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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河道;污染治理;研究
1.前言
人类的日常生活和生产需要都离不开水源的正常供应,因此水源水质的高低就会严重制约人类的生活质量。作为城市文明繁荣载体的河流在重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却成为制约人类发展一大因素,为确保人类生活质量的高低,以及经济的发展需求,应该重视城市水源污染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综合防范。河流综合治理的进行不仅能够提高河道排水、防洪、排污工作开展的高效性,还能重新规划城市的建设,美化城市的生活环境。
在进行城市河流的综合治理时会涉及到很多的内容,比如环境科学、城市交通、河流景观、生物化学、水利工程等。因此在开展此项工程时一定要遵从经济发展的需要,人文、生态发展的需要,社会效应发展的需要等可持续性的发展角度出发,进行河道污染的综合治理。
2.河道的发展现状
在早期的河道治理工作中虽然已经开展相应的内容,但在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上还存在很大的缺陷,具体的内容如下所示。
2.1河道的护岸工程不完善
在河道的护岸工作中往往采取的措施只考虑到河道所具有的防洪性能以及相应的稳定性,因此通常采取的措施是混凝土护岸、浆砌护岸、预制的混凝土块护岸、干砌块石护岸等措施,在开展这些护岸工程的建设时经常忽略河道周边的生态、环境因素[1]。对于河岸开展硬化工作便将水土的关系割裂,影响整个水体的自我净化能力。河道周边的景观环境也没有进行利用,割裂人类生活和河道生态环境的有机结合。
2.2河道防洪性能不足
从实地勘察的结果和相应资料的查阅中,城市的部分河道的堤身较为单薄,因此河道具有的防洪能力较低;一些河道的河岸上根本就没有开展任何的护堤防范措施,另一些河道由于较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进行过较为大型的检修工作,因此河道的淤泥较多、河堤的残缺症状也比较严重。所以一到雨量充足的季节,就会面临较为严重的防洪问题,脆弱的河道很难承受雨水的冲刷和洪水的冲击[2]。
2.3污染问题严重
从大多数的城市建设问题中,城市水源的污染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的一项重大问题,此现象的出现不仅会制约城市的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会影响经济的发展。这个现象出现原因是城市生产的污水总量超出城市河道污水治理的能力,而另一些城市的污水治理体系又相对不足,致使水源不断被污染,而且越来越严重。
3.城市河道治理的综合手段
3.1增强河岸的绿化建设
开展河道的绿化工作不仅能够有效改善城市的自然景观,还能增进城市居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相处。在河岸绿化工程的开展中也应将河岸的护岸工作考虑到其中,保证河岸的防洪质量。加固河道的堤岸,避免在雨水充足期造成水土的流失致使河道堤岸变薄,降低其防洪能力。在目前的河岸绿化建设中常用的方式,在河岸上种植草坪、杨柳、小乔木、开花的灌木丛等,建设亲水平台或者设立阶式的驳岸等。在河岸的周围还可建设利于市民休闲活动场地,将河岸工程的维护和管理以及气候因素考虑在内,再进行建设。河岸旁的景观设计一定要结合当地的地理环境、人文精神后,再开展河岸生态建设。开展此项建设不仅能够美化河岸的景观,还能满足市民的休闲精神需要。
3.2加强河道的污染治理
河道的污染治理可以定期对河道进行淤泥的清理工作,此项工作的进行不仅能够促使沉积在河道中的淤泥进行顺畅的排泄,扩还能增整个河道的蓄水泄水量,从而提升河道水源的自净能力,避免过多的污染物停留在河道到中,在河道蓄水的纵向深度上得到较好的控制,增强防洪的能力[3]。截留是河道治理的另一套有效的工序,主要是对污染源进行切断工作,将在城市中进行生产的所有工厂产生的污水进行囤积,避免其在未经过污水治理之前就排入河道,加重河道的水源污染。此外还可向市民宣传相应的河道防污知识,提高市民最城市污水治理的认识程度。污水的治理工作的开展还能从对雨水的分流中实现。
3.3应用生态技术进行河道的整体修复
构建一个完善的生态系统,才能有效的提升河道的自我修复能力和抗干扰能力。因为较好的河道生态系统就能拥有较好的自我恢复能力、自我生产能力以及良好的生态多样性等[4]。生态河道建立的主要内容有:
(1)对河道增设生物滤床,生物滤床的制作可以应用人工填充的材料或者河床上附着的水藻等水生物来开展污染物的过滤和降解工作。
(2)在河道的附近增设人工湖,将污染物流入河道中的数量减少。还可增设人工湿地,应用微生物和水生物的影响来开展水源的净化工作。
4.进行河道综合治理的意义
河道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不仅能够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便利,还能为自然生态中的防洪排涝工作做好防控准备,确保城市居民的居住安全,此外河道的整个生态系统还能为城市居民的休闲生活营造较好的活动场所,提高居民的居住质量。在进行河道的综合治理后还能增加额外的经济收益,综合治理中在河道的附近增设滩涂,进行相应作物的经济种植,便能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
4.结语
在城市的规划中开展城市的河道基础建设,便能够改善城市的整体生态质量,为市民的生活提供相应的便利,还能改善整个城市的景观,而且河道自身所具有的防洪排涝功能也能得到提升。治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可以将河道在市民心中脏、乱、差的形象彻底颠覆。在进行河道的治理时一定要联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行,尽可能保持河道原有的人文环境、地理环境、生态环境的基础,实现城市居民与河道的和谐相处、经济与环保的共同进行。通过对河道的综合治理,为市民营造出一个更好的人文生态环境,确保市民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李国培、楚万强、张玉昶.城市河道综合治理措施分析[J].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4(03):69-70.
