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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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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创新

城市治理创新范文第1篇

关键词:虚拟社区;政府;创新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9-0292-2

随着政府治理的不断深化,以善治为方向的变革势不可挡。政府的决策需要有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去参与决策,要有发言权。需要更大的透明度、更多的公众参与、更多来自社会的有力监督。在互联网大范围普及的今天,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也正在促进着我国网络公民社会的形成。城市虚拟社区不仅是现实社会的延伸,还可被视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组织、结构方式,并已在当代人类社会中逐渐成型。

1 有关概念

1.1 政府创新的定义和内容

政府创新,是指公共权力机关为提高工作效率、增进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创造性改革。其内容覆盖面广,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1.1 政治透明方面:信息公开、决策公开等。

1.1.2 公共服务方面:促进社会福利、扶贫济弱、治安联防、全民教育等。

1.1.3 基层民主和政治参与方面:立法听证和政策听证、干部竞争上岗、基层直选、公推公投等。

1.1.4 行政效率和公共管理方面: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强化行政责任等。

1.2 城市虚拟社区的定义与特点

虚拟社区一词,源自英语Virtual Community.其中,Community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以地缘为基础,指共同拥有某个确定的物质空间或地理区域群体(即社区);二是以认同为基础,指具有共同特质、归属感,并维持一定社会联系、保持一定社会互动的群体(即共同体)。国内学界认为,虚拟社区是人们在网络空间中彼此交流形成的、具有一定共同目标的群体关系的总和。对于城市虚拟社区,至今还没有具体的、统一的定义。本文认为,城市虚拟社区特指以现实生活中的某个城市(城区、街道)为基础,在互联网上形成的有一定共同关注的群体。其成员间存在某种以现实生活空间为基础的共同目标,成员间从事网上或网下的活动,并形成一定的人际关系。

城市虚拟社区具有虚拟社区的共同特点,如:“去中心性”、“匿名性”、“超时空性”等,更具有“相对地域性”、现实倾向性和边界模糊性的特点。

1.2.1 相对地域性。该特性源于所在城市(城区、街道)的“地域性”和互联网的“跨地域性”。“地域性”是指城市虚拟社区与其所依附的现实城市(城区、街道)之间的关联性。“跨地域性”是指城市虚拟社区的组织形式是“非空间”或“超空间”的。受此特性影响,城市虚拟社区有别于其他虚拟社区,并表现为:一是城市虚拟社区中的居民来源的“地域性”。城市虚拟社区中的居民或者(曾经)在该区域中求学或工作,或者(曾经)在该区域居住,或者与该区域的单位、人员有着某种联系。二是城市虚拟社区讨论主题的“地域性”,社区网民多具有相同的地理空间场景,相似的话语体系,相近的生活诉求。其共同话题多与所依附的现实城市(城区、街道)有关,所讨论的内容可能涉及现实城市(城区、街道)的文化、管理、建设及人物和社会新闻等。三是城市虚拟社区治理主体的“地域性”,就外部而言,城市虚拟社区的治理主体则是其所依附城市(城区、街道)的公共权力部门;就内部而言,城市虚拟社区的治理主体就是社区居民本身。但无论内部还是外部,治理主体的“地域性”特征十分突出。

1.2.2 边界的模糊性。城市虚拟社区居民的活动并不局限于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也可以包括那些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互联网而开展或完成的网下活动。这个特性使得城市虚拟社区与现实城市之间的边界相互渗透,难于找出清晰的分界线。

1.2.3 现实性倾向更强。与一般的虚拟社区相比,城市虚拟社区更具有真实感。其表现有:一是网下活动容易开展。通常网友活动的最大障碍是物理和语言距离,但是城市虚拟社区中大部分居民是所依附城市的市民,他们之间空间距离近,语言、习俗相同。因此物理距离、文化语言障碍,对于城市虚拟社区活动的开展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二是话题的相关性。话题大部分是围绕所依附城市的人和物展开的,与其他虚拟社区讨论的主题相比,内容更具有直观性。

