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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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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范文第1篇

随着国家的不断昌盛、繁荣、富裕、强大及政府职能的转变,一系列涉及民生的优先优惠政策陆续出台。这些普惠政策对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这些政策是惠及所有公民的,没有特殊的指向。如何最大限度的发挥它的优势,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是进一步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解决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财力不足而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力度不大、影响较小的最好方法。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改革工作发展方式,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普惠政策的优势,把普惠政策与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有机结合起来,收到了较好社会效果。

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了林权改革、土地流转承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家电下乡、汽车摩托下乡、农业机械补贴、种粮补贴、贫困学生救助、居民大病救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近20项关乎民生的优先优惠政策。他们首先把这些政策归拢起来,由人口计生委及相关部门抽出专人对各项政策进行逐条逐项研究。在不改变政策服务对象、不超越政策规定范围、不提高政策限制条件、不增加政策服务条款的情况下,结合本地实际,由政府下发文件,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计生户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倾斜。如在农村土地流转承包方面,该区规定,同等条件下,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承包,并优惠承包费。

在林权制度改革中,计划生育家庭可优先承包荒山、荒沟、荒坡和荒地,并优惠承包费;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保险方面,所需费用计生户全免,由政府承担;在对贫困学生救助和居民大病救助方面,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一律按最高额享受;在推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方面、农村享受国家奖励扶助的60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老人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免费入住区、乡敬老院,享受与五保户同样的福利待遇等。

以上措施的实施,一是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普惠政策的作用,提高了政策的公信力和知名度,挖掘了公共社会资源的潜力,使涉及各行各业的优势得到互补和有效整合;二是较好地消除了在普惠政策落实时,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影响;三是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享受到国家对他们的专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有多得到一份实惠;四是弥补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力度不到位的问题;五是适合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实现“四个转变”的总体思路。

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范文第2篇

为建立和落实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市农村独女领证户和双女绝育户〔以下简称“独(双)女户”〕及其女孩的各项优惠政策。

一、奖励优惠政策

1.按时足额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执行标准为每月发放5—15元,不得低于5元,发放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2.对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对生育两个女孩,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绝育措施的夫妻,给予**0元的一次性奖励。

3.独(双)女户女孩升市内一般普通高中时,录取分数下降5分。独(双)女户女孩考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奖励;考上高等教育院校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以上奖励费用由县财政支付。

二、帮扶救助优惠政策

5.妇联在实施“春蕾计划”时,优先安排农村独(双)女户儿童助学资金。在救助特困妇女时,优先照顾独(双)女户贫困母亲。

6.共青团在实施“希望工程”时,优先安排农村独(双)女户儿童助学资金。

7.卫生部门所属医疗机构对农村独(双)女户女孩接种非免费疫苗的只收取成本费。

8.民政部门在安排“农村特困户救助”时,优惠照顾独(双)女户家庭。

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劳动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招聘用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农村独(双)女户家庭成员。

10.农委、农行、信用社等部门将农村独(双)女户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扶贫项目、小额贷款使用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11.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个部门要联系独(双)女户困难家庭1—2户,帮扶年限5年,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每年帮扶资金不少于500元。

12.设立“关爱女孩行动”基金,面向全社会募集“关爱女孩”资金,用于帮助独(双)女户困难家庭发展经济,脱贫致富。

三、社会保障政策

13.实施独(双)女户家庭基本养老制度,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优先为农村独(双)女的夫妻办理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险中由政府承担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政府制定。

四、服务管理

14.人口计生部门要摸清情况,负责制定农村独(双)女户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档案,发放独(双)女户优惠卡,及时向各相关部门提供奖励优惠的独(双)女户及人员名单。

15.对弄虚作假或违法生育的独(双)女户,由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依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取消其所有奖励优惠待遇,追回其已享受的全部款物,并依法进行处罚。

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范文第3篇

一、坚持依法行政,狠抓文明执法,全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宣传和“学用政策活动”。在4月开展一次以“单独两孩”政策、《区计划生育条例》和《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为主的计生政策大型宣传活动;5.29开展一次《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暂行办法》和《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政策宣传活动;6月开展全县诚信计生续签新签宣传教育活动;7.11开展一次全县违法生育依法行政专项治理宣传活动;9月上旬开展一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2月4日计生奖扶政策宣传活动。

(二)抓好政法工作业务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培训的原则,县级负责乡级培训,乡级负责村级培训,村负责对人口管理员和诚信计生小组长的培训,小组长负责对小组成员的培训。4月举办一期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培训,培训内容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行政执法、诚信计生、奖励扶助等。

