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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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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的政策

劳动教育的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劳动教育 素质教育 劳动价值

随着社会的进步,教育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在我国全面走向小康时期,一些独生子女,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父母代办,缺乏自理能力,导致劳动观念越来越淡薄,使这些独生子女只会读书,不会劳动,这样就会影响一些人将来的素质问题。于是,笔者认为,小学阶段抓好劳动教育相当重要。劳动教育是我国中小学德育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个人从小培养好的劳动习惯,树立强烈的劳动观念,将来才会有所作为。才能加勤劳才等于力量,所以,小学阶段应该把劳动教育作为全面提高一个人的素质的基础。

一、用劳动去激发学生追求

追求是人的个性。然而,个性中的追求并非积极,追求只能在某种欲望中产生。当形成一种没有压抑的喜悦感时,才能激励人去追求,去实践。

劳动确能激发人的喜悦感,培养人的个性。因为,人从劳动中得到启迪,有模仿性劳动到创造性劳动,使追求更进一层。没有追求,何谈创造发明。

组织学生参加劳动,能使学生产生取得劳动成果的喜悦感。喜悦的劳动,一方面,培养了学生的自觉性和独立性,从而摆脱了青少年个性所表现的脆弱性和依赖性,形成强大的自我束缚力。学生自我的约制力一旦形成,才能变空虚为追求,变盲目为目标。另一方面,学生一天中从事的读写、记忆、课外活动、业余制作、实验操作、清洁打扫、体育锻炼……使自己感到同学们时时刻刻注视着自己的劳动,这敏感的个性道德评价,似乎通过别人的目光看清自己,从而形成了有力的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也就是说,只有当学生做到自我认识中的自我肯定后,才能激发他们的愿望,从而去追求尚未实现的美好理想。

二、通过劳动,引导学生去体验劳动的价值

以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轨,机器生产代替人力劳动,体力劳动在人们的意识中似乎淡化了,现在许多地区的大片田地荒芜就是例证。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下,使人们的生育观念转变,在一些独生子女的家庭,父母视孩子为掌上明珠,哪舍得让孩子干活,这样一来,孩子就不可能懂得要承担家务的责任,不能明白盆中之餐来之不易,更不明白劳动有何价值。日本的教育,规定小学生每周干家务的时间,这不但使儿童明确了劳动的义务,又培养了儿童热爱劳动的好习惯。而我们的国家有要求开足开齐课程,可有些学校人手不足,没有按要求开设劳技课,又不能安排学生去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国家要求每门学科开设实践活动课,一些学校往往没有落实好,还是把实践活动课上成落实知识课。这样,学生就没有机会参加那些五花八门的劳动,试问怎能去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兴趣?学生怎么会在劳动中去思考、创造,也就体会不到在劳动中所取得的快乐,在劳动中体会不到人生的价值。

劳动不但锻炼人的意志,增强人的体质,也能帮助人提高对美的欣赏力。比如,让学生去学种菜:这要经过挖地、做菜畦、播种、施肥、治虫、锄草等工序。做菜畦简单吗?不!对于没有劳动过的学生不那么容易。做成的菜畦,有的会是弯曲不平整的“S”型,有的是两棱修直的长方形等不同的形状。但当他们完工,欣赏自己的杰作时,心里一定会产生一种美的享受,收获的是快乐与满足,以及对劳动价值的品味。

只有让青少年亲自参加劳动,尝尝汗湿、腰酸、手疼的滋味,才能觉得劳动的辛苦,懂得劳动的分量,才能理解农民为城市居民提供粮食、蔬菜或者农副产品,工人为社会提供日用品,输送水电是为了什么,才会真正明白他们所付出的代价――劳累,是为了人们的幸福,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更能激发对那些好逸懒做、不劳而获、窃取别人的劳动果实的人的厌恶感,做到加倍珍惜自己和别人的劳动果实。

