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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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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整治方案

城管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取缔万济池菜市场周边马路市场、花园菜市场周边马路市场、银河商城弄堂打金巷马路市场、海门河沿岸马路市场、陶王临时菜场周边马路市场、群辉临时菜场周边马路市场、星辉临时菜场周边、葭中路马路市场、东文明路马路市场等。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整治马路市场,一手抓依法取缔,一手抓合理疏导,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大长效管理力度,全面推进马路市场整治,进一步解决马路市场影响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实现“彻底取缔”和“规范经营”两个目标,努力把*建设成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健康向上的现代化主城区。

三、整治措施

对城区现有的马路市场采取疏导分流和依法取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整治工作。

海门区块:

1、将万济池菜市场周边等马路市场合理疏导到东升街两侧人行道板上规范经营。经营时间:上午9点以前。经营品种:自产蔬菜、瓜果等农产品。准入要求:在规定线段内经营,先到先用。

2、陶王临时菜场周边、群辉临时菜场周边、星辉临时菜场周边、枫南东路沿线的马路市场引入陶王村、群辉村、星辉村临时菜场经营。

白云区块:

1、将花园菜市场周边马路市场、海门河沿岸马路市场、打金巷马路市场合理疏导到老三中操场。经营时间:全天候。经营品种:自产蔬菜、瓜果、水产干货等。准入要求:在规定位置内经营,先到先用。

2、银河商城弄堂各类摊点全面规范,有序安置,在银河商城中段、银河商城东巷最南段设置统一设施8个烧烤房,采用招标的方式供经营户入房经营;在银河商城东巷最北端设置统一设施13个烧烤房,采用抓阄的方式,供经营户免费使用。

葭沚区块:

将葭中路、东文明路马路市场合理疏导到葭沚老菜场、葭沚老街。经营时间:晚上8点以前。经营品种:自产蔬菜、瓜果、日用百货等。准入要求:在规定线段内经营,先到先用。

按照“政府主导、街道牵头、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合理分流、有序推进”的原则,堵疏结合做好整治工作。现有马路市场实施依法取缔,合理分流,取缔范围内的自产自销蔬菜经营户可选择到东升街、原三中操场、葭沚老菜场、葭沚老街等地点按照要求规范经营。各部门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法,以把握政策,稳定和谐为先,亲民管理,防止简单粗暴,防止因工作不到位而激化矛盾,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和维护稳定的关系。

各街道办事处要制定长效管理方案,落实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和卫生保洁措施,加大投入,多管齐下,巩固马路市场整治工作成果。取缔后的马路市场日常监管由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代管经费由街道、工商分局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区建设分局共同解决(按6∶2∶2分摊)。同时,成立临时自产自销区管理办公室,配备4名下岗工人(2名场内保洁员、2名管理人员),加强对临时自产自销区的有序规范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向各经营户适当收取卫生清扫费,作为场地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的经费。临时自产自销区的改造、划线和银河商城摊位经营设施的补助等费用,列入“多城同创”项目经费中解决。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4月30日前)

搞好调查摸底,确定马路市场取缔范围和规划临时经营场所。制订方案,召开动员会、工作协调会,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利用各种社会宣传载体,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刊登《整治通告》、《告经营户书》,向马路市场经营户、市民等分发告知书,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和经营户宣传整治马路市场的意义,各街道办事处要做好经营户的劝导工作,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争取市民和经营户的支持,营造整治良好氛围。同时,完成临时自产自销场地区块的改造和场地的划线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5月5日至5月15日)

根据确定的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由所在街道牵头,公安、城管、创建办、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集中精力,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狠抓落实,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在集中整治行动过后,由各实施范围所辖街道牵头,各相关责任部门组织人员及时巩固整治成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5月15日以后)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整治行动,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各街道、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缺、整改,制定并落实马路市场整治的长效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加强对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区政府调整*区马路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下设四个工作组(名单详见附件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相关街道也要相应成立马路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查处力度。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

