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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二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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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二胎政策

计划生育二胎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人口政策 全面放开二胎 系统思维

【中图分类号】C92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5)31-0020-03

一 线性思维下的生育政策严重影响社会发展

1.线性思维与系统思维之辨

线性思维,是指一种直线的、单向的、单维的、缺乏变化的思维方式。其特点是在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中,置时间空间、环境条件的变化于不顾,只用一因一果式的思维去做决断①。与其相对应,系统思维强调相互联系、复杂因果、开放、动态变化和创新的思维方式。其特点是关注联系和变化着的因素,对时间、空间和环境的复杂性进行理性的判断,从而做出决策。而社会发展作为一个复杂的过程,本质上具有复杂系统的开放与动态发展特征②。同时,人口过程是持续动态发展的过程,以线性思维去制定人口政策,无论对个人还是社会发展都是不科学和危险的。

因此,在面对生育政策这样复杂却又关乎民生的现实问题上,有必要遵循科学的方法和准则,将系统思维纳入到放开二胎这一重要的现实问题中,以动态、多维和开放的视角去分析和解决当前面临的人口问题,具有独特的方法论和现实意义。

2.线性思维下的计划生育政策弊端颇多

第一,线性思维下的计划生育政策体现在“头痛医头”的思维定式上。这种政策受“马尔萨斯陷阱”的影响,认为人口增长会影响社会资源的供给、加大生存压力和就业压力等,而限制人口增长是政策之必需。这种简单的一因一果式的线性思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指导着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而在计划生育政策上实行的“一票否决”制,变相地将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列为政府工作最重要的指标之一,这种强制性的“少生”政策由于一味追求出生率而显得用力过猛,由此给生育家庭带来的不幸不再赘述。

第二,又一种线性思维:认为只有计划生育能够降低生育率。这一种思维定式主要存在于计生界,这种思维定式忽略了社会经济和社会观念的变化对生育率的深层影响,而是简单认为只有计划生育才能导致生育率下降;计生管理工作力度的削弱会使社会生育率上升而不可能下降。正是由于上述误区,20多年来中国生育率的统计研究陷入了一个怪圈,即将低生育率的调查结果加以质疑和否定,而简单归因于出生漏报;然后大幅调高生育率估计并据此强调人口增长形势严峻,继续严格实

行生育控制,此后的调查便再现极低生育率,如此循环往复,延续多年③。

第三,线性思维下的计划生育政策后果严重。有学者认为,中国现在不是处在低生育的边缘,而是已经进入低生育漩涡的中心。未来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已从2012 年拉开序幕,每年减少存量达200万~300万之多,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硬约束。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失调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目前仍然高达 115,长此以往必然影响人口生态安全,威胁社会的稳定和谐。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中国已经形成了低生育文化,“生得起养不起”已经成为年轻家庭的共同难题。2000年以来,中国已经掉入了低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文化双重约束下的“超低生育率陷阱”,总和生育率低于1.3,这是一个不妙讯号。长此以往,中国将面临劳动力短缺、人口失衡问题等诸多挑战④。

从养老的角度来讲,国际上的学者几乎普遍认为,日本经济的衰退、欧洲经济增长的低迷,是和其生育率过低、老龄化程度高密切相关的。欧洲、韩国和日本等国家在企图从“低生育陷阱”中解脱出来,目前中国要避免掉入“低生育率陷阱”,未来生育政策的选择将变得十分关键⑤。此外,从家庭幸福的角度看,累计已经有1.8亿政策性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风险很大,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弱。我国失独、伤独的家庭越来越多,规模目前已经数以百万计,可预见的将来将超过千万,而独生子女家庭空巢老人将达到数以千万之众,他们将面临孤独终老、老无所依、老难所养、老难善终等诸多挑战⑥。

二 系统思维下二胎生育政策的走向

人口问题的动态性反映在,因为未来人口问题产生的根源在当下,人口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也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当人口发生突变的时候,那就是“量变引发了质变”,这就是值得重视的“人口转折”。因此,制定人口政策,尤其是生育政策,必须要根据几十年后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科学的预估,从而结合当下制定最适合中国的生育政策。