2 城市虚拟社区对政府创新的意义

2.1 政府创新的时代要求

过去,政府创新的动力和责任都在政府。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当今时代对政府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创新趋势表现为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集权向分权转变,从统治向治理转变。

第一,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政府管理既是一种管制,又是一种服务。随着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管理中管制的成分正在逐步减少,而服务的比重则日益增多,建立服务政府已经成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目标。

第二,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全能政府可能为公民带来众多的福利,但绝不可能带来公民的自主和自治。这一点与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随着公民社会的逐渐壮大,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界限就会日益明显,政府权力的基本边界和范围由此得以明确。

第三,从集权向分权的转变。

还政于民,让公民享有更多政治权力,更多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自主管理,是政府改革的唯一正确方向。从集权走向分权,是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将国家权力还给社会的基本途径。

第四,从统治向治理的转变。

政府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在公共管理活动中,治理成分的增加、统治成分的减少,意味着国家的政治管理活动中有更多的公民参与进来,而这正是民主程度提高的标志。

2.2 城市虚拟社区符合政府创新的时代要求

2.2.1 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解决政府治理的现代性问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多中心的形成,有助于将一些居民可以自己解决的问题交由居民自己解决,从而达到优化政府职能,使政府集中精力在更重要的服务工作上,最终促进政府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2.2.2 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打破专家官僚,提升决策成效。现代政府管理中,各种专家系统为政府高层制定政策发挥了重要智囊的作用。但同时,他们也阻断了基层与上层之间信息的真实、快速传递,从而使得决策者的决策依据时常出现失真的现象。发展城市虚拟社区,将使得信息传递结构更加扁平,有利于决策者更快、更准的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和即将出现的趋势,进而提升决策的成效。

2.2.3 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促进公众参与,提高政治民主。政府治理的透明性要求“政治信息的公开,人人有合法的知情权。现代社会倡导治理的参与性、透明性和责任性。如何在治理的过程中体现和尊重人民意志与权利,是政府创新中的重大课题。城市虚拟社区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民众的参与度,培养民众对集体问题的关注,强化民众的政治责任感,弱化民众对权力中心的疏离感,广泛培养积极民众的公民意识。

2.2.4 发展城市虚拟社区,有利于丰富公共服务的供给,促进社会公平。公共服务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发展城市虚拟社区为政府创新提供了新的选择,可有效解决国民基础教育、医疗保健咨询、公共信息服务不均衡的问题;同时还可以有效发动群众实现群众间互助,丰富公共服务的种类和提供主体,促进社会工作,创造社会和谐环境。

参考文献

[1] 俞可平.论政府创新的主要趋势.学习与探索,2005,4.

[2] 贺佐成.试探城市虚拟社区的内涵与特征,枣庄学院学报,2010,2.

[3] 巫汉祥.浅谈虚拟社区[M].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9.

城市治理创新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市现代化;社区建设;公共精神

一、现代城市社区建设和公共精神培养的价值关联。

社区是我国城市管理实施“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行政框架内最基层单位,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和户籍制度的改革,地域界限打破,人口可以自由流动,基层单位实体渐渐分化和消解,原来传统的“单位人共同体”“地域人共同体”已渐渐变身为“社区人共同体”。 现代社区共同体是由来自于不同地域环境和行业的具有不同价值观念的差质人口所组成的, 特别是长沙作为省会和中部发展快的城市,吸引了来自于各地、州、市和全国各地的人才定居或参与长沙现代城市的建设,这些不同异质的人共同生活在同一社区,因为个体差异降低了邻里关系情感认同,增加心理上误会和矛盾,其认同危机影响社区共同体建设。加之社区行政化倾向导致居委会工作模式成就、工作方法简单,社区居民大多是在不了解前提上被动性参与社区事务,随意性大,导致居民对社区事务参与意识淡薄,社区公共精神上弱化和忽视,影响社区公共精神提升。

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各级部门越来越受重视社区建设。在城市化进程中,长沙城市化快速发展拆解原有的地域关系纽带,单位集体记忆和情感归属日渐远去,个人与社会关系网络发变化。为适应长沙新形势社区建设需求,培育社区公共精神以促进社区建设与和谐发展,进而提高长沙市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此课题研究具有重要实际意义。