(三)抓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二是抓好单独两孩政策培训。各乡镇分级组织培训,培训对象延伸到诚信计生小组一级。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四)依法依规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审批《二孩生育证》。规范办证、审批程序,杜绝违法违规办证、乱批二孩生育指标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5月份在全县开展一次依法行政和乱收费、乱罚款治理检查工作,并下发检查通报。严格推行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口计生委2012年12月下发的《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行依法行政“一票否决”;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能力建设。

(五)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社会征信管理工作机制。协调法院、公安、金融、工商等部门联合建立征信管理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当年违法生育立案率达100%,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达8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在2013年的基础上取得明显的新成效。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生育社会征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抓好执法文书规范化管理。按照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一案一卷”行政执法档案,开展执法案卷评议活动。8月份开展一次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比活动,案卷规范的前三名给予表彰奖励。

(七)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实施证件办理电子化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出台方便群众办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三零四办五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提高群众满意度。在3月下旬全县统一模式制作办证一次性告知单,并在县、乡办证窗口放置,便于群众取阅。

(八)抓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要求,创新开展人口计生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全年无行政违法案件。积极参与县法制办组织的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培育示范单位,落实示范项目。

(九)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做好维稳工作,实现“六个不发生”工作目标,确保人口计生系统和谐稳定。做好计生维稳问题排查,落实好失独家庭等计生弱式群众扶助,全年慰问不少于4人/次。

(十)建立协查督办制度,加强督查检查工作。对典型案件和跨乡镇的重大案件,县人口计生局协调组织,有关乡镇参与,依法查处;年内开展不少于两次行政执法检查,主要围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政务村务公开、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和简化办证程序等内容检查。

二、强化“六项”工作,全面实现诚信计生提质升级。

(一)强化宣传培训。利用我县开展诚信计生新签续签活动和乡镇计生队伍调整较大的情况,重点抓好社会宣传和对乡镇计生干部、村两委干部、诚信计生小组长和新签、续签人员培训;5月组织各乡镇开展一次诚信计生小组长宣传培训;年内召开一次小组长交叉巡回培训会。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按照自治区、市关于建立诚信计生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我县诚信计生利益导向、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扶贫帮困等机制,制定出台《县诚信计生长效机制》文件;加强部门联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注重普惠政策与计生优先优惠政策的兼容;落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诚信计生巩固提升扩面工作的意见》(市人口与计生组办〔2012〕10号)文件精神,巩固诚信计生成果。

(三)强化示范点建设。继续开展诚信计生“四创四树”活动,在巩固发展现有示范点的的基层上,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诚信计生示范村(居)、诚信计生示范小组的创建和培育工作,培育一批新的诚信计生小组示范典型;适时召开全县优秀诚信计生小组长代表座谈会或巡回交流活动,激发诚信计生小组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评比表彰一批新涌现的“五好”诚信计生小组和“五好”诚信计生小组长。

(四)强化规范化管理。继续按照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市诚信计生工作规范》和“六个规范”要求抓好诚信计生的承诺书、保证书、档案、信息录入等规范化管理。

(五)强化部门配合。与民政和县美丽办等部门加强配合,抓好诚信计生和清洁乡村写进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工作,使诚信计生的双向承诺真正具有法律效力,更好地实现诚信计生法制化管理、法制化运作;加强诚信计生信息化建设,实现诚信计生育龄妇女信息动态化管理。

(六)强化督促检查。年内安排一次以上对基本实现诚信计生乡镇工作抽查,重点是诚信计生承诺书新签续签和承诺兑现情况的抽查;按照国家、自治区诚信计生评估验收标准,组织做好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的评估验收工作。对基础薄弱地区的乡镇诚信计生工作重点加强指导。

三、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

(一)落实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把好资格确认关、政策关和发放关,落实兑现率100%。

(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条例》、《管理办法》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当年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100%;退休职工增加退休金兑现率100%;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金兑现率100%;代缴符合条件的对象新农合和新农保费用兑现100%。落实《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规定的奖励扶助对象及55-59周岁奖励对象的资格审查、上报工作,兑现率100%。

(三)落实市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落实诚信计生家庭小额贴息贷款,及时兑现即环即奖和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兑现率100%。

(四)落实诚信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措施。修改完善《县诚信计生公益金实施细则》,以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为重点对象,出台《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救助暂行办法》,落实好诚信计生家庭扶助救助工作,兑现诚信计生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措施,落实率达100%。

