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述职报告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述职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述职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述职报告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为什么建立这个评价指标体系如此之难?这从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审计客体由静态的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从有形到无形,从客观反映到抽象。从某种角度理解,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有着本质联系,笔者认为这就是特色的人的绩效审计,也就是说,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比较,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对象、程序、报告等,都有一个质的变化,过去审计的重点强调真实性、合法性,现在必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透过现象看本质,正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到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和前途,不难理解,评价指标很难建立的症结所在了。笔者认为,要能很好解决的症结,评价指标必须体现三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是直观,从经济责任审计受托责任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领导干部个人在其任职期间经济行为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及个人廉洁情况的信息。当然这里所说的“直观”不能简单理解成“好”或“坏”、“一般”等,而是一系列科学、规范、简明的定性、定量评价。换而言之,就是可具操作性;其次是当事人心服,不言而喻,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会对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前途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审计下达的结论,不是建立在充分、可信的资料基础上,客观、公正的评价,那不仅是没有履行好审计职责,而且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再次就是认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大而言之是反腐倡廉,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如果得不到社会的认可,那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

要满足以上三个要求,可从以下六个方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性指标。从绩效性建立指标的目的,是要充分反映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在其职权范围内领导、推动、促进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情况,也就是常说的“政绩”,主要是从纵向比较,可通过以下指标体现:

财政收入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额/上年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增长率可按国税、地税)

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额/农民人均纯收入

国有资产增长率=国有资产增长额/国有资产现值

(以上指标基期可定为接任时)

…………

2、实绩性指标。当前各地县级政府对其下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均订有经济责任指标,同时乡镇政府每年的人代会的工作报告中,也有本级制订的经济发展目标,这些指标是否完成?完成的情况如何?应该纳入到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实绩性评价指标,各地情况有可能不同,可根据需要,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基础资料有了,那评价指标就不难。

政府长期负债率=长期负债/预期政府可用资金

政府流动负债率=流动负债/资产(单位会计)

(长期负债指以政府名义借用,用于公共支出的债务,流动负债指本单位的债务。政府负债,领导干部前后任按同比口径扣减)

…………

3、真实性指标。真实性指标是用以评价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中反映的经济指标。这个指标和实绩性指标有许多共同性,但这个评价指标的基本资料是领导干部个人提供的,有一个能否是事求实(诚实)反映本人任期内工作实绩问题,也就是通过这些指标的评价,客观上还能反映数字以外的问题。这个指标有不确定性,主要取决于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中的报告情况,有的,就将审计查证后数字同报告中数字进行比较,得出结论;没有,就不作评价。

4、合规(法)性评价指标。在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或是违反决策程序造成的损失,也需要用定量指标进行评价。违纪违规问题主要是通过直述的方式予以反映,但为使使用资料者,增加感性认识,可与一些关联指标进行比较,揭示存在问题的程度。同样,违反决策程序而造成的损失,在反映绝对数的同时,也相对数反映所造成损失的程度。

专项资金挪用比例=挪用数/该专项资金总额

乱收费比例=乱收费数额/该项目收费总额

违规支出金额比例=违规金额/该单位支出总额

决策损失比例=决策损失额/该项目投资总额

…………

5、内控制度评价指标。这是一个定性评价指标,通过这个指标的评价,可以反映出用数字不能反映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信息。因为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体现出领导干部执行国家财纪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切实通过制度约束他人和自己的主观动因,当前不少媒体报道的案例中,案件产生的原因很多都是单位财务制度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大腐败分子胡常青说的“关牛的房子关猫”这句话非常形象地反映了这个现象。由于内控制度的制订与执行与单位负责人主观思想之间的必然联系,使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一方面能反映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另一方面又可反映出领导干部对廉政建设的态度。可通过设置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调查了解、掌握:

是否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单位财务是否公开?

…………

6、个人廉洁情况评价指标。这个评价指标可以说是领导干部生命的“一票否决权”,因而需要慎之又慎,但这个指标的评价基础单纯在财务资料中又很难得到,使得这项评价更加困难和复杂。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还可从财务资料以外两个渠道获取有关线索,一是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前,应当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意见,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应当向审计机关通报有关情况”。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情况,通过审计查证,作出相关结论;二是制订问卷表调查表,向领导干部所在地区(单位)有关个人或机构发放问卷表,获取有关情况,然后确定审计重点,进行审计查证。这样在审计意见中就可这样评价:“经走访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放问卷调查表,就获取的资料,经过审计查证,×××同志在任职期间是清正廉洁的……”。或是:“经走访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放问卷调查表,就获取的资料,经过审计查证,×××同志在任职期间,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2、……”等等。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位设置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

(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第九条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国资委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五条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六条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七条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二十条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条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当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第四章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年度述职应当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向董事会述职,董事会应当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议,董事会评议结果及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抄报股东会或者出资人备案;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将述职报告报送出资人,出资人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五章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四条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四)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五条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由本企业建议国资委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对于企业总会计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各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自从担任修理厂副厂长以来,按照厂部分工,由我协助方文厂长,主管仓库配件工作,兼管厂区卫生、安全工作,协助维修质量、车间生产、质量认证工作。在厂领导及公司领导的指导下,我围绕修理厂20__年经济责任制开展工作,全面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在工作中能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尽职尽责,踏实工作,严于律己,严格管理。现将我就职以来工作情况述职如下,请公司领导审议。