二、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概况

(一)西方:学术界针对社区研究有的两种不同倾向:

①一种是针对城市社区中邻里关系变化进行研究所形成两种对立的社区消失与继存的理论。以滕尼斯、韦伯等社会学家为代表的社区消亡论和以美国社会学家甘斯、刘易斯为代表的“继存论”;。前者认为社会分化结果是人们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差异增大、社会认同感降低使得传统社区存在基础丧失。后者认为认为传统社区不能完全否定和消亡,在城市化过程中城中村居民生活方式和精神情感与外面的世界并无多大影响。②另一种是社区解放论。费舍尔、费尔曼和雷顿在20纪70年代运用社会人类学网络研究的理论研究城市社区的变化。强调现代城市社区人际关系应从地域局限中解放出来,有应该更广网络,开启了新的网络研究视角。

(一)国内在中国社区概念的研究上:、吴文藻等人创立了“社区”概念和研究社区的范式。对社区研究近年来有几种不同观点:

①,社区共同体包括地域性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精神的共同体,社区精神文化是从生活共同体提升到精神共同体的关键。社区自身就可以实现自我管理、教育、服务、约束来实现社区公共生活有序化。

②公共精神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是社会成员在公共生活中对人们共同生活行为准则、规范的认可,并体现于行动上的遵守和执行。从道德上而言,公共精神是以利他方式关心公共利益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有的学者认为它是超越个人狭隘界限和个人直接功利目的关怀公共事务的精神境界和行为态度,它孕育并镶嵌在特定的社会架构和文化土壤当中,并不断地影响、修复、变迁着特定的社会结构。有的学者认为公共精神是孕育于人类公共生活之中的,位于人类内心深处的基本道德和政治秩序观念,态度和行为取向,以公共性作为价值基石,表现为社会成员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关怀和参与,对公共生活的热情融入和,对政治社群的虔诚认同和归属。

综合来看,国内外这些学者的相P研究,对课题组展开社区共同体建设与公共精神培育研究颇具借鉴价值和启发意义。国内著名学者如秦宣、韩庆祥、张雷声、刘书林等近年来也高度关注城市化社会发展、共同体建设和核心价值观提炼与培育等问题,深刻回答了城市化社会发展的诸多重大问题,其观点不仅为此课题开启了研究思路,而且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国内外研究尚存在些许不足和遗憾:①侧重社区共同体或公共精神某一方面的研究,欠缺综合性的研究;②;对应到长沙社区公共精神的培育路径研究还较缺乏;③长沙社区公共精神培育策略的评价指标体系缺乏研究。

三、长沙社区建设中公共精神的现状分析

长沙作为省会和中部发展快的城市,吸引了来自于各地、州、市和全国各地的人才定居或参与长沙现代城市的建设,这些不同异质的人共同生活在同一社区,因为个体差异降低了邻里关系情感认同,增加心理上误会和矛盾,其认同危机影响社区共同体建设。加之社区行政化倾向导致居委会工作模式单一、工作方法简单,社区居民大多是被动性参与社区事务,随意性大,导致居民对社区事务参与意识淡薄,社区公共精神上弱化和忽视,影响社区公共精神提升。

(一)社区公共精神培育包含培养独立人格、民主法治精神、公平正义、社会责任、社会公德、自控自律意识六个方面。但是长沙社区存在公共精神缺乏现状:

首先是社区意识比较单薄,从而存在对社区的认同危机,从1996年至今长沙实行单位住房货币化,原单位的福利房通过房改后成为人们有使用权的私有房,住房都是单位人,后来随着房地产的飞速发展,人么需要换更大更好的房子,所以出现将原有从单位购买的房子进行转手买卖,这样使得原来的单位人集中居住的状况变为各种外来人员杂居的现象,这样彼此因为不同的需求而再生的居民社区成分相对复杂起来。经过对社区居民的100份问卷调查结果分析:其中因为邻里彼此不熟悉,即使门对门也不往来不熟悉的占40%。甚至因为工作的时间不一,有20%的问卷说几个月都没看见邻居。这样一来,因为居民间彼此陌生,对房前屋后和楼道的的公共卫生、共有园林的保护等公共环境也漠不关心,缺乏对居住环境的爱护和维持的公共情怀,乱放乱丢垃圾的现象常见。邻里之间缺乏相互帮扶和相互关照的共同意识,还因为出租房客的成员复杂性,以及其不同的生活习惯,更增加了相互交流和沟通难度。这种复杂情况得邻里相互很难融入在一起,引发了社区共公共精神的认同危机。

其次社区居民公共参与公共活动的自觉度不多,更难得经常性开展。为了增加社区粘合度和凝聚力、增进交流和邻里情感,即使有社区热情发动居民一起参与的社区公共活动,也常出现参与度很少,多数居民抱着看热闹的心理或不理不睬的尴尬局面,收效不大。

再次是社区建设的困境:社区主体、社区自治、社区服务、社区参与、社区文化等困境。

社区主题因为社区主体的结构先对变化,原来有单位管理的变成了社区自治,社区管理机构一般带有政府行政性,社区划分不够合理,管理的区域比较大,人员与管理区域不匹配,加上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偏低,工作方法简单、宣传较少,基础设施不足,提供的服务还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供给缺口大;加之社区机构与政府和住区物业管理理顺不足,一有问题,就是“临时抱佛脚”,解决问题也是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没有形成规范的社区管理机制。城市社区的行政化严重常常限制了社区自制能力的发挥。

最后社区法制建设滞后,与社区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社区建设的运行缺乏良好的法制环境。导致社区生活、社区服务、社区公益保障、社区的公共精神的加强缺乏制度保障,公共活动难以开展,居民的公共文化难以普及。

(二)是长沙城市现代化建设中需要加强社区公共精神的构建。

随着长沙城市的发展现代化,长沙市政府确立了“建设国家级中心城市”的宏伟规划,迫切需要加快长沙城市的的现代化建设体系;而作为长沙城市建设的的重要内核构成细胞就是的社区建设,可见社区现代化建设尤为重要。而社区公共精神的缺乏现状与现代化社区建设是极其不协调的,所以加强对社区建设,重点是社区公共精神建设,才能带动公共意识、公共服务、公共设施的完善和公共文化的和谐,构建和谐的现代社区。社区公共精神的建设对策和路径有如下几点:

1、营造浓厚的社区意识,搞好社区服务,增强社区居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建立社区通信录和社区现代QQ群和微信群,加强社区公共活动的广泛性,提高消息发散性和居民知情权,扩大活动的居民参与度;建设齐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2、理顺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居民自制组织建设,争取处理好社区自治组织与政府和物业之间关系。加强社区法制建设和立法工作,重视社区制度化建设。争取处理社区和政府行为之间的联系,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选拨优秀的专业社区管理和服务人员,提升社区管理质量,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的公共事务。

3、社区要加强所辖居民区的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协同合作加强社区建设,发展社区服务,增强社区服务的多样性、社会化和产业化。

4、推社区管理创新,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学习广州和香港等地的社区公共精神建设的经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建立社区与非政府组织的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为主体的社区管理体制,突出政府的服务职能,形成以民生为重点、以服务为导向的公共服务体制,丰富社区建设的服务内容的宽度和广度,构建以儿童入园、一站式医疗服务和康复、学习和生活娱乐健身等多形式的服务体系。按权力下放中心下移原则,制定法律法规,协调社^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5、建立社情民情表达机制,充分发挥老龄群体对公共精神余热的作用。重视大学生公共精神。充分发挥中国传统文化的作用、彰显社区管理善治理念、构建地域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意义共同体、加强行政性复合与自主性合作、结构异质性与社区凝聚力包容共享致力形成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体系和氛围。

6、加强社区的资金和人才投入,设立社区服务基金,大力培养非政府的社会服务组织,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支持”为辅的多元体制。