三、在劳动中培养人的素质

所谓素质可视为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个性四个维度。对人的素质培养方法是多方面的,其中以劳动去培养人的素质更不可忽视。就拿学校中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来说吧,部分学生损坏公物肆无忌惮,随地扔果壳、纸屑,对吐痰习以为常,打骂同学,欺侮弱小,反自以为光彩,明里吸烟,暗里赌博,粗话脏话成为不少学生的口头语,诸如此类,均表现出了学生道德、思想、政治和知识修养的低下,情感意志的脆弱和性格的变态。

分析其原因,在于学校的教育忽视了引导学生把精力用于进行热情的高尚活动和劳动之中去,没有使学生找到那热情而高尚的活动和劳动空间。那么,自然而然地就会产生种种道德紊乱状态。

应创造一个怎样的环境,让学生去陶冶情操呢?笔者认为,学校需争取一个以劳动教育为基础,不同形式的能吸引学生的基地。诸如,养殖、栽培、养花、编织、雕刻、书法、美术、编写、宣传、体育等。把学生从“为生存而斗争”引到趣味性、知识性、技巧性、实用性的高尚而又文明的环境中去。

劳动给人以聪明才智,劳动陶冶人的情操,劳动锻炼人的意志,劳动创造财富,要让小学生在劳动中进一步理解和接受。当学生在一次次劳动中大显身手时,那就是他们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之中。这样,学生不至于在“为生存而斗争”的环境里“拼搏”,不至于成为性格偏激、铁石心肠的人。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人的力量未能用高尚的活动发挥出来,他的精力未能通过人的高尚的活动发挥出来,这正是儿童和青少年犯罪的根源之一。”可见,创造一个高尚活动的环境加强劳动教育,是多么重要。

总之,人的素质要在劳动中培养,劳动对树立小学生的劳动观念,培养劳动技能特别重要。劳动是全面提高人的素质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熊川武.学习管理心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陈桂生等.教育理论的性质与研究取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3]李少华.农村教育理论.江苏教育出版社.

劳动教育的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素质教育;劳动课教学;培养策略

劳动课程的教育目标是通过劳动强化学生的思想道德认知,从而提升学生的素质,对素质教育的推行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所以在教学中应该重视劳动课程教学,通过开展有效的教学活动深化素质教学成果,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素养。

一、素质教育与劳动课程之间的联系

劳动课程的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能够提升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还能从整体角度提升教学的有效性,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渠道,与此同时,还能促进学生动手能力的提升,增强其综合素养。此外,还能帮助学生强化劳动观念,提升劳动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以劳动课程教育至关重要,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教学引导。从整体角度分析,劳动美德是传统美德,也是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仅能够塑造学生良好的思想品质,更能磨炼他们的意志品质,帮助他们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克服一切困难,促使学生平衡发展。劳动课教学还能帮助学生强化智能训练,在知识与技能的转变过程中强化意志品质,在实践过程中积极开动思维,提升学生的创造及动手能力,形成清晰的逻辑思维,这是素质教育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给予足够重视,采取恰当的教学策略。

二、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优化素质教育成果

1.营造教学氛围,激发学生兴趣

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要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对学生进行有效引导,在相对融洽的范围内,从教学内容着手创设相应的教学环境,让学生能够从中学到技能,提升他们的文化素养,促进素质教育真正实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必须对所学知识感兴趣,这样他们才会投入更多的精力,增强教学效果。例如,教师在进行剪纸手工课程教学时,可以从以往的作品中挑选优秀样品,在课堂上向学生展示,让学生对手工制作课程感兴趣,从而增强学习欲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抓住学生的心理特点,由此展开的教学活动必然能够推动教学取得理想的效果,学生在掌握技能的同时也收获素质教育的精髓。

2.联系实际生活,引导学生注重技能学习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劳动课程与学生之间的联系比较密切,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可以从感性层面去引导学生,使其具有一定的感性J识,并在实际生活中筛选适合学生的教学活动,让他们能够真正了解劳动课程开展的意义。随着教育改革的逐步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现阶段人才培养的措施,劳动课作为重要的教学部分更应当给予重视。教师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考虑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认真筛选教学内容与方法。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正在不断提升,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劳动课程的实施不仅可以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还能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成为适合社会发展的人才。

