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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教方法,对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并组织参加各种社会法制实践活动,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养成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使学生的违法犯罪率降低到零,认真完成普法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重点:
1、保证课堂教育,坚持集中教育,坚持每学期1~2次的集中听法制课制度。聘请校外辅导员、派出所民警,来我校讲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学生通过集中教育,懂得有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引导学生、结合实际,根据所学法律知识,剖析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良现象,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同时将法制教育有机地渗透到学校各学科教育之中,尤其通过晨会课、思品课、红领巾广播站及国旗下讲话,结合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
2、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办学,使法制学校走向成熟。健全完善法制学校的组织网络,明确法制学校的岗位职责和有关制度,使法制学校科学化、系统化、透明化。
3、分层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真正把法制教育具体化、实效化。小学低段结合思品课、晨会课、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进行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教育。中、高段学生每学期上一堂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中高段学生还应了解我国法制建设内容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实践教育活动为了增加学生的法律知识,取得法制教育的效果,巩固理解法制教育的内容。组织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召开以法律法规知识为题材的主题班队课。板报定期刊出法制教育专栏。
5、强化对后进生的帮教工作重视做好学业成绩还暂时落后学生的帮教工作,教师首先应努力学习和领会新的,科学的教学观念和手段,坚信每一位学生都是天才,每个学生的学习类型是不一样的,那么我们教师的教学方法是否也可以丰富一点呢?同时,在班级中发动学生,开展“一帮一”活动,可设置进步奖、最大进步奖,让后进生也感受成功的喜悦。
6、把法制教育与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校的法制教育,以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根本目的。通过对《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和领会,使学生自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学校开展做规范生、争规范小队、创规范班级,要求学生做到“静、净、竞”。
7、以家长学校为依托,把法制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社会各界和学校虽然行动起来,开展了“法治讲座进校园”、“青少年普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但是学生在思想培育和理念养成上却成效不大。比如有学者主要以小学生群体为对象,在做《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调查》时发现被调查者在对“您所在学校/单位是否举办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制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的问题回答中有36%的被调查对象选择只是偶尔有。受调查对象对其学校开展的法制教育评价数据显示:16%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非常有用,4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比较有用,24%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几乎没用,还有1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根本没用。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不仅提出“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形式要求,更提出了中小学法治教育必须“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的实质要求。
二、师资匮乏
在中小学中普遍缺乏专职法治教育教师,大多由思政教师兼任,甚至有的学校根本不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笔者认识一位今年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小孩,据其介绍学校还是当地的市重点小学,虽然发放的《道德与法治》教材,但是至今仍然无老师来上这门课程,课程表也没有显示开设了这门课程,反而显示开设了《国际象棋》等校本课程。在小学师资中大量缺乏胜任法治教育课程具备匹配法学素养的专业教师,“该现象在农村学校中尤为突出,在学校法治教育上缺乏专业性”。
三、学校及其周边社会尚未形成良性法治教育环境
首先,学校与社会中存在的“校园暴力”、“部分教师法治观念淡薄”“中国式过马路”、“走后门”、“部分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趋炎附势、嫌贫爱富而对学生的教育不公”等现象会对小学生法治观念、核心价值观的确立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丧失规则意识。其次,随着课业负担的加重,师生、家长甚至学校对法治教育的关注度会降低,学生更会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所谓“主科”的学习中,而学校则会压缩法治教育的授课时间。
四、教材内容淡化法治教育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
社会现象纷繁复杂,一件事儿也许往往涉及多种社会关系,既可涉及道德礼仪,也可涉及法律,甚至是多种法律关系。但教材在内容安排上却往往只谈道德礼仪,不谈法律,从而使学生缺乏对社会现象从法律角度去思考的习惯,导致法律意识较弱的后果。其次,法治教育仍然被边缘化。教材涉及法治话题极少,比如,今年重庆市使用的小学一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教材共有六十九页,其中只有五页才直接或间接涉及到法治教育。
五、学校和家庭的法治教育的合力不够
目前法治教育主要局限于学校,且教育形式单一。《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保证每所中小学要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而在实际上仅凭这点微薄的师资完全不能担负起事实上学校作为法治教育主阵地的使命。例如,在有关学者的调查问卷中涉及您所在学校/单位是否举办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制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的问题,而受访者的回答显示“有46%的人选择定期举办,有36%的人选择偶尔举办过”,这两项合计高达82%。足以说明学校法治教育形式单一,且力度不够。
家庭和社会法治教育普遍欠缺。据有关学者调查数据显示:“只有4%的家长向自己的孩子经常介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竟然有近六成的家长从未向自己的孩子介绍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这个调查结果显然没有达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的“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的要求。
六、《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导示范作用尚未明显彰显
所做的具体工作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共同商议制订了菅庄小学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安全制度,实行了平安创建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积极悬挂创建平安校园的安全宣传横幅和标语。全面掀起创建的。积极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营造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对本校11个中队所开展的安全教育主题队活动进行了调研,学校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发出了一封有关安全教育的公开信,要求家长配合学校抓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每周坚持升国旗和国旗下讲话。班主任时常利用晨会和班队会对学生进行安教育,认真做好班晨会记录。
四、学校与每位班主任、教师及家长签订了创建“平安校园”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管理,使学校安全管理网络覆盖到校园的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角落。
五、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我也有责”主题班队会和各班开展的安全教育手抄报的比赛评比活动。扩展了学生的安全常识。三月底在全校举行了交通安全的图片展览,组织学生参观,全校召开了以安全教育为专题的班队活动调研听课活动。
六、及时与家长沟通。重视子女的安全教育。结合安全教育主题和节假日,向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告学生家长书》并通过家长会等途径向家长传递信息,使家长充分了解我校创建“平安校园”具体活动,提醒家长们家里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组织中高年级的学生开展进营业性网吧的危害性的专题讨论,揭示其危害性,教育学生不进入网吧、游戏厅房、舞厅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场所。针对毕业班学生的特点,学校开展了争做合格毕业生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刻苦学习,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和出色的表现毕业。及时召开了毕业班学生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取得家长的配合,来共同使学生走好青春期的生活、学习道路。
七、结合安全教育日。与消防大队取得联系,为全体老师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八、重视学生和老师的法制教育。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教师中开展的法制教育要求从加强师德入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能严格执行。
