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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播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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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播理论

信息传播理论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心理预期;信息传播;图片;文字

1引言

心理预期也可以称为预期推理,即建立在背景知识基础上的对可能发生事件的内隐期望,是受众根据当前正在加工的信息来预测未来的事件”。对预期的研究对于理解人类的决策规律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决策的前提就是对被决策的事物形成一个预期,任何决策都是在一定的预期之下进行的,预期在个体的决策机制中担负着重要的角色,可以说它是影响受众做出决策的关键因素。

预期是基于信息的推理,影响心理预期的因素可分为信息因素和被试因素两个方面。信息因素包括信息的含量、信息的传递及呈现形式等;被试因素包括被试的背景知识、阅读技能,甚至被试的年龄焦虑状态等。本文关注的是信息的不同呈现方式对心理预期的影响。

长期以来,有关文字的阅读研究一直是心理学专家最为重视、投入精力最多的一个课题,而有关图形的研究却相对较少。近年来,人们开始对图形的研究进行了一定关注。沈德立等(2001)认为,与文字相比图片具有双重编码,而字词只是单一编码,因而图片便于记忆,更有优势效应。图片之所以具有优势效应是因为图片的视觉特征区分度较大。图形材料作为一种信息或对文字信息的诠释,具有直观、鲜明、生动的特点,更能被受众认知与把握。特别是在新闻报道中,新闻摄影以其独特的报道方式与强烈的视觉冲击,达到“一图胜千言”的效果。最近一项调查表明,当今我们对社会信息的获得,60-70%的方式是图像的方式。

本研究探讨的主要问题就是图片、文字这两种不同的信息传播方式对预期结果的影响有何不同。

预期结果包括很多方面,本研究将重点放在了预期结果的一致性、感受等个方面,即:群体对某一特定信息做出预期的一致程度是否因信息传播方式的不同而产生差异(一致性);不同的信息传播方式对受众心理预期的刺激强度是否也会不同(感受性)。在本研究中,因为预期的结果在本研究中通过问卷的答案体现,研究者通过观察两组答案的分布特点(一致性)、数量值上的差异(感受性),来观察不同的信息传播方式对预期的影响。具体为两个问题:两者对预期结果的一致性存在什么样的影响;两者对预期结果的感受性存在什么样的影响。

2研究方法

2.1被试

本研究采用整群抽样,被试共79名,均为男性,年龄在l8到24岁之间。参加填写问卷的个体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视力或矫正视力正常。被试随机分配到图片组或文字组,经检验,两组被试在年龄和文化水平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

2.2研究工具

本研究采用自编问卷材料。问卷分为两套,一套为图片问卷,共15题。每题都是一张描述特定场景的图片,然后是与这张图片相关的一个问题及七个选项。另一套为文字问卷,与图片问卷不同之处就在于它不是用图片描述特定场景,而是用一段描述性的文字代替图片描述特定场景。

两套问卷除了场景的描述方式不同,一个用图片说明一个用文字描述,其余全部相同。为了排除答题倾向的干扰,问卷中半数的问题选项逆序排列,两套问卷逆序排列的题号及排列顺序一致。

2.3程序

2.3.1问卷的编制

本次研究以自编问卷为主。具体过程如下:

首先,选择图片材料并生成相应的文字描述。对入选图片的基本要求是:有一定情节(独立性),可以用简单语言进行描述,有较明显的预期感受性。以基本要求为标准,共选定33张图片作为初步人选图片。然后,由6名大学生对图片进行描述,如果大多数人对图片的描述基本一致,则符合研究目的,反之则不符合。结果33幅图片中有5幅不符合要求,l幅与研究者假设方向相反,所以有6幅图片被淘汰。由3名大学生对选定图片进行描述。(指导语为:“请你对每张图片进行描述,在描述过程中将你观察到的全部信息尽可能详细的记录下来。可以用词语、短句,尽可能不用长句,不要使用否定句和疑问句。”)为避免研究者的主观性,将3名学生的描述结果交由另一名没有参加过前两次实验的大学生进行汇总,汇总要求是:将3名学生的描述结果相同的合并、不同的接受,不要漏掉任何有关信息。这样做是因为每名学生的描述都是客观上用于判断的图片信息的真子集,如果将他们的描述中相同的合并、不同的接受,那么这个并集会越来越接近全集,即文字问卷中每题的信息含量最大限度地接近图片问卷中每题图片给予的信息(有关图片问卷和文字问卷信息量对等的问题在第五部分综合讨论中会详细阐述)。在此基础上删去描述不清楚的图片,结果有9张图片无法准确描述被删去,最终确定15张图片做题目,3张备用。

然后,编订问卷的问题及选项。问卷问题由研究者根据最初选定图片时对图片预期的假设而编订的,并根据每个问题编制十余个备择选项。而后选取6名大学生(没有参加过以前任何试验),让他们看图对问题进行选择,目的是选定选择项的量程范围,缩小选择项之问的尺度跨度,使之更精确。在确定选择项的数量值范围之后,对于选择项为数字的那部分题目,将其在这个范围内按对数关系计算出五个数据点,加上已确定的最大值及最小值,共七个数据点,设为七个选项;选择项为文字的那部分题目,将其在数量值范围内按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七个等级,设定为七个选项。

2.3.2实施调查

对79名青年男性进行了调查施测,采用团体施测方式,分两次进行,每名被试随机分入图片组或文字组。测试指导语均为书面形式,具体如下:“请你根据以下陈述的事件(给予的图片),对相关问题进行一个推测,在1—7个选项中选出一个与你的推测最相近的答案。注意:根据上文给予的有限信息推测每个问题,只认为事件是在一般情况下发生,不考虑特殊情况。”