3.完善实作教学,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

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创新,教育作为国家重要的组成要素也需要不断创新,教育改革就是创新的产物,素质教育是创新的主要实施点。劳动课程与素质教育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劳动能让学生的思维不断拓宽,在动手操作过程中形成一定的创新能力,养成良好的技术素养。因而在劳动课程操作过程中,教师需要完善教学模式,注重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教学,为学生提供实践操作机会,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教师借助不同的教学资源开展有效的教学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尽量让学生有动手操作的机会,这样才能加深他们的认知体验。除此之外,教师还可以借助第二课程开展教学活动,提升学生的劳动技能,使他们养成极好的劳动习惯,对于学生的素质教育具有一定的益处。

总体来说,素质教育是当前教育的主流趋势,劳动课程由于自身的教学优势对素质教育的推广具有极大的推进作用,完善劳动课程教学是现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本文对此展开了深入探究,并全面阐述了具体的教学实施过程,以推动素质教育能够取得理想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白雪苹.对当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缺失的“冷”思考[J].教学与管理,2014(13).

[2]陈静,黄忠敬.从“体力教育”到“能力教育”――我国劳动教育政策的发展与变迁[J].中国德育,2015(16).

[3]田华.以学生公益劳动课为载体的学生素质培养路径的实践研究[J].高教学刊,2015(19).

劳动教育的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陶行知幼儿教育思想 主要内容 现实意义

陶行知是现代中国一位伟大的人民教育家、教育思想家,他的幼儿教育思想见解深刻,兼容中西,积极创新,理论简约,从理论到实践提出了一套符合中国实际国情的主张,这些主张不仅给幼儿教育的发展起到了正确的导向作用,而且给目前的幼儿教育和幼儿教育改革提供了可行的理论基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陶行知幼儿教育思想的主要内容

1.认为幼儿教育是教育的重中之重

陶行知把儿童看做是国家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是七八点钟的太阳,因此他非常注重幼儿教育,大力倡导在社会上普及幼儿教育,强调幼儿教育的重要性。他认为“小学教育是建国之根本,幼稚教育是根本之根本”,小学教育很重要,幼儿教育更是教育的重中之重。他说:“教人要从小教起,幼儿好比幼苗,必须培养得宜,方能发荣滋长;否则,幼年受了损伤,即不夭折,也难成材。”“凡人生的需要之重要习惯、倾向、态度,多半可以在六岁以前培养成功。”其意思是儿童六岁之前的教育直接决定未来人的一生,是人生的基础,只有基础打牢长大才能有所作为,因此当时的他大力呼吁社会有志之士创建幼稚园,开启幼儿启蒙。

2.重视对幼儿发展全面教育

陶行知认为幼儿的教育需要全面发展,他提出的幼儿发展包括四部分的内容,即幼儿的健康教育、幼儿的科学教育,幼儿的道德教育,幼儿的劳动教育。在幼儿的健康教育上,他一再强调幼儿的健康比什么都重要,它是开展一切教育活动的基础,颇有现代教育“以人为本”的味道。他认为教师有必要对幼儿进行一些卫生常识的教育,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以此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在幼儿的科学教育上,陶行知认为科学教育与一个国家的强弱是密切相关的,他强调“科学要从小教起。我们要造成一个科学的民族,必要在民族的嫩芽――儿童上去加工夫培植”。他的这一思想和现代教育科技兴邦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妙,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先生的思想是非常具有远见的。在幼儿的道德教育上,他认为“道德乃做人之根本,不可不立”,即使一个人满腹学问和本领,如无道德一切白费,因此他十分注重幼儿道德教育的培养,还提出了具体的培养方法,即“知情意合一、智仁勇合一、真善美合一”。在幼儿的劳动教育上,陶行知强调“劳动教育的目的,在谋手脑相长,以增进自立之能力,获得事物之真知,及了解劳动者之甘苦”,在他的认知中,真正的劳动必须是在劳力上劳心,用心以制力,也就是寓教于实践中。陶行知的幼儿全面教育思想是现在素质教育的原始鼻祖,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3.重视幼儿园教材教法

