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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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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亮点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亮点范文第1篇

一、重点做好畜产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养殖环节、运输环节、屠宰环节、兽药、饲料生产环节的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行为,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奶站管理,确保我县不出现畜产品安全事件,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肉、蛋、奶。

二、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确保我县不出现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健全动物卫生监督监管机制,稳步推进动物标识和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检疫电子出证,逐步实现检疫票证、检疫检测记录电子化。深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特别要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稳定和巩固乡镇动物防疫机构,全方位提升动物防疫体系基础保障能力,使其在防疫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做好畜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大争取国家扶持资金的力度,努力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积极争取更多的养殖项目,在项目申报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全县的规模养殖场进行认真细致筛选并会同相关单位现场查看后,确定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将技术措施落实到场,及时了解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积极引导养殖户转变饲养管理方式,建立标准化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配合县环保局做好畜禽养殖场的污染物治理工程建设。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亮点范文第2篇

一、做好妇幼健康工作统筹谋划

对标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纲要、2011-2020年妇女儿童“两纲”目标,各项目单位认真梳理辖区指标完成情况,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收官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指标任务,迎接上级专项督导。在做好2011-2020年“两纲”终期评估工作基础上,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新周期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和“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鼓励支持县妇幼保健机构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医改提出的医疗机构“两个允许”要求,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和机制创新增强工作人员积极性和责任感,从而增强妇幼保健机构内部活力和发展动力。继续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联合联动,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近两年申报联合联动项目单位要按项目要求做好项目运作和工作总结。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共享。

三、强化母婴安全保障管理

全力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母婴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对孕产妇安全管理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对管控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单位实施约谈追责。深入开展母婴安全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今年按省工作安排组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技能演练竞赛和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开展市、县级孕产妇危重症、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提升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有效降低剖宫产率,初产剖宫产率控制在45%以下,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6.5/10万和4.2‰以下。

四、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

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要以母子健康手册为载体,完善生育全程服务链条。推动开展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服务,满足妇女不同时期健康需求。落实基本避孕服务,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强儿童健康管理,重点强化新生儿保健和高危儿管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支持我县妇幼保健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门诊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和内涵。

五、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

落实《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进一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统筹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避免工作大幅度滑坡,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5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规范产前筛查机构准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

六、巩固妇幼健康扶贫成效

以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为基准,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新筛项目列入我市十大工程,各项目单位要强化培训督导,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妇幼健康均衡发展。

七、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监管

加强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各签发机构要按规定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保管和签发,对伪造、倒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县直医疗保健机构要规范使用和管理妇幼项目经费,做好省级专项督导迎检工作,确保项目服务质量和资金安全。落实好安全生产、院感防控、保密工作等各项制度。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亮点范文第3篇

第一部分:2019年下半年工作总结一、年度考核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完成示范工程中期演示验收。

截止2019年5月月底,已完成示范点电气设备的安装及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联调工作。

2019年6月11日,国家工信部已组织进行了示范点中期演示验收。

2019年10月份,已完成示范点部分设备的拆除、返厂改造。

(二)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编。

已于2019年5月27日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编、、实施。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加了安委会的职责、分包商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奖惩条款等内容。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顺利通过示范工程中期演示验收。

2019年6月11日,国家工信部组织进行了示范点中期演示验收,对中期演示现场验收结果表示满意。

(二)积极做好EPC总承包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在修编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采取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大力加强现场施工、调试风险管控,确保项目的安全。到目前为止,工业园区示范点工程进展总体顺利,中期演示验收顺利通过,工程质量优良,无重大或一般安全事故发生;

(三)完成10kV高压线迁改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顺利投产送电。

经多方努力,10kV高压线迁改工程EPC总承包工程于2019年8月份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产芋施工任务,并于顺利投产、送电。

(四)完成多项110KV输变电工程的设计评审工作,开拓业务新模式。

下半年,我院在做好设计工作的同时,积极抽调业务骨干,开展设计评审业务。在激烈的竟争中顺利中标110KV输变电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下半年至今,已完成20多项110KV输变电工程的设计评审工作,有效拓展了我院的业务范围,进一步提高了盈利能力。

(四)做好EPC总承包工程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在EPC总承包工程物资采购、施工分包队伍的选择方面,项目管理部严格执行我院总承包工程管理制度和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坚持“阳光采购”,对相关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廉洁风险教育,确保各项采购工作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经得起纪检、监察部门的审计。

第二部分 形势分析及主要问题一、部门工作存在的困难

(一)部门人员配置严重不足

从已发文的项目管理部职责上来说,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负责设计项目和总承包项目的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对项目开展各环节中的工程设计质量、进度、费用、安全、资料归档等实施全过程管理,对外加强沟通,对内促进部门协作。项目管理部主要有两大职责,一是主网输变电工程的全过程管理;二是总承包项目的管理和实施,这两方面都需要相应的人员。