各街道、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认真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具体整治计划,在全面排摸的基础上,结合其产生的原因及数量,科学制定方案,以人为本,一地一策,做好疏导和整治工作。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整治过程中,实施严格的问责制度,对不履职,不作为的责任单位有关人员,要追究行政责任。

城管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行为,打击施工工地随意从高层或多层建筑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未采取有效控制扬尘措施进行拆除建筑物、建筑垃圾及物料未密闭运输等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做到在建工地文明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有效控制进出场、运输、消纳三个重点环节方面的污染,保障空气质量达标和城市良好的市容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城管局扬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城管局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是区环卫站,主要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和实施。

三、治理时间

2013年5月至12月。

四、治理重点

(一)辖区建筑垃圾场和长期不规范存放建筑渣土及建筑物料等行为。

(二)辖区工地围场不规范、场地不硬化、出入口无冲洗平台设备等,导致车辆出入工地带泥上路和扬尘污染等问题。

(三)渣土运输车辆不按要求覆盖、沿途抛洒、未密闭、超高、超载以及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等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建筑物料运输治理

1、严控运输线路污染,强化车辆运输期间动态检查,采取延时巡逻、错时巡查和设置夜间检查卡点方式,在重点路段严查运输车辆超高、超载、超限等未密闭运输酿成渣土洒漏、扬尘污染环境和任意倾倒渣土等违规行为,采取劝返回工地整改和“倒查”工地等治理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对违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整改,保障运输道路环境无污染。

2、落实保洁工作措施及应急处置机制,督促工地安排保洁人员和机械冲洗保洁车辆,每日对运输路段进行随时保洁,配合洒水车及时、快速处置突发渣土污染事件,做到污染处置不过夜,保障道路干净、整洁。

3、开展重点道路建筑渣土及物料运输、商混运输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运输行为,采取重处重罚违规运输单位,保障辖区运输秩序。

(二)建筑工地出入口治理

1、严控工地源头污染,加强对辖区重点项目、建筑工地出入口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安排每个工地派驻专人对工地进行日常管控,督促工地落实建筑渣土及物料运输车辆保洁措施,做好出场前的保洁工作。

2、严格出场渣土车辆的密闭运输检查,必须按统一规范标准苫盖帆布篷布,符合条件后方可出场。

(三)建筑渣土消纳场治理

1、做好辖区建筑施工工地及渣土消纳场的监管工作,对辖区建筑施工工地及渣土消纳场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治理,严厉打击施工工地不文明施工行为及非法消纳污染环境行为。

2、督促完善建筑施工工地及渣土消纳场冲洗设施和硬化路面工作,做好场内及道路进出口卫生保洁工作,对已消纳渣土后的运输车辆(空车)落实出场保洁工作,有效控制脏车出场污染道路,并将工作实施长效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扬尘污染治理战役作为当前一项首要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形成严查、严管工作态势,严厉查处各类违规施工、违规运输、违规消纳等扬尘污染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的行为,确保各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城管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活动,加强对违法违章车辆的打击查处力度,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同时,强化工地源头管理,加强监管力度、严把审批关,督促工地强化内部管理,履行市容环卫责任,逐步促进工程运输行业规范发展。

二、工作措施

1、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采取各区以块为主,设卡布控的方式,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章车辆,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无密闭运输、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抛洒滴漏、车胎带泥上路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整洁美观,扬尘现象有效改善。

2、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把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关,凡未取得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凡未按照规定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和市容环卫责任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凡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gps装置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

3、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严把资格审核和现场核查关,凡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业务发包给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

4、年内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单位的记分公示制度。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运输单位违反工程运输安全规定、违反市容环卫责任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扣分,对扣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单位,采取社会公示、一定期限内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和建筑垃圾输处置许可证等措施。

5、做好建筑垃圾安全运输管理联动工作。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或者运输单位,在安全隐患整改期内,暂缓发放该整改车辆的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暂缓发放该整改单位新增车辆的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暂缓批准该整改单位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

6、建立健全在建工地市容环卫责任制度。与全市在建工地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确保签约率达到100%,并督促工地方认真履行好市容环卫责任。

