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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产业安全 外商直接投资 影响因素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及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国内对于产业安全问题的研究已成为经济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
产业安全的概念界定
已有的研究显示,关于产业安全概念的理解尚未达成一致,这里将其中的一些主要观点梳理如下:
几种有代表性的产业安全观。这些定义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它们都是以外资的进入对产业生存发展的负面影响――产业权益受损、产业控制力下降、产业竞争力低下等为核心来界定产业安全的,通常被后来的研究者总结为产业安全的几大观点,包括:
强调产业权益的国民产业安全观。赵世洪(1998)是这一观点的提出者,认为产业安全是在开放条件下国民对某一产业的占有权及其相应的收益权受到已有或潜在威胁的状态。
强调控制力和抵御能力的产业安全观。这一观点强调外资对产业的控制对产业生存、发展和国民经济带来的不安全。童志军(1996)认为产业安全问题主要源于外商直接投资,外商用过各种技术和管理优势,影响和控制内资企业、产业,直至威胁国家经济安全。杨公朴,夏大慰(1999)的定义则强调了产业安全的三个核心侧面:本国资本对重要经济部门的控制、在此基础上的国内各层次经济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充分和政府对产业的控制强度。于新东(2000)的定义站在产业生命周期的角度,强调在开放环境下,一国如果能够拥有对某一产业的创始、调整和发展三个阶段的控制权,则该产业被视为是安全的。
强调产业能力(竞争力、抵御能力)的产业安全观。这一观点认为本国产业的竞争能力、抵御能力是产业安全的基础。如王云贵(1997)的定义从宏观视角,同时强调了一国资本对重要经济部门的控制权和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夏兴园,王瑛(2001)认为产业安全主要源于开放环境中,国内产业具有对各种内外部不利因素的抵御能力。
上述几种出现时间比较早的产业安全观的提出,一是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分析基础;二是这些研究分别分析界定了产业安全的不同侧面,就像是摸到了同一头大象不同部位,如果综合起来,就可以看出它们之间必然存在的相互关系,得出一个更为完整的产业安全概念。
基于国民权益的产业安全观,说明在开放环境中,产业安全源于国际间的产业竞争,而产业竞争的本质是产业权益之争,即国民依法对产业生存和发展所需生产要素的占有、使用及收益分配权力的争夺;强调控制权的产业安全观表达了产业安全的外显特性,即产业安全表现为政府和国民(或本国资本)拥有对本国产业权益的控制权,其标志是政府和国民(或本国资本)为产业控制主体;而关注产业竞争力(产业生存和发展能力)的产业安全观则表明产业安全状态的获得及长期保持,即国民(本国资本)对产业权益控制权的获得及长期拥有,从根本上是基于国民产业的竞争能力。
其他重要观点。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后来的研究者则进一步深化了对产业安全的认识。如李孟刚(2006)从安全的内涵出发,提出了更具普遍性和概括性的产业安全的概念,认为:产业安全是指特定行为体自主产业的生存和发展不受威胁的状态。景玉琴(2004)、张望(2006)分别给出了两个层次(宏观、中观)和三个层次(宏观、中观、微观)的产业安全定义,丰富了产业安全的内涵。许芳(2007)对现有研究加以述评的基础上,给出了生态学视角的产业安全概念,将生态学研究的生态安全理论和生态入侵理论运用到产业安全领域的研究上。谢申祥,黄保亮(2009)从社会福利的角度界定了产业安全,认为凡是有利于增进本国福利的产业活动都是有利于产业安全和经济安全的,而降低本国社会福利的产业活动都是危害产业安全和经济安全的。
上述这些对于产业安全的概念的不同界定,丰富了产业安全的内涵,拓宽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视野,无疑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更丰富的思路和基础。但从中也不难看出,学界对于产业安全的概念理解尚未形成系统认识和公认的统一规范。
产业安全的分类研究
于新东(1999)根据一国产业所受威胁的程度和状态,提出了产业安全的四种具体类型:产业缺失型不安全、产业滞后型不安全、产业脆弱型不安全和产业失控型不安全。这一分类方法显然是在国家宏观的产业安全层次上的分析,有助于分析和选择哪些产业的安全会受到何种威胁,应如何应对。
