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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企业在现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占据着不可动摇的地位,它的存在对社会有着很大的影响。但是,随着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企业间的竞争随之加剧,为了获得更好的发展潜力,企业就必须要有好的经营管理方案,只有有了好的经营管理方案,企业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在以后的发展中,都会占据有利的地位,所以,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企业就需要进行改革和创新。
1.浅析现阶段我国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现状
企业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因为它对社会的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为企业的出现,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所以,企业的出现是具有非凡意义的。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收益却变得越来越少,这主要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原因就是,企业的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地增加着,为了能获得足够的利益,它们彼此之间都在做着斗争,使得双方都有损伤,使得企业受益下降;第二个原因是,因为企业的发展是非常迅速的,同事它也很大程度的推动了社会的发展,所以,它以前那些经验管理方面的方案已经不再适合现在的社会了,它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就会被人们所抛弃,最终使得企业受益下降。在现在大多数的企业经营管理中,只有寥寥几个专业管理人员,其他的管理人员都不是专业的,只是受到了一点专业知识培训而已。除此之外,现在的企业都一直沿用着以前的管理方案,丝毫没有因为社会的改变而改变,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企业终究会被时代所抛弃。总的来说,现阶段企业的经营管理上有很多的漏洞,这些漏洞的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为了企业能再次造就辉煌,首先要做的就是缝补这些漏洞。
2.现阶段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
2.1专业人才的缺乏
人才永远都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没有好人才的企业,终究只是虚有其表,没有真正的竞争能力,最终的结果也只有被淘汰,所以,对于企业来说,人才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在很多的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所使用的工作人员居然只有很少是专业人员,企业这样做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想节省开支,毕竟专业人员的薪水是非常高的。但是,这样做会使得企业面临很大的风险,譬如:企业在遇到一些紧急情况的时候,因为专业人员少,不能及时的做出有效的措施,很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除此之外,专业人员少,在和其它企业竞争的时候,竞争力也相对的会比较弱。
2.2经营管理体系不完善
企业是一个团体,在它里面,是不能存在个人主义的,所以,为了保证企业的整体利益,就需要设置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来限制企业中工作人员的行动,而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也同样需要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然而在现在的社会中,很多的企业经营管理都没有自己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它们在工作的时候,几乎都不按照管理规定,使得企业感觉像一盘散沙一样,没有一丝凝聚力。除此之外,在没有完整的管理体系下,企业中的很多工作人员会寻找管理体系的漏洞,以此来进行偷工减料,使得企业遭受到一定的损失。
2.3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守旧
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理念一直都是非常守旧的,它们认为,企业之所以能发展的这么快,是与它的经营管理理念分不开的,所以,要想企业能发展的更好,就需要使用以前的经营管理理念。但是,它们没有看到的是,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变化,以前的理念只能满足以前人们的需求,而不能满足现在人们的需求。
3.浅析解决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出现的问题的措施
3.1多使用专业的人才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它的竞争力主要来源于企业中专业人才,企业中专业人才多,就会有更大的竞争力,在企业的竞争中,占据更大的优势,获得更多的利益、好处,所以,企业需要更多的人才来谋求更好的发展。虽然说,企业招收更多的专业人员,就相应的要付出更大的代价,但是,从长远来看,专业人员会逐渐为企业带来利益,专业人才越多的企业就会具有更专业的水平。经营管理也是一样的,它同样也需要很多的人才,以求获得更大的利益。
3.2创建完整的管理体系
企业是一个整体,是需要有一套完整管理体系来维持它的正常运转,具有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面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在很多的企业是没有一套完整管理体系的,所以,为了企业经营管理能发展的更好,就需要去创建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在创建管理体系的时候,首先要做的就是创建一个管理团队,然后让他们根据企业经营的现状,创建出一套合适的管理规则,然后在企业中实施。创建的管理体系要完整,譬如:其中要包括有过必罚,有功必奖等。
3.3经营管理理念的创新
理念是一个企业的灵魂,它引导着企业的发展方向,所以,每一个企业都有它自己的理念。理念的存在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很大影响,但是,由于很多企业的理念过于守旧,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最终导致了企业的经营管理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对理念进行创新就变得很重要了。对与一个企业而言,首先要具有的理念就是以人为本,为顾客和工作人员负责。其次就要具有科学管理的理念,企业经营管理科学化,会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好处和更好的发展。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具有其它的一些理念,譬如:透明管理理念;快乐管理理念;知识管理理念等,这些理念的存在会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快、更好的发展。
4.总结
现阶段我国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面粗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也是最近企业的发展一直停滞不前的原因,而这些问题主要是企业经营管理缺乏人才,和缺乏理念创新导致的,所以,为了企业能有更好的发展,就正对这些问题给出解决方法,让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做的更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好处和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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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马惠智.浅谈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措施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2(03).
