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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用中央财政资金扶持,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对因各项生产建设造成挖损、塌陷、压占等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确定的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规模建设,注重效益;
(二)按项目管理、按立项条件择优选择;
(三)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
(四)按项目确定资金,集中投入,不留缺口,奖优罚劣。
第四条项目建设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复垦利用被破坏土地,增加耕地和农用地,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在国家农发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国土资源部负责项目评估论证、立项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下达、项目终验等;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项目初验等。
二、项目申报
第六条国家实行项目年度申报与立项。有关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被破坏土地资源状况,负责组织项目申报。
第七条项目申报单位为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须经地(市)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报国土资源部。
每年项目集中报国土资源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第八条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二)待复垦土地为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面积较大,相对集中连片,水土资源条件相对较好。通过复垦,能有效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项目规划建设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0公顷(3000亩);
(三)地方财政具有资金配套能力和有偿资金偿还能力。当地政府和群众土地复垦积极性较高。对于已经安排项目建设的县(市、区),在申报条件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组织项目申报。
第九条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项目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立项报告;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评估论证意见;
(三)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意见;
(四)项目土地登记情况一览表及项目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项目规划图与项目位置图;
(五)其它有关材料(如有关影像资料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区背景情况(包括自然、社会、经济状况);项目区被破坏土地与权属状况;项目区水土资源与环境评价;项目建设范围、规模;项目建设工程量与主要工程、生物措施;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投资概算及筹资方案;综合效益评价;组织实施措施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立项审查与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下达
第十条国土资源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纳入部项目库。其中,对项目规划建设面积在600公顷(9000亩)以上的,由国土资源部组织项目立项评估论证。
第十一条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家农发办下达的年度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控制指标,在部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并征求有关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年度立项项目,编制年度项目投资计划方案。对于已经安排项目建设的县(市、区)的项目,在项目申报符合要求与项目中期检查合格的前提下,予以优先立项。年度项目投资计划方案报国家农发办,经认定后,国土资源部向有关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年度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投资计划,通知组织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或实施方案)与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国家农发办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下达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项目中央财政投资控制指标,并通知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第十二条项目规划设计(或实施方案)与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由项目申报单位编制,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规划设计(或实施方案)进行审定;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经审核、汇总后,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报国土资源部,并抄报国家农发办。上报(抄报)材料一式两份。每年上报(抄报)材料时间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第十三条国土资源部在省(区、市)上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基础上,汇总编制全国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于11月30日前报国家农发办。全国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经国家农发办审核批复后,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农发办共同下达给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抄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经审核批复的全国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项目规划设计(或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总体设计,主要工程设计,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机械、设备购置计划,主要工程概算等。
