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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分布式账本技术(如Hyperledger Fabric或R3 Corda)相比,以太坊区块链保持了相似性但也有差异。在对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平台及其带给企业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时,对其核心功能和特性进行系统梳理是很有必要的。 由于区块链源于密码学和数据配置原则,某些功能在协同数据库系统中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应用,而其他一些功能只有在真正的区块链技术中才能实现。
在本文中,我们将评估面向企业平台(包括Ethereum,Hyperledger Fabric和R3 Corda)的基础业务功能,包括软件如何获取其影响以及整个系统是如何整体优化的,无论它是通过传统的分布式系统还是通过区块链系统。
特别是,我们将重点关注三个关键功能:
数据协调 – 系统中的信息和信任是如何更好地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分发和分配;
加密经济内部激励层 – 系统机制如何构建,以便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和用户基于经济激励来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例如博弈论和机制设计;
数字资产整合 – 系统如何融入数字商品经济,也就是所谓的代币经济学。
区块链的主要目标:企业想通过这项技术实现什么目标?
像Ethereum这样的区块链与其他分布式帐本技术类似,有着相似的目标。然而想知道企业希望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什么样的目标很难,就像20世纪90年代的互联网刚刚诞生时一样,当时企业也不知道如何使用这种强大的工具。与现在的情况类似,目前我们都知道区块链技术能够实现很多功能,但如何将这些功能架构到商业业务逻辑上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和评估其底层功能。
有三个主要的评估维度:数据的处理和协调,可信及不可变的记录以及资产的数字化。
这三大维度足以涵盖区块链的主要用途,同时允许将这些功能进一步外推到其他商业业务场景中。通过这三个方面的讨论,可以揭示实体企业使用该技术的背后逻辑。
有效处理及协调信息
如果以改进分布式系统设计或数据库协调性作为唯一目的,那么区块链不一定是必需的。在传统的宣传上,区块链是基于技术促进平台中数据传输,达到更好的数据协调和分布式共识机制。
虽然有用,但这些所需功能特性的重要部分也可通过更好协调中央数据库或分布式系统设计进行优化。在评估当中,有必要确定平台和协议试图优化现有数据协调功能与实施新的区块链功能程度。区块链不仅只适用于更高级的数据协调。
产品和交易记录的不可变/可信记录
关于为什么我们需要区块链的原始论文围绕着“数字化信任”的概念展开。如ConsenSys的Andrew Keys所说“互联网导致信息数字化,而区块链导致信任和协议的数字化。”
这个论点体现了区块链希望实现的精神,同时为我们的社会及商业提供了另一条路。额外的变量将是价值的数字化。当信任价值被锚定到系统时,某些联盟结构和激励机制将影响和激励系统内的正确行为,从而形成强大的平台。
在设计一个系统时,不可更改(不变性)常常被用作信任的同义词,即因为系统是不可变的,所以人们相信系统不变性机制能确保做坏事会受到惩罚。在我们的平台协议评估中,重要的是要评估可信系统实施背后的机制,以确保商业模式机制(通过密码经济学进一步探索)会对平台用户有益。
资产数字化
商品和资产的数字化被视为大多数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技术的主要目标。如果企业正在尝试资产数字化,分布式账本的数据库协调能够提供一些功能,但更应该考虑这些数字产品的可用性。
由于数据库协调实质上是集中运行或通过传统软件模式分布在一个或多个交易小组之间,因此数字化水平可能会受限于数字化平台提供的自由度。
虽然数字化商品的概念听起来像一个简单的过程,但围绕房地产,甚至人类注意力及电力等商品如何数字化在经济激励动力和经济推理的不同方面,我们要重新考虑,哪个平台负责数字化,哪个供应商平台在哪种情况下出现“供应商锁定”程度以及对哪个管理平台的依赖。
记录和注册管理机构(如权证系统和供应链)也可以通过分布式账本系统实现,但如果依赖封闭的专有系统,数字资产与经济激励层的互动水平相当有限,并且在扩散到数字生态系统或市场时会严重受阻。利用开放市场提供的自由市场系统对于在不断发展的数字生态系统中起促进作用。
评估数据协调特性
数据库协调:特征
当深入分析了这些平台的功能特性时,如不可变性,安全性,可扩展性,可管理性和性能,但通过了解构建体系结构的基础,可以了解更多内容。
在分布式系统中进行数据协调,已经有许多工具了。其中重要的例子就是Hadoop 及其生态系统集成的Spark,Hive和Zookeeper等工具。对这些产品的依赖显示了分布式系统工具和协议的大量集成。
进一步的相似性可以在协议中显示出来,例如Tendermint,BPFT共识引擎被设计为具有与Apache Zookeeper等工具类似的功能。在内部,也有研究沿着事件排序数据库的方向发展,可以从协调的数据共享系统中复制所需的多种功能。
通过评估Apache Kafka及数据流服务如何在企业环境中实现高水平吞吐量,我们可以根据对这些数据库协调和优化的不同级别的依赖关系区分区块链和分布式分类账之间的功能差异。
包括Plasma在内的以太坊实现正在利用像MapReduce这样的工具来增强UTXO和基于账户的模型之上的某些映射功能,同时也将组件减少到Merkle证明中,尽管协议的基础层依然依赖以太坊区块链。通过了解这些细节,可以进一步了解如何最好地评估这些软件平台的技术特性。
数据协调:平台比较
(1)IBM Fabric
通过深入了解Fabric体系结构,该平台创建了一个复杂的开发环境,专注于软件体系结构的详细配置实现出色的吞吐量,从而在分布式节点环境中实现最佳性能。客户端和分布式背书节点网络之间的链码的移动,以及满足认可政策的交易机制和收据传输在封闭系统中是有效的。
而在专用信道内传播交易的Gossip 协议允许协调大型数据集。虽然基础设施强大且有能力,但在思考如何设计架构以允许多边协调结构的过程中,要考虑最终可能存在一个难以管理的网络涉及的因素。
图2:Hyperledger Fabric架构
该图展示了Fabric的一些架构配置以及组件如何组织到为高级信息处理和最大交易吞吐量而设计的系统中。
主要思想是渠道提供了在平台内移动交易的机会。在查看体系结构时,OSN(ordering service nodes)的功能用于记录Apache Kafka交易排序的功能。在数据流生态系统中,Kafka是一个功能强大的工具,具有将各种交易排序附加到单独的Kafka集群并最终分区的功能。
这种设置中,数据能够分布在集群中以形成分布式存储平台,该分布式存储平台可以记录数据结构,影射在区块上或有时记录在“状态”的结构定义内被称为“块”或Blob的数据结构,价值储存配置。在此软件框架中承认的是,该生态系统中的所有参与者和数据结构都是本地的,因为它们主要与该软件生态系统中的其他用户一起工作。
图3:Apache Kafka
尽管应该认识到哈希的配置并不遵循与来自比特币或以太坊的区块链系统相关联的原始架构设计,但实际上Fabric采用了分布式帐本的子结构来部署某些哈希链接的数据存储。
虽然数据blob被批量处理并经历交付事件以最终创建交易的散列链接,但必须了解,此过程不一定会将数据转换为系统状态的修改。相反,这些块的配置方式是将信息存储在具有不同散列实例的数据库类型结构中。
在Fabric生态系统中,交付事件称为块,而链代码通过部署事件最终将数据保护在排序服务结构的链接部分中。该系统的数据结构和模块的配置能够允许分布式数据库体系结构预期的交易吞吐量,尽管应该承认,资产代码协调仍然是一个尚未完全解决的挑战,作为资产和价值的Fabric生态系统不一定具有可以在账簿中进行协调的数字表达。
(2)R3 Corda
R3 Corda声称不建立区块链的环境之上,而是一个分布式的数据库,利用各种形式的结构重新配置来构建,它主要由银行和其他机构用于其流程的系统。该平台大量借鉴了比特币交易中使用的UTXO模型,其中状态由一系列输入和输出定义,并且输入的不同重新配置可以决定输出的状态。