3结果

3.1数据的预处理和项目的筛选

用Pearson系数以及每道题与问卷每题总分相关分析了图片、文字两套问卷的信度。其中,在图片问卷中第一题的相关系数为0.205,第二题为一0.122,第四题为一0.049,文字问卷中第一题的相关系数为0.179,第二题为0.314,第四题为0.241,这三题在两套问卷中的相关显著性都大于0.05,对问卷统计结果没有意义,所以保留其余12题的结果进行分析。

3.2预期结果的一致性

首先考察在不同信息传播方式的影响下受众预期结果的一致性有何差异。预期结果的一致性是指受众选择答案的分布的离散程度是否相同,采用方差齐性检验法。结果见表1

从表1可见,对于大多数项目来说,文字问卷的方差都大于图片问卷,其中有6个项目存在显著差异,其余项目不存在显著差异。

3.3预期结果的感受性

预期结果的感受性是指受众对图片或者文字描述的心理感受程度,以及根据这个感受程度做出的预期推理。本研究通过研究受众对问题预期推断的结果来观察受众的心理感受程度。具体分析方法为:首先,计算出各名被试的总得分,即将每份问卷的答案相加(逆序编排答案的题目先进行校正),结果见表2;其次,将两组中各名被试的得分进行独立样本平均数差异的显著性检验。

检验结果为:t(77)=5.258,p<0.001,表明图片、文字两种信息传播方式对受众感受性的影响存在显著性差异,受众对图片材料的感受性高于文字材料。

4讨论

通过以上数据可知,图片、文字两种信息传播方式对受众心理预期产生了显著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预期结果的一致性和预期结果的感受性。

对于预期结果的一致性,目前的数据结果还不能做出确凿的结论。从表1可知,在绝大多数项目上,图片问卷组的方差要小于文字问卷组的标准差,这意味着在绝大多数情景下,图片材料对受众心理预期的影响更加一致。但是,由于每个项目都是采用7点计分,两种情况下的方差很难出现很大的差别。就本研究的结果来说,只有大约二分之一的项目出现了显著差异。不过,在所有项目中,除了第二题和第三题,其余各题的方差都是文字问卷的大于图片问卷的。这种明显“一边倒”的情况是值得关注的。

在预期结果的感受性方面,本研究统计结果表明,图片问卷和文字问卷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图片材料对被试心理预期的影响大于文字材料。两组问卷对被试心理预期的影响之所以存在如此大的差异,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两种认知过程之间的差异。图片中的信息传输给被试时是并行式的,而文字描述中信息传输的形式是串行式的。被试在接收图片信息的冲击时是同时处理多个信息,而文字信息在被试脑中的处理过程是按顺序逐一接收信息再统一整合,所以图片信息给受众的冲击力要强于文字信息,这也就是图片组的感受性明显高于文字组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探讨图片、文字两种信息传播方式对心理预期的影响时,信息量是否对等是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果图片问卷和文字问卷在场景信息方面存在信息含量不对等,就会直接影响被试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两组被试选择结果的差异就有可能是由信息量的不对等引起的,而不能完全归因于两种信息传播方式之间的差异。本研究在问卷编订的全过程中力求在操作层面上尽可能地减小或者消除这种不对等。本研究的文字描述是来源于图片,所以某一名被试的描述只可能是图片包含的所有信息量的一个子集。将所有被试的描述结果整合到一起,这样也就做到了文字描述和图片的信息含量尽可能地相似。

本研究的意义在于它将心理预期这个心理现象量化,使其具有了可操作性。心理预期是一种心理现象、心理范畴,在以往的研究中,心理预期只是作为一个整体概念被人们研究。而在本研究中,研究者通过心理感受等级将心理预期划分为若干个等级,便于实验的操作、数据的对比及分析。

信息传播理论范文第2篇

关键词:信息推送;知觉模式推送;显著性模式推送;优先顺序模式推送

一、 信息推送服务产生的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资源越来越丰富且多样化,面对浩海如烟的信息,很多信息用户颇有“大海捞针”的感觉。从信息使用者角度来看,人们常常选择通过浏览器在internet上找寻,试图“拉”出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从信息者来看,他们也希望用户可以通过了解信息机构的服务功能后预订自己所需要的信息服务,这样信息机构可以将目标信息主动地适时的发给用户,而不是等用户来拉取信息。Push技术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二、 信息推送服务的工作原理

信息推送服务的基本工作原理就是服务方主动预测用户需求,通过相关的规定或者已经制定的标准从万维网或者其他信息制作商处获得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类和整理,对信息进行知识挖掘,正如广播一样。设立不同的信息频道,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信息需求进行选择预订,服务方通过固定的信息传播途径向用户发送信息。用户在接受到了信息后经过一系列的载体变换和符号转换,变成自己可以理解的,对自己有直接效用的知识来直接使用。而在用户接收信息的过程中,用户也会重新调整自己的信息需求,向信息服务商提出更为详尽的要求和限制。信息推送的工作原理如图一所示。

三、 基于“议程设置”理论的信息推送模式初探

3.1 议程设置理论的内涵及在信息推送中的引申

议程设置理论是指大众传播的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

在信息推送服务中运用议程设置理论,主要是考虑在信息服务机构在向用户推送信息的过程中实质上是信息机构和用户间相互影响,不断地明确用户信息需求的过程。首先,用户会根据自己内心感知的需要先向服务机构提出最初的信息需求,要求系统通过个人的定制提供特定的服务。系统为满足用户个性化的需求主动的采集信息,处理信息,主动挖掘知识,主动预测用户的需求,向用户提出课题相关领域的信息来引导用户重新认识自己的信息需求;机构还可以根据对信息时效的掌控推出使得用户重视,影响信息用户的信息使用;或者信息机构通过对采集信息的知识挖掘,排列出发给信息用户的信息的优先顺序,使得用户方便对所需信息的使用。

