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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安全的定义是在水安全理论基础上提出的。联合国相关组织这样定义水安全:一个地区(或国家)可承受的涉水灾害及水资源能够有效利用,形成经济社会的可靠发展。水资源安全的实质是水资源供给能否满足合理的水资源需求,但实际上又涉及社会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等多个层面。为了形成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确保其经济用水和生态用水都得到满足。水资源的经济安全重点是对水资源的供给上能够满足地区经济发展的需求,将其细化就包含了如下两个方面要求:一是能够提供的水体质量和数量上满足要求,二是供水价格要适中。而对于水资源生态安全就是对整个生态系统而言,基本的用水量必须得到满足。
2陕西省的区域性水资源安全现状
衡量水资源安全,不能单单从数量上看是否能满足人们需求,还必须对其质量进行要求,使其能够满足人类的基本生产生活要求,不能对人类的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在研究水资源安全时,就必须重点对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这两个方面重点控制,不能单一发展或是单一控制任何一方。陕西省的区域性水资源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陕北水资源总量为48亿立方米,占全省的11%。陕南水资源总量为315亿立方米,占全省的71%。这种水资源的地域性分布不均导致了水资源的有效供给。区域性缺水情况已经影响到了区域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正常生活,陕西省各级政府对此也给与高度重视。造成陕西省区域性水资源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还包括,省内各地还在无序的进行开采,这就造成了多个城市的无浅表地下水可用,只能开采深层的地下水。西安市城区近郊由于地下水开采量曾超出允许开采量的近20倍,多地地面沉降量超过50毫米。对于水质污染而造成的水资源安全则比过度开采还要更值得我们重视,水污染所造成的水资源安全威胁会直接造成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条件的改变。陕西多数河流处于机型污染状态,包括石油类、挥发酚、氨氮等指数严重超标。
3水资源安全背后的隐患
水资源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是地区安全性的构成要素,从多方面还对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构成威胁,如此以来,可以根据影响情况划分为水资源经济安全、水资源社会安全和水资源生态安全。水资源经济安全是指国家或是地区的经济发展的选择性不包含水资源因素,不因其而改变,可以按其社会发展意愿而自由发展。水资源的安全状况决定着投资意向,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前景,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水资源社会安全是指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或地区,因为水资源的不可逆转的短缺,造成社会稳定性的变化,甚至为了争夺有限的水资源而出现动乱,地区或是国家间的纠纷,严重的还会爆发战争,例如巴以和谈,迟迟没有进展,不仅仅是耶路撒冷归属,以及国家边界的问题,重点还有关于约旦河的水资源管理、水资源分配等围绕着水资源而出现的一系列棘手的问题。水资源生态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处的生态系统能够不因水资源问题而恶化,保持地区性的生态环境完整和可持续发展。为了全人类的生存空间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就要对现有的水资源进行合理的保护,使其能够的保值或是增值,让水资源在可控的状态下能够达到满足配比的要求。
4陕西省的水资源安全保障机制
水资源安全保障机制主要由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储备机制和水资源安全预警机制三部分构成,对于水资源安全的探讨必须要围绕这三个重点方面来论述,也是对水资源安全的事前事中事后多个阶段进行管理。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有两种:供给管理制度和需求管理制度。建立这两种制度的初衷就是将水资源供给和需求这两个容易产生矛盾的因素进行均衡,无论是供给,还是需求都是要在水资源的数量上有所管理,既要满足,还要不能无序,各自的侧重点都要给予考虑。陕西省一直采用的是水资源供给的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的弊端是没有明晰的产权、管理上无章可循。而需求管理制度则是将水资源等同于其他资源,使用市场手段,按照经济运行的普遍原理来提升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效率,此种管理制度的核心思想是提高用户的节水意识将用水需求理性的调整。陕西省现在已经在试点推行了水资源安全预警制度。当省内出现不同程度的由于自然和社会的因素引起的重大水资源不安全情况时,对其进行预期性评价,并且由政府应急办和水务管理部门向社会进行预警,警示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水资源安全危机,并给出相应的级别划分。陕西省已经建立的安全预警体系包含了较为细致的观测工作,由监测部门对省内主要的可使用水源的数量、质量进行动态的跟踪,形成连续的记录,并通过统计学手段预测到未来一段时间可能出现的情况。这样从水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管理制度和水资源储备体系等方面建立相关的预警指标体系,形成一套完整的水资源安全分析管理、预警、联动的动态系统使得安全预警系统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保机护航。
5结束语
关键词:独立学院;消防安全宣传;防范
新世纪,独立学院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据统计,截至2014年,全国独立学院共有283所,其中广东地区有16所,在校人数超过150万。独立学院受到用地规划和资金的双重制约,建筑越来越密集,功能日益复杂,出现了不少的高层和超高层建筑。高校新时期的火灾呈现出原因多样化、火情复杂化和严重化的新特点,给独立学院的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带来了新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
1独立学院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独立学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而且由于学生自救能力较差,历来都是所在地区的重点消防单位。虽然近年高校的火灾发生有所减少,但总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面对当前复杂的局面,做好独立学院的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既是提升全体师生的消防意识,让他们掌握必要的消防技能,防止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独立学院自身优势,提升毕业生综合素质,增强毕业生竞争力的有力举措。
