。

4、实验人员。中学实验教师配备专职教师,学历要符合《*中小学(中师)实验教学基本规范》要求。一类完全小学配备一名专职实验教师,其它小学可配备1--2名兼职实验教师,且均应达到中专以上学历。

5、实验教学。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开齐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小学自然课的学生分组实验和教师课堂演示实验。教师有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通知单;学生有实验报告;实验教师有实验记录。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积极开展音、体、美、劳各科教学训练工作。

6、实验室管理

中小学实验室的管理,包括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科仪器设备、器材、器械、图书的陈列存放及管理。要符合《中小学校实验室工作的规定》、《*中小学(中师)实验教学基本规范》和《*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区)工作验收评估体系》的要求。

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工作

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是一项综合性强的工作,是巩固和提高我乡“两基”成果的重要举措。

(一)设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能。成立乡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乡直各单位紧密配合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做好全乡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规划,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普及的实施工作;制定学校实验用房、设施、仪器配备方案及规范,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小学实验人员的配备标准,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达标工作,督促检查各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开展;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负责组织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类里的业务督导及检查、评估、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归口组织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体育、美术、卫生器材,电器材,图书等物资的采购供应、质量管理和效益评价工作指导和鼓励各中小学校开展自制教具活动。

各村要相应成立“普实”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二)加大“普实”经费的投入。在“普实”经费投入中,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原则,保证我乡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工作顺利开展。各学校

要从勤工俭学的收入和学杂费收入中自行筹措一部分经费,增加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体制,发展多种形式办学。拓宽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学普及投资渠道,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和个人在自愿捐资助学和办学经费中,拿出部分经费,用于实验室建设,开展实验教学。

(三)加强实验操作考核考试。为巩固各校的实验教学成果,提高学生实验教学质量,对技术装备基本达标的学校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对各学校实验及技能操作训练进行考核、考试。

教师教学意见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哲学教育 主体间性教学模式 主体客体

自改革开放以来,哲学教学模式的变革与其他学科一样,也是从客体性模式(“教师中心论”)转向主体性模式(“学生中心论”和“学生主体、教师主导论”)的。但这种转变缺乏一种自觉意识尤其是理论上的探讨。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之初,学界的视线持续聚焦在“传统哲学教科书”的批判与建构上,尚未顾及教学的方式方法问题。而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对教学方法的重视,主要出于反对教条式之“满堂灌”的需要。这固然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从一开始就有寻求教学操作的实用色彩。值得重视的是,把教学方法纳入教学模式中思考,要明确无论教育方法还是教学模式,都受到教学理念的支配。因此,思考教学模式问题,必须深入分析对其起制约作用的教学过程观。

一、哲学教学模式改革:从客体性到主体性

“教师中心论”之所以站在教师立场视学生为受动的客体,归根到底,是把教学理解为一种“特殊的认识”,即教学是在教师作用下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获得发展的认识活动。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在其《教育学》中曾明确指出:“学生知识的充实和巩固,学生学习自觉性的养成,首先和大部分是依赖于教师的。”抓住教学的“教”或者教师主体性来理解、设计和组织教学,无疑是合理的,但何以不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呢?其实,“教师中心论”并非要否定学生在学习中的地位。之所以聚焦于教师主体性,主要源于对学习认知的简单化理解。在反思该问题时,人们早已注意到:“教师中心论”的理论基础是行为主义的认知论。行为主义把个体的认知归结为“刺激反应(SR)”公式;学习被视为外界刺激引起的反应,与个体的心理活动机制无关。由此推论,在教学中只要控制好刺激源,就能把握学习效果,而教师的职责在于向学生提供刺激源(传授知识),学生的任务则是接受信息刺激(理解和接受知识)。这实际上是以一种机械论的观点来解释学习,把学习过程简单化。由此,教师主体性自然被视为教学成败的关键,教学研究和实践的重点也就偏向教师的教了。

与之相反,支撑“学生中心论”的建构主义认知理论,批判了行为主义的“刺激一反应”模式。皮亚杰指出,“这个公式不应当写作SR而应当写SR”;建构主义进而论证了学习是认知主体在与环境互动中通过意义建构而获得知识的过程,学生是自主学习的主体,教师要从对学习的控制转变为对学习提供服务。对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辩证思考,有利于清除“教师中心论”对学习认知解释的机械性。然而,究其实质,“学生中心论”对教学过程的理解,仍属于“特殊认识论”。区别仅在于,该模式认为学习认知的“特殊性”不在于依赖教师的教,而在于学生能否通过自主学习去建构知识的意义。如此,还是把动态复杂的教学活动简化为一个单纯的认识过程。受此局限,“学生中心论”在实践中极易走向强调学生学、忽视教师教的极端。

