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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镇党代会、人代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创新招商方式,着力提高招商实效,以竞赛促招商,以招商促引资,以引资促发展,重点在招引高新项目、重大项目、电子项目、外资项目上寻求新突破,实现全镇经济发展新跨越。
这次招商引资百日赛的目标是:招商引资协议利用资金4亿元,协议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800万美元。其中,招引亿元以上项目2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4个。
二、竞赛内容
这次百日赛活动主要内容为“四比四赛”:
1、比组织力度,赛序时进度。主要看镇专业招商组、机关干部、村、社区、单位部门招商引资责任制和目标任务是否明确,比是否亲自抓招商、参与招商活动,赛招商引资各项工作是否完成序时进度。
2、比项目信息,赛意向洽谈。主要看参与招商引资活动,比提供有效项目信息情况,赛意向洽谈和签约项目。
3、比签约数量,赛项目质量。主要看在手、在谈项目情况进度,比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和合同签订成果,赛目标责任特别是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的招引实绩。
4、比注册登记,赛开工建设。以项目注册登记、落户动工为落脚点,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实效,赛项目的开工建设、实施进度和竣工投产。
三、竞赛时间
利用外资百日赛活动时间:2012年7月1日至10月10日。
四、目标任务
1、专业招商组:5000万元;
2、党政正职:3000万元;
3、副镇级干部:2000万元;
4、园区科室:2000万元;
5、镇机关(部门分工)干部:1000万元;
6、村、社区、单位部门负责人:1000万元
(一)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本次竞赛采用百分制的考核评分办法。
1、队伍建设(5分)。参与招商工作,建立信息渠道,完善招商网络,并卓有成效开展工作得5分,否则不得分。
2、提供信息(5分)。百日赛活动期内,提供一个有价值的项目信息得5分。每增1个有价值的项目信息加2分,加分不超过5分。
3、项目洽谈(10分)。百日赛活动期内,每洽谈一个符合入园条件的项目得10分。每增1个洽谈项目加5分,加分不超过10分。
4、意向协议(15分)。百日赛活动期内,签订一个项目意向合同得15分,每增加1个项目加5分,加分不超过15分。
5、正式签约(30分)。百日赛活动期内,按照文年度目标任务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得30分。在目标任务基础上,投资额每增(减)1000万加(减)5分,加分不上限,减分减完为止。
6、注册登记(35分)。百日赛活动期内,签约项目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得35分。每增加1个项目加10分,加分不上限。
(二)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活动按考核得分,除根据文件要求奖励外,另设特等奖一名,奖励10000元;一等奖三名,各奖5000元;二等奖五名,各奖3000元;三等奖十名,各奖1000元;鼓励奖20名,各奖500元。奖金由镇财政专项列支。
五、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招商引资百日赛活动领导,镇建立招商引资百日赛活动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招商引资百日赛活动的各项工作。同志兼任考核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考核办公室副主任,由园区、纪委、财政所、工业与服务业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办公室。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专业招商组、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单位部门以及各工业企业要深入宣传,激发本单位成员投身招商引资工作的热情,营造出全镇上下共同参与的浓烈氛围。
3、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招商,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广泛收集项目信息源。镇专业招商组、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单位部门以及各工业企业要对照年初镇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认真细化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压力传达到位。
4、强化考核,确保效果。根据各阶段工作任务,镇百日赛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督查活动,竞赛期间每半月督查一次。竞赛结束后,由镇百日赛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引荐人申报、业主认可、考核检验、公示等环节负责考核。
为加快“创业”建设,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市政府“关于鼓励科技载体吸纳新办企业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区科技载体功能,鼓励引进和培育各类科技创业企业,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我区经济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第1次常委会议讨论,并上报至区委常委会第21次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意见。
一、奖励对象
1、工商税务注册在市兴源北路401号(市北创科技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办企业。
2、引进科技企业的各类招商人员,鼓励多渠道社会化招商引资引智。
3、鼓励引进光电新材料、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医药和科技金融服务业等新兴产业。
二、目标任务
1、在2012年4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工商税务注册在市兴源北路401号(市北创科技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办企业120家或企业注册资本金4.8亿元以上。
2、完成引进新办企业数量和载体招租率目标完成率在60%以上。
三、奖励标准
(一)投资强度奖
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办企业,按实际到位注册资本的0.3%给予奖励给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新办企业,按实际到位注册资本的0.2%给予奖励给企业。
(二)科技含量奖
1)拥有或当年申请发明专利每件加0.5%系数予以奖励。
2)拥有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每件分别加5%、2%系数予以奖励。
3)企业团队每拥有1名院士、博士分别加10%、5%系数予以奖励。
4)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国拨、省拨经费200万元)每项分别加20%、10%系数予以奖励。
以上奖励系数以投资强度奖励金额为基数。
(三)争优创先奖:
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企业
1)注册并申报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企业奖励1万;
2)注册并申报市级以上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企业奖励3万;
3)注册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奖励1万元。
