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确定评定条件和标准等具体认证规范,同中介机构一起对纳税人以往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授予纳税人不同的信用等级,税务机关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给予不同的征管待遇。国家税务总局也了关于税务机关评定纳税信用的通知,各级税务机关相继出台了一些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管理机制。对此,本人从企业纳税人员的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参与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的机构少,不利于综合评价纳税人的信用程度。

第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设定的硬性指标多,弹性评估少,致使对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划分的级别太少。这样不利于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细化,这样评定的结果不能准确详尽反映纳税人的信用程度。不便信息使用者通过评定的级别对纳税人的纳税管理直接了解。

第三,对信用等级评定的结果不注重实质管理,降低了信用等级评定后的实际意义。

针对上述不足,笔者在纳税人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管理上略表拙见。

首先。一个企业的纳税诚信度不仅仅表现在税款的计算和申报缴纳上,也许税款的计算和申报缴纳是诚信纳税最直接的表现,但一个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程度以及会计账目清晰程度都是影响企业诚信纳税的因素。试想如果一个粗放管理、账目混乱的企业,很难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因为不是它故意漏税、少缴税,而是因为它疏忽管理很难做到而无意漏税。企业经营规模、管理复杂程度和水平、会计处理的规范程度、银行存款、贷款的时限等都是体现纳税管理的一个侧面。因此,财政、审计,甚至是金融机构也应该同税务机关同时参加对纳税人的定性评估。这样才能综合地反映纳税人的信用等级。

其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大小和所涉税种的复杂程度及对税法的学习掌握程度细化纳税信用评定。从纳税人的一定时间区间内有没有偷漏税等违规操作等几个硬性指标来评定信用等级是很难划分纳税人的真实信用的。因为有的企业没有违规是因为企业学法懂法,有的是因为规模小、税种简单。

有的企业违规是因为企业规模大、税种复杂,有的是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这样,对没有违规记录一律划成一个等级,对有违规记录的一律划成一个等级笔者认为是不恰当的,甚至可以说对纳税人的信用评价是不公正的。特别是在我国税收法规随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其复杂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一个企业能做到“秋毫不犯”也是相当难的。笔者建议应把纳税人至少划分以下五个等级:①学法知法、自愿守法,并没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②不学法,但自愿守法,并没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③学法知法、自愿守法,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④不知法,也不自愿守法的纳税人,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⑤学法知法,故意违法的纳税人。 

这样划分的信用等级,可以使信息使用者直接了解纳税人的诚信守法程度。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范文第2篇

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确定评定条件和标准等具体认证规范,同中介机构一起对纳税人以往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授予纳税人不同的信用等级,税务机关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给予不同的征管待遇。国家税务总局也了关于税务机关评定纳税信用的通知,各级税务机关相继出台了一些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管理机制。对此,本人从企业纳税人员的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参与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的机构少,不利于综合评价纳税人的信用程度。

第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设定的硬性指标多,弹性评估少,致使对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划分的级别太少。这样不利于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细化,这样评定的结果不能准确详尽反映纳税人的信用程度。不便信息使用者通过评定的级别对纳税人的纳税管理直接了解。

第三,对信用等级评定的结果不注重实质管理,降低了信用等级评定后的实际意义。

针对上述不足,笔者在纳税人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管理上略表拙见。

首先。一个企业的纳税诚信度不仅仅表现在税款的计算和申报缴纳上,也许税款的计算和申报缴纳是诚信纳税最直接的表现,但一个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程度以及会计账目清晰程度都是影响企业诚信纳税的因素。试想如果一个粗放管理、账目混乱的企业,很难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因为不是它故意漏税、少缴税,而是因为它疏忽管理很难做到而无意漏税。企业经营规模、管理复杂程度和水平、会计处理的规范程度、银行存款、贷款的时限等都是体现纳税管理的一个侧面。因此,财政、审计,甚至是金融机构也应该同税务机关同时参加对纳税人的定性评估。这样才能综合地反映纳税人的信用等级。