3.2 议程设置理论的三种模式简介

第一种模式成为“知觉模式”或者“0/1效果”,传播中解释为传媒报道或不报道某个 “议题”会影响公众对该议题的感知。第二种模式为“显著性模式”或者“0/1/2效果”,传播中解释为媒体通过对少数议题的突出强调,引起公众对这些议题的突出重视。第三种模式为“优先顺序模式”或者“0/1/2…n效果”,传播中解释为传媒对一系列议题按照一定的优先顺序给予不同程度的报道,影响公众对这些议题的重要性所做的判断。传媒主要通过这三种机制来设置议程。

3.3 三种模式与信息服务原则结合的信息推送新模式

3.3.1基于“知觉模式”

在信息服务中遵循“针对性原则”,信息服务机构要认真研究用户的信息需求和需求变化,掌握用户利用信息的习惯和特征,选择符合用户需求的信息内容、信息渠道、和载体。基于传播学的“知觉模式”,信息机构必须主动预测信息用户的信息需求,对于预测到的用户可能的新需求要主动的推送给用户,让用户对新的可能潜在的信息需求产生需要的意识,如果恰好是用户的潜在需求,用户则可以通过特定取到反馈给服务模块,这样信息机构就可以通过开辟新的用户途径来发掘用户潜在的信息需求,并提供给其更专业和亟需的信息。

3.3.2基于“显著性模式”

信息服务中要遵循“及时性原则”,信息时具有时效性的,即信息只有在其时间范围内才能发挥其作用,这个时间一般是在用户做出决策和选择信息需求之前,信息提供过早,用户不会产生需求,信息提供过晚,信息就会变得毫无价值。基于传播学的“显著性模式”,信息机构如果可以把采集到的信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成组合,并按照信息的新鲜程度顺序推送给用户,这样新的刚出炉的信息在用户那里就得到了强调,便于用户做出信息使用的选择。

信息服务中也要遵循“易用性原则”,在实践中,用户利用信息受到可获得性和易用性的影响,在决定是否选择和利用信息时,可获得性和易用性往往超出信息本身的价值,尤其对于一些初踏入某个领域的人或者专业知识薄弱的用户群,信息机构应为用户获取利用信息提供最大的便利。基于传播学的“显著性模式”,信息机构应按照采集到信息的难易理解程度由浅入深的顺序排列成组合,并且按照信息的难易程度顺序推送给用户,这样理解浅,相对简单基础的的专业知识就在用户那里得到了强调,背景知识薄弱的用户就可以被影响着由浅入深的获取专业知识。

3.3.3基于“优先顺序模式”

信息服务讲究“成本效益原则”。信息服务的效益具有潜在性和延迟性,很难做出平判,但是不管是信息机构还是用户都是想以最小的花费获得信息服务的最大消息。基于传播学的“优先顺序模式”,信息机构必须主动的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知识挖掘,然后对挖掘到的知识进行整理,综合信息机构的成本效益和用户的成本效益,对一系列采集到的信息按照一定的优先顺序给予不同程度的推送,比如对于非常切合用户需求的信息要予以优先推送,这样用户就可以花费很少的时间和金钱得到确切的消息。

3.4用户和信息机构的议题互动

在网络环境中,用户和信息机构表现出来的对信息的需求表达和对信息需求的阐释产生者一种微妙的互动,这就是使得议题更加复杂。在网络上的议题互动中,用户的提出的议题会暗示和启发网络信息推送服务的“议题设置”,用户在认识和接受了信息机构所提出的议题同时,本身也会逐渐的明确自己的议题并有可能扩大和丰富自己本身关注的议题范围。这就是用户的信息需求是在一个用户和信息机构的互动过程中逐步明朗起来的。

四、 信息推送服务的意义

由于它具有主动性、针对性、高效性和实时性等特点,体现了服务工作中的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本的精神,是用户比较认可的服务方式。在信息社会,任何一项服务,如果不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那它是没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必然为用户所抛弃,而离开了用户,信息机构的存在价值也就无从谈起。从技术上看,以Push技术为基础的“推”模式网络信息服务就是具有一定智能性的、可以自动提供信息服务的一组计算机软件;或者将其描述为基于 Internet/Intranet网络环境的一个高度专业化、智能化的网络专题信息服务系统。简单地说,信息推送技术就是把信息主动送到用户面前的技术,即实现 “信息找用户”。该软件不仅能够了解、发现用户的兴趣,还能够主动从网上搜寻信息,经过筛选、分类、排序后,按照每个用户的特定要求,主动推送给用户。(作者单位:河北大学)

参考文献:

[1]伍玉伟,何淑娟. 基于RSS 的网络信息检索[J]. 科技文献信息管理,2006(3):7-10

[2]肖莉. 论RSS 聚合技术对竞争情报工作的影响[J].图书情报工作,2007,51(4):128-131

[3]黄艳娟. 基于RSS 的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J]. 情报科学,2006,24(7):1023-1026

信息传播理论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传播心理学是激发人购买动机,促成其购买行为的重要学科。本文拟从传播者原理、受传者的特征以及整个传播的心理过程,分析研究心理原理在广告传播中的作用。

