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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奖励在我县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县科技奖)。
第三条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技术创新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
第四条县科技奖的评审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县科技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事务。
县政府设立*县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评委会),评委会的组成人员由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评委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具体负责县科技奖的评审。专业评审组由评委会聘请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六条社会力量设立面向本县的科技奖励,应当在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登记,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授奖范围
第七条县科技奖授予的组织和个人
(一)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程序、生物新品种和新医疗方法等,其主要性能(性状)、经济技术指标、科学技术水平等方面优于同类技术,正式生产或实践应用至少一年以上,取得良好应用效果的;
(二)在推广应用和转让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中,对原有的技术进行改进或创新,创造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
(三)在重大工程建设、重要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进行创新,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
(四)在标准、计量、科技情报,或在自然资源调查、环境保护、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及其防治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五)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对自然现象和规律有新的发现,或在理论上、学说上有创见,在研究方法和手段上有创新,在学术上处于省内领先水平,主要论著已在省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作为学术专著出版,实践应用一年以上,重要结论已为省内外同行引用或应用的。
(六)与我县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有关人身和社会安全的项目,未按国家规定审批的,不得申报县科技奖。
第三章评审与授予
第八条县科技奖每两年评审一次。设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科技突出贡献奖和科技合作奖(不设等级)。
县科技奖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50项,科技突出贡献奖授予人数不超过2人,科技合作奖不超过5人。
县科技奖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实行限额。受奖单位不超过3个,受奖人数一等奖不超过6人,二、三等奖不超过5人。
第九条县科技奖的推荐单位:
(一)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三)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组织。
第十条县科技奖的评审标准:
(一)科技进步奖
1、属国内、省内首创,技术上有很大创新,技术难度很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国内先进水平,已取得很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评为一等奖;
2、属省市内首创,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省内领先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二等奖;
3、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技术有一定难度,总体技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市县内领先水平,技术成熟,并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三等奖。
(二)研究开发经省级鉴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作物新品种,创经济效益达到一千万元以上,授予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外地科技人员,在县内帮助工作三年以上,使企业创产值一千万元以上,或开展自愿者服务,创造良好社会效益,授予科技进步合作奖。
第十一条县科技奖的申报程序如下:
(一)推荐单位推荐申请县科技奖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县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并附科技成果评价证书和完整的技术资料,经初审合格的项目,一式二份报县评委会进行评审。
申报项目在知识产权等方面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第十二条县科技奖的评审程序如下: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合格的申报材料。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申报单位或个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
(二)县评委会组织专业评审组进行专业评审。专业评审组可以评定科技进步三等奖,并推荐一、二等奖项目;推荐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合作奖。
(三)县评委会根据专业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对评审项目进行综合评定,作出认定科学技术成果的结论,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建议。县评委会评审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一等奖项目应当获得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投票通过;二等奖项目应当获得到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多数投票通过;科技突出贡献奖和科技合作奖,应当获得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通过。
(四)县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接受舆论监督;
(五)在规定期限内,单位或个人未提出异议的,由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将县评委会决定的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报县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县科技奖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县科技奖的侯选人、侯选单位及其项目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签署异议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县评委会可以组织委员及专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县评委会决定。
第十四条县科技奖的奖励经费由县财政列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数额由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合作奖的奖金数额由县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五条县科技进步奖励记入个人档案,可以作为考核、晋升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第四章罚则