(一)村级集体经济资产情况
目前我镇各村集体经济主要集中在,集体经济总资产约2000万,主要来源分别为集体铺面出租、土地征赔、土地转租等方式。固定资产方面,村主要经济来源为市场铺面、集体土地种植等;村、村主要来源为土地征赔、出租;其余各村均只有集体土地、林地等固定资产,无其他流动性资产。
近年来,在中央、省、州、县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对我镇各村,特别是高半山村基础设施、产业扶持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类型
各村在认真总结和借鉴近年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资产经营、资源开发、产业互动、服务创收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加快土地有序流转,盘活农村土地存量。土地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村级集体组织最主要的资源。各村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田,加快土地流转,合理开发集体土地资源,使土地这一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得到最优配置,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要按照“政府引导、法人投资、企业经营、产业化开发”的思路,大力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户之间的流转向农业企业、工商企业、科技人员、专业大户等参与流转转变,切实提高了土地流转实效。二是根据现有政策规定,按照“自愿有偿、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签订合同和备案”的原则,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和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部分村集体统一牵头,招商引资或联合农户参股开发,创办农业基地,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2.村级集体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定量的固定资产,如土地、房屋等。对于闲置的办公楼、厂房、设备等集体资产,以公开招标形式实行买断、租赁经营,或以投资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经营,提高闲置存量资产的利用率。
3.利用资源优势,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按照“乡抓产业、村抓特色”的发展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结合各村实际,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一村一品”。
同时,创建“支部+农户+协会”等各种服务方式,在种养业等方面为群众提前、产中、产后有偿服务,帮助农民解决农户或养殖户“想的是致富,盼的是服务,缺的是技术,愁的是销路”问题,通过有偿服务的形式增加了集体收入。
4.鼓励村集体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为农户提供生资供应、技术指导、产品销售、商标使用、信息提供等服务。鼓励村集体以土地经营权、资产、资金、知识产权参股由能人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合作社的分配中获取收益。鼓励村集体组建劳务输出、保洁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获取服务性收入。鼓励村集体依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创建“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在为企业、农户提供服务中获取收益。
(三)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形式
我镇目前村级集体经济参照村级财务管理方式,采取村财乡(镇)管,由镇农经站设立各村统一账户,村集体通过村民大会、一事一议等方式报请镇人民政府,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使用。
(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1.不断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按照“五议五公开”(村民建议、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提议事项公开、审议程序公开、决议结果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办理结果公开)的要求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经营方式,签订经济合同。村集体以“三资”入股的,必须把好折股量化关、制定章程关、收益分配方案关、集体“三资”监管关。集体统一经营的项目,必须明确经营者的经济责任,推行资产抵押和经济担保制度,依法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兑现合同,确保集体收益权。
2.逐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落实村企分开的财务管理体制,采取村财乡(镇)管的管理制度。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属经济实体的财务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坚持持证上岗。完善村级资金财务“双代管”制度,规范“双代管”操作程序,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坚持村级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
3.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全面清理村级债权、债务和担保,对不良债务通过收欠还债、核销减债、拍卖还债、划转冲债、减息止债等多种途径进行有效化解。对村级债务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实行动态监测,落实化解村级债务的目标责任制。村级各类组织不得擅自出借资金,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严禁发生新的不良债务。
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
一是多数村无特色资源,如牛脑寨、禹碑岭等高半山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是集体无资金投入,要发展集体经济,离不开大量的资金投入,但在现有财政和集体经济本就匮乏的情况下难以实施;
三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其收益为合作组织社成员,集体没有提留;
四是即使村上有资源,如河沙、矿产等资源都属国有资源,由县水头公司等主管部门招、拍出去,村上无权参与。
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建议
(一)培植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壮大特色农业经济。鼓励村级组织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领办和创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二)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壮大物业经济。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村集体统一经营农户自愿转让的土地,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零星自然村迁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新增的有效耕地由村集体所有和经营。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可采取自主经营、租赁、抵押、承包、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增加集体资产收益。
