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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事业单位的长期存在是我国特有的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逐步深入,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和其它非公益性职能部门在管理运行上的距离逐步拉大,矛盾日益突出。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事业单位中绩效考核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 :事业单位 绩效考核 问题 建议
近年来,随着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竞争能力不断增强,使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管理机构的撤并,公益经费的压缩,科学技术的竞争,企业民营化浪潮,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迫使事业单位必须提高效率,引入企业管理中的一些绩效管理模式,增强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才能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度的推行,绩效管理已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管理机制。但不可否认的是,许多单位在执行绩效管理过程中,由于受到种种原因的限制,确实还存在许多实际问题,主要表现在:
1、绩效考核标准难以制定。绩效考核若要充分发挥其考核工作绩效的职能,就应当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较为明确的、可量化的考核标准。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不难看出,事业单位工作的出发点是社会公益类,大多岗位工作内容难以如企业工作一样被明确量化。同时,事业单位对各类岗位的职能分工、目标任务模糊不清,未对部门内部的任务进行标准的职位分析,甚至因人设岗,而不是因事设岗。这都导致了考核标准难以制定,事业单位的工作难以达到具体、有挑战性,且能通过努力实现的效果。于是绩效考核就走向了两个极端:一是没有考核指标,只有完全统一的考核表,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全部变成了定性描述;二是考核指标赘述,却毫无侧重,考核标准亦未结合实际体现出差异化。最终绩效考核逐渐沦为形式化,走过场,失去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设计初衷。久而久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绩效考核也不再关注,失去了兴趣。
2、奖励机制效果欠佳。奖励机制是对工作人员物质和精神上的激励,是绩效考核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效果相对较差,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事业单位对绩效考核奖励机制不重视,几乎没有运作,事业单位薪酬中绩效工资部分一直按照固定模式发放,从根本上未起到激励的作用;二是奖励机制激励性差,主要表现在绩效考核近因效应及奖励力度单薄等。目前事业单位在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中,大都遵循年度考核,部分单位会精细到季度考核或月度考核,考核期越长,近因效应越明显,造成部分工作人员对考核办法失去信任,平时工作的积极性降低。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薪酬基本固定,大多单位不会额外支付“奖励资金”,所谓的“奖励资金”全部来自被惩罚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于考核结果没有拉开档次,所以惩罚的资金与奖励的资金都不大,这种内部得失平衡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效果也可想而知。
3、绩效考核操作过程不合理。据了解,目前大多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主要依靠的还是简单考核登记表,工作人员填好后,由各层领导根据工作总结及平时考核进行年度考核,甚至有的领导会凭其本身印象,或者直接就是一个老好人的形象给出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这个的考核方法优点是简单易操作,但考核不全面,考核主体比较单一,考核所进行的具体标准内容也不够细致和系统,考核过程缺乏更多相关人的参与,考核结果失真。此外,针对考核内容只有“合格”、“优秀”、“不合格”等笼统的评价方式,且考核结果集中在“合格”等次上,“优秀”考核结果甚至会出现轮流坐庄的现象,如此既不能体现工作内容重要性的层次,也不能表现出工作人员的真实能力。
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改进措施
1、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首先,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的考核制度,包括考核指标、考核流程制度、考核结果公开制度以及绩效奖励制度等,使各项考核项目均有章可依。其次,结合事业单位特性以及各岗位具体职责与权益范围,抓住关键事件、提炼关键绩效指标,测算绩效标准,重点是要找出能够真正评价工作人员业绩的绩效指标,加以量化;再次,根据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选择恰当且具有一定可信度与有效性的考核方式,及时、准确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相应人员及部门领导,在帮助工作人员认识到自身不足,并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的同时,也提供了岗位调整与薪资调整的依据;最后,在实施绩效考核过程中,需对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单位内个人绩效与整体绩效的动态管理进行实时监督,以此推进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2、强化绩效考核效果。绩效考核效果是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长久实施的支柱。绩效考核结果只有紧密地配合薪资发放、职务晋升以及技能培训,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在奖励机制方面,应适当改变绩效薪酬来源,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扩大绩效工资总额,以提高现行绩效考核结果的奖励力度;或者多元化奖励办法,如提供精神文化建设的奖励等。同时,以部门为考核主体,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给予奖励,这样每个部门就有动力去考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也有积极性去主动提高部门效能,以个人为考核主体是同样的道理。
3、完善绩效考核方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需要采取精细化、多样化的考核方法。首先,需要区别管理、技术及工勤等岗位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和考核。其次,增加考核次数,降低考核周期,并根据工作内容重要性进行分层次考核,如完成每月工作内容共计10分,由个人分配重要任务占7分,其他不重要或日常事务占3分,直属领导审核是否分配妥当,直至月度考核时,可分别评分;最后,强化沟通交流,保证考核反馈的有效性,及时完善考核方法及考核体系。
三、结语
事业单位只有做到从思想上重视绩效考核,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及体系,切实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考核效果,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多方位地调动考核积极性,真正考核出工作能力、水平和业绩,才能让工作人员充分感受到考核的意义,发自内心的融入绩效考核中,改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提高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能力和公益服务目的。