7、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推进社区人员向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发展,从而推进社区公共精神建设。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引导作用。政府介入方式转变维护和体现了社区共同体及其成员的自主性。培养社区意识,重建公共精神,这也是社区核心和关键。充分发挥居民公共精神与社区意识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建设一个充满尊重、关心和爱护的和谐社区,是解决认同危机的关键。让公共精神成为是社区建设中不可估量的无形资产。

城市治理创新范文第3篇

当前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规划部门在公共服务领域中作用的发挥不到位等不合理现象也相应出现,而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积极创新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因此,本文主要在分析城市管理体制概念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城市规划现状的具体方法,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进程。

关键词:

城市规划;管理创新;行政决策

城市发展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而且城市规划与管理工作与新时代的适应性也比较弱,因此针对这样的问题需要加强我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创新工作。所以,笔者今天针对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方法论的研究,以此为我国城市化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积极的帮助。

1城市管理体制的概念分析

城市管理体制具有广义与狭义概念之分,广义上主要有科教、卫生以及政治、金融、财务等管理体制;而相对于广义概念而言,狭义的城市管理体制还称做城市政府管理体制,也就是城市行政管理机构体系。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城市的行政管理是公共行政体制的重要构成部分。因此,从普遍方面来讲,城市管理体制具有以下几方面内容:①具有城市建设、规划与管理的行政领导体制,而且在市政府行政机构中所表现的关系就是,领导与被领导、协调与被协调的关系,而且在市政府的其余机构与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某种关系。它主要包括城市各自管理幅度与层次、各个机构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等;②它也具体指城市行政管理中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与职能,而且需要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支持,职能体系决定了其权责机构;③它还包括“三级管理”体制,“三级管理”体制主要就是市、区、街道。一方面,关于三级管理的职能划分问题;另一方面,管理原则与事权分配等;④对于相同层级中的每个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等。另外一方面,就是指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等。作为城市管理体制的特点,对政、事、企之间的错综关系具有一定影响。在城市管理中的内容中包含了许多社会福利性质的服务,而且这些都需要政府进行补贴,不具有盈利的目的;另外,城市管理中需要执行作业方面的内容,而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错综关系都属于城市管理的范畴之中。

2当前我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职能划分的交叉性,存在多头管理现象从目前来看,我国并没有建立完整的空间规划体系,在空间规划方面的职能划分存在一定问题,职能交叉现象比较严重,而且对法律的认识与衔接还不到位,更有甚者出现与法律矛盾的地方,从而造成实际工作中存在多头管理现象。例如,如果同时违反了《城市规划法》与《土地管理法》,对于这类违法行为的处理,各个部门之间就会出现职能交叉的矛盾问题;另外,在城市规划管理内部也存在着多头管理现象。在城市规划区内对风景区的规划与管理,广告牌的规划管理等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还不够完善,而且履行得也不够彻底;另外,还存在着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相脱离的现象。这些都需要在发展过程中积极处理清楚。

2.2缺乏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尽管我国在城市发展早期就已经建立了监督体系机制,而且监督层级与部门建设也比较全面。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监督机制的作用发挥得不到位,大部分权力都集中在某些部门与岗位手中,而且权力的分解与分工都做得不够合理,造成设置的权力不平衡,不能明确划分事权问题等,而且相应的制度规范比较欠缺,从而造成“边缘地带”的存在;另外,一些部门公务人员不能进行依法行政,执法方面的力度有待加强,致使现象比较突出。

2.3管理土地有偿使用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在我国的实行,出现一系列的出让、转让土地活动的现象,造成使用城市土地的复杂情况。然而,纵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推行过程中,城市规划管理仍没有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而且宏观调控能力在国家手中发挥得不尽合理,造成不能有效管理城市土地的转让与出让活动的现象。诸如供应城市土地缺乏城市规划的积极指导,不能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选择合适的土地投放规模与位置。造成此类现象的原因之一,其中包括城市规划部门没能积极参与土地出让计划的制定工作,而且城市规划部门提出的出让要求在合同中也没能积极体现出来,而且无视城市规划部门的作用而制定合同的现象也普遍存在。当前在一些经济水平较高的城市中已经开始注重这类问题,但是从总体来看,城市规划管理在土地供应与投放方面的指导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彻底,从而不利于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3我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的合理举措