R3 Corda架构框架依赖于被称为公证的子模块的节点结构,该架构有助于保持其他平台中验证器结构的网络有效性,该结构有抽象共识功能。节点由附加在数据结构中的关系数据库组成,允许使用SQL进行查询。交易通信中受制于子协议。
这些流程与IBM Fabric中看到的渠道体系结构相当,只有与交易相关的各方才能访问信息。类经过转换,变成称为Fibers或协同例程的状态机。该体系结构与子流进行通信,并与在平台范围内具有预定义功能的流库进行交互。此外,Corda内还有一个自包含的身份层,允许在整个网络中进行不同程度的访问控制。
R3 Corda公开声明不打算成为区块链,因为考虑到将分布式数据库的概念重新配置到分布式数据库确实非常依赖传统数据库系统。虽然系统围绕新型数据结构和分布式系统组织方式的不同构成进行架构,但该平台确实具有数据分配的功能,并找到了各种优化数据分配系统功能的方法。
需要记住的是,由于系统仅限于特定架构范围内的数据协调,因此,由于模块化和互操作性未在原始设计中实施,所以已经牺牲了与实际区块链系统的集成。
图4:R3 Corda工作流程
(3)Ethereum
以太坊生态系统由私有链和公有链生态系统组合而成。公有链没有在数据协调环境中描述的吞吐量和数据处理能力,因此不应根据这些能力进行评估。在评估以太坊的这一方面时,最有意义的是综合以太坊私有链的网络拓扑的不同细微差别。
以太坊黄皮书颁布了关于以太坊的规范以及代码库的技术细节。由于严格遵守此协议,以太坊的分支以及联盟实施方案确实与原有的技术基础相类似。事实上,无论是在工作证明(Proof of Work, PoW ),权威证明(Proof of Authority)或利益证明(Proof of Stake, PoS)实施方面,相同的规范都是连续的,因为协议被认为是相同的以太坊虚拟机(EVM)规范的后代。
改进的体系结构仍然指定与原始EVM对齐。像Quorum这样的平台的关键变化包括改变共识机制,修改全球根状态以适应私有和公有状态,Patricia Merkle尝试以及处理私人交易的附加模块。
该架构允许该软件从原来的以太坊配置中维护系统和数据结构,同时通过改进实现更高的交易吞吐量。除了Quorum提供的改进的数据交易优化之外,通过诸如Plasma,Truebit和Cosmos等工具协调和集成公共以太坊环境的功能为协议提供了额外的可扩展性。
通过对Plasma等工具的技术评估以及在Casper中获得一致意见的形式,数据库管理工具(如MapReduce和Abstract Rewrite Systems)将在Ethereum中实施。在Plasma体系统中,MapReduce是汇集基于账户的系统的协调和多重设置的位图 – UTXO承诺结构的组成部分。
通过结合防欺诈机制设计(Fraud-proof mechanism designs)和权益激励结构(Fidelitybond incentive structures),利用根链,Plasma链和子链之间的相互作用,精心策划的交易处理范例有助于满足Block-withholding和Mass withdrawalsurfaces之间的动态。
它还允许使用来自Casper或Truebit等系统的机制来填充更多的加密经济结构,以便根据空间中普遍存在的数据可用性问题镜像擦除编码中使用的概念。对于多连接体系结构,以太坊将能够将分布式数据库系统的数据库协调和吞吐量功能与实际区块链的公有链兼容功能相结合。
数据库协调:结论
关于数据库协调能力的一个可行结论是,由于依赖传统数据库和分布式系统软件架构,IBM基于整体单一设计和大量资源密集型过程,构建了Fabric,IBM拥有卓越的数据库管理工具集。
R3 Corda仍在进一步定义其功能,同时为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多种协调服务,对比特币协议中的细微差别进行私人重新配置。以太坊虽然设计用于公有链的兼容性,它没有IBM Fabric的原始数据库处理能力,但和Fabric相比,在企业案例中具有很好的可用性和可伸缩性。
遵循基于unix理念的模块化设计,以太坊和互补客户的私人实例可以作为构建大型系统的构件。与Ethereum相关的代码库旨在与Fabric等数据库平台的事务吞吐量功能相媲美,同时允许Corda和Fabric中不存在的功能,但互补关系也可跨平台进行探索。主要的区分因素可能会从后续因素的评估中进一步阐明。
软件平台内的一个加密经济子系统需要机制设计和博弈理论的各种配合,激励系统内角色以最优方式行事,这既有利于他们自身的利益,也有利于整体生态系统。区块链系统与分布式账本数据库系统的核心区分原则是能够将机制设计作为一种经济激励层,确保适当信任和合作,使系统的行为方式有利于实现用户分布式共识及安全。 这些依赖于“反向博弈论”设计的系统的主要目标是在一个子系统内创建一个主导策略,从而形成激励的均衡结构,并进一步增强整个系统的整体完整性。
加密经济机制设计实例
Plasma & Truebit
Plasma旨在为以太坊网络带来可扩展性和多链性。通过提供以太坊体系的多个区块链可以相互连通的催化剂,Plasma可充当私有链和公有链网络之间的沟通桥梁。进一步的分析可以看出,Plasma为Ethereum网络提供了扩展性和可用性。
要了解Plasma的有效性,了解Plasma的设计机制很重要。大量的互操作性是通过所谓的Fraud proofs来实现。通过配置区块链,基于MapReduce函数的计算及通过最小化信任来实现可伸缩性,以便即使是新派生的子区块链仍然可以可靠地验证交易。
围绕Plasma设计了一种机制,以便在发现故障链时允许所谓的Mass Exists。这些与错误操作有关的情况与数据可用性的不一致性和阻止预扣攻击(block withholding attacks)相关。通过允许关联链的交替配置惩罚邪恶活动的机制,生态系统希望实现内聚均衡。
Plasma在Truebit平台上实现相当多高密集的经济激励结构,旨在增加以太网网络的离线计算能力。通过构建Truebit系统围绕验证博弈进行构建,在该验证博弈中,整体共识机制的解算器可以被验证者挑战,验证者如果识别出邪恶行为则获得奖励,这是一个系统内部加密经济的“检查和平衡”公平的行为策略。
由于Plasma通过TrueBit的影响致力于创建一个多连接互操作性网络,系统的内部实施对于实现信息和共识保真度至关重要。
以太坊Casper权益证明
在以太坊通过实施Casper权益证明共识机制的过程中,也可以看到加密经济激励层的一个例子。尽管工作证明(POW)有自己的内在博弈理论激励结构来防止参与者操控网络,但是向权益证明过渡还有更多的内部结构来阻止参与者在遇到分叉时模凌两可或试图创建区块链的其他实例。权益协议创建了一个拜占庭容错环境(Byzantine Fault Tolerant,BFT)。在这个环境中,Ether将被绑定到共识机制中。这意味着,参与者在系统内将受到忠诚的约束。
如果攻击者计划在共识机制中模棱两可或试图控制,那么有关切入型算法“slasher algorithms”的各种协议将会破坏Ether所有者或攻击者的权益,从而惩罚他们的恶意行为。在惩罚背后的机制设计中,Ether破坏的数量一直被编程为与攻击者希望获得的数量成正比,在这个数量中,攻击者永远不想妥协系统。
Cosmos and Tendermint
Cosmos也在建立一个依赖Tendermint共识机制的生态系统,该机制严重依赖于拜占庭容错算法。该平台依赖于与比特币网络中矿工类似的验证器。验证人拥有一个叫Atom的token,用于通过依赖绑定验证器生成的信任的证据机制来保护网络。
Cosmos生态系统中的参与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也表明了一种博弈理论结构,即如果发现验证者发现违反协议,验证者可能会丢失其令牌(Token)或委托给他们的令牌。由于这个系统中的利益相关者的这种保税存款设计,共识机制允许保护网络的激励机制。此安全设计允许应用程序区块链接口(ABCI),区块链间通信协议(IBC)以及Cosmos集线器和区域之间的不同交互功能正常运行。
R3 Corda和IBM Fabric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R3 Corda和Hyperledger Fabric在其软件体系结构中没有这些加密经济激励层。由于软件体系结构是基于分布式数据库聚焦范例进行基础设计的,因此它们最初不是为在整个框架中加入加密货币层而设计的。
