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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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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教职员工人人知晓。

校务公开工作对于学校的教职员工和校长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就龙坪中心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现状来分析,我们针对教师的思想状态来分析,教师都认为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与自己无关,是学校领导的事,不知道自己是学校的主人,是学校工作的决策者,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我们中心学校做到了两手抓。一手抓宣传工作,让教师知道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懂得校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要抓的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一个展示窗口,是教师了解学校工作的一个平台。二是抓学习工作,我们中心学校召开校长会,要求校长回去召开全体教师会,使教师人人知晓,使教师认识到校务公开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手段,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为了保证校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此项工作不流于形式,我们中心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监察室的统一布置。每次在市局参加会议回来后,迅速召开中、小学校长会,及时的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各中、小学学校必须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各中、小学校制定出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中心学校与各校签订校务公开工作责任状。落实好责任,学期初制订了校务公开工作计划,制订了各种规章制度,如校长公开检查考核办法,违反校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校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校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同时,各校都按市局的统一要求和标准做好固定的公开栏。同时,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内容进行落实:对于学校的收费、两个承诺、工作纪律、违规收费处分决定要长期固定加以公示,对于学校的重大事项每期按事情发生的时间及时公示。另外,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各种奖励方案,教师的任课、评优、晋级、评模,学校各种收入、支出,学校的大宗物品的采购,工程招标,学校食堂的承包,商店的租赁等随时公示。公开的形式要求多样化,主要的形式是利用校务公开栏,同时,也有学校的广播站、国旗下讲话,校园文学社、墙报、校园网、意见箱、监督电话和实行校长接待日、家长会、校情会、收费联系卡等形式,让教师、群众、家长、学生都能够了解、知情。

三、加强考核,奖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县成立由文教局、财政局、纪检委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资助资金;确定学校受资助名额和具体资助形式;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

2、有关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及方式

1、资助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等。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县资助小组根据财力、本地地域之间差异和各学校上报贫困生情况,制定全县资助贫困生的实施方案,并确定资助名单、资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同时通知有关学校。

4、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凭资助金领取表到县资助小组报帐,县于10日内将资助资金划拨到受资助学校。

5、县资助小组要对全县资助贫困生情况进行逐人登记造册,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同时建立文本和电子档案报市资助小组,市资助小组将全市情况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后报省资助小组备案。

四、帐户与资金管理

1、资助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2、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用于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用于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要集中掌握,用于购买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五、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全县受资助学生应在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建立受资助学生电子档案,并报省、市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2、县资助小组要建立贫困生档案库,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对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定期巡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实施时间:2009年--2011年

实施范围:全市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举办的所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开展抗震加固、提高中小学综合防灾能力,使全市中小学校校舍达到国家规定的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主要任务:从2009年开始,三年内重点完成:1.对洪涝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完成迁建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任务;2.对存在消防和雷击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的设施完成整改任务;3.在选址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对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完成集中重建、对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完成改造加固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按照国家的校舍安全技术规范,集中全市的专业人员,分成若干小组,对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包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鉴定。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幢",并逐校、逐幢形成评估鉴定报告,建立每幢校舍综合安全档案。

校舍排查工作要于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校舍鉴定检测工作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正在实施的破旧校舍维修改造,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的实施计划。2009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在2009年8月31日前编制完成,三年总体规划及2010年、2011年加固改造计划在2009年12月31日前编制完成。

(三)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分析论证结果确定治理或避险搬迁;对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进行加固改造;对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进行集中重建;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确保立即拆除;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校舍安全工程要按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新建校舍选址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河流水库、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部门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舍安全工程由举办方负责实施。

四、资金安排和管理

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纳入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予以保障;高中段学校按隶属关系和办学体制统筹落实校舍安全工程资金。部门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由举办方负责,政府给予指导和实施监管。

按照"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校舍安全工程经费,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学校举办单位要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制定和落实有关规费的减免政策,切实节约投资。

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省政府统一组织,市、县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为扎实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市政府成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排查鉴定组、项目实施组、资金筹措组、监督检查组等若干专业组,由相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具体负责。

市校安办和各工作组要在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举全市之力,统一组织对校舍的逐幢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幢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的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标准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校舍安全工程。

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按时完成所分担的任务: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总体协调,校舍的迁建、重建和加固改造;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等负责校址避开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和有隐患的河流水库、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灾区的排查鉴定和整改方案制订;市建设局、建管局等负责中小学校舍结构、质量安全的排查鉴定和检测,逐校、逐幢形成评估鉴定报告,提出加固改造建议方案,协助市教育体育局完成D级危房的重建和C级校舍的加固改造;市气象局负责校址避开台风易灾区和存在雷击安全隐患中小学校舍的排查鉴定和整改方案制订;市消防大队负责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中小学校舍的排查鉴定和整改方案制订;市科技局负责存在地震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的排查鉴定;市财政局负责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市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监督和审计。其他部门负责相关任务的完成。

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提供保证

我校坚持以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水平作为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转变学校领导工作作风、师德师风,建设廉洁、高效、文明、创新的学校行业新风为目标,切实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我校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并根据教育系统纠风工作任务和特点成立学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师德师风、校务公开、学校收费和行风评议进行组织工作,学校与处(室)、年段、班级层层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形成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年级、处室领导具体抓,分级负责层层抓的工作格局。

