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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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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办法

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2018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累计投标30多次,投标总额达到3亿多元,共计中标项目3000多万元;今年累计新签合同额下达目标6000万元,2018年1月-12月我队共签署合同29份(包括中标未签合同),合同金额5759.49万元,完成比例95.99%。2018年经营收入业绩考核指标4500万元,截止12月施工产值已达到5048.05万元,完成年度指标112%;2018年经营利润业绩考核指标420万元,截止12月份经营利润467万元,完成年度指标111%。

2018年我队以地质勘查及其延伸业为主,省内完成了梅州蕉岭铅锌矿、阳春银矿、连州硅灰石、饶平英坑铜铅锌钼多金属矿等钻探项目完成工作量6331.64米,完成产值250多万元;韶关、阳江、化州、电白、茂名、湛江、英德等储量核查年报、资源勘查及地质灾害评估项目完成产值360多万元;龙归硝盐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完成工作量5851.01米,完成产值1000多万元;东莞市中堂东腾盐矿地面变形、丹霞山鳄鱼爬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监测项目完成产值30多万元。省外完成了淮北五含、恒源煤矿防治水、潘二煤矿抢险项目;孔庄煤矿、宿州供水、芦岭矿、口子窖水文孔等地质钻探项目完成工作量27573.34米,完成产值3400多万元。其中,口子窖项目我队组织车载钻机自主完成钻探1041.6米,完成产值62.46万元。

地基基础与工程勘察方面,完成了德能集团国际空气能热泵产业园项目工程详细勘察、统达科技中心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完成工作量3372.28米,完成产值31多万元;成功中标了韶关保利中旭花园桩基础工程一期、二期项目,目前已完成500多万元。

二、产业发展与区域布局

一是按照总局“11463”总体发展战略部署,围绕广东局“12466”改革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局、队工作会议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地勘主业转型,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通过高层营销,积极开拓地方市场。今年围绕龙归硝盐矿区再次中标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龙归硝盐矿后续封井工程,中标金额586.476万元,龙归硝盐矿采空区综合治理系列项目,多次经营项目总造价已达到2500多万元。

二是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北区域的布局,在韶关分公司成立伊始,我队重返地基与基础市场,连续中标韶关保利中旭花园桩基础一期、二期项目,总造价1000多万元。

三是利用以往资源、继续在韶关煤矸石、采空区等方面打开市场,并通过本地资源向丹霞山危岩体监测方面扩展。根据局建立粤北区域公司的布局、以我队韶关基地为基础,利用局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丹霞山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我队正在着手成立大中小产学研基地与丹霞山研究院。

四是继续发挥我队在煤矿帷幕墙止水、顶底板加固方面的优势,稳定发展安徽两淮地区市场的同时,今年开始向河南新乡、焦作市场进驻。目前,我队已经在相关交易平台备案注册。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按照局公司战略部署,完成了韶关分公司的成立、注册,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

二是我队在经营生产过程中、按照公司(局)项目经济效益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项目业绩资料管理办法、项目印章管理办法、合同评审管理办法、市场营销激励办法、联营项目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合格供应商数据库、资质证照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我队公司的相关制度也在同步完善中,初稿基本完成。

三是科技创新方面,获得两项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广州市龙归硝盐矿水溶开采溶腔形态及地面沉降灾害研究项目获得总局优秀成果奖;广州市龙归硝盐矿溶腔(采空区)地质灾害评估与综合治理研究项目获得被立为总局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四、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总体来说,按照年初预订目标有序完成了相关工作,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市场开拓力度还不够,还有待加强;二是项目完成没有及时确权产值、工程款回收较慢,将加大清缴力度。三是项目在安全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方面还有待加强。四是全成本动态管理比较薄弱,还有待加强。五是科技创新方面技术支撑非常薄弱,需要加强。

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灾现状调查分析,我市今年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点共28处(详见附件)。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影响范围

