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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范式
从经济学范式特征看,新制度经济学同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在其价值观、分析框架和基本方法等“硬核”方面基本上是一致的。受主流经济学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一般均衡方法、个体理性分析方法、经典物理学与现代数学方法来研究经济问题,把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放在制度变迁的演化中,通过制度的供给需求来分析制度的演化。在研究对象(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和历史分析方法等具体分析方法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受到了经济学的影响,同经济学有相通之处。这样,就决定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之间是既相互区别、对立,又相互联系、统一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对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继承与坚持经济学的基本“硬核”,借鉴与吸收新制度经济学的某些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进行经济学的科学综合,进而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制度经济学范式。
一、经济学范式实质上是制度分析范式
经济学范式主要具有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指世界观,另一方面是指方法论。从世界观的意义上讲,经济学范式所表明的是经济学家们共同的基本信念和价值标准等。从方法论的意义上看,经济学范式是指被经济学家所共同接受、使用并作为交流思想的一套概念体系和分析方法。从经济学的基本特征来看,它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经济学范式。其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本信念与价值观,二是以唯物辩证法为核心的科学方法与具体分析方法,三是以生产方式范畴为核心的概念体系,四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原理与具体结论。从其基本内容看,经济理论本质上是制度经济理论,马克思采用的是制度分析方法,是较早地把制度纳入经济分析中的理论家。马克思明确地将生产方式及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定义为社会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并将立足于经济基础之上的法律的、政治的及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视为真正的社会制度。因此,制度范畴在经济学说中包含着作为经济制度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和作为上层建筑的与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制度体系两个层面。前者可以看作是一种仅限于经济关系领域内的狭义的制度,后者则可以被视为一种广义的制度。以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政治经济学必然涉及并从本质上剖析作为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固定化和规范化表现形态的一个社会的各种经济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的制度体系。
在经济学说中,制度范畴的内涵就是社会形态的“生理学结构”,它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作为社会生产方式即生产的社会形式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这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作为生产关系主要内容的生产过程的管理制度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制度,这是由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的派生制度。三是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等制度,这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所产生并决定的上层建筑。在经济学中,“制度”分为狭义的制度和广义的制度,狭义的制度是指经济制度,即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这是仅限于经济领域内的制度;广义的制度是指包括上层建筑在内的整个社会制度,即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这是存在于经济、政治领域的社会制度。的制度结构细致缜密,涵盖并详细界定了各种制度内容,科学地揭示了它们之间内在的本质联系,以一种层层递进的结构探讨了各种因素之间的辩证关系。
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突出特征和最大贡献就是它以生产方式、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内部矛盾为根据阐明制度变迁的动力。经济学阐明了制度的“内核”与“外壳”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制度结构中,制度的“内核”是以一定物质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制度的“外壳”是体现一定生产关系的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在社会制度的总体结构中,制度的“内核”是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及相应的生产关系,制度的“外壳”是政治法律制度等社会上层建筑。从二者关系来看,制度的“内核”是基础和内容,制度的“外壳”是结果和形式,前者决定后者,后者反映与包含前者。