第十六条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它科技成果的,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县科技奖的,由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第十七条推荐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科技奖的,由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评奖原则
1.全面性原则。(1)评价内容的全面性: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2009—2010学年度普通高中教学工作综合评估细则》对学校、教师进行全面评价;(2)评价对象的全面性:对高中三个年级的年级主任、班主任、备课组长、任课教师全面进行评价。
2.达标性原则。每学年对学校进行两次教学工作综合评估,根据两次综合得分的高低确定学校受奖等次。
3.多元性原则。根据《*2009—2010学年度普通高中教学工作综合评估细则》确定每校各层面受奖总数,学校根据内部管理的各项综合评价条例进一步确定具体的受奖人员。
4.过程性原则。对学校和教干、教师,按教学工作综合评估、阶段质量调研和日常教学监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价。
5.鼓励性原则。对学校层面,根据评估成绩的高低设置不同受奖等次,综合得分未超过600分的学校不设奖。对个人层面,根据工作性质实行分层设奖,使各层面工作突出的个人都能有受到表彰的机会。各层面设奖人数除年级主任外,其他原则上不超过该层面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6.发展性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实行水平评价与发展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水平评价,按“关注整体水平,以平均分高低为基本依据”的原则进行。对发展评价,按“关注基础水平,以平均分相对提高率为基本依据”的原则进行。
二、奖励依据
根据《*2009—2010学年度普通高中学校教学工作评估办法》,每学年对学校进行两次教学工作综合评估,按评估的成绩进行奖励。主要包括:1.办学思想与教学规划;2.教学资源与校本培训;3.教学实施与校本教研;4.教学管理与教学评价;5.教育质量与发展水平。
三、奖项设定
1.教育教学先进单位:根据教学工作综合评估得分的分布情况,确定各奖次的具体受奖单位数。
2.优秀年级主任:全县设奖总数约为年级主任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高三约占总数的二分之一,高二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高一约占总数的六分之一。
3.优秀班主任:高三奖班主任总数的三分之一,高二奖班主任总数的六分之一,高一奖班主任总数的九分之一。
4.优秀备课组长:高三奖年级备课组长总数的四分之一,高二奖年级备课组长总数的八分之一,高一奖年级备课组长总数的十二分之一。
5.优秀教学奖:市级教学奖只面向高三任课教师。县级教学奖面向高中三个年级的任课教师,高三奖任课教师总数(获市级教学奖以外的)的三分之一,高二奖任课教师总数的六分之一,高一奖任课教师总数的九分之一。
6.突出贡献奖:(1)各层面突出贡献奖的总数根据每年高三教学质量的水平和提高幅度确定,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2)获一等奖的学校再加奖2人。(3)只面向高三任课教师。
四、奖励办法
1.高中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奖励条件
每学年进行两次教学工作综合评估,按评估结果的综合得分确定奖次。900分以上(含900分)为一等奖;750~899分为二等奖,600~749分为三等奖;600分以下(不含600分)不受奖。
2.优秀年级主任、优秀班主任、优秀备课组长、优秀教学奖奖励条件
(1)各校“优秀年级主任、优秀班主任、优秀备课组长、优秀教学奖”的受奖名额,根据高中教学工作综合评估的结果,结合各层面的实有人数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
(2)对当年考入北大或清华的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直接授予优秀班主任。
(3)对当年奥林匹克竞赛有学生获省赛区一等奖,且被省级及以上高等院校招为保送生的指导教师,直接授予优秀教学奖。
(4)对考入北大或清华的学生所在班级的8位任课教师,直接授予县级优秀教学奖。
(5)市级优秀教学奖与县级优秀教学奖不重复奖励。
3.突出贡献奖奖励条件
(1)根据每年高三教学质量的水平和提高幅度确定各校获突出贡献奖的总数,具体分配办法由学校根据内部管理评价制度及结果确定。(2)在校长、业务校长和受奖的高三年级主任三个层面中,获一等奖的学校共奖2人,具体人员由学校根据内部管理评价制度及结果确定。(3)考入北大或清华的学生所在班级的8位任课教师(至少含2位基本能力科目任课教师),直接授予突出贡献奖,不占计算名额。
4.几点说明
(1)县级优秀教学奖项面向高中三个年级,以教学工作综合评估积分为依据;突出贡献奖、市级优秀教学奖项面向高三年级,以教学工作综合评估积分和重大教学质量检测水平为依据,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2)所有具体到个人的奖项,相关人员在学校内部学年度综合考核中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等级,否则一票否决。
一、鼓励做大做强
(一)明确发展目标。到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200家以上,实缴税金过五百万元企业达到120家,实缴税金过千万元企业达到55家,实缴税金过亿元企业达到6家;年营业收入过亿元企业达到460家,年营业收入过十亿元企业达到20家,年营业收入过三十亿元企业达到5家,年营业收入过百亿元企业实现突破。
(二)设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市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500万元,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逐年扩大规模。主要用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自主创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实施百强企业培育计划。打破行业和所有制界限,每年按照实缴税金、营业收入、职工人数等指标加权排序,筛选出前100家重点企业列入“市百强企业培育计划”。对年度百强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筛选一次。列入“市百强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享受直通车服务,派驻“企业联络员”,协助企业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难题;在信贷、贴息、减税政策等方面重点向百强企业倾斜。每年从百强企业中评选“二十佳内外资企业”、“十佳优秀企业家”,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
(四)推进产业调整振兴。尽快制定全市产业调整振兴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空间布局,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在项目引进、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税费优惠、土地与资源供应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推进“三大发展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向专业园区集聚,着力引进大高新项目、先进制造业项目和节能低耗无污染项目,鼓励发展低碳经济,帮助企业申报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方面上级扶持资金。
(五)构建综合性和专业化相结合的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作用,吸引和带动社会投资,依托市企业发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综合性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畅通政府与企业双向直通服务渠道。依托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培育一批为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法规标准、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员培训、设备共享等服务的专业化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信誉好、服务优、效果显著的示范服务平台,给予补助和奖励表彰,引导服务平台规范运营,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服务。