    不花钱去传播,是宣传;花了钱去传播,是广告。广告是所有传播艺术中最主要的一种,在现代生活中它无孔不人,甚至创造灾难也创造奇迹。

    一天中,每一时刻里,我们面对着纷纭变幻的信息,每个法国人据说每天要接受五百到一个个广告信息,但人们真正记住的能有几则?五条、十条、还是一条?这就迫使公共关系人员不得不研究研究传播艺术,以便艺术地传播。

    传播作为一门专门性的科学,涉及到经济学、市场学、社会学、美学等多种学科,我们仅从激发购买动机,促成购买行为的角度谈一谈传播中的心理学。

    影响消费者购买动机和行为的心理因素很多,仔细分析一下,传播心理学可以归纳出以下一些基本原理:

    1.整体形象原理。撰写广告文稿不能把目光仅仅盯住商品的某个局部,必须把着眼点放到同该商品有关的整体。例如,写一则推销香皂的广告,仅仅说这种香皂“除污洁体”还远远不够,还应当同人们整个沐浴活动联系起来,“使你浴后神清气爽,身心舒畅,百倍提高工作效率”,这样才有效果。

    2.动态原理。传播必须适应人们变化着、发展着的心理状态。当人们渴求进人电子合成器奇妙音响世界的时候,你还一昧停留在宣扬留声机“保证耐用十年以上”,就不识时务不识相,“现代音响效果,逼真摹现几十年前金嗓子周旋的天涯歌女’,效果定会不大一样。

    3.情感原理。传播是情感宣传,不是理智辩驳,诉诸的是人们的感性不是理性。传播文稿切莫把重点放在讲道理或传播知识上,而应当着眼于诱发消费费的感情,妇女用品广告不能光讲为什么要用些用品的大道理,而应当号召以“今年二十,明年十八”,触动其感情,撼动其心肠,促使其购买。

    4.异质性原理。传播应当使人受到突如其来的刺激,产生深刻的印象。

    一则广告所起到的效果应该象巴黎罗伯尔广告公司经理达尼埃尔罗·伯尔所要求的:“如同有人狠狠踩了你一脚,而你痛苦的大叫一声。”

    为此,一个身穿“奥利牌”短裤的男从由慢跑飘然而起;一群孩子手弹电子计算机脑袋越胀越大;健壮的奶牛跳起轻快的华尔兹舞,奶如泉涌···……,广告,无奇不有,出奇制胜。

    5.从众原理。e}阿伦林为“从众”这样下定义:由一个人或一个团体的真实的或臆想的压力所引起的人行为或观点的变化,素罗蒙·阿西所做的著名的直线判断验证了这一原理。e}阿伦森并且进而指出,如果诱发人们从众的诱因又来自一个可信的、极有吸引力的人物(如某些独一无二的专家、一级演员、前述之奥运会十项全能冠军)则被诱使从众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以上,我们从传播者的角度,谈了广告中经常运用的心理学原理,那么从受传者或者接受者的角度来看,是什么阻碍了他被传播或接受传播呢?影响接受者被传播的心理因素主要有两点:一是自我估价;二是情绪和心向,分别述之:

    1.自我估价。所有的听众、观众或读者的自我估价均不相同,我们经常说到的“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很难被说服,而那些自我估价较低的人则较易被说服,同样的情形也存在于知识阶层和非法知识阶层;老年人和青年人,男人和女人之间,与被说服性关系最密切的个性变因是自我估价,一个感到自己能力不足的人比一个自信的人更容易受劝诱性宣传的影响,因为每一个人内心里都有一种本能的倾向。相信自己有可能理正确,更完善。

    2.情绪和心向。这是另一个与接受者有关的重要因素—头脑的状态,即接受者接受宣传时所具有的心情。应该注意到人们有期望自己能够抗拒诸如电视广告节目这类劝诱性宣传的心向,当一个人确认某种宣传正企图用花言巧语劝诱他们,他就有可能产生逆反心理:不受劝诱。杰克·皮雷姆把它概括为对抗理论—传性的宣传因传播性太显眼或太强烈,则可被认为侵犯了一个人的选择自由,从而激发这个人对此信的对抗。因此,整体形象原理也好,情感、异质、从众性原理也好,都要注意消费者的自我估价以及情绪和心向的因素。

    .根据上述传播者的原理,接受者的特征,有以下几点建议是应该提醒传播沟通者注意的:

    1.不靠歪曲和欺骗手段来音住处的有效性是可以做到的。

    2.接受者的观点容易受既是专家又是可信任的人的影响。

    3只要我们信任和喜欢某个人,既使清楚地知道他正企图影响我们的观点而又能从中受益,我们往往还会受其影响。

    4如果我们知道一个宣传者所表明的态度明显地与他的利益相反,宣传的有效性就会增加。

    明确了上述传播心理机制的运衡规迹,有利于激发消费者的购买动机,促成其购买行为。

    上述的原理在具体运用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注意—这是传播心理学的一个首要心理因素。

    传播能引起注意,意味着成功了一半,传播若不能引起注意,则上述心理原理等于釜底抽薪。

    引起注意的具体方法不一而足,让我们先看看心理学中的注意到底指什么。

    注意,心理活动对一定事物的指向和集中。其特征是聚精会神。其产生有主客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刺激物的特点,如突出鲜明、新颖强烈、变化多端等,主观原因如对当前事物的态度、心境、兴趣、需要等。注意能使人们在一定时间清晰地反映一定事物而离开其余事物。其生理基础是大脑皮层优势兴奋中心的形成和稳定,是根据负诱导规律一皮层上一些区域的兴奋,引起其它区域的控制而发生的。对于任何信息的接受,都以注意为前提:注意有集中性、注意范围、注意分配和注意转移等基本特征。