制度的“内核”与“外壳”之间的矛盾作为制度体系的内在矛盾是制度发展变革的决定力量,当一定的制度的外壳能够容纳并适应其内核的发展时,它就能存在与发展:当一定的制度的外壳不能容纳与适应其内核的发展时,它就要被炸毁并被新制度的外壳所取代。马克思正是运用了“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框架论述了人类社会制度的历史更替,向我们展现了一幅社会制度变迁的浩大历史画面。马克思还具体地分析了生产方式发展引起社会制度变迁的机理:生产方式变化(物质生产方式变化——社会生产方式变化)——生产关系变化——上层建筑变化。诺思认为,马克思的分析力量在于强调了结构变迁和社会生产潜力与产权结构问的矛盾。这实际上是指马克思的物质生产方式与其社会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的原理。因此,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将经济学视为一种制度经济学,或一种关于社会制度分析的理论体系。经济学不仅科学地确定了以社会制度为内容的研究对象,而且建立了以各种社会制度为基础的经济学基本范畴与概念体系;不仅具体分析了各种制度因素之间的唯物主义的辩证联系,而且科学地阐述了社会制度的矛盾运动过程及客观规律。今天,我们要实现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就必须继承经济学的科学传统,在继承经济学经典范式的基础上吸收当代经济学的科学成果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成果,进行科学综合,实现理论创新,努力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制度经济学范式。
关键词:居民消费;跨期选择;不确定性;制度转型;预防性储蓄;流动性约束
中图分类号:F01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6)05―0012―04
近几十年来,消费函数理论一直是经济学家长久关注的领域。自凯恩斯首次将不确定性引入其宏观经济分析并创立消费函数理论后,有关消费函数的实证研究一直被置于宏观经济学的核心地位。莫迪里安尼、弗里德曼将消费函数引入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力图为宏观消费理论奠定相应的微观基础;霍尔的随机游走假说和预防性储蓄理论,将不确定性引入消费函数,实现了从确定性分析到不确定性分析的拓展。
西方宏观经济理论对居民消费行为研究的演进过程基于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大体可划分为两大时期:前一时期是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中期,以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杜森贝里的相对收入假说和弗里德曼、莫迪利安尼的永久性收入假说和生命周期假说为代表;后一时期是从70年代后期开始,以霍尔的随机游走假说、预防性储蓄假说和流动性约束假说为代表的相关经验理论与实证研究。
一、跨期选择与西方宏观消费理论
众所周知,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基本上是建立在市场的完全信息和个体的理性预期等假设基础之上的。理性选择是新古典经济学最基本的假设之一,即每个个体都是追求期望效用最大化的决策者,他们在追逐其目标时总能做到前后一致;即使面临不确定性事件,他们仍能通过确定其客观概率或主观概率而计算出这些期望值。
西方新古典消费理论关于居民消费的分析是基于消费者跨时决策理论在消费领域的不同应用展开的,特别20世纪后半期的消费理论研究,都是以消费者跨时选择为基础,研究现时消费和未来消费之间交替关系的跨时选择。跨时最优选择理论的众多基本观点都包含在无风险、跨时偏好随时间可加且可分离的状况中,其效用函数表示为:
U=v1(c1)+v2(c2…+vT
然而,生命周期模型和永久性收入模型认为,在跨期最优模型中行为人可以准确预期未来的收入水平,
题的考虑,在跨时最优的分析框架内对随机游走假说进行修正,使得模型更符合实际。不确定性作用于消费的一个途径是产生预防性储蓄,在不确定性条件下未来某期的消费量将高于本期消费量,即本期消费产生低谷,未来产生高峰;另一个途径是加强了消费者的流动性约束。预防性储蓄是指风险厌恶的消费者为预防未来不确定性导致的消费水平下降而进行储蓄。根据预防性储蓄假说,与确定性情况相比,居民在未来收入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一般都会增加储蓄,居民所增加的这部分储蓄被称为预防性储蓄。预防性储蓄理论通过引入不确定性及消费者跨时优化选择行为,认为消费者储蓄不仅仅只是将收入均等分配于整个生命周期,其理论意义在于放弃了二次型效用假设,从而把预防性动机容纳进来,使不确定性真正成为消费函数的组成部分。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既可以来自未来个人情况的不确定,也可以来自未来整个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对于消费来说,信贷市场的不完全性形成流动性约束。而流动性约束假说认为,流动性约束不论何时发生,都会使一个人的消费比他想得到的要少,即使是发生于未来也会减少当期消费。生命周期理论和永久性收入假说认为,只要个人能够用未来收入作担保就可以在相同利率水平上借钱消费,这种假设与现实不符。因为现实中人们并非任何时候都可以满足融资需要,消费可能不遵循随机游走假说的一个原因是消费者可能面临流动性约束。如果消费者无法实施借贷且当期收入低于永久性收入,则消费者的预防性储蓄动机将进一步加强。
三、制度转型与我国居民消费行为的不确定性
任何系统都会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扰动的影响,现实经济活动中的经济行为都是在相应制度框架中进行的,制度处处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不确定性作用的增强,制度变迁的路径和均衡点并不是惟一的。因此,制度变迁的结果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率的稳定均衡。事实上,不确定性事件对于制度变迁的影响,很多时候是累积性的,制度变迁对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主要在于增强了消费者的不确定性,强化了消费者的风险预期。由于制度变迁是一个牵涉到利益格局调整的复杂过程,制度变迁主体多样化的偏好和选择,使制度变迁过程充满了时滞和不确定性。处于制度变迁过程中的消费者,对新制度何时能建立起来以及新制度到底能带来多少潜在收益缺乏充分的信息,因而无法形成稳定的预期,于是倾向于增加储蓄,使消费尽可能保持平滑。