九、加强了教师值日值周力度。保护学生安全。劝阻非法设摊者离开,教育学生不买小摊小店内的不洁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
一、加强法制宣传方面
一是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发展。我局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发挥普法主管部门职能,大力推进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把“两法”列入中小学校法制课的重点内容。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工作检查中,把“两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作为一项必查内容,有力的推动“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二是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抓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我们一方面督促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另一方面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每学年开学初,县司法局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到各学校举办以“两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巡回法制讲座、法制图片展、法制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扩大“两法”的社会知晓率,有效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截止目前,共开展活动20余次,直接受教育师生达1.6万人次。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浓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为浓厚社会氛围,我们通过巡回宣传和送法下乡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资料、在县城茗馨广场建设包含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内容的法制宣传长廊和法治文化阵地、开通热线电话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形式,有效地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认识,浓厚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法律援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
2009年以来,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0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80件(其中刑事案件25件,民事案件55件),占案件总数的11%。为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地得到法律援助,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利用“法律六进”、“六一”维权周、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契机,采取集中讲座、散发资料、解答咨询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近年来共组织、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活动20余次,举办未成年人权益法律知识讲座3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500余份。
二是健全工作网络。为方便群众就近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我们依托14个司法所及相关单位建立了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针对未成年人的维权工作,我们专门在县团委、教育局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由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为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我县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执行(城镇430元/月,农村220元/月),将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全部纳入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凡是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中心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指派优秀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办理,并且做到全程跟踪监督,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受援人及家属的称赞和好评。
四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工作。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民事法律援助的同时,我们也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过去的刑事法律援助,仅局限于审判阶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自2013年起,我们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将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从案件审判阶段前移至公安阶段,使法律援助贯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目前我县受理的25件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多牵涉到盗窃、抢劫、聚众斗殴等。
在承办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除了依法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外,我们还要求承办律师重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其进行“教育、感化、挽救”。使其树立信心,不自暴自弃。这种延伸教育,常常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扶教育管理工作方面
(一)强化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管
未成年矫正对象作为矫正对象中的特殊群体,如何规范管理,切实维权,有效帮教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从2010年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按照“依法、规范、有序”的原则,严格落实好未成年犯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考核解除等措施。并要求社区矫正帮教成员及时关注未成年矫正对象生活、学习、工作、心理等情况,做到与矫正对象至少每周电话联系一次,每月至少见面一次询问情况,多沟通、多了解、多关心,侧重教育感化。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严格请销假制度,督促乡镇社区矫正机构和社区居委会与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近亲属签订了监护和帮教协议,从根本上杜绝了脱管、漏管现象,有效规范了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真情帮扶,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一是调查摸底,建立帮扶档案。每年我们都会对全县所有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经统计,我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共有21人,我们对这些未成年人建立了档案,同时通过定期走访调查,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数据库。
二是真情相助,及时排忧解难.我们定期与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家庭联系,了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动态和他们的家庭状况,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如我们协调民政部门,对4户符合条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落实了低保;协调教育部门,帮助2名辍学的服刑人员的学龄子女重返校园,并减免学杂费,对14名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了临时性救助。并且在我们局里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拿出经费帮助解决他们的就学、就医、生活等困难。
三是传递亲情,助力快乐成长。在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的同时,我们也尤其关注他们与正在服刑的父亲或者母亲的亲情沟通。因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父母的亲情关爱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监所相对封闭的环境和严格的监管措施以及路途遥远等原因,都制约着相互之间亲情的传递。我们通过与监所合作,启动了远程帮教会见系统,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能够通过视频会见服刑的亲人。同时通过开展“一封家书”活动,制作视频、撰写书信,让这些孩子能够向他们在高墙内的亲人传递着自己的想念,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四、两点建议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区级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普遍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形成了组织领导有力,普法机构健全,办事人员精干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在认真总结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经验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措施。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了普法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