    引起注意的方法有四:

    1.正确运用视听媒体。视觉传播(电影、电视、报刊、招贴等)有利于引导起有意注意,正确选形象,色彩、构图等手段,造成准确、洗炼、夸张、变形、对比、时空等客观诱因,是视觉传播必须注意的方法,如旅游招贴《泰山东海观日出》,左面是壁立顶天的玉皇顶,右边是处于黄金分割在线的一点鲜艳欲滴的红日,视感极强,引人注目。

    2.着眼于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德国阿迪达斯是世界上最大的体育用品公司,年产28万双足球鞋,年销售额20万亿马克,即使是美国的奈克及日本的虎牌也只能望其项背。一个超级球迷在众多的推销广告中无疑会对阿迪达斯特别垂青,因其关心,格外注意。

    3.促发联想扩大注意值。促发联想的广告比比皆是,效果一致,试想在两家发廊门前各挂一个广告牌,一则是“请进,烫发”;另一则是“约会前,美发,请进”,后者效果远胜前者。

信息传播理论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 对性病患者的心理状态进行分析,认为研究这些心理问题并采取适当的对策,对当前性病的防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性传播疾病(STD,简称性病)是一组传染病,主要通过性接触而传染,是一组典型的生物-心理-社会性疾病。目前,我国性病患者有逐渐增多的趋势,而性病患者作为一组特殊的患病人群,不仅有切肤之痛,而且往往有谈性病而色变之感。因为由于社会、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产生了一系列的心理问题,患了性病之后往往不认为是个简单的疾病,而与品质道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影响到个人升迁,影响到形象等问题。这些心理问题的产生和性病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并影响着性病的治疗、转归及患者愈后的性行为方式,若处理不当可导致心理障碍,甚至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研究这些心理问题并采取适当的对策,对当前性病的防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将性病患者的心理状态分为以下几类。

1恐惧心理

这是性病患者得病后最常见的心理反应。恐惧的产生源于以下3个因素:(1)对性病本身的恐惧。这种心态的产生来源于对性病的错误认识,就目前的医疗水平而言,除艾滋病外,大多数性病经过规范治疗,完全可以治愈并且不留后遗症。但由于社会上某些宣传过分夸大了性病的危害,使一些性病患者视性病为绝症,担心性病难以治愈,对自身造成严重的永久性损害。有的担心造成不育或后代畸形,有的则担心影响性功能。(2)担心性病传染给家人及朋友。有些患者不了解性病的传播途径,担心一般的日常接触会把性病传染给家人及朋友,甚至治愈后亦不敢与配偶同房。整日忧心忡忡,不停地洗手,每天洗外阴,严重的可以发生强迫性洗手等心理障碍。(3)担心单位的领导、同事及亲属、邻居等知道自己的病情而身败名裂。这类患者多求治于游医、个体诊所或异地求医。就诊时往往编造假姓名、假地址、假单位,不利于性病的疫情监测及患者的随访。

恐惧心理导致机体长期处于警觉紧张状态,使机体抵抗力下降,不利于性病患者的康复,还会引起食欲下降、失眠、心因性阳痿等症。针对这种心理,医生应向患者客观地解释性病对身体的危害、治疗效果及性病的传播途径,并要对患者的病情保密,帮助患者消除恐惧感,切忌随意夸大其辞,恫吓患者。

2羞耻心理

羞耻感的产生有着浓厚的社会文化色彩。由于我国几千年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大多数中国人视为万恶之首,而性病多与有关,故性病被视为“脏病”、“见不得人的病”,性病患者往往羞于以病示人。一般来讲,羞耻感的轻重程度与地区的开放程度呈反比,沿海开放城市的性病患者羞耻感较轻,而农村患者的羞耻感则较重。从性别来讲,则女性患者更易产生羞耻感。

由于这种心理的影响,患者最希望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尽快把性病治愈。在性病早期,某些患者羞于就医,而自查有关书藉,自我诊治,滥施医药,往往造成病情延误甚至变化。在不得已而去医院就诊时,则羞于启齿,避重就轻,不肯详述病史,或编造病史。这不利于医生作出及时正确的诊断、治疗。对此,医生在询问病史时应热情、耐心,并保证为患者保密,切勿居高临下、冷嘲热讽,使患者能放心地讲述病史、接受检查,以得到及时,正确的治疗。

3悲观绝望心理

有些性病如非淋菌性尿道炎病情较顽固,加之患者往往治疗不及时,用药不适当,不能完成正规疗程等原因而致病情迁延不愈。如生殖器疱疹限于目前的治疗手段,部分患者治愈后可复发多次。由于性病长期难以根治,给患者造成了沉重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使一些患者产生了悲观绝望心理,认为性病已无望治愈而自暴自弃,不配合治疗或放弃治疗,甚至更加放纵自己,可能把性病传染给更多的人。

对这种情况,首先要求医生钻研医术,提高业务水平,尽可能找出有效的治疗方法;其次要向患者说明病情顽固难愈的原因,使其对病情有全面的了解,并说服其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建立健康的行为方式,增加机体抵抗力,配合治疗,最终战胜疾病。

4享乐心理

鉴于某些屡教不改的者及卖女,这些人受西方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视传统性道德为桎梏,寡廉鲜耻,或追求性享乐,或追求金钱,视性病如感冒,虽多次传染上性病仍不止。这些人对目前性病的流行蔓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对这类患者,重要的不仅是治疗其躯体疾病,而且要说服其放弃不良性行为方式,故仅靠打针吃药是无济于事的,更要依靠公安机关的收容教育。