(四)企业增效奖:
面向区内街道、园区、机关部门,按“利益共享”的原则,在2012年4月1日到2012年12月底注册在北创科技园的新办企业,按“谁引进谁受益”,其引进企业市级税收的实得部分全额奖励给引进部门;引进企业区级税收的实得部分按区财政制定的政策执行。
(五)对引进科技企业的个人奖励标准按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对引进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级以上科技领军型企业的个人在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基础上分别另外嘉奖3000元;2000元;1000元。
四、实施办法
1、奖励资金来源按市政府“关于鼓励科技载体吸纳新办企业的意见文件的规定,年底按完成情况结算后,与区政府设立的招商引资专项奖一并使用。
2、本办法所涉及的对市级对我区的考核及奖励争取、报表等工作,在区科技局的指导下由北创科技园承担。
为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全乡经济加快发展,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乡党委、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招商引资“百日赛”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积极创新工作手段,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力度,努力提高工作实效,以竞赛促招商,以招商促项目,以项目促发展,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这次招商引资“百日赛”的目标是:招商引资额2000万元。招引一批项目,100-300万元的项目3个,500万元以上的项目2个,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个。
二、竞赛内容
这次招商引资“百日赛”的主要内容为“四比四赛”:
1、比组织领导,赛推进力度。主要着乡机关干部和村、单位生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参与招商,赛班子成员参加招商力度。
2、比信息收集,赛信息质量。主要看项目信息收集的数量,赛项目跟踪洽淡的价值。
3、比项可洽谈,赛项目签约。通过信息筛选,落实重点跟踪洽谈,赛项目签约成功率。
4、比项目开工,赛竣工投产。主要看签约项目的开工率和建设速度,赛项目竣工投产。
三、竞赛时间和方式
竞赛时间从2014年7月20日至2014年10月31日,竞赛方式在乡机关干部之间,村与村和部门与部门之间进行,
四、考核奖励办法
1:本次“百日赛”由乡招商办负责督查考核,依照考核结果,作为评奖依据。
2、奖项的设定:
(1)组织奖6名。村和单位备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2)项目引荐奖:
固定资产投资100-300万元的,奖引荐者3000-5000元;300-500万元的,奖引荐者5000-8000元;5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投资100万元奖引荐者1000元;1000万元以上的,奖引荐者30000-50000元;特大投资项目的奖励标准采取“一事一议”。此奖项在乡政府未出台新的政策以前,连续生效。
(3)项目签约奖:
“百日赛”活动期间,有一个成熟的项目签订协议,投资方按协议缴纳信用保证金,除按引荐奖的标准执行外、另一次性奖招商责任人或单位?3000-5000元。
(4)项目开工奖:
“百日赛”活动期间,有一个规模项目开工建设,除按引荐奖的标准发放外,另一次性奖招商责任人或单位5000-10000元。
以上奖项所需资金均由乡财政列支。
五、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乡建立招商引资“百日赛”活动领导小组,由吉天河任组长,浦成、韦红安为副组长,姚建康、钱宝忠、孙江鹏、束必月、林俊国、钟开存等六名同志为成员。
2、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要深入宣传,激发本单位成员投身招商引资工作的热情,营造全乡上下人人参与的浓烈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着力把产业转型、招商引资作为加快发展的首要支撑,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力服务"转型发展攻坚年"和招商引资工作,在落实政策、提高效能、助企融资等方面有所作为。
二、成立组织
市局成立服务"转型发展攻坚年"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分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注册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服务"转型攻坚年"活动暨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联络、调度、督办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围绕"转型发展攻坚年"活动,搜集整理支持市委提出的"六大转型"目标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做法,拟定出台服务转型暨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意见并在全系统推行落实。
(二)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具体任务分解为:开发区、相山、杜集、烈山、段园、临童六个分局各完成1个签约项目,1个引荐项目。
(三)按照提速增效的要求,进一步转变登记注册窗口工作作风,建立转型及招商引资项目特约登记机制,靠前贴近服务,确保注册登记渠道畅通快捷。
四、考核标准
服务"转型发展攻坚年"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对服务重大转型项目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计入年度目标考评。
签约的规模项目投资协议是指经"六个一"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研究准入后当年签约的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的正式投资协议。
引荐来淮考察的企业必须是市招商局的重点企业名录中的知名企业,或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可的企业,引荐来淮企业考察实行"过程管理"。应在项目洽谈15日之内报市招商局备案,市招商局根据产业及特色园区定位,联系相应县区、开发区接洽。
五、奖惩措施
参照市政府奖励办法,服务"转型攻坚年"工作纳入市局目标考评,实施加减分奖励。凡服务转型项目有突出贡献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的,酌情加分;凡因服务不到位被市委、市政府批评的,相应扣分。
对引进并落地开工5000万元(含)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项目的,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3‰奖励(含第一引荐人奖励)。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得本项目标考核满分,未完成的,得分依次扣减相应分值。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招商引资强劲推动我市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要确定一名领导和一名联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统计上报相关数据和信息;要瞄准知名企业,着重摸排区域内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企业100强、行业50强,央企以及上市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招商选资;要紧盯重点区域开展招商,充分发挥掌握经济户口的工作优势,积极与外地工商部门及协会联系,围绕我市的重点发展产业和园区建设要求,努力引进关联度高、配套性强的龙头产业项目落户我市,继续做大做强。