陶行知认为幼儿园教材必须符合幼儿的身心发展健康,必须体现出童真童趣,必须和生活接轨,在生活中进行教育,即教学做合一。他认为只有通过生活实践教育,幼儿才能真正从中获取自身所需要的各种能力,他反对强灌输死读书的现象,倡导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教师面对个性发展不同的幼儿时,要根据其心理特点和爱好兴趣不同对待,坚决杜绝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强迫性学习。陶行知的这些教育思想即使放在现在,对幼儿的学习发展也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因为他觉得幼儿教育的失败,不仅是孩子本身的教育失败,而且是整个教育大环境的失败。

4.倡导中国式的幼儿园

20世纪初,国内开始兴办幼稚园,生搬硬套日本、美国等国家的模式,陶行知当时就指出国内幼稚园的三大弊端,即外国病、花钱病和富贵病,认为国内的幼稚园孩子都唱外文歌,弹外国的钢琴,学外国的舞蹈,花钱还很多,只有有钱人的孩子才上得起幼稚园,多数孩子得不到学前教育。因此他倡导建立符合中国实际国情的幼稚园,要面向全社会所有幼儿,即平民化,还要根据旧中国贫穷落伍的国情,创办省钱的幼稚园,让贫困人家的孩子也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他的这一思想对于今天很多地方出现的“天价幼儿园”来讲,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陶行知幼儿教育思想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进步,学前教育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国内的幼儿园数量逐年增加,在城市农村中大力普及。在教育部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就指出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幼儿的各项发展指标,强调要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进行有的放矢的教学,这一方针政策正好是陶行知因材施教的体现。陶行知因材施教的思想对于当下幼儿园的教育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随着近年来“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思想盛行,某些幼儿园出现了洋化病和贵族病,双语幼儿园层出不穷,社会上的外语辅导班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天价幼儿园网络媒体是时有报道,如此弊端很有必要借鉴陶行知的学前教育思想,陶行知的平民化省钱式的幼儿园教育思想值得学习和借鉴。

总之,陶行知的幼儿教育思想还有很多,内容丰富,见解独特且一针见血,具有远瞻性和先进性。他提出的很多教育主张,不但对当时的教育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对时下21世纪的幼儿教育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他对推动幼儿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因此他的幼儿教育思想非常值得继承和发扬。

参考文献:

[1]许琼华.陶行知的幼儿科学教育理论与实践探索[D].福建师范大学,2003.

[2]周颖.陶行知农村幼儿教育的思想与实践[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1(04).

[3]祝正龙.湖北省幼儿教育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2.

劳动教育的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家庭教育;缺失;策略

一、以科学的方法引导孩子

在子女成长的过程中,家长可谓尽心尽力,成了孩子发展的总导演。在中国,孩子不好好学习是家长最棘手的问题,家长只看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如果孩子的成绩不好,家长就对孩子持否定态度。“学而优则奖”已成为相当一部分中国家长鼓励孩子学习的常用手段。而美国家长给孩子的奖品从来不以考分来衡量,美国家长给孩子的零花钱是通过“按劳取酬”的方法刺激孩子做家务的。所以美国的孩子参加劳动从不厌倦,而是表现的异乎寻常的积极。中国的孩子并不比美国的孩子差,他们也有劳动的渴望,对一切事情都充满好奇,都想动手做一做。一个男生曾经这样对我说:平时在家里大人们总不让活,说是好好学习就行了,有时也真想尝试劳动是什么滋味、想体会一下劳动的乐趣。由此可见,许多家长让孩子参与劳动的机会太少了,以至于出现家务劳动“理所当然”的由父母包办代替的不正常现象。他们认为孩子参加劳动,耽误了宝贵的学习时间,得不偿失。在家里不鼓励孩子参加家务劳动;孩子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家长也不支持,寻找理由不让孩子参加,这是一种缺乏远见的表现。苏霍姆林斯基说得好:“体力劳动对于小孩子来说不仅是获得一定的技能和技巧,也不仅是进行道德教育,而且是一个广阔无垠的、惊人的、丰富的思想世界,这个世界激发着儿童道德的、智力的、审美的情感”可见,家长不重视孩子的劳动教育,必将为此付出昂贵的代价。家长应该清楚,劳动与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休戚相关。试想,看着用自己的双手洗干净的衣物、餐具、打扫整洁明亮的房间;望着校园中用自己的双手栽培的花卉、小树,孩子们心中那份对于“劳动创造一切”的情感体验,不是会远远胜于滔滔的说教吗?实践证明,在家里获得正确的劳动教育的儿童,以后会很顺利的完成自己的专业教育。凡是在家里没有接受任何劳动经验的儿童,则会遭到各种失败。所以要培养孩子在良好的劳动习惯中,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二、少比较多鼓励