第十五条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实施计划表(表格样式由国家农发办统一制度);
(二)计划编制说明书。包括项目区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构成,项目区涉及的地(市)、县(市、区)数及项目区范围(乡、镇、村),复垦任务及亩投资情况,主要单项工程安排情况,预期效益目标,项目实施主要措施等;
(三)附件。包括省(区、市)财政部门出具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按期足额偿还中央财政有偿资金的承诺书;农业银行(经办银行)提供项目贷款的证明;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编制的软盘数据;其他有关资料等。
四、资金筹措、使用与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单位集体和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原则上按与中央财政资金1∶1的比例进行配套,其中,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占70%,地(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占30%。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应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单位集体、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包括现金和实物折资)和投劳折资应分别达到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的50%。
第十七条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自筹资金用于土地复垦工程,不得用于多种经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土地平整;修建排灌渠系及配套建筑物;修建或新打机电井及配套的机、泵和10kv(含)以下的输变电设备;新建、修建、改造总装机在5000kw(含)以下泵站及35kw(含)以下配套输变电工程;发展节水灌溉所需的建材、管材及喷滴灌设备;修建田间机耕路;改良土壤;购置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小型仪器设备;营造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和项目前期工作费等。项目前期工作费按财政投资的2%提取,并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中列支。由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提取,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规划设计、计划编制等。
第十八条中央财政资金采取无偿与有偿相结合的方式投入,其无偿与有偿的比例为70%∶30%。无偿资金通过财政部门逐级拨付,有偿资金通过财政部门逐级承借,统借统还。中央财政资金有偿投入部分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年开始偿还,每年偿还25%,第7年还清。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使用方式,依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项目资金应做到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和抵扣,体管理监督办法按照国家农发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五、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项目申报单位应按期组织完成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项目规划设计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的主要单项工程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主要单项工程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二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经审定的项目规划设计进行施工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
第二十三条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年度项目实施中期检查,检查合格的,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所在县(市、区)继续立项的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责令改正。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中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关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2月29日前,将上一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报国土资源部。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施前应明确土地权属关系,项目实施过程中一般不作权属调整;项目竣工后,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及时进行土地权属调整、变更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同时,明确项目运行管护主体,建立健全管护制度,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
六、竣工验收与成果管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竣工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规划设计(或实施方案)、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等及时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二)主要工程数量和质量建设情况;
(三)资金到位、使用和有偿资金偿还落实情况;
(四)土地使用与土地权属管理情况;
(五)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制度和文档管理情况等。
第二十六条项目验收采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
(一)自验。项目竣工后,县(市、区)或和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自验;自验完成后,向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将自验情况和有关材料一并上报。
(二)初验。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组,对自验成果进行初验。在省(区、市)范围内,所有年度项目初验合格后,将所有项目的建设与初验情况进行汇总,报国土资源部并申请项目验收。
(三)终验。国土资源部根据省(区、市)初验情况,组织进行项目终验。