三、工作步骤

1、摸底检查阶段(3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各类在建工地逐一统计,建立台帐。在摸底过程中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检查:

(1)工地出入口进行硬化,有专门的清洗设施,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车辆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离开工地大门时做好清理及轮胎冲洗工作,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的运输、存储做到遮盖密封。

(3)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不具备条件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输,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未取得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许可的单位处置。

(4)用于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建筑垃圾运输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应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位置,不得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5)工程车辆应该按照下列要求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辆应当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泥浆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车体应在建筑工地围护栏内冲洗干净,不得抛、洒、滴、漏;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在摸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各区要成立工作班子,细化实施方案。要充分利用各类形式、各种手段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由各区以块为主,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根据各区工地分布情况,在重要路口设卡设点,对过往工程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主要查看:(1)车辆是否办理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2)车身是否清洁,有无采取密闭措施;(3)是否存在抛洒滴漏和带泥行驶现象。一经发现问题,严肃进行查处。同时,加强源头管理,对没有按照检查标准整改到位,拒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追究责任。督促辖区建设施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工程运输承包企业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手续是否齐全。环卫部门严把资格审核和现场核查关,发现有审批资料不齐、车辆违章达到规定分值等情况的,不予审批,并将该车辆情况向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3、落实长效阶段(5月以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集中整治,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每周开展2次以上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工程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要发挥“以块为主”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好本区的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城管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科学管城的理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科学规划、规范管理、部门协作、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机动车辆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推进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工作的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处理整治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小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协调、组织检查评比等具体工作。

三、管理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调整路面停车点,使市城区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点更加合理;在辖区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机动车辆停放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坚决遏制机动车辆违法占道乱停乱放行为;通过与相关部门协调,形成管理合力,利用价格杠杆充分发挥地下停车场的作用,做到机动车停放管理与通行管理相互配合,实现市城区交通环境整洁通畅的总体目标。

四、基本内容及时间按排

(一)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市城区部分机动车临时停车点。针对市民和相关部门反映强烈的滨江路、“金色海岸”等路段机动车停放阻碍交通的问题,取缔滨江路红光街至“味品味”段、“金色海岸”明月河至嘉禾路全段机动车辆临时停车位,清除原有停车标牌、标线,新设置禁止停车标牌,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联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动员。(2010年5月10日前完成)

(二)规范管理,开展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集中整治。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教育驾驶人员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引导车辆到停放点有序停放,不随意乱停乱放。执法

一、

二、三大队集中开展为期15天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全面整治活动,正常班、空档班、夜班和节假日安排不少于6人的专项整治执法队伍对辖区内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对违法行为实施严格处罚,坚决遏制乱停乱放行为。治安警察大队按排3名干警组成专项整治应急中队,负责整治活动中阻扰执法,妨碍公务行为的查处。(2010年5月11日至5月25日)

(三)加强协调,与物价、交警等部门形成管理合力。

加强与物价部门协调联系,将市城区路面临时停车占道收费提高到3元/辆?次,利用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车辆驾驶人将车辆停放于地下停车场,充分发挥地下停车场的停车功能,减轻路面停车压力。与交警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使路面停车管理和车辆通行管理形成合力,实现市城区交通环境整洁通畅,争取利用交警道路违法管理系统对违法停放机动车辆进行处理,减轻执法阻力和矛盾,使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更趋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2010年5月底完成)

(四)建言献策,做好犀牛堤禁止车辆通行工作。建议由市政部门在犀牛堤各入口设立软隔离栏,允许行人通行,阻止车辆驶上堤坝,全面禁止包括旅游车辆在内的各类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在堤上行驶,保障道路畅通,行人安全。

五、检查评比

(一)考核评定

局督查科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执法大队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考核评比,逗硬实行奖惩。其中,局督查科日常督查考核分占总考评分的50%,领导小组不定时抽查和验收检查评分占总考评分的50%。

(二)考核评比结果应用

考评结果评出一等奖1名,给予现金奖励2000元,年终总目标分加0.5分;二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1000元,年终总目标分加0.2分。新晨