家长很容易在不经意间拿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做比较,在比较的过程中,孩子赛过别人的方面家长不免洋洋得意,不如别人的地方就觉得有些失落,把这种失落和不满直接传达给孩子,这很容易导致孩子的自卑心理。人的个性是不一样的,不同的孩子有不同的喜怒哀乐、不同的好奇心与求知欲,智商也是有差异的。美国发展心理学家加德纳提出多元智力理论,其核心教育思想是:智力分为多种,人的智力是多元的,每一个儿童都有自己的智力优势,有强项弱项之分。家长应该充分了解自己孩子的状况,按照自然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强项,和谐发展相关的智力水平,以此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詹姆斯教授也说:“在人类天性中,最深层的本性就是渴望得到别人的重视。”多鼓励孩子是培养孩子的满足感,培养孩子自信的最佳方式。我国著名的高等教育学创始人潘懋元在《高等教育学》中提到,大学生的课程设置,要注意满足原则。未达到一个目标而选择的课程内容应该使学生对于掌握知识、培养能力都极为重要的。对大学生来说如此重要,对中小学生来说更加重要。在家庭教育中家长应该注意培养孩子的满足感,适时的表扬和鼓励,最容易让孩子产生自信。

三、加强子女与外界的接触,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

劳动教育的政策范文第5篇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12年)第15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第16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然而八小时的教育学习时间、八小时的社区服务时间,相对于一个月来说八小时的“底线时间”规定是否合理?同时有调查显示:海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从1992到2006年底止累计收押近1000名未成年犯。其中文盲、半文盲占在押犯总数的3.71%,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5.4%,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49.12%,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约占1/2。湖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 1700 多名未成年犯的调查结果显示,有1600多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广东省对近几年在押未成年犯的调查发现, 每年约有85% 以上的未成年犯在进入未成年犯管教所前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山东省少管所有调查显示,在收押的未成年犯当中辍学学生占了70%以上。

那么,排除正常的矫正时间,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当中能做些什么?会做些什么?该做些什么?针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比例较高的现象,我们对未成年犯或未成年社区矫服刑人员,该如何进行矫正?仅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内的教育矫正能否达到社区矫正的目标?若不发挥学校教育的作用——这样的矫正方法是否符合“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多方参与”的矫正格局?《实施办法》中关于“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特殊规定”的相关条款也未能给出答案。笔者做出假设:能否让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并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把学校教育引入我国社区矫正体系,使“刑罚权”与“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相结合,使“限制自由”与“享受自由”相结合。这就是笔者所提出的——教育矫正新模式。本文将从国内外实践、理论、法律、新模式具体框架建构依据等四大方面来论证教育矫正新模式的可行性。

二、教育矫正新模式的含义

文中所指的新模式主要是在结合上海市社区矫正实践情况基础上所提出的,具体是指: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所实施的社区矫正和学校教育相结合的,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在学校继续接受文化技术学习、矫治不良思想与行为的教育矫正模式。新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一)对象:符合一定条件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1.年满14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2.进入分级矫正阶段后才能在学校接受教育(3个月的初期矫正阶段,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在社区内接受矫正);3.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在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二)执行主体:1.社区矫正执行小组(司法行政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2.学校帮教小组(校长、教导主任、政教组组长、班主任等组成)。

(三)领导小组:在执行主体之上设立区县级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领导小组(隶属于区县级政府),受市级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领导小组领导(隶属于市政府)。

(四)新颖性:新模式是把社区矫正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而不是两者的简单相加。笔者推崇的方式分为三部分:1.周一至周五,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2.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其进行集中、个别、心理、劳动教育等的时间应多集中与周六、周日(内容围绕法制、心理、社会功能教育三大模块展开)。3.对社区矫正及学校教育具体时间的安排与调动由矫正领导小组决定。