(六)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结合“13152人才工程”,强化对企业家的培训力度,激发企业家创业激情,设立企业培训专项资金,每年出资100万元用于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企业管理培训、组织企业家外出学习考察和到高校进行短期培训学习,不断提升企业家思想境界和管理创新能力。
(七)鼓励企业增资扩产。
(1)鼓励企业在合法用地上实施“零用地”改造,当年度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经审核确认后,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本市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大项目。企业新建单个项目固定资产当年度投资过1亿元(含1亿元)的,经财政审计核准后,免收本市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八)鼓励企业搬迁改造。
(1)在老城区内依据规划需要搬迁的国有集体企业或已改制的原国有集体工业企业,提出申请经市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享受搬迁改造优惠政策。
(2)搬迁企业新建房屋按照规划审批的面积免缴本市所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搬迁企业原工业用地依据规划要求转为经营性用地拍卖,以拍卖收入扣除政策规定计提基金后的数额为标准,由市财政安排扶持资金支持企业搬迁改造。
(4)企业实施搬迁改造的,必须在两个年度内完成。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的,不享受搬迁改造优惠政策。
(九)鼓励企业联合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兼并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进行联合兼并重组,重组后资产总额达到5亿元以上、重新注册企业在且纳税的,在资产处置、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享受优惠政策。
(十)鼓励企业定向招商。
(1)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鼓励企业实施定向招商。企业作为第一引进人招引项目来胶投资落户,根据项目所在镇处的政策奖励该企业。
(2)实施定向招商企业的税收在前五年内可以与原企业嫁接改造的企业所产生的税收相加申报“纳税贡献奖”等,享受政府奖励。
(十一)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1)落实上级关于市、县预算内资金要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要求,在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列入我市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计划的技改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2)鼓励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对当年通过省和国家级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十二)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市政府成立企业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品牌争创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对首次认定为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著名)商标给予奖励。企业每获得一个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奖励企业50万元;每获得一个省级名牌、省著名商标,奖励10万元;每获得一个市级名牌、著名商标、奖励5万元。
(十三)鼓励企业上市。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步伐。对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的公司,市政府一次性奖励公司法人大股东100万元。
(十四)鼓励企业纳税贡献。在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纳税贡献奖,对纳税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企业负责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按《市财政突出贡献单位和财政突出贡献单位负责人考核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十五)支持发展行业协会。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行业协会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涉及企业申报项目、申请资金扶持、评选先进等事项应征求行业协会的意见。引导条件成熟的行业尽快组建协会,指导已成立的行业协会完善机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对于运作好、作用大、贡献突出的行业协会给予表彰奖励。
(十六)支持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坚持“抓大扶小”,支持小企业创业,设立小企业创业专项资金,充分利用符合条件的闲置厂房和土地,加快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支持镇(处)选准主导特色产业,整合挖掘存量规划建设用地资源,建设服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政策优惠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对符合发展规划和建设标准的小企业创业基地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帮助争取上级有关政策资金的扶持。
(十七)支持企业培养引进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通过科学构建学科专业设置,有针对性地培养企业急需人才。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交流和培训,建设一支精于专业技能的技术工人队伍。鼓励企业面向市内外选聘一批技术拔尖、经验丰富、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的科技带头人,促进高端人才集聚。对于引进人才的企业在人才住房建设、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引导企业配套推行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入股和技术创新人持股制度。对专业突出、贡献较大的高层次人才授予“市特约专家”、“市资深专家”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鼓励金融投放
(十八)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1)支持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大力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争取尽快实现各类新型金融机构覆盖全市。
(2)进一步拓展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构建上下联动、全方位、多品种、立体化融资合作服务机制,建立小企业贷款考核奖励制度,重点支持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信用良好的小企业,力争使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十九)加强担保体系建设。
(1)鼓励民营担保机构发展。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奖励补助或资本注入等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
(2)鼓励担保机构重点为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对担保业绩突出的担保机构,由有关部门推荐到市、省和国家,争取上级政策扶持。
(二十)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1)促进各类企业产权流转和并购重组。搭建企业与股权融资基金对接平台,举办企业项目与资金对接会、股权融资洽谈会,邀请境内外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来胶合作洽谈。
(2)对利用集合信托、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方式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奖励补助。
三、调动和保护企业积极性
