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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农村养老保障由缴费型养老保险计划、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以及其他非正规保障制度构成。非缴费型养老金在较多的发展中国家农村占据重要地位,非正规制度的养老保障在较多发展中国家还比较强大。这些经验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模式改革有借鉴意义。
一、发展中国家农村非缴费型养老保障的现状
农村非缴费型养老保障制度是对于低收入者的一种养老金计划,即对无力承担养老保险费的农村人口,给予养老保障。目前,大多数实施农村非缴费型养老保障制度国家的65岁以上人口基本达到7%以上,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是经济均未达到相应的发展水平,属于未富先老的社会状况。他们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政府,而且各国的给付水平差别比较大。拉美国家给付水平较高,阿根廷最高达153美元人均。亚洲国家较低,一般在人均2美元。斯里兰卡最低只有人均1.25美元。这些国家的给付资金占GDP的比重均较低,大部分在1%以下,只有毛里求斯为2%,南非为1.4%。就是这一极少部分的GDP,却发挥了重要的国计民生的作用,解决了本国最贫困人口的养老保障,降低了贫困率和赤贫率。
农村非缴费型养老保障制度在实施中有两种,普遍保障型与测试收入型。发展中国家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实施中,其中实行普遍保障型国家有玻利维亚、毛里求斯、纳米比亚、博茨瓦纳、尼泊尔、斯里兰卡、布基纳、巴拿马、坦桑尼亚、津巴布韦和西萨摩亚(大洋洲)等国家。实行收入测试非缴费计划国家有阿根廷、孟加拉国、巴西、智利、哥斯达黎加、印度、南非、乌拉圭等国家。
二、发展中国家非缴费型养老保障制度的作用
(一)保证无力缴费者的养老金收入
发展中国家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是强制性缴费型养老计划的必要补充。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填补了无力缴费者养老缺失,保证了非正规部门农民养老保障水平,使非正规部门老人能够老有所养。2000年毛里求斯、纳里比亚、博茨瓦纳等国家基本上实现了100%覆盖率。南非保障面达到88%。养老金收入成为老人养老的重要收入来源。该年毛里求斯、纳米比亚、南非、博茨瓦纳受益人养老金收入分别占其人均GDP比例为17%、16%、32%和9%。在纳米比亚9岁的高龄人口其养老金给付额占该国人均GDP的66%,10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给付额占人均GDP的74%。
(二)降低贫困率
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降低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农村的贫困率。如阿根廷、巴西、哥斯达黎加、智利的赤贫率分别降低了67.1%、95.5%、21.4%、和69.%。贫困率分别降低了30.8%、29。2%、24.3%和18.7%。南非、毛里求斯贫困率的降低在较大程度上也得益于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的实施。
(三)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在宏观经济运行、养老医疗服务和家庭和谐等方面均起到积极作用。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年金给付的货币收入,可以保证农民购买必需的生产资料,可以作为一种担保在商业银行贷款。同时,商业银行社会保障的支付业务进而促进了商业银行其他业务的发展。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年金给付的货币收入使得老年和残疾者能够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此外,由于享受年金给付,使老年人在家庭和社会的地位得以提高,增强家庭凝聚力。
三发展中国家农村非缴费型养老保障制度的启示
(一)发展中国家农村非缴费型养老保障制度具有补充意义
发展中国家农村非缴费型养老保障制度是缴费型养老保障制度的必要补充。缴费型养老保障制度是覆盖正规部门有缴费能力的雇员。在市场失效的情况下,无经济能力的老年人的养老金出现缺失。这就决定国民社会保障对此提供必要的保障。缴费型与非缴费型整合的广度和深度取决于不同发展中国家具体国情,非缴费型的建立与发展受制于该国经济实力、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以及该国的社会文化结构因素的影响。普遍保障型养老金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收入测试制度对工作和储蓄的负面激励,普遍保障的非缴费型保障与缴费型保障的整合,有利于提高农村整体的保障水平。毛里求斯的普遍保障非缴费计划与1978年运行的缴费型计划的良性整合是成功的典范。由此提供了发展中国家农村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是缴费型养老金计划的必要补充的成功案例。
(二)增强政府的职责
发展中国家农村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中政府融资职责是明显的,这是一个被动的经济支持。“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通过农业经济运行机制增强农民的养老保障经济能力。
政府应在引导农村经济良性循环方面创造条件,营造宏观环境。农村金融在宏观层次上强化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大农村公共项目和基础项目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微观层次上,有效地对农村经营者提供金融服务,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农业项目投资分析与风险控制服务,建立有效的农民储蓄一保险一贷款一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机制。储蓄保险组合提高了低收入群体拥有保险保障的可能性。政府财政除直接增加对农业生产的财政支持外,还应在农村教育发展、农村卫生条件改善、农村反贫困计划等进行财政投入,以提高农村整体的社会福利,也是对增强农民自我保障能力的基础性投资。在低收入国家,政府财政逐步建立农民的非纳费型社会救助计划预算,使之制度化。