参考文献:
第二条本办法适于县区政府和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市直部门及重点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
第四条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应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年度削减计划和完成措施,落实考核奖惩。
第五条市直有关部门依职能履行污染减排工作责任。
环保部门负责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污染减排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拟定污染减排规划、计划,建立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并抓好监督实施。
发改、住建部门负责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生活污染减排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削减生活污染物排放。
工信部门负责落后产能、工艺的淘汰,按年度制定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快粘土砖厂、小石灰窑、小水泥、小冶炼、小化工、100吨以下皂素等高污染、高排放企业淘汰关停。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污染源的调查统计,组织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
公安车管部门负责限制低排放标准机动车准入,按规定报废淘汰更新机动车辆,建立健全机动车新注册、转入、转出和报废等分类管理和统计分析资料,达到减排考核要求。配合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
统计部门负责污染减排有关社会经济发展数据的提供和审核。
电力、工商、国土、财政、商务等部门按职责落实污染减排工作有关决定和措施。
第六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指标以市政府下达的削减量和排放量下降比率为准。
第七条污染减排工作年度完成情况依据减排项目实施情况,按照污染减排统计办法、监测办法和核算细则予以核定。
第八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由市环保局组织,会同发改、统计、公安、农业、住管、财政等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九条考核按照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自查、市政府组织考核组核查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减排工作考核包括日常和定期考核。日常考核重点是污染减排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工程治理减排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结构减排项目实施情况和减排管理等。定期考核采用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为半年核查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作为半年核查和年度考核的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每半年对本辖区、业务工作范围内的污染减排指标任务完成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与相关资料一并报市环保局。
第十二条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市政府组织对年度污染减排工作进行实地评估和年度考核。
第十三条各县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均按百分制计分考核,指标任务完成得100分,按以下方法加减分: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各单项减排指标削减量低于市政府下达削减任务量的50%(不含)且核算期该项污染物排放量较上年不降反升的,该项得0分。单项减排指标任务完成率超过50%,或完成率低于50%但核算期该项污染物排放量较上年下降的,按完成百分比得分。单项指标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削减量任务的,每超1%加1分。四项指标合计最高加120分,其中氨氮、氮氧化物单项最高加20分。
第十四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考核结果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以市委、市政府下达指标任务和赋分为基准计算考核得分。
第十五条市政府对县区污染减排工作进行年度专项考核奖惩,年度污染减排专项考核以各县区四项减排指标考核得分并结合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确定位次。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且位次居全市前三位的县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年度任务,或严重影响全市任务完成的县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区域限批”、直至“一票否决”。
第十六条市直有关部门没有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污染减排工作,严重影响全市减排任务完成的,向市政府报送检查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细化任务分解。围绕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确保完成56.9亿元、增长10.9%,力争完成59.4亿元、增长15.7%的目标任务,认真分析镇区园和征管部门的增收潜力,按照实事求是、适当加压原则,及时测算分解市下达的收入目标任务,并落实到镇区园及相关企业,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无缝衔接的工作局面。
严格目标考核。完善收入征管奖励办法,积极探索按目标配资源、给政策、抓考评的管理机制,强化重点镇区园的目标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组织收入的落实力和执行力。
拓展增收渠道。狠抓重大项目竣工达产,统筹推进主城区和重点镇区的升级改造,强化企业运行监管服务,努力形成抓项目增税源、抓运行稳税源、抓征管挖税源的收入倒逼机制。同时,大力引进总部企业、创投企业、限售股减持等潜在税源,着力做大做实地方财力。
突出依法征管。强化财税部门和镇区园的征管联动,重点抓好税收分析和税源监控,有效防止税源流失;不断健全综台治税信息交换和利用机制,坚持勤征细管,促进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考核力度,努力提高非税收入收缴率。
二、完善财政体制,形成发展合力
完善区镇财政体制。按照“集聚集约、产城融合、区镇合一”的要求,围绕主体责任明确,重点任务突出,压力动力兼备,运行程序优化,考评指标科学等原则,完善区镇财政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园区载体和重大项目建设。
制定城镇化建设扶持政策。研究出台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政策意见,配合制定市级中心镇、经济发达镇、其他镇三类建设管理标准,分类给于相应的扶持奖励政策。
调整土地收益分成办法。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调整土地收益金分成办法。制订规范镇级土地收益金管理制度,将镇级土地收益金全面纳入指标管理,提高预算的完整性。