(二十一)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现行的企业投资和技改项目涉及到土地、水利、城建、环保、质检等部门的收费,每年初编制收费明白手册发放到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使企业充分掌握各自缴费情况;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收费项目。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收费、处罚行为的规定》,涉企检查要定部门、定时间、定内容,实行报批制度,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行为,对违反规定、干扰破坏企业发展环境的行为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二)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大力宣传企业在创业创新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及时报道各单位服务企业的工作动态,定期安排涉企部门现场解答企业提问。在企业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每年选树一批样板企业。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企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企业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二十三)加强组织保障。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涉企部门参与,成立“市促进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企业发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企业发展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将促进企业发展和涉企服务工作列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年终由市促进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查。
(二十四)建立工业企业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工业经济运行指挥调度和运行监测,建立我市重点企业网上直报系统,逐步扩大报送范围,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各相关部门要将工业经济运行数据及时提供给市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市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要及时分析经济运行数据,定期编发运行简报,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十五)企业应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提高自律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出现下列问题之一并受到相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的,取消当年奖励资格:
1.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2.出现刑事案件、治安责任事故的;
3.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出现重大事件的;
6.班子成员严重违法违纪的;
7.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的;
8.恶意逃废债务的;
我矿的专业技术岗位从**年设置以来,到20**年已经6年多了,专业技术岗位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原有的岗位设置与企业发展的要求已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①专业技术岗位编制不科学。专业技术岗位不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因事设岗,而是存在着专业技术岗位“因人而设”,甚至重复设岗的现象,导致了多年来专业职务岗位编制混乱。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不合理,要求不具体,随意性较大,在岗人员具有什么资格,就聘什么职务。③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不明确。原来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对专业技术人员职责规定的不具体,致使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起来没有明确的责任和方向,缺乏责任感和积极性,从而造成这些岗位虽然存在,却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④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考核、评聘脱节。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矿党委多次调研分析,认为要营造一个有利于培养、吸引、留住和用好专业技术人才的良好环境,为优秀技术人才的成长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带头作用,就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实现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科学化,才能为“人才兴企、科技兴企”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为此,矿党委专门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为负责人,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编制委员会,党委组织科具体负责全矿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
我们在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坚持因事设岗、结构科学、动态管理、责权统一和精简高效原则,分职能调查、岗位分析、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评价等四步进行。①职能调查。职能调查是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基础工作,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现有岗位的实际情况,做到岗位分工合理,工作关系协调,工作流程顺畅。为此,我们对全矿各单位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范围和业务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书面调查;②岗位分析。根据实际工作的内容和性质进行系统归类合并,按照实际需要进行了岗位初步设计。③编写岗位说明书。根据设岗原因和作用,岗位说明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④岗位评价。岗位初步设置后,广泛征求意见,对所设置岗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岗位设置的类别、数量进行全面评估和定位,合理确定每一个岗位的地位和价值,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岗位设置进行了相应调整,优化了系统结构。
20**年底,我矿15个机关科室共有专业技术人员305人,19个基层单位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10人;全矿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415人,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为415个。20**年初重新进行了设岗定编,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全矿共设置了289个专业技术岗位,分别在工程、政工、经济、会计等系列设置了34个高级职务,其中工程岗19个、政工岗10个、经济岗3个、其它岗2个。中级职务设置121个,其中工程岗61个、政工岗37个、经济岗14个、其它岗9个。初级职务设置134个,其中工程岗95个、政工岗9个、经济岗19个、其它岗9个。并在采煤、掘进、皮带、运搬等15个单位,设置了20个技术主管职务。定编定岗后的专业技术人员占全矿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70%,专业技术职务高、中、初级比例为1:4:5。通过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使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更加合理,专业技术人才资源进一步盘活,从岗位设置上为推进专业技术职务改革、打破职称评聘上的“铁饭碗”提供了必备的前提条件。