其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大小和所涉税种的复杂程度及对税法的学习掌握程度细化纳税信用评定。从纳税人的一定时间区间内有没有偷漏税等违规操作等几个硬性指标来评定信用等级是很难划分纳税人的真实信用的。因为有的企业没有违规是因为企业学法懂法,有的是因为规模小、税种简单。有的企业违规是因为企业规模大、税种复杂,有的是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这样,对没有违规记录一律划成一个等级,对有违规记录的一律划成一个等级笔者认为是不恰当的,甚至可以说对纳税人的信用评价是不公正的。特别是在我国税收法规随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其复杂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一个企业能做到“秋毫不犯”也是相当难的。笔者建议应把纳税人至少划分以下五个等级:①学法知法、自愿守法,并没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②不学法,但自愿守法,并没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③学法知法、自愿守法,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④不知法,也不自愿守法的纳税人,有违法记录的纳税人;⑤学法知法,故意违法的纳税人。

这样划分的信用等级,可以使信息使用者直接了解纳税人的诚信守法程度。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范文第3篇

一、真诚服务,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014年,我服务组根据纳税服务中心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努力创建纳税服务品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全组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与业务工作技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税收。在实际工作中,全组人员按照不断发展的形势,提高对纳税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做到与时俱进,真抓实干,既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又推动纳税服务工作上新的台阶。全年服务组共接受咨询***宗,其中来电咨询***宗,网上咨询***宗,来访咨询**宗;受理举报*宗,其中来电举报*宗,网上举报*宗,来访举报*宗,信函举报*宗;收集纳税人的建议*宗。对这些咨询、举报和建议,我服务组均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完毕,获得了纳税人的基本满意,有效促进了地税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建立和谐地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做出有益贡献。

二、创新服务,提高服务效率与质量

作为纳税服务组,面对众多的纳税人和日益增加的纳税服务工作,要承担自身职能,服务好纳税人,必须创新服务手段,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水平,扩大服务载体,建立服务平台,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2014年,我服务组着重抓好以下四项工作,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促进服务工作上新的台阶。

(一)积极配合省局做好12366上线工作,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效能。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税务部门服务纳税人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具有速度快、效率高的特点,深受纳税人的喜爱。省局纳服中心非常重视发挥热线电话在纳税服务工作特别是日常服务工作的强大作用,把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为开展纳税服务的主要平台。为配合做好省局12366上线工作,按照省局及纳服中心的要求,我服务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精心部署、仔细安排,确保12366纳税服务热线顺利上线。一是对咨询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咨询人员的业务素质,掌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基本工作技能,为省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佛山上线提供人力保障;二是积极配合征管科,参与涉税事项业务流程规范工作小组,开展全市征管业务流程差异分析;三是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对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的综合分析及跟踪反馈,提供参考资料与工作建议让上级部门决策时参考。经过我服务组的认真努力工作,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佛山顺利上线,被纳税人普遍采用,充分发挥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效能,提高了纳税服务效率与纳税服务质量。

(二)开展电话回访工作,提高纳税服务工作质量。我服务组始终认为,纳税服务工作的好坏,要接受纳税人的评判,切实按照纳税人的意见与建议来提高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税系统的纳税服务工作,改进服务态度和提高纳税服务工作质量,主动聆听纳税人心声,2014年我服务组开展了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和自助办税服务系统的电话回访工作,广泛收集纳税人对发票在线应用系统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纳税人对自助办税服务功能设置和使用方面的需求,并及时形成书面报告。通过开展电话回访工作,我服务组倾听了纳税人的心声,了解了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明确自己在纳税服务工作上存在的不足与差距,进行了有效的整改和提高,缩短征纳双方之间的沟通距离,增加了纳税人的满意度,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与此同时,我服务组为配合市网站改版工作,了解纳税人对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的满意度、主要需求、以及有关意见与建议,在八月下旬,在全市四区使用网上办税系统的企业中随机抽取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100户企业,进行了电话回访,把企业所反映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在市网站改版工作中得到体现,提高了市网站的声誉,改版后市网站点击数比以前明显增加,扩大了市网站的影响力。

(三)建立首个“纳税人之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建立纳税人权益保障机构,切实保护纳税人权益,我服务组与中心领导一起,多次到禅城区南庄镇就开展建立纳税人权益保障机构进行可行性调研,在深入调研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成立“纳税人之家”的指导性意见,拟定《纳税人之家章程》,制定纳税人之家活动实施计划,2014年1月份,全市首个纳税人权益保障机构“南庄镇纳纳税人之家”正式成立,开展了各项活动,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开辟了新的平台,收到良好效果。