加大争取项目资金奖励力度。完善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的奖励办法,在年初测算下达重点部门向上争取项目指导任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增强各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预算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制定考核津贴和绩效工资平均定额标准,根据实际人员按平均定额直接列入年初部门预算预算,提高预算准确性。统一和规范各项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口径,促进预算规范性。改革事业退休人员退休金发放方式,简化预算编制程序,提高预算效率性。继续推行公用经费总额包干、单位分解上报管理模式,同时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
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全面推进全口径指标系统建设,强化对指标形成、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的过程控制,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评价等环节信息共享。建立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账务系统有机融合的衔接机制,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化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资产配置均等化、效率化水平。
完善镇级预算管理。按建设规范化财政所的要求,引导和督促镇区园增强预算意识,积极推进镇级财政预算指标管理体系建设。建立预算执行月度分析机制,完善镇级预算调整和追加控制制度,促进镇级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化、标准化。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强政策研究,提高扶持政策的针对性;突出项目申报,增加扶持资金的效益性;强化节点支付,提高扶持资金的效率性;实施分类管理,强化扶持资金的规范性。
四、加快社会建设,促进民生发展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继续通过采取培训补贴、创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方式,建立完善“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就业创业服务”一条龙模式,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的支持力度,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建立五保供养等自然增长机制,提标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研究制订出台日常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对低保等困难家庭的重新认定,确保应保尽保。积极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启动老年公寓建设,加快城区呼叫中心建设和运行。完善失地农民保障政策,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2.5万被征地农民及时享受保障政策。
推动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理念,依法加大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投入,确保全区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攻方向,深入推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善政府主导的扶困助学机制,落实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确保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稳定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建立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立新农合财政梯度转移制度,实行合理的区镇分担机制。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提高到33元/人,进一步促进农村育龄妇女两癌防治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的正常开展。研究完善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六院整体迁建,促进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加快文体载体建设。建立文化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加大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加快推进体育中心等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建设9个镇级示范文体广场和9个规范化文化站,重点建设10个农村小型体育公园,着力构建城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覆盖面,促进文体事业全面发展。
五、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加大调研力度,剖析关键环节和主要矛盾,不断丰富和发展财政政策措施。
二要积极营造招商氛围。县先后印发了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5个文件。大张旗鼓地宣传全民招商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优惠政策、奖励办法等,为了激发全民招商热情。这些文件政策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要充分利用标语、专栏、网站、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使全民招商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成立招商小分队,分赴发达地区、南方沿海城市,采取各种形式,大力推介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重点项目、特色产业,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促使更多的客商关注、投资。
三要突出重点实施招商。的投资硬环境有了很大改善。要坚持基础设施类项目和产业类项目并举的方针,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并初步形成了矿产建材、绿色食品、水电开发、生态旅游和茶、畜、果、油、药等特色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中。一方面多进行产业类项目的引进,促进全县特色经济做大做强做精,另一方面要统筹兼顾地做好城市建设、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民生项目的资金引进,把发展的硬环境建设的更加优越便捷,促进产业类项目更快落地。要以和环渤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和本省为重点区域,大力宣传推介,提高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提高招商成效。要把好引进项目准入门槛,禁止投资过小、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项目准入,大力引进高新技术、绿色环保、投资较大的项目,确保可持续发展。
四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要注意利用一切关系。大力开展各种招商活动。要充分利用“西洽会”农高会”和县上组织的各种活动,实施全民招商。抓住一切机会。全力做好节庆招商;要“走出走、请进来”开展多种形式的叩门招商;要利用亲情、乡情、友情、同学、战友等关系,抓好情感招商;要通过县内企业的业务和工作联系,实行以商招商。同时,还要扎实做好网络招商、会议招商等,加强与友好县区的交流协作,努力扩大招商成果。特别是各招商小分队要主动出击,加强与当地创业成功人士、故乡籍人士的联系和沟通,与各种商会、协会加强对接,尽快融入当地社会,尽早打开工作局面,为在当地顺利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奠定基础。