二、制定明确具体的岗位目标责任制。
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是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重要环节,我们将工程、政工、经济、群文等专业分高、中、初三个层次分别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初与矿签订目标责任书,从几个具体方面提出相应要求:①政治思想上。积极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招待上级的指示、决议,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廉洁奉公。②工作作风上。工作积极勤奋,认真负责,乐于吃苦,勇挑重担;求严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和解决问题;带头搞好团结协作。③工作实绩上。能出色完成本专业岗位的各项任务,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有推广价值的专业工作、管理工作经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了积极贡献,工作实绩突出。④专业水平上。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岗位要求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学术(技术)知识,并积极吸收运用新理论、新知识;或积极进行学术、技术研究,、出版论著等,取得了明显的专业(技术)成果;或获得了专业(技术)成果奖。⑤业务能力上。在本专业岗位上有较强的技术、管理、组织和决策能力,以及解决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⑥继续教育上。参加组织安排的培训学习成绩优秀;进修学习不少于规定课时,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不断更新丰富。
通过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感,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使用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三、坚持评聘分开,竞争择优聘任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是适应新形势要求所采取的一项改革举措。我们积极鼓励广大职工取得高学历、高职称,对具有相关学历,具备相应工作经验,并达到相应技术要求的,依据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定标准,经个人申请,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的限制,不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我们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坚持了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实行公开竞争、择优聘用、能上能下、职岗相符、专业对口、定编管理的原则。对具有相应任职资格,有履行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且身体健康的人员,经组织部门考察核实,根据新设岗位的实际需要,拿出初步聘任意见报经党委集体研究后进行聘任。聘任采取下发文件、发放聘书、签订聘约的方式,矿主要负责人与受聘人签订聘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聘人员必须制定年度专业工作目标,其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作风、贡献与效益、水平与能力、学习与提高等几个方面,并与受聘专业岗位职级职责要求相一致。矿要为受聘人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条件,并提供相应的待遇。
四、加强和改进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是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以前的年度考核,每人发一张考核表,由个人填完上交,流于形式,失去了考核的作用和意义。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我矿成立了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及分线考评委员会,组织科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明确具体的书面要求,考核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全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统一考核。考核中严格按步骤进行:首先,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个人年度专业工作总结,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然后,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职工在本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第三,组织科将《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评议情况分类汇总,报分线考评委员会进行组织评议、考核评定;第四,组织科根据各分线考评委员会评定结果,对各专业人员综合分析汇总根据各分线考评委员会评定结果,对各专业人员结合分析汇总,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党委研究审定。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年度考核同聘任、晋升、有关待遇紧密结合,做到优上劣下。考核为“优”的可以破格晋升专业职务或高聘,考核为“良”可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为“差”的予以低聘或解聘。今年初,我们对全矿20**年度受聘在岗的230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考核,考核为“优”的46人,考核为“良或中”的174人,考核为“差”的10人。通过年度考核置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于同一起跑线上,谁的能力强,谁就能获得重要的岗位,在什么岗位就享受什么待遇,破除了实际存在的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现了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利于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有利于推动职称工作逐步朝着评价社会化,用人聘约化、管理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切实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
五、完善激励机制,调动专业人员工作积极性。
我们积极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奖励办法,鼓励各专业人员岗位创新,多出成果。
1、设立了“优秀人才贡献奖”,对我矿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和管理拔尖人才,根据其贡献大小一次性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励。并对获得集团公司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人员,除集团公司或市颁发的原有奖金外,矿按同等标准给与奖励,属集体成果的,第一完成人获得的奖励不低于总额40%或主要完成人获得的奖金不低于总额的50%。
2、设立了“科学技术研究奖”,每年召开一次科技大会总结科技成果,并拨出专项奖励基金,重奖在技术上有创新的人才,表彰在科研、生产、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干部,以鼓励科技人员多出成果。
3、根据集团公司文件要求,我们定期为专业技术人员发放书刊补助费,并适当安排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出去考察、旅游,定期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4、定期把表现突出、成绩明显的专业技术人员调整交流到重要岗位。有些专业人员在一个岗位上长期不交流,无法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和工作创新性,部分专业人才学用不对口,不安心工作,能力得不到发挥。针对技术人员流动性差,我们制定了《工程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定期交流轮岗。