三、把学校教育引入我国社区矫正体系的实践依据

(一)上海市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及不足

从2012年上海市委政法委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至今,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构建了包括日常管理、教育学习、心理矫正、公益劳动、帮困解难等五个板块的基本工作内容,建立健全了有关规章制度,总体实现了社区矫正的规范运作。然而其所构建的社区矫正工作尚存很多有待完善的部分,关于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就是其中之一。

2007年出台的《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矫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第10条指出:在3个月的初期矫正阶段,社区服刑人员每半个月接受个别教育不少于1次。第11条指出: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满3个月后进入分级矫正阶段。分级矫正阶段分为一级矫正、二级矫正与三级矫正等3种矫正级别。初次分级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其中在一级矫正中,社区服刑人员每半个月接受个别教育不少于1次;每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不少于1次;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必须完成不少于10小时的公益劳动。在二级矫正中,社区服刑人员每月接受个别教育不少于1次;每两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不少于1次;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应参加不少于10小时的公益劳动。在三级矫正阶段中,社区服刑人员每季度接受个别教育不少于1次;社区服刑人员可不参加除心理健康教育以外的集中教育;经司法所(科)同意,社区服刑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公益劳动场所,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10小时。纵观《规定》我们不难发现,不管是集中、个别、劳动教育时间,抑或三种教育时间之和。它们与社区矫正非监禁时间相比,都显得微乎其微。而这正好给学校教育引入社区矫正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时间

200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了矫正工作的基本内容:将矫正工作整体上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期矫正阶段、分级矫正阶段和期满宣告阶段,针对处于分级矫正阶段的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特点设置不同的矫正内容。在初级阶段要注重加强遵纪守法教育。在分级矫正阶段除应加强日常管理外,要注重提升教育质量和效果。以模块教育为基础,围绕法制、心理、社会功能教育三大模块展开。在期满宣告阶段应对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等方面内容的回归 教育。社会功能教育模块中的文化素质教育是指:对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应当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并督促其完成义务教育;对已完成义务教育的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可以鼓励其通过自学或其他方式,参加高中(中专)、高等教育和其他各种文化教育的自学考试,提升自身的文化水平。然而《意见》中关于“文化素质教育”的规定却存在以下三处明显的缺陷,从而使该规定的现实效果大打折扣。1.与有关部门联系的执行主体没有规定;2.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在社区矫正期间内还是之后;3.“鼓励”一词不当。很难想象受到过刑罚处罚的未成年人能够凭一己之力继续接受高中教育或高等教育。在实践当中,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些社工探索与相关学校建立联系,给符合特定条件的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学习机会。有学者指出:教育矫正质量是检验社区矫正工作效果的首要标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生命力所在。笔者认为:将中学教育纳入到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体系中,充分发挥学校在社区矫正的教育作用。使社区矫正中的教育矫正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必定能够更好地实现社区矫正的目标。

(二)美国社区教育矫正与学校教育的成功结合

美国社区矫正中也真实出现了把学校教育纳入矫正体系的实践措施。如:学校型缓刑。帕特里克·格里芬等人指出:“近年来,这个国家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少年缓刑官们正在离开传统的地区,正在走进中学、初中和高中的建筑内——在学校内监督他们负责的缓刑犯。”在缓判官的监督下,少年缓刑犯能够更好地到学校上学增加他们在学校中获得学业成功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姚建龙.未成年犯义务教育的困境与出路[J].青年研究,2007年第6期.

[2]朱久伟,姚建龙.上海市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的理论与实践[J].法律教育出版社,2012.

[3]朱久伟,李光勇.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个性化教育矫正的理论与实践[M].法律教育出版社,2012.

[4][中]王珏、王平、[加]杨诚.中加社区矫正概览[M].法律出版社,2008.

[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社区矫正比较研究(上)[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社区矫正比较研究(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7]孙立平.社会学导论[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8]张筱薇.比较外国犯罪学[M].百家出版社1996.

[9]刘强.社区矫正制度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