1.1消防安全是构建和谐校园,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石
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既是法定义务,更是构建和谐校园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础。独立学院的师生来自五湖四海,一旦发生严重消防事故,容易引发群死群伤,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甚至在国际上造成不良影响。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缺位,直接影响在校师生的安全感,“构建和谐校园,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无从谈起。因此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是构建和谐校园、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石。
1.2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屏障
独立学院之所以被纳入政府重点消防管理,是因为人员密集,学生自救能力差,高校的消防事故往往会造成师生的财物损失,严重的会威胁生命安全。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是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宗旨,也是消防管理工作的关键。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是防灾、减灾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屏障。
1.3是独立学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创竞争新优势的有力举措
根据新的消防法,独立学院在学生的教育课程中,首先,应当加入基础的消防技能教育课程。其次,按照现行的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定位于培养未来的管理者的要求,学院应当培养学生具有更高的消防管理知识。所以相对于非独立学院,独立学院在调整培训的具体内容上,具有更高的自由度。可以按照社会对人才的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增加消防安全的教育内容,这样可以保证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具有相对的竞争优势。
2独立学院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工作的成绩和不足
通过对调研和文献资料进行统计和分析,我们认为当前独立学院的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工作已经在各院校普遍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独立学院的发展历史较短,对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工作的理解不一致,其重视程度也各不相同。各学院的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具体如下:
2.1取得的成绩
根据我们对广东地区的独立学院的专项问卷调查分析,大部分的独立学院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兼职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的队伍。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的独立学院基本按照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系别、班级、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独立学院建立了以安全保卫部门为首的兼职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队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重视新生的入学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的教育。注重对新生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是院校的共同点,接受电话访问的兄弟院校100%都在新生入学的教育过程中,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重点课程之一,组织教官进行教育。3)定期举办消防演练。各学院会定期举办消防演练,多数安排在新生军训期间,让学生通过消防演练学习逃生和自救的技能。有些院校的消防演练比较逼真,科目比较齐全,并直接邀请消防主管部门参与和指导。但为了保障教学进度,多数消防演练仅仅是针对新生。4)举行“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电话访问兄弟院校了解到,多数院校会在消防宣传周活动中,通过举办讲座、出宣传板报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2.2独立学院消防安全宣传与防范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
对调研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我们认为当前独立学院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工作存在以下的问题和不足:1)对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基本上是以通过消防管理部门的检查为目标。由于受到社会上各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学生就业率这个硬性指标的影响,独立学院更偏重于教学方面的工作,局限于学生“专业技能”“、专业素质”的培养,忽视学生消防技能的培训。高校对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基本上都是能省则省,以能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为目标。2)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的队伍自身素质不过硬,难以适应新时期的要求。消防安全宣传与防范是个综合叉学科,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涵盖了多种学科等综合知识,对从业人员的综合性知识和经验有较高的要求。