(五)规范奖励扶助档案管理。按照奖励扶助信息规范要求,按年度订装成册。

四、抓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人口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加强人口计生部门与扶贫部门联系,扩大项目计生家庭受益面,重点抓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县“十二五”期间有17个贫困村)计划生育工作,并着力在政策、资金上向贫困村倾斜。优先安排人口计生工作做得好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帮助计生贫困家庭获得发展生产项目与资金等等。实现17个贫困村计生家庭扶贫项目覆盖率。

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范文第4篇

一、年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人口计划指标圆满完成,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截止年9月30日,全市总人口384609人,已婚育龄妇女76082名,共出生人口4838人,人口出生率12.54‰,符合政策生育率92.50%,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105,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90.69%,当年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6.07%,一孩家庭巩固率43.9%,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兑现率100%。

(二)严格考核奖惩、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今年对09年人口计生工作做出贡献的寺家庄镇等10个乡镇;法院、卫生、公安、药监等25个市直部门;31个村委会;100名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给予了表彰奖励,共颁发奖金7.9万元。通过人口计生政策审查,取消了4个村、1个单位和12名人员评选文明单位和劳动模范资格;对全市拟提拔的15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政策审查。

(三)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使发展成果惠及农民百姓。为保证全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市乡两级分别将奖励优惠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财政困难的乡镇由市财政直接兑现奖金,确保了全市农村应享受的家庭都能得到奖励。一是兑现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对全市4495名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金104.55万元;对符合再生育条件不再生育的158名育龄群众发放奖金15.8万元,上述两项落实率分别为100%。二是开展计生家庭救助活动。对58户计生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2.41万元;对1户节育手术困难给予1万元救助;三是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为4742名农村独生子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统筹补贴9.48万元,办理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476人,确认奖扶对象213名,特别扶助对象7名。为3771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扶持。四是实施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补贴。市财政共为1146人兑现手术奖励补助16.4万元;今年,乡镇政府共为采取上环手术的4651人落实奖励补助27.3万元。五是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今年全市共为203名机关企事业、改制、破产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兑现退休一次性3000元奖励60.9万元。

(四)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工作,实施优生优育优教工程。今年是我市实施优生优育优教服务工程的第四年。一是加强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培训。聘请省属医院的专家巡回为13个乡镇区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的普及工作,举办培训班13期,印发优生优育优教宣传材料2万份,办理“三优”服务证4528册,接受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培训的群众达到3.8万人次。二是认真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免费发放优生药物9007人份,为10762名妇女开展了优生四项和乙肝五项优生检测,查出有不适症状的61人,并告知其治愈后再生育或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五)发挥市乡技术站作用,开展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按照“提升基本服务水平,拓展延伸服务领域”的工作思路。一是做好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市站主要承担结扎、上(取)环、人工终止妊娠、并发症治疗等服务;乡站主要承担上(取)环、人工流产、孕情普查等服务。年上环5168例、取环607例、人工终止妊娠685例、引产50例、女扎39例。二是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检查服务民心工程。共为63390人开展了生殖健康免费检查服务。其中B超检查63390人;乳腺检查59398人,查出8400人患病,治疗8152人,转诊248例;妇科检查57096人,查出12348人患病,治疗11902人,转诊446例,使许多妇科常见疾病得到了及时诊断和治疗。三是增设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今年在13个乡镇和城区增设了31个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四是为军人家属提供优质服务。累计为178名军人提供了婚前医学检查免费服务,为6000人次官兵举办了生育政策、三优服务、节育避孕等知识讲座,为360多名官兵进行了男性生殖健康服务。

(六)搞好农村宣传阵地建设,营造计划生育宣传氛围。年全市抓了37个“五个一”工程示范村,建设高标准生育文化大院150个,208个村建起瓷砖质地知识板块,创建了30个婚育文明村、8196户婚育文明家庭。排练计生文艺节目15个、创作计生作品10个、发放明白册2万本、每月播放计生内容专题片2个,举办了以人口计生为主题的海山公园消夏晚会、纪念“9.25公开信”发表30周年书法绘画作品笔会,市领导在电视台发表了纪念“9.25公开信”周年电视讲话。今年共刊发计生新闻稿件93篇,其中中国人口报2篇,省人口计生简报6篇,省人口计生网站50篇,市人口计生简报9篇,市新闻媒体4篇,本市报社电视台22篇。

(七)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激发计生协生机和活力。年开展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百村(居)示范”活动。一是确定了曲寨村等5个市级示范村和21个试点村。13个乡(镇)区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开展工作。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生育关怀服务行动。共慰问贫困母亲、贫困儿童、独生子女夭亡家庭1178户;“母亲节”期间共慰问独生子女夭亡家庭14户,为上寨小学56名学生免费进行了微量元素检测。三是开展了为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共为全市7559户独生子女家庭和32户军人家庭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27730元,其中财政为独女户家庭的保险全部买单,政府把此项工作列入了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