不确定性是转型经济中的一个基本特征,这些不确定性集中表现为:制度的不确定性、个体的有限理性、信息的不完备性等。我国推行的是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由于决策者的有限理性和改革的非帕累托性质,而不可避免地给人们带来制度的不确定性预期。从宏观层面来看,主要表现在目标的体制模式由于受到转型的初始条件与路径等因素的影响而表现出不确定性;从微观
层面来看,由于经济中的微观个体难以预料未来的体制走向,从而难以对将来可能发生的收支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在不确定性环境中,消费者的不确定性预期越大,消费者的风险均摊的动机就越强烈。要增加当期消费,必须尽可能降低消费者不确定性预期,以增加消费者抵御风险的能力。应该说,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制度变迁成为一种常态,因而,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预期也是不可避免的。
中国市场导向的经济转型的不可逆转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从根本上奠定了居民消费行为的制度基础。与此相伴随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制度的逐步解体,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得到强化。相应地,该阶段消费者行为的主要特征是:消费者的选择性增强,消费者行为的内生模式逐步确立;消费的跨时均衡机制开始初步形成;居民的制度变迁预期长期化,预防性储蓄动机上升;金融市场的发展和财富的增加,使消费者流动性约束弱化。对于现实的社会经济来说,要达到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最根本的是要减少不确定性,促进居民对未来社会经济及其制度发展的稳定预期的形成。
四、若干思考
居民是一国经济活动的重要微观主体,其行为特别是消费选择行为对宏观经济政策的选择与实施效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居民的消费和储蓄行为包括消费与储蓄决策、金融资产组合选择和消费结构选择。居民的消费结构选择影响经济结构变化,从而影响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而研究宏观经济问题的微观基础,是当代宏观经济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从西方宏观消费函数理论的微观基础来看,主要是对消费者行为选择的研究。由于凯恩斯消费理论的一个明显的缺陷在于该理论是建立在对消费心理的主观判断上,因而也就缺乏微观经济基础。正是以生命周期假说和永久性收入假说为代表在微观基础上进一步对消费理论的改造和完善打破了凯恩斯宏观消费理论的统治地位,推动了西方宏观消费理论在不确定性分析范式下的拓展,并对以IS-LM模型为基本分析框架的凯恩斯宏观经济学发起了挑战。
就一个企业而言,有什么样的精神风貌,就有什么样的经营效果。企业精神是企业之魂,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强大动力。
那么何谓企业精神?企业精神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步形成和确立起来的,并为全体职工所认同的一种健康向上,具有民族特点、时代特点和企业个性的群体意识。表现为企业共有的行为规范和精神风貌,是职工共同理想在企业中的具体化,是企业文化的主体和核心。对企业的广大职工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能增强职工对企业的信任感、自豪感和荣誉感,这种精神一旦与企业的物质建设相结合,就会形成强大的生产力。
一、企业精神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企业精神是企业发展的产物,是职工对企业的特征、地位和形象的理解及认识。它渗透在企业的具体行为中,并使企业形成一套独特的思维方式、工作态度、经营作风、行为模式。形成一个企业的传统习惯和惯例,使企业职工对本企业的生产、发展、命运和未来抱有理想和希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企业精神的基本特征
企业精神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既有民族文化、社会文化、行为文化的一般特性,由于企业形成的经历、方式不同以及目标追求、价值观念、精神面貌的差异而具有各自企业的个性特征。既然是企业共同目标和行为准则的精神信条,就应具备某些基本特征。概括说来,企业精神具备以下基本特征:
(1)时代性。企业是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受时代精神的影响,是时代精神在企业的折射。从全社会的范围来看。企业职工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技术素质和政治觉悟。无论从历史上,还是从当代来看,工人阶级总是站在时代的前列。企业精神毫无疑问地反映着时代精神。由于企业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才能对企业职工起到鼓舞与激励作用。
(2)传统性。企业精神产生于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又深深地打着民族的烙印,企业精神又具有民族的历史源源。企业精神的提炼和总结必然是在传统精神的基础上孕育而升华的。我国不同的企业精神尽管各具特色,但不可能没有历史传统的影响,就某一具体企业而言,企业精神的发展不仅具有民族文化和我国工人阶级的历史传统影响,同时也继承着本企业的光荣传统。
(二)企业精神的基本内容
在我国,企业精神本质上反映和体现社会制度的优越性,这种企业精神朝气蓬勃,积极进取,承担风险,勇于开拓,能够真正体现和反应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优越性带来的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活力,其基本内容具体表现为:
(1)主人翁精神。主人翁精神决定了职工在企业里的地位,它与职工的劳动态度的优劣,创造才能的发挥,关心企业的程度以及劳动生产率等有密切关系。与此相反,职工在雇佣思想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拿多少钱干多少活”,缺乏对劳动权利的觉悟,他们既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更不能主宰企业的命运,而增强职工的主人翁精神,职工才能由被动变为主动,自觉地投入到企业的经营和建设中来。