一、履行职务情况

1.经营创效情况

20__年,我主要负责修理厂配件仓库的经营管理工作,为了圆满完成经济任务,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二、三月份利用节假日分别去青岛、烟台、龙口了解配件市场,考察配件供货商,初步确定了主要供货商。

(2)、10月份参加了全国第60届汽车配件展销大会,通过参观考察,进一步增长了配件知识,增加了配件进货渠道,有利于更好的选择物优价廉的配件。

(3)、基本确定了配件仓库“质量保证、价格优惠、专业服务、诚信经营”的经营理念和“用行动感动客户”的服务理念,并积极灌输给仓库人员,以提高服务意识。

(4)、打印制作配件仓库联络优惠卡和宣传资料,协调借助物流公司、财务科、安全科、检测站等部门进行分发,取得了良好效果。

(5)、积极配合厂部领导订购配件货架十个,现全部投入使用;为配件仓库各屋都配备了灭火器,安装了防盗卷帘门和防盗窗,防火防盗工作防患于未然,做到万无一失。

在仓库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修理厂配件仓库全年完成配件销售额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1.30%,利润共计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3.16%。

2.抓队伍建设,打造核心团队。

好的团队,带来好的效益,没有员工的努力,就不会有企业的发展。作为修理厂副厂长和仓库负责人,通过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考核要求,促进员工自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通过一年的队伍建设,最终培养了一支能吃苦、能奋斗、能奉献的团队,为经济指标的完成奠定了良好的人力资源。

3.关心员工工作生活,致力解决实际问题。

能够关心员工特别是学徒工的工作生活,遇到加班及紧急救援能够和职工一起加班。学徒工工资够生活费用,遇到小病小恙,就有点困难,我主动把医疗卡借给生病同事,以缓解就医资金压力。我厂发动机组组长于秀昌师傅参加文登市首席技师的选拔评审工作,我认真负责积极准备大量文件资料,于师傅最终被评为文登市第一批首席技师。

4、完成了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工作

在认真完成修理厂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同时,在公司办公室的指导下,组建内审小组,顺利完成了对公司各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内部审核工作,并通过内审工作的促进作用,使公司各部门较顺利通过了外部审核。

5、为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复审做文件性准备工作

根据国家标准的要求,为迎接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复审工作,从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方面做了大量文件性及其他准备工作,虽然,最终没有审核修理厂,但是,为修理厂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做了工作,也为以后审核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6、加强自身学习

作为一个普通领导,不学习就要落后,不学习就赶不上时代潮流,不学习就要被历史淘汰。我通过订购《当代经理人》及《汽车与驾驶维修》杂志,报名参加省委党校20__年《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等方式手段,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及业务水平,并积极把杂志推荐借阅给同事。通过学习使我更加具有紧迫感、危机感,在今后的工作里我会更加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知识和获取信息,更进一步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1.副职干部的助手作用发挥不够。

07年工作中,将通过多沟通、多汇报、多交流的方式,充分领悟领导意图,多为领导分忧解难,更好的发挥副职的助手作用。

2.安全工作,管理力度不够,导致修理厂20__年发生安全事故一次。

07年将积极按时参加安全科每月组织的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及时把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位职工。班前要经常强调安全工作,提醒职工先安全后生产,时刻把安全牢记心头。

3、深入终端市场不够。缺乏用第一手材料来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上是我的述职报告

,敬请领导和同事们进行监督。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正。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 自我评估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是指由内部审计人员召集负责制定与执行内部控制的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过程。控制自我评估对内部审计而言,是内部控制审计活动中十分重要的方法,它强调内部控制不仅仅是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也不仅仅是高级管理层应关心的问题,而应该是组织所有成员的事。

一、须澄清的几个概念

为了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程序与方法,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不同的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表述有哪些不同;还有他们出于不同的审计目标,对内部控制评价(测评)的表述也不同

(一)内部控制

《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测评准则》第二条是这样定义的: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保证其管理或者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遵守有关法规,而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程序和措施的过程。 内部控制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个要素组成。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条是这样定义的: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第二条是这样定义的: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

以上对内部控制的定义,虽然措词并不完全相同,但都认为它是由组织自己制定与实施的保障性过程,它包括五个要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

《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测评准则》第三条:内部控制测评,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并进行相关测试,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价,以确定是否依赖内部控制和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时间和重点的活动。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第三条: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指出: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当研究与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拟信赖的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据以确定对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影响。

以上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或测评,反映了做为外部审计的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与做为内部审计的内部审计人员,他们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执行者、评价目的、评价方法是不同的。外部审计人员为了完成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时间和重点;而内部审计参与的内部控制评价或评估,是组织的管理者和员工都参与的评价,是为了使组织的内部控制更加有效。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估

由于组织自身出于管理的需要,会定期对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并向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报告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将要采取的整改措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对于改进内部审计程序,强化内部审计的作用,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缩小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