1.学界对当下该采取怎样的二胎政策存在很大争议

第一种观点是不能全面放开二胎。其理由是,全面放开二胎将累计多出生9700万人,每年出生人口峰值将达到4995万,生育率将达到4.5⑦。2014年7月10日,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新闻会上也采纳翟振武的数据,认为如果全面放开二孩,多生9000万人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会造成很大影响。

第二种观点提倡分阶段放开二胎。原因是自2014年单独放开二胎开始实施到现在才一年时间,不少家庭还在准备阶段,估计2015年申请二胎人数会比2014年的数额增加。此种观点主张按照年龄段逐步放开二胎生育,用五年左右的时间过渡到全面放开二胎生育⑧。

第三种观点呼吁应立即全面放开二胎。其理由是“单独二胎”实施后“遇冷”,“单独二胎”已无法缓解中国面临的人口危机,政府应加快全面开放二胎政策的推进。⑨

第四种观点主张取消生育限制,实行自由生育。持该意见的人士认为,不仅政策限制生育的理由不复存在,而且需要大力鼓励生育来应对新人口危机。有学者认为,中国人口的少子化趋势由来已久,从2003~2013年,中国的年出生人口徘徊在1500万到1700万之间,比1983~1993年的年平均水平萎缩了30%⑩。更令人担忧的是,未来十年,中国22岁~30岁的女性数量将萎缩至目前的60%以下。即使生育率显著提升,也难以避免出生人口的急剧萎缩?。

2.二胎政策是对线性思维下人口危机的补救,应认清形势,迅速放开二胎

以上几种观点皆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系统思维的角度看,争论中第一种观点夸大了对放开二胎政策之后生育率回升的预期,并认为人口总和生育率1.7已达到预期,置人口世代更替率2.3于不顾;第二种观点没有意识到形势的严峻性,各省份二胎申请者大大低于相关部门预期申请数,我们所要做的是审时度势,及时放开二胎提高生育率,而不是在“遇冷”情况下原地踏步,因此当前低生育率的形势已无“分阶段、分年龄”的必要;而第四种观点所提倡的生育自由也是不负责任的,因为人们从长期以来的计划生育政策中突然“解放”出来,不仅对于单个家庭来说人口质量和整个社会的人口安全得不到保障,其引起的全民心理动荡将无法预测。

社会科学的研究,最基本原则的就是不能脱离社会事实。在二胎政策上,必须基于中国低生育率水平以及老龄化问题严峻的社会事实,主张立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这是系统地结合人口、养老、经济发展等问题下的必要措施。

第一,从人口发展的状况来看,放开二胎政策是政策调整之必需。有数据显示,如果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即全国城乡统一放开“单独二胎”,则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将比现在增加100万人左右,超过200万人的可能性很小。中国总人口高峰将在2026~2029年出现,高峰总人口估计值的均值为14.01亿人。而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且生育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则中国总人口高峰将在2023~2025年出现,高峰时期总人口估计值的均值为13.92亿人。也就是说放开二胎政策可能不会显著提高生育率,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计划生育政策、金融政策、公共政策的调整等带来巨大好处。

第二,从养老角度来看,全面放开二胎能够缓解当前和未来老龄化的压力。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严峻挑战,而放开二胎政策有利于增加人口基数,改变现有人口格局,并且能够增加20年后劳动就业人口,从而缓解未来20年中国老龄化的局面。

第三,从经济发展角度看,经济的增长是和生育率过低、老龄化程度高密切相关的,目前中国要避免掉入“低生育率陷阱”,就需要通过及时有效的社会政策调整,使得社会生育率保持在一个稳定和适宜的水平。

三 系统思维下生育政策制定需要考虑多维因素

1.人口政策的转变需要更大的勇气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历史的惯性,相当一部分人的人口意识依然表现得过于陈旧和偏颇。目前的人口规划与其说缺乏的是智慧,不如说是勇气。如果规划者忽视国内学界已经比较成熟的建言,将会因人口规划的错误和滞后,给未来的社会发展带来隐患。