5猎奇心理

患者多为未婚青年,很多为高校学生,由于学校管理不善,在外租房居住。

由于对性怀着好奇心理,在某此情况下特别是在黄色书刊、录像制品等引诱下,不能抵制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一时冲动,感染上性病。此类患者多表现出精神抑郁,心理压力较大,或矢口否认病史,或闪烁其词,或找其它借口。

6疑病心理

患者为文化层次较高的已婚人员,对医学知识多少有些了解。一些人因偶然的婚外性行为或使用不洁被褥而怀疑自己患了性病,自我反复检查外生殖器,把一些正常的生理结构如男性的珍珠状丘疹、女性的假性湿疣等误认为性病的表现,疑虑忡忡,心理负担加重。 转贴于

医生应该仔细聆听、耐心解释,让这类患者认识到有些生理结构异常的皮肤病并不是性病。也有部分患者,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听信一些人不正当的宣传,认为性病是难以治愈的,甚至认为根本不能治愈,这是不对的,由此而产生的心理负担也是完全不应该的。那些没有症状,却老是怀疑自己患有性病,不相信屡次检查结果,总以为漏诊的,很可能是常见心理疾病中的疑病症。

7逆反心理

患者对自己所患的性病表现为无知或误解,因此自暴自弃,甚至报复社会。有些性病患者,因涉足婚外性行为,自觉无耻,产生了严重的自卑心理,有些人因此自暴自弃,甚至走向犯罪道路。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了“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的行为。明知自己患上了性病,还去,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公民的身体健康,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8悔恨心理

多发生在患有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等易复发性病的患者身上,患者表现为沉默寡言,烦燥易怒,悲观绝望。有冶游史及婚外性生活史的患者,对一时取乐而致精神上、经济上的损失,对夫妻生活的影响,对家属及女子的危害懊悔不已。有的患者间接感染性病,对自己患上性病的事实更难以接受。

9负罪心理

患者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认为自己的错误不会得到家人和社会的谅解,不知如何向单位和家人交待。有的人甚至不敢回家,不敢见妻子,欲一死了之。过多的担忧和自卑自责对一个人的伤害更大。对性病患者实施心理治疗是相当必要的,只有消除了性病带来的心理障碍,培养了治疗的信心,放下种种思想包袱,保持轻松和谐的心境,改善睡眠,才有利于增强机体免疫力、减轻炎症,有助于治疗,有效防止复发。

鉴于上述情况,应采取心理疗法,详细讲解性病的科普知识,使他们对性病有一个正确认识。对出现失眠、健忘、焦虑、抑郁等较严重精神障碍的病人,采用药物治疗会得到令人满意的效果。对那些有心理障碍的患者,要根据具体情况,重点消除恐惧感,做好解释工作。医护人员不能歧视和冷淡患者,争取得到患者的充分信任,使患者从紧张自卑状态中解脱出来,积极配合治疗。同时认真做好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工作,向患者讲清楚性病的防治知识,使他们认识到性病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并且掌握一定的自我防护知识,自觉抵制放纵思想,杜绝再次感染性病。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以诚恳的态度给予同情和关心,耐心解释患者的病情,鼓励他们谅解患者,从生活、感情上支持患者,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要求患者的同时接受治疗。医护人员对性病患者的情况要做好保密工作,充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这样不但有益于患者的早日康复,而且有益于患者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

10被社会遗弃心理

有些性病患者因涉足婚外性行为和自觉堕落、无耻,产生自卑心理,把自己视为“坏人”。加之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对性病患者的歧视,性病患者被认为是道德败坏、下流无耻,不仅领导、同事另眼看待,家人嫌恶,就连某些医生也冷嘲热讽,使患者觉得被社会遗弃,孤独无助,有些人因此而自暴自弃,甚至走向犯罪道路。作为医生,对性病患者应持理解、同情、帮助的态度,不能挖苦、歧视,并有责任改变社会对性病患者的歧视,帮助患者走出心理误区。

信息传播理论范文第5篇

[关键词]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获取权 利益平衡

[分类号]D923.4

版权法设立有两个目标:一是保护作者专有权,鼓励作品创作;二是促进作品传播,实现知识共享。随着技术的发展,版权法在模拟空间下实现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共享(自由获取)两个目标的传统平衡无可奈何地在网络空间下被打破,或者说原有的内在不平衡因素被网络技术放大,表现为知识产权过度保护和公众获取信息权利受到诸多限制,引起了学术界对有关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资源共享关系论题的讨论。本文着眼于网络空间下的版权法领域,探讨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信息网络获取权之间利益平衡,这样就既确保了两权概念外延的一致,又凸显了数字环境下版权问题焦点。

1 利益平衡原理

利益是指人们受客观规律制约,为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各种客观需求。社会由不同的利益主体所构成,形成了反映不同利益关系的利益体系和格局,由于利益诉求的多样性及社会资源的稀缺性,利益冲突成为普遍社会现象。然而社会还是能够在繁杂的利益冲突中不断前进,在于社会存在对利益冲突进行协调或平衡的机制,该机制通过以规范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来实现。利益平衡就是指在法律的调控下,各利益主体的权利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相对和平共处、相对均衡的状态。不过利益平衡状态只具有暂时性,大部分时间里,权利之间处于冲突和失衡状态,追求利益平衡是个永恒的主题。

