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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白沙镇旅游安全工作,实现我镇旅游工作“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积极努力创建我镇“旅游平安和谐优秀乡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生命线”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达到“规范旅游秩序,净化旅游环境”的目标,真正实现我镇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得到完善,旅游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改,旅游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成员由工商所所长、卫生院院长、安监站站长组成。
三、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在207团革命史、郑樵墓、越王台和将军潭等旅游点安全监管职责方面以及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方面。主要为:
1、是否确定专人对旅游点的游览设施、警示标志、餐饮卫生、防汛防火等方面开展了自查,存在哪些问题和隐患,如何整改。
2、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现象。
3、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何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是否建立健全了旅游点安全经营责任体系,是否与镇政府签订安全经营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落实了重要经营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责任人。
5、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经营规章制度;是否制定了符合旅游点实际、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
成立“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召开相关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
坑口景区要对照整治内容和旅游安全法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开展整治工作。
(三)重点检查和整改阶段
镇政府根据各旅游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对一时确有困难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原因,制定整改计划。
(四)验收总结阶段
镇政府根据各旅游点整改情况和申报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进行通报表扬,检查验收不合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停业整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旅游点所在村组要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白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村(居)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
(二)深入细致,务求实效
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督查,注意从表面现象发现实质问题,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全县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突出风险整治、打牢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三、组织机构
县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组,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各党组成员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督促落实,下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股,负责定期调度各乡镇、开发区、局属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进度缓慢的,将下发督办通知书、约谈相关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7月底前,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县养老机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会议,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指导医疗、养老机构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的进度,12月底前,确保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全部通过住建部门消防验收。2020年12月30日前,全县养老机构全部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养老机构至少打造3处行业标杆单位(表1、表2);2021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9月底前,民政部门要对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至专项行动办公室(表1)。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2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毕。
(三)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在今年印发《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则》,民政部门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底前,由民政局牵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不少于3个(表2),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四)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教育。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火灾特点,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五、时间安排
自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20日至12月)。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上报排查及政治结果,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召开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会议,梳理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要推动本地区、本行业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组织,定期上报工作动态,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要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在全镇在建农村公路工程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同时,全面提高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整体风险防控能力,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紧盯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关键设备,对邻建设施、施工现场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防控措施,督促安全隐患整治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的环境。
二、排查范围
全镇在建农村公路工程。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专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复工复产安全条件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编制、论证审核、各类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治、重大隐患报告、隐蔽工程检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施工现场领导带班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制度等)的建立落实情况。
二是项目上变更使用功能为住宅、办公等驻地用房、民工宿舍和工棚、钢筋加工场、拌合站、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在建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防范汛期、滑坡、泥石流次生灾害情况;
三是施工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四是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情况,特别是针对性地加强《健康防护手册》和疫情防控知识的教育培训,对新进场一线从业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施工安全和防汛防台等专项安全培训;分项工程实施前的技术交底;
五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情况(如临时用电、软基处理、高边坡、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开挖、围堰施工、水中作业、河道疏浚、防火防爆等;
六是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工作落实情况;
七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治理情况;
八是其他违法违规安全生产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村、有关工程建设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研究制定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排查整治重点、工作要求、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好在建农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村要督促在建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排查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事故隐患问题,摸清当前现场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合账式、清单式管理;
(三)开展指导服务。镇直有关单位要开展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服务工作,采取点对点等形式开展复工复产质量安全现场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等工作,深入一线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摸清找准对策措施,重点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落实情况、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通办,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各村、镇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工程建设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要有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在全国开展的为期100天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我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经研究决定,从5月3日起至9月13日,在全街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总书记、总理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孙书记、黄省长的批示要求,以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宗旨,通过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导化解等环节,全面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不断推进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进一步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逐校深入排查,切实把学校及周边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和问题排查彻底,并针对薄弱环节,有效堵塞漏洞,全力打造校园安全防线,使学校成为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平安校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街道综治罗副书记为组长,街道陈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小徐为副组长,综治办、成教办、企业办、文明办和各村居主任及各学校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徐碧街道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及措施
