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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经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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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经营管理办法

互联网经营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特许经营培训

1特许经营及其培训的内涵

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受许人使用;受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特许经营培训是指为实现特许人的知识、标准、规范以及文化理念在特许经营体系内的快速传播与落实,由特许人主导、受许人参与的一系列学习活动。按照法律制度的安排,特许人有义务为受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同时,受许人也享有接受培训的权利。

2中国特许经营及其培训的发展现状

2.1起步晚,发展快

特许经营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40年代,欧洲的啤酒酿造商将销售啤酒的专卖权授予一些小酒店,但是,被业界公认为商业特许经营起源的是1851年Singer(胜家)缝纫机公司在全美各地设置加盟店,为此而撰写的第一份标准的特许经营合同书。

中国特许经营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麦当劳与肯德基的进入标志着特许经营的启蒙运动在中国展开,虽然中国特许经营比欧美国家晚了一个半世纪,但是发展速度之快却是震惊世界的--国内目前运作的特许经营体系已达到2000多家,涉及了餐饮、服装、出版、教育培训、洗衣、美容美发等50多个行业,并且成为全球运行特许经营体系最多的国家。在中国特许经营实践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理论研究的相对滞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缺乏教育培训体系以及相关质量认证等等。

2.2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培训被提到法律高度

1997年11月中国政府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但是由于当时人们对特许经营的认识大多仍与连锁经营的概念纠缠在一起,加之对特许经营也没有形成明确的监督管理体系,因此实际上这些法规和制度的法律约束力很弱。之后,在1999年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特许加盟活动的通知》、2000年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规定》、2002年的《关于规范加油站特许经营的若干意见》、2003年的《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等10余部相关法规中,逐渐明晰了特许经营的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问题。2004年12月商务部正式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特许经营的定义、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体系等方面较之1997年的试行办法有了重大的改进,标志着中国特许经营真正开始走向规范、健康发展之路。

值得强调的是,2004年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特许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中包括为受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这意味着培训被提到了法律高度,成为特许经营体系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安排。

2.3培训理念不正确、培训体系不完善、内容和形式枯燥

由于培训并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企业管理者对待培训随意性比较大,不能从企业战略管理的角度来看待培训,过分强调短期效应,使得培训缺乏长期、系统的战略支持,这也正是中国大量特许经营体系自身发展缓慢、甚至半路夭折的原因。大量的特许经营企业没有自己的专业培训中心和培训体系,基本上是依靠外界培训机构来完成这方面工作的。培训体系的不完善导致不同阶段、不同层次需求的培训难以满足,严重影响个人与组织绩效提高。

中国特许经营企业的培训绝大多数停留在技能培训上,缺乏知识与理念的培训,不能正确地分析员工缺少的是知识、技能,还是需要转变观念,造成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形式和内容较为单一,影响了培训的效果。例如,在培训中往往采取"上大课"的形式,这种情形造成店长们在重复学习对他们来说是很基本的概念,而较低级别的店员又在学习脱离他们岗位要求的内容。

2.4培训机构形式多样,参差不齐

特许经营培训大致可以分为两种:职业化培训与学历式教育,前者主要由一些专业的特许经营管理咨询机构来承担,但是这些机构还没有公认的完善培训体系,相应的培训证书在业界的认可度也非常低;后者是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特许经营学院的成立为标志,这意味着特许经营教育终于有了权威性的机构与认证。尽管是这样,特许经营的理论发展还是远远落后于实践。

3中国特许经营培训发展的瓶颈

3.1缺乏专业的培训师与督导员

培训师的角色不仅仅是知识、技能、理念的传授者,更重要的是他能够根据企业或个人的特点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与内容,并为企业建立一个高效运营的培训中心。督导员的任务是协助培训师完成培训工作,达到预期效果,这就要求督导员能够正确理解培训目标与内容,并且在现场监督被培训者的行动对其进行指导,保证培训质量。按照每个特许经营体系需要2个培训师和10个督导员来计算,目前中国特许经营企业需要2400个受过专业训练的培训师与督导员,当然,这个数字会随着特许经营体系数量的不断增多与规模迅速膨胀而飞速提高,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特许经营学院将成为中国特许经营企业高级培训师与督导员的摇篮。