(2)民主精神。民主精神也就是参与意识。当前我国多数大、中型企业都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职工没有民主精神就很难参与管理,因为职工的民主精神主要体现在对本企业的民主管理上。而诱发职工的民主精神与参与意识,书记企业家权力效应大有作为,这又涉及到企业家的胸怀、素质和领导艺术。
二、培育企业精神的有效途径
企业精神不是自我形成的,而是在企业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经过不懈努力,逐步确立和培养起来的。
(一)培育企业精神要发挥领导者的示范作用。
企业领导者应该把自己的一切言行置于企业精神之中,以自己的文化修养和精神境界影响和带动全体职工投身手企业精神的培育和建设之中,切实保障和注重民主管理,真正把职工摆在主人翁地位上,取得职工的充分信任和感情的默契。否则,企业精神就失去其最本质的内容。
(二)必须进行系统教育和定期培训。职工是企业的主人,职工的素质如何,关系到企业精神能否形成和确立。所以,培育和建设企业精神首先应该使职工接受企业精神的教育,引导职工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化本厂、爱本职的精神,增强职工的使命感。
关键词:福利国家;自由;民主;平等
自由、民主、平等这三个话题,无论是在政治生活还是学术世界中都是屡屡被思考、争议和探讨的话题。
一、自由与平等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人,生而自由”的观点。我们一般所谈论的自由实际上是有两种含义的,一种是消极意义上的自由,一种是积极意义上的自由。消极意义上的自由是指没有外部的束缚与强制。积极的自由是指个人在选择方案中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和力量。自由的两种含义其实是不可分的。实际上,自由的本质就在于摆脱束缚和寻求自主。
平等多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具有同等地位,享有相等待遇。平等是人和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人对人的一种态度。是人类的终极理想之一。边沁的功力主义理论认为,凡是能够将效用最大化的事,就是正确的,公正的。效用,就是在快乐和痛苦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为最多数人赢取最大的利益即是公正的。
洛克所认为的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人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以他们所认为适当的方法,决定自身的行动、财产和人身,在这个过程中不需要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其次,自由也是一种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任何人都不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
我们很难去给平等和自由用一句话或者任何限定的语言去下一个定义,对于自由和平等来说,本身就不存在一个“实在论的”概念。自由与平等之间并不存在价值冲突的对立。有些自由主义者颂扬自由,贬损平等。在自由主义者看来,平等很难满足,并极易扭曲。由于自由是出于人们的主观感受而界定的,而平等是通过与人们的对比而的得出的,所以人们常常会得出一些对于自由和平等带有偏向性的结论。实际上,我们不应该抱有自由一元论或者平等一元论的观点,平等与自由是存在内在一致性的,自由是平等意义上的自由:平等是自由意义上的平等。
二、自由与民主
民主意为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包括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直接民主是指公民直接参与、讨论、决定和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民主形式。一般包括在具体事务上的直接民主和国家体制上的直接民主两个层面的涵义。间接民主是指公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一定数量的代表,由他们代表人民来讨论、决定和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民主形式。
我们在前面提到过,自由的本质就在于摆脱束缚和寻求自主。当我们仅在个人生活领域谈论自由时,冲突还不太明显。一旦冲出个人生活领域,进入到社会公共生活领域时,自由就和民主就既产生了联系又产生了冲突。我们最初对民主的定义就是:国家应该由人民来实行统治,而不是由一个人或者某一些人来实行统治。按照这种定义,民主应该是保障每一个人的自由和利益。然而,与之相反,在民主的形式下,一部分个人的自由和利益被合法地剥夺了。每一个个体都有不同的意愿,个体的差异性,导致人们对社会事务不可能达成绝对的一致。倘若我们充分尊重了个人的意愿,那么人们在公共事务上的意见就会形成一种支离破碎的状态,民主政治所要实现的社会治理就不可能进行,社会必然陷入无序之中。
三、民主与平等
托克维尔认为平等是民主社会真正的禀赋,它使具有相同的感情和共同观念的人们更容易走到一起,实现时代赋予的更理性、更自控的生活。平等的地位和身份是民主社会最显著的特征。比起人与人之间事实上的相似或相同,民众在心态上认同和追求平等,会使一个民主社会更好的得到实现。平等精神在民主社会中具有重大的价值。
平等的实现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出于对平等的热爱,使得平等得到了实现,另一种是弱者想要把强者拉到水下以实现一种表面上的平等,后一种平等是由于嫉妒而产生的。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说,由平等所实现的民主是先天不足的,平等的弊病决定了民主的弊病。
平等的愿望是美好的,但不平等却是永恒存在的,所以对于民主意义上的平等只能是相对的平等。
四、自由、民主、平等的矛盾
自由,理论上说每个人都享有,衣食住行各方面我们都享有自由,但是我们在享有自由的时候是不是可以侵犯别人的权利呢?比如说,往不往河里投毒是我的自由,可是如果我享受了我的这项自由,那么对他人的生命安全就将是一种侵犯。民主,税收政策是基于大多数人的利益建立起来的,对富人征税以满足社会基本需求,可是富人手中的钱也是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换来的,对富人征钱以满足穷人的需求,算不算是借着民主的名义对富人的一种抢劫呢,这样的民主对多数人来说是民主,但是对少数人来说还能称得上是民主吗?平等,在著名的火车案例中,我们是选择让火车压死五个人还是换轨道,让火车压死那一个人呢?表面上看来,应该选择换轨道压死一个人,这样带来的损失更低。可是这一个人同另外五个人一样也平等的享有活在这世上的权利,他也有他的家人,他的家人也同样会感受到亲人离去的痛苦。这样做出的选择难道不是对平等的一种侵犯吗?
