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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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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管理

计划生育管理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保障公民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包括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第四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

第五条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

第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组织研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药具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二)拟订全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以下简称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方案;

(三)组织实施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的政府采购、经费使用、仓储调拨、质量监测、发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采购、仓储和调拨;

(四)指导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系统业务培训和避孕药具科普宣传;

(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拟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二)拟订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

(三)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

(四)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和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方针政策;

(二)统计、编制、报送计划生育药具年度需求计划;

(三)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调拨计划和承担仓储与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四)指导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任务:

(一)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发放计划;

(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作;

(三)为育龄夫妻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和随访服务。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依照计划生育药具年度订购计划,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的收购、仓储和调拨。

第十四条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格,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了解国家和地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计划生育药具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根据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同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章计划与采购

第十六条编制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原则是品种齐全、结构合理,库存适量、杜绝浪费,保障供应、满足需求。

第十七条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要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内,按照育龄人群(含流动人口)实际需要、人均使用量、现有库存量和上一年度需求计划执行情况编制。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并公布。

第十八条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每年编制一次,乡级为起报单位。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编制的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需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至药具发展中心;药具发展中心进行审核、汇总后,编制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方案,经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后,逐级下达。

第十九条计划生育药具按照安全有效、质量优良、经济便捷、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的入库、库存、出库、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监控。

第二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统计报表年度报告制度。报表必须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药具专项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管理。

药具专项经费必须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部门预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药具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标准,要严格执行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经费由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统一结算,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统一支付。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编制年度预算,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设置计划生育药具总账和明细账,对计划生育药具实行计价调拨,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五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药具发展中心负责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配备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做好本级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并对下级的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在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仓储、调拨、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反馈计划生育药具质量和企业售后服务的信息。

第三十条报废过期、变质、失效的计划生育药具,要严格依照计划生育药具报损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程序报批和处理。

第六章发放与服务

第三十一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进行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服务,农村要以现有服务网络为发放主体,城市要依托社区、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确保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的准确有效和及时到位,以满足广大育龄夫妻避孕节育的需求。

第三十二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广泛宣传国家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的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指导育龄夫妻安全使用计划生育药具,定期做好随访服务。

第三十四条建立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和育龄夫妻需求信息的数据库,以信息引导服务,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七章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禁止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订购计划和药具专项经费分配与使用的监督和通报制度。

第三十七条国家人口计生委对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工作进行监督,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对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情况的检查。

第三十八条省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

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生效后,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三十九条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检查药具专项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情况。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应书面报告国家人口计生委。

第四十条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针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和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纪案件。

第四十一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经费管理、购调存管理、质量控制、供应发放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

第四十二条建立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发现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严重不良反应的,应当同时逐级上报至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原则,将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药具专项经费的;

(二)收受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或者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商回扣、贿赂的;

(三)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的;

(四)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计划生育药具变质、损毁、过期、积压、浪费的;

(五)虚报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和统计报表,套取计划生育药具和经费的;

计划生育管理范文第2篇

计划生育事业是建国后在特殊形势下产生的新生事业,起初的技术服务队伍,医疗设备落后、技术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服务水平有限。进入21世纪后,我国逐步进入法制化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法制化、规范化、执业化要求迫在眉睫,国家和地方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通过采取成立计划生育干部学院、开设各类培训班、鼓励个人进修等一系列措施,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技术人才。近年来,国家、省、市也为基层配备了高规格的医学器械,用于提升计生队伍整体素质。随着法制化进程的到来,计生系统也与时俱进,立即改变从业人员无证在岗的现状,积极协调卫生系统为从业人员依法注册执业(助理)医师证,并陆续招聘有执业资格可依法执业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中。在社会前进的大潮中,计划生育系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成立、生殖健康咨询师这个新兴职业的确立,不仅有利于提高人口计生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对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所有计划生育人事档案都时刻鉴证着计划生育职业化队伍的一天天壮大。

二、以人为本,医学病历档案鉴证着计划生育系统优质服务理念的树立和进步

30余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在经历了强制执行基本国策强行扭转群众生育观念,严重伤害百姓感情的阵痛后,现在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理念意在极力挽回行业形象,改变人们的思想和观念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的身心健康。旧时在村室一个老式靠椅上就可以为育龄妇女实施放环手术,没有一点尊重与无菌观念,这也让计生工作付出了代价,国家考虑到方方面面,出台文件将部分因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终生患有后遗症的人员全部纳入了特殊扶助范围,享受特别扶助待遇,想尽最大努力弥补对群众的伤害。如今的基层服务站在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医学专业流程设计,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并配备先进的彩超、心电、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分析仪等设备仪器,高档次的层流无菌手术室,严格的无菌供应室,先进的无痛分娩术和可视人流,一人一用的高压消毒无菌手术包等最大程度避免了交叉感染的可能性。放(取)宫内节育器门诊手术医案文书、女性绝育术医案文书、引流产终止妊娠住站手术医案文书等,都是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医学规范,认真书写,按时收集,及时整理归档,妥善入库保管,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和保管年限。