法律是相关利益方互相谈判、互相妥协达成一致并使相互权利义务制度化的结果。版权法就是一部通过设定版权人和公众的权利与义务来调节版权利益平衡的法律。由于权利义务的对立统一性,网络环境下版权人的权利和公众相应的义务体现为信息网络传播权,公众应有的权利和版权人须承担的义务体现为信息网络获取权,因此追求网络环境下版权法利益的平衡,实质就是确保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信息网络获取权两权的利益平衡。

2 两权概念辨析

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是知识产权保护为适应新技术发展而拓展新权能的重要体现,是法律为版权人在网络空间上设定的一种集合权利,“特指互联网络上版权人控制、利用作品的一种形式”。信息网络传播权调整范围一般包括上载、网络上对版权作品的复制、网站间转载、网络上对版权作品的传播、下载、署名及修改作品等7个方面内容。

信息网络获取权是指网络环境下公众自由获取信息的权利,不同于“信息公共获取权”概念。信息公共获取权是指信息主体有权依法定形式获得政府、国有企事业、图书馆等公共信息机构信息的权利。信息网络获取权和信息公共获取权的关键性区别:前者关注的是信息传输的环境是否是网络环境,并不刻意关注所获取的信息内容是公共信息还是私有信息;后者关注的是信息传输的内容是否是公共信息,并不对所获取信息的环境是网络环境还是模拟环境进行区分。信息网络获取权的实现有赖于创作共享制度、合理使用制度、法定许可制度、集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实施。

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信息网络获取权的关系实质上是信息垄断(保护)与信息利用的关系,两者关系在实践操作中陷入了二难困境――“没有合法垄断就不会有足够的信息生产出来,但是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有太多的信息被利用”。目前我国两者利益关系的现状是:由于人们认识的偏差,致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过度扩张,本应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在信息时代获得进一步发展的信息网络获取权却日益受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排挤,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利益格局由此产生失衡。把握信息垄断与信息利用的边界或尺度,构建两者的利益平衡机制,是改变利益关系现状,破解二难困境的关键,也是版权法的立法宗旨。

3 两权利益冲突分析

3.1 扩张性与萎缩性的冲突

传统版权法通过对版权人权利的保护与限制,较好解决了版权人与信息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但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权利人作品被大量地上载、下载和复制,使权利人无法控制自己的作品使用,原有平衡被打破。为更好保护版权人权利,各国纷纷修改版权法,或增设信息网络传输权或重新诠释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呈现不断扩张的趋势。然而与此同时,由于对新设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限制乏力,导致信息网络获取权权利内涵不断缩小,如《版权条约》、美国DMCA(《数字千年版权法案》)、欧盟《协调信息社会版权与相关权指令》以及我国《著作权法》中都有充分体现。2006年,我国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尽管在某些方面限制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适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信息网络获取权的失衡缺陷,但离两权平衡机制的构建还有一定距离。

3.2 私有性与公益性的冲突

信息网络传播权隶属于知识产权,本质上属于私权,是版权法对互联网技术发展所带来挑战的回应,是版权不断扩张的体现。信息网络传播权具有个人财产权的性质,一旦经法律授予甚至是无需任何手续便可自动获得,成为一种绝对权,具有私有性。只有权利人自己才可以行使,其他任何人都负有尊重他人版权利益的义务。信息网络获取权属于公权,目标是实现信息资源的自由共享,促进知识自由,解决信息失衡和数字鸿沟。推进信息资源网络获取“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目前广泛存在的社会信息不对称、信息资源浪费和信息寻租现象,减少信息获取的社会成本”,信息网络获取权具有明显的公益性。

3.3 独占性与共享性的冲突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占性表现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人有权要求独占知识产品的各项权能,无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版权人的独占性是由版权人在创作作品时投入巨大的智力和财力而产生的,享有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来获得报酬的权利。信息网络获取的目的就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变私有信息成为公共信息。信息网络获取权是各国法律普遍认可的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体现了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公共需求,可见共享性是信息网络获取权的内在属性。

4 两权利益平衡机制构建

4.1 理论原则:权利弱化与利益分享

目前知识产权理论面临一个悖论:一方面许多国家修订或重建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制定知识产权战略,

加强保护力度;另一方面,近年来西方国家兴起了知识产权怀疑论、反知识产权论和知识产权僵化论三股知识产权思潮,责难知识产权制度的强保护趋势,这使知识产权在理论研究、制度构建与实务运作诸方面朝着两个相反的方向发展。因此,有学者提出应采用“权利弱化与利益分享”理论来重构知识产权制度。

“权利弱化与利益分享”理论的基本含义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知识产权所有人有权从其受法律保护的作品中获取相应的利益;任何人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擅自以营利目的利用其作品,权利所有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并依法享有请求该侵权行为人以合理条件与其签订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只有当该侵权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以合理条件与知识产权所有人签订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时,知识产权所有人才有权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或其它特别情形除外。该理论认为,知识产品的存在形式由以模拟空间为主变成以网络空间为主,这是传统知识产权理论(由禁止权加许可权构成)产生困境的根本原因。因为在传统模拟空间,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品相对具有可控制力,而在网络空间,这种可控制力要减弱许多,以至权利虚化,所以以利益分享理论为基础重构知识产权制度,将是保护网络空间知识产权最有效的形式。

4.2 管理模式:创作共享与优化授权

创作共享(creative commons)是在传统公有领域理论基础上的改进,是网络上数字作品的许可授权机制,允许任何人在不需要经过特别许可或付费的情况下,去复制使用或再创造,形成演绎作品,目的在于让任何创造性作品都有机会被更多人分享和再创造,共同促进人类知识作品在其生命周期内产生最大价值。创作共享机制是实现信息网络传播权与信息网络获取权之间利益平衡最理想的管理模式。尽管其前景很美好,但由于大多数作品并未加入该共享协议,作品的海量许可困境还是会困扰公众自由获取知识,因此,有必要优化作品授权使用机制。数字时代作品授权方式主要有授权要约、版权补偿金、交叉许可、集体管理等,其中集体管理方式尤为重要,几乎所有的版权授权模式都离不开集体管理组织的参与。