(三)发展村级合作组织,发展服务型集体经济。适应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的新趋势,构建公益和经营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四)增强村办企业活力,发展异地发展型集体经济。引导村级组织依托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配套兴办各种小型加工、服务等企业,构建企业带动、产业互动格局。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兴办种植养殖型、加工增值型和产品运销型等各种经济实体。同时,盘活存量优质资产,通过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组建联合投资公司、到开发区和园区兴建标准化厂房等方式,“走出去”创业增收。
[论文关键词]城中村改造 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委会
一、城中村改造中集体经济组织面临问题研究的背景
2010年1月,广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提出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力争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三旧”(主要是旧城区、城中村、旧厂房)改造,用3年至5年时间基本完成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的旧城成片重建改造工作,基本完成杨箕、琶洲、冼村、石牌、三元里等52条“城中村”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的全面改造工作,以及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旧厂房搬迁改造工作。
“2008年8月,琶洲村琶洲经济联合社向琶洲村全体社员公告琶洲村改造及拆迁补偿方案提请表决,得到了该社2/3以上的社员表决通过,该方案也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在拆迁过程中,房屋产权人冯某某、胡某某成为“钉子户”。2010年9月7日,琶洲经济联合社以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收回冯某某、胡某某的宅基地使用权。2011年,法院作出一、二审判决,琶洲村联合社有权收回两被告的宅基地使用权。而后冯某、胡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判决,被海珠区法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法院将他们的三栋宅基地使用权强制收回,交给琶洲经济联合社。”
在广州市越秀区杨箕村改造中,此类纠纷也在发生。“2011年5月25日,越秀区杨箕‘城中村’改造纠纷案首批8起审结宣判。其中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下称经济联社)状告‘钉子户’案件6起,判决结果均为钉子户败诉;而村民状告经济联社案件2起,由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上述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虽然通过司法程序得到解决,并且都是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胜诉,但是关于集体经济组织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依然存并亟待解决。
二、城中村改造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之争
(一)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享有管理经营权
在上述提及的琶洲村城中村改造纠纷案件中,被告就原告的主体资格及其对涉案房屋范围内土地权属享有权利存在异议,主张原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无权提起诉讼。究竟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否在城中村改造中对集体土地享有所有权,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都有明确规定。
《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民法通则》第74条第1款规定:“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为劳动群众组织所有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第2款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物权法》第60条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上述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体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集体经济组织并非集体,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城中村改造中,只是代表集体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城中村村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两者的关系定位
“从我国现行立法的情况考察,两者之间的关系若即若离,时而相互并列,时而相互取代。”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司登记管理中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意见》指出:村中由集体经济组织行使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为投资主体;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委员会代行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做为投资主体投资设立公司。村民委员会投资设立公司,应由村民委员会做出决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在这里,村委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相互独立的组织,前者对后者的经济活动有监督和保障职能。该法第5条第3款还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据此可知,村委会在集体土地等资产的管理方面,有时可取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从职能上看,村委会具有浓重的民主政治色彩,兼有成员自治、公共管理、社会服务与保障和集体财产的管理与经营等多种职能,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相对比较抽象,法律更多地看重其在土地等资产集体所有制上的形式和概念,对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体性职能和特征关注不足,而其职能还与村委会出现交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没有成为具有独立地位的法人实体。“村委会存在的主旨是以村民为根,以自治为本;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存在主旨是以土地为根,以土地等财产的集体所有为本。”因此,笔者认为,在城中村改造中,在存在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情况下,应由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委会对其经济活动行使监督作用。
(三)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定条件
上述法条明确规定,城中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而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是集体的代表机构,那在什么情况下,集体经济组织能够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我国《物权法》及《土地管理法》均存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规定。在城中村改造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所有权,往往都是依据公共利益这一“霸王条款”。