由于软件设计的内在差异,它们还没有经过校准,无法参与那些与众多区块链具有互操作性和协调性的多链生态系统。由于系统结构的最大吞吐量考虑在内,基于这些系统的初始构建,忽略了包含区块链(包括公共区块链主网)的可互操作网络拓扑的体系结构布局。
为什么加密经济机制设计是必要的?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要把加密经济基础设施层架构在软件上?因为存在于计算环境中的这种模型所创造的是一种不变的可信任的新层,而不依赖于中心化实体。
数十年来,我们一直在客户端-服务器和数据库中构建软件。像IBM,Intel和Oracle这样的公司在其初创及其后创的系统及子系统中完善了这个模型,而这些模型仍然在分布式系统以及新近的分布式账本系统中使用。
尽管这些体系仍然集中在各个方面,无论是通过中心化实体还是cartel-like (卡特尔式) 的联合体结构。这种联盟结构为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激励机制都是基于中心实体而不是真正的激励结构。
图6:客户端服务器模型
去中心化系统为在软件环境中达到某些目标提供了可行的替代方案。这种方案主要权衡是内部交易信任 vs 执行。由于大型中心系统的信任度更高,因此它被认为能够更好地执行。尽管区块链系统的特征,是在这个系统中信任和价值可以在不依赖大型中心实体的情况下合理配置。
在系统设计中倡导的一个思想是,为了优化系统,还需要对子系统进行次优化。这意味着系统的协调必须进行协调和架构,以便内部子系统在整个更大的生态系统中也具有利益及激励,以进一步实现合作目标。
通过创建一个用于整体环境优化的加密经济博弈理论,融合计算机科学和经济模式,以创建数字经济中的新软件架构。
基于对数字经济的这种愿景,应该认识到,使用私有链和公有链的组合互动,各层商业和商业关系超越传统模式,创建一个可行的数字生态系统成为可能。
整合到区块链token经济体系中
为了调查的目的,有必要定义Token化的概念,它借鉴了这样一个概念,即企业或实体能够根据我们生态系统中目前存在的某些数字标准,创建各种形式的资产、商品和服务的可互换或不可互换的表现方式。
最初的token化设计会有各种各样的故障和缺陷,Token经济仍在发展,需要时间迭代才能进一步完善。尽管资产,金融产品,能源和注意力的Token化都是可行的商业模式,但它们实施的确切动态需要额外的功能和访问层次,需要时间进行改进。
token化经济需要博弈论机制设计和区块链创新,随着它们带来重大发现和发展,最终促进token化经济的成功。
正如Josh Stark关于数字经济学的文章中所描述的那样,评估表现出最强可用性迹象的Token,看看它是否构成了整体业务的经济学和博弈论设计的必要组成部分。
如果企业可以对其生态系统的各个方面进行数字化或Token化,那么创建的产品线将以指数级扩展,超越了我们用来交换实物商品,金融资产,商品或技术服务的传统方式。通过创建Token化资产可以实现数字媒体。一些重要的发展可以从新的生态系统发展而来。
在查看区块链工具的生态系统时,显然以太坊实际上是Token化经济得以创建的基础。如果Token化经济模型能够结合私有链,可扩展性解决方案和隐私工具(如ZK-Snarks)的功能,则数字资产的整体Token化将全面超越受内部激励限制的传统经济模式。
实现区块链的业务目标
为了实现区块链的上述业务目标,我们必须评估需要提供服务的各个维度。在详细介绍上述模型功能的图表概述中,Ethereum能够实现分布式数据库协调方案,激励层以及Token化,而R3 Corda和IBMFabric尚有一些功能未涉及。
我们针对现实世界不同的业务场景应用不同功能,以更好地理解平台的功能。
图7:功能摘要
信息的有效分配
从功能上讲,从分布式系统的数据库协调和利用角度来看,这些产品有着同样相匹配的功能。 R3 Corda,IBM Fabric和企业版以太坊确实具有分布式信息分配功能,可以通过不同层次的访问权限控制和联盟配置管理来促进信息分配。虽然每个平台的软件架构配置都不相同,但每个平台都可以执行有效的信息分配和协调所需的性能。
可信不可篡改的信息
在许多这些技术的背景下,不变性被视为信任的同义概念。在评估不变性特征时,必须了解的是,在利用基于Apache的数据流工具(如Kafka)的系统中,存在允许读/写数据访问的固有功能。因此,由于在系统设计中进行了一些选择,IBM Fabric的不变性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对于R3 Corda基于UTXO模型的系统,不变性方面在整个系统范围内保持不同。由于其系统的整体分布式账本设计,它们已经建立了可在整个平台上展示的某些信任方面。
在以太坊背景下建立起来的信任和不变性都是在基于Patricia Merkle Tries的公有链的子协议中。由于这种生态系统内核心软件范例的保存以及与公有链的可连接性,以太坊区块链和以太坊的相关派生能够充分证实不变性。随着资产数字化开始,这种不变性中获得的信任终将增加生态系统的价值。
资产数字化
应该认识到,IBM Fabric名义上能够创建数字资产的,因为资产的数字化实际是把产品注册成数字格式。但是在Fabric上创建的数字化资产将只能在Fabric的系统上运行。就像如果你在某一电子邮件客户端A上创建的邮箱只能够与使用完全相同的电子邮件客户端A的人进行通信,这与当前世界中存在多个电子邮件客户端可以互相通信的不同。
R3 Corda也存在类似的不一致之处,因为R3的平台用户在与R3之外的其他平台进行交互通信时会受到限制,从而导致供应商锁定(vendorlock-in)。由于R3 Corda主要关注银行客户,而银行需要独立的银行软件。应该指出的是,该平台的用户将仅限于与仅使用R3 Corda的机构建立银行业务关系,无法与不使用R3 Corda的生态系统伙伴进行无缝互接。
由于以太坊是一种类似于Web服务中的HTTP或TCP / IP的底层协议,因此不存在只面向以太坊的构建者“供应商锁定”问题。通过以太坊区块链的不同方面建立的信任关系能够在全球资产数字化的新经济体系内发挥作用。如果再参考电子邮件示例,以太坊协议可以被视为与IMAP或POP3类似的通用协议来访问电子邮件。
以太坊和以太坊派生的协议可以充当区块链基础设施,公司可以建立数字资产。类似于每个公司在90年代后期能够使用HTML创建网站,每家公司都能够使用以太坊智能合约为其服务和产品创建数字经济,这些合约可以创建token,可通过更广泛的网络访问。
未来之路
为了构建一个足够强大的平台,可以与公共市场进行互动,该系统必须能够满足业务需求,以实现数据的高效处理、额外的信任分配层以及具备数字经济资产的代表能力。显然,这三个维度的目标都是通过不同的技术进步和技术配置来达到类似的目标。
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必须考虑经济商业模式在这个生态系统中的发展方向,显然基于以太坊的平台在融入数字经济中具有优势,尽管在某些数据交易中存在明显的弱点,这正是IBM Fabric和R3 Corda的突出特点。
由于不同的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平台被快速迭代使用,并且超越了我们当前技术时代已有功能,所以围绕使用哪个平台进行构建的决策将会严重依赖于我们的生态系统中的场景用例,可以看到不同的用例相互依赖。
本文并不试图说明一个平台总体上比另一个平台更好,而是在于说明各有特色。以太坊具有的某些功能是Fabric和Corda这样的分布式账本所没有的,但Fabric和Corda也有Ethereum目前不能达到的较高的性能。
为了真正实现现有系统所期望的交互和可扩展性的水平,必须构建和设计一个协议,并考虑到所有的交互,类似于互联网最初设计的方式。以太坊作为协议,能够充当基础技术栈,为足够广泛的生态系统提供服务,可以涵盖经济环境中的必要因素,但请记住,该平台目前尚不完整,并且还可能受益于之前DLT对手们固有的功能。
【关键词】数字艺术 传播 德性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数字艺术开始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数字艺术以各种先进的数字技术和计算机程序等为基本依托,积极地分析、编辑各种图片和影音文件等,从而将大量完美的数字艺术作品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并得到十分广泛的传播。德性原本是指道德品性等,但对于数字艺术传播而言,德性有更深刻的含义。具体来讲,数字艺术传播德性指的是,在进行各种具体的艺术传播的过程中,需要构建并遵守的具体的行为规范等。新时期,数字艺术只有积极的构建起符合时展的传播德性,才能实现自身的良好、广泛传播,更好地彰显自身价值。