3.2缺乏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结合

在美国,近些年来,在职培训与正式课堂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有不断增加的趋势。许多机构,包括凡尼梅公司、汉堡王公司、冠军国际公司、太平洋电话公司、克雷研究公司和越能人寿保险公司,均与大学建立了密切联系,并向教育项目投入了上百万美元。中国特许经营的教育培训基本上是职业化培训,还没有与学历教育相结合。这就导致接受职业化培训的员工缺乏特许经营理论的系统教育,对理解企业经营战略与为什么以特许经营模式发展带来困难;同样的,特许经营管理专业的学历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可能也缺乏对特定企业的深入了解与认识。如果企业将培训作为一种福利,奖励优秀员工到大学里进修特许经营管理专业并回到企业里继续工作,那将为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作用;同时,吸收特许经营管理专业的在校生到企业里带岗实习也能为企业的发展储备人才。

4中国特许经营培训的发展趋势

4.1观念革新:培训是企业的战略投资

许多中国特许经营企业将培训看成是一种短期行为,并认为它是一项给企业发展带来很大负担的费用支出。据统计,美国企业每年花300亿美元用在培训上,约占雇员平均工资收入的5%,培训费用的巨额增长说明外企管理思想的变化。韦尔奇任GE总裁以后,对几乎所有部门削减成本,却对它的培训中心--克罗顿投资4500万美元,用以改善教学设备。越来越多的外企瞄上中国的特许经营市场,HP正在中国建立自己的数码影像特许经营体系,培训将成为该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这给中国特许经营带来一些启示:培训是企业的一种战略性投资。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国特许经营企业要想获得一席地位必须从观念革新开始,将培训提到战略高度。

4.2方式转变:内训与外训相结合

目前,已有120多家美国跨国公司都自己开办了管理学院,HP不仅有商学院,还有IT管理学院。这种内部培训机构有利于解决公司面临的现实问题,而且可以减少培训的费用。但是,特许经营管理毕竟是一个新专业,在中国乃至亚洲,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特许经营学院是唯一开展专业化教育培训与科学研究的机构。因此,这方面的资源是非常有限的,企业很难通过自己的培训机构开展特许经营的系统教育。借鉴国外一些企业与大学合作开展教育培训的经验,中国特许经营企业也逐步意识到大学教育的重要性,正在寻找企业内训与外训的结合点--未来可能将员工送到大学进行培训或者通过旁听相关专业课程来实现特许经营培训的飞跃。

4.3内容丰富:技能、知识、理念、角色培训相并重

目前中国特许经营企业的培训主要是基于操作技能的培训,忽视了知识、理念、角色培训的重要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特许经营学院院长刘文献教授曾经说过:"技能培训能够提高效率,知识培训使人变得聪明,理念培训能够提高企业的可持续竞争力,角色培训使员工的行为更加规范化。"这是他多年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的高度总结。美国企业的培训内容非常丰富,从员工的适应性培训到员工健康计划无所不包,这一点是值得中国特许经营企业借鉴的。从目前发展来看,中国的一些培训机构也开始帮助企业建立理念培训的概念,并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设计不同内容的培训,体现了技能、知识、理念、角色培训并重的趋势。

4.4平台广阔:互联网实现实时培训

美国企业已经开始越来越多的利用互联网开展在线培训,包括远程电信会议、小组形式视频会议、个人电脑视频会议等等。以HP数码影像为例,它计划在未来的几年内建成一个几乎涉及全国所有城市、包含10000家单店的特许经营体系,如果所有的培训还是以集中授课式开展的话,交通、财务费用等方面的问题会非常严重。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为特许经营企业提供了一个更加及时、高效的培训平台,目前也有一些企业在开发基于互联网的培训教育平台,这将推动中国特许经营企业迅速扩张与高效运营。

5小结

中国特许经营经过20余年的发展,在不断成熟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培训越来越被特许经营企业重视,但是培训市场的不成熟也一定程度地限制了中国特许经营企业的发展。在借鉴世界知名企业培训经验的基础上,中国特许经营企业更应该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培训体系来推动特许经营事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侯吉建,汤艾菲.商业特许经营教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互联网经营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音像制品;

(二)游戏产品;

(三)演出剧(节)目;

(四)艺术品;

(五)动画等其他文化产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第六条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备案制度;对互联网文化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初审,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备案,对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第七条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100万元以上的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第八条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第九条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设立以后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备案报告书;