3.1促进决策机制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发展要想积极促进城市规划决策质量的提升,需要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在对科学、历史、行业专家意见与建议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调查与研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随着信息化社会的积极发展,应该在积极学习与了解各个领域知识的基础上,及时掌握时代信息的发展脉络,使高效的大脑系统构建起来,促进决策的科学性。由于城市规划建设问题事关城市的总体建设与发展水平,因此必须对城市规划这一复杂工程加强其自身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例如,可以采取公众集体参与形式。作为决策科学化的重要基础,城市规划决策的民主性需要借助各类专家的集体意见,通过集思广益加强决策的民主性;另外,还需要积极设置社会听证制度与公示制度,发挥专家咨询制度的作用,完善技术审查制度等,从而有效防止决策的失误,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2加强服务型管理方式的运用传统政府管理方式具有“指挥式”与“控制式”的特点,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而要想加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工作,需要积极发挥政府服务型的宗旨与作用。在我国未来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中需要积极借鉴国际改革的方式,促进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发展,从而提升城市规划与治理的水平。①加强政府的服务意识,促进公共服务意识宣传与培养,转变以往的服务理念与形式,积极实现服务型的管理方式;②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引者作用,改变政府“划桨型”的角色,向“掌舵型”的角色转变,加强政府服务职能的深化;③还要积极拓展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渠道与方式。加强意见途径的有效性,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集中民间群众的力量,促进共同治理结构的形成;另外,还要加强履行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并且注重市场的导向作用,借助市场中社会组织的力量,积极扮演好承担公共服务的角色,从而更好地促进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

3.3加强监督机制的完善化与法制化作为积极管理城市建设与规划的城市规划部门,应该加强自身责任与权力的统一。所以,可以建立有效的约束与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城市规划活动与管理内容,促进城市建设的法制化倾向;另外,需要积极借助立法等措施,使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起来,并且充分发挥自身的法律效力,保证城市规划部门规划与管理职能的积极发挥,以此促进城市建设与管理规划的发展。

4结论

总而言之,为了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市建设一定要发挥好城市规划与行政管理的作用,积极构建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结构框架,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的创新工作发展,并积极推进法制化与规范化的城市规划建设,从而促进我国城市建设的健康向上发展。

参考文献

[1]乐业.国外城市规划管理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启示[J].智富时代,2015(08):55~56.

城市治理创新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质量;监督;创新

中图分类号:F25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近几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倾斜及房地产的飞速发展,使我国建筑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与质量管理水平也在不断的跃上新的台阶。然而,由于建筑工程技术复杂,涉及的因素很多,实际施工过程出现这样那样的质量问题也在所难免,这就要求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人员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面临的问题

1、监督机构的定性问题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仅是被委托行使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没有行政处罚权,所以在遇到监督工程中有违法行为的情况,只有停工整改和提出警告,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大打折扣。再加上目前大部分质量监督站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现在已停止征收质量监督费以及质量监督站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所以令质量监督机构的定性问题陷入尴尬。

2、监督机制的适应性问题

当前,质量监督机制存在着诸多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发展要求。一是随着工程建设量的日趋增多,由于监督机构目前是事业单位,不是公务员管理,很难吸引骨干和优秀人才的加入,使得监督力量非常薄弱,这两种力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随着建设工程规模的逐渐扩大,工程量也在不断加大,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的有关抽查项目和内容的规定也流于形式,得不到严格执行。二是质量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与市场资质、招投标管理之间相互脱钩,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的不合法信息不能及时反馈给市场,对企业的惩戒作用不足。

3、监督人员工作责任大、压力大的问题

随着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越来越大,监督的内容越来越多,监督的工程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要求监督的整体素质也要提高,但是由于质量监督费的取消,有些质监站,尤其是县级市区正面临工作经费难以解决的问题,再加上监督人员少的困难,使得监管力量更显薄弱。目前,政府实行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又对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督人员工作责任、压力很大,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措施