一、数字艺术传播的特点
1.主体多元化。
在整个数字艺术产业中,涉及多个相互关联的环节,其中,艺术传播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艺术传播利用各种具体的数字化技术手段,将艺术生产和艺术消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也正是因为联系十分紧密,因此,这三个环节之间的界限便开始逐渐变得模糊起来,甚至出现交叉重合的现象。这种交叉重合,也导致了数字艺术传播主体的多元化,随之而来的便是艺术传播途径和方法等的多元化。于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各种各样的分工不同的艺术传播机构开始涌现出来,例如人们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的各大门户网站搜狐、优酷等。
2.自由准入性
数字艺术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人本主义的艺术,因此,在实际生活中,数字艺术传播便呈现出较强的自由性。大量的网民,不论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技术水平等如何,都可以利用各种数字化的技术,积极参与到具体的传播过程中。于是,对于普通的网民来说,不但可以成为各种艺术产品的主体,还可以积极的对各种数字艺术的传播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低成本性
在具体进行各种艺术传播的过程中,都需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媒介。例如,在以往,如果想要对某一本书籍进行传播的时候,首先需要由出版社编辑出版,再由印刷厂进行纸质印刷。在印制完毕之后,出厂运输至各地。并最终通过各种销售终端,例如书店和报摊等售出,到达广大读者的手中,实现进一步的传播。而且,如果想要扩大传播范围,还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进行广告宣传、举行签售会等,整体计算,传播成本较高。而对数字艺术传播而言,与传统的艺术传播在传播成本上进行比较,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具有传播成本较低的特点。
二、构建数字艺术传播德性的相关原则
1.诚信
构建数字艺术传播德性的时候,首先需要遵守诚信这个最基本的原则。在实际生活中,各种数字艺术传播的根本目的大多是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但是,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首先需要树立诚信的原则。对于各生产数字艺术相关产品的企业来说,只有以诚信为根本,才能更好地打造出为广大公众所接受和欢迎的品牌,不断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无形资产,进一步推动各种数字艺术的传播,形成良好的良性循环。而另一方面,从现实情况来看,人们的物质生活日益丰富起来,但精神生活却并没有跟上物质生活的发展脚步,存在十分明显的幸福感等缺乏的情况。而以诚信为原则,人们便可以获得更多精神上的满足,培养人们的美好品质,显著提高人们的幸福感。
2.全面
在构建数字艺术传播德性的时候还要坚持全面原则,要从整体上把握全局,统筹安排。在实际数字艺术的传播过程中,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构建数字艺术传播德性的时候,要注意从全局角度进行分析,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害关系。要正确把握数字艺术与社会现实以及政治环境,还有经济发展趋势以及文化氛围等多方面之间的内在联系,积极兼顾各个方面利益。
3.责任
数字艺术传播崇尚自由,渴望自由,且具有较大的自由性。但是,在构建数字艺术传播德性的时候,在保证足够自由的同时,也需要坚持责任原则。要将追求自由和坚守责任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上,缺一不可。
三、数字艺术传播德性构建措施
1.加强法律约束
为了更好地构建数字艺术传播德性,我们可以利用法律这种强有力的手段。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数字艺术传播德性方面,我国的法律尚无明确具体的阐述和规定等。因此,我们需要积极的完善立法,制定出面向数字艺术传播德性的,具有较强的特异性和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
2.发挥网民的作用
在数字艺术传播德性的构建过程中,网民作为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具体构建的时候,要注意积极的发挥出网民的作用来,发动广大网民的力量,做好监督工作,并可以获得十分宝贵的关于数字艺术传播德性的相关第一手资料和信息。
3.合理使用经济手段
数字艺术的传播本身即为一种特殊的经济行为,和经济之间息息相关。在数字艺术传播德性的构建过程中,也同样会与经济发生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在具体的构建过程中,要注意合理的利用经济手段。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利用经济杠杆,采取合理的经济手段,便可以积极地影响到数字艺术传播。
4.做好行业自律
不论是法律手段还是经济手段,以及发动网友的力量进行监督,都属于从外部来构建。而对数字艺术行业来说,只有这些外部条件还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从自身出发,积极做好行业内部的自律工作,并积极的将外部约束和内部自律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构建起良好、完善的数字艺术传播德性。
结语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变化,外界环境日益复杂,给各种数字化艺术传播带来诸多机会地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给数字化艺术传播较多的挑战。因此,我们需要深入地对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进行分析,并积极的按照实际情况,找出构建数字艺术传播德性的相关基本原则。然后,摸索出具体的构建数字艺术传播德性的方法,以更好地促进数字艺术的传播。
参考文献:
[1]马立新,梁媛媛.论数字艺术传播德性与生产德性和消费德性的互作机制[J].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2013(1):12-13.
[2]梁媛媛,马立新.数字艺术传播德性构建原则与策略[J].青年记者,2012(35):71-72.
[3]邱秉常.数字艺术传播的表现特征[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46-47.
【关键词】数字创意产业;重庆市;战略
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重庆市第一个动漫企业的诞生标志着我市创意产业的萌芽,经过近20年的发展,重庆市以研发设计创意和文化传媒创意为支撑,以创意产业园区和创意设计工作室为载体的数字创意产业已取得了显著的发展。笔者试图通过对重庆市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发现重庆发展数字创意产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重庆市发展数字创意产业的战略选择。
一、数字创意产业的内涵
“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y)是西方发达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一个文化产业的概念。