目前项目管理部仅有人员7名,包括副主任1名,项目经理(拟任)4名(包括其中借调的一名),文员2名。项目管理部没有持证上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没有专职的负责物资方面的采购员、履约管理员、品质控制员,没有专职的项目管理员(包括质量工程师、信息管理工程师等)。在EPC总承包业务管理方面,可以说人员配置明显不足,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另外,项目管理部部分项目经理也同时承担着设计评审工作任务,以及部分主网项目的设总、校核、设计工作,任务较重。如果要同时承担全院主网输变电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建议增加部分专职设总(项目经理)及相应的配合的文员。

(二)办公环境方面

目前项目管理部和综合能源部合并办公,项目管理部7个人(含文员),分别在406办公室和三楼的变电部、一楼的配电部办公室办公,不方便部门的统一管理和沟通,降低管理效率。

二、困难解决办法

(一)将项目管理部人员配置列入设计院人力资源计划,尽快招聘相关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并配置相应的采购员/履约管理员/品质控制员、项目管理员,使之与EPC总承包业务相对应.

(二)在变电部和输电部内部选拨优秀的有经验的人员到项目管理部当项目经理(大设总),使其能承担对应的主网输变电工程的全过程管理职责,以及胜任设计评审工作。

(三)改善部门办公环境方面。做到部门人员统一办公,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部分明年工作计划一、做好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确保按期完成3个示范点的建设任务。

(一)、做好示范点建设工作,确保按期完示范点的终期建设任务。

(二)、积极推进数据中心示范点和办公及生活园区示范点建设工作。

(三)积极做好项目的创优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的创优策划工作,并严格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工程总体质量;做好创优过程资料的收集、提炼,图片、视频的整理等等,为以后申报电力优质工程做好准备,力争项目获广东电网“安全、优质、文明”样板金质工程、南方电网优质工程,力争总体工程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中小型)。

(四)按照新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50358-2017),对项目部组织机构、人员分工进行调整,使之与新的总承包管理规范相适应。

二、做好10kV高压线迁改工程EPC总承包工程的收尾工作,完成工程的结算任务及进度款申报工作。

积极做好10kV高压线迁改工程EPC总承包工程管理的收尾工作,完成工程的竣工资料、结算任务及进度款申报、分包工程款支付工作。

三、做好主网输变电设计评审工作。

(一)主动与各供电局联系,进一步开拓主网输变电设计评审业务,提高市场份额。

(二)认真总结主网输变电设计评审经验,梳理主网输变电设计评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评审质量。

四、做好主网输变电工程全过程管理的准备工作。

(一)对项目经理(设总)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特别是对变电、输电专业设总的交叉培训,使其掌握主网输变电工程全过程管理的知识。

(二)推动项目管理部人员的考证工作,包括注册安全师、一级建造师证的考证。

(三)编制、善主网项目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

(四)完善管理部人员配置,争取明年上半年实现主网输变电工程全过程管理工作。

五、做好院安全管理工作

(一)争取配备持证上岗的专(·兼)职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每月按时上报竞争性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统计报表等报表和资料。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亮点范文第4篇

一、加强县(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工程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社会政策的有效落实。我市承担着先行先试建设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的重任,伴随国务院《关于支持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办〔〕32号)文件出台和型城镇化的推进,城乡建设任务更加繁重,建设项目数量更多、涉及面更广、工程体量更大,特别是一些工程因自身特殊性推进难度较大。结合实际,在强化监管中体现服务,对传统监管方式进行突破和创,既求工程质量安全、又保项目推进尤为紧迫。针对形势下的情况,加强县(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是建设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的需要,是提升发展质量保证发展速度的需要,是建设幸福的需要。

二、明确责任,实现全覆盖监管

(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规划区内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各县(市)、区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实施单位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面管理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及个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

(三)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各区建设局及有关园区管理机构根据市或所在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落实管理责任。

(四)平原区、高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委托或派驻人员、设立机构等形式进行管理,并不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督查。

(五)市规划区内的各类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工程和校安、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严格程序,规范管理,接受市住建委统一监管。

(六)市规划区内的型农村社区工程按属地管理原则,其质量安全监管由所在区建设局负责,市住建委负责给予技术指导。

三、多策并举,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一)严格基本建设制度。所有工程项目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应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必须通过法定招标程序,确定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具备进场条件的进场交易;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二)突出监管重点。在监督对象上,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作为重点,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监管环节上,把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点,遏制未批先建、违反基本建设制度等行为,从根源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在监管区域上,把型农村社区、城乡结合部、中心镇、产业集聚区作为重点,抓好监管的有效延伸,消除监管盲区。