五要提高招商引资能力。招商是第一选择。实施全民招商战略。使他努力掌握市场、法律、管理、礼仪等多方面知识,发展是第一要务。就需要加强对全县干部群众招商引资知识的培训学习。深入研究产业转移趋势和资本流动规律,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干部群众要对的县情概况、经济基础、发展趋势等了如指掌,解掌握客商爱好、心理需求,研究宣传推介的方式方法,用诚信、热情打动客商,提高招商的成功率。要提高招商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普通话、计算机、驾驶等技能,学会客商所在地的风土人情和礼仪,以过硬的工作能力提高招商工作效果。
六要精心包装招商项目。项目是关键、前提。县计划实施115个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没有项目就无法招商。今年。这其中有相当多的项目迫切需要通过招商引资来筹措建设资金。与此同时,还要按照“资源消耗低、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产业带动强”要求,立足县情实际和资源优势,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精心做好钒铁等矿产精深加工、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项目、重要市政建设、旅游景区开发、特色农业培育等项目的筛选、论证、包装、储备等工作,形成大项目,实施大招商,促进大发展。
第二条区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项目一般不超过40项。
第三条凡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在区依法经营和纳税,申报项目的主要业绩必须在区内或区内企业经营范围内完成。
第四条凡已实施的科技项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区科技进步奖:
1.凡在本区完成、达到市先进水平以上并经实践证明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及其应用推广;
2.凡经实践证明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开发前景的创造发明,计算机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的应用项目;
3.具有先进性,经过试验证明可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扩大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
4.在医疗卫生、计生、教育、环保、劳保、城市交通、市政管理、行政服务、安全工作中,采用新方法和先进技术获得明显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和项目;
5.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研究项目;
6.在较大工程建设,重要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先进技术,使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有明显提高,成本明显下降,取得良好效益的项目;
7.采用先进技术,较大规模开发我区资源,较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获得明显效益的项目;
8.经过研究、考察、调查等途径整理资料、图表、报告以及学术上、理论上新见解,经过实践证明对经济建设或社会事业有显著作用的。
9.已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技术成果,经实施后取得较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
第五条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定按技术水平高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小,推动我区科技进步作用的大小,分为一、二、三等奖。
第六条申报程序
1.区科技局每年初行文通知区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
2.区内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可向区科技局索取或网上下载《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同时组织申报;
3.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1)《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2)项目总结报告;
(3)鉴定证书或专利授权证书;
(4)能证明该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材料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
第七条评审程序
1.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作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申报项目推荐上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2.由区科技局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技术水平评审;
3.区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根据区科技局初审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讨论并提出终审意见;
4.评审委员会的终审意见呈报区政府批准确认。
第八条设立区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负责区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受奖人员应为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完成人,一般不超过五人,其顺序应按项目鉴定证书中的人员顺序或实际贡献大小排列的顺序,如有变动必予以说明。
第十条对同一单位同一项目或同一系列的项目(或系列产品),采取一次性奖励办法,不重复授奖;申报评奖的项目如有争议,须待争议解决之后,才能申请奖励。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未予申报奖励的项目,可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向评审委员会推荐参加评审。获奖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其事迹、受奖等级载入个人业绩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评审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区科技进步奖由区政府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一等奖人民币3万元,二等奖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人民币1万元,奖励经费在区科技三项经费中列支。
第十三条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按以下原则分配:属个人完成的项目,全部发给本人;属集体完成的项目,奖金50%发给第一完成人,其余部分按贡献大小分配。
第十四条剽窃他人成果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同时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推荐、评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协助他人骗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依法给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区科技局和评审委员会就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有关问题提出申诉和建议;评审委员会有义务和权力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