二、年人口计生创新亮点工作情况

(一)抓住新农保试点时机,完善计生户优生优惠政策。我市被省确定为新农保试点市后,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等三部委《关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衔接的通知》精神,抓住机遇,吃透政策,调查摸底、科学论证,制定了《市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办法》。一是研究政策,确定了补助人群、补助标准、补助公平、群众自愿、财力支撑五个基本原则。二是摸清底数,确定标准,出台政策。三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部门配合,规范运作。四是协调农工委、教育、农业、水务、工商、卫生、民政、工会、科技、人劳、国土、妇联、残联、城管、人口计生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市在普惠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实施意见》。

(二)开展计生关爱行动,为计生家庭送“全家福”活动。为营造关心独生子女、关爱女孩的人口文化氛围,今年启动了为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和独生子女家庭送福到家活动,在“全家福”制作过程中,邀请了摄影家协会会员组成志愿者队伍深入村户登门免费拍照,“全家福”照片以温馨吉祥喜庆图案为背景,融入计生政策、生殖保健知识、阳光服务热线等内容,美观、实用,深受欢迎和喜爱。2月3日上午,省人口计生委主任等省市计生领导亲自为镇北村等8户独女户家庭送去了“全家福”照片。截止目前,全市已赠送“全家福”830余户。

(三)组建计生执法大队,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工作部署,围绕社会抚养费征收“四在县”的要求,协调组织部、编委、人劳局增加了12个事业编制,经过市人口计生局和乡镇党委、政府认真筛选、全面考察,本着“个人自愿、乡镇同意”,从乡镇计生办有执法证的人员中组建起了计划生育执法督导大队。

三、年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谋划

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二五”人口计生发展目标,坚持夯基础、破难题、创特色、上水平,积极构建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的工作新机制,全市符合政策生育率92%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90%以上,当年出生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80%以上,性别比趋于正常,统计求实率95%以上,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充分利用好“六五人口普查资料”,核实人口计生数据,严格控制人口增长,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严格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二是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月访视、季服务工作制度,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三是严格现行生育政策,依法处理违法生育行为。四是狠抓后进帮促转化工作,促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均衡发展。五是加快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数据库数据质量和应用效果。

(二)落实奖励优惠政策,突出抓好新农保普惠政策实施。借助国家和上级出台一系列民主普惠政策有力时机,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补充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一是落实省《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二是落实我市制定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办法》,人口计生局和人劳局共同核实参加新农保中计划生育家庭两类十种情况人员的人数;财政局增加财政预算和资金监管;人劳局负责具体发放工作;审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各乡(镇)、村(居)对参加新农保的计划生育家庭进行登记造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预计新农保补贴需财政预算资金大约37万元(其中:年45-59周岁补缴补贴28万元;享受新农保补贴9万元)。三是督促农工委、教育、农业、水务、工商、卫生、民政、工会、科技、人劳、国土、妇联、残联、城管等部门落实《市在普惠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实施意见》。四是落实生育补贴。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年终人口计生责任目标考核细则,要求对政策内生育人员给予适应补贴,每人不少于50元,我市大约每年政策内出生4500人,预计每年生育补贴需要市财政预算资金25万元。

(三)开展生殖免费服务升级,增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工作部署,年全面开展面向家庭、面向社会、面向健康和亚健康人群的“全人口”生殖保健服务活动。一是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服务升级活动。服务经费由过去人均5元提高到10元,服务项目在原来B超、乳腺、妇科检查三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健康教育课堂、健康宣传手册、健康咨询指导、孕前优生、血尿常规、男性外科检查以及更年期保健等项目。预计免费服务升级需财政预算资金大约38万元。二是抓好国债资金项目宜安镇计生服务站建设,争取年6月份完工并投入使用。三是继续做好优生优育优教服务项目,重点抓好预防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全市各乡镇计生服务站普遍开展孕前优生服务项目。四是争取国家人口计生委孕前优生服务升级试点,突出抓好市计生服务站升级工作,积极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资金支持和设备援助。五是协调卫生部门优生监测结果认可问题。目前,在我市开展三优服务项目中,优生药物已全部由卫生部门免费发放,优生检测原来由计生服务站和卫生部门共同开展,现在市妇幼要求在该院检测,计生部门的检测结果不予认可。建议市领导协调卫生部门对计生技术服务部门优生检测结果给予相互认可,避免群众重复交费,减轻农民负担。