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独立学院的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基本上是保卫部门唱独台戏,其他部门兼职支援,并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现有的人员多数为半途出家,仅仅依赖自己的工作经验开展工作。此外,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院校基本没有规范的配备标准:如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比例,或者从业工作人员的资格认定等等。3)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的标准缺失,考核标准也不规范不统一。目前,独立学院的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没有规范统一的标准,更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尽管我国的《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等法规提出了一些的要求。但上述法规没有得到细化,没有针对不同的学科、系别、岗位制定相应的教育标准和考核标准,这也是导致大部分独立学院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走过场、形式化的原因之一。4)关起门来搞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没有充分利用社会的先进经验和政府资源。受到条件的限制,独立学院在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中,往往采取的是“挂横幅,出墙报,搞讲座”传统老三样。不善于借鉴社会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不积极利用政府的资源,这是导致消防宣传和防范落实不全面的重要原因之一。如:合理利用消防部门的火灾逃生培训中心,分期分批对学生进行体验式培训;“送出去,请进来”,利用专业的消防学校的师资来提高队伍的素质,动员师生关注专业的消防微信平台学习,鼓励师生报考专业消防资格认证等等。
3做好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的思路
3.1科学制定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的目标
目标是行动的指引,一个不清晰甚至错误的目标,往往会让工作误入歧途,最终以失败告终。做好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亦需要制定科学清晰的目标,指引工作的方向。我们要看到,做好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不仅是独立学院的法定义务,更是独立学院利用自身优势,培养有别于传统学院优质人才的契机。独立学院利用课程调整相对灵活的优势,顺势而为,培养具有消防管理技能的新世纪复合人才,创造自己的新品牌。个人认为独立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应当明确以下两个目标:1)依法合规,完成法定义务。按照法规的要求,依法开展,全面覆盖,扎实有效,保证全体师生掌握必要的消防技能,防止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的损失,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持社会的安定团结。2)培养人才,增创新优势。提高对学生的培养层次,抓住社会上消防人才紧缺的契机,着眼于教育,着眼于未来,对部分的学生实施提高教育,为社会培养复合型人才。
3.2做好消防宣传和防范队伍专业化是成败的关键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高校都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但实际工作中往往都是保卫部门在唱独角戏,成效甚微。其原因是配备的工作人员专业能力难以适应新时期的要求。笔者认为,一支专业化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队伍应在人员配备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具体的要求:1)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持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管理专业资格证书,经过专业的消防技能培训和考核通过才能上岗。2)应当明确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人员的编制,根据实际的工作经验,建议每1000名师生配备1个专职培训师,每300名师生配备1个专职安全员,每100师生配备1个兼职宣传员。以上培训师、安全员和宣传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
3.3制定标准,明确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的内容,考核验收的标准
独立学院应根据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的工作目标,编写相应的教材,将其列入教学内容。同时将大学生遵守消防安全法规、掌握消防技能列入德育、教学的考核内容。在实际编写过程中,建议针对不同的系别、不同的专业,不同的教学对象编制相应的教材,而高校老师、宣传队伍另有侧重等等。在实施过程中,要科学规划,全面实施,防止出现走过场、形式化的情况。要抓好考核验收的环节,并根据学期初制定的教学目标,对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进行验收。1)检验是否全员达到《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要求,必要时组织第三机构对在校师生进行理论和实操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暂缓毕业、暂停上岗,并对责任人进行适当的处罚。2)统计分析取得消防专业资格证书情况,并对取得消防专业资格证书比较多的系别、班级进行奖励。
3.4创新是搞好消防宣传与防范工作的出路