实践经验证明,要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设计是重要前提,施工是中心环节,材料是必要条件,对设计、施工、建材生产都应进行综合治理。

1、思想意识转变是关键

建筑工程量大面广,直接关系到人民居住及使用的安全。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方针,各级政府、设计、施工、材料监督和生产部门要从思想上、组织上、技术上、手段上强化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要突出以质量否决权为主要内容的责任制度,要实行多方参与的主体型监督、企业内部制度化监督、施工过程规范化监督。

2、做好设计是重要前提

一是设计工作应尽快实现设计规范化,完善相应的设计技术经验措施;二是设计人员应不断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改变原来的传统设计模式,采用先进的建筑技术。在设计别要重视解决各部位的“难点、节点、重点”等实质性技术问题。

3、施工是中心环节

(1)我国《建筑法》中已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建筑工程监理”及监督等一系列监督制度,规定了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及质量监督各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将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贯穿始终,体现了“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2)做好施工标准化。施工标准化包括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技术标准是工程质量特性应达到的具体规范,是对质量、规格和检验方法做出的规定,也是评价工程质量的技术依据;工作标准是为实现工程质量和提高经营监督的经济效益服务的。

三、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创新

当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也发生深刻的变化,针对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积极应对,不断创新和发展,改进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建立一套“建设主体自控,经济手段制约,政府加强监管,社会舆论监督”的体制,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1、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和标准

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是我们执法的依据。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我国在建筑方面虽然出台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应该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一是加强法制建设,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代表政府依法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二是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编制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南。三是加强监督执法人员继续再教育工作。

2、改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

在我国当前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建筑市场管理还不完善,通过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是更好的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措施。但是,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思路有必要进行调整,改变过去单纯用抽查和处罚的办法,更多的运用市场化的手段,以市场为导向,加以引导。因此,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和方式进行引导,通过市场化手段来制约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

3、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在当前的条件下,需要通过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企业的行为,有利于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权益。因此,有必要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职能,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才能确保监督机构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4、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队伍建设

要重视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专业素质、职业素质和创新意识,建设一支业务精通、乐于奉献、廉洁高效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队伍,更好地适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一是要完善岗位责任制度、监督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增强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能力,要提高监督执法能力,质监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程序执法,体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专业、公正、权威。二是要加强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培训,严格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认定。质量监督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术和方法,提高自身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牢固树立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三是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增加检测设备,改变过去传统的“敲、打、看、摸”等落后的检查方法,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水平。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 在目前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形势下, 要使得房屋建筑能达到高质量、高标准.。从而满足城市居民的心理需求,作为质最监管人员, 在高科技技术的支持下,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责任感,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唯有如此, 在对施工人员处罚公平的基础上, 带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 采用人性化的管理措施, 提高房屋建设的质量。

参考文献:

城市治理创新范文第5篇

研究阶段,更侧重于知识管理的知识获取管理和知识存贮管理,知识体系在企业内部员工之间分享,扩大知识掌握人群范围,经过群体的学习、掌握、思考、创新,得到升华,不但能突出优势,还能弥补不足,促进技术创新决策力的提高。

(一)外部知识来源

1.客户。企业应该从客户手里获取企业技术创新的信息和知识。企业与客户的沟通,通过知识传播和知识收集,可从中得到更多有利信息,作为技术创新的依据和参考,企业还可根据相应信息及时改进技术创新方案。

2.竞争者。核心竞争力是企业面对诺大市场和众多竞争对手时所拥有的企业内部拥有强大竞争力的优势和特点,它能够给企业带来固定的消费群体和长远的发展优势以及巨大的经济利益。之所以和竞争者争夺有限的市场,是因为产品具有同质的特性,所以为了占有竞争优势,企业必须注意竞争者的相关知识动态,并及时获得竞争者的技术知识。

3.供应商。供应商的作用不仅仅是为企业提供所需使用的原材料,还可以利用知识管理网络获得市场上众多公司的需求偏好和倾向,所以如果企业可以和供应商之间达成互利共赢,好好沟通,供应商是可以向企业提出很多优良的建议的,两者配合发展,不仅可以及时调节产品相关的生产、宣传、推广等环节的策略,还可以对企业远景和目标的制定提供有利的帮助。