[2]赵德金.现代城市河道综合治理——生态景观型河道的建设[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37(05):137-139.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将城市的改革发展与城市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行了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与信息化手段,率先提出了全新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六个一”理念,即一个开放的体系架构、一张天地一体化的城市信息服务栅格网、一个通用功能平台、一个数据体系、一个高效的运行指挥中心和一套统一的标准体系。其中,统一的标准体系、通用功能平台和城市运营管理中心是新型智慧城市运行的关键所在。
制定一套统一的标准体系
“对于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最重要的是建立全新的标准体系和规范。以前我国发展信息化,不同系统之间仍然是隔离的,数据和信息并不能融合处理,因此新型智慧城市需要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通过统一的标准化体系,将数据进行整合。”中国电科公司董事长熊群力说。
标准规范是新型智慧城市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核心保证。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中国电科率先与深圳、福州、嘉兴等首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开展战略合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制定形成指导新型智慧城市的统一标准。
该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中国电科从全局角度,自上而下对体制机制变革和系统体系建设进行统筹考虑,着重开展了基础理论、技术研究、城市数字经济发展、网络和信息安全等工作,并就此提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愿景、总体架构建设重点和计划进度等。
此外,该标准还能够结合不同试点城市的发展特色,有针对性地提出民生服务、城市治理、创新经济、低碳绿色、通用功能、公用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项目规划和实施路径。
建设一个通用功能平台
全国各地快速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一系列共性问题不断暴露:城市资源缺乏有效利用;城市运行数据过于分散、独立;城市服务无法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综合业务协调处理;城市业务应用难以互联互通操作;城市运营安全生态脆弱等等。
为解决智慧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国电科提出了构建一个以数据的开放共享和融合利用为核心,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数据融合、网络安全等技术,将城市应用的共性能力集成到一起,做到信息共享、开放、安全的通用功能平台。
中国电科首席科学家郑爱民介绍,通用功能平台由城市数据资源、核心服务、数据服务和通用业务服务组成,着力于解决以下实际问题:
针对城市资源的使用不能统一进行管理和监控的问题,平台通过异构资源适配实现在线的资源监管和安全监管,并及时应对系统的动态演化;
针对城市信息孤岛情况严重的问题,平台提供城市数据采集、综合处理、关联分析,形成基于融合数据进行城市治理决策和提升综合业务处理的能力;
针对城市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综合业务处理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平台从底层机制上打破系统边界,让区县、部门、机构和人员之间的信息互通、流程互联和功能互操作;
针对城市信息运行安全的问题,平台提供面向网络空间实体行为全域覆盖、全程监管的安全服务,建立从设备安全、网络安全、云安全、应用安全、大数据安全为一体的体系化安全能力。
据了解,通用功能平台一旦建成,能够汇聚城市资源进行统一配置管理,通过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形成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综合业务信息和业务处理流程。
建立一个城市运营管理中心
目前,国内城市的行政部门在信息化系统建设方面已经有了长足发展并且取得了很多成绩,然而也存在明显短板,突出表现在海量数据信息整合不充分、缺乏开放和共享平台、价值挖掘不够深入等方面。
“城市在发展过程中承载了越来越多的资源和社会、经济活动,城市运行的方方面面相互耦合越来越紧密。”中国电科城市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陈沁表示,传统的按照细分业务领域对城市进行管理的模式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中国电科通过建立城市运营管理中心,从城市状态实时监测、城市异常智能预警、关键问题智慧决策、重大事件协同处置、事件深度学习、预警和决策模型自动训练这六方面,实现以数据和认知驱动的城市运营管理新模式。
该中心的目标定位为城市数据汇聚融合和价值发掘的数据运营中心,以及各类城市事件跨部门协同处置的业务运营中心。重点做好城市运行展现与监测预警、协同处理与联动指挥、运行仿真与统筹规划、数据开放与信息服务、网络空间综合治理等五大业务,实现城市日常治理、公共服务、应急处置和发展筹划等业务的可视化、可控化、智能化、可预测、可量化评估与持续优化。
关键词:城市环境工程建设;污水治理技术;研究对策
在我国城市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也带动了一些相关的产业,城市环境问题也不断的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尤其是污水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尽管在我国城市不断建设的过程中,对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相对优异的成绩,但是这是远远不够的,在污水治理技术上依旧存在这样许多的问题,无法有效的符合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的发展。因此,在城市环境工程不断建设的过程中,我国有关部门应当对污水治理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并且对污水治理技术进行有效的利用,以此有效的缓解我国城市的环境质量。本文对城市环境工程建设与污水治理技术,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研究,并且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我国城市环境工程建设,起到了一定的帮助。