我们认为:数字创意产业是文化创意产业或创意产业最为典型的产业形态,其具体内涵是指:建立在文化资源基础之上,运用现代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大众传播技术,主要以人(个体和团队)的精神创造力、技艺才能为动力的企业及其以数字化、网络化生产方式进行的文化价值的创造、传播和交易等活动,也包括运用文化创意和新技术提高传统文化产业附加值的活动[1]。
二、重庆市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现状
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重庆市第一个动漫企业的诞生标志着全市创意产业的萌芽,经过近20年的发展,以创意产业园区和创意设计工作室为载体的数字创意产业已取得了显著的发展。相关资料表明,重庆市创意产业的经济总量大幅增加,占全市GDP的比重不断升高,从业人数也逐年攀升。
在国家和重庆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重点培育和扶持下,重庆市也形成了一批数字创意产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其中,又以动漫、软件、文化传媒等较为成熟。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在数字动漫产业方面,重庆市年生产动画片能力达到一万分钟左右,其中已被国家广电总局授予国家级动漫教育研究基地和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的视美动画公司,其动画片生产能力达到了500分钟/月,2006年全年超过3000分钟,产量进入全国10强[2]。在软件产业方面,以高新区、西永软件园等为代表的软件产业基地有了较快发展。在文化传媒方面,以重庆市广电集团为代表的文化传媒企业,也正在着力打造文化传媒产业创业园等项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目前重庆市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总体已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相信在全国创意产业飞速发展,以及重庆市政府所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之下,重庆市的数字创意产业必将迎来新的快速健康发展阶段。
三、重庆市数字创意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业规模偏小,结构不尽合理
虽然自2006年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创意产业的意见》和《重庆市创意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政策措施以来,重庆市创意产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与北京、上海等创意产业发达地区相比,重庆市创意产业的整体规模仍然偏小,产业结构也不尽合理。
(二)创意人才匮乏问题仍未缓解
虽然近几年来,依托重庆市内多所高校和培养机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重庆市数字创意产业人才匮乏这一问题,但是随着数字创意产业企业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多,创意人才短缺的问题依然严峻。
(三)产业聚集性较弱,完整、高效的产业链结构仍未形成
目前,重庆市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尚未形成完整的、高效的产业链结构,这主要表现为:①主体产业链不够完善。全市大部分数字创意产业企业多集中在附加值较低的“加工制造”环节,而对于附加值较高的“设计”和“销售及衍生品开发”这两个环节却涉及较少[3]。②产业聚集性较弱,未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③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平台尚不健全。
(四)针对数字创意产业的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
知识产权是创意产业的核心资产。但是,目前,重庆市仍没有专门针对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相比于我国创意产业发达地区,重庆市针对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障体系仍有待完善。
四、对策及建议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根据相关产业经济、区域经济发展理论,借鉴其它发达地区发展数字创意产业的实践经验,我们认为,重庆市发展数字创意产业的战略构架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积极开发地域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实现数字创意产品和服务内容的创新
1.挖掘本地文化资源,实现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运用网络技术和现代大众传播技术传播巴渝文化,增强重庆市文化创意产品的影响力。
2.增强创新意识,立足于历史文化积淀和现代文化生活实际,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内容。
(二)推动数字创意产业的产业集群,实行竞争与合作相统一的区位产业发展战略
产业集群是企业为追求规模经济而在空间集聚的现象。产业集群以其空间地理上的集中性、集聚产业间的关联性、文化背景上的相似性、资源要素上共享性、竞合关系上的有效性、相关企业间的结网性等特征,产生出强烈的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
由于数字创意产业具有多产业融合的特征,客观上它的发展需要不同产业的协作,因而,往往需要吸收不同地区的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资源。所以,在与其他地区发展数字创意产业的关系上,应当保持开放的态度,注重竞争与合作相统一的区位产业发展战略。
(三)加强数字创意产业的人才培养、引进
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是数字创意产业得以发展的根本推动力,而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则源于个人或团队的创造力和技能。目前,重庆市创意人才和具有相关技能的人才的匮乏,与发展数字创意产业的要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相适应状况。解决这种矛盾,就要求把人才培养和引进作为具有根本意义的战略举措。其主要措施包括:一是要加大投入,培养创新型人才和信息化类人才;二是要改进人才引进政策,重点吸引相关的高级人才投身数字创意产业的工作;三是创造发展的平台,加强与其他区域具有影响力的创意人才的合作。
(四)推动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
处在快速发展阶段的重庆市数字创意产业尤其需要有良好的制度环境的支撑。当前,发展重庆市数字创意产业的制度、政策的重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正确处理发展“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以使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2.制定科学的、合理的、开放的产业发展和产业规划政策,以引导和促进数字创意产业的持续发展。
3.理顺投、融资渠道,并具有优惠的产业发展政策的支持,以扶持数字创意产业成长。