(二)注重队伍建设,发挥骨干作用。为全面落实《规划》,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区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在树立服务理念,建设一支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上狠下功夫。整合充实了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等普法队伍。分期分批对区56名普法讲师团成员、68名乡镇街道普法辅导员、102名区直局级单位普法辅导员、村(街)600名宣传员和56名普法志愿者进行了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调把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自觉地融入普法工作实践中,会宣讲,会答疑解难,会调处矛盾纠纷,把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普法讲师团为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80场,听讲人员达到177690人次。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普法辅导员共宣讲法律法规362场,使293200人次受到了法制教育。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际效果。一是搞好“三项建设”。第一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区731个村(街)全部设立了法制宣传栏,每个乡镇街道1-2个村(街)建立了法制图书角,全区编印《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0000余册,订购《农民法律知识读本》20000余册,村民学习法律有了方便的场所和书籍。部分村(街)还开办了“每周一法或举案说法”广播,法制宣传服务台(站)在农村成为一大亮点。第二推进民主法制村建设。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村民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的保障。全区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2个。第三注重社区、村街业余文艺队伍建设。目前,全区有业余综合文艺演出队38个,业余文化协会8个,基本覆盖全区社区、村(街)。各级普法部门与文化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管理,加大对演出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农闲时节举办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二是积极开展跟进式法制宣传工作。区内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跟进服务小分队,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合同的草拟、审查,培训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项目建设中的失误。先后50余人次深入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答疑解难,保证了征地、拆迁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开展重点时段、期间的法制宣传工作。首先是借助农村土地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时段,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群众易于接受方式,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因人施教,把集中讲解与个别解释相结合、与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大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其次是借助农村集市、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服务,效果十分显著。
二、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xx区领导干部讲法报告团”经常深入基层,带头宣讲法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实。20*年和20*年度分别有1200名和1462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核。全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组织了公务员《公共管理(mpa)知识精华读本》、《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区1390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职业道德、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全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司法人员通过学习培训,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强化。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日益加强,全区235所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制课教师,聘请了237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全部实现了教材、课时、师资、大纲、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开展了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律专题讲座362场,听课学生达28万余人次,举办法制报告会110余场,法治实践活动300余次,直接接受教育和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学生达5万余人次。教师依法执教水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以及遵纪守法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得到了广泛开展。先后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536场,24341人次接受法制教育,全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守法的理念和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五)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贴近农民思想观念,贴近农民法制水平,贴近农民行为表现,贴近农民实际需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以各种形式集中开展普法活动100余次。先后对2000余名村街干部进行了轮训。村干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家庭法律明白人”在农户中的比例日趋增多,农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普法是软任务、软指标,积极性不高,重视不够,有的甚至产生厌烦情绪。有的单位虽然制订了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但抓落实力度不够。普法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重部门法、轻公共法学习的现象比较突出。阶段性的活动较多,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较少。相关档案资料积累不全,个别单位的档案资料还是一片空白。
2、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偏少,其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的问题。有的单位普法联络员兼职过多,普法工作精力难以到位。一些部门和企业还没有普法联络员。全区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普法大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普法考核机制、督查机制有待完善。
3、重点对象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不够系统、全面。二是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着“盲区”,法律宣传教育手段单一,形式不活。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一些企业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普法宣传员和联络员,工作难以开展。
4、工作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不够。表现为视野还不够开阔,思路还不够宽,破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招法不多。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今年是“五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应对照《规划》要求,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提高。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要研究制定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强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普法工作整体上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区普法《规划》明确了此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要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宣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保证对普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特别是,《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环节来抓。目前看,农村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上访,造成基层问题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应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转、基层民主自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准确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村务管理。加强村级“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