一、提高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的几点对策
(一)、加大资金投入建设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脚步逐渐加快,应当对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给予高度的重视。在建设的过程中,我国有关部门应当积极的加大资金的投入,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到我国城市环境工程建设中,并且对污水和垃圾处理,应当进行有效的规划。另外,在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我国的有关部门应当加大资金的建设力度,善于利用媒体、网络、电视、报纸等宣传手段,这样可以有效的提高人们对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的认识。除此之外,我国有关部门也要对相关的投资商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励,这样可以有效的调动投资商的积极兴,以此促进城市环境工程的发展。
(二)、充分发挥我国政府的职能
在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我国有关部门应当我国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分配,并且对相关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进行全面的计算和分析,对各个工作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规划,这样不仅仅保证了城市环境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以后的城市环境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另外,在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我国有关部门要善于利用的政府的监督机制,对一些基础的保护环境基础设施,进行合理、科学的规划。但是,在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我国有关部门应当避免发生区域性扩大建设,一旦这样的情况发生,就会导致征地难、拆迁难等问题的发生。除此之外,在城市环境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我国部门应当对每项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全面的分析审核,以此保证了城市环境工程与城市共同发展的协调性。
二、加强污水治理技术的几点措施
(一)、提高污水治理管网的建设
要想有效的提高的污水治理的质量,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仅仅依靠对污水进行有效的处理,这样往往是治标不治本的,更要将城市环境工程中的基础设施进行有效的利用,将其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以此在最大程度上缓解水污染的程度,在处理的过程中,可以从一下的几个方面进行。
1.在污水治理的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对基础环境保护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并且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分析和解决,对正在使用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尤其是管网基础设施,这样就可以为污水治理技术顺利展开,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在污水治理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也要对污染的源头进行全面的整理,对于那些新建的污水输送管道,应当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污水管网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分布。另外,在管网使用一段时间以后,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定期的疏通,这样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管道发生堵塞的现象。
3.对于那些污水和雨水在一起的老小区来说,我国有关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合理、科学的规划,有效将雨水和污水管道进行分离,将一些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引入到小污水处理厂,这样可以有效的实现对城市发展中各个方面的污水,进行全面的处理,为我国环保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对污水治理技术进行创新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污水治理技术已经不适合这个时代的发展。因此,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有关部门应当对于污水治理技术,进行不断的创新,以此在最大程度上提高污水治理的工作效率。当今我国污水治理较为常用的是活性泥污染法。工作人员通过利用该方法,可以有效的降低有机负荷的性能,避免消耗大量的能源,对其污水治理的陈成本,也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在污水治理技术不断应用工程中,我国的有关部门也要的对污水治理技术进行全面的创新,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的技术形式,引用一些高性能,高环保等污水治理技术,这样不仅仅可以对我国的淡水资源,进行有效的节约,也促进了我国污水治理技术的有效的发展。
(三)、加强管网的维护工作
在污水治理的过程中,管网的质量是提高污水治理效果的关键。因此,对管网的后期维护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人员不仅仅要将污水处理厂的功能,进行充分的发挥,也要对管网进行全面的保护,定期对管网进行检查,对破损的地方进行及时的维护,和对管网进行定期的疏通,这样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的发生堵塞的现象,影响污水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城市环境工程建设和污水治理技术,进行了简要的探讨,并且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此促进我国城市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陆顺伟.有关城市环境工程污水治理的分析思考[J].科技致富向导,2014,05:37.