无论是自由、民主还是平等都有很多矛盾蕴含于其中。
五、福利国家的内涵
(一)福利国家的概念
“福利国家”这一概念最早由威廉・坦普尔于1941年提出,他将福利国家的宗旨确定为是一种为普通平民服务的国家,用以区别以纳粹德国为例的、为统治者服务的“权利国家”。从‘社会公民权’的观点来看,“一个保障了其公民社会权利的国家就是福利国家”。顾俊礼认为福利国家就是以“福利”进行界定的一种国家形态,即以统一的、大规模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为基本特征,以追求社会团结和公正的一种国家形态。边沁提出了功力主义的理念,他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后来成为各国政府福利政策的依据。
(二)福利国家的基本特征
1、福利国家是国家主义的
如果想要享受到某一国家的福利,我们首先要是那个国家的公民。在整个实现福利国家的过程中,充分强调了国家的重要性,若要享受一国的福利服务,具备该国的公民资格是基础。福利国家用这种社会服务和福利制度把个人的国籍性突显出来,进而突出了国家在社会生活中的中心位置,所以说,“福利国家是国家主义的。”
2、福利国家具备国家的基本特征
同国家的产生一样,福利国家的出现,也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福利国家是不同阶级的人民在为了争取自身利益和权利的斗争中,把不同阶级之间的利益进行调和的产物。福利国家之所以能够出现,阶级冲突是根本原因。但是福利国家能够发展成像现在这样的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方位的福利体系,它的制度依托就在于资本主义普选制的民主制度。在普选制的基础上,福利国家也成为了一个各种利益的集合体,并且增强了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合法性。
3、福利国家是一种对个人、市场和国家之间责任关系的界定
个人、市场和国家是保障个人福利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西方社会是这样,在我国也是这样。比如说在我国的养老保险,就是个人负担一部分,企业或者国家再负担另外一部分。而在西方福利国家,则用法律确立了这种个人,市场和国家责任关系的制度化。福利国家承认政府在为社会中有需要的人提供资金和服务方面承担着某种责任。福利国家所要实现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就业充分化;收入均等化和福利社会化。即是让每个真心想要工作的人都能够就业。通过一些税收政策和财政政策,或者举办各种社会福利事业,使得社会的贫富分化不至于走向极端,实现收入的相对均等。通过各种保险制度使得当国民在遇到诸如失业,疾病,伤残丧失收入来源时,生活仍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六、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自由、民主和平等
在中国,社会保障则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福利、医疗保障、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措施的总称。1998年以来社会保障逐渐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发展开来。虽然经过了很多改进,但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从总体还呈现出一定的问题,如社会保障覆盖面小,保障项目不全面,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健全等等。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一定要注意处理好自由、民主和平等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很多不到位的地方
1、虽然现今我国的社会保险,如养老和医疗保险已经实现了基本覆盖。但是,社会保险的便携性还是存在很大的问题。在现今流动人口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解决社会保险的便携性问题非常重要。
2、即使是同一项社会保障项目在待遇方面也是存在一定差距的。比如说东部、中部、西部的地域差距;机关事业单位同企业之间,同一地区的不同单位之间都是存在着很大差异的。
3、社会保障的代际公平也存在严重的问题。在我国的城市中,中老年人由于当时的工资较低,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都比较少,这就使得他们在退休后所得到的养老金也比较少。造成的现象就是为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奋斗了一辈子的人退休后所拿到的养老金都比不上现在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造成了很大的代际不公平的现象。
4、社会保障中自由裁量权的不合理运用。政府不断颁布的社会福利法案更多的是在利用这种自由裁量的权利(微观上或宏观上的)以达到节约福利成本的目的。
(二)我国的社会保障应该采取一种差序平等的新理念
“差序平等”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采取一种存在差别和秩序的方式来实现社会主义的平等。只有在平等与差序之间保持一种合理的张力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差序平等首先强调的是起点的平等,而不是结果的平等,起点平等是首要诉求。一味强调结果平等,只会造成平均主义的境地。起点平等是指“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充分发挥他的力量和才能”。而结果平等是差序平等的最终目的。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可能由于个人的体力、能力、禀赋和社会关系等原因,加之市场竞争中“适者生存”的法则,必然会造成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状况,为了维持社会的秩序,保障每个人的权利,防止两极分化,解决收入不公等社会问题,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按照一种差序平等的原则来发挥作用。平等的实现是一个差序的过程。
[关键词]人本经济学 市场机制 经济学范式 儒学
[中图分类号]F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0)04-0109-05