(三)保护农民土地保障权利
土地保障仍是一些低收入国家农村的一种传统而重要的养老保障形式。转型国家土地制度的改革、东亚部分国家土地制度成功的私有化都对农村养老保障改革与发展形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如越南1993年土地分配改革中,将以前集体经营土地的50%—80%分配给老人。有效地保护农民土地保障权利,是发展中国家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安排和土地制度改革完善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 养老金; 融资; 危机; 改革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3-0062-03
一、养老金融资体系的发展态势
自2009年批准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2011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至2012年底,我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已全面开展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也基本形成了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共同构成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我国养老金融资体系基本呈现以下总体发展态势:
(一)总额逐年增长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数据所绘制的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状况图显示(图1),2008―2012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和累计结余均保持持续增长,其中,在2008―2012年期间,历年收入比上年增长分别为24.3%、18.0%、16.8%、25.9%、18.4%,历年支出比上年增长分别为23.9%、20.4%、18.7%、20.9%、21.9%。同时,从2010年正式开始“新农保”试点,“新农保”基金2011年比2010年收入增长达135.9%,支出增长则达193.3%,而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增长达64.8%,支出增长达92.2%。因此,总体而言,我国社会养老金总收入和总支出均处于逐年增长状态。
(二)覆盖率逐步扩大
根据国家人社部的统计数据,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分析图显示(图2),2008―2012年期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保持稳步增长,至2012年底,累计参保人数已达30 427万人;与此同时,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含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则呈快速增长趋势,尤其是2010年“新农保”制度和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基本实现了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截至2012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含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8 370万人。因此,总体上看,我国养老金参保覆盖率在逐步扩大,参保人数也在逐年增长。
二、养老金融资体系的具体危机
总体而言,养老金融资体系基本呈现养老金总额逐年增长和覆盖率逐步扩大等发展态势,然而,当前我国养老金融资也面临着收支缺口隐患、养老金替代率偏低和区域发展失衡等可能的危机。
(一)收支或存隐患
据2012年《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研究报告分析,中国养老金缺口在2013年将达18.3万亿元。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中也指出,2011年,中国城镇基础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空账”额已达2.2156万亿元。而国家人社部则反复强调,中国养老金尚有结余,不存在缺口问题。这两种大相径庭的说法源于理解上的差异,结余是指现金流量,缺口则指存量,而流量的结余无法否认亏损的存在。据人社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分别达到23 941亿元和2 302亿元。然而,根据图1所示,我国社会养老金总收入和支出虽然处于逐年增长中,但增长的幅度却有所差异,收入增长的幅度普遍低于支出增长的幅度。尤其是,近两年伴随城乡居民保险的全覆盖,城乡居民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数也快速增长,根据人社部所的数据显示,2008―2012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实际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分别为512万人、1 556万人、2 863万人、8 760万人和13 075万人,增长幅度逐步扩大。这实际上导致了支付压力的延后,而人口的老年化趋势将可能导致收不抵支的缺口隐患逐步扩大。
(二)替代率偏低
