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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行动开展基本情况
我县属于源头县,而又属于的一条主要支流,开展环保执法行动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按照县环保局环保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截至2月27日,我县共出动环境监察、监测、信息管理等人员50多人次,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对直接排入我县大江、小江、扬眉江等主要河流500米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进行了调查、监测、拍摄和卫星定位,重点检查了聂都乡和铅厂镇(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周边的工矿企业排污情况。此次检查共检查企业14家,其中矿山企业11家,竹木企业3家。经检查,直接排入大江、小江、扬眉江等主要河流500米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排放口有14个,同时对正在建设中的市政排污口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进行了检查。
二、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认真领会行动精神,制定行动方案。根据市环保局《市环保执法行动方案》的整体安排和部署,立即制定了《县环保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股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专门会议,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认真部署。与此同时,环保局及时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我局通过及时编发《环保通讯》进行专题报道,向县直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及时通报此次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同时及时向各排污企业下发了《关于做好迎接环保执法行动的通知》,向企业主讲清此次执法行动的意义和工作要求,得到了企业主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为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及时开展行动,注重工作重点。我局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分组下到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从2月23日至26日对直接排入大江、小江、扬眉江沿岸500米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口、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及市政排污口污染物进行调查、监测,共检查企业14家,检查排污口14个;对各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吨/日)、COD、氨氮和其他主要特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进行监测统计;对排污口进行拍摄、卫星定位,检查规范化标识设立情况;统计排入上述排污口的工业企业名称和数量;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企业依法查处。
(四)强化主要措施,力求工作实效。一是将日常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此次我局将开展环保执法行动和各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相结合,对各企业的生产情况、排污状况进行调查了解,要求已恢复生产的各企业应及时进行排污申报,同时,结合现场检查,及时补充、更正排污口信息,完善排污口有关数据,分析污染物排放情况,补充数据库资料建立各企业污染源档案。二是将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紧紧围绕市环保局制定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我县行动实施方案,迅速开展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问题,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四是将投诉案件与现场查办相结合。结合此次执法检查行动,我局及时调处了2起群众有关环境污染的投诉,切实解决了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经过此次执法检查,发现我县大部分企业和加工厂排污口设置不规范,未设置有醒目的标识,有个别企业甚至存在私设排污口偷排、露排、超排现象,只有少数个别规模较大的企业,排污口设置较规范,有较完善的污水处理工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规范各类排放口设置和标识。通过加强与企业主的沟通,逐步要求全县各排污企业全部设立规范的排污口标识,同时完成对全县排污企业的污染物建档工作,完善排污口有关数据,做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
为有效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市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底,开展蓝天保卫战秋季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采取有力措施,降低重点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确保2020年底前,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燃煤污染管控。
1.加强燃煤锅炉治理管控,对建成区已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开展“回头看”,防止列灰复燃,对全市20蒸吨及以上燃煤供热锅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推进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2.推进城乡结合部生活用散煤污染治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无照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深化工业污染管控。
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2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综合治理;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对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深化治理成果。(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市工信局分工负责)
(三)强化扬尘污染管控。
1.开展扬尘污染排查,强化施工扬尘、堆场扬尘、裸土扬尘、道路扬尘治理;对新的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物料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源,及时组织排查、督办、考评,年底前,建成区消除裸露地面。(市住建局负责)
2.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严肃查处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的渣土车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四)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1.全面开展柴油货车治理,加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限行和禁止使用区域监管力度;加快柴油货车禁行、限行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联合全面开展路检路查,加大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处罚力度。(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分工负责)
2.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分工负责)
(五)统筹秸秆禁烧管控。
按照《省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实行扁平管理和“5+1”模式,市生态环境分局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限烧区计划烧除和秸秆无害化处置工作。
一是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制定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农业部门负责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和饲料化利用及相关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秸秆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及相关工作。
秸秆全量化处置要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农作物秸秆产量、利用方式和具体去向等基础数据、建立清单台账,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数量分解落实到具体村屯、地块。各乡镇街根据清单台账,编制上报本辖区年度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禁烧区和限烧区秸秆产量及分布;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计划烧除总量、地块和时间安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形成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各乡镇街分工负责)
二是开展好限烧区计划烧除。
各乡镇街细化限烧区烧除轮次与时间安排,按省要求根据气象条件自行安排专人采用“攒堆”集中焚烧的方式进行烧除作业,并组织民兵等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管,在气象条件允许情况下,争取最大限度完成烧除作业,避免春耕生产前集中抢烧。(各乡镇街负责)
三是严格秸秆禁烧监管。
各乡镇街为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依据省调整新的禁烧区、限烧区划定范围开展管控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不变,充分发挥好网格机制作用。做好日常监管、重点时段监管、重点区域监管、确保不出现违规焚烧问题。(各乡镇街负责)
(六)做好重污染天气管控。
1.严格实施燃煤采暖锅炉错时启炉,制定错时启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住建局负责)
2.按国家和省要求实行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制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工信局负责)
3.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进一步理顺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经验和保障;当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要立即启动相关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建筑工作停工停业、高排放车辆限行禁行、增加道路清扫频次等各项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主体责任,落实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圧实工作责任。
要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圧实,制定各项任务清单和台账,包括集中供热错时启炉方案,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等内容,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错时启炉、错峰生产,“一厂一策”等工作要明确到企业、设备和具体操作人员,秸秆“两区”管控责任要精准到村屯、地块、农户和责任部门、责任人。
(三)积极宣传引导。
要加大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渠道向人民群众介绍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的相关知识,宣传“攻坚”行动相关工作情况,引导公众支持参与改善空气质量行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为严格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工作对象底数清、安全检查家家到、问题隐患动态报、整改落实要闭环、责任清单条条明、宣传培训全覆盖”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排,现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对全区1660家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家家到,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排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主线,通过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集中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二、突出重点领域