二、与内部控制相关的责任者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是由组织内对内部控制负有责任的人员来执行的,这些责任者来自组织的各个层次:管理层、董事会、内部审计、基层。单位的最高负责人对内部控制负有最终的责任,每个部门负责人在其执行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却处于枢纽地位;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性负有评估责任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维持不负主要责任;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则负有重要的监督责任。

1.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使之有效运行。

2.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监督其运行。

企事业单位的董事会通过选择管理层而说明其对操守、价值观的期望,并经由监督活动而确认其期望实现的状况。董事会还透过保留某些关键决策权及提供监督等,涉入内部控制。

董事会要想履行责任,必须了解单位的作业及环境,并在必要时,动用可能的资源调查其认为重要的问题,同时与所有员工、外部审计人员及法律顾问不受任何限制地进行沟通。

3.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负有直接检查和提出建议的责任。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客观地评价管理层建立的内部控制能否有助于实现单位的控制目标,通过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来帮助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人员在控制自我评估中的责任,主要是召集、组织、协调、记录、督导。 虽然控制自我评估的主体不是内部审计人员,但内部审计人员在该过程中承担了非常重要的职责:事前的计划、召集以及准备工作;评估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导以及记录所有相关信息;事后整理工作底稿,提交内控自我评估报告,这些工作关系着控制自我评估的成败。

4.其他员工――对内部控制均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首先,每位员工在促成内部控制产生效果方面扮演着一定的角色,或提供某些信息,或采取某些行动。其次,当营运出现问题、未遵守行为守则、违反组织单位政策或非法行为出现时,所有员工皆负有让较高管理层负责人知晓的责任。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程序

控制自我评估在实务中应用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计划――沟通――执行――反馈。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计划包括: 评估的主题和内容、采用的方法及形式、参与的对象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时间和地点等。

沟通可以采用专题讨论会的方法,由组织者制定会议议程,并在会议中执行三种职责:主持人、协调人、记录人。

记录人员应当将控制自我评估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意见、建议以及评估结论等记录于工作底稿中。控制自我评估结束后,将评估信息及时的反馈给各参与者,这样就可以延续参与者在执行 控制自我评估过程中被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能够开始对关键问题采取纠正措施。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方法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主要有三种方法: 管理分析法、问卷调查法、专题讨论会法。三种方法的选择主要应依据员工素质行业特性、组织文化、管理风格等进行。

管理分析法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就内部控制的特定方面或过程向相关管理人员收集信息,并将之与其他来源的信息一起进行综合分析的一种方法。

问卷调查法是指就内部控制的特定方面或过程以书面问卷的形式向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收集意见的一种方法。

专题讨论会法要求组织文化应当具备鼓励员工坦诚进行开放式交流的氛围。如果组织中没有这样的氛围,专题讨论会由于参与者的顾虑或随大流的心态而失去广泛收集意见的意义,得出的评估结果也没有太大价值。同时,组织的管理风格也要求是注重民主意见型的,如果过于强调权威,那么这种方法也会失效。另外,专题讨论会法对参与人的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要求要能够充分熟悉自己所在岗位的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并具备思考、分析及表达能力。因此,在选择专题讨论会法时必须充分考虑是否具备这些条件和因素。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在我校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实践

一直以来,我校的内部审计大多是在内部控制评审的基础上开展的,但由于高校行业特性、组织文化、管理风格、员工素质等的特殊性,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实践还处于探索阶段。

1.工程审计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我校的工程审计已经做到了全程参与,全面审计,对校园扩建指挥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完善情况比较了解。虽然没有专门要求基建部门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但我处审计人员经常通过会议、面谈等方式向有关人员询问其对部门内控的看法,并加以记录,在适当的时机,将了解的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2.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受组织部委托,我处对任期内的中层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了既保证审计质量,又能节省时间,审计人员进行了分组。在计划阶段,审计人员准备采用个人述职、座谈会、举报箱等措施,其目的就是想让被审计人自己对部门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自查,并向组织汇报,同时做出庄严承诺。在审计通知发出之前,还及时与被审计人充分沟通,以获得工作上的支持与配合;在发出的通知中要求其对本部门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作说明;在实施审计时,通过听取述职报告、召开座谈会、个别人员访谈等形式,以了解部门内部控制情况,为进一步的实质性测试确定范围、重点。

从以上两类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实例,可以看出,我校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还是相应审计的前期工作,而不是学校高层意识到自我评估的重要性,只是局部的、自发的探索。

六、总结与展望

内部审计应当利用自身在内部控制上的优势,通过采用控制自我评估法,激发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同时对内部控制进行持续监督和改进,服务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管理层参与控制自我评估法过程,与内部审计单位之间成为新型的“伙伴关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希望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实践,能使我校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有所认知,能使每一位员工都认识到内部控制人人有责,最终使我校的各项管理工作都能在内部控制的保障下顺利运行。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中国石化出版社,2004.7,P132-158.

[2]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中国内部审计规范.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9,P181-191.

[3]潘琰.内部控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8,P78-106.

[4]朱荣恩.内部控制评价.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6,P8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