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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时间
20**年3月。
二、调研地点
全市十一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及相关街道中队。
三、调研内容
1.当前队伍建设发展尤其是中队规范化建设的基本状况。
2.各区大队、中队两级之间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3.基层中队下街道的经费划拨、人员规模和运作情况;
4.各大队办公自动化情况及对推广使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前期准备情况;
5.对下一步工作的打算,有何意见、建议;
四、调研人员组成
本次调研活动由靳楠支队长牵头,支队领导带队,分为四个调研小组,支队机关各部门派员参加。具体如下:
第一组:**;
第二组:**下关大队;
第三组:**大队;
第四组:**六合大队。
五、调研方式和步骤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采取听取各大队介绍情况,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中队),实地调查,集中研讨等方法进行。调研活动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3月1日至3月3日)
支队成立调研小组,制订调研方案;各大队按照调研内容收集有关资料,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1、2),做好发言准备;
2.调查阶段(3月6日至3月10日)
支队各调研小组在支队领导带队下,分赴各大队进行调研,同时各大队安排两个街道中队作为实地调查对象。具体日程安排由各调研小组电话通知相关大队。
3.汇总阶段(3月13日至3月20日)
各小组分析调研材料、数据,在此基础上汇总调研情况,撰写调研报告报上级机关,供决策参考。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方便群众、功能实用、规范管理的原则,把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和村卫生室建设作为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科学规划布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措施,完善服务功能。
二、工作目标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完善村卫生室基本设施,改善诊疗环境,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强化管理指导,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培养培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是指在乡村执业、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员(下同)。其主要职责包括:
1.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3.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
4.受卫生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健康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二)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
1.实现村卫生室全覆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农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经县级卫生部门批准后设立。村卫生室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设、配备基本设备,做到功能完善、适应需求。各县(市)、区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2.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乡村医生可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具备执业资格、年龄在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的乡村医生中考核确定,按照所辖户籍人口,原则上每千人口配置1—1.2名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65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
(三)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
1.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制度。县级卫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准入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2.强化县级卫生部门的管理职责。县级卫生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科学监管。要制定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建立并完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标准。县级卫生、财政、价格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3.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由县级卫生部门统一组织,以乡镇为单位,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同时,乡镇卫生院要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通过以乡带村的一体化管理,带动村卫生室业务水平提高。
4.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从年12月起,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村卫生室配备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村卫生室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因专科专病需要采购非基本药物,村卫生室首先向乡镇卫生院提出用药计划,由乡镇卫生院向县级卫生局提出申请,经县级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批准方可采购,并实现零差率销售,非基本药物一次采购原则上不得超过5种。
5.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要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各县(市)、区通过采取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引导村卫生室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6.实现村卫生室信息化管理。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村卫生室必须纳入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规范,建立基本诊疗、公共卫生服务和新农合管理等信息系统,必须使用和乡镇卫生院相同的电子处方和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专用票据。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要在年12月1日前完成所有村卫生室的电脑发放工作;在12月21日前,完成所有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的安装培训任务。