2.计划生育政策应与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相结合

社会政策不是孤立的,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生育政策与养老政策、劳动就业政策紧密相关,如果只是一味追求人口在数量上的合理性,而不关注与之相配套的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就业服务的话,那现有低生育率的格局则很难得到改变。

有学者从家庭的角度出发,提出鼓励生育背后需要配套的保障服务做支撑。为降低家庭内部的生育成本,保护年轻家庭的生育积极性,国家和政府要在怀孕生育、带薪休假、优生指导、孩子入托、上学、医疗等诸多方面全面采取生育友好、孩子友好、家庭友好的社会公共政策,鼓励结婚和生育,优化生育关怀、福利等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给家庭生育减负,给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家庭政治上地位、经济上实惠,全面营造生育二孩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

3.改变生育理念,从“人”的角度做决策

第一,放开二胎政策并不代表取消计划生育。在中国,长期存在“计划生育”被等同于“少生少育”的理解误区。假如生育确实应该并且可以被“计划”,那么这样的“计划”也应该是双向的:当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生育率过高时,这时的“计划”应该是“节制生育”;而当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生育率过低时,那么这时的“计划”就应该是“鼓励生育”了?。

第二,在关注人口数量的同时,应当关注生育质量,即“优生”政策应到位。生育政策的内容不仅包括人口数量,还应当涵盖人口质量的内容。中国目前的“优生”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有明显血缘关系禁止结婚,遗传咨询,提倡适龄生育和产前诊断。由于中国整体医学水平和民众的医疗常识与西方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优生工作在宣传、普及和应用方面还将面临很多困难。

第三,人口政策是对人的政策,不能仅以经济理性去思考,而更应该将人文关怀更多考虑在内。针对线性思维下计划生育政策对无数个家庭造成的创伤、对不断增长的失独家庭和空巢家庭带来的困难,以及人口严重老龄化的难题,顶层设计者应该听一听民众的反响和意见,或做出应有的弥补,或提供相应的服务,或改变现有政策,未来的政策调整也应如此。统计与精算是政策决定之必需,而是否注重人文关怀却直接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

注 释

①唐钧.从计生和延迟退休看社会政策切忌线性思维[N].中国经济时报,2014.02.27

②陈勇.从复杂系统思维透视科学发展观[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17~18

③陈剑.应迅速放开二胎[J].中国经济报告,2014(11):52~55

④⑥穆光宗.“经济新常态”下的中国人口政策选择[J].人口与社会,2015(2):3~9.

⑤乔晓春.从“单独二孩”政策执行效果看未来生育政策的选择[J].中国人口科学,2015(2):26~33

⑦翟振武、张现苓、靳永爱.立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人口学后果分析[J].人口研究,2014(2):3~17

⑧太平洋亲子网.2015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消息[EB/OL].http://.cn/qzbd/1282092. html

⑨东方早报.中国2年内全面放开二胎?[N].东方早报,2014.10.18

⑩梁建章、黄文政、李建新.人口危机挑战中国 放开生育刻不容缓[J].决策与信息,2015(2):10~61

计划生育二胎政策范文第2篇

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在我国社会已推行了三十余年,它的存在为控制我国人口激增,缓解我国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压力,解决贫困问题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然而,盲目的追求人口出生率的下降也导致了许多严重的问题,如性别比例失调、赡养比例升高等。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升加之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改进,使得平均人口寿命不断延长,人口老龄化问题开始凸显出来。在此背景下,放开计划生育二胎政策的呼声愈来愈高。于是,政府开始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我国开始逐步考虑实行“单独生二胎”(夫妻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的政策。