为了推动政风行风监督的力度,我校聘请了司法局、派出所、社区领导以及退休教师、学生家长为行风监督员,学校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

二、加强措施,狠抓落实,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个阶段工作

我校重视普遍重视政风行风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学校政风行风活动。

1、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我校及时制订了《市第三中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安排》。暑期,我校利用全体教职工学习培训的时间,召开了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行风建设动员大会,会上,校长顾加宏对我校今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具体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教师学习重新修订的《九年义务教育法》,重温《四不禁令》。通过宣传发动,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明确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步骤,提高参与民主评议学校行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查找问题。一是采取“回头看”的形式,着重检查发现过去行评工作中未整改,整改未到位、回潮反弹的问题,如代办费是否及时结算清退,是否有代办学生保险现象,是否有向学生摊派报刊、书籍等问题。二是采取召开评议代表座谈会和学生家长会,向学生家长发放评议调查,走访学生家庭、特困户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查找本部门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新情况新问题。据统计,全校共召开评议代表、学生家长座谈会三次,走访学生家庭、特困户300多户,搜集到各类意见、建议20条,涉及师德师风、教育收费、机关作风、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教育教学、等内容。学校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归类,认真分析原因,着力抓好自纠。三是组织评议代表深入基层明察暗访,帮助查找问题,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落实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学校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积极推进作风转变。如针对个别班级以办兴趣小组名义补课,学校专门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要求各班停止补课,做到令行禁止。我校进一步强化综治工作,对学校各种安全、治安隐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多年来学校安全、治安事件大幅度下降,学生犯罪率为0。总之,我校能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达到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目的。

三、突出重点,着力治本,不断推进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我们始终把“社会满意不满意,家长放心不放心,学生乐意不乐意”作为民主评议学校行风的基准,把解决好社会、家长、学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着重抓三个巩固提高工作。

三是巩固校务公开、政务公开的成果。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了由学校党总支、工会、团委等组成的学校行风评议小组和校务公开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落实校务公开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形成了党政工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目前,学校校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正在不断规范、完善,行风建设的透明度在不断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明显好转,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

存在问题:

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实施时间:2009年—2011年

实施范围:全市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举办的所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提高中小学综合防灾能力,使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校舍达到国家的校舍安全标准及规范,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主要任务:从2009年开始,3年内重点完成:

1、对洪涝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完成迁建避险任务;

2、对存在消防和雷击安全隐患中小学校舍的设施完成整改任务;

3、在选址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对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完成集中重建,对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完成改造加固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

对全市学校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排查鉴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校舍安全技术规范,坚持全覆盖不留死角,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幢”,并逐校、逐幢形成评估鉴定报告,建立每幢校舍综合安全档案。

2009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排查工作,排查结果由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校安办)汇总后报金华市校安办和省校安办。对经排查需要鉴定的校舍,委托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进行鉴定,鉴定工作在2009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2008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

校舍鉴定:我市属地震烈度为6度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主要将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有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对校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提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根据房屋安全级别确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

(二)检测

结构检测将委托有检测资质的校舍鉴定单位,按照《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和鉴定工作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时应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在进行校舍检测时,保证在校师生和检测人员的安全。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校舍进行检测时,应符合相关文物保护的要求。

(三)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

1、校舍鉴定时,根据校舍建筑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程度,隐患部位对结构安全性能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结合使用要求,加固难易程度等因素的分析,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改变用途或拆除等处理对策。

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无加固价值的应确保拆除,拆除应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定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2、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科学编制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2009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在2009年8月31日前编制完成,三年总体规划及2010、2011年加固、改造计划在2009年12月31日前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报金华市校安办汇总后报省校安办。

校舍安全工程要按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新建校舍选址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河流水库、蓄水池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四、资金安排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纳入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予以保障。高中段学校按隶属关系和办学体制统筹落实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由举办方负责,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督。

按照“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校舍安全工程经费,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流、套取工程专款,市政府按照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应承担的工程资金。制订和落实有关规费的减免政策,切实节约投资。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为扎实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市政府成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相关职能组别:①排查鉴定组,组长樊友洪(市建设局)②资金筹措组,组长邓培昌(市财政局)③项目实施组,组长童万贞(市教体局)④监督检查组,组长孙顺生(市监察局)。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市教体局:协调开展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建立校舍安全档案,提出工程3年实施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建议并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发改局:牵头制定校舍安全工程3年实施规划,指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下达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加强项目管理。

市建设局:牵头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的排查鉴定,指导危旧房加固改造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加强对校舍建设的技术指导,严格基建程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做好校舍建筑档案管理和校舍产权的界定、办理工作。

市公安局:牵头开展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排查和评估,指导和监督校舍消防安全整改工作。

市财政局:做好年度预算安排,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落实工程建设资金。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开展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排查和评估,指导校舍避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解决新增校园建设土地指标和土地权属问题。

市水务局:牵头开展中小学校舍洪涝和台风灾害的排查和评估,指导校舍避灾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市气象局:牵头开展学校防雷安全排查和评估,指导学校防雷设施的整改工作。

市监察局:牵头监督检查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负责接受社会监督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牵头查处举报案件。

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工程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