“公共设施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属于社会公众使用或享用的公共建筑或设备,按照具体的项目特点可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交通、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城中村改造,目前基本采取的形式是通过与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建造商品房等,虽然涉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但绝不会仅仅为建设公共设施。而关于公共利益,公共事业建设,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本文提及的案例,原告琶洲经济组织主张,“琶洲村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将大大改善琶洲地区的面貌和居住环境,全面提升社员的生活品质、壮大村集体的经济实力,使全体社员获得丰厚收益,因此属于公益事业建设。”这样的理由在法院判决中也得到了支持,可是没有统一的可采性。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公共利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城中村改造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改造,并不适用该条相关规定。
城中村改造中建设商品房销售,涉及商业利益。“商业利益一般都不会是公共利益,但在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也都不会绝对说商业利益一定不是公共利益,应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判断。所以,公共利益的决定程序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在目前关于城中村改造中,集体土地在涉及公共利益方面规定不明确,即在实体法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采用程序进行保障,避免公共利益对城中村村民私权利的侵犯。如在城中村改造中集体经济组织收回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其改造方案应通过政府的有关部门进行论证,还要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其他方式听取被征收人、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如果对城中村改造决定不服,原城中村房屋所有权人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法院在判决过程中应当采取个案原则,对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公共利益与城中村房屋所有权人的私权利做出权衡,当然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公共利益问题,相关法律也应该进行明确规定和完善。
三、城中村改造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其他具体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在本文提及的案例中,琶洲村琶洲经济联合社向琶洲村全体社员公告琶洲村改造及拆迁补偿方案提请表决,得到了该社2/3以上的社员表决通过,该方案也经相关有权部门审批通过。这样的程序是否合法合理?而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身运作机制如何?集体决议需要社员多高的比例投票通过才符合程序要求?相关法律对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拆迁程序等是否有明确规定?这些都是决定城中村改造能否良性发展的一些重要条件。
(一)城中村改造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关系不明晰,自身运作机制不完善,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回收、管理等程序的规定不明确,这些都是城中村改造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的问题。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关系不清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两者之间的关系若即若离,时而相互并列,时而相互取代。而在现实当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村党支部是三块牌子、一套机构、一个班子。导致村干部在自身素质与思想觉悟有限的情况下,在城中村改造中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村民经济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等。
2.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运作机制不完善。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当前也存在自身组织机构、制度等机制不完善问题,如组织规范化程度低,自我发展机制不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不完善,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最高和最终决策权往往不在集体成员手中,会员大会多流于形式,外部力量介入过多使民主管理成为一句空话。
3.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决议程序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目前,我国对村委会组织的法律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但是对于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法律规定较少。城中村改造中,集体经济组织如何按明确的程序去开展工作,如对改造工作的公告、听证、村民及村民代表如何表决,2/3的比例是否足以通过决议,等等繁琐的程序性问题需要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解决城中村改造中集体经济组织存在问题的相关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
1.明晰城中村村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当公共服务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交错在一起时,就会出现公共权力的滥用和生产经营的不担风险;利用公共资源去从事营利性的事业,甚至运用公共权力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却不承担任何后果”。 笔者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关系必须明确,村委会的宗旨本应是为村民服务,不具有营利性,市场规律对其运作不起作用,不需要承担市场风险,适用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而经济组织管理者的宗旨是
谋求经营效益,以营利为最大目的,必须依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承担市场风险,效率是其运作的根本原则。城中村改造中,集体经济组织需从行政职能中脱钩出来,否则对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不利。
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有效地保障资产的正常运营,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更大作用,努力提高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水平,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现就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村级投入行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从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出发,明确工作目的,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全面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规范投入行为,维护农村稳定,加快农村经济和谐发展,力争在2014年底全镇8个村都达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资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争创一批省市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村。
二、具体要求