要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及防范工作,必须有创新精神,因循守旧是无法在工作上取得突破,获得成效的。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新的探索。1)主体创新。消防宣传和防范工作,不仅仅依赖现有的队伍,可利用各种学生组织,大胆将学生中涌现出的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方面专业人才吸收到队伍中,成为义务宣传员,甚至是培训师、安全员。2)渠道创新。要善于利用消防专业学校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资源,可以采取联合培养的方式。鼓励有兴趣的师生获得消防专业资格认证,也可以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提高专业队伍的力量,更可以分期分批将师生送到消防部门的实训中心、社区的消防体验馆进行体验式培训。3)形式创新。消防安全宣传不能沿用“挂横幅,出墙报,搞讲座”老板斧,搞填鸭式教育。要根据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新渠道,增强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比如举办涵盖安全隐患排查、灭火器材使用、消防法规的消防运动会,让学生在对抗中提高;再如开发消防宣传电子游戏软件,增强学习的趣味性;也可以搞典型案例分析会、消防安全论坛等活动,以模拟的方式提升学生的消防管理能力;更可以利用网络传媒,利用多媒体的优势,让宣传教育变得形象和生动;更可以利用社区的消防体验馆进行体验式培训,让学生感受火灾现场,快速提升自救能力。以创新的宣传模式,增强师生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消化、吸收和运用,提高他们对消防安全的认识。独立学院的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安定团结,同时关系到学生毕业后所在就业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我们要深刻认识当前存在的差距,奋起直追,真抓实干,将工作水平提高,不负时代对独立学院的重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3]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主题词: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修改意见
现行刑法第20 条是由1979 年刑法第17条修改而来的,共修改了以下五点:( l)将“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修改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 2)将“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修改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于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 3)将“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修改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4)删去了第2 款“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的“酌情”二字;( 5)增加了第3 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都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上述第一点修改是很有意义的。增加“国家”一词,是为了表明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最重要的利益是国家利益;增加“财产”一词,是为了突出对个人财产利益的保护。第二点修改实际上是给正当防卫下了一个定义,这也有一定的意义,即纠正了原规定未明确什么是正当防卫的弊端。第三点修改将“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改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更有实际意义,这是为了扩大正当防卫的权限,减少防卫过当的认定,进一步鼓励公民积极实施正当防卫行为。第四点修改删去“酌情”二字,强调对于防卫过当的必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不必再“酌情”减轻,同样是为了鼓励公民积极实施正当防卫,同样具有积极的意义。第五点修改是新增加的内容,目的是为了遏止严重暴力犯罪的发生,鼓励公民勇于同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斗争。
综观上述修改内容,可以发现,现行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有一个显着的特点,这就是突出和加大对正当防卫行为的鼓励和保护力度,上述三、四五点修改内容都体现了这一特点;其次,也兼顾了表述上的逻辑性,如上述第二点修改内容。虽然修改后的正当防卫立法比原来的立法具有较大的进步,但是仔细分析起来,发现现行的正当防卫立法仍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有的是原有的问题未得解决,有的则是修改后新出现的问题。以下分而述之:
一、第1 款存在的问题和再修改意见
前文已经指出,现行刑法第20 条第1 款的规定有两点修改,其中第二点修改是给正当防卫下了一个定义,纠正了原刑法未给正当防卫下定义的弊端。但稍加分析即可发现,现行刑法第20 条第1 款给正当防卫下的定义是不科学的,因为它对正当防卫多加了一个限制条件: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必须“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才属于正当防卫。这就是说,没有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就不是正当防卫。这将在理论和实践上带来如下一些问题:其一,给公民造成错误引导:要实行正当防卫,就一定要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这显然是不妥当的,也是不科学的。干吗非得造成损害呢?既制止了不法侵害,又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岂不是更好吗?正当防卫的目的在于制止不法侵害,而不在于造成新的损害。否则与法律维护社会安定的宗旨就会相悖。其二,在理论上容易形成自相矛盾:没有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是正当防卫,那到底是什么?是见义勇为?也是不法侵害?或者什么也不是?怎么解释都不能自圆其说。其实,正当防卫的本质就在于制止不法侵害,只要制止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就是正当防卫,这与给不法侵害人是否造成损害没有关系。法律更应该鼓励公民实行不造成任何损害的正当防卫,因为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对社会也没有好处。基于以上的理由,笔者建议删去第1 款中“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这句话。删去以后,其含义就变成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论是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都是正当防卫。
二、第2 款存在的问题和再修改意见