(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加强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设立“自强女孩”资助基金,建立“自强女孩”评选资助活动长效机制,协调卫生、统计、公安、教育等部门做好分性别统计工作,定期通报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信息,强化卫生、药监、人口计生三部门责任,坚持系统查处和联合查处相结合,实行案件月报制度。加强跨区域协作,对周边县相邻乡镇李村、黄壁庄、宜安、山尹村、寺家庄等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

(五)发挥计生执法大队职能作用,加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在县、征收在县、管理在县、支付在县”的“四在县”要求,充分发挥我市新组建的计划生育执法大队的职能作用,努力在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上实现新突破。预计计生执法队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及执法车辆需财政预算资金大约45万元。(人员工资、办公经费30万元;执法车辆15万元)

(六)以综合改革示范市为契机,抓好六项机制创新工作。去年底,经省、市人口计生委综合评估,我市申报了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今年我们重点抓好六项机制创新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二是建立完善科学管理机制,提高人口计生宏观决策水平。三是建立完善优质服务机制,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四是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让奖励政策惠及更多计生家庭。五是建立完善群众自治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监督作用。六是建立完善人财保障机制,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供支撑。预计综合改革示范市六项机制创新需财政预算资金大约10万元。

(七)做好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扎实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以“百村示范”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计生协基层群众自治活动。一是充分发挥曲寨等5个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作用,做好北海山等21个试点村的群众自治工作。二是认真落实鹿办字〔〕51号文《关于生育关怀公益金筹集管理使用办法》,“生育关怀公益金”重点用于关怀救助特困及有特殊需求的计划生育家庭。三是继续开展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按照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的工作要求,对农村和城镇低保独生子女家庭在年入保补贴条款的基础上,全部免除农村和城镇低保户独生子女家庭个人出资部分。预计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需财政追加预算资金大约6万元。

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范文第5篇

这次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大会表彰了计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向县政府递交了工作责任状。会议还下发了**局长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20*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并对今年的工作任务作了安排,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形成共识,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理念上的转变

过去的一年,是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一年,也是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快速前进的一年。20*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以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为统领,以“三结合”、“五关爱”、“五促五为”等活动为载体,在统筹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建立利益导向机制、优质服务和基层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中都有了新的突破。去年受到了“计生线”免检一年的奖励,“党政线”考核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通报表彰;在全省优质服务县(市)考核中,被评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同时,被州里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先进县”和“政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凝结了全县计生干部的辛勤汗水,同时也离不开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辛勤工作在计生战线上的计生干部,向为计生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向多年来关心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必须认清新形势,充分认识到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一是要充分认识到现阶段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艰巨性。目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的差距依然存在,孕育着较强的超生势能和生育反弹的现实危险。而且,上世纪80年代中期出生的独生子女已进入婚育期,按政策他们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将形成人口出生的小高峰。加之流动人口超生、非法同居生育以及富人超生带来的不利因素,将导致目前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问题。二是要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紧迫性。目前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过去只管人口数量,现在还要管人口素质、性别结构,还要应对流动人口、人口老龄化、朝鲜族人口负增长等新形势。而现阶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与人口转变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和财政投入机制也都不健全,这些都需要我们尽快加以完善和理顺。

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作了重大战略安排和部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决定》为指针,积极推动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在工作理念上,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固树立“大人口”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的主人地位,实现由强调国家利益向兼顾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转变,由注重完成人口计划向注重提高群众满意度转变。在工作内容上,由以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在工作方法上,由以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持续发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综合来看,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处于整体上升阶段,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们要立足实际,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准确把握人口发展的特征,突出重点,不断丰富和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推动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我们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首要任务,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虽然我县已经保持了低生育水平,但计划生育工作仍不能有丝毫放松。目前,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群众对生育政策有误解,认为现在可以随便生二胎,导致人口计生工作增加了人口控制难度。为此,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以及计生工作者要继续加强生育政策的宣传,把增强群众执行计生政策的自觉性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对早婚早育、违法生育行为,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认真执法,对政策外超生必须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教育公民自觉依法婚育;对党员、干部以及名人、富人超生行为要严肃查处,必要时予以曝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遏止攀比生育现象。

二是深入开展“五促五为”活动。“五促五为”活动是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重要载体。经过一年多的运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使这项活动在我县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但由于这项活动属于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开展的时间还比较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为此,我们要坚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五促五为”活动。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对“五促五为”活动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和调度会,加强督促检查,重点在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与计生部门合力抓好这项活动,形成宽松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