4.规范数字创意产品的“内容”和企业的市场行为,以保障数字创意产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拓展资本市场,完善投融资体制
资本市场是配置资源,推动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对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此,我们认为重庆市发展数字创意产业需要积极拓展资本市场,完善投融资体制。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对数字创意产业进行投资经营。同时,进一步改革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鼓励非公有制资本以直接投资、间接投资、项目融资、兼并收购、租赁等形式进入一般竞争性数字创意产业。此外,还要鼓励相关企业通过发行公司股票、企业债券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吸引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数字创意产业,鼓励风险投资基金参股、收购、兼并各类数字创意企业,畅通资本推出渠道。
(六)加强立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从某种意义上说,知识产权是数字创意产业的核心资产,是数字创意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建立规范的产权市场需要政府通过公共服务的完善和政策法规的制定。借鉴国内外创意产业发达地区的经验,重庆市应从法律和制度方面营造有利于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产权环境,在社会中形成保护和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
参考文献:
[1]周志强,夏光富.论数字创意产业[J].新闻爱好者(理论版),2007(12):14-15.
[2]张京成,等.中国创意产业发展报告(2008)[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400.
[3]严伟涛.重庆创意产业发展现在与对策[J].黑农江史志,2008(22):69.
本文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庆市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战略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07-JJ43)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徐媛媛(1987-),女,江苏泰州人,重庆邮电大学2009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信息经济理论。
众所周知,中美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数字鸿沟。 美国《侨报》发表文章,对“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和“当今惟一超级大国”美国的“数字化”程度作了对比。文章说,截至2000年年中,中国的电脑拥有量为1590万台,平均每万人88台。美国的电脑拥有量为1.6亿台,平均每万人拥有近5000台,是中国每万人拥有量的57倍。1995年底,美国网民数量为600多万人。2000年7月,美国上网人数已经达到1.37亿人,占全美总人口的一半。 1995年底中国网民数量为8万人,2000年7月中国CNNIC的数据称中国网民数量为1690万,略高于全国人口的八十分之一。 从1965年开始,一些学者尝试建立信息化指数模型来对信息化进行社会测度。据相关计算,1985年中国的信息化指数为37.88,预计2000年达到145.3,而美国1977年的指数已经是1006.9。①
数字鸿沟带来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著名IT评论家胡泳认为,数字化经济本身造成一些输家也造就一些赢家,这种输赢的差距表现在一个国家之外,就是国与国之间的技术进步与发展方面的鸿沟。如果新技术造就赢家和输家,发展中国家可能会在新的秩序中输掉所有的东西。著名IT评论家姜奇平认为,数字化生存我们已到被淘汰边缘。数字鸿沟的问题非常严重,严重到百分之九十多比一点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存在一个“沟籍”的问题,不是球籍,是沟籍。②事实表明,中美之间由于对信息、网络技术应用程度的不同以及创新能力的差别造成的“信息落差”、“知识分隔”和“贫富分化”现象日趋严重。如果我们对此重视不够,将会使中美之间已经存在的科技、工业、农业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中国在21世纪中叶成为中等发达国家的宏伟战略目标有可能成为水中之月、镜中之花。
二、中美数字鸿沟探源
在网络经济中,中国的起步并不算晚。早在7年前,当美国政 府大力倡导“信息高速公路”计划的时候,我们就已迅速地跟进。那么,在不到10年的时期内,中美之间为何会产生如此惊人的数字鸿沟?对此,学术界和IT业界众说纷纭。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由国家、社会之间整体实力的差距所形成。
天极网总裁李志高认为,数字鸿沟和数字方面的差距,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或者是信息技术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它牵扯到很多问题,包括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信息资源不足,和资金、文化,还有就业生活质量等整体社会水平相关的问题。
第二、企业层次的信息化水平太低。
方正公司副总经理宋建东认为,利用网络技术不是取决于企业的意愿,而是取决于企业的内功,尤其是企业的组织架构、岗位分析和业务流程。在这些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不太可能跨越数字鸿沟。
第三、资本市场对于消除或者扩张鸿沟起着重要作用。
方兴东认为,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对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支持还远远不够。 互联网最需要的是风险投资的支持。美国风险资金投入互联网的有400多亿美元,中国投入互联网的所有资本加起来估计还不到40亿人民币。中国目前没有真正的风险投资公司。美国1999年互联网上市公司的价值是1.3万亿美元。加上风险投资的400亿美元,这就是美国推动互联网发展的根本。中国如果没有这两块投入的话,根本就没法进行。③
第四、缺少从事电子商务的基本条件。
樊纲认为,在发展网络经济上,我们面临比发达国家更多的制约,从"软件"上看,我们的信用卡体系还不发达,持卡人还很少,相关的金融服务保障和法律保障还非常欠缺;从" 硬件"上看,我们的批发、零售业本身的现代化程度还不高,邮购、"目录购物"还非常不发达,因此能在网上交易的种类、规模就会非常有限,如何保证送货就更是问题。④
第五、制度上的障碍。
周其仁认为,目前我国关于网络经济缺乏清楚、明确和简明的规制框架,这是发展网络经济的主要障碍。一些行政部门在没有法律根据的情况下,任意扩大规制权限,导致混乱、多部门无明确规则的管制,这将使中国失去发展网络经济最可贵的时机,在亚洲和全球竞争中落伍。⑤
上述观点各自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对中美数字鸿沟的产生根源进行了剖析,充分揭示了中美数字鸿沟形势的严峻性。但是,它们没有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哪一种因素具有统率全局的作用,哪一种因素是消除中美数字鸿沟的最佳突破口?