尤其是去年3月份,我们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需要,进行了竞争上岗。规定了竞争上岗的学历、职称和条件要求,通过考试、面试、考察、试用等方式选拔最适合的专业技术人才,从而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的淘汰机制,有效地支持和鼓励多余的专业人才交流,把紧缺的专业人才流进来,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配置。
5、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利用内培和外培两个基地,以业务技能培训为主,加强对干部专业技术、工商管理、金融、财会、法律、计算机应用等业务培训,改变干部队伍单一知识结构。培养全面发展、具有综合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
6、实施了“百名创新人员”工程。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创新,多出成果,每年评选一次“创新人员”,每月享受100元创新津贴。
7、20**年3月初,我矿又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制定下发了《关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津贴的通知》,全面提高了全矿在岗受聘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实际受聘的专业技术职务执行。受聘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补贴由原来的200元、150元、90元、60元提高到井下单位700元、500元、400元、300元,地面单位600元、400元、300元、200元。通过较大幅度地提高相关待遇,不仅有效缓解了人才流失日趋严重的局面,而且较大程度调动了我矿专业人才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营造了“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的良好环境,保证了人才队伍的稳定,促进了我矿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存在问题
1、定编定岗工作存在着相对滞后性。如:随着创业力度的加大,需要经常组建或撤销一些外出创业区队,这些机构不在定编定岗之列,其职数、职责、任职条件等只有按常规区队的建制执行,编制也只有临时增添,给定编定岗工作带来一定的滞后性。
2、定编定岗具有严格性和稳定性,不利于专业技术力量的储备。全矿各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少于或等于编制数,人员调出后不能及时补充或短时间内找不到合适人选。我们将通过设立实习技术员岗位来解决这一问题。
3、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中,对照标准,严格考核,每年都要低聘或解聘一些专业技术人员,这样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尤其是目前人员比较紧张,执行标准过于严格,不利于工作。在今后的工作我们将探索一些新的方法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一、基本情况
**时期,是**科技工作进展最快的一个阶段,无论是科技型企业的培育,还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都有了较快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新技术产业较快发展。一是初步形成具有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到今年11月底,全县12家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72037万元,比上年增长31.22%,实现出口创汇4510万美元。高新技术产品主要分布于机电一体化、医药、新材料、电子与信息及化工等领域,分别占73.54%、10.41%、9.49%、3.11%、3.46%。二是科技型企业不断壮大。全县已有省高新技术企业2家、市高新技术企业1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1家、市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省专利示范企业1家、市专利示范企业4家、市制造业信息化应用工程示范企业9家。这些科技型企业,除了1家省高新技术企业是“九五”期间认定的,其它的都是在近几年培育认定的。
(二)科技兴农稳步推进。相对而言,农业科技是我县科技工作的亮点所在。一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期间共实施农业科研计划171项,引进新品种100多个,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10多项。新增农业产值4.5亿元。获省级农业科技成果2项、市级科技成果9项、县级科技成果11项。二是农业支柱产业持续发展。中药材产业建立了雷公藤、玄参、浙贝母、无公害白术等GAP基地7.2万亩,被列入省区域支柱产业重大科技攻关专项,中药材星火支柱产业列入“一县一业”专项计划,**中药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顺利实施,省级重大项目《中药材良种化工程建设》已顺利通过省科技厅验收。茶叶产业已完成专业化加工生产的茶厂改造4家,6家企业取得QS认证。食用菌产业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种植结构日趋合理,近几年新引进的食用菌新品种---杏鲍菇已达1000万袋。三是科技特派员在科技兴农中的作用日益明显。自**年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以来,科技特派员共组织实用技术培训389期,现场指导190多次,培训农民2万多人次,参加科技下乡43次,培养各类科技骨干826名;建立示范基地4000亩,申报各类项目50多项,争取项目资金800多万元,直接增加农民收入2000多万元。
(三)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一是积极实施高新技术项目。**期间,全县共实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355项,其中工业类高新技术项目94项,新认定省、市高新技术产品9个。二是技术创新体系正在形成。已创建省级科技创新服务中心1个、市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个。三是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势头很好。近五年,我县新授权专利177项。全县已有省级专利示范企业1家,市级专利示范企业4家。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威邦塑胶有限公司授权使用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已达20多项,**年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的“1000型泳池过滤器”由该公司自主研发,现已获得4项专利授权,年生产销售100万套,销售规模位于国际同类产品生产企业中的前三名。
(四)科技平台建设步伐加快。一是科技合作成效明显。**期间,通过举办药展会、参加市工科会、农博会等途径,促成51个科技合作项目的签约,60多家科研院所与我县企业建立了紧密性合作关系。今年10月份,县政府在上海举行了“**县与上海市科研院所科技合作签约仪式”,首次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与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签订了全面的科技合作协议,金华威邦塑胶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与上海科研院所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翻开了我县科技合作史上新的一页。二是网上技术市场发挥作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分市场自2002年6月启动以来,先后在线企业454家,技术难题、在线企业、招商引资、人才需求等各类信息950多条,其中技术难题143项,正式签约项目38项,合同技术成交额6418万元。