(四)做好资料汇编工作,真诚服务纳税人。2014年,我服务组积极做好资料汇编工作,真诚服务纳税人。一是做好纳税服务信息情况月报工作。为掌握纳税服务信息情况,纳税服务中心建立了纳税服务信息情况月报制度,我服务组收集办税服务厅服务信息情况,每月编写纳税服务信息情况月报,全年共编印12期。纳税服务信息情况月报提供了全市各类服务信息与经验材料,加强了全市各区局的沟通交流,促进办税服务效率的整体提高。二是定期编印《12366咨询问答汇编》。为进一步拓宽纳税服务渠道,根据《12366咨询问答汇编》的出版计划,我服务组收集纳税人咨询的热点、难点问题,出版了2014年《12366咨询问答汇编》共X期,摆放在各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免费取阅,为纳税人办税解疑释惑,既规范了征纳关系,又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三是做好《纳税服务之窗》专刊编印工作。2014年,我服务组根据中心《纳税服务之窗》的出版计划,结合最新税收政策和纳税人咨询热点,按期做好相关栏目的编辑工作,并配合各组完成《纳税服务之窗》专刊的出版发行。

三、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结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我组与国税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联合开展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经过努力,全面完成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在全社会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中,我服务组着重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从今年始改由纳税服务部门牵头,我服务组高度重视,认真执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的相关规定,充分认识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转发相关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及时调整纳税信用等级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确保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积极沟通配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服务组坚持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加强国地税之间的密切配合,积极沟通信息,全面协调,为保质保量完成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奠定扎实工作基础。

三是坚持“两个严格”。此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服务组按照办法要求,坚持“两个严格”,即严格评定程序、严格评定标准,结合各区实际开展评定工作,使整个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质量较高,获得纳税人较为一致的肯定。

四是认真总结。我服务组按时做好纳税等级评定资料上报工作,认真总结纳税等级评定工作经验,不断完善纳税信用管理的方式方法,为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规范建设,提高自助办税服务系统效能

为推广应用自助办税服务系统,提高自助办税服务系统效能,我服务组与中心领导一起,多次深入到基层调研,在切实掌握全市自助办税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情况上,制定了《佛山市地方税务局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系统规范建设方案》,加强对各区局自助办税服务系统规范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开展各区自助办税服务系统建设的检查工作,以此提高自助办税服务系统效能,真正方便纳税人办税。

五、存在的不足问题

2014年,我服务组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不断发展的形势和纳税人的希望与要求相比,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继续改进和提高。主要问题是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还需加强,为纳税人服务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立,各项服务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作还需要继续拓展。要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抓紧时机、加快节奏,提高纳税服务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

六、今后努力工作方向

纳税服务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服务组要切实按照市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在今后工作中,要着重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继续配合做好省局12366上线工作,理顺各区税收业务流程,建立全市规范统一的知识库,落实纳税服务热线上线后人员配备,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上线培训工作,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效能,为纳税人提供迅速、便捷服务。

二是加大税收政策的培训及辅导力度。对国家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办法等,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地税网站、宣传材料等形式及时传递给纳税人,做好纳税咨询工作,及时、准确地为纳税人解疑释疑,使纳税人正确掌握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办法,促进和谐地税建设。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范文第4篇

关于印发《20**年纳税服务中心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局:

现将《2019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9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

20**年3月5日

20**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

20**年,全市纳税服务工作的整体思路是:按照市局党组“实干创优、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纳税服务工作部署,结合XXXX实际,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纳税服务集成化、规范化、智能化、社会化、基础化建设为着力点,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手段,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推进纳税服务集成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有关部署要求,在总结现有服务举措的基础上,注重集成创新,深化整合好的经验做法,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1、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省局要求,结合XXXX实际,制定“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好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提速减负、创新服务、精准发力,多推便民之举,多施利民之策,以春风行动为总抓手,统筹推进整体服务工作。及时总结、汇编、推广各地典型做法,展现各地工作成效。

2、持续深化服务入鲁民企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继续落实《关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入鲁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创新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率,全力支持民企更好更快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创新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开展好领导干部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用足用好税收政策,不断拓宽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标准,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推进纳税服务规范化建设

以贯彻落实总局纳税服务规范和《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特别是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管理,促进办税行为和服务礼仪的整齐划一,让纳税人办税更省心、顺心。