检查要做到全覆盖,突出高温熔融金属(42家)、粉尘涉爆(57家)、涉氨制冷(2家)等重点领域企业。
三、检点内容
围绕专项整治要求,重点检查以下重点内容:
1.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氛围营造浓不浓厚,有无横幅和宣传标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是否签订和公示;
2.企业是否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是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方案是否结合自身实际,找准自身风险点、明确具体管控措施,员工对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内容是否清楚;
3.企业是否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要求每月向属地安监部门上报自查自纠隐患;
4.企业是否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6.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是否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教育培训;
7.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8.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建立情况;
9.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企业对危险作业和重点部位安全管控情况,特别是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现场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2.生产现场发现的其它安全隐患和问题。
四、方法步骤
结合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分组包片实施。区应急管理局安排11名人员,成立7个检查组(人员分组安排见附件1),明确组长和组员,对全区1660家工贸企业安全检查家家到。
五、检查流程
1.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检查组到达企业后,出示执法人员证件并说明来意。
2.简要听取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基本情况,检查人员根据内容决定检点。
3.组织实施。结合检查内容,逐条逐项组织对企业开展安全检查。
4.意见交流。填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意见表》,并交1份给企业,督促企业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按时限和标准整改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组所有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迫切性,狠抓工作落实、担当作为,各镇(区、街道)安监站人员要积极配合。各组检查时可自行安排安全生产领域专家或结合属地第三方服务机构一同开展检查工作,提高检查的专业性、针对性,务求实效。
(二)抓好统筹兼顾。检查组人员要妥善处理好各项工作,抓好统筹协调,理顺工作头绪,将督查和检查工作做到统筹兼顾和协调推进。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和内容,在有限时间内,优化人员配置,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内容,确保安全检查家家到、安全底数家家清。
(三)建立信息报送。各检查组要对当日检查的隐患数据和之前隐患整改数据及时更新汇总,并于检查当日17时前将数据报许耀跃汇总。
附件:1.安全检查人员分组安排表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意见表
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安办字〔2009〕7号)精神的要求,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
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省市区隐患挂牌督办企业的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
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按危险程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村、各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安全警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已存在安全隐患,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资金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未签订矿山救护队协议,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区确定需挂牌督办的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仓库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
道路交通:重点是区乡道路、乡村道路,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农村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
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等。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集市、学校危房等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
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
水利:加强水库河道的安全管理、重点是加强对朱家坝水库、石夹水库及高堡子塘坝等的检查及安全管理;加强对河道淤泥、杂草的清理及坍塌现象的整治。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重点是各企业,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
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民爆器材: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仓库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三个月以上等。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突破难
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1.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
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至9月)。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非煤矿山安全治理。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治理,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
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迎接各级对我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
行专项抽查准备;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需要区级以上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治理结束后,要逐项摘牌;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以及交通运输安
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乡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乡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
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
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
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机械、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
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我乡的治理重点是各非煤矿山,要认真研究,落实人员、责任、措施、经费、时限、扎实开展
隐患治理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
清底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组织安监、国土、水务、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
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
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每月25日以前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和年度考核制度,全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纳入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
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
,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企业和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
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七)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
一是严格规范医疗保障待遇稽核业务行为,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稽核方案,根据稽核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稽核。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日常实地巡查,核实住院人员身份、入院指针把握、违规结算等情况,做到医院周检查的全覆盖巡查模式。并现场抽查病历,对有疑问费用、违规费用等情形进行现场调查,化解基金风险。
二是按照省、XX市对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每年根据省、XX市医保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全市启动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了切合我市实际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大数据监控出的问题数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根据自查情况对辖区内定点医药开展拉网式全面检查,逐一排查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
三是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一查到底,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视不同程度采取重点监控,对涉事的机构分别按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进行处理,查明属重大情况的,将提交上级行政部门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四是根据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年终考核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年终考核。并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与医保付费、年终清算、质量保证金退还、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与管理、协议续签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