(五)科技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科技政策环境有改善。先后修改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县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文件,组织编制了《**县“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为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科技投入逐年增加。**期间,我县争取省科技扶持资金819万元,比“九五”时期增加6倍多。县财政对科技的支出3218.1万元(其中科技三项经费554万元),年递增幅度在24%以上,带动全社会科技投入10193.5万元。2005年,县财政大幅度提高对科技型企业以及研发机构、高新产品、专利等项目的奖励标准,并设立了科学技术奖,其中突出贡献奖为5万元,一等奖为3万元,二等奖为2万元,一等奖为1万元。三是科技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县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146人,平均每万人拥有各类人才412.59名,比2000年底增加了67.7%,在较大程度上改变了科技人才短缺以及人才断层现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
对照创建科技强县的目标,以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需求,我县的科技工作仍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业基础的先天不足。就工业而言,由于恢复县建制的时间较短,工业基础十分薄弱,加上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的限制,使我县在吸纳产业要素、共享创新资源方面存在不少的制约因素:一是企业规模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培育离不开一定量的技术积累和资金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强弱与其规模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全县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110多家,仅占工商登记工业企业总数的10%,小规模企业仍然是我县工业经济的主流。另外,就我县规模企业而言,也存在着规模偏小、先进设备占有率和现代制造技术应用率偏低等现象。全县销售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仅2家,5000万元以上的7家,规模企业平均固定资产投资额660多万元,只有全市平均数的60%左右。以设备进口为主体的外贸进口额常年在低水平徘徊,大部分企业设备处在上世纪80年代水平。二是产品科技含量少。我县工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多数企业以低质低价竞争模式发展。全县72家纳税大户中多数是服装、木制工艺品、塑料、圣诞礼品等简单加工,可以说是处于产业分工格局的低端,与科技创新的联系十分松散。九十年代后期实施名牌创优工程以来,企业创新意识增强,注册商标、专利申请量有了增加,但产品技术含量不高的状况尚未改变。何况专利产品以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居多,发明专利仅25项。注册商标中的省、市著名商标拥有量也少(分别只有2只和12只)。三是产业集中度低。作为我县工业传统支柱产业的五金、塑料、服装和轻工礼品,其总量比例分别占到20%、16%、14%和28%;而作为科技创新“阳光产业”的医药化工和电子设备产业,仅占4%和3%,虽然这些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和新工艺改进的力度较大,但因难以形成产业链,对全县的支撑作用还不强。
就农业而言,存在的障碍因素有:一是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弱。我县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偏小,基本上是以贸易型、简单包装为主,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不高,从而直接影响到对基地农户的带动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二是农业科技队伍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现行的干一些农技干部忙于行政事务,在岗不在位,从事农技推广时间少;不少的农业科技工作者的专业知识老化问题严重,继续教育图形式,跟不上农业发展要求。三是劳动力整体素质较低。现阶段我县形成的“三三制”农村劳动力就业格局,是一种仅满足温饱水平的就业,与科技创新要求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
(二)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尚有差距。虽然县委县政府在推进科技创新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但在机关部门、乡镇中合力推进科技创新的氛围还欠浓,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有些部门领导认为科技创新主要是科技职能部门和企业的事情,把科技作为一般性的工作对待,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有的认为科技创新需要强大的地方财力作为支撑,我们是欠发达地区,现在并不具备自主创新的条件,因而抓创新工作的力度不大,信心不足。二是政策落实不到位。虽然我县也制定了一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但也存在措施不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如目前存在的重视企业固定资产投入的补助而轻企业研发经费补助的倾向,又如不少企业的科技研发经费、科研资产的折旧未能在税前列支的现象等等。三是科技投入仍显不足,多元投资机制尚未建立。虽然政府科技三项费用逐年增长,但其中的水分比例也较大(为应付法定的增长幅度和上级的科技进步考核,每年上报的科技经费与实际用于科技创新的经费差距甚大);虽然科技经费占财政科技支出的比例逐年上升,但总量偏小的现状依然存在。就金融机构而言,由于担忧科技研发的长期性和风险性等因素,不愿对其投入更多的资金,特别是不愿投入急需资金支持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和尚处于创业阶段的科技项目。
(三)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还未确立。科技创新的主体是企业。按理说,科技创新的直接受益者是企业,科技创新的投资者也应是企业。但目前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企业主不敢或不愿涉足科技创新的领域。究其因,有客观和主观二个方面的因素。从客观上讲,技术创新的突破存在“阀值效应”,即只有当研发资金和资源集中到一定程度才能使研发成果稳定增长。由于我县企业规模小,单个企业的销售收入少,销售收入中研发经费比重低,少量的科技研发经费被用在许多项目上,使得企业研发成果难以取得大的突破。从主观上讲,企业主科技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对科技研发的投入,本身是高风险、高回报的投入。对此,我县不少企业主存在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的思想,认为进行技术创新要冒一定风险,而不进行技术创新也并不一定会“死亡”,他们安于现状,跟随、模仿,不愿意投入资金进行技术创新,甚至有的企业几年来没有引进过技术人员,没有引进、开发过新产品。目前,我县企业的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还不到1%,远远低于周边县市的水平。
(四)科技创新人才匮乏。一是科技队伍的总量不足。我县每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只有400人左右,仅占全省平均数的60%左右,许多企业出现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问题。二是人才结构不合理。一方面是人才的专业结构不合理,工业企业的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十分缺乏,尤其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环保产业等高技术领域的人才紧缺现象特别明显;另一方面是现有人才的职业结构不合理,目前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多数分布在学校及其它事业单位,分布在企业的很少,多数企业甚至没有1个高层次人才,创新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严重缺乏,难以适应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的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三、对策建议