根据第一种观点,数字鸿沟的产生,是由于中美两国在国家之间和社会之间的整体实力存在着巨大差距,而整体实力之间的差距是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得以缩短的。这是否意味着,中美数字鸿沟将会经历很长时间才能消除?果真如此的话,现有的数字鸿沟将会进一步扩大两国的整体差距,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其余几种观点,无论是企业的信息化问题、资本市场问题、电子商务的基本条件问题,还是制度性障碍问题,最终都要归结到这样一个问题:怎样才能在最短时间内解决这些问题?是等待呢,还是积极行动起来?是等待条件成熟呢,还是积极创造条件?这些,都与人们的思想观念有关。网络经济是一种革命,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任何一场革命的起点,都是新的思想观念对传统思想观念的冲击。没有牛顿的科学思想的流行,就不会有产业革命;没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大讨论,就不会有改革开放。当新的思想观念逐步取得领导地位时,人民群众中蕴含着的巨大潜力就会爆发出来,一切障碍和限制就会在人们的积极努力下迅速地被冲跨。
我认为,美国在网络经济上的国际领先地位,首先来自观念上的领先。政府、国会和美国民众,都对新经济持欢迎态度,都对其革命性意义予以充分肯定。中国与美国目前的最大差距,其实还是观念上的差距。如果中国从政府到民众都对网络经济在观念上有了革命性的突破,由政府牵头,从制度创新开始,对发展网络经济的各种限制条件予以坚决、彻底的消除,中国的网络经济就能更快、更健康地发展,中国成为世界强国的目标就能在更短时间内实现。
三、观念革命
持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才能与网络经济的革命性要求相适应?中美两国在思想观念上主要存在哪些差异?这些,就是我们需要进行深入探讨的问题。我认为,数字观念、时间观念、创新观念、风险观念、动态观念、人才观念等六个方面的观念革命,应是消除中美数字鸿沟的逻辑起点。
1、数字观念: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网络经济的革命性意义。对于未来任何一个传统领域,互联网都将成为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如果我们在网络经济上仍然处于被动地位,我们失去的将不仅仅是一个产业,而且是中国未来的命运。
网络经济的根本特征是互联性。互联性大大提高了市场的交易效率,使社会分工水平产生了飞跃,给市场和经济活动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我们可将之称作网络效应。网络效应将随着网络的扩张而日益显示出更大的威力。互联性和网络效应对网络经济的运行产生了深远影响,使之形成了有别于传统经济的一系列基本特征,它们包括快捷性、全球性、对称性、虚拟性、模糊性、知识性、复杂性、垄断性和公平性等。我们必须迅速改变自己的思想观念与思维方式,以适应网络经济的发展需要。
2、时间观念:由于网络经济的快捷性特征,使得时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产品生命周期迅速缩短,一种产品可以在几个月甚至几天内变成主流化的产品,又可能在几个月内消失得无影无踪。因此,网络经济中强调要快速反应、抢占先机。从企业角度来说,不是大企业吃掉小企业,而是反应敏捷的企业吃掉反应迟钝的企业。从国家角度来说,不是大国吃掉小国、强国吃掉弱国,而是反应敏捷的国家吃掉反应迟钝的国家。例如,美国政府率先建设“信息高速公路”,使80年代处于竞争劣势的美国,在90年代一跃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明星。北欧和日本在移动通信上先于美国一步,在未来的移动商务经济中将占据领导地位。又如,从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实力上说,印度均不如中国。但由于印度政府抢先一步对网络经济采取积极扶持政策,使得印度无论在高速计算机和软件开发等关键领域上都领先于中国。印度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软件大国,国内软件业以每年50%的速度增长。印度IT出口已占全国出口总额的35%,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5%。《远东经济评论》甚至暗示,如果中印之间在IT产业上的差距继续扩大下去,未来亚太地区将不是以中国为中心,而是以印度为中心。⑥
3、创新观念:在市场变化迅速的情况下,企业要不断创新、不断推出新产品,并不断主动淘汰自己的产品。创新与灵活性成为企业的生命线。有了创新和灵活性,一个小企业可以迅速成长为大企业。失去了创新和灵活性,一个大企业可能会迅速走向衰败。
在美国,创新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人人以能够独树一帜、充分表现自己而自豪,新思想、新理论、新技术层出不穷。美国在知识产权法规的制订方面和执行方面的严格程度是有目共睹的。政府、企业和大学也积极为激发人们的创新能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历届政府都在科研开发方面给予企业和技术研究部门较多的资助,在制订经济政策方面也更多地向那些教育部门和科研机构倾斜。美国巴尔蒂莫大学经济学家Zoltan Acs一针见血地指出:“什么是我们的比较优势?是我们的创新能力”。
中国与美国形成鲜明对照。孔子自称“述而不作”,表明他重视的是模仿而不是创新。中国在创新方面的阻力较大,特别是长期施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带来了稳定的收入、较大的安全感和僵化的管理方式。在这种环境下,人们的创新观念大为削弱,人们的创新能力不可能被充分激发出来。至今为止,中国的经济成就主要来自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与模仿,网络经济的发展也不例外。有人将中国的互联网称作“互抄网”,成千上万个网站提供的内容大同小异。中国电脑市场国有品牌的占有率在提高,但技术含量并未提高,大多数电脑公司从事的是散件装配。如果长此下去,中国的网络经济如何能繁荣?