分析第2 款规定的内容,可以发现,该款规定的是“防卫过当”的定义和处罚原则。关于处罚原则的规定,没有问题。但关于防卫过当的定义的规定,却存在着逻辑性错误。从形式逻辑上讲,定义是用简练的语言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每个定义都由定义概念被定义概念和联结词三部分组成。被定义概念就是通过定义揭示其内涵的概念。定义概念就是用来揭示被定义概念内涵的概念。被定义概念和定义概念是定义的两个主要部分,它们靠定义的联结词联结起来。定义的联结词通常是“就是”、“是指”、“属于”,有时简写为“是”。在实际下定义时,可以将被定义概念放前边,也可以将定义概念放前边。例如“法律规范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这就是一个定义。在这个定义中,“法律规范”是被定义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是定义概念,“就是”是联结词。凡下定义者,这三部分一个也不能少。少了被定义概念,会让人不明白究竟是为谁定义的,即不明白定义的是什么;少了定义概念,则等于没有下定义;少了联结词,则会使定义显得语无伦次,没有条理,让人摸不着头脑。可见,少了其中任何一部分,所下的定义就不规范、不科学。分析刑法第20 条第2 款可以发现,该款只规定了定义概念——“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却没有规定被定义概念和联结词。这一方面,只能让人知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不能让人明白“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究竟是什么。另一方面显得与第1 款规定的结构不相一致。第1 款的结构是“什么什么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2 款的结构是“什么什么应当负刑事责任”。显然第2 款中少了“属于什么”一项内容。再一方面当第3 款出现“防卫过当”时,让人感到突然而不可理解。因为第2 款并未明确什么是防卫过当,第3 款的“防卫过当”似乎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让人不知道指的是什么。所有这一切问题,都是因为第2 款在规定防卫过当的定义时,少规定了被定义概念。因此,笔者建议在第2 款中增加“是防卫过当”和“防卫过当的”两个短语。使之成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笔者以为,第2 款除了上述问题之外,没有别的问题了。但有学者认为第2 款的前两个字“正当”是多余的,并认为由于多了这两个字,便得第2 款与第1 款存在矛盾。论者指出:“所谓‘正当’,是‘合理、合法’的意思。既然是‘合理、合法’的防卫就不存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反之,既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了,那就不能称之为‘正当防卫’。从逻辑上讲,‘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只能说是防卫行为,因该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成为一种刑法理论中的‘防卫过当’行为”。[1]基于此行为,论者认为,刑法第20 条第2 款中“正当防卫”的表述是不恰当的。简单说,按照论者的理解,既然是正当防卫就不能过当,既然过当就不是正当防卫。只有非正当的“防卫”才可以成立防卫过当。所以他建议将第2 款的“正当防卫”一词改为“防卫”,使之成为“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但笔者认为,刑法第20 条第2 款的规定并不存在什么矛盾,倒是这位学者的理解存在逻辑矛盾。我们知道,刑法上的正当防卫,是在防卫人与侵权人之间进行的,这里构成一个相互对立统一的矛盾体。就防卫人来说,必须首先获得防卫权,然后才能实行防卫。因此,正当防卫,是由“获权”和“防卫”两部分组成的。这两部分各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前部分的条件叫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后部分的条件叫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前提条件共有如下三个:( l )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2 )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3 )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而不是防卫人想象或者推测的。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防卫人才能获得防卫权。获得了防卫权,实行防卫才是正当防卫。获得了防卫权之后,在实行正当防卫时,还必须遵守限度条件,一共也有三个,其中之一就是防卫行为造成的后果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就构成防卫过当。由上可知,能不能实行正当防卫,是由前提条件决定的。正当防卫行为过不过当,是由限度条件决定的。如果不具备前提条件,就不具有防卫权,没有防卫权就没有防卫的正当性,在没有防卫正当性的情况下实施的防卫就不是正当防卫,造成严重后果的,就不是防卫过当,而是一般犯罪。总之,只有在取得正当防卫权之后,进行的防卫才是正当防卫,只有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才能成立防卫过当。但上述观点认为,只有“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成立防卫过当。请问,这个没有“正当”前提的“防卫”行为,连防卫的资格(防卫权)都没有,哪里还谈得上过当不过当呢?事实上,这样的“防卫”行为,根本不是刑法上的正当防卫行为,而是一种不法侵害行为,它若造成了严重后果,不应成立防卫过当,而应成立一般犯罪。必须明确的是,防卫过当构成的犯罪与一般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防卫过当构成的犯罪,因其以正当防卫为前提,只就其过当部分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因而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一般犯罪,因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因而不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当然,有其他减轻或免除处罚理由的除外)。上述观点的逻辑错误在于把“防卫”与“正当防卫”混为一谈,把“防卫过当”与“一般犯罪”混为一谈,于是便得出了“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是不正当的防卫”和“非正当的防卫行为(实为非法行为)可以成立防卫过当(实为一般犯罪)”的错误结论。照上述观点对刑法第20 条第2 款的改法,那些不具有正当性的“防卫”行为构成犯罪的都可以按防卫过当处理了,这必然会造成轻纵犯罪的严重后果。所以,笔者认为,上述论者的修改意见是错误的。
在美国超市购物的时候,经常看到有些顾客拿出像钞票一样的购物券,用来支付所购食物的款项,这种专门购买食物的购物券,就是被美国低收入人群视为美国国家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食品券(Food coupon)。