(三)实施分类管理。根据项目实际,分类推进工程建设。市规划区内的各类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工程应完善必备的土地、规划手续,资金来源落实、有必备图纸资料的可进行工程招投标,确定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具备施工条件的,主管部门介入质量安全监督。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要按照省市政府要求,严格程序,加快推进,建设主管部门及时跟进监管。型农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办〔〕22号)精神规划建设。

(四)狠抓监督巡查。市住建委牵头,成立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小组,不定期对四区八县及平原区、高区、工业园区的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巡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建立巡查台账,全面掌握执行基本建设制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各区及产业集聚区要在巡查组指导下,充实人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各县(市)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把日常监管和服务向村镇延伸、向产业集聚区延伸。

(五)强化指导服务。市住建委指导各区建设局依照工程建设程序明确监管职责、完善工作流程,指导根据在建工程规模适量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监督员,并负责提供岗位培训。市住建委在常态化巡查中要监管服务并重,及时提供必要的管理指导和技术服务。

(六)推进工程创优。县(市)、区建设工程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同时,应注重创优工作,特别要以创建省优、市优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为载体,推动工程项目出精品、施工管理上水平,打造群众满意工程、质量安全放心工程。

(七)典型示范带动。应充分发挥县(市)、区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作用,对抓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成效显著的县(市)区、项目管理亮点突出的工程,适时进行总结、点评,以开现场会、组织集中观摩等形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以点带面,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八)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市住建委适时召开各县(市)、区及产业集聚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市住建委制订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督察办法,明确巡查要求、细化督察内容,把常态化巡查、定期督察考核作为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

四、严格督察,确保监管实效

(一)自查自纠月报告。各县(市)、区要根据权限建立辖区内在建工程总台账,将监督检查常态化,重点加强对工程项目执行基本建设制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排除隐患,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程质量安全情况汇总上报市住建委。

(二)监督管理季督察。市住建委在抓好常态化巡查的同时,每季度对县(市)、区的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一次督察,将督察内容具体化,逐项打分,综合汇总排序,把季度得分按一定的比重计入半年观摩评比。

(三)定期组织观摩评比。市住建委每半年组织市、县(市)区及行业内专家、领导,对县(市)、区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观摩,按照督察内容及评分细则,综合打分排序。对存在问题突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直接排名末位。将排序结果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报市政府有关领导并抄送县(市)、区主要领导。

(四)年终排名公示。年底对县(市)、区按季督察及半年观摩的累计得分进行排名,在日报、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将有关突出问题、典型事件公开曝光,同时报市政府有关领导并抄送县(市)、区主要领导。

(五)纳入考核目标。把县(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作为评估县(市)、区保障性住房、型农村社区、产业集聚区三项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对年度排名后三名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县(市)区在城镇化、质量兴市等相关考核及评比中一票否决。

五、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抓工程质量安全作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本《意见》,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制订辖区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细则,强化常态化监管的同时,延伸监管与服务范围,消除监管盲区。

(三)各区建设局及平原区、高区、工业园区要根据受委托权限和实际工作需要,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订措施,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四)市住建委有关科室、办站要切实承担起对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定配套制度,搞好工作对接,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抓紧抓好。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亮点范文第5篇

一、做好妇幼健康工作统筹谋划

对标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纲要、2011-2020年妇女儿童“两纲”目标,各镇、街认真梳理辖区指标完成情况,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收官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指标任务,迎接上级专项督导。在做好2011-2020年“两纲”终期评估工作基础上,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结合市实际确定新周期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和“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鼓励支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医改提出的医疗机构“两个允许”要求,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和机制创新增强工作人员积极性和责任感,从而增强妇幼保健机构内部活力和发展动力。继续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联合联动,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共享。

三、强化母婴安全保障管理

全力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母婴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卫计发〔2018〕213号文件,《关于印发区母婴安全行动(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对孕产妇安全管理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对管控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单位实施约谈追责。深入开展母婴安全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今年按省工作安排组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技能演练竞赛和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开展市级孕产妇危重症、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提升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有效降低剖宫产率,初产剖宫产率控制在45%以下,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6.5/10万和4.2‰以下。

四、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

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要以母子健康手册为载体,完善生育全程服务链条。推动开展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服务,满足妇女不同时期健康需求。落实基本避孕服务,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按照卫计发〔2018〕213号文件,《关于印发区母婴安全行动(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强儿童健康管理,重点强化新生儿保健和高危儿管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支持市妇幼保健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门诊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和内涵。

五、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

落实《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进一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统筹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进一步加强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避免工作大幅度滑坡,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5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叶酸服用率达到90%;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

六、巩固妇幼健康扶贫成效

以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为基准,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新筛项目列入市十大工程,各镇、街要强化培训督导,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妇幼健康均衡发展。

七、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监管

加强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各签发机构要按规定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保管和签发,对伪造、倒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各镇、街要规范使用和管理妇幼项目经费,做好省级专项督导迎检工作,确保项目服务质量和资金安全。落实好安全生产、院感防控、保密工作等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