㈠专项整治的范围:全街中小学、幼儿园
㈡专项整治的内容及措施
1、校园安全管理。依法对民办幼儿园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教师和其他人员一律要调离教学和工作岗位。
2、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举办安全知识讲座,聘请有关部门专家,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专项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安全教育进校园、治安管理进校园、禁毒宣传进校园、交通安全进校园和防范监管进校园”等“六进校园”活动。
3、校园消防安全。与其他部门联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全街各中小学、幼儿园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并拿出整改意见,制定并落实整改规划。
4、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优势,积极参加到涉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学校周边安全防范工作。
5、无证民办幼儿园安全。做好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对全街幼儿园进行排查,对辖区内的无证民办幼儿园进行重新组织登记注册、勒令整改或清理。
五、组织实施
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组织部署阶段。5月3日召开我街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下发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㈡检查阶段。根据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广泛开展检查,消除隐患。检查时间为5月3日~7月31日。
㈢督促整改阶段。对中小学、幼儿园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整改。督促整改时间为7月31日~8月31日。
㈣工作总结阶段。全面总结此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认识涉校涉生安全问题的极端特殊性和敏感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百日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坚决有力。
2、组织严密,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此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职责,确保校园安全。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客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切实加强全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县政府成立__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县长__任组长,副县长马郡、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照荣任副组长,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孟和达来、县公安局副局长夏永梅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督导检查、信息传递、数据收集等工作,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对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从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审批许可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建立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细致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顶格执法,坚决查处,并以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通报行业部门;
3、严格执法,坚决落实八个“一律”刚性措施。(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一律坚决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发现无证从事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及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设在地下、半地下的,一律通报安监部门予以取缔;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一律坚决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一律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或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坚决给予罚款或拘留处罚;对机动车不安装防火罩进入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或人员密集场所,或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一律坚决给予责任人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对单位存在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足、占用防火间距等方面的火灾隐患,一律坚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坚决予以临时查封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除。)
(二)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理念,规范安全处置行动程序和灭火救援现场秩序,强化官兵的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科学指挥,依规指挥;严肃火场纪律,严纠“六乱”问题;开展多队、多部门实战联合演练,从力量的联勤联动、专家辅助决策、战勤保障等重点环节入手,开展区域性联合实战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2、逐一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间等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推进市政消火栓、农村“土”消火栓建设,加快水源摸排工作,建
立单位企业水源档案;修订完善作战指挥信息卡,确保管用实用。 3、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装备,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侦察、救生、灭火、排烟、供水、堵漏、输转、洗消等模拟化、实战化、专业化训练和浓烟、高温、轰燃、爆炸、地震、洪涝等实战环境下开展全员、实装、实景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初战打赢制胜能力;组织开展勤务实战化课题大讨论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比武练兵活动,激发官兵训练热情,营造浓厚比武氛围。
4、强化火场风险科学评估意识,开展火场风险规避训练教育,邀请专家授课;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等场所单位实景教学,促使官兵掌握其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等专业问题。
5、强化车辆装备维护保养和实战性能测试,确保官兵熟知熟用和器材完整好用。大队每周、中队每天必须对随车所有装备器材检查一遍,每周车场日必须全部下车下架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每次出警归队后,要在第一时间更换补充水带、油料、锯片等器材,及时恢复战备状态。广泛动员装备技师、班长、骨干开展车辆装备器材发明革新活动,立足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切实发明革新一批管用实用的装备器材。
6、拓展指挥中心功能,将安监局物联网信息化平台接入指挥中心,远程监控辖区危险化学品、文物古建筑等场所,时时监控重点部位。
7、加快推进《政府目标责任书》签订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进度,督促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对已建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车辆装备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政府配齐配全人员、车辆装备。
8、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专职队业务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消防经费保障,配齐车辆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现役队与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相关应急部门、力量的实战联合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9、加强执勤备战检查,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消防车辆“水、电、油、气”充足,官兵对装备器材熟知熟用,且完整好用;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于重大、紧急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指挥中心报告,严禁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对涉消负面信息,要积极主动妥善处置,严防恶意炒作和事态扩大。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特点,广泛宣传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及火场自救逃生等消防知识。
2、督促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集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广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切实形成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全力防控事故发生的舆论声势;
4、鼓励群众举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专项行动从2015年8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22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动员部署。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3日至11月22日)
综合运用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23日至12月25日)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停产停业的场所单位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针对当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夏季消防检查、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和成立50周年大庆安保等工作,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台,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配合。要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底数重新进行摸排,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研判,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高、严、细、实”,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安监、质监、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场所主体责任;住建、牧农、商务、工商、食药、卫生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