第二十七条国土资源部对全国年度项目全面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报国家农发办,并申请国家农发办抽查。抽查合格后,由国家农发办发给项目验收合格证书。对抽查不合格的,限期补建和纠正。逾期仍未补建和纠正的,停止安排项目所在县(市、区)项目建设。
第二十八条国土资源部或国家农发办验收时,地方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提供所需材料。
一、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验收报告与项目初验情况;
(二)项目建设工作报告;
(三)财政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四)资金审计报告;
(五)项目计划批复文件和资金拨借文件;
(六)验收统计表;
(七)其他有关材料。
二、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除提供前款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项目区位置图、项目规划设计图和竣工图;
(二)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帐目及投工投劳统计;
(三)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借款合同。
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提升,制造业也将面临原材料上涨、劳动力成本提升的挑战,因此企业的当务之急就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实施ERP系统,能有效提升管理水平、控制成本,从而保证企业的产供销流程顺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 ERP系统实施过程
一般来说,ERP软件系统的实施通常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1)系统准备阶段;
(2)蓝图设计阶段;
(3)系统实现阶段;
(4)上线准备阶段;
(5)上线支持阶段。
教育和培训是贯穿整个阶段的。实施过程的每个阶段都是必不可少的。
某企业在ERP项目成功实施的整个过程都得到了企业高层领导的大力支持;聘请了专业的咨询公司作为实施方;由一位经验丰富的实施顾问担任项目经理;在各业务部门选拔业务骨干作为关键用户;IT人员起到技术支持和协调作用;成功的业务流程的调研;企业业务流程的重组;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项目组和关键用户之间的反复交流与沟通;良好的团队合作;这些都为ERP的成功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整个项目中,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工作。
2 ERP实施方法分析
2.1 项目准备
项目准备阶段是项目计划和启动准备阶段:
(1)ERP的实施少不了人员的参与,所以需要详细确定双方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内容组建项目小组,安排小组成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并将项目责任逐一落实到人。
(2)详细调研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了解其真实的需求,结合项目功能,预测项目能否实现。所以,了解企业高层的需求对于实施方确定项目基调并得到高层支持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3)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实施方需要编制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并与客户讨论确认权力范围,从而可以有效推动项目实施进度、控制风险。
(4)对企业中高层进行前期培训,前期培训有利于ERP理念及先进管理思想的传递,减少来自决策层的阻力。
2.2 蓝图设计
蓝图设计阶段是分析项目需求阶段。首先,详细了解企业的业务流程,系统梳理和总结企业业务流程及其特点。分析企业业务需要优化改进的地方,将多余的业务节点去掉,对照系统标准流程进行匹配,寻求解决方案。其次,蓝图设计与确认。在对企业流程进行梳理分析之后可以进行蓝图的设计,新蓝图需要与客户高层进行详细沟通,确认涉及到的流程的各个关键节点,直到双方达成一致。
2.3 系统实现
系统实现阶段是系统开始全面实施阶段。此阶段的项目内容主要有:系统初始化、二次开发、单元测试、系统集成测试、编写系统操作手册等工作。因为已经确定双方项目组负责的范围,所以双方项目经理需要协调沟通各自团队的成员按照实施计划进行工作安排,以防止项目延期和中断。
2.4 上线及支持
上线及支持阶段代表着系统已经可以正常运行了。首先,需要对用户进行耐心的辅导工作,因为新系统必然会改变用户以往的操作习惯,而辅导工作的开展则会最大限度降低来自用户的负面情绪;其次,进行项目交接工作,系统上线代表软件实施方的工作已经完成,后续的维护工作应交由企业方项目组负责。因此,企业要在实施方进行软件实施过程中,专门培养企业内部的ERP系统实施顾问,以便做好项目交接。
3 ERP实施成功要素分析
3.1 项目团队的建设
ERP项目的实施,历时周期长、涉及范围广、参与人员多,双方项目团队是ERP项目实施成功的关键,他们直接参与项目的全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蓝图设计、系统实施和后期系统支持阶段。实施方的实施经验和成员素质会直接影响项目实施的效果。对于企业方项目团队,既需要分担项目实施的工作,同时也会作为沟通者与其他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在上线支持阶段,企业方项目团队会作为实施方知识转移的对象,进行系统后续的维护工作。
3.2 项目关键节点的把控
ERP项目实施是一个非常复杂繁琐的过程,必须在前期进行详细的规划。为了对项目进行把控,必须将项目进行科学分割,按照“小步快跑”的思想,一步步实现。在关键节点和风险点上,一定要抓住节点的问题所在,坚持“先固化,后优化”的原则,既要防止出现需求远远高于实际和需求频繁变更等问题。同时,也要在固化项目流程的关键节点上,果断进行推进项目实施,防止项目出现变故或延长项目实施周期。
3.3 严格的培训
ERP系统是一个依托企业业务流程并且集成性很高的管理系统,所有参与用户既需要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同时需要对ERP系统进行操作,只有这样才会实现系统与业务结合的目标。普通员工往往是系统使用最频繁的,他们肩负着流程发起的职责,所以对员工进行认真的培训是ERP系统进行推广必须要做的工作。
3.4 运维支持体系的建立
ERP系统实施上线,标志着ERP实施项目的圆满结束,但同时标志着ERP系统真正使用的开始,为了确保系统上线后的平稳运行,需要实施单位提前搭建运维支持体系,明确运维支持岗位和职责,以及时响应、解决用户在日常使用中的问题,保障系统运行的效率。
4 结束语
ERP的成功实施人的因素最重要,包括企业的高层领导,实施顾问、项目经理、实施团队、关键用户和员工等,其中企业高层领导的态度是重中之重;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对ERP的实施效果起着重要作用,如: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业务流程再造、明确的时间周期进度表、及时有效的交流和沟通、准备的基础数据和数据导人等。总之,ERP系统在企业中成功实施的影响因素有多种,但只要找到这些影响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以进行合理的选择,对企业正确认识并实施ERP具有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刘辉.ERP系统下全面预算的编制策略[J].现代商业,2011(20).
[2]翟宁.ERP在电力企业的深化应用与研究[J].现代企业教育,2011(21).
[3]薛晋.天然气企业ERP系统应用前景[J].科技创新导报,2011(30).