4、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抓纳税服务规范3.0版落实,加强纳税服务规范与其他规范、信息系统及多渠道服务的衔接,做到前后台衔接顺畅,实现多渠道同标准处理服务事项,确保一个标准服务纳税人,一把尺子规范征税人。

5、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办税服务培训,科学设置服务窗口,合理配备窗口人员,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的利用,以智能化、数据化手段管理好办税服务厅,并对工作质效开展科学评价。

6、引进社会力量提升规范化服务质效。做好引进社会力量加强纳税服务试点经验做法的总结、完善和推广工作,在办税服务厅管理、服务规范落实、纳税人学堂建设、涉税业务咨询解答等方面,引入专业机构参与相关管理和服务。

三、推进纳税服务智能化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思维方式和技术手段,积极拓宽便利化办税渠道,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四位一体”办税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的互补互促。

7、打造综合纳税服务平台。在现有12366系统、网上申报系统、外部网站等纳税服务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优化整合,打造XXXX系统综合办税服务平台,实现实体服务和虚拟服务、线上线下、前台与后台之间的协作联动、融合发展。

8、试点探索“互联网+精准服务”。通过外部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实现对纳税服务诉求的快速响应、咨询问题的智能解答、涉税信息的一户式查询、涉税事项的提醒预警、办税资料的预审预约、遵从信息的动态推送等“一对一”精准服务。

9、积极开展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通过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向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探索利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格化网点,进一步延伸自助办税服务。探索丰富自助设备的服务功能,做好系统及设备的维护更新,确保操作顺畅,提升应用效能,方便纳税人自助办税,分流实体办税服务厅业务量。

四、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建设

充分利用社会组织服务资源,为纳税人提供更多获取服务的渠道,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纳税信用结果应用的社会效应,不断拓展纳税服务社会化格局。

10、深化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协同办理。做好省局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在全市的开展,规范、提升二手房办税服务水平,联合市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工作督导。

11、强化纳税信用评价与结果运用。强化信用评价基础性工作,做好金三优化版信用等级评价系统的培训、应用。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4月底前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完善纳税信用奖惩机制,对纳税人实行分级管理和服务。

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进一步探索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增值运用。继续深化“银税互动”,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市局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启动“税保合作”项目,以纳税信用数据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助力扶贫脱困、携手精准发力,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税务部门与市级保险行业协会的联合,扩大“征信互动”信贷产品受益企业的范围,有效改善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12、发挥社会中介作用积极服务纳税人。加强对行政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深入开展严禁税务机关和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机构经营活动清查工作。坚持鼓励、引导、培育与规范、管理、监督相结合,做好涉税中介组织行政登记工作,健全涉税中介行业制度,加强行业党建建设,加强行政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法依规扶持涉税中介组织自律健康持续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涉税中介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推进纳税服务基础化建设

加强税法宣传辅导,不断提升纳税人办税能力,促进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加强内部督查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打牢工作落实基础,促进各项服务举措取得实效。

13、建立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纳税人之家等权益保护组织的引导,整合、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健全纳税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建立纳税服务咨询投诉“受理、承办、转办、督办、反馈、分析和持续改进”的一体化流程,对涉及纳税服务的咨询投诉事项,建立咨询投诉反馈机制。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对调查结果和投诉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督导落实。

14、加强税法宣传辅导。加强对纳税人的咨询培训辅导,满足纳税人税法知情权。开展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宣传辅导,借助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税收“大宣传”。不断创新纳税服务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网上和实体纳税人学堂、12366热线、外部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做好对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培训、辅导。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范文第5篇