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多为小型地质灾害隐患,故影响范围限于灾害点附近区域,威胁对象主要是灾害隐患点附近居民、行人、房屋及设施等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排查分析,各地的隐患情况如下:

德清县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6个乡镇,其中莫干山镇、筏头乡、武康镇、三合乡、洛舍镇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新市镇位于地面沉降区内。引起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类采矿活动、建房无序开挖边坡等活动造成岩体构造被破坏,在外动力作用下,容易形成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今年还需对去年因麦莎台风造成的莫干山镇朗家村仙人洞笋厂后山体滑坡进行工程治理,并需对去年已完成工程治理的筏头乡外瑶坞村滑坡的稳定性进行监测。

长兴县地质灾害与地下采煤、开挖坡脚、削坡过陡和爆破振动等人为因素有关。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白岘乡访贤村凤凰亭滑坡等10处,这10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差,潜在危害大,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三种,且以崩塌、滑坡为主。崩塌主要发生在公路沿线陡坡、矿山陡崖,且以岩质为多;滑坡一般发生在采矿、修路、建房等形成的人为削坡处,岩质、土质均有,以土质为主;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在该县西北部地下采煤区,均为冒顶型塌陷。

安吉县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是章村、杭垓、鄣吴、天荒坪、昆铜、上墅、良朋、山川、孝丰、皈山等12个乡镇36个重要地质灾害点。特别是梅汛、台汛期间,由于降雨强度大、时间长、范围广,由暴雨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将会增多;一些矿山尾矿坝和废渣堆放点极易发生泥石流;工程建设人为开挖坡脚、乱砍滥伐,也会造成滑坡、泥石流的发生;其它类型的地质灾害也可能会少量发生。

市本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处,主要分布于吴兴区的埭溪镇和**开发区的杨家埠镇等丘陵地区。此外,我市大部分废弃矿山由于开采宕面扬程高,坡度较陡,岩体不稳定,公路、铁路等交通沿线切坡修路及山区农户切坡建房存在着安全隐患,在汛期可能会引起塌方、滑坡等地质灾害;东部平原地区由于地下水开采,引发地面沉降的发生,威胁到杭嘉湖平原南浔、练市、菱湖等镇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三、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至6月的梅汛期和7月至10月中旬的台汛期。根据市有关部门的预测,今年4月至6月春雨、梅汛期雨量将多于去年,影响我市的台风可能也较往年多。由于降水持续时间长,土体软化、饱和,极易诱发以山区风化岩及松散坡积层土体滑坡、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点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7月至10月中旬的台汛期降雨强度大、范围广,由暴雨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将会增多;一些矿山尾矿坝和废渣堆放点极易发生泥石流;人为切坡建房或修建公路后,遭遇灾害性天气时极易发生山体滑坡或岩体崩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该方案的要求,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认真落实汛期险情巡查、值班、灾情速报等制度。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防治原则,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完善灾害防治市、县、乡(镇)、村四级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灾害防治网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监测人,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各重点灾害发生点由市、县(区)国土局(分局)发放防灾明白卡,卡上须载明具体防范措施及紧急处置办法。

(二)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标语、网络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防范意识,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的预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出现灾情或险情,应视灾害程度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必须迅速、准确,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规模、种类、伤亡人数、发展趋势、可能涉及的范围及经济损失等内容。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灾情,组织抢救,把受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汛期和台风期间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对重要地质灾害点开展巡查工作,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预防措施,明确监测任务和人员。及时提醒各工程施工单位及矿山要特别注意区域地质环境的变化,杜绝人为诱发灾害。

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地质灾害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会造成严重的威胁。地质灾害治理施工是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或即将造成的地质危害进行勘察施工,在地质灾害治理中施工安全关系到地质灾害的治理效果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显得至关重要。本文结合实际,分析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研究的重要性及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旨在为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安全提供有效的管理办法,提高施工的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