计划生育管理范文第3篇

围绕“星级管理”实现“三个转变”努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向更高层次登攀

一是村两委的压力感明显增强,实现了由“被动抓”向“主动抓”的转变。以往,我们村两委对计生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多、支持有限,上级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工作缺乏主动性,更多地是依靠计生专职主任一个人抓,靠村民自觉。实行星级管理后,我们的观念变了,普遍有了危机感和压力感。我们一班人经过讨论后认为,虽然我们村是五星级,但还有更多的五星级在跟我们赛跑,如不加快行动,就有落伍危险。特别是由于星级管理是动态的,稍有不慎,出现违法生育等问题,还有被降级甚至撤消星级的可能,真要到了那一步,我们不仅无法向组织交代,也愧对乡亲父老。基于这个认识,我们迅速召开了由村组干部、协会会员和育龄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对照上级有关星级村创建标准,制定了自己的方案,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将创建任务按阵地建设、档案管理、随访服务、宣传教育、流动人口、政策落实等分别落实到人。特别是我,作为第一责任人,凡是计生方面有重大活动,我都亲自参加;凡是计生方面的重大决策,我都亲自参与;凡是计生工作遇到的困难,我都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原来,村人口学校、服务室、协会之家等基础设施简陋,空间狭小,我们筹集资金38万元,建设了这座拥有房屋21间、占地面积7000多平方米的多功能人口文化大院,此外又投资15万元建设了幼儿园和老年活动中心,有效解决了幼儿入托难、老人娱乐难的问题。

二是计生专职主任的责任感明显增强,实现了由“重管理、轻服务”向“柔性管理、人”的转变。由于星级管理直接和计生专职主任的利益挂钩,星级补助绝大部分用于奖励计生专职主任,计生专职主任的责任感、事业心和进取心明显增强、群众观念、服务观念越来越深。今年,她除了经常邀请街道计生人员到村里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运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文艺节目等面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外,还创造性地提出了“十登门十到人”的服务思路,做到婚前登门,晚婚晚育教育到人;新婚登门,生育政策落实到人;孕期登门,优生优育指导到人;产后登门,保健服务到人;避孕节育登门,知情选择服务到人;术后登门,随访服务到人;科技致富登门,致富知识培训到人;优惠政策落实登门,激励措施到人;流动人口管理登门,管理服务措施到人。谁家有困难,她都跑前跑后,想方设法帮着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就反映到我们村两委进行解决,得到全村男女老少的普遍好评,愿意跟她说心里话的多了,背地里发牢骚的没了;说她好话、对她支持的多了,说她坏话、故意抵触的没了。

星级村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推动了我村计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促进了村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今后,我们将以这次领导视察为动力,进一步抓好计生工作,以超常发展、跨越前进、时时刻刻不落伍、继续当好排头兵的实际行动,让党更放心,让群众更满意。

计划生育管理范文第4篇

一、20*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简要回顾

20*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强化依法行政、完善利益导向、推进生育文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形成了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群众满意拥护的工作新局面。全市年末总人口66.5218万人,共出生人口4498人,计划生育率9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8‰,出生性别比为100.89。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被*市政府评为计划生育优秀单位。

(一)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取得新成效。一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大力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一是实行人口计生问题综合决策。在制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时,把人口计生问题纳入其中,将人口自然增长率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做到人口计生工作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二是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制定出台了《*市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妇奖励扶助,去年,我市作为*市首个举办奖扶金首发式的县(市),共有2317人符合条件,发放奖扶金141.18万元。三是完善各项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和救助保障政策。统一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20*年,全市计生服务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拓展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借助农村文化示范户、百个生育文化宣传教育点、百场电影下乡及平时随访,深入群众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加大长效引导力度。二是为群众提供免费计划生育服务。去年,为第二批免费检查对象——36至50周岁农村已婚妇女和城镇无业人员中的已婚妇女,共82855人,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对安排生育的夫妇1100多人免费开展优生检测,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注重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处,建立完善避孕节育失败监测体系,加大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力度,增强避孕节育的有效性。20*年全市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达到100%。规范跟踪随访服务,实行计划生育术后访视上门、育龄妇女产后服务上门和避孕药具发放上门,上门随访服务率达100%。四是强化基层服务工作。将计划生育“三查”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生殖健康知识咨询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行计生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高基层计生服务水平。