作者单位【关键词】ERP系统 项目组 关键用户 成功实施 影响因素
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提升,制造业也将面临原材料上涨、劳动力成本提升的挑战,因此企业的当务之急就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实施ERP系统,能有效提升管理水平、控制成本,从而保证企业的产供销流程顺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 ERP系统实施过程
一般来说,ERP软件系统的实施通常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1)系统准备阶段;
(2)蓝图设计阶段;
(3)系统实现阶段;
(4)上线准备阶段;
(5)上线支持阶段。
教育和培训是贯穿整个阶段的。实施过程的每个阶段都是必不可少的。
某企业在ERP项目成功实施的整个过程都得到了企业高层领导的大力支持;聘请了专业的咨询公司作为实施方;由一位经验丰富的实施顾问担任项目经理;在各业务部门选拔业务骨干作为关键用户;IT人员起到技术支持和协调作用;成功的业务流程的调研;企业业务流程的重组;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项目组和关键用户之间的反复交流与沟通;良好的团队合作;这些都为ERP的成功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整个项目中,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工作。
2 ERP实施方法分析
2.1 项目准备
项目准备阶段是项目计划和启动准备阶段:
(1)ERP的实施少不了人员的参与,所以需要详细确定双方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内容组建项目小组,安排小组成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并将项目责任逐一落实到人。
(2)详细调研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了解其真实的需求,结合项目功能,预测项目能否实现。所以,了解企业高层的需求对于实施方确定项目基调并得到高层支持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3)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实施方需要编制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并与客户讨论确认权力范围,从而可以有效推动项目实施进度、控制风险。
(4)对企业中高层进行前期培训,前期培训有利于ERP理念及先进管理思想的传递,减少来自决策层的阻力。
2.2 蓝图设计
蓝图设计阶段是分析项目需求阶段。首先,详细了解企业的业务流程,系统梳理和总结企业业务流程及其特点。分析企业业务需要优化改进的地方,将多余的业务节点去掉,对照系统标准流程进行匹配,寻求解决方案。其次,蓝图设计与确认。在对企业流程进行梳理分析之后可以进行蓝图的设计,新蓝图需要与客户高层进行详细沟通,确认涉及到的流程的各个关键节点,直到双方达成一致。
2.3 系统实现
系统实现阶段是系统开始全面实施阶段。此阶段的项目内容主要有:系统初始化、二次开发、单元测试、系统集成测试、编写系统操作手册等工作。因为已经确定双方项目组负责的范围,所以双方项目经理需要协调沟通各自团队的成员按照实施计划进行工作安排,以防止项目延期和中断。
2.4 上线及支持
上线及支持阶段代表着系统已经可以正常运行了。首先,需要对用户进行耐心的辅导工作,因为新系统必然会改变用户以往的操作习惯,而辅导工作的开展则会最大限度降低来自用户的负面情绪;其次,进行项目交接工作,系统上线代表软件实施方的工作已经完成,后续的维护工作应交由企业方项目组负责。因此,企业要在实施方进行软件实施过程中,专门培养企业内部的ERP系统实施顾问,以便做好项目交接。
3 ERP实施成功要素分析
3.1 项目团队的建设
ERP项目的实施,历时周期长、涉及范围广、参与人员多,双方项目团队是ERP项目实施成功的关键,他们直接参与项目的全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蓝图设计、系统实施和后期系统支持阶段。实施方的实施经验和成员素质会直接影响项目实施的效果。对于企业方项目团队,既需要分担项目实施的工作,同时也会作为沟通者与其他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在上线支持阶段,企业方项目团队会作为实施方知识转移的对象,进行系统后续的维护工作。
3.2 项目关键节点的把控
ERP项目实施是一个非常复杂繁琐的过程,必须在前期进行详细的规划。为了对项目进行把控,必须将项目进行科学分割,按照“小步快跑”的思想,一步步实现。在关键节点和风险点上,一定要抓住节点的问题所在,坚持“先固化,后优化”的原则,既要防止出现需求远远高于实际和需求频繁变更等问题。同时,也要在固化项目流程的关键节点上,果断进行推进项目实施,防止项目出现变故或延长项目实施周期。
3.3 严格的培训
ERP系统是一个依托企业业务流程并且集成性很高的管理系统,所有参与用户既需要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同时需要对ERP系统进行操作,只有这样才会实现系统与业务结合的目标。普通员工往往是系统使用最频繁的,他们肩负着流程发起的职责,所以对员工进行认真的培训是ERP系统进行推广必须要做的工作。
3.4 运维支持体系的建立
ERP系统实施上线,标志着ERP实施项目的圆满结束,但同时标志着ERP系统真正使用的开始,为了确保系统上线后的平稳运行,需要实施单位提前搭建运维支持体系,明确运维支持岗位和职责,以及时响应、解决用户在日常使用中的问题,保障系统运行的效率。
4 结束语
ERP的成功实施人的因素最重要,包括企业的高层领导,实施顾问、项目经理、实施团队、关键用户和员工等,其中企业高层领导的态度是重中之重;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对ERP的实施效果起着重要作用,如: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业务流程再造、明确的时间周期进度表、及时有效的交流和沟通、准备的基础数据和数据导人等。总之,ERP系统在企业中成功实施的影响因素有多种,但只要找到这些影响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以进行合理的选择,对企业正确认识并实施ERP具有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刘辉.ERP系统下全面预算的编制策略[J].现代商业,2011(20).