四、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对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的村卫生室,各级政府根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级卫生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将不低于3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将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基本医疗服务补偿。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政办〔〕2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办〔〕129号)要求,将现有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费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乡镇卫生院收费标准为每人次9元,村卫生室收费标准为每人次5元(含一个疗程,下同),其中,对乡镇卫生院,新农合基金支付8元,参合农民个人支付1元;对村卫生室,新农合基金支付4.5元,参合农民个人支付0.5元。根据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一般诊疗费新农合支付部分实行总额预付的方式,由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总额预付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根据乡镇和行政村年度内参合农民数量,乡镇卫生院按照每名参合农民不少于1.3个门诊服务次数,村卫生室按照每名参合农民不少于1.6个门诊服务次数的支付补偿标准,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给予总额补偿。参合农民在乡、村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时,个人支付部分由参合农民负担,参合农民家庭账户资金未使用完的,个人支付部分可以从新农合家庭账户中支付,家庭账户资金使用完的免除个人支付部分。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按每服务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5000元,所需资金除省财政补助外,剩余部分市财政承担20%,县(市、区)承担80%。各县(市)、区要根据村卫生室执业人员的服务年限、岗位职责、学历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补助分配办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优秀乡村医生荣誉称号、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可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
(四)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县(市)、区要结合我省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乡村医生,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对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退出、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所需资金除省财政补助外,剩余部分市财政承担20%,县(市)、区承担80%。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保障困难问题。
五、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一)实施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县级卫生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
(二)建立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储备制度。县级卫生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地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广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落实相关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在20个工作日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确保资金投入。各县(市)、区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以及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资金调度和经费保障工作,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加强监管;卫生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教育大计,质量为本;质量大计,教师为本。要想加强队伍建设,就必须努力提高教师的素质,没有高素质的教师,就没有高水平的教育;没有教师的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的现代化。建设一支思想政治过硬、业务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是加快教师事业发展的根本大计。同志曾指出:“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高质量教育的一个基本条件。”面对二十一世纪人才的竞争和挑战,培养和造就一支观念先进、素质精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层次名优教师队伍,刻不容缓,意义重大。为给我镇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智力资源,为了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从而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体局(2005)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培养目标
从2007-2012年,用5年时间建设一支具有高水平教育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建构校级、镇级、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三个梯队的骨干教师队伍。使这些教师具有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学成绩优秀、有先进科学的教育理念,能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教研成果和个人成就显著,是素质教育的先锋,有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培养,有1—2名校长成为市名校长,有3--5名教师成为市名教师,5--7名教师成为市学科带头人,50--70名教师成为市骨干教师。
三、实施措施
1、建立骨干教师培养、选拔机制。每年按15%到20%的比例评选出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扶植,紧密结合教学时间,通过“引路子”“搭台子”“树牌子”等多种形式加大培养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同时择优评选出镇级骨干教师。镇教研中心积极创造和利用一切条件为镇级骨干教师提供开阔视野、汲取新知、不断学习的机会,使他们尽快成为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教师。
2、完善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机制。各学校要制定骨干教师培养目标、培训计划及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骨干教师档案,每年将培养选拔的骨干教师报镇教研中心备案,每年对骨干教师进行一次考核,使骨干教师建设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3、强化骨干教师的竞争、激励机制。镇教研中心将定期召开骨干教师表彰大会,向骨干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评先选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方面享有优先待遇。使教师牢固树立起“当名师光荣”的思想意识,从而产生不断进取的动力。
4、镇、市级骨干教师的称号采取动态认定形式,每2—3年对全体骨干教师进行一次考核,每5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优胜劣汰,凡脱离教学第一线的骨干教师,称号自动取消。
5、把各个学校对骨干教师的培养、管理、考评等工作纳入学期工作考评之中,奖优罚劣。
四、申报、评选程序及办法
1、由个人递交书面申请,申报时间一般定在每年初2月份,提出申请后必须送交《标准》中规定的所有材料备查。
2、申报后由学校考察推荐给镇教研中心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
3、由镇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审。内容、形式由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一般采用行为考查、理论考核、专业知识测试、课堂教学评比、基本功评比、家长学生评价等方式择优评定。并向全镇教师公布,接受教师和学生监督。
4、上一级骨干教师的候选人从下一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5、向市教体局推荐优秀者参加市级骨干教师评选。