1、货币资金管理。认真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支付的项目,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下出借。社会捐款、企业赞助、上争资金等作为村级收入及时入帐。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村组集体货币资金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村集体除留存1500元备用金外,余款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部解交镇经管站统管,实行专户储存。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审批、再入帐”的财务管理流程,对手续不完备和超年初经济收支预算方案的开支,不准付款。
2、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专人负责保管制度,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和登记簿,分类建好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台帐,对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实行公开拍卖或转让,做到能卖不租,能租不闲。每年盘点固定资产不少于一次,盘盈盘亏都要查明原因,因人为遗失、损坏的要追究责任,并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固定资产的更新和购置,应根据年初经济收支预算方案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须经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镇审核备案。
3、对外投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资产以参股等形式参与对外投资的,无论是短期投资还是长期投资,都必须认真履行投资手续。村“两委会”对投资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期限、投资效益在认真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交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填写对外投资审批备案表,会同投资协议书一并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4、资源性资产管理。认真核查村级资源性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对资源性资产要搞好承包,充分挖掘资源性资产的增值潜力,承包合同做到主体合法、文本统一、责权利明确。所有承包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全面实行公开招投标和先缴款后承包的办法进行。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由镇经管站办理鉴证或司法部门公证,合同签订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包、转让的,由双方协商,经发包方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否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5、其他资产管理。牲畜(禽)资产、林业资产及其他资产要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加强会计核算。
6、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规范运行、严禁负债”的原则,项目立项、项目规模、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必须由村“两委会”提出草案,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单个项目投资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镇分工到村的党政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镇经管站备案;单个项目投资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按公开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招投标工作由村“两委会”组织,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员、村务工作督导员全程参与监督,镇纪委、监察室、经管站、财政所等职能部门派员督导,镇经管站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协议、施工合同签订工作的把关、指导、鉴证工作。单个项目投资3万元以上的由镇主管部门组织招投标。建设项目完工后,村“两委会”会同镇职能部门相关人员、村民代表一起对项目工程进行验收,填写项目工程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工程款项。不管什么项目,都要规定不低于12个月的10-30%质量保证金。
7、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工程建设、中心工作及开展其它村务工作用工管理。各村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用工登记簿(卡),当日认真登记用工情况,当月结算用工结果,每季在审核、理财、审批的基础上,对用工费用兑现入帐并张榜公布。
1、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围绕应确权农户颁证率达90%并完成区级验收的市改革任务落实,积极创新农经体制机制,部门各项工作定目标,督促各乡镇、各测绘单位上足人头、倒排工期、保证质量,定期组织督查,及时通报情况。严格按照法规政策办事,规范操作,重点把好农户签字确认和公示审核关,同时完善档案资料,及时调处好矛盾纠纷。同时加快确权颁证成果运用,积极试点经营权抵押融资,目前正在与江苏汇隆担保集团洽谈合作事宜。
2、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一是推进全区壮村工程。根据全区实际,结合市目标要求,制订全区壮村工程共性目标并及时分解到各乡镇、区直帮扶单位。同时,对2011年以来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及市扶持村级创业点项目进行回头看。二是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土地耕作服务社项目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土地耕作服务社建设、标准厂房、生猪养殖等多种发展形式,积极争取财政部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督促指导乡镇做好项目包装,完成全区试点项目方案上报及评审答辩工作。经过努力,5月份我区获批财政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区,获得国家财政资金3200万元的无偿支持,是全市唯一一家。为做好项目实施,牵头草拟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力争项目早实施、实施好。
3、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根据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乡镇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强化督查考核产权交易乡镇二级平台建设,要求各乡镇按照“六有”(有人员、有场所、有牌子、有台帐、有信息服务平台、有档案)标准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目前乡镇的二级平台建设已基本完成,并配备了区乡两级交易市场必备的办公设施,在5月份组织召开了乡镇操作员业务培训。同时督促乡镇扩大交易品种和交易额,要求各乡镇对相关农村交易的项目应进则进。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是发展壮大土地耕作服务社。完成2015年度市财政扶持服务社项目招投标及农机交接,即将拨付资金。着力提升耕作服务社发展水平,邀请省、市专家就现代农业技术对全区耕作服务社理事长进行全覆盖式培训。同时,结合财政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有针对性地选择服务社能力提升试点对象,努力做好试点项目实施。二是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创新发展。围绕“规范、创新、提升”的目标要求,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组织化程度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实行动态管理,完成合作社2015年度财务年报工作,按流程公开遴选列入政府优先扶持名录。开展示范社动态监测,完善省、市示范合作社评定标准,初步遴选国家、省、市示范合作社培育创建主体,并组织农民合作社积极申报2016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三是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完成2015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及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项目验收、拨款工作,督促乡镇加大培育力度。