(三)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有新保障。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省条例”,坚持依法治育,切实保护好、调动好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一是抓好人口计生干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计生干部的法制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工作“七个不准”要求,确保全市无一例执法违法或侵权行为发生。二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加强法院、人口计生、司法、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违法生育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去年,全市应征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为92.8%,兑现社会抚养费114.53万元。三是大力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建立市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领导小组,完善监督、投诉机制,真正确保了群众享有法定生育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权等各种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四是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通过部门协调与配合,做好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基本实现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去年在全市建立了19个流动人口自治点,选配流动人口计生联系员,实行“以外管外”,引导流动人口实行自我管理。

(四)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又有新提高。20*年,我们在提高基层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平稳发展上切实做到工作方式、工作方法两个转变,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继续拓展。各级计生协会稳步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抓好协会项目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培训,带领一批计划生育家庭走上了“少生快富”之路。二是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度较大提高。健全村(居)民自治网络,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民议事、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全市村民计划生育自治率达到100%。三是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完善部门之间的人口计生信息互通、交换、核对制度,去年,全市计划生育统计误差率继续控制在2%以下。四是计生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开展人口计生系统行风评议和“优秀计生联系员”评比活动,计生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群众人口计生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未来几十年,我市将相继迎来人口总量高峰、流动人口高峰、就业人口高峰、老龄人口高峰“四大高峰”,尤其是老龄化程度我市已位居全省前列,使我市人口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同时,违法生育行为呈现多元化、上升趋势,“富人”、未婚青年、离再婚人员、外来外出人员违法生育比往年有所增加;一些党政领导和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不到位,影响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优质服务的深度、广度还不够,尤其是对青少年、男性育龄群众、流动人口等人群的计划生育服务还存在盲区。面对上述挑战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在思想上不能有半点松懈,在工作力度上不能有丝豪减弱,要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

二、20*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主要目标:全市年末户籍总人口控制在66.6万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下,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6%以上,计划外怀孕率控制在1.5%以下,育龄群众基础知识普及率90%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下,出生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一)推进依法行政和难点治理,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执行“七个不准”禁令,做到计生行政执法“主体、内容、依据、程序、文书”五规范,杜绝侵犯育龄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严格执行《一孩生育证明》的发放、再生育审批和特殊情况生育审核制度,规范计生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控制带胎生育审批。规范出具终止妊娠手术证明,防止选择胎儿性别擅自终止妊娠行为的发生。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深化政(村)务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各项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奖励政策,进一步完善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的行政执法机制。开展计划外生育专项治理,分析原因,落实相关措施,提高计划生育率。人口计生、教育、卫生、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群团组织)要联合开展“生育政策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切实增强未婚青年、青少年依法婚育意识,减少早婚早育现象。加强对离婚、丧偶、再婚对象等特殊人群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及时落实好意外妊娠对象的补救措施,减少计划外生育。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社会等手段,提高社会抚养费兑现率,严肃生育政策。

(二)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进一步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完善宣传阵地,提升环境品位,每个乡镇确定一个试点搞好生育文化村建设,对百个生育文化宣传教育点户主进行人口计生知识培训,开展“特色生育文化宣教点”评创活动,力求建立一批高质量、高品位的基层计生宣传阵地。办好“两台一报”人口计生宣传栏目,向广大市民普及人口计生基础知识。及时更新*市人口计生网、政务专网、人口与青春期健康教育网的宣传内容,进一步发挥网络宣传的作用。深化与育龄群众的面对面宣传服务,使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进一步体现个性化,更贴近群众的需求。按照“大宣传、大联合、大服务、出精品、出成效”的要求,加强部门合作,在市场文化、小区文化、楼道文化等建设中,融入计划生育的宣传内容,节约宣传资源。制作具有创意独特、对群众有较大吸引力的宣传教育品,提高宣传品的利用率。组建计生宣传志愿者队伍,做深社会化、公益性、个性化宣传文章,发动全社会宣传和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行为。

(三)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育龄群众满意度。按照“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大计生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投入,配强配足专业技术人员,抓好技术服务队伍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市计划生育指导站、镇乡(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指导、引导已生育一个以上孩子的育龄夫妇落实好长效、可靠、安全、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保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搞好分级、规范的随访和咨询服务,随访服务率市级委托达到30%以上,乡镇级达到50%以上,村级达到100%。强化计卫合作,结合农民健康工程,为第三批农村及城镇失业已婚妇女开展免费生殖健康检查,针对农村妇女生殖道疾病发病率高的情况,加大卫生常识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广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提高农村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开展好男性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增强男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保护自身生殖健康的意识。加强对未婚人群的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按需提供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需求调查,不断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服务需求。