五、镇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三项建设”工作,突出务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科技强“十二五”规划》精神,以现有的“科技兴趣小组”为基础,充分挖掘基层科技人力资源,进一步扩大参与面,着力培养一批科技运用、开发尖兵,带动务信息化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加速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现代化进程。
二、实施步骤
1.组织报名(月日前完成)。在现有兴趣小组人员的基础上广泛发动民、职工参与。各部门要积极动员在务信息技术等方面有一定专长的人员参加。
2.人员调整(月日前完成)。根据报名情况和人员实际情况进行组员调整。
三、活动形式和内容
科技兴趣小组活动由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实施,每年由市局安排一定活动经费,确保各小组活动的顺利开展。
1.建立例会制度。科技兴趣小组每年一般召开不少于二次的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小组活动工作。
2.组织开展培训。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或大型科技公司技术人员,以座谈会、培训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讲座和培训,适时外出实地参观学习。
3.参与项目论证。以项目小组为单位对我局的科技建设项目进行讨论和论证,为我局科技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4.举办各类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各种特色活动,如主题宣传、动手操作、观看演示、参与论证、知识讲座及主题沙龙等活动。
5.开展科普宣传。为开展民进行科普知识讲座、专业技能培训。
四、活动安排
1.科技兴趣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性活动,必要时视情组织开展活动。活动内容要紧密结合市局中心工作,具体计划由各项目小组组长共同讨论确定,各项目小组要做好本小组组员的发动工作,积极协助开展活动。
2.项目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活动,活动应制订计划,需要活动经费的,须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后,由项目小组负责人将活动情况报科技兴趣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协作。各项目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善于借势、借力、借资源,积极主动争取各方面力量的支持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协助科技强建设。
2.突出效益和实用。要强化成本意识,注重效益,开展活动要突出实用性。对于各个建设项目和活动,要充分论证,严格执行科技管理办法,防止产生浪费。
3.加强宣传报道。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的支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科技兴趣小组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 设置和组成
依托全院设置公共卫生服务医师团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统一配备便捷的交通工具(含包车)和服务设备。团队内部按村划分为若干个服务网格,每个网格根据服务人数和范围配备责任医生、护士、公卫人员,实行责任医师网格化管理。广泛深入社区,主动上门,全方位展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团队人员在公卫科的兼顾安排下实行预约制,预先安排服务时间,凡是能下沉的适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应下沉到乡村,确保服务到老百姓。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按行政村设置,每一个行政村设置一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
二、制度和管理
(一)管理体制
团队实行分管院长直管和科长具体负责的管理制度,行政上接受分管院长领导,业务上通过公共卫生科长兼顾安排。
(二)医院、公共卫生科一体化管理制度
(1) 医院对团队行使行政管理权,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药品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赏罚、信息化和后勤保障等,并进行检查。
(2)公共卫生科团队的耗材由医库房同一调度。
(3)推行双向转诊制度。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提供便捷、连续、优良的服务。
(三)业务培训制度
(1) 公共卫生科定期组织队长和队员的培训
(2)团队队长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团队内开展日常业务讨论,共同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题目;并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训公卫知识,提高团队成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三、职责和任务
(一)团队职责
1、主动做好乡村的沟通调和工作,组织本团队成员认真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2、定期开展团队的工作总结并进行点评,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高效有序地展开工作。
3、督促促团队成员严格执行服务规范,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安排团队成员轮番参加各项培训,改善工作态度和方法。 4、对团队工作中出现履行职责不到位、下达的任务不完成,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而酿成的医疗责任事故、重大传染病爆发、疫苗接种差错事故、群众负面影响等负主要责任,并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工作任务
(1) 公共卫生服务
1、应急防控
①做好传染病人和接触者的流调、居家隔离等工作,展开疫点处理和漏报调查等。
②展开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搜集、报告、分析、参与调查和处理。传染病相干信息登记和报告正确率、及时率和处置率达100%。
③展开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包括避灾防震、煤气中毒防范、家庭自救等应急知识的演示、教育工作。
2、预防接种
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做好预约登记,扩大对流动儿童的主动搜索。
3、慢性病防治
①及时为居民建立真实的电子健康档案。
②对辖区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实施规范的动态管理,定期跟踪随访,随访结果及时录进计算机实行动态管理并保存纸质的签名随访记录。
③每年展开辖区居民家庭保健活动。
④按规定对老年人和高危人群进行随访和干预。
4、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①每月在社区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次以上,重点做好卫生应急,重大传染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和食品中毒等防治知识的宣传。
②在医院宣传栏制作防病知识专刊。
③发放健康宣传资料。
④深入特定场所进行传染病、职业卫生、心理健康、亚健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5、康复管理 配备展开康复服务的基本设施和专兼职技术职员,进行康复期病人随访和康复服务。
6、妇幼保健管理
①新婚随访每两月1次。
②催促早孕妇女建立《围产期保健卡》,产后访视2次以上。
③每两年协助展开1次妇女病普查,妇科肿瘤随访率90%。
④每季度展开1次生殖保健知识讲座。
⑤展开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新生儿访视3次以上。
⑥展开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指导与咨询。
⑦建立育龄期、更年期妇女、0-6岁高危儿童健康管理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与健康体检率均达100%
四、绩效和考评
1、团队在完成任务的条件下,其绩效由医院统一考核,奖励分配应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医院要适当加大团队考核分值权重,体现勤劳多得、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奉献多得的分配原则,团队中表现突出者可高于医院分配人均水平的10%-20%发放,医院在考评和分配中要充分听取队长的意见。
2、绩效考核与团队和队员的服务数目、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及公卫科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