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地质灾害治理施工是指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专门地勘察,进行地质专项治理,以控制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1]。地质灾害的治理与普通建筑工程不同,对人员素质和施工单位都有较高的要求,在地质灾害治理中,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重点工作,关系到地质灾害治理效果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中,施工单位要重视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治理施工质量得到提高,保障人们的安全。

一、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

据有关资料显示,2014年我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0907起,共造成349人死亡、51人失踪、2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4.1亿元[2]。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地质灾害频发,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都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地质灾害的治理是国家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的个人利益的体现。在地质灾害的治理中,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对治理效果产生最直接的影响,而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是对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进行有效地管理,关系到施工质量。因此,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至关重要。

二、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一)加强对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设备是保障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安全的首要因素,施工设备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因此,在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安全管理中,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设备完好,尽量不用使用年限过长的老旧设备,使施工设备在施工过程中能正常工作,保障施工安全。

(二)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是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直接关系到地质灾害治理效果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中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1.注意施工细节中的安全管理所谓细节决定成败,地质灾害治理施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导致施工出现问题,威胁施工人员的安全。因此在地质灾害治理施工过程中,管理者要注重对施工中细节的安全管理,确保每一个施工细节都准确无误,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例如:在对滑坡的治理施工中,为防止坠落物的打击,施工人员必须戴上安全帽;在用锚杆施工时,要确保桩孔位置场地平整,地面的浮土清除干净,及时排除地表水并且要在桩孔外侧挖好排水沟,做好排水系统,对坡面有裂隙或坍塌倾向部位采用削坡减载或注浆加固等,做好每一个细节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2.根据施工对象不同制定不同的施工方案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具有复杂性,包括对泥石流、塌方、地裂缝等的治理施工,施工进度和安全也受到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等自然环境因素影响,使得施工难度加大。因此在地质灾害治理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要根据施工对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施工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使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例如:在泥石流治理的施工中,就要根据现场条件的不同,对沟道内施工、高边、坡下施工、危岩体附近施工等制定不同的施工方案,对不合理的施工方案可以进行停工修整,完善后再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3]。

(三)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施工中的约束制度,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条件。在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中,要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就必须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员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安全记录表,让施工人员和监管人员在工作中进行记录,确保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另外,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做的好的人员进行奖励,同时,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危害施工安全的人员进行相应地处罚,确保每个人都能坚决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

(四)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在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施工人员是管理的核心,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直接关系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能否有效开展。因此,在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系统地安全生产培训,提他们的安全意识,使他们在施工过程中提高警惕,确保施工安全。例如:施工单位可以通过在施工现场设“安全重于泰山”字样的警示标语,让施工人员时刻谨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提高其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关系到地质灾害治理效果,关系到施工质量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中,管理人员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等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到位,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李卫华.浅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安全管理[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2,12(z1):52-53.

[2]刘坤伟,陈满华.浅谈灾后重建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的安全管理[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0,10(1):99-100.

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梧州市地质灾害治理的基本做法

(一)领导挂帅,把地质灾害治理列为民生一号工程

2002年,广西在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中,就已将梧州市列为地质灾害高发区。2003年,梧州市便开始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04年,市委、市政府正式把地质灾害整治作为今后几年工作的一号工程,专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同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整治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人大、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并设立了工程项目组、工程技术组、项目资金组、房屋拆迁组、房源安置组、综合信息组等6个小组,按其职能分别开展工作。3个城区也相应成立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格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1、制定“6.8”灾害治理方案。“6·8”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等有地质灾害防治勘探、设计、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对市区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和勘测,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并编制了《梧州市区“6·8”灾害治理方案》,根据灾情及分布情况,按照“统筹安排、连片治理、方便工作”的原则,将210个地质灾害点列为急需治理的灾害点。该治理方案于2006年7月28日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对210个灾害点的治理工程措施有2种,一是采取截水渠、重力挡土墙、锚杆挡墙、抗滑板桩、锚杆格构、挂网喷砼护坡等永久治理工程措施;二是采用绿化护坡、筑拦沙坝、建沉沙池、修排水渠等临时防护措施。所有治理工程项目均由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委托广西3家有甲级地灾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市内3家有地质灾害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将项目分门别类,相对重大、危险的工程项目由广西设计单位负责,相对中型及小型工程项目由梧州市内设计单位分城区限时完成。