六、整治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执法大队要按照局统一部署,安排好本辖区的整治工作,夯实管理责任,抓好整治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开展扎实,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对此次“规范停放秩序,治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工作,扎实管理,全面开创交通静态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对机动车辆停放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全面开展机动车辆停放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城市交通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抓住重点,加强检查。在整治工作中,要针对党政机关单位门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段、餐饮饭店门前的就餐时间段、商场市场门前的人流高峰时间段等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治工作。

城管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通过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城管职责,进一步建立城市管理责任制度,进一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和管理领域延伸,形成“责任明确、分级负责,责权对等、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促进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基本原则

在学习借鉴外地城市管理工作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完善分局功能,执法重心下移,管理全面覆盖,市区齐抓共管。

(一)市城管执法局是市政府专司城市管理的工作部门,承担着城市管理的职责,是责任主体单位。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综合协调、执法保障和行政执法的督促、指导、考核、行政审批等。

(二)为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优势,借鉴外地的做法,将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权下放到琅琊区、南谯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垃圾的中转、运输、处理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市容环境卫生的宏观管理等工作,同时负责对三个区环卫清扫保洁工作的督查与考评。

(三)保留分局建制,增设开发区分局,充实三个区城管执法分局力量,全面推进“7+*”模式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执法范围做到辖区内“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三个分局管理范围覆盖*市城市规划区的全部(面积95平方公里)。

(四)市城管执法局将执法人员分配到三个区分局,具体执法活动和行政处罚权由三个区分局行使。

(五)全面推进城市“棋盘式”管理,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定奖罚。三个区分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下设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的占道经营、占道堆放、乱贴乱画、绿化美化等行使行政执法权,并对各街道、社区的清扫保洁工作行使监督权。

(六)区行政执法分局服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接受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分局执法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市行政执法局和区委、区政府共同负责。分局领导班子的任命应当征求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的意见。

三、具体方案

按照上述原则,市城管执法局下设机构保留环卫处、渣土管理处、城管*支队、公园广场管理处和琅琊城管执法分局、南谯城管执法分局,撤销一、二、三、四支队,成立城管执法督查支队、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环卫所及垃圾中转站(不含中转站)以下的清扫保洁作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移交各区。

(一)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查支队,为市城管执法局的直属机构,副处级建制,领导职数一正两副。定编20名,督查支队下设两个大队(正科级),每个大队设大队长1名。其主要职能是对全市的城管行政执法、市容管理进行检查、督查、考核。

(二)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处级建制,定编4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综合执法科(均为正科级),下设三个大队(正科级),每个大队设大队长1名。

(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琅琊分局的编制由原来的40名增至1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综合执法科(均为副科级),下设七个大队(副科级),每个大队设大队长1名。派驻各办事处大队的大队长兼任各办事处的副主任。

(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南谯分局定编50名不变,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综合执法科(均为副科级)。下设五个大队(副科级),每个大队设大队长1名。

(五)城市管理*支队由原来的两个大队增设为三个大队,分别派驻三区执法分局。三个大队的大队长分别兼任三个区城管执法分局的副局长。

(六)将环卫处所属的负责清扫保洁的环卫所,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按管理区域划入各区。下划人员级别工资、环卫清扫保洁临时用工人员的待遇维持不变。

(七)市环卫处增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管理办公室、*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填埋场管理办公室定编25名,征收中心定编15名,人员从市环卫处内部调剂。

四、其它

(一)琅琊、南谯两区城管执法分局(支队)成立时分别从两区选调的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决定去留,留下的人员按事业编制参公对待,回区里的人员,按原身份对待,由区里接受安排,不再留任市城管执法局及其分局。

(二)滁城95平方公里范围内市城管执法局现有保洁范围内,清扫保洁费用(中转站以下),按实下划三个区,同时给予适当补助,由市财政一并直接列入三个区财政支出基数,以后建成区扩大所增加清扫保洁费用经费标准提高,由区里确定和承担。开发区原承担的道路清扫保洁经费仍然由开发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