据北海日报,近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北海市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集团)2家以上。形成以北海工业园区、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龙头,辐射带动北海出口加工区、北海铁山港临海工业区为两翼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格局。
同时,新建自治区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3个以上,建设国家和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2个;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2%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科技进步贡献率保持在55%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了三点主要任务:一、优化北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布局。以全市各园区和基地为载体,重点形成电子信息、新材料、石化等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海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二、发展壮大主导高新技术产业。全市发展形成以电子信息、海洋产业、现代农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重点将北海电子信息产业打造成千亿元产业,将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成国家级高新区,打造百亿元产业园区。三、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明确要求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实施方案》分三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制定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计划,全面启动实施方案的工作。第二阶段:全面推进产业带建设工作,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各园区,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力争完成实施方案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第三阶段:北部湾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带初步建成,形成若干具有北海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实施方案》特别强调了六项保障措施。一、加大高新技术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二、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三、支持建设高新技术产业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五、加强对外合作。六、强化管理考核。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现代农业投资方向,优化财政支农项目,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集中财力办大事,根据《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延长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管理的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级安排用于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和安全高效农业发展、促进粮食安全生产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的各类现代农业项目。
第三条财政支农项目整合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的原则。把发展现代农业与优质产业化升级结合起来,与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通过项目建设,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要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要坚持规划先行,重点突破,依据全县“十二五"规划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优势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广阔、产业覆盖面大、对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从县情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优势产业,把示范区建设与发展提高优势产业整体水平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我县农业生产上档次上水平。
坚持科技引领、多元投入的原则。全面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是标准化生产的重点,加强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推广,促进主导产业升级,提高农产品档次和质量,实现农产品生产与现代农业的有机结合。在项目建设投资量大而财政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要坚持多元投资、财政补助,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民与社会力量积极投资现代农业建设的思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整合资源、板块推进的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项目资金管理模式,增强发展活力,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做
到整合资金,划定区域,连片开发,板块推进。进一步发挥项目资金的聚合优势,最大限度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四条县现代农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以下简称项目办)、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在现代农业项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县项目办主要负责现代农业项目协调工作,汇编全县支农项目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制定项目建设议事规则,协调做好项目组织验收等工作。
(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分乡镇、分部门的项目规划、立项、审查、上报、招标及项目计划报批。负责审核项目实施方案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指导、监督、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合同书)的编制,组织项目实施,按计划和工程进度申请、使用资金,接受现代农业项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社会各界对施工项目的检查监督等。
第五条县现代农业项目领导小组要认真审核各乡镇、各部门编报的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项目办根据审核结果,制定《延长县现代农业项目规划》和《延长县现代农业项目分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报经县委、县政府、县现代农业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逐级上报省市财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县项目办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延长县现代农业项目工作方案》和《延长县现代农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将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各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企业)项目计划。
第七条项目实施单位或企业根据计划部门或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行政主管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项目。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八条项目实施前,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在项目区推行现代农业项目就地公示制,接受当地人民群众监督。
第九条项目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建设中,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责任追究制,质量管理责任制、工程监理制、监督跟踪制和监督抽查制。