2、明确地质灾害治理目标、责任。市委、市政府要求210个治理点必须赶在2007年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以发挥防灾抗灾作用。在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难度大、不少治理点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市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使210个治理项目均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括项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目标,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问责制度,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2月出台了《梧州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问责对象在整治地质灾害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或者在整治过程中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被问责,并规定了问责方式和程序。

(三)积极筹集地质灾害整治项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该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面广量多,所需投资巨大。为解决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梧州市除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市政府自筹部分资金。同时,还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的整治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210个急需整治的灾害点中,有50个灾害点确定了整治责任单位,如公路局后山边坡,全部由公路局自筹资金实施整治;有38个灾害点由市直、区直、中直机关共56个部门单位捐助资金进行治理。由于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地灾治理工作,从而有效缓解了资金的压力,确保治理工作的推进。

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执行资金的支付程序,每月下旬由分管财政的副市长主持召开资金调度会,审定各城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业主的资金支付额度,然后按规定代扣税金并经财务总监复核后,直接支付给施工队伍(业主),这样既保证了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又防止资金被积压、挪用。

(四)严把工程质量关

该市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对治理工程质量实施监督。一方面从市内各设计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质量检查组对各项目进行实时跟踪检查,尤其是在施工中不定期深入工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市地灾办,由市地灾办项目联系人加强督促落实。质量检查组经常同各项目的监理、设计和施工队伍及时沟通、协调,尽量在施工现场将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推进。另一方面,根据国土资源部《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及重庆市的做法,由市地灾办请示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市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了验收的资料,明确了各类地质灾害治理的验收标准、程序。并委托广西两家有检验资质的单位对各治理项目的关键工序如抗滑桩、锚杆、锚索、挡土墙等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经过检验,目前治理工程绝大部分项目都达到设计要求,对个别不达设计要求的,则由设计单位提出意见,施工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充完善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二、有效整治地质灾害的几点思考

梧州市大规模整治地质灾害是近几年的新工作,没有更多经验可循。通过几年的实践,我们认为梧州市目前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地质灾害治理的责、权、利尚需进一步明确

梧州市“6.8”治理方案按“谁受益,谁治理,谁引发,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原则去实施。但由于历史原因,市区山多平地少,随着人口不断增多,居民建房不断自山脚向山顶扩展,房屋依山而建,且无规无序,造成大量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之房屋密集,边坡支护及排水设施不到位,每逢暴雨季节,山体经常崩塌塌坡而引发地质灾害,危及周边房屋的安全,其责任认定难度较大。如“6·8”灾害是属自然因素造成还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很难确定,因为很多都是七八十年代建设的房屋,完全认定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治理责任难度大。另一方面,一些确需治理的边坡,在实施工程治理时必须拆除部分周边房屋,需要给予拆迁补偿,这部分资金若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有难度,若由政府全部出资治理和补偿,又会使群众产生依赖心理,认为地质灾害治理是政府的责任。因此,目前梧州市规定,近几年房地产公司建设的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边坡治理责任,由这些房地产单位、部门承担;而私人住宅及原单位(部门)70~80年代建设项目和学校的边坡需进行地灾治理的都由政府实施治理。今后,必须进一步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居民房屋等所有受益者,应该有一份治理责任,也就是要担负一定比例的治理费用;对于需搬迁避让的,政府只给予经济补助,而不能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全额补足,也就是不能完全依赖政府。