4、风险观念:在网络经济中,正反馈起着重要作用。由于互联性、由于信息传递的快捷性,人们之间产生了频繁、迅速、剧烈的交互作用,从而形成不断强化的正反馈机制。最初发生的一件偶然事件,会由于正反馈作用而不断扩大其影响,使细微的差别最终演变成巨大的鸿沟,甚至会导致系统的崩溃。这就是网络经济大起大落的主要根源之一,这就使网络经济既存在巨大的收益,又存在巨大的风险。
中国网络经济兴盛时,热浪铺天盖地;网络经济低落时,处处寒气逼人。人们刚刚为巨大的收益而陶醉,随即就被巨大的风险所击倒。美国的情况却完全不同,无论网络经济是冷是热,美国投资者的反应都比较冷静,没有出现极度狂热或极度恐惧的状态。正是中国在风险观念上的巨大落差,导致资本市场对互联网发展的支持程度远远落后于美国。
5、人才观念:如果说以蒸汽机为代表的产业革命,使资本第一次成为生产中的关键性要素的话,计算机和互联网则第一次使信息和知识成为生产中的关键性要素。这一点,不仅反映在产品的价值构成上,也反映在企业的资产结构上——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从某种意义上说,无形资产甚至比有形资产更重要。由快捷性带来的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使得有形资产迅速贬值,甚至会变得毫无用处。相反,无形资产在越来越多的商务中成为主体,它由品牌、良好的客户关系、雇员的才能、业务流程与系统的内在经验等组成,对企业附加价值的生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国家来说,人才和教育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使网络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我们必须全力以赴,为人力资本创造性的发挥建立起必要的组织制度和其他社会文化条件。
6、动态观念:在美国,网络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改造传统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力量。在中国,很多人以静止的观念来看待网络经济。他们只看到网络经济在发展初期受到的挫折和问题,没有看到网络经济蕴含的巨大潜力和革命性的力量。例如,有人认为,中国的比较优势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应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等传统产业,待新经济发展成熟了再去引进,以减少网络泡沫带来的损失。他们没有想到,发达国家正在加紧用新经济改造传统经济,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的比较优势不可能长久保持下去。更何况长期固守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而放慢了新经济的发展步伐,将会使中国永远处于国际分工的较低层次,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反之,如果我们持有动态观念,重视动态比较优势,运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资源、彻底改造传统经济,就能大大降低信息成本和生产经营成本,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迅速提高中国的国际竞争力。
主要参考资料
① 《青年参考》 2000年11月3日
②《北京青年周刊》 2000年11月9日
③《科学时报》 2000年5月13日
④《福州日报》 2000年6月19日
【关键词】数字货币 商业银行 区块链
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我国将争取早日推出数字货币。会议就数字货币发行的总体框架、货币演进中的数字货币、国家发行的加密货币等专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此后,数字货币以及与数字货币关系密切的区块链技术引起国内外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准备推出数字货币
(一)我国数字货币的定义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王永红给出定义如下,数字货币是指由货币当局发行、存储于电子设备、具有现金特性、并能够逐步替代现金和银行账户相关联的记账式货币的价值载体,即“法定电子现金”。我国央行研发的数字货币将具备可流通性、可存储性、可离线交易性、可控匿名性、不可伪造性、不可重复交易性、不可抵赖性七大特征。
(二)中国人民银行推出数字货币的目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的观点,中国人民银行推出数字货币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在国内构建全新的金融基础设施,完善我国支付体系,提升支付结算效率。二是央行数字货币系统可以构建一个大数据系统,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减少洗钱、逃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我国数字货币发行框架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兼数字货币研究所筹备组组长姚前提出,作为法定数字货币由国家保障,由央行主导,在保持实物现金发行的同时发行以加密算法为基础的数字货币,数字货币是M0的一部分。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和回笼基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完成,中央银行负责数字货币的发行与验证监测,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申请到数字货币后,负责面向社会提供数字货币流通服务与应用生态体系构建服务。
二、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数字货币的发行将基于新技术,以央行数字货币为主的金融创新可能引发商业银行内外部营运模式和行业规则的全面重大变革,目前央行提倡商业银行早日加入我国数字货币的探索研究和发展推动工作。
(一)商业银行现金存储方式变化
现金存储方式变化是数字货币发行后必然发生和最直观的改变。虽然以信用卡为代表的电子货币成为目前社会的主流货币形式,截至2016年11月央行发行的6.49万亿?q?流通中货币(M0)是以传统纸币形式发行的,物理存储空间巨大。数字货币发行以后,人民银行在其数字货币私有云存放央行数字货币发行基金的数据库,商业银行存放数字货币可以存放在央行的数字货币私有云上或者存放在商业银行本地。
(二)现行基础信息系统需要重新构建并不断完善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将会建设一套全新的金融基础设施,虽然央行尚未给出发行数字货币的具体时间表,但是央行表态会加快推出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发行初期将出现实物货币与数字货币并行流通阶段,届时商业银行的信息系统为满足实物货币和数字货币的流通要求,需要在央行数字货币系统的基础上重新构建。商业银行为满足数字货币存储需要在央行私有云的基础上建设银行私有云和数字货币数据库,实现实物货币与数字货币系统的并网运行。
(三)对商业银行系统安全和操作规范提出更高要求
商业银行现行信息系统是以满足以纸币货币为基础货币的交易和流通为目的,现金交易过程没有数据痕迹可追踪,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以后,货币初始形态变为数字模式,从发行到交易流通全程使用数字化模式,在数字货币流通过程中引发的数据传输过程中,如何确保数据和交易安全性,对商业银行的系统安全性和操作规范提出前所未有的高要求。
(四)商业银行业务运营模式巨变
数字货币的认证中心和登记中心由央行统一管理,央行对央行数字货币机构以及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以后,商业银行通过申请获得数字货币,向用户提供服务,资产负债表变化、货币流入流出等客户服务方式会发生巨大变化,大量柜台业务工作人员可能会被电子自助终端取代。
(五)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化与调整
数字货币与纸质货币在形态、存储、流通方式等方面存在很大变化,央行在纸币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需要做出修改和调整,商业银行需要在新的监管政策下进行正常业务营运。
三、商业银行需要做的举措
人民银行提出要发行数字货币以后,各商业银行应该关注央行政策导向,尽快开展数字货币影响研究,提前规划布局数字货币运营体系,全力做好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研究工作。
一是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将对商业银行内外部经营环境产生深远影响,商业银行应该加快启动数字货币发行的影响评估工作。由于发行数字货币的具体操作尚未公布,数字货币发行将对我国的货币体系、金融体系和经济体系造成全面影响,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关注央行公开的信息,加快数字货币基础理论和实践研究。
二是商业银行加快数字货币使用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发行数字货币相关、发展相对成熟并且应用前景广泛的区块链技术、加密算法技术、云技术、大数据等相关技术应该被商业银行尽快纳入系统建设的基础性技术研究和实践范畴。商业银行在研究初期应该加强与同业和科技公司的合作,积极组建或参与国内外相关技术联盟,争取制定行业应用标准的主动权,降低研发成本并实现研究成果共享。
三是产品和服务模式的重新构画。数字货币发行初期,将出现数字货币和纸质货币并行流通阶段,随着数字货币接受度的提升,传统纸币使用频度可能会越来越低,商业银行要密切关注客户交易习惯的变化,根据客户行为习惯的变化构建灵活的服务模式,这对商业银行分析、应变和服务能力提出新挑战。
四是商业银行重构大数据技术应用。由于数字货币发行采取“前台自愿、后台实名”的原则,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将构建央行大数据体系,商业银行有机会借助央行大数据体系打破信息孤岛,利用大数据和云技术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数据实时分析和应用能力,构建全新的应用场景,实现金融创新。
注释
?q?数据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http:///diaochatongjisi/resource/cms/2016/12/2016121615160267237.pdf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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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盛松成,蒋一乐.《央行数字货币才是真正货币》[J].中国金融,2016(14):12-14.
[3]姚前.《中国法定数字货币原型构想》[J].中国金融,2016(17:)13-15.
[4]王永红.《数字货币技术实现框架》[J].中国金融,2016(17):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