养老金替代率是劳动者在退休时领取养老金的水平与退休前的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它构成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劳动者退休前后在生活水平上的差异。养老金设立的基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参与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后“老有所养”,以满足城镇退休职工和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我国从2005年至今已经连续多年不断增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据国家审计署2012年审计报告显示,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2005―2011年年均增长了13.4%。同时,人社部的统计数据也显示,2010―2012年期间,企业参保的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分别达到1 362元、1 511元和1 721元。尽管养老金领取水平在逐步增长,然而,我国养老金替代率却在持续下降中。根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养老金替代率已由2002年的72.9%下降至50.3%。另据中央财大社保研究中心褚福灵主任的推算,我国企业养老金的替代率在2011年仅为42.9%,这已经远远低于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出的替代率标准的国际警戒线55%,也远远低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预期标准58.5%。与此同时,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养老金缴费率却一直偏高,据统计,我国养老金中单位和个人缴费率合计达到28%,超过了大部分发达国家水平。养老金缴费率的持续增长和替代率的持续降低使得退休人员无法获得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已经背离了我国养老金制度设计的基本目标。
(三)区域发展失衡
从养老金收支状况、参保人数或参保人员赡养率等方面来看,我国养老金融资体系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性,各省市发展失衡现象显著。例如,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0》的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养老金参保人数最多的是广东省,共计2 716.4万人参保,而参保人数最少的则是,仅9.2万人参保;在养老金收支状况上,当期收入最多的是江苏,占全国总收入的比重约达7.79%,最少的是,占比约达0.09%;当期支出最多的是上海,占全国总支出的比重约达8.32%,最少的是,占比约达0.10%;而累计结余最多的则是广东(约占全国的15.58%),最少的则是(约占0.03%);在各地区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上,辽宁社会化发放人数最多,约占全国总人数的7.93%,人数最少,仅约占0.06%。而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的分析显示,2011年,收不抵支的省份共计14个,数量虽然减少了,但缺口规模却增加了,而从分省区的城镇企业来看,除去新疆建设兵团的31个省市自治区中收不抵支的省份有11个,即1/3省区是收不抵支的。同时,各省区收支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当年结余最多的是广东,占比41%,而黑龙江和辽宁的当期缺口已超百亿元,黑龙江的收支结余甚至不及征缴费用的一半。而除宁夏、云南以外,12个结余率超过全国平均数的省区大部分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此外,在参保人员赡养率上的地区差异也十分显著,天津、东北三省和新疆建设兵团的赡养率均接近或超过50%,而上海赡养率从2010年的58.23%下降至2011年的39.34%,广东、浙江等东部省份则普遍较低。有关分析还显示,我国各省区之间“新农保”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基础养老金替代率水平亦极不均衡,其中最高替代率达22.1%,而最低替代率仅为5.3%(何晖、殷宝明,2012)。
三、养老金融资体系的改革设计
综合当前养老金融资体系的发展态势和可能危机,我国政府部门、学术界和广大群众对此进行了广泛讨论,并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试图解决当前养老金问题。而延迟退休、延长养老金缴费年限或取消“双轨制”等措施是否能够解决养老金危机,也成为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议题。
(一)改革的影响:不同群体的差异化分析
当前政府和学界所提出的养老金改革主要措施对各个利益群体的影响上所存在的差异性,促使各个利益群体对此形成了不同态度。
1.延迟退休对不同群体的影响
根据近期人民网对全国东中西部地区11个大中型城市的1 062份问卷调查显示,受访者中68.6%对延迟退休持反对态度,73.5%支持弹性退休制的实行,其中,反对声最大的是外资企业员工,而52.8%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也不赞同。反对延迟退休的主要原因在于国内劳动强度较大、劳动时间长且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并不完善。事实上,对于不同收入、技能水平、身体状况和家庭背景的群体,延迟退休会产生不同影响。延迟退休对于收入丰厚、知识水平较高、具有中高级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良好的老员工群体可能更能帮助他们发挥“余热”,创造利益;而对于收入较低、劳动强度大、缺乏技能或身体欠佳的群体则可能增加更多负担,也可能对年轻人的就业造成更大压力。
2.延长养老金缴费年限对不同群体的影响