一、引言
一般地,人本经济学有两大基本内容:在实践上,要对现实社会制度进行人本改造;在理论上,要对经济学理论所依赖的人性假设奠定合理的社会基础。显然,这两方面都是对基于物本的现代主流经济学范式的批判和发展。就社会制度的人本改造而言,以人为本的社会制度强调社会福利尤其是弱势者福利的提高,要使得弱势者的应得权利与社会财富同向、同比乃至超比发展,社会制度要体现社会正义及其发展;相反,现代主流经济学却主要关注社会制度的效率而非正义问题,而社会制度本身是通过社会大众之间的博弈形成的,因而这种效率实际上也就是强势者的效率,为了效率即使牺牲一部分人乃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也是合理的。就经济理论的人性假设而言,人本经济学注重提高人们生活的价值质素,强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知行合一,努力增进人类社会的交往合理化;相反,现代主流经济学却主要关注抽象效用的最大化,强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刻意增进科学知识的工具合理化。关于人本经济学的探索,常修泽作了大量的先驱性工作,其主要观点体现在近期被《新华文摘》转载的《中国下一个三十年改革的理论探讨》一文以及《人本体制论》一书中。当然,常修泽在高屋建瓴地把握体制的人本化改造之同时也存在一些论述上的不足,是以本文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发展和深化。
二、“人”本关注的基本范畴
就“人”本关注的内涵,常修泽认为,“通过改革‘促进’人的发展――而且是‘每个人’尽可能的‘自由的全面发展’。”从横向、纵向和内核三个层面来把握“人”的含义,这种理解总体上是全面而准确的。但在理论深度上还需做进一步的深化。
(一)横向维度的“人民”
“从横向分析,改革关注的不应是某一部分人的利益,甚至也不应是多数人的利益,而应是‘全体人民’的利益;即使在实践中,有时也未必能完完全全做到为‘全体人民’,但那是操作层面的问题,在理论上一定要讲‘全体人民共享’。如果理论上都讲得不彻底、‘失之毫厘’,那么实践中就更会‘差之千里’”。因而“真正有人文情怀的执政者对‘人’一定要横向上到边”,要有为“全体人民”服务的这种宏观思维。显然,这反映了改革的理念和实践的途径之间的沟通和平衡:理念是改革的方向,是不断深化的动力,它不能因实践的困难而放弃;否则,改革必然会陷入实用主义的短视和强权主义的偏见之中,最终造就一批批既得利益集团,而大多数人的福利则遭到漠视。上升到理论上,社会制度改革就不能简单地建立在现代主流经济学所推崇的效率原则之上,甚至不能建立在帕累托效率原则和卡尔多一希克斯效率原则之上。究其原因,社会总效率概念和帕累托效率概念都没有界定具体收益的分配和相应责任的承担,反而在应用实践时往往会强化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为其掠夺行为提供辩护。
当然,“着眼于部分人”是“长期以来中国社会生活中所存在着的根深蒂固的观念”,这句话还是值得进一步推敲的。如果这个“长期”仅是指改革开放这30年,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但如果将“长期”理解为中国千百年来的传统乃至儒家社会的固有观念,那么就会存在一定的误解。事实上,“让多数人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提法源自现代西方理论,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社会总效率原则相一致,它崇尚的是整个社会财富的增加而非关注每个人福利的提高,更不是关注弱势者福利的提高。这种理论指导是近年来国内收入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与此不同,关注“全民的福祉”一直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尽管在“霸者胜”时代,一些儒者为了当政者能够听从这种建议或者当政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有将这种人本关怀工具化的倾向。究其原因。贯穿儒家教义的王道思想之核心就是,统治者乃是受“天命”而为全体黎民之利益着想,“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篇》)儒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就在于,“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偏无党,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尚书・洪范》)那些当政者只不过是代“天”(即全体百姓的意志)行事,能够担任此重任的是既有德行又愿为人民服务的圣贤。
(二)纵向维度的“人类”
“从纵向分析,改革关注的不应仅是当代人的利益,而应包括后代人的利益,这是根基于整个人类延续的视野。从历史的角度考虑社会发展,这实际上就是关注代际和谐问题,体现了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究其原因,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本质上是对发展的合理化要求:不仅是工具合理化问题,更是交往合理化问题。一者,工具合理化仅仅体现为个别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交往合理化则有助于劳动者之间的协作从而提高全员生产率;二者,工具合理化仅仅是实现交往合理化的手段,而交往合理化才是人类发展的最终目的,体现为人性圆满和社会和谐。显然,从交往合理化的角度,可持续发展就可被理解为一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互惠合作的问题,而这包含了两个层次:现世人之间的合作和代际之间的合作;前者反映了现世人之间的互惠关系,而后者则体现了现世人的社会责任。究其原因,现世人自身承受了先人保留的各种自然财富和创造的社会各种财富,从而也有责任为后人留下相应的乃至更好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因此,代际之问的合作也就体现为(现世)人与自然之间的合作,正是这种合作关系提高了各类资源的配置效率,促使了资源集约式的经济发展。”