“主导(教师)-主体”(学生)这种主体性的教学模式,是我国学者针对“学生中心论”的缺失,试图吸收“教师中心论”的优点而提出来的,以兼顾教师教的主导作用与学生学的主体地位。至世纪之交,这种教学理念和模式在我国教育界广泛流行。值得注意的是,“主导一主体论”虽然力图以教师的主导性来弥补“学生中心论”的缺失,但仍偏向于学生的主体性。正如有学者所强调的那样:“主导一主体”与学生、教师都是主体的“双主”是有原则区别的,

“这里的认知主体只有一个——就是学生。”这表明,“主导一主体”教学模式的实质仍是建立在“特殊认识论”之上的。

上述两种主体性模式,对哲学课堂教学产生了很大影响,对克服“满堂灌”的教学方法有重大作用。然而,在哲学教育中对教学模式问题一直未能如教育界和其他学科那样,在理论上展开深入研究,在实践中进行应用性探索和实验,只是在课堂教学操作上,由教师个体把主体性模式所提倡的一些具体教学方法应用于教学实践。这些方法主要包括多媒体教学、社会调查、启发式授课、“学导式教学”(自学辅导)等。正是由于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缺乏对哲学教学模式的深入研究,致使哲学教学改革进展缓慢,并成为制约哲学教育教学实效性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交往实践与主体间性的教学模式

主体间性或交互主体性,指主体间在交往中形成的互识与共识的内在性质。“主体间性论”并非要否定或替代主体性,而是要在人际共在的视域,超越其中任何一方的主体性,是主体性在主体际的延伸,“本质上它仍是一种主体性”。主体间性的理论基础是交往实践论。

哲学一般把实践中人与世界的关系概括为主、客体关系,以表明两者的相互生成与彼此制约,以标明实践活动的人为性与为人性。在实践唯物主义看来,实践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它固然要以生产劳动的方式去处理人与“物的世界”的关系,并在这一基础上从事其他活动。然而,生产实践是在“人的世界”中进行的,“人的世界”就是“事的世界”。在这里,“我做不仅创造了我在,同时还创造了我与他人的共在,而共在关系创造了事的世界。”这就是说,“做事”的实践活动,创造了主体间的共在关系,并以主体间的交往为前提。马克思曾揭示了作为现实的个人的本质,体现在由主体实践对象化活动生成的一切社会关系中,表明了现实的人是一种社会关系或共在交往的存在物,人的现实本质为一切社会关系所规定。在实践中,主体是共在交往的“多主体”,而主体交往构成实践的前提和形式。就此而言,任何实践都是一种“交往实践”,具有主体间性,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主、客体之间的认识关和价值关系,同样有主体间性。可见,主、客体关系是内在包涵着主体际关系的,主体间性实际上也是一种主体性,是主体间交往内在生成的一种互识与共识的主体性,即“交互主体性”。正因为主体间性的聚焦点在主体共在上,由此,主体的共处、共利、共通、共谋和共识等一系列社会生活的公共性问题必然进入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野,也为我们思考教学模式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1.有利于正确理解教学过程的本质。交往实践的教学过程观,是主体间性教学模式的理论依据。教学作为一种特殊的交往实践,是指以全面发展学生主体性为目标之师生共在(教学现场)共构(教学情境)、互通(双向沟通)共通(对教育文本意义之共识性理解)的一种精神交往。首先,把教学看作师生共同建构和有效沟通的实践共同体,强调了师生双方的主体性,克服了“教师中心论”或“学生中心论”把师生单方面主体地位确立和主体性发挥看成是以压制或消解另一方为前提的缺陷。其次,突破了传统上把教学过程本质理解为“特殊认识”的局限。在主体间性论视域,教学中“多主体”的关系使教学呈现为多样性统一的现实形态,师生交互主体的关系并不排除特定视角中教学的主、客体关系,但师生间主、客体地位又是在特定关系中生成和变化的。比如在实践关系上,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从认识关系看,学生和教师同为主体;而在教育价值关系上,学生是主体,教师为客体。这是对师生在不同关系中形成的主、客体地位作多维度换位思考的结果,是成立的。但如果把其中任何一种完全等同于教学或者归结为对教学本质的认识,那就成问题了。因为上述的“实践关系”侧重于教的角度,“认识关系”侧重于学习认知,“价值关系”则是从教学目标上确定的,三者在现实的教学过程中同时并存,是无法分割的。正如陶行知所言:“教学两者,实在是不能分离的,实在是应当合一的。”“特殊认识论”教学过程本质观的存在问题正是把复杂动态的教学活动抽象并简化为一个学习认知过程,这种抽象的结果,难免会把“教”与“学”分割开来。上述“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在教学操作性技术和方法层面上,对教或学的过分偏重,就说明了这一点。那么,教学多样性统一的现实形态,其共同本质又是什么呢?其实,陶行知提出的“教学做合一”理念,早已给了我们启示:“教与学都以做为中心,在做上教的是先生,在做上学的是学生。”在教学中师生共“做”之事,究其实质,就是师生教学中的精神交往,即一种特殊的交往实践。第三,交往实践的教学过程本质观,把师生交往的目标定位于全面促进学生主体性的发展,使教学交往与一般人际交往区别开来。后者的交往目标具有广泛性,如利益协调、信息沟通、情感交流、意见商谈和达成共识等,在教学交往中,这都可以作为实现发展学生主体性目的之手段。