(二)必须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梧州市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受威胁人口多,且很多房屋建在山上,如何保证老百姓不被地质灾害威胁需要全市统一规划,全盘考虑,科学治理。一方面地质灾害的整治不能为治理而治理,应与城市旧城改造结合起来。如对石鼓冲、平民冲、冰泉冲等万秀区河东片80年代前建在山上的房屋实行搬迁,进行集中安置,并对河东片的土地进行城市建设,既可以进行旧城改造,又可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彻底消除地质隐患,让居民安居乐业。另一方面地质灾害治理必须与城市景观改造相结合。梧州市属于一个山城,应利用山来点缀、装饰城市,使之更漂亮、美观。因此,工程措施必须结合山坡以及周边环境、建设物的特点,有些植被、建筑物和设施能保留的,应尽量保留,对景观有影响则在设计时就应考虑拆除,根据山坡的不同景观而采取不同治理措施,以达到既消除地灾隐患,又改善城市景观的效果。由于地灾点多且广,要全面彻底整治,还有较长的路要走,目前只是实施近期整治,而中期、远期整治必须严格按照《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年)全面分步实施。

(三)解决好治理经费不足的问题

根据《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年),梧州市区近、中、远期整治地质灾害的勘查和治理经费估算需3亿元,搬迁避让费用2.5亿元,共计需5.5亿元。目前已累计投入2亿元,资金不足还需要多方筹措解决。目前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支持外,还尝试通过地质灾害治理产生的效益以及银行贷款来弥补资金的不足。

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执行情况

20*年全县发生地质灾害1起,比20*年减少7起,下降率87.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率93.3%,未发生人员伤亡,防灾方案中的重要防范点未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

去年共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检查599组次,参加人员2*0人次;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1678份;设置监测点123处;设立警示牌70块;落实监测人175人。在“云娜”、“艾利”等台风袭击我县期间,下发转移通知202份,撤离人员156人。灾害气象预警预报44次。完成各类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8个;对桐君街道浮桥埠滑坡等9处地质灾害进行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使240余人的生命安全和500余万财产得到保障。

二、20*年我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和气象部门对今年气象的总体趋势预测和分析,今年夏季降水总体偏少,但受雷阵雨和台风影响,短期内降水较集中,强度增强,在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为此,20*年我县地质灾害的主要防范期为4-10月,重点时段为梅汛期和台风期。

根据《*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瑶琳镇百岁村金竹岭滑坡等23处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点(具体附后),*、16省道分水江水利枢纽库区公路沿线被列为今年重点防范点。各镇乡(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并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编制防治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

三、20*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确保地灾防治工作责任落实。

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创建“平安*”的主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范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同时,必须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责任,加强群测群防,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2、摸清底子,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

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各镇乡(街道)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方案。防治方案内容包括:

(1)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2)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3)重点防范期;

(4)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5)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以防为主,切实加强汛期险情巡查工作。

县国土、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相关部门和各镇乡要做好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危害点的排查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针对性进行巡查工作。山区要重点巡查有潜在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削坡平基形成的高陡边坡;公路沿线要重点巡查不稳定边坡、孤立岩;旅游景点要重点巡查可能危及游客安全的不稳定斜坡、栈道,对查出的隐患点要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

4、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

在汛期,各镇乡(街道)和交通、旅游、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不中断,应急分队和应急车辆处于随时可以出动的准备状态。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并按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

5、部门协作,做好应急救灾抢险工作。

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县抢险救灾指挥部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并启动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应急工作。

6、科学预测,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要积极开展并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县气象部门对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评价预测,并在电视天气预报栏目中播放,有针对性地指导部署防灾工作。各镇乡(街道)行政村要注意收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根据预报内容,及时组织重点隐患区内村民的避让工作,同时要警惕雨后发生滑坡的可能性。

7、严格把关,执行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组成部分,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8、突出重点,开展重点地质灾害点勘查治理。

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对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对位于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交通干线、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学校附近的地质灾害点应首先进行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灾害点,在汛期前可采取应急措施,努力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必须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严把资质条件关,并加强施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