二、我国农村现行的养老模式

(一)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传统的国家,尽管经过改革开放的大变革,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有了显著的进步,但是相比城市地区而言,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却是相对缓慢的。这不仅表现在经济层面,更表现在精神层面。从经济层面来看,尽管很多农村地区已经实现了初步的小康,人均收入也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农村人口的生活水平仍然普遍低于城市地区,各项社会制度也仍不健全。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这主要表现为在城市地区医疗保障制度普及多年之后,我国农村地区才刚刚开始建立以合作医疗为主的医疗保障制度;同样在养老保障方面,城市地区早已建立了较为普及的养老保险制度,而农村地区则仍然停留在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

从精神层面来看,城市地区人口的思想意识大多比较现代化,很多人已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这些因素作为自己选择职业所必须考虑的问题,而在农村地区,由于受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的影响,许多人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社会养老的意识,仍然抱着过去类似于“养儿防老”之类的传统思想不放,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仍然在我国农村地区占有一席之地。

(二)计划生育养老模式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这一国策的存在,极大的束缚了人们的生育自由权,这也使得过去“养儿防老”的思想发生了一些转变。农村人口无法再像以前一样通过多生孩子的方式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因此,一种新的养老模式应运而生,这就是计划生育养老模式。

从2004年开始,我国开始进行计划生育养老模式的试点,这一模式的重点是对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以奖励和扶助的方式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中的老人进行帮助,这一政策不仅能够缓解农村地区老人的养老压力,也体现出国家对积极贯彻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的鼓励。

在具体做法上各地不尽相同,但大多是将农村中的计划生育家庭纳入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对参保对象按照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资金,同时通过国家补贴的方式筹集资金,当参保对象年老时按时向其发放资金。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因地制宜, 根据本地集体经济状况, 按照一定标准, 每月向年满60 周岁 ( 男) 和 55 周岁 ( 女) 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几十乃至几百元不等的养老金。这种做法一般不需要参保对象缴纳过多的费用,大多数费用由国家或是乡镇政府分担,还有一部分资金来源于社会的捐赠。因此,是一种较为适宜的养老模式。

三、“单独生二胎”政策对我国农村地区养老模式的影响

(一)“单独生二胎”政策将对农村现有的家庭养老模式产生影响

“单独生二胎”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被进一步的放开,更多的人们在生育问题上有了自由选择的空间,这将使得人口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增长。更多的年轻人口将改变农村地区现有的人口年龄结构。农村地区的劳动力资源将进一步增多,在家庭养老的模式下,家庭中将有更多的劳动人口赡养相对较少的老年人,家庭的养老压力将会大大的降低。

同时,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不断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的涌入城市,这一现象带来了两个明显的后果:

1. 农村人口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尽管这些进城务工的劳动人口大多领着微薄的薪水,但是相对于农村低廉的消费水平而言,这些收入足以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这就使得农村青壮年有了相对充足的资金供养自己年迈的父母,从这一意义而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有助于保障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

2.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使得农村中的’空巢”家庭越来越多,农村中剩余的大多是没有劳动能力甚至缺乏自理能力的老弱群体,由于缺乏子女的照顾,使得他们的精神无法得到慰藉,幸福感下降。从这一方面而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不利于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

因此,在家庭养老模式下,单独生二胎政策可以有效地平衡老人在物质和精神层面的生活质量。

(二)“单独生二胎”政策也影响着计划生育养老模式

计划生育养老模式,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养老模式,它通过家庭、政府和社会的相互配合,可以有效的缓解农村地区的养老压力。这种模式的存在,需要符合条件的家庭缴纳一定的养老保险费。而在原来的生育体制下,每个家庭的子女数量严格控制为一个,这就使得一个子女要为两个老人缴费,不仅子女的压力大,也使得老人最终领取的养老金数量也非常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农村地区的养老需求。而“单独生二胎”政策将使得符合条件的家庭有两个子女为父母缴费,这样就有效地减轻了每个子女的生活负担,同时也提升了父母所领取的养老金数量,足以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三)“单独生二胎”政策能够维持我国现有的人口红利,保障经济的平稳运行,从宏观上为我国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障提供经济支撑