2.有利于构建新型的教学结构模式。从活动主体、中介和客体三要素看,在主体间性论中,这些要素都有了新的涵义,并在现实的教学活动中组合成新的结构。(1)教学主体。师生是最基本的教学主体(分别包括个体和群体),此外还包括教育文本(教学客体)中的“隐含主体”(“文本主体”),其涵义指文本作者及其所要表达的内容和意义。文本主体的“主体性”,集中体现在作者文本建构时所采取的叙事逻辑、叙事策略、叙事结构以至叙事技巧之中。(2)教学客体即教学文本,指反映教学内容的所有教学资料或资源,即体现着特定教学内容的符码载体或活动,其中最主要的是教材和课程。(3)教学中介,指教学媒介或工具系统,主要包括语言符号媒介和非语言符号媒介(体态语、多媒体设备、网络平台等)。上述各要素的联结互动构成了主体间性的教学结构。其新的特征在于:首先,作为教学主体,既有与客体相对生成的个体主体性,又有与交往另一方主体相互作用形成的主体际性。教学活动既体现为主、客体对象性关系,又表现为主体际交往关系;教学主体是个体主体性和主体际性的有机统一。 其次,教学客体具有一定意义上的“主体性”和中介性。交往实践视点是强调教学中主、客体之间以及主体之间双向的信息沟通和意义建构的精神交往特性。在这里,教学文本作为师生主体共同的教学客体,从文本解释与理解角度看,文本中“隐含作者”可以作为“主体”与师生“对话”沟通,从而生成对文本意义的建构关系,这就使教学客体有某种意义上的“主体性”。同时,在师生共构的教学共同体中,教学文本不但有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客体性,而且有联结教学主体交往的中介性,成为沟通主体与主体的钮带。可见,主体间性教学模式,不仅有“主体-客体”的构成和“主体-主体”的形态,而且还形成“主体-客体-主体”的基本结构,体现了教学活动中主客、主主多重互动和多样变化的特征。

3.有利于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以往的教学模式只强调师或生单方的主体性,在理论中已潜藏着师生关系的不平等,加上对教与学简单化理解,难免会出现倚重教师教而压抑学生学,或者偏向学生学而贬低教师教的两极困境。因为按教学“主体一客体”单向逻辑去理解师生关系,无论是把教师当主体、学生当客体,还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客体,都难以在逻辑上推出师生间的平等性。因为“他人”一旦成了“客体”,其“主体性”何以体现?师生任何一方如果失去了“主体性”,何来“地位平等”?因此,要解决师生关系问题,必须从交往实践角度思考,从交互主体性上分析,由此必然得出“他人不是客体”的结论。即使在特定意义上人与人构成了主、客体关系,而从交往观点看,其身份也是可以置换的,“他人”仍是主体,有主体性。这种对主体性的理解,是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的关键。一方面,师生都是主体,意味着在终极意义上其人格是平等的,而这并不否定师生由“闻道先后、术业专攻”而形成的资历和资格上的差异性。如此,教学及其目标才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教学作为师生共建和交往的实践共同体,教学过程及其效能的发挥,取决于师生双方的共同努力,要求彼此有责任意识,双向沟通、相互合作,发挥各自的主体性。否则,无法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三、哲学教育主体间性教学模式与哲学教育生活化理念