5、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组织开展全区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__区农村集体“三资”处置专项整治活动暨“挂图作战”复查工作方案》,并就如何开展好复查工作进行细化培训,同时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在工作中,突出集中民主理财和审计,积极排查问题线索,在认真组织村级自查的基础上,督促乡镇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审计,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纠正,并及时组织人员对26个村财务区级会审,以便找准问题。同时,围绕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加大指导推进和督查力度,实行问题线索、工作进度周报制,适时到乡督查,及时谈话提醒,搜集上报问题线索,力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二是认真谋划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确定__镇__村、__镇__村、__乡__村、__镇__村、__镇__村5个村为试点村。
6、农业农村保障服务。一是切实落实减负增效政策。认真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完成全区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工作,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部署安排2016年度财政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及追加道路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及施工等各项工作,抓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美丽乡村建设,维护好农民权益。二是扎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按时间要求做好有关险种承保工作,小麦、内塘螃蟹水文指数等险种承保规模及保费收入均超去年水平。做好农险理赔,督促承办保险公司与各乡镇农经站、乡镇协保员及时沟通,组织8组查勘队伍,对全区小麦受灾情况进行全天候查勘定损,目前理赔工作正在进行中。对养殖业较大金额赔案,会同财政、农业及市区两级保险公司共同查勘。督促承办保险公司积极争取建设三农保险服务站,目前__镇服务站在建中。
7、市农业农村考评工作。5月下旬市《2016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考评办法》下发后,我部作为区牵头部门,立即认真分析市考评内容,分解细化考核目标,起草我区考评办法,拟将考评结果纳入区级大目标,以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考评管理,并积极提请区领导召开专题会议,保证任务早落实、责任早下压。
1、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在确权颁证微信群每日通报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每月底进行书面通报。提请区领导在区相关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确权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对各乡镇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按月完成序时进度,年底前全区90%以上的村完成任务。同时
,进一步与金融部门探讨合作,研究抵押评估办法,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极大发挥农村产权效益。2、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督查推进壮村工作。做好财政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经营机制落实,完善出台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等,研究项目合理的经营管理体制和收益分配办法,明确序时进度和推进措施,力争把项目做好,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典型。协同扶贫办,财政局做好银河湾门面房招租管理工作。
3、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明确区乡两级各自的权限、职责,明确交易程序,规范合同签订。要求所有农村集体产权的交易都应纳入交易平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地运转。延伸农村产权交易内容。逐步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一定数目的办公用品集中购置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扩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影响。广泛收集各类农村产权交易项目,进一步摸清资产、资源信息,通过多种方式信息渠道,不断扩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影响,引导农村集体组织、农村经营主体和农户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开展交易。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在农民合作社工作上,围绕《中国农民合作社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组织参加省、市农民合作社专题培训班,举办一期全区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软件使用培训班;跟踪督查推进2015、2016年项目实施;积极推进合作社动态监测基础信息数据库软件的安装和试运行;开展市财政扶持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和跟踪推进。在家庭农场培育上,加大培育力度,确保全年新培育180家,家庭农场土地经营面积9万亩。同时突出__片区家庭农场发展集中区域,重点培育扶持一批经营规模适度、综合效益较好、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性家庭农场,规划家庭农场集聚区,促进家庭农场抱团集聚联合发展。
5、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上再发力、再推进,加大排查督查力度,努力实现查问题、排隐患、堵漏洞和促进“三资”处置规范化的预期效果。进一步强化审计,重点审计审核2013-2015年各村集体“三资”使用、分配、承包和租赁等情况,深挖细排问题线索,对重点村重点关注、重点审计。进一步强化督查,对各乡镇农经站工作进度、效果、存在问题及其纠正情况和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区级督查。进一步强化整改,排查风险源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以及上报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及时梳理上报,做到不遗漏、不拖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打好工作主动仗。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排出试点时间表,将试点计划和责任落实到村,督促试点村制订完善具体政策规定和操作方案并予以实施,确保试点的5个村年底通过市级验收。
6、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对各乡镇实施的2016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抽查复验,部署2017年度一事一议项目立项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