我国现存的计划生育养老模式,是一种有政府主导的养老模式,这种模式下,养老资金大部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在经济运行良好时,政府财政负担这些费用没有问题,但是一旦经济形势不稳,政府财政紧张时,这些费用无疑成为政府的巨大包袱。有学者指出,中国约1/4的GDP得益于巨大的人口红利,而近些年,随着我国青壮年劳动力的不断减少,这种人口红利正逐步消失,有专家预计,我国人口红利将在2015年左右消失,这意味着维持我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动力也在慢慢消退。而“单独生二胎”政策能够有效定稳定人口的协调增长,为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动力,这也为我国养老保障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支撑

四、“单独生二胎”政策下我国农村地区养老保障制度的走向

(一)积极稳步推进以计划生育养老保障为主体的养老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地区由于受制于经济发展缓慢,人均收入水平不高等因素的限制,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推广十分困难。很多人因为无力缴纳相关的费用而无法享受到计划生育养老保障,然而随着农村地区越来越多的人口进入城市,他们的生活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使得这些人群有能力支付相应的费用。因此,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推广将会变得简单起来。

(二)实行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救助等模式相结合的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制

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固然是一种较为实用的养老模式,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性,这一制度不可能在段时间内得到普及,截止到2010年社会养老保障仅覆盖34.6%的农村老人。由此可见,实现普遍的社会养老离我国农村还有相当的距离。这就决定了传统的家庭养老、土地养老模式仍会在很长时间内占据我国农村养老体制的主导地位。

当人们年老时,他们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自己有限的土地,以及自己家庭成员的供养。在传统的计划生育体制下,其风险性是非常高的,一旦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出现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整个家庭的基本生活就会陷入困境。这就需要政府在适当的时候对这些家庭提供直接的物质帮助,在计划生育养老保障未得到全面的推广时,可以由政府或社会对这些家庭提供救济,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作用。

“单独生二胎”政策意味着家庭中的劳动力将会增加,这就使得传统的土地养老的作用可以得到有效的发挥,当家庭中的老人失去劳动能力时,有足够的年轻人维持土地上的劳作,维持老人的晚年生活。这将使得,家庭抗击疾病、灾害的风险得到增强。因此,实行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制,能够很好的适应我国农村目前的实际状况,可以有效地解决我国农村社会的养老问题。

(三)建立统一完备的农村养老保障基金,拓宽资金的筹集渠道,同时充分发挥政府作用,提高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增值能力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地方尽管已经建立了初步的计划生育养老体制,但是其资金积累非常少,同时缺乏统一的运营及管理,资金增值速度缓慢。据统计,2008年我国88%的农村参保老年人所领取的养老金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2010年农村月均领取的养老金金额仅为74元,这一标准几乎只具备象征性的意义。这说明农村养老保障基金严重缺乏,同时也说明基金运营能力低下。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12年我国通货膨胀率达到5.4%,而农村参保人口享受的养老金却止步不前。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办法是不断拓宽资金的筹集渠道,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在资金筹集运营中的作用,为资金的增值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其对市场环境的整顿及在社保体制的设计与管理上也将决定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命运。从这一方面来讲,就要求政府不断改进市场运行的规则,打击市场中的投机分子,为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制定政策法规,为基金运营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总之,生育政策的改变将会对我国农村现行的养老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在此背景下,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建立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药老制度。

参考文献

[1] 霍志刚.吉林省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保障研究[D].吉林大学,2012.

[2] 余丽丽.农村计划生育政策与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与仿真研究[D].浙江大学,2009.

[3] 赵婧.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走向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3.

[4] 杨清哲.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3.