一、关于对企业家的奖励
企业家是指在鲁山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卓越贡献的企业法人
(一)奖励项目及标准
1、功勋企业家
(1)企业当年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当年累计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投入(含招商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产品市场开发能力强,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4)及时发放用工工资和足额上缴就业人员“三金”;
(5)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社会公众形象好。
2、明星企业家
(1)企业当年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上缴税金增长率超过全县平均水平;
(2)当年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投入(含招商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产品的市场开发能力强,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4)及时发放用工工资和足额上缴就业人员“三金”;
(5)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社会公众形象好;
(6)商业服务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200万元以上,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及时发放用工工资和足额上缴就业人员“三金”,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社会公众形象好。
3、优秀企业家
(1)企业当年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企业成长迅速,年销售(或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40%以上;
(3)当年企业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投入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高度重视新产品开发和技术进步,新产品产值占总产值比重不断增加;
(5)及时发放用工工资和足额上缴就业人员“三金”;
(6)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社会公众形象好。
4、标兵企业家
(1)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及时发放用工工资和足额上缴就业人员“三金”;
(2)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社会公众形象好。
其他类型企业比照以上四类标准执行。
(二)奖励办法
1、功勋企业家;
(1)颁发证书,奖20万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轿车(住房)一辆(套);(2)将其纳入财政供应,享受财政全供人员退休待遇;(3)授予“功勋企业家”荣誉称号并推荐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候选人;(4)受奖人业绩及其企业产品纳入功勋展览厅。
2、明星企业家
(1)颁发证书,奖励现金10万元;(2)授予“明星企业家”称号并推荐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候选人;(3)受奖人业绩及其企业产品纳入功勋展览厅。
3、优秀企业家
(1)颁发证书;(2)授予“优秀企业家”称号并推荐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候选人;(3)受奖人业绩及其企业产品纳入功勋展览厅。
4、标兵企业家
(1)颁发证书;(2)受奖人业绩及其企业产品纳入功勋展览大厅。
(三)设立功勋展览厅
把我县现有一定规模的各类企业的业绩纳入展览厅,将企业的产品介绍、规模、效益、纳税情况及企业法人代表的简历、贡献及其相关图片在展厅中展示,以激励企业创先争优。
(四)认定、考核、评选程序
1、认定、考核:
(1)企业入库税金及“三金”以财政、国税、地税、社保等部门提供的原始票据为依据;
(2)出口创汇以报关单、结汇单和海关统计的数据为准;
(3)引进资金的以银行到户的数额或财政部门开据的有关凭证为准;以设备投入的必须有购置设备的原始单据,并由评估机构对其实际价值进行评估认定;
(4)其它各项以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或考核小组考核结果为准;
(5)经查实企业家本人或所属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奖励。
2、评选程序:
从20*年起,功勋企业家、优秀企业家、明星企业家、标兵企业家每年评选一次。由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定、考核、评选。
二、关于对乡镇的奖励
各乡镇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理清思路,有效整合利用本乡镇各种资源优势,充分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编制出科学的、切实可行的乡镇经济发展规划。突出优势和特色,搞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推介、引进和实施。县委、县政府将根据各乡镇的实际,下达指导性经济发展任务指标。各乡镇要把本乡镇的招商引资等经济发展情况每季度总结上报一次,由县委、县政府组织检查并通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经考核认定:发展经济思路好,规划合理;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措施有效,执行鲁发[20*]1-4号文件较好;能完成各项经济任务指标,效果显著,排在前三名的乡镇,评选为“发展经济先进乡镇”,授予乡镇党政正职“发展经济贡献奖”,颁发荣誉奖书,并给予乡镇分别奖励现金8万元、6万元、5万元;对经考核没有完成县下达经济任务指标排在最后三名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三、关于对县直单位的奖励
县直各单位要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服务和司法行为,牢固树立亲商、安商意识,诚实守信,公开服务承诺,做到廉洁高效、保障有力,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宽松、优质、公平、高效的社会环境。县委、县政府将根据各单位的职能和公开服务承诺,通过调查、问卷、座谈、评议等形式,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年终总评。经考核认定:在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中,能严格落实公开服务承诺,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全年综合评议满意率在80%以上者,评为“发展经济最佳服务单位”。颁发奖书,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关于对发展经济有功人员的奖励
1、招商引资先进工作者;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业务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实绩突出,且无违法违纪行为,经所在单位推荐,县委、县政府组织考核认定,可评为“招商引资先进工作者”,颁发奖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最佳服务工作者;在服务经济建设工作中业务能力强,品质好,积极实践服务承诺,受到广泛好评,且无违法违纪行为,经单位推荐,县委、县政府组织考核认定,可评为“最佳服务工作者”颁发奖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