[2]李志国.关于城市环境工程污水治理探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26:142.
[3]林跃杰,戴来生,吕金色.探究城市环境工程的污水治理[J].广东科技,2014,24:182-183.
关键词:坡面治理;生态恢复;城市开发建设
Abstract: urban bare mountain gap or all kinds of engineering slope trauma, not only causes soil erosion, and with the urban landscape very harmonious city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Bare slope surface treatment and vegetation ecological recovery became an important subject of ecological city construction, in this paper, the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existence of shenzhen phenomenon of soil and water loss and urban development analysis of slope governance and bare the technical key points of ecological restoration and difficulty of the detailed discussion, 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som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restoration and reconstruction measures.
Keywords: bare slope management; The ecological restoration; Urban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是一个坡面多的国家,超过国土面积50%的山地、丘陵、黄土高原存在大量坡面,侵蚀相当严重。近年来国家基本建设速度加快,修公路、铁路,采石、开矿,建水库、电站、房地产开发等形成大量坡面工程创伤,这大量新的坡面是新的水土流失源,成为城市的伤疤。
深圳城市区域是典型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人口密集、工商集中、物流频繁,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更紧迫。城市的山体缺口或各类工程创伤坡面,不仅造成水土流失,而且与城市景观极不协调,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1开发建设中形成的大量坡面概况
1.1废弃采石、采矿场形成的坡面
废弃采石、采矿场多,矿山生态系统治理任务重 ,如深圳有石场660多个,广东3000个。许多石场原来在郊区,现在在开发区或新中心区,迫切需要治理1.2交通建设发展形成的坡面
由于现代化建设和人流、物流的需要,城市交通道路建设近年来发展很快,在非平原地区的深圳道路边坡工程创伤十分严重。为落实国务院对深圳的发展要求,深圳市在十期间,要投入1600亿元建设“一横八纵”的多条高速路、高等级公路,也在修厦深铁路路、沿江高速和5条地铁等,形成大量坡面需要进行生态恢复。
2城市开发建设中的边坡生态治理目标和技术特点
坡面的危害不仅仅是其水土流失对城市给排水系统造成的泥沙危害,更重要的是危机城市居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同时还破坏了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影响城市景观,进而影响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2.1目标和要求
(1)水土保持:达到国家要求,快速和持久复绿;
(2)景观效果:生态恢复和城市景观建设完美结合,建设生态社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近自然生态景观,生态效益显著(吸收SO2,CO2,滞尘、吸污能力强);
(3)边坡安全:与工程治理结合,消除安全隐患,防治地质灾害,实现边坡长期稳定;
(4)节水、节能技术应用,再生资源利用,体现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社区的重要组成。
2.2边坡生态治理难点
边坡生态治理难点主要是生态限制因子多,生境恶劣;无土或土壤贫瘠;缺水,少肥,边坡保水能力差;水热安全性差,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相差大;植物难于生长,易于退化;不同于一般园林绿化(植物、绿化方法)。
2.3坡面生态治理要点
强调工程护坡与生物护坡结合,稳定边坡为基础,理顺水系,雨中水利用,节水微灌系统。快速和持久绿化结合,综合应用生物技术等低养护技术, 研究边坡生态治理中安全技术以及边坡绿化景观化建设。
3城市开发建设中的坡面治理和生态恢复的几种技术方法
3.1坡面稳定技术
边坡稳定性评价应在充分查明工程地质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边坡岩土类型和结构,综合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和极限平衡计算法等方法进行。在进行边坡稳定性计算之前,应根据边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体结构特征以及已经出现的变形破坏迹象,对边坡的可能破坏形式和边坡稳定性状态做出定性判断,确定边坡破坏的边界范围、边坡破坏的地质模型,对边坡破坏趋势作出判断。边坡稳定性计算方法,根据边坡类型和可能的破坏形式,可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土质边坡和较大规模的碎裂结构岩质边坡宜采用圆弧滑动法计算。
2. 对可能产生平面滑动的边坡宜采用平面滑动法进行计算。
3. 对可能产生折线滑动的边坡宜采用折线滑动法进行计算。
4. 对结构复杂的岩质边坡,可配合采用赤平极射投影法和实体比例投影法分析。
5. 当边坡破坏机制复杂时,宜结合数值分析法进行分析。
一般要求边坡防护应按照设计、施工与养护相结合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当地的气候环境、工程地质和材料等情况,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选用适当的工程类型或采取综合措施,以保证边坡稳固。坡面稳定技术包括地质勘查-进行边坡稳定性评价-采取稳定措施;预应力锚索; 格构梁:混凝土格构;支护挡墙;柔性防护系统。
采用预应力锚杆(索)加固边坡,能提供足够的抗滑力,并能提高潜在滑移面上的抗剪强度,有效地阻止坡体滑移,这是被动支挡结构所不具警备的力学特点。预应力锚杆(索)由锚头、杆体和锚固体组成。锚头位于锚索外露端,通过它实现对锚索施加预应力,杆体通过弹性变形特性施加预应力,锚固于锚索根部,把拉力由杆体传给地层。(见图1)
图1预应力锚杆(索)结构示意图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图、声像等形式记载的资料。
第四条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应遵循集中收存,保障完整与安全,向社会公开,方便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建楼案工件的监督管理,各县、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县(市)、矿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上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业务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件的领导,把城建档案管理列入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使城建档案工件适应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的发展。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建设资金和管理经费,从本级城建资金中列支。