教师教学意见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以基本的谈吐、举止、服饰等个人礼仪以及在家庭、校园、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领域的交往礼仪为主要内容,以学习礼仪、实践礼仪、展示礼仪和宣传礼仪为主要形式,以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礼貌行为习惯为主要目标,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坚持知行统一,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文明礼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全县广大师生的文明礼仪修养,扎实推进校园文明建设,为全县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幸福成长奠定基础。

二、实施途径

(一)营造开展文明礼仪教育的浓厚氛围

1、召开全县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启动仪式,举办文明礼仪专题讲座。各校要及时召开全体师生参加的文明礼仪教育动员大会,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有关礼仪方面的知识、开展讨论,深刻领会、高度认识礼仪教育的意义和作用。

2、结合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在教室、楼道、墙壁等处装帧、书写与礼仪有关的名言警句,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橱窗、文化长廊、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礼仪教育方面的知识和典型事迹,营造教育氛围。

(二)建立校园文明礼仪常规教育制度

1、指导学生建立自我教育机制。开展“文明每一天”活动,组织学生从“说、行、思”等方面入手,设立“文明储蓄本”,记录和反思每天做的文明事和不文明事,每月进行小结,不断总结自己的成长过程,逐步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2、建立文明礼仪评先树优竞争机制。坚持文明礼仪督查,每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进行文明礼仪流动红旗评比,每学期评选一次文明礼仪示范学生和班级(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文明礼仪示范教师,建立文明礼仪教育的长效竞争机制。

3、切实规范团队活动礼仪。要规范使用共青团和少先队特有的礼仪标致(旗帜、歌曲、标识等),按规范举行共青团和少先队的成人仪式、大(中)队会、鼓号操检阅式等各类仪式,促进团队礼仪规范性建设。

4、设立文明礼仪监督岗。各校设立文明礼仪值周班级,各班设文明礼仪督导员,负责监督、记录、制止校园内不文明行为。要将学生的日常行为,特别是文明礼仪表现情况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成长档案袋。

(三)将文明礼仪教育纳入课程教学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把文明礼仪教育寓于学科教学中,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涉及的文明礼仪内容要重点讲述,其他学科课程要结合学科特点,适时进行文明礼仪教育。

2、班级是学校进行文明礼仪教育的主要场所,要以班级为单位开设文明礼仪教育课,开展好文明礼仪主题班会(团队会)评选,推进学生文明礼仪教育的扎实开展。

3、教育局将编发《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手册》,各学校要在此基础上,开发适合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的校本教材。要建好校报校刊,及时报道校园内的文明礼仪新风尚;积极建好文学社、书法、绘画等兴趣小组,丰富课余生活,拓宽文明礼仪教育渠道。

4、发挥教师模范引领作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研究制定课堂教学礼仪标准和教师行为规范,开展文明礼仪培训,规范教师文明礼仪,通过教师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促进学生文明礼仪习惯的养成。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

1、加强《中小学生守则(修订)》、《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的学习。要通过“学守则、学规范”知识竞赛、主题班团队会等形式组织学生逐条学习领会《守则》和《规范》,要专项讲解、对照检查、强化训练,使《守则》和《规范》要求入耳、入脑、入心,逐步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

2、遵循“小、实、新、活”的原则,开展丰富多采、直观形象的礼仪教育活动,如礼仪知识竞赛、礼仪示范表演、小品剧、文明礼仪用语征集等,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礼仪活动中,使学生在活动中掌握文明礼仪的方式方法。

3、将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与民族精神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感恩教育、养成教育以及学校组织的经典诵读、才艺表演等教育教学活动紧密结合,引导学生从文明礼貌开始,从礼节规范入手,切实提升讲文明、讲礼貌、知礼节、守礼仪的自觉性。

4、加强体验教育,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践行文明礼仪。结合各类纪念日和传统节日,面向社会开展帮困助残、慰问孤老、美化环境等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学会礼让、谦恭,做文明小公民,以自己的文明行为感召他人,影响社会。

5、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梨乡文明人”主题教育活动。在梨花会期间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开展上街清扫卫生、消除白色污染、清除不规范字等志愿活动,努力创造一个整洁优美的县域环境,迎接八方宾朋,展现梨乡新貌。

6、开展“小手牵大手”文明礼仪传播活动。通过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等载体,让家长共同参与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一起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文明环境;暑假期间以全体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为主体,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小分队活动,在家庭、社区以及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文明监督岗,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活动目的。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文明礼仪教育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为确保活动实效,县教育局成立加强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该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校也要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为组长,德育主任(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和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文明礼仪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把文明礼仪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和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的重要载体,做到组织健全、措施得当、管理到位,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