美国“穷人”的定义
在美国,收入多少才算是“穷人”,也就是说美国的贫困线如何划分?这主要是根据家庭人口和收入来计算。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数据,一个四口之家年收入不足2.2万美元即算生活在贫困线下。人口普查局在同一份报告中指出,美国家庭年收入的中位数为5万美元(49777美元)。也就是说,有一半美国家庭的收入比5万美元多,另外一半家庭的年收入不足5万美元。
美国人口普查局报告显示,美国穷人在2009年增加近400万人,达到4360万人。这个数字是美国51年前开始人口普查以来穷人总数量最多的一次。根据这个调查,美国穷人的比率达14.3%,相当于每七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人生活在贫困线下,为1994年以来最高比率。
从美国各种族年收入来看,亚裔美国人的家庭年收入最高,其中位数达65469美元,其次为白人家庭,家庭年收入中位数为54461美元,黑人家庭收入最低,年收入中位数为32584美元。美国族裔间的收入差别20多年来一直保持不变。人口普查局自1987年开始在报告中单列亚裔美国人的家庭年收入。自那以后,亚裔美国人在各种族中一直保持最高家庭年收入纪录。
美国穷人的福利
最近几年来,受美国经济影响,美国穷人的日子比前几年更加艰难。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近距离观察可以发现,美国穷人还是得到了很多社会救助。这些来自政府、慈善机构的救助并没有计算在他们的年收入内。
美国穷人得到的第一种看得见的福利是“食品券”。以一个四口之家的普通家庭为例,如果这个四口之家的年收入不足2.7万美元就可以申请“食品券”补贴,四口之家每月可以得到668美元的食品券。根据我在佛罗里达州的生活经历,这样的四口之家平均每月花在购买食品上的钱只需要500美元左右,当然上餐馆除外,也就是说,食品券的金额足以保障一个家庭的基本食品开支,保障美国的穷人不会饿肚子。食品券可以在各超市购买食品,但不能用来购买酒和香烟,也不能当钱去餐馆使用。值得注意的是只有低收入的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可以申请,像我这种在美国工作的外国人是不具有申请资格的。
除了食品补贴外,穷人另外的福利包括房屋补贴、免费医疗服务等不用缴收入所得税。
近4000万人吃大锅饭
在美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家庭基本上都符合领取政府发放的食品券的标准,2010年2月,美国约有3968万人领取食品券,而联邦政府用于食品券这项社会福利的开支在2010年高达600亿美元。也就是说,美国每年近4000万人不论赚钱还是不赚钱,坐在家里就有人管饭,当然代价也不低,政府要用纳税人600亿美元的资金来让这些穷人吃大锅饭。
食品券本身是一种内部流通货币,分成1元、5元和10元三种价值单位,供低收入家庭在超级市场购买各种食品。联邦政府规定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家庭都可每月领取。食品券因为是联邦政府建立起来的社会救助体系,自然受到社会各种机构的认可。因此,美国主要的大型超市都必须无条件接受这种食品券,我在一些大型超市,都见到过有顾客使用这种食品券。
链接:美国的食品券
美国的食品券始于1964年的《食品券法案》,根据这一法案开始推行食品券福利计划。食品券的原意是照顾特困户,使其不致营养不足。在美国收入低于或仅略高于“贫穷门槛”的人,或者一家四口年收入少于27560美元,即可申请。
食品券是由政府发放给低收入者用于换取食物的凭证,并不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健康状况的标尺,但作为社会救济的一个部分,显然能说明许多问题。
关键词:管理原则 安全文化 有感领导
1引言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HSE管理原则是经过多年实践总结出来的、适合行业自身特点的纲领性文献,是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HSE工作指南,对于做好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HSE管理九项原则突出了HSE工作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重要位置,强调企业所做的任何决策都要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保;此外,HSE管理原则还说明了实行有感领导、直线责任的意义,充分肯定了员工在HSE管理中的作用,强调全员参与的必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对承包商实行属地管理的要求。企业要做好HSE管理工作,建立有特色的安全文化,必须深刻领会HSE管理原则的精神实质,将各项原则融会贯通,落实到HSE管理和安全文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去,才能培育出科学的、积极向上的企业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伴随人类文化的存在而产生、发展,是人类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安全文化的首创者――国际核安全咨询组(INSAG)给出了相对狭义的定义:“安全文化是存在于单位和个人中的种种素质和态度的总和” 。英国健康安全委员会核设施安全咨询委员会(HSCASNI)对INSAG的定义进行修正认为:“一个单位的安全文化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它决定于健康安全管理上的承诺、工作作风和精通程度” 。
2创建企业文化的目的
创建安全文化的目的就是把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升到文化管理的层面,通过提高人的安全素质,建立企业长效的安全机制,为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障。企业是安全文化的主体,安全生产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自身发展的要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靠人来实现,因此企业管理者和员工不仅是安全文化的建设者,也是安全文化的直接受益者。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使企业的每位员工都从思想上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逐渐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会帮助别人安全”方向转变,以期达到自主安全管理的终极目标。