显然,无论是现世人之间还是代际之间的互惠合作,都体现了特定的社会关系,从而与特定社会的文化伦理有关;因此,基于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又要引起我们对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反思和儒家传统的营养吸收。一方面,西方社会自文艺复兴以后工具理性就日益偏盛,它本质上源于对自然界的征服和改造,而非维护人类社会和谐和有序的天然法则;不幸的是,自然主义思维和对物质文明顶礼膜拜的俗流却把这种狭隘的工具理性推广到远为复杂多样的人类社会中,从而排斥了价值和交往理性的内容。另一方面,儒家文化与科学发展观却具有强烈的相通性:它把高度的人文精神和对自然的敬畏热爱结合起来,主张开物成务人文化成,而反对役物殉物而丧失自性,强调天地、万物与人之间的浑然一体。一者,基于人本的思想,儒家社会历来注重和谐关系的建设,这体现在人自身发展、人与社会的互动以及人与自然的共存三个层次;在儒家看来,和谐乃是实在世界的基本状态和构成,而冲突仅仅是一种不自然的失序和失衡。二者,儒家所理解的世界和谐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开放的,具有共时性和历时性这两 个重要的特性:共时性强调现世社会生活世界的和谐,强调基于亲疏和尊卑关系的社会秩序,以及形成与整个自然的和谐共处,使得人类能够更合理地使用自然资源和分享自然成果;历时性则强调不仅要重视现世社会的和谐,更要关注整个人类的持久和谐,要对子孙后代负责,合理地使用自然资源。
(三)追求外延的“多需”
常修泽指出,从内核分析,改革的实质在于人的解放和自由的全面发展,因而关注的不应是“单需”之人,而应是“多需”之人;实现“多需”的人也就不再是单向度的经济人,而是多维而丰富的社会人。上升到理论上,同样产生了对现代主流经济学进行反思的内在要求:现代主流经济学把对物的智力使用上升为人的一般行为理性,并拓展运用到人类社会关系之中;结果人不再是具有各种情感需求的统一体,而被异化为追求物质需求的单面经济人。基于狭隘物质需求的理解,现代主流经济学还建立一整套的GDP衡量体系,作为衡量国家平均福利程度的主要标准,结果就流行了“为GDP而GDP”的政绩观。但这种衡量体系显然是有问题的:一者,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福利的提高来看,GDP仅仅是达到快乐的工具和手段,追求GDP的最终目的是全民的不断进步和幸福生活;二者,GDP本身无法全面衡量人的福利问题,片面追求GDP的增长往往衍生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实,关注一般百姓的切身需求要比专注于GDP数字的增长有意义得多,这些切身需求包括住房、交通、环境、健康、教育等。人们对“多需”的追求就要求我们重新制定国民幸福指数、人的全面发展指数、社会进步指数等更为人性化的统计指标来取代流行的GDP体系,从而将人类社会的发展路向从以物为本转向以人为本。
那么,如何在物质丰裕的情况下进一步促进人类幸福之提高呢?这又要到儒家文化中吸取营养。其实,常修泽主张“从‘天人关系’的和谐方面来促进人的自身发展”,这正是儒家的基本内容。儒家特别注重人性的四端之充盈和社会性之提高。强调人之行为受社会制度和文化心理的影响,而人的社会性又可促进社会制度的完善和文化内涵的提升。一者,基于人类生理需求这一根本,儒家强调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二者,基于社会性需求及其提升,儒家社会又重视对各种欲望之间的协调,注重对低层次生理欲求的克制和高层次社会需求的培育。正因如此,儒家社会产生了互惠合作的自然主义要求,它与西方社会的自然主义不同:一者,西方人往往把自然视为是先天的,并日趋于抽象化,而儒家社会的理性则是具体而丰富的,体现了人类全面需求的考虑。正是基于人与自然统合的信仰,新儒家的代表人物成中英把儒家社会的自然主义称为生机性的,而将西方的自然主义称之为机械性的。
三、制度改造的基本路向
常修泽探究了制度的人本改造之途径,强调将市场经济和社会公正结合起来,“社会公平和公正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只要搞市场经济,就要遵循公平的原则,包括地位平等、机会均等和实现等价交换的原则”。实际上,分配制度是所有社会制度的中枢,也是当前国内社会经济矛盾的症结所在。
(一)纯粹市场机制的分配问题
常修泽认为,由于我国没有经历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因而需要以适当的方式“补一些课”;但同时,他又清晰地认识到纯粹市场机制也存在着“交易规则的不公平现象”和“交易机制本身的二元结构冲突”。特别是,由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体制的不健全导致当前国内收入分配存在着(向政府、垄断企业和非劳动者倾斜)“三个倾斜”,如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存在严重的“利润蚕食工资”的倾向,表现为劳动者的报酬标准偏低,并缺乏工资的支付保障机制(特别是农民工)和正常增长机制。国内劳动力价格为什么会被严重低估和扭曲呢?常修泽认为,根源在于中国劳权的弱化,而劳权弱化的深层原因则在体制:包括劳动者在内的要素所有者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以致那些强势者通过分配规则的制定而获得大量“市场”收人。因此,要保证分配的公平,就应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领域同时推进改革,要将社会公平和经济市场化结合起来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常修泽写道:“中国的宏观决策层需要学会在市场化和社会公正‘两个鸡蛋上跳舞’……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两种现象:第一,要经济市场化,但要防止‘权贵’;第二,要实现社会公正,但要防止‘民粹’。”
市场交换在分配上的公正性问题可从两个方面来审视:一是市场交换机制的程序,二是市场交换机制的起点。一方面,就市场分配的程序而言,这涉及到规则制定权的分配问题。当前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总体上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有的企业以强调“经营者个人贡献”为由自定高薪酬,有的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结果有的企业尽管账面上年年亏损,但高管几年间获得几千万元甚至近亿元的报酬,从而出现大量的“穷庙方丈富”现象。显然,造成市场交换程序不公的核心在于,那些内部高管们是企业的真正控制者,而无论是社会大众还是国家监管部门似乎都无能为力;即使高管们的工资是由董事会制定的,但由于董事自身的工资是与管理者们的工资挂钩的,从而也有激励制定有利于高管们高薪的可能。另一方面,就市场分配的起点而言,这涉及到社会资源的占有问题。常修泽认为,现阶段资源环境产权制度的缺陷正是资源占有的不平等,强势者可以低成本地使用稀缺性资源以获得巨额盈利。事实上,一些资源垄断型的国有企业高管们的年薪就呈几何级数增长,远远超过一般员工,也超越民企的高管;同样,源于对公共资源的掠夺性占有而攫取的高额收入也体现在民营企业中,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