第七条县(市)、矿区应设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明确专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设施和专职管理人员。
第八条城建档案包括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用基础设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市容环卫设施,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军事工程中除军事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专业部门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市容环卫、市政、公用、房产管理、人防等部门资料;
(三)基础性综合档案。包括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他规范性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有关城市的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资料;
(四)其他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就履行城建档案基础资料的收集、保管义务,确保城建档案资料的真实与完整,并按规定时限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城建档案移送责任书,明确城建档案编报内容、范围、时间及其他责任和要求,并指定专职人员具负责收集、保管、整理、编制和移送城建档案资料。
未签订城建档案移送责任书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对纳入城建档案范围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时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按照责任书所列内容汇总工程竣工档案,并将建设工程档案列为竣工的预验收内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工程竣工档案。
本办法生效前未移建设工程档案的,有关单位应在本办法生效后六个月内将档案资料移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改建、扩建或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对原工程建设档案进行变更修改;改变工程主体结构或平面布置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建设档案。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工程竣工档案。
工程停建、缓建的,该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除建设工程以外,其它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在城建档案形成之日起一至五年内,将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档案移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在城市房屋、道路、管线等各项普查和补测绘中形成的城建档案,组织普查工作的单位应当在普查工作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当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在每年三月底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管线变更后的现状图和资料。
第十六条有关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应督促本地、本系统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按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称送城建档案。
第十七条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的城建档案应是符合国家有关城建档案卷质量标准的原件或副本。
第十八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宣传城建档案知识,指导有关单位收集、保管、整理编制城建档案资料,并督促其按时移送。
第十九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和案卷质量标准,对接收的城建档案进行登记、整理,编制检索目录。
第二十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设有符合档案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专用库房。运用先进技术、设备,采取防盗、防火、防晒、防潮、防蛀、防鼠、防震措施,保障库存城建档案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就按规定对库存档案进行检查。对破损、变质的,应及进修复;对需要永久保存的,应采用声像复制等技术予备份保存。
第二十二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涉及国防、金融、保险以及其它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城建档案,应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控制管理,档案管理工件人员不得擅自提供和泄露其内容。
第二十三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工件人员不得涂改、毁损、擅自销毁城建档案。
第二十四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库存档案进行综合性开发,扩大资源利用范围,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二十五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按照办法的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下列城建档案,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安全和秘密的除外。
(一)城建档案检索目录;
(二)建设工程档案;
(三)专业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四)基础性综合档案;
(五)其他涉及经济发展和公民切身利益的档案。
第二十六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无偿提供服务:
(一)查询本单位或本人所形成、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
(二)查询市政、公共设施档案的;
(三)查询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所有的或合法占有住宅档案的;
(四)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单位或个人在查阅城建档案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涂改、污损城建档案或拆卷、抽页。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不按时移送或移送的城建档案资料不齐全、不完整的,由建设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对拒不移送城建档案的,按建设工程的投资额外对罚款:
(一)投资额为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二)投资额为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的,处以三万元至五万元罚款;
(三)投资额为五千万元以上的一亿元以下的,处以五万元至八万元的罚款;
(四)投资额为一亿元以上的,处以八万元至十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