计划生育二胎政策范文第3篇

事实上,生育政策的作用并没有宣传的那么大。一对夫妇生几个孩子,受多种因素影响,生育政策仅是其中一个因素。以我的家庭为例,我和妻子的生育意愿都是两个孩子,尽管我们不符合二胎政策,但仍生了二胎;而即使奖励10万元,我们也不愿意生三胎。

已经生了二胎或正准备生二胎的人当然知道,他们将为此付出一定代价,但他们认为付出这些代价是值得的。所以,计划生育政策只限制得了那些生育意愿不够强烈或意志不够坚强的人。对于一定要实现生育意愿的夫妇来说,计划生育政策并没有减少这些夫妇生育孩子的数量,只是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从各国经验看,对降低生育率来说,生育政策的作用远远比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大。下面我们来比较印度和俄罗斯的生育政策和生育率:

印度是世界上第一个由政府推行计划生育的国家,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实行鼓励少生的政策,到现在还没有改变,而印度的总和生育率在2011年仍达到2.62。但在印度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邦,生育率则下降较快。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的数据:1979年,印度的克拉拉邦总和生育率是3,泰米尔纳德邦是3.5;1991年,克拉拉邦的总和生育率降到1.8,泰米尔纳德邦降到2.2。

计划生育二胎政策范文第4篇

“银色浪潮”袭来,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必须调整完善已成共识。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对生育政策的表态,再度引发社会热议。可以判断,放开二胎的政策走势已经确定,但是,出于对生育反弹引起“生育堆积”的担忧,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可能分步推进,具有明显的求稳取向。

在执行严格的“一胎为主”的计生政策逾30年之后,当前走出关键性调整的第一步至关重要。与此同时,决策层应尽早让公众看到政策完善的整体时间表,并承诺在实施中,依实际情况对政策加以动态调整。

现行计生政策有效控制了人口的增长,然而,其对中国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业已逐步显现。中国的总和生育率(指每个育龄妇女生育平均数),不同政府部门的抽样统计结果有所不同,最低的仅为1.04,但即使取较高的统计值也仅为1.5左右,远远低于维持一个国家和地区人口规模长期稳定所需要的“更替水平”,即2.1。根据联合国等机构预测,十多年后,中国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14.5亿左右),此后将较快下降。此前担忧的“人炸”已不足为虑。

中国的人口问题,已从单纯的数量庞大向结构失衡转移。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与人口预期寿命提高相叠加,彻底改变了人口年龄结构。早在1999年年底,中国已步合国所界定的老龄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明显增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困难重重。未来老龄化的脚步将进一步加速,全社会沉重的养老负担必须承受。2012年,中国劳动力人口总量首次出现下降。迫于这些远虑与近忧,近年来,关于计生政策“松绑”的呼声越来越高。

更值得注意的是,现行生育政策耗费巨大社会资源和政治成本。一些地方和基层政府部门以计生罚款和计划生育为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粗暴执法,知法犯法,甚至执法犯法,严重侵蚀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在这种情势下,适时放开二胎,解除影响中国经济可持续较快增长的人力资源瓶颈,缓解因生育控制造成的出生性别比失调、养老金风险、失独家庭累积,彻底减轻全国计生系统40多万人的行政压力和成本,杜绝“邵氏弃儿”等悲剧,可谓善莫大焉。

长期而言,放开二胎,其利多多:一则让生育真正成为家庭的计划,还权于民,彰显新一届领导集体顺应民心、尊重人权的执政理念;二则可缓解劳动力短缺导致的宏观经济失速,缓解日趋严峻的老龄化和社会支付风险;三是改善伴随生育控制造成的男女性别严重失调,消除一些县乡政府或计生部门的计生苛政,改善执政党与公民的关系。单就其对经济影响而言,据德意志银行近日估算,在未来16年,放开二胎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并不大,但到了2030年-2050年,有可能促进每年GDP增长0.2%左右,在2040年-2050年间,原发性养老金赤字可减少4%左右。

当然,放开二胎也并非没有代价。这些新增人口会消耗社会资源,不过,其成人后也是重要的人力资源,在未来全球老龄化的背景下将成为中国最可宝贵的社会财富。那种单纯把人口当作负担、把人口当作“分母”的观点是不足取的。毕竟,人是经济增长和创造财富的要素,也是扩大内需的基础。