要增强我县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经济综合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进步水平。根据今年全国、省、市自主创新大会精神,结合我县目前的科技创新现状,今后一个时期的科技工作总体目标是创建科技强县,着重要解决的是如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总量和质量的问题,目的是尽快提高全县科技创新能力,逐步改变依靠大量人力(物力)投入取得经济增长的局面,促使科技与经济的结合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具体而言,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营造科技创新环境为切入点,加大政府的行政推动力。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在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中所起的作用越明显。就目前的现状来说,亟须重视科技创新两大体系的构建。一是投入支撑体系。要加快形成多元投资体系,依法确保科技三项费占财政一般性支出的比例,重点加大对争创科技强县科技经费的投入,特别是对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的项目,要予以连续式、大额度的扶持。注重调整科技投资结构,设立政府、企业、民间资本多元化投资的科技自主发展基金,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经费投入,建立企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和金融担保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作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金融组织和社会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为企业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二是政策支撑体系。主要包含:(1)产业技术政策。着重对加快经济增长、结构升级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上给予政策性的倾斜扶持。(2)财税扶持政策。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能替代进口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改项目、高新产品及技术转让开发等活动实行税收扶持政策。(3)外资外贸政策。在抓招商引资的同时,把引进的重点放在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人才上来。(4)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加分配原则,充分发挥劳动、知识和人才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保护知识产权的智力劳动成果。
(二)以培育企业科技研发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大科技强工力度。工业科技创新水平的低下,不仅导致我县经济发展缺乏有力支撑,经济增长乏力,而且也给我县农业向非农产业的转变带来障碍因素。因此,加大科技强工的力度,是我县今后一段时期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所在。一要加强培育。“培育”的重点有三个,即“观念、项目、企业”。“观念”指的是培育企业主的“只有走科技之路才能把企业做强做大”的理念,可以说这是企业创新的思想基础所在。“项目”是科技创新的载体所在。无论企业规模的大小,科技创新都得从每一个具体的科研项目着手。鉴于我县的工业产业结构现状,应着重在塑胶制品、医药化工和电子设备等产业,加强科研项目的设计、培育和申报工作。特别是在省、国家级的科研项目申报认定上,通过整合行业资源的优势,予以重点攻关,力争有新的突破。“企业”指的是科技型企业的培育,这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所在,也是反映一个地区企业整体科技创新能力的直观体现。虽然近年来我县科技型企业的数量在逐渐增加,但增幅较慢,培育对象不多的现象比较突出。对此,建议由县领导牵头,建立由科技、经贸、工商、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相互沟通企业的发展情况、新办企业的引进等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全县企业的发展情况,帮助企业设计科技创新载体,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二要加强引导。根据目前的现状,“引导”的重点应在招商引资和技术改造中,把科技含量和对地方的贡献率作为重要的标准来衡量,特别是在今后县内企业的扩张,新引进企业的挑选中,切实掌握好这两个标准。真正把资金、土地等资源向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倾斜,真正做到“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企业宁可少一点也要大一点”。建议在今后几年对新城区、**工业园区和金磐开发区的考核中,不一定仅强调引进企业家数的考核,但一定要考核引进企业的质量。对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大的企业,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实力不强、科技含量不高的企业,应舍得拒绝。三要加强扶持。“扶持”就是要集中财力扶持科技型的企业。要集中精力、财力,对我县的医药、电动工具、塑胶制品行业的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尽快培育成科技型企业,增强行业的龙头带动效应。
(三)以服务三农为目标,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当前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说到底是农业科技支撑不力。我县是欠发达地区,“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县情,决定了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去适应自然环境,发挥资源优势;必须把科技进步放在农业发展的首位,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走科技密集型的农业发展路子。一是开展优势农产品核心技术攻关。要围绕制约主要农产品比较优势的科技问题,以提高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核心,在食用菌、中药材、茶叶、毛竹产业研究、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以优势区域、生产基地为重点,分别在玉山区域的茶叶主产区、安文区域的中药材和食用菌主产区、盘山区域的高山蔬菜主产区,集成、示范和推广一批标准化节本增效配套技术,快速提高优势农产品科技含量和生产技术水平。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实施种子种苗技术、优质高效畜牧业技术、林特产业技术、农用新材料引进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技术等五个县级农业科技计划专项,尽快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力。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利用科研单位的技术优势,在“自溶酶联法制备天然香菇提取物”、“香菇干制品标准化加工关键技术”、“磐五味中药材药用功效的产地初加工与产业化技术研究”等几个重点课题,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拉长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加工链,不断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竞争力。加快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联结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由企业提供种子、技术、生产资料供应等服务,由农民按企业要求组织生产,企业实行保护价收购,真正建立起企业与农民的紧密联结机制,确保企业有稳定优质原料来源,确保基地农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三是加强农业科教队伍建设。针对目前我县基层农技人员从事技术推广精力分散的“在位不在岗”现象,一方面要改进乡镇农技人员的工作机制问题,确保农技人员归位从事技术推广工作。另一方面,要重视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问题。建议由政府主管负责,每年对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系统专业知识培训(如统一参加市、省组织的科技知识培训班等),彻底改变目前的农技人员继续再教育中出现的“听一次报告、做一份试卷”就算是一年一度的继续再教育的现象,确保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再更新。另外,尚需进一步重视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农村乡土人才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等途径,使农民成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最大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