(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第十三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改变名称、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应当依据本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持文化行政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当地电信管理机构办理相应的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改变名称、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应当在变更后60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应当在30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并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须报文化部备案。

第十五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登记之日起满180日未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文化部或者由原审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请文化部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通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原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注销备案,同时通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互联网文化产品进动由取得文化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施,并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

文化部应当自收到内容审查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经批准的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应当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的批准文号,不得擅自变更节目名称或者增删节目内容。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未在国内运营的,进口单位应当报文化部备案并说明原因;决定终止进口的,文化部撤销其批准文号。

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的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依照有关规定需要备案的,应当在正式运营以后60日内报文化部备案,并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

第十七条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和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八条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的文化产品,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九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实行审查制度,有专门的审查人员对互联网文化产品进行审查,保障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合法性。其审查人员应当接受上岗前的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第二十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发现所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并抄报文化部。

第二十一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记录备份所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及其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二十二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没收违法所得的,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责令暂时关闭网站。

互联网经营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国有企业;对策分析

一、引言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国有企业的发展对于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起到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国家对国有企业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各类侧重于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也在不断被提出。而作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企业的财务管理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所涉及的主要内容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是一项内容复杂、涉及领域众多的工作,从不同角度考虑,其所包含的内容和涉及的领域又各不相同,这也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的难点之一。

首先,从国有企业财务关系处理的角度上来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是处理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财务关系、与投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与债务人或各个单位及其员工之间的财务关系。

其次,从我国企业现行的管理制度上来看,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组要包括收购和剥离两项基本内容。收购就是通过合资、兼并或重组等方式开展的财务管理工作。而剥离则是在企业分立、售卖或破产的过程中进行的财务管理工作。

最后,从我国企业组织的财务活动来看,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等方式来进行财务管理的。对于国企的筹资活动来说,务必要选择良好的筹资渠道,建立合适的筹资结构与规模,选择正确的筹资方式;而在投资活动中,要充分的考虑到企业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风险与收益,选择正确的投资方式与组合方法,尽可能的使企业的投资活动获得最大限度的收益回报。

三、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限

从我国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国企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员工通常都来自于会计部门,许多财务管理工作都是由会计部门直接负责。然而,由于财务管理工作与会计管理工作在本质方面是不同的,因此,由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工作人员来进行财务管理,必须会因缺乏相关知识,而在日常的工作中产生矛盾。许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由于自身专业水平所限,无法从事难度较大的财务管理工作,久而久之便会失去工作的激情,逐渐的丧失了工作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养成了“一切按照领导指挥做,从不去管对与错”的恶习,弱化了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除此之外,虽然我国企业已经越来越重视高素质人才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意义,但是,对企业在岗人员的在培训工作却缺乏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许多财务管理人员由于身兼财务管理工作与会计审核工作两项重任,大多数的时间与精力都用于日常的工作之中,很少有机会去通过培训与学习的方式来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水平。

2.缺少健全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制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有企业在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在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监控不严的情况,虽然许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及风险防治预案。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并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使所谓的企业财务监督制度成为了一项形同虚设的制度,缺乏实际意义。

其次,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财务失真的情况比较严重,许多财务管理人员为了实现企业利益的大幅度增长,而对财务数据进行虚报或谎报,采取违法的手段来进行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企业财务风险的产生留下了安全隐患。

最后,国有企业由于涉及内容广泛、众多,内部关系也是极其复杂,对于财务管理工作人员来说,其薪资薪酬不仅是其辛苦工作的回报,也是一项荣誉与象征。因此,国有企业的相关领导应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相关的薪酬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标准,以免导致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工作不积极等问题的发生。

3.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上来看,国有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具体如下:

首先,由于国有企业在管理财务信息和使用财务信息方面不及时,增加了企业的决策风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有企业在投资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盲目性,对市场的实际情况缺乏有效的调查与研究。由于国有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很少会建立完善的资金决策体制,在面临重大投资的时候,缺乏成熟有效的资金管理体制,经常会发生财务管理制度与资金运行方向出现脱节的情况,使得国有企业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增加。