最现实的担忧是所谓“生育堆积”,即放开二胎后,短期内新生人口会明显增加。倘这种堆积严重,可能导致公共设施的短缺和环境资源的恶化。更重要的是,婴儿潮与老龄化的叠加,抚养人口急剧增长也有可能进一步加剧资源的紧张。

国内外人口学界对中国未来可能的“生育堆积”多有研究,争议颇大。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目前总人口生育意愿已经很低,即使全部放开生育,此后数年每年新生人口可能增加四五百万人,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完全可以承受;也有一部分人认定,放开二胎后的生育反弹将很强烈,每年“生育堆积”可能突破1000万,会对经济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冲击。

计划生育二胎政策范文第5篇

现阶段,对超生对象最严厉的惩罚即交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个别计生干部和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将社会抚养费据为己有。同时,部分超生对象为了达到目的,利用人情关系、金钱贿赂计生主管人员,企图“绕过”政策,使超计划生育“合法化”。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国家级山区贫困县,2005年不符合二胎条件的宋某请计生干部李某帮忙办理一个二胎准生证,在宋某父亲的“打点”下,李某违反政策,帮助宋某夫妇违规取得了准生证。此外,2010年竹山县村干部王某和汪某伙同乡镇计生干部周某,在收取社会抚养费时,利用手中的职权,给超生缴款对象打“白条”,收入不上账,随后将社会抚养费私分。

计划生育是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一项重要国策,自实施以来,我国人口出生率得到有效控制,生活质量逐年提升,计划生育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显著的作用。然而,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受传统生育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这些地区计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频发。

案件分析

用人缺乏考核。在竹山县这样的偏远地区,村干部和乡镇计生干部的选用和提拔很少进行严格的人事考核。由此,使一些品行不端、心术不正、贪欲膨胀、有劣迹的人得到了重用,为职务犯罪埋下祸根。如上文所提到的周某,早在1998年就因贪污,被竹山县检察院立案查处。可是,周某不仅没有因此调离原工作岗位,反而在2002年升任该乡计生办主任,结果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同时,某些计生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受“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等腐朽思想支配,对物质占有欲望上升,产生了职务犯罪的内因条件,片面认为“我给你办事,就该有好处”,干部辛苦分点钱理所应当,因此实施犯罪。

审批流于形式。有的乡镇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将任务分解或指派给下属后,对具体实行情况不闻不问,而计生工作人员又将一部分工作交给村干部。“层层转包”造成工作无人审批管理,导致部分干部“白条”收费,将公款据为己有。有的领导没有仔细检查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真实,只是听听汇报,流于形式。此外,资金审批的不规范导致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管理人员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对发票、收据及现金的管理随意性大,且无专人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如此一来,造成假发票、假收据无法被及时发现,成为造成职务犯罪的漏洞之一。

监管存在漏洞。首先,主管部门对计生干部监管不力。主管部门多只关注计划生育工作的结果,对工作过程疏于监管。如在李某案中,李某作为二胎生育申请审批的最后把关人,承担着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的重要职责。但由于缺乏监管,李某在工作中故意“放水”,导致违规审批,许可生育二胎的情况发生。另外,在村干部协助政府开展计生工作时,同样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有的村干部协助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采用“白条”收费、不开收据等方式,贪污抚养费,有的村干部则与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勾结,合伙贪污。

对策建议

对策一:加强宣传力度,强化内外监督。竹山县地处偏远,生育观念落后。部分群众“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为了生育男孩不惜利用手段,四处托人找关系送礼,重金贿赂,这使一些计生干部在人情和利益面前丧失了原则,走向犯罪的道路。为应对这样的状况,首先应加强对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使计生国策深入人心,更新生育观念,尽量避免超计划生育现象。其次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拒绝“白条”。

此外,还要加强内外监督机制。计生系统各职能部门应落实政务公开,积极向群众公布近期工作的开展情况。防范高标准征收、乱收、收款不入账等情况发生。同时,计生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各乡镇计生办的监督力度,不定期对计生办财务进行检查。每年会同县审计局对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专票征收、是否专账管理、是否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