4.其他。除了以上要素外,企业还有许多其他的外部知识获取来源,如科研所、技术中介、高等院校等,这些机构为企业供给了丰富的知识体系。对企业技术创新来说,这些机构作为创新知识间接源头的作用比担当科学技术创新直接源头更重要。

(二)知识的获取

1.知识获取方法。知识获取过程是一个知识不断变化、无止境的更新换代的过程。系统获取的知识,以多种形式表现出来,例如文档、表格、数据等,最终形成显性知识。

2.知识的衡量。为了提高创新成功概率,需广泛收集信息,并加以整理,挖掘出其中涵盖的知识体系,尽量减少各方面的不确定性。它可以在某一程度上减少技术创新的风险。

(三)知识格式化。

知识管理不仅仅重视内外部知识源,更重要以此为基础进行筛选、梳理、归纳的知识,利用信息化数据分析,整理归纳将知识分门别类的排序,建立完整有序的知识体系。技术创新能力根本上是进行知识的创造和创新,这依赖于合理优化的技术创新系统和完备的激励机制,以及企业环境和知识的相容性。

(四)知识储备。

对企业拥有的知识来说,不管是来自企业外部还是企业内部,它所拥有的有效性和价值并不能从开始就显示出来,而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存在于意识中的隐性知识,要想更好的被利用,被更快的传播分享,就需要将意识中的隐性知识过渡为能具有表现形式的显性知识。知识储备,需要企业投入硬件设施,构建知识库,知识地图等。

二、技术开发阶段———知识管理增强技术创新的实施能力

新的产品是知识价值的最好表现形式,通过技术研究对项目的主打产品构造出一个基本雏形,通过技术研发对技术研究阶段得到的结果进行合理化具体化,产生新的“知识产品”,并应用在具体产品上的阶段,将技术构想结合到实践中,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从而得到充分的发挥。

(一)知识挖掘与激活。

知识的内部存储,在使用前,须激活,否则知识体系再庞大也都只是没有用处的死知识,不能发挥合理效果。只有借助于企业和员工的学习才能激活知识,而且必须拥有被激活知识的相应辅助知识和辅助资源。针对资源包含的显性知识提炼,例如从文献中提取知识源。

(二)知识共享。

学习并掌握获取知识的目的是实现知识共享并能加以利用。近年来,知识管理日益蓬勃发展,企业要获取竞争优势、实现核心竞争力离不开技术创新。而获取竞争优势则要通过组织对知识有着很好的汲取和把握,即企业技术人员对知识有阵深刻的理解并能加以运用。

三、经济开发阶段———知识管理增强技术创新的实现能力

(一)知识传播

1.企业之间的知识扩散。知识传播最有效的方式莫过于组织之间进行合作,或是购买其他企业产品,即所谓的“共赢”。组织间进行技术创合作,使得技术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同时,共赢模式还使得企业获得规模经济效益,极大地促进了技术优势和人力优势的结合。

2.客户技术创新知识传播。作为企业经济开发重要阶段,以客户为主要对象的技术创新知识传播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技术经济发展始终处于落后被动地位,企业技术创新始终难以实现、市场难以蓬勃发展。然而,我国技术经济的落后状态是与市场需求密切相关的,只有改变影响市场需求的不利因素,才能迎来技术创新大繁荣。

(二)知识保护机制

1.法律保护机制。法律保护机制即指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知识,加大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知识产权制度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产物,离不开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共同作用,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2.非法律手段。非法律手段主要适用于知识密集型企业。由于经济快速发展,难以模仿的知识资产越来越具有竞争优势,日益成为组织核心竞争力。一个企业若拥有隐性知识,那么创造、转换能力将会为其带来巨大收益。此外,企业不仅要加强知识保护使得其知识资产难以被他人模仿利用,还要加强向竞争对手的学习,这样才能坚持企业的技术创新,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

(三)知识扩散和知识保护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