其次,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社会进入了信息互联网时代,信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计算机与互联网的应用成为了时代的主题。由于信息互联网技术融入国有企业经营发展的时间较短,对于互联网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以及处理措施,导致企业的财务信息与资金的安全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最后,国有企业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多数都是由会计工作人员兼职或其他专业人员转职而形成的,真正研修财务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并不多,这种情况在我国中、小国有企业的经营发展中更为严重。由于中、小国有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例较大,所以说,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都不具备风险管理意识,很难适应新时代国有企业所面临的竞争与挑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企业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关于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

1.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始终是企业财务工作未来发展的基础与前提。因此,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必须要从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入手,为国有企业未来的发展建立牢固的根基。具体如下:

首先,对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召开财务工作会议,对问题的产生原因及解决办法进行探讨,有效地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其次,要适当的减少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使其拥有更多的时间来进行专业技术能力的培训,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还要积极的开展业务交流学习会,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快的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使其可以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再次,要强化对在岗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大高素质企业财务管理队伍的建设,尽可能的将在岗的财务管理人员从非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转变成为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

最后,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启,务必要建立在遵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因此,在加强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也要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普法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在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建立了坚实的基础。

2.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与改革

时代在不断的变化,我国市场经济的形势与实际情况也在逐渐的发生变化,国有企业的传统财务管理方法已经无法适应当今社会形势的发展。因此,我国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与改革是国有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有企业不断走向成功的重要策略手段之一。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将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与会计管理工作分开,使二者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呈现出相互依存却又互相独立的关系,国有企业管理的过程中,将财、会管理工作相分离,使二者在实际的工作的过程中既能够相互帮助又能够互相制约,使国有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凝聚力得到了有效的提升。

其次,在提升财务管理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的方面,切忌急于求成,要针对工作人员所处的岗位以及岗位职责,制定其培训学习的内容,在确保在岗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的前提下,拓展专业技能知识的培养范围,使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整体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最后,国有企业财务工作的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因此,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会计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具有客观性、准确性、专业性与真实性极大特点,有效的提高了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与工作效率。

五、总结

综上所述,在信息化与网络科技不断发展的时期,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及安全隐患。国企经营管理的水平,是我国社会发展总体实力的体现,因此在国企未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务必要加强国企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以及普法教育,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召开财务管理会议进行纠正,实现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创新与改革。

参考文献:

[1] 陈卫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及其完善对策探索[J].经济管理:文摘版,2016(07).

互联网经营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虽然政府、相关的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自身对于在网购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已经作了一定的努力,但是事实表明这些问题还依然存在。对于这种新的业态、新的商业方式,究竟如何更好地在规范中促进其发展,笔者认为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在之前努力的基础上还需更上一层楼?

一是加快法治建设。工商总局在2014年已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但还不够完善,有一些条款的内容值得商榷,如《办法》中规定的“7天无理由退货”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不正当竞争”处罚力度过低,威慑力尚且不够等。这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立法,为电商行业的发展设立合理、完善的法律准则,让法律为消费者的安心购物保驾护航。

二是完善监管方式。网络购物有很多新的特点,政府部门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不完全适用了,需要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全面打造信息化监管平台。如开发建设“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监测及监管系统”、“网络广告监测系统”、电子商务搜索监测中心等信息化应用系统,有效提升电子商务监管效能,推动电子商务规范发展。

互联网经营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摘要】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作为一个医院发展的重中之重,我国的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也不断完善。众所周知财务管理涉及方面较为广泛,广泛来讲它指的是一项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细致来说它其中包含着经费管理、预算管理、设备管理等各方面。进入信息时代,数据越来越多,尤其是医院,财务数据也逐渐增加,其也需要信息化。本文将分析医院财务管理在大数据时代下出现的问题,即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人员自身。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法。

【关键词】大数据 医院 财务管理

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非常重要,能够直接影响到医院的运行稳定。因此对于医院的经营管理来讲,及时进行医院经营制度的调节,能够直接改变医院经营的管理策略。最近几年来,我国在医疗卫生事业上有了较大突破,医院又是医疗的主要场所,应当提升自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并且医院的并行管理体系中还存在经济组织管理活动,应该结合适当的市场竞争体系进行改变。从整体的医院财务管理上促进医院素质的提升。探究大数据时代医院财务管理的创新应用对医院的管理和长远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医院财务管理在大数据时代下出现的问题