目前我国版权集体管理还很不完善,虽成立或筹备成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等诸多集体管理组织,实行会员制管理,但较为散乱,不仅不具有充分的代表性,而且还未很好地运转起来。鉴于此,应继续完善我国版权集体管理制度:一是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管理模式。如借鉴北欧国家实行的“扩展性集体管理”,图书馆可以获得该机构管理作品领域内的非会员已经发表作品的许可使用权;借鉴法国在1995年推行的“强制性集体管理”,版权人不管是会员还是非会员,只能通过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权利;借鉴意大利的垄断式管理,全国只建立一个可以管理所有作品类型的综合性的集体管理组织。二是实现我国版权集体管理的数字化。采纳最新数字技术,开发版权管理信息系统,构建版权权利信息的集中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版权权利信息查询平台,为公众提供查询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成员的版权权利信息服务。

4.3 法律保障:扩张与限制

在几百年的社会历程中,随着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知识产权私权保护总的趋势是保护范围越来越大,保护水平越来越高,以激励更多的知识创造。版权法的扩张是技术发展给版权人带来利益损失的法律补救措施和利益补偿机制。由于技术的发展,一方面版权作品市场规模被扩大,制作复制品的边际成本下降;另一方面作品需求也被放大,作品的潜在市场价值增强,作品传播成本的降低和市场价值的增强导致版权人利益失控,加大了版权保护的需要,促进版权不断扩张。版权法的扩张表现为版权权能的扩张、版权客体的扩张、版权期限的扩张、对个人性使用限制的增强等几方面,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立就是版权权能在新技术条件下的扩张。

尽管版权的扩张不可避免地要以牺牲公众对版权作品的接近为代价,但这种代价应控制在一定限度内,即版权扩张应受到限制,否则将构成不适当的版权扩张和作品垄断,从而会使作者激励和公众接近之间处于失衡状态。目前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信息网络获取权利益失衡产生的原因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过度扩张,完善合理使用制度和法定许可制度是限制信息网络传播权,扩充信息网络获取权,维持“两权”利益平衡的重要方面。

完善合理使用制度。合理使用制度是版权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平衡器。网络的发展使得作品复制和传播轻而易举,版权人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于是各国纷纷修改著作权法,以重构合理使用制度。重构模式有因素主义(以美国为代表)和规则主义(以德国为代表)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因素主义模式具有灵活性和概括性,但容易造成司法实践的混乱;规则主义模式具有稳定性和规范性,但易造成立法的滞后。我国采取的是规则主义模式,版权法规对合理使用只采取列举式条款,缺少对合理性作统一判断的原则性标准,限制了其适用范围。我国应吸收因素主义模式优点,采用原则、要素、规则三者相结合的立法模式:以利益平衡为总体原则,借鉴四要素为标准,制定适用合理使用的具体规则。

优化法定许可制度。法定许可的实质在于将版权中的一些绝对权降格成为一种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从而在作者的排他性权利和公众的合理使用之间构建一种中间制度。然而立法者出于种种担心,目前我国版权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传统文献数字化和图书馆等馆舍外信息网络传播的法定许可制度,只就网络传播方面规定了实施远程教育和扶助贫困的法定许可,限制了信息网络获取权。其实我们可以在制度范畴内从多方面优化法定许可制度,化解以上担心:①完善作品使用人付酬制度,制定统一的付酬标准,建立例外协商付酬制度,构建对不依法付酬行为的制裁制度,在诉讼时效适用方面作出有利于著作权人的认定。②适度引进版权补偿金制度,减轻图书馆等公共知识机构背负的沉重经济负担,从而平衡多方利益,优化配置版权资源,体现效率价值。

4.4 技术措施:发展与规避

技术措施是权利人为了防止他人非法接触或使用其作品而采取的技术手段,是在网络空间重新分配权利义务、维持网络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之间利益平衡的产物。技术措施保护已逐渐被各国著作权法所接受并被有关国际公约所肯定,如WCT第11条、WPPT第18条、欧盟《著作权指令》第6条、美国DMCA第1201条等都明确规定了对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第5条、18条和19条规定了故意规避或破坏技术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将技术引入法律、司法,创立一种新的利益平衡机制,以保护一种新型权利,既反映了版权发展的必要,也反映了版权保护的进步”。

技术保护措施的广泛实施,一方面有效保证了不断受到网络版权侵扰的版权人的利益;但另一方面,随着技术措施的过度保障,合理使用制度受到进一步冲击,信息网络获取途径受到更多限制,从而打破在模拟环境下版权法建立的有关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信息网络获取权之间的传统平衡,表现为:①违反了公众有权依法对作品进行合理使用的原则。网络空间上的技术壁垒在控制他人对作品的非法接触的同时也妨碍了公众对该作品的合理使用,如果被采取技术措施的作品仅仅以数字化形式存在,而用户又没有其他合法途径获得该作品时,技术措施会使得公众合理使用该作品存在严重障碍。②违反了思想、事实以及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不受版权法保护的原则。技术保护措施与启封许可证或在线许可协议的使用能够用于全面阻止公众对作品不符合版权人意愿的使用。由于无从接近版权作品,公众对不受保护的思想、事实或者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等也无从接近,版权法公共领域受到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