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础,会计账簿又是会计工作的基础。加强会计账簿监管,对规范会计工作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税收监管和源头治腐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建账监管改革的现状。建账监管改革是以督促各单位依法建账为中心,以推动会计法规制度贯彻实施、规范财经工作秩序、促进税收征管为目标,以中小经济组织为重点,以会计专管员为保障,以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以记账为补充,对各单位会计账簿实行定期审核的一项监督管理措施。实际上是对各单位会计建账情况每年定期进行专项送达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措施。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会计账簿年度结旧转新时,须到所在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办理建账审核手续。各级财政、工商、民政、国税、地税、审计、监察等部门,在从事财政管理、财务审计、办照验证、征管稽查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均以进行建账审核后的会计账簿为依据。为了确保建账监管改革实施到位,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相关方案,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建立会计专管员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专管员,负责分片包户开展会计建账监管工作。财政、国税、地税、工商部门应相互提供专管员名单及划片情况,加强联系,及时通报信息,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共同做好建账监管工作。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财政局开发建账监管信息管理软件。各有关部门应(含县市区和乡镇分支机构)设立建账监管信息管理员,定期与各自分片负责业务管理的人员交换信息,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授权范围内分别录入、更新和查询单位的基本情况、年检注册情况、建账情况、税务登记情况、违法违规情况、主要财务数据等信息。三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相关部门应对涉及建账监管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上门服务、督办检查、信息共享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开展建账监管工作专项考核,并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四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各部门应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交流和分析建账监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拟定下阶段建账监管工作措施。

第二,建账监管改革的环境缺陷。一是社会会计诚信意识缺失。诚实守信,本是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的职业操守,但全社会不讲诚信、弄虚作假现象较为普遍,会计领域尤为突出。一是部分单位不建账、账外设账。虽然建账监管改革推行多年,但仍有部分单位不建账。二是财政部门改革基础缺实。建账监管改革主要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但从调查情况来看,财政部门推行改革的基础不实。思想认识不够统一。部分基层财政部门认为推行建账监管改革任务重,难度大,存在畏难情绪。会计专管员业务不够精通。财政部门开展建账监管工作主要依托乡(镇、街办)财政所配备的会计专管员。三是相关部门整体配合缺位。《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公司法》、《社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依法建账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建账监管是财政、税务、工商、民政等部门的共同责任。只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建账监管改革才能顺利推行到位。但从调查情况来看,受客观因素的影响,部门间的整体配合还没有完全到位。现行的税收征管方式和现有的征管力量与建账监管改革的要求不适应。税收征管主要采取以票控税、企业自行申报纳税等方式,当怀疑企业纳税申报不实或接受举报时才检查企业会计账簿。加之征管力量有限,税务专管员不可能深入每一户企业检查会计账簿。工商部门的政策局限与建账监管改革的要求不协调。《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接受年度检验时提交的财务会计资料仅包括部分会计报表,不含会计账簿,所以工商部门不能要求企业提供会计账簿而增加前置审批条件,否则违反《行政许可法》。建账监管改革未与金融监管相结合。会计造假的目的之一是获取银行贷款。在企业申请贷款环节,金融部门帮助把关守口,是推行建账监管改革的有效措施,但建账监管办法中均未明确金融部门职责。社会中介机构监督乏力。新《公司法》规定,所有企业接受年度检验时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建账监管改革环境的改善途径。一是构建社会会计诚信考核体系,营造建账监管改革氛围。社会会计诚信缺失是建账监管改革推行难的首要障碍,构建社会会计诚信考核体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对单位可进行会计信用等级评价尝试,信用等级评价包括单位负责人重视支持会计工作情况、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情况、依法建账情况、建立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情况、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情况、执行财税法规情况等内容,并将会计信用等级评价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金融信用等级评价的主要内容。二是构建财政部门考核激励机制,夯实建账监管改革基础。财政部门是推行建账监管改革的主导力量,其改革基础不实,势必影响改革的顺利实施。要构建财政部门建账监管改革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推行改革的积极性,夯实改革基础。三是构建会计账簿管理基本框架,形成建账监管改革合力。建账监管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仅靠财政部门的力量是很难将改革推行到位的。要形成财政主抓、部门配合的建账监管工作格局,构建会计账簿管理基本框架,形成改革合力,让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不建账、建假账等违法建账行为没有生存的土壤。要巩固和完善会计账簿“身份证”制度,实行一套账管理;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打击会计造假行为。财政、工商、国税、地税、审计等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专班,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会计造假行为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对单位、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各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现的会计违法违规行为,要借助建账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相互通报,实行资源共享。通过联合执法,震慑会计造假单位和个人,提高全社会会计守法意识;建立相关部门履行建账监管职责的督办机制,强化部门责任,将建账监管改革列入源头治腐工作规划和行政效能监察范围,由监察部门负责建账监管改革的督办协调工作,对相关管理部门贯彻实施建账监管办法,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考评。四是加强记账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记账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是履行社会会计监督职能的重要力量,但其执业质量不尽人意;修订完善办法,将建账监管与金融监管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