(一)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急需改革

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促进医院整体运行的发展,他能够从整体上提升医院的经营决策管理,加强医院的经费中关于预算的管理。然而现在大部分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编制,只存在于形式上,但当其应用在现实中,其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缺少实践。随着时代的发展,医院的财务管理体制中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成为影响医院运作的重要问题,这对于医院的发展来讲是非常不利的。

(二)医院财务管理人员的品质有待提升

医院每天都会有很多的数据,这就需要财务管理人员的整理,这样才能有利于医院经营管理的正确决策。医院大数据的分析具有数据量大,查询分析复杂等特点,如果不能好好利用这些数据,医院的工作效率将会大大降低,也会造成数据的浪费。如若充分利用这些数据,就要聘用好品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好的财务管理人员就要具备了解医疗财务的知识,并能充分分析这些数据。

(三)医院财务管理的数据分析以及整合能力不足

医院管理中的数据较为繁多,在进行病患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时,需要处理大量的数据。但是就现在医院现状而言,大部分医院没有意识到这些数据的重要性。总的来讲,医院的经营管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在进行财务管理和经营时需要结合数据进行多次分析。

(四)医院财务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当今这个时代虽然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但是对各方面的要求也在逐步上升,医院行业也不例外,现代人们对医院的服务态度格外看重,而医院这个集体现在也是公私企业都存在的,因此其中的竞争尤为激烈,而要想在众多的医院环境中脱颖而出,得到人们的广泛信赖,打多数医院都会选择投资去扩大本医院内部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来提高本医院的服务质量。但就现在而言,我国医院受传统制度的影响,缺乏相关的投资管理制度以及高质量人才,并对社会情况分析不清楚,导致对投资管理目标不清楚,不利于医院运转资金的安全,还会影响到正常财务管理的工作。

二、大数据时代医院财务管理的创新应用

(一)兼容财务管理

所谓兼容财务管理,就是通过收集医院病患的资料进行整理,并通过医院的管理办法逐渐深入到医院各个单位的实践活动中,达到各部门的信息资源整合。而进行兼容财务管理的优化配置,就需要将不同的信息数据进行整合,充分调度数据信息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而假设我们以这种建设方式为基础,主要可以把医院分为两个层次,其中内部边界主要涉及医院各部门,各层的边界;而外部边界指的就是医院这个行业内外的边界。首先讨论内部边界,其能让数据更充分的利用,体现其数据的作用。也可让医院经营管理的人更好的决策。通过多种经营管理手段并行的模式,就可以再次促进医院管理素质的提升,从低层级上带动管理效率的大幅度提高,建立和谐稳定的医院管理模式基础。同时医院各部门之间也能够形成协调稳定的关系,从工作职能上不断提升,形成相对稳定的财务管理体系,促进其协调稳定发展。

(二)健全财务制度,创新改革

完善医院的财务管理办法,从数据信息的整理方面实现多种资源的整合,全面带动财务管理的发展。财务制度的创新,可以更全方位的完善成本预算机制、核算机制等,为医院良好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加强建设复合型人才团队

加强医院的人才建设对目前的医院团队管理来讲非常重要。基于大数据时代下的医院管理创新,就必须加强建设人才团队,需要掌握信息管理和专业理论过硬的复合型人才,并不是要求医院所有工作人员都是以上人才。但是在建设复合型人才的过程中,需要认识到现在时代的特点来培养人才,注重建设财务管理人才。

(四)提升信息的数据分析以及整合能力

从财务管理办法中进行数据资源整理的创新,就应该从数据收集整理方面得到高层管理者的重视,结合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充分发挥。通常而言,大多医院采取引用先进的外国技术。但是,在引进的同时,要不断改进,制作一套符合自身的数据分析和整合的方案。

三、结束语

总的来讲,我国的经营管理体系之间也存在很大的不足,在进行医院的财务管理方面需要进行多种信息资源的整合,财务信息管理仍然需要进一步得到完善。并且医院管理办法还需要在以往医院财务管理办法中进行不断整合,结合当今时代的特色,来从根本上带动医院财务信息管理的发展。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我们也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应不断创新,充分运用数据。由此可以想象,当财务管理创新完成后,医院的整体运行效率将会提高很多。

⒖嘉南祝

[1]周建军.大数据在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新会计,2017,(04).

[2]陈含雅.大数据背景下医院财务管理创新模式研究[J].财会学习,2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