延长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与延迟退休既有共性又有差异,对不同群体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一般对在社会正规部门工作的人员而言,他们的工作年限通常超过15年,且基本并未因缴满15年就停止缴费,因此,延长15年的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对他们并不会产生实质影响;而对在非正式部门工作的灵活从业人员而言,例如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企业从业人员或其他灵活从业人员等,这部分人的养老金缴费率20%全部由自己负担,且收入通常并不丰厚也不稳定,导致他们一般缴满15年养老金就停止缴费,因此,延长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则会增加他们的负担,对他们的影响相对较大。
3.“双轨制”改革对不同群体的影响
养老金“双轨制”一直被视为中国养老金制度中的最大不公,它是指对不同性质的工作人员采取不一样的养老金制度,即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人员执行的不同养老制度,在养老金缴费和领取上均存在较大差距。根据人民网的问卷调查显示,受访者中72.9%和18.4%认为“双轨制”非常不合理和不太合理,59%认为养老金并轨时机成熟,29.9%认为远未成熟,而这主要源于社会上对分配不公的一种情绪发泄。事实上,随着近年以来事业单位与政府机关养老差距的逐渐扩大,养老金已由“双轨制”变为了“多轨制”。若养老金并轨仅仅只是简单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企业养老金制度,必然严重损害部分群体的直接利益,尤其是公务员的退休利益,导致政策难以执行。因此,养老金并轨不仅仅是简单的合并,而应当是基于人事、工资等各项配套措施和保证各个群体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同向改革。
(二)改革的路径:多元化融资体系的整合发展
要解决当前养老金危机,可以通过优化基本养老、发展补充养老和鼓励私人养老,实现多元化融资体系的完善和养老金改革制度碎片的整合。
1.优化基本养老体系
根据对延迟退休、延长养老金缴费年限和取消“双轨制”等措施对不同群体的影响分析,单纯地依赖某项制度的改革并不能完全解决养老金危机问题。因此,从融资方式、融资范围、融资结构等方面对基本养老体系进行有效优化亟待解决。一是弹性延迟退休年龄,在此过程中应当首先完善我国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制度,并配以适当的激励和自主选择机制;二是进一步扩大参保范围,政府应当将更多城乡居民纳入养老金覆盖范围,为此,政府应适当给予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降低养老金缴费率;三是结合人事、工资和财政等相应配套措施逐步实现养老金并轨,同时增加政府投入,以节省“三公”开支和国有股的重新划拨等方式实现财政体系的分配制度;四是实行“税费分筹”的融资方式,在保留保险费的基础上,对工薪收入以外的收入以税收形式筹资;五是实现养老金的跨区域缴纳与领取,保障养老金不同险种或不同区域的转移接续。
2.发展补充养老体系
补充养老体系作为养老金体系的“第二支柱”,包括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它们介于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分别是针对事业单位员工和企业员工,由事业单位及其员工和企业及其员工按照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一种退休保障制度。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用以推进试点省市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却最终进展缓慢。而在企业年金覆盖上,国外如法国、丹麦、瑞士等约达100%,英、美、德等国约达50%,但据人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共5.47万户,参加的职工共1 847万人,企业年金累计结存4 821亿元,尽管逐年上升,但总体比例依然较小。发展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推进年金计划,或强制实施扩大年金覆盖率;二是给予企业一定税收或政策上的优惠,为年金计划创造条件;三是加强年金基金的监管,保证投资收益和防范投资风险,以实现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平衡。
3.鼓励私人养老体系
鼓励个人参加储蓄养老保险,建立私人养老体系,以有效支持基本养老体系。为此,国家可以通过给予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和政策激励以鼓励个人将其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商业养老保险,提升公民自我保障意识,以积累资金支持基本养老保险。例如,当前保监会所实施的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鼓励私人商业养老体系的发展,不仅能为我国养老金体系建立多重支柱,还能为我国资本市场积累更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 何晖,殷宝明.“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与筹资机制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2(12):68-77.
[2] 龙朝阳.“税费分筹”养老金制度筹资方式优化与结构性调整的契合[J].学术研究,2012(12):10-13.
[3] 秦磊.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金筹资模式分析[J].国际经济合作,2013(6):75-79.
[4] 杨燕绥,刘懿.中国养老金改革的时间节点与政策路径――以人力资本和老龄化为视角[J].探索与争鸣,2013(1):66-71.