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过程中,首先要从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入手,让全体员工明白“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企业所做的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企业最大效益的观念,在工作中处处体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重点是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安全技能的提升,因此,人的文化素质和安全技能决定了安全文化的质量,为此,企业要把“安全做为聘用的必要条件”, 员工应承诺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接受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具备良好的安全表现是企业聘用员工和晋级提升的必要条件。企业应充分考察员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和历史表现,不能聘用不合格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都应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素质,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断改进个人安全表现。此外,“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接受岗位安全培训是员工的基本权利,也是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企业要确保员工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并逐渐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为此,要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使员工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
3 HSE管理原则
落实有感领导和直线责任是HSE管理原则的精髓,也是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管理者要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要积极履行职能范围内的HSE职责,负责制定本部门的HSE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强化执行。各级管理者还要亲自参加安全审核,对各项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的编制、实施和修订进行把关,要加大对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处理“三违”现象,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提高安全文化的执行力。
在企业中还要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安全不仅是企业的责任,也不仅仅是安全专职人员的工作,更是全体员工自己的事,每一个员工都要充分认识“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的重要意义,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各级管理者对自己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管理和身体力行的安全行为,给下属员工起到表率和带头作用,员工通过各级领导潜移默化的影响,就会逐步纠正自己不正确的安全行为,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促进良好企业安全文化的形成。
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除了必要的制度约束和培训教育以外,还要动员全体员工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估。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是安全工作的基础,任何作业活动之前,都应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使员工对生产现场情况、安全工作重点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威胁正常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危险源做到心中有数并掌握控制方法,这样才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所有事故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都应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应及时采取相应监控措施,并对整改或监控措施的实施进行跟踪、验证,确保整改或监控达到预期效果。
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不应仅局限于企业自身,还要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加强承包商安全监管是推进属地管理的重要内容,开承包商的安全表现,忽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企业的安全文化就不完整,企业的安全也就存在巨大隐患,为此,企业要把好承包商准入关,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查,加大对承包商的监督考核,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不能"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包而不管"。要将承包商的HSE业绩纳入到属地管理单位的考核,承包商发生安全事故,同样要追究属地管理责任。企业要用良好的安全文化影响承包商,并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等手段,使承包商逐步接受企业的安全理念,共同建设和谐、安全的工作环境,达到互利双赢的目标。
建立企业安全文化就是要使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还要把工作外的安全与工作安全给予相同的重视,几年来,我们联合公司几乎每年都有当地员工在节假日休息时间发生意外事故,不但给家人带来巨大痛苦,也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
4总结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企业安全文化也是一个企业的核心价值所在,先进的安全文化是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方式进步的动力。建立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对于企业树立社会形象,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和经济效益的提升都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