(四)推进属地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好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责任,完善“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机制,提高外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配强配足计生协管员,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部门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全市“一盘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对长期外出育龄妇女进行调查摸底和跟踪服务,为外来育龄妇女提供随访服务,降低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生育率。以“情系农民工,关爱在*”宣传服务月为载体,宣传、人口计生、卫生等部门要联合向外来育龄人员宣传科学文明的婚育新知识,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同时开展“十佳婚育新风带头人”评选活动,在外来人群中大力倡导文明婚育新风。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加强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沟通与反馈,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

(五)全面加强基层工作,进一步夯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在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方面,我们要抓好三项措施的落实:一是完善人口计生信息网络。以加强人口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导向,加强乡镇、村两级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建设。继续推进机关协同办公、电子政务工作,通过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基层计生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坚持每月育龄妇女信息核对抽查和每季度统计质量检查制度,切实提高基础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计生服务。进一步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六位一体”功能,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开展计划生育“三查”、药具发放、宣传咨询等服务,为农村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市人口计生局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计生业务指导,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三是加强计生协会工作。抓好市、乡镇两级计生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将“村两委负责、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经验推广到各社区(居委会),带领广大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居民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抓好计生协会“少生快富”项目建设、“优秀会员之家”创建、会费收缴、扶贫帮困等工作,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作用。

三、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领导责任,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各党政领导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作出部署。定期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形势,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实际困难,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的深入发展。要加强对人口问题的学习研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努力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把各项措施落实到最基层。坚持实施党政领导、责任部门、计划生育部门“三线”考核,落实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把人口计生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逐年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要用足用好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尤其是保证好法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以及基层工作人员报酬的落实,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计划生育管理范文第5篇

今天,我们市、县、乡三级分管计生工作的负责同志和计生战线上的负责同志相聚在固始,共同探讨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今天这次会议既是一个经验推广会,也是一个鼓劲加压会,目的是为了推动全市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入,提高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审时度势,抢抓时间

多年来,我市城区和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与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比,城区和城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城市,许多“单位人”变为“社会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部分社会职能逐渐向社区转移,城市区和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比如新增大量非公有制企业计划生育管理问题,城市育龄人群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标准需求不断升高问题,无业人员、失业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等等,使城市区和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加大、任务加重,给城市区和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大家要紧紧抓住下半年时间,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二、深化改革,构建工作新机制

按照全省的工作安排,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真正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务必做到四个坚持:

一要坚持以“属地管理”为核心。“属地管理”就是要求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社区居委会协助,统一管理住本辖区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这是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落脚点。只要认真实行属地管理,就不会出现管理漏洞。

二要坚持以“单位负责”为关键。“单位负责”就是要求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本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并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作用,共同参与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并不是说单位就可以放松此项工作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能够正常或基本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经济组织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仍以单位管理为主,以现居住地管理为辅。即使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但有单位依托的人员,各相关单位仍然要履行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绝不能撒手不管,关键时刻单位的管理还是能够起到关键作用。

三要坚持以“居民自治”为基础。“居民自治”就是要重点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实现居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实现“居民自治”,是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要坚持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把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明确社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居民自治”的相关制度,调动广大居民实行自我管理、互相监督的积极性。

四要坚持以“社区服务”为手段。“社区服务”就是要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要利用社区服务中心,构建“依托社区、利用资源、面向家庭、宣传到人”这个平台,根据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全面加强结合和渗透,搞好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一要与社区文化工作相结合,建立新型的社区生育文化;二要与社区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市民和青少年的计划生育教育;三要与社区卫生工作相结合,整合社区医疗资源,为育龄群众开展好优生优育等技术服务;四要与社会治安工作相结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其管理和服务的范围;五要与劳动、工商、民政等部门相结合,为社区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等服务;六要与辖区单位联手,充分利用单位的人、财、物等资源,为社区育龄群众开展好宣传服务;七是根据“以人为本,按需服务”的要求,居民楼栋设立各种便民服务措施,把群众需要的服务送进楼道,送进家庭。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

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要求具体、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对全面提高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大意义,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投入四到位。各县区改革领导小组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督导工作的落实。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要把握关键环节。建立城区和城镇人口计生管理新体制,是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实施过程中,宣传发动是前提,清理清查是手段,规范管理是目的。一定要把握好这几个关键环节,通过层层发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得到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三要建立服务网络。各地要根据实际,建立完善乡(镇)政府——管理服务区(街道居委会)——管理小区(社区居民组)——楼院四级服务网络,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落实管理措施,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