新农保将在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
意见透露,我国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年满16周岁可自愿参保
具体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基础养老金每月55元 / 人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将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强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水平,不会一直停留在55元。
个人账户储存额可计息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个人缴费将会多缴多得
对于个人缴费,意见指出,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举例:一位选择年缴费100元档次的参保人员,60岁时,按目前办法静态测算,缴费15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69元;缴费30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83元;缴费44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96元。
零缴费参保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指导意见同时明确,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多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让这些老人的子女参保缴费并不是拿他们的钱给其父母发养老金。老人的养老金是政府已经发了的,他们参保缴费是给他们自己将来进行储蓄,缴费时政府还会给不低于30元钱补贴。子女缴费的部分计入其自己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从一开始就是做实的,绝不会让农民吃亏。一个青年农民,一年缴100元钱至300元钱,政府还会补贴这个青年农民,而他的父母每人一年就领660元,合起来要1300多元。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
关于集体补助,意见指出,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关于政府补贴,意见指出,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举例:一位一二级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的保险费,政府要给予40元特殊补助,即个人实际每年只缴60元,加上重复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普遍缴费补贴,其个人账户每年储存总额则为60元+40元+30元=130元。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收益率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1
一、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结构的现状
经过十几年的相关探索,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目前,我国养老金体系基本可以分为三个支柱体系:一是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政策规定的一种强制养老保险制度;二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为企业年金。是由企业根据国家宏观指导,实行市场化的经营管理,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①;三是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由选择机构的补充保险形式。后两个层次中企业和个人既可以将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存入社会保险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基金帐户,也可以选择在商业保险公司投保。但是,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并不均衡,第一支柱社保占有绝对优势地位,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第三支柱的个人商业保险占比较低,发展缓慢。截至2014年末,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为2300多万人,占全国城镇就业人口的比例不足6%②。
按照人口类型来划分,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可以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三个部分。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为3870万人,占比7.77%;城镇企业职工参保人员为3.22亿人,占比64.66%;农村养老保险参保1.37亿人,占比27.51%。2014年末,国务院宣布将前两者进行统筹并轨,建立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上的“鸿沟”有望填平。
二、我国养老保体系险结构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养老金资产规模太小,难以成为对市场有影响力的机构投资者。2013年底,美国养老金占GDP的比例为36%,而我国仅为4.9%,差距明显。同时,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也太窄,而且对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也存在差异。具体来看,国企基本上实现了全面覆盖,集体企业覆盖面接近80%,而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不足20%,尤其是很多民营企业根本没有参保。从总体上看,2013年末,参加各种养老保险的人数为3.6亿人,养老保险全国的覆盖率只有30%左右,不能全面有效的发挥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
其次,养老保险体系结构很不均衡。2014年底,在我国2.8万亿元的养老保险结构中,政府基本养老保险占比为90.5%,企业年金为9.5%,个人养老金账户几乎没有③。而同期在美国近30万亿美元的养老金资产中,政府养老金占比为11.5%,企业年金占比为63%,个人养老金账户占比为25.5%。这体现出我国现行的养老金体系过于依赖政府行政性质的基本养老,对于更为市场化的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重视不够,养老金市场的运行效率偏低。
第三,我国养老金亏空的问题也十分严重。2014年,全国基本养老金亏空近1600亿元④,而且养老保险金赤字大约以年均20%的增长率攀升。造成当前养老金亏空的主要原因在于按照相关政策,需要对以前基本没有个人账户资金的退休者统筹发放养老金,只能挪用本应是将来才支付的现在的在职职工的养老金账户。目前的这种亏空基本上是靠政府的财政补贴抹平,但是考虑到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这种寅吃卯粮的办法毕竟只是权宜之计,而且会给政府财政造成极大的压力。学者预计,在未来20年之内,我国养老金结余将消耗殆尽,出现真正的缺口。
第四,我国目前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率过高,企业和个人共需承担30%和11%的缴费率⑤,这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缴费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第五,现行养老金收益率极低。按照相关政策规定,80%左右的基本养老保险要投资政府国债或是银行存款,近十年来年均收益率不足2%,低于货币贬值的速度,导致养老金结余不断贬值,无法形成养老金良性的自我积累和应对老龄化的长期资金需求。
总体来看,现行的养老体系结构无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亟需调整。
三、对完善我国养老保险结构的相关建议
1.提高养老金资产规模,扩大养老金覆盖面。这不仅能充分体现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同时可以培养壮大机构投资者,有利于吸引长线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改善经济结构。
2.加大市场化的养老保险体系。采取税收优惠的政策(如延税制税收),扩大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保险的市场份额,扩大养老金的来源,提高养老保险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3.要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的亏空问题。可以考虑一下两个措施,一是政府向养老金账户中划转资产,如外汇储备或国有股减持等;另一个措施是提高养老金的收益率,可以借鉴美国401K的操作,取消养老金尤其是市场化运作的养老金投资资本市场的门槛限制,扩大养老金的自我积累。
4.降低企业和个人的养老金缴费比例,用财政资金或国企利润充实养老保险基金,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在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的基础上,推进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提高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
四、结论
在养老金并轨和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的背景下,只有改善相对落后的养老保险结构,壮大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提高市场化的养老保险比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才能从根本上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
注释:
①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单位不超过工作总额的1/12,个人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6。
②数据来源:方华.企业年金迎来历史机遇[N].金融时报,2015-1-22.下同。
③数据来源:丁建定,郭林.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J].武汉大学学报,2015-3.