第十条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企业)法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权限和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单位(企业)要严格按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县项目办严格按计划审核和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项目建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向县项目办提供建设有关资料,申请对项目进行决算,同时,审计部门要及时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完成后,县项目办及时将完成情况汇报现代农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并申请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复验。
第十三条县项目办对每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项目库管理,作为以后年度申报、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根据上级计划部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县现代农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的项目计划,进行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实行项目主管、项目实施、资金结算三分离制度。
第十五条县现代农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文件,下达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文件。
第十六条县项目办负责设立现代农业项目资金专户,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的“三专”制度。
第十七条现代农业专项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拨付按照《延长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延长县财政农业(扶贫)资金报账申请单》,并附有效凭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实施单位做好帐务管理。
第十八条资金实行拨付“直通车”制度,由项目实施单位实施的工程,县项目办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对补助到农户的项目资金,县项目办直接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由财政所向农民直接发放,以减少资金运行中的中转环节,尽快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建设类项目按照工程进度报账,项目开工预拨工程总资金的25%作为启动资金;项目建设期间按照实际完成进度报账,到项目竣工时累计拨付工程总投资的65%;项目完工1年后,经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复验后,工程末出现质量问题,拨付剩余工程总资金的10%。
农民培训、环保等其他项目,按照前中后三个阶段分段验收,同时按30%、40%、30%报账拨付项目资金。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现代农业专项资金应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县项目办有权立即收回所拨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请资格。
第二十一条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定期向县项目办报送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其监督。
第二十二条县项目办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对不能如期组织项目施工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终止计划执行,并限期整改;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市场变化、国家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使项目失去建设意义或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通知停工,资金余额上交县项目办。
第二十三条县项目办负责协调项目主管部门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的投资评审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概预算审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工作,并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交付使用资产转为国有资产部分的审查验证工作。
第二十四条县审计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科技项目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工作包括立项、实施、验收到成果的全部过程.
1.1项目可研立项阶段
科技项目可研立项阶段的主要工作有: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上报;科技项目经费估算编制与上报;科技项目可研汇报有声幻灯片的制作与上报;科技项目计划简表的填写与上报等.科技项目立项要求按照相关科技项目管理规定进行,以供电企业的发展重点为重点,不得与本企业发展战略、法规相违背.重点应明确项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成果形式和经费预算等.
1.2项目实施阶段
科技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有:科技项目任务书的编制与签订;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查;项目物资和服务采购材料的制作与审查;项目外委合同签订等.实施阶段要求科技管理部门依照上述形成的文件,根据有关科技项目管理规定,及时了解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并进行监督和检查,与项目下达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等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1.3项目验收阶段
科技项目验收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完成全套科技项目验收文档的编制与审查,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经费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项目验收报告(草稿),以及项目验收汇报幻灯片等的制作,在项目验收材料准备完毕并自查合格后,请示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科技项目验收阶段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有关结题验收事宜,并及时向科技项目管理部门请示,根据科技项目下达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协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科技项目验收后还需要为科技项目档案归档,具体内容如下.(1)项目实施阶段审批文件、任务书、合同书、重要的会议记录和来往文函,项目(课题)实施方案.科研实验的主要原始记录、源程序、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工艺、基础资料、计算材料、阶段研究实验报告.(2)验收阶段项目(课题)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论文和专著、测试报告、项目(课题)经费决算、验收报告、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专利文件.(3)与各阶段有关的文件专业会议文件、样品目录、照片、声像材料等.科技项目结项阶段要求档案归档材料全面真实及时.
1.4成果管理阶段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研究活动所产生的,并经过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确认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结果,它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实用性、重演性和完整性.科技成果是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科技成果评价、成果登记、成果奖励,以及成果推广和转化等,其中评价是基础,奖励是中心,成果推广与转化是目的.成果管理主要是对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奖励的管理,二者紧密相联,科技成果评价为奖励提供支撑,科技奖励是对成果评价工作的进一步肯定和认可,这两项工作往往集中在年终年初进行,对管理者来说工作量大、时间短、要求高,因此做好该阶段的工作非常重要.地县一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科技项目验收结果,以及基建、大修、技改等方面形成的科技成果,针对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推广意义大的项目,依据查新报告等资料确定需要成果评价的项目和推荐科技成果申报,待明确成果评价或报奖项目后,通知项目负责组按要求准备资料.科技成果鉴定文档的汇总和审查工作,包括科技成果评价或报奖申请书、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成果鉴定证书、项目验收报告、查新报告、形式审查汇总表等.