(二)市场化改革的内容和“限度”
“市场化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源于没有把握市场化的‘度’”。市场经济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者,它是一个法制经济,市场主体之所以采取某种行为,是因为在采取行动之前他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较为明确的预期。否则就可能出现大量的机会主义行为:二者,它又是一个互惠经济,这种互惠尽管不能做到量上的完全平等,但量上的平等程度却能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提高,这往往体现为市场力量的日益分散以及人们对社会正义认知的不断提高。因此,市场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力量博弈,基于纯粹力量博弈构成的社会秩序必然是等级制的和掠夺性的。常修泽强调,尽管在现实社会中利益博弈是不可避免的,但“关键在于如何让博弈过程符合人类文明的结果,博弈的结果接近于而不是违背全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这就需要形成多元化的博弈关系。不幸的是,现代主流经济学却基于自然主义思维和伦理实证主义价值观来为已经异化了的现实社会制度和强势者的掠夺行为进行辩护,甚至根据供求力量所形成的均衡状态来设立社会规则和制度安排。
“市场经济是天生反特权的,并不必然导致不公平和不公正”。这句话在应然层次上是正确的,但在实然层次上却可能带来误解,会将现实的市场收入合理化;诚如常修泽指出的,“即使按照平等的交换原则,由于每个参与分配的个体的能力和各方面情况不同,分配结果会造成不平等”。公正的根本含义是指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其应得的权利而不存在剥削关系,这至少包括这样三个层次:一是市场交 换上的公正,即机会平等;二是财富占有或分配上的公正,即资源平等;三是个体权利享有上的公正,即能力平等。显然,从后两个平等概念看,由于现实市场中无论是在占有的资源方面还是能力方面个体之间都是极端不平等的,因而自由市场中的所谓公正就只能是相对的,但现代主流经济学却主要关注机会平等。而且,现代主流经济学尽管把市场视为人类社会的核心制度,却很少探讨市场的制度结构;相反,主流经济学往往将市场抽象为一种脱离制度的价格符号,从而往往将合理化基于市场机制的分配,并将市场收入与贡献等同起来。其实,把市场经济中获得的收入视为是贡献或应得的报酬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一者,市场交换的程序上是否公平,这涉及到哈耶克强调的机会平等和信息对称问题;二者,市场交换在起点上是否公平,这涉及到德沃金等强调的资源平等问题。
(三)市场和政府的良性互补
“当前人民群众对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的迅速上升与政府供给不足且配置失衡是一个突出的矛盾;因此,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联手,运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机制,缓解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问题。”一般地,任何经济问题的解决都在于两个失灵问题: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则取决于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平衡,或者形成沟通两者的协调机制。其实,日益复杂化、精微化的现代自由主义之内涵已经大大不同于早期自由放任的自由主义:一者,它关注到政府行为可能造成的干预失灵,从而对政府之恶行进行提防;二者,它又认识到纯粹市场中的自发失灵,从而注重对市场机制的完善。显然,这又要引起人们对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反思,因为它无论是在社会认知上还是在政策主张上都有简单化的倾向。把社会问题的解决都诉诸于基于力量供求的市场机制:正因为现代主流经济学片面强调以力量决定制度均衡,把经济人行为合理化,从而得到社会上掌握金钱权力和政治权力的商贾和官僚的支持。结果,就出现了常修泽极力批判的现象:行政干预过多产生的“权力拜物教”和自由放任产生的“金钱拜物教”,两者都导致了人性的“锢化”和“异化”。
一般地,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需要解决两大失灵问题。一者,解决政府失灵,要确保政府做它该做的事。显然,这有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政府究竟该做何事?它涉及到对不同时期社会合作状态的理解以及协调机制转化的要求;二是如何确保政府尽其职?它涉及到权力制衡和立宪问题。其实,尽管在不同时期政府应尽的职责有所不同、做事方式有所差异,但任何政府都有一些必尽的基本工作:缓和市场失灵问题,以及确保人们的应得权利与社会财富的同向乃至同比例发展,尽可能地防止社会的异化和失范。同时,为了确保政府做它该做的事,就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不仅是确保合格的人员在合适的岗位上,而且对在位者的行为进行监督,这又要求社会公权力的分散。二者,解决市场失灵,要确保市场机制发挥其积极效应。市场机制本身包含了相互补充、相互融合的两方面内容:一是一般而抽象的法律规章,二是具体而丰富的市场伦理;其中,抽象规则本身就来自市场伦理,是市场伦理的编码化、明示化,而另一些还无法编码的伦理则以非正式规则存在。事实上,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共享的市场伦理之核心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显然,如果缺失了市场伦理这一维度,纯粹力量决定的就只能是掠夺性市场。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讲某某现象符合或者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而是要不断地完善市场机制,要将市场经济与社会公平结合起来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