④其中,基本养老金收入18451亿元,支出19117亿元。数据来源:孙博.中国养老金的亏空[J].新浪专栏,2015-1.
⑤具体来看,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企业为20%,个人为8%;医疗保险企业为6%,个人为2%;失业保险企业为2%,个人为1%;工伤保险企业为1%;生育保险企业为1%。
参考文献:
[1]方华.养老金并轨给企业年金带来的机遇[N].金融时报,2015-1-22.
[2]朱南军.人口老龄化对股票市场的长期影响[J].南方金融,2014(12).
[3]切实降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率[N].中国经济时报,2014-11
[4]丁建定,郭林.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J].武汉大学学报,2014(3).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新农保工作指导意见及实施办法。2012年为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整体推进年。巩固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健全服务网络,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服务水平,尽快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统一。
二、目标任务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31.43万人。
2、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和60周岁以上老人基础养老金发放实现全面覆盖:农村适龄居民参保率达到99%以上,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
3、城镇适龄居民参保和基础养老金发放实现全面覆盖:城镇适龄居民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98%以上。
4、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督查力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推进措施
1、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贯彻省政府《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落实市政府《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抓住有利时机,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和社区平台的杠杆作用,进行强势宣传,强化参保意识。全面推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确保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适龄城镇居民应保尽保,符合条件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城镇居民应发尽发。
2、巩固新农保全覆盖工作成果。继续加大新农保扩面征缴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参保率,努力实现适龄人员参保全覆盖。引导城乡居民补足15年缴费,鼓励有经济条件的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确保上半年完成全年征缴任务,努力扩大基金积存总量。认真做好到龄人员的基础信息核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农民全部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实现到龄人员基础养老金全发放。
3、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研究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的办法并实施。二是制定出台相关办法,重点解决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财政补贴问题,提高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待遇。三是探索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办法,妥善做好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做到制度覆盖无盲区,人员覆盖无盲点,政策衔接无缝隙。
4、加快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按照省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的统一要求,加快数据迁移,突破技术瓶颈,加大财力投入,在省、市、县专网联通的基础上,推动县、镇、村网络贯通,通过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系统办理“收、发、管”各项业务,实现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操作。大力推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方便农村居民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信息,努力做到为参保人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
5、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一是组建大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合理设定经办机构编制,配备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管理和经办人员。二是推动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示范岗建设,以点带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全市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三是加强考核,对各业务环节进行稽核和督查,保证人员信息准确、资金安全规范。
6、强化基金监管,规范金融服务。做实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按照“安全第一、方便群众、有利于提高管理层次”的要求规范新农保、城居保资金存储银行的相关行为。规范金融机构的服务行为,提高金融合作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证基金的安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为每个参保人在相应的金融机构开设存折账户,并建立省业务系统中的个人编号与金融业务系统中存折账号之间的对应关系。
7、督察督办好征地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省、市有关文件,按照“先保后征”“即征即保”的要求,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管理,确保新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全覆盖,引导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杜绝现金分配、货币安置的做法。从2012年起,严格执法、严格督办,对涉及执行不力或造成后果的相关负责人,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四、具体活动
1、2月份,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突击月活动,完成城居保年度工作目标。
2、上半年,配合省厅农保处、农保中心,在东台市召开省新农保村级平台经办服务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