2科技管理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的主要做法
科技项目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工作对立项、实施、验收、结项制定了工作流程,每个阶段设置了组织架构.科技项目执行过程全程包含4个阶段,按照顺序依次为立项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成果管理阶段.为确保流程的正常运行,规范科技项目管理,抓好项目关键节点的控制,保证科技项目顺利实施,每个阶段都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科技项目进行审查,对项目研究内容、预期目标、实施计划及费用概算等进行重点审查,以确保各阶段专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2.1立项阶段
科技项目立项阶段组织架构包含如下3个工作流程.(1)科技项目管理人员在收到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做好《20××年科技项目储备的通知》文件后,拟定本单位储备项目的通知.留给各项目准备可研资料整理的时间为1个月.(2)项目组收到通知后按照可研及简表模板填写相应的文档,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制作有声PPT并按时上报科技项目管理人员.(3)科技项目管理人员组织项目可研内部审查及修改.一是科技项目管理人员汇总各项目可研资料后,组织召开局内部可研审查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各项目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好可研资料,并提交科技专职.二是复审合格后的项目可研材料,各单位科技网络成员在“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上进行申报.同时电子文档由市局科技专职人员上报省公司归口部门.
2.2实施阶段
科技项目实施阶段组织架构包含如下3个工作流程.(1)科技项目管理人员收到上级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关于下达20××年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后,拟定本单位的通知,要求项目组上报项目实施方案和省公司任务书,留给各项目组准备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准备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项目负责人在收到通知后组织项目组按照模板及典型范例填写相应的文档,按时上报科技专职人员.项目组需要上报的文档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任务书、项目服务采购相关文件.(3)科技项目管理人员在收到项目组上报材料后,组织项目实施方案、任务书及服务采购资料内部审查及修改,主要是汇总各项目实施方案、任务书及服务采购资料后,组织召开局内部审查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各项目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修改好资料,并提交科技专职人员.然后由市局科技专职人员审核后将实施方案转化成PDF格式,下发各县局及直管部门.复审合格后的项目任务书及服务采购材料、电子文档由市局科技专职人员上报省公司归口部门,并与省公司签订任务书.由省公司对限额以上的服务采购统一组织招投标.
2.3验收阶段
科技项目验收阶段组织架构包含如下3个工作流程.(1)科技项目管理人员收到上级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年度公司科技项目验收计划的通知》文件后,拟定本局项目验收计划通知,然后下发《××××年科技项目验收计划的通知》.(2)项目负责人在收到通知后,按照通知上的时间要求进行合理安排,并组织项目组按照模板及典型范例填写相应的文档,按时上报科技专职人员.项目组需要上报的文档包括项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经费决算报告、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项目验收报告(草稿),以及项目验收汇报幻灯片等.(3)科技项目管理人员在收到项目组上报材料后,一是组织内部形式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返回各项目并要求相关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修改,修改好后再提交科技管理人员.二是汇总各项目验收资料并经审查通过后,组织召开验收会议,项目如通过验收,则出具验收证书.凡是省公司验收项目,应将资料上交省公司,由省公司组织验收.
2.4成果申报阶段
科技成果申报阶段组织架构包含如下3个工作流程.(1)科技管理人员依据查新报告等资料确定需要成果评价的项目和推荐科技成果申报,待明确成果评价或报奖项目后,通知项目负责组按要求准备资料.(2)项目负责人收到拟成果评价的项目和推荐科技成果申报项目的意见后,按照模板填写相应的文档,按时上报科技管理部门.(3)科技管理人员在收到项目组上报材料后,一是组织内部形式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返回各项目组,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改好的资料再提交科技管理部门;二是汇总各项目资料并经形式审查通过后报成果评价机构或将成果资料报送评奖机构,由成果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会议或由评奖机构组织评奖.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