何维达(2003)将产业安全区分为产业生存安全和产业发展安全,反映了产业安全需要同时满足产业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李孟刚(2006)则比较深入地进行了产业安全分类研究,不仅整合了已有的产业安全分类,还提出了基于产业经济学理论框架的产业安全分类,给出了产业组织安全、产业结构安全、产业布局安全和产业政策安全等相关概念。同时提出了基于三次产业分类法和的产业国际分类标准《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而区分的产业安全类型,分别可以分为三次产业的产业安全、某一门类或大类甚至再中类、小类产业的产业安全,如第一、二、三产业的产业安全、农业、制造业、建筑业、流通等产业的产业安全等。
产业安全的影响因素及致因机理研究
有大量的研究是关于引起产业安全影响因素的分析,如王允贵(1997)认为外资对产业安全的影响主要有:削弱国家宏观调控力,逃避政策监管;控制价格;企业利润汇出,国民财富流失;肢解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危害我国的经济与独立性。
黄建军(2001)提出了产业安全问题产生是由五个方面引发的:跨国公司战略实施;产业国内生存环境恶化;市场集中度下降;行业规模不经济;错误的国内产业政策和制度安排。夏兴园、王瑛(2001)认为投资自由化使我国产业安全面临的挑战有:民族工业的发展受到冲击;地区经济差距拉大;加剧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状况;国家对产业的宏观调控能力下降。
张玉波、李连成(2001)提出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的产业安全在六个方面产生了较大影响,其中有两点有别于其他文献的研究:一是指出了外商的品牌控制会导致消费者对国外品牌的心理认同,即产生社会心理“溢出”,长此以往就会在潜移默化中延伸外资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二是提出外商投资企业正沿着最终产品―中间产品―初级产品的路线抢占国内市场,由于中间产品的产业直接关联效应比较显着,使得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范围扩大。
马建会(2002)总结了影响产业安全的因素:跨国公司发展战略与东道国产业发展的吻合度;产业金融环境;产业生产要素环境;市场需求环境;市场集中度;产业进入壁垒;产业国际竞争力和产业控制力。张立(2002)认为我国产业安全问题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由于制度上的缺陷。祝年贵(2003)外资对中国产业安全的负面影响重点表现为对品牌的控制、技术控制和市场控制。景玉琴、高洪力、高艳华(2004)提出现行体制中不合理的成分是危及我国产业安全的重大隐患。姜明(2004)从经济结构安全的角度分析了全球化背景下的产业安全问题。王瑛(2006)分析了国际产业分工对产业安全的影响,认为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国际分工,越来越使发展中国家的产业陷入一种低水平发展的陷阱,使产业安全受到威胁。
周勤、余晖(2006)探讨了产业绩效与产业安全的关系,认为产业组织的演化实际上是中央政府以产业安全和产业绩效为约束条件下,调整产业的开放程度、制度环境和产业政策等投入要素,追求最优产业组织下中央政府的效用最大化的结果。孙瑞华,刘春旭(2006)认为当东道国具有较完备的市场机制和经济基础时,外资的进入能较好地促进东道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反之则会带来负面效应。张中山,李冬梅(2006)从投资自由化、贸易自由化和国际竞争力三个方面分析了产业安全问题产生机理。
【关键词】生态安全;生态足迹;汉江流域
0 引言
生态安全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概念,通常可以理解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生态环境处于不受或少受破坏与威胁的状态[1],生态安全所表征的是一种存在于人类与其生存和发展环境之间的和谐共生的关系,及不受胁迫的状态,其最终落脚点是人类安全[2]。由于流域生态安全对流域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明确流域生态安全问题,对与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3]。流域的生态安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既包括自然的因素,也包括人为的影响。对流域生态安全进行评价,不同的学者基于特定的研究尝试了不同的方法,但大体可以概括为两种,一是类在景观尺度上基于景观的空间格局指数的评价[4];一类是基于土地利用/土地覆盖(LUCC)构建生态安全综合指数的乘数模型来进行评价,其框架常参照联合国经济开发署(OECD)建立的压力-状态-响应(Pressure-State-Response,即P-S-R)框架模型[5]。然而,适用于区域和流域生态安全评价的生态模型则并不多。生态足迹法因其能够较好地将生态学原理和数学模型、资源承载力相结合,以此来分析某地区的资源和能源生态性消费,并与其所拥有的资源和能源相比较,从而判断其生态性消费是否处于生态承载力的范围之内及其安全性,同时由于其引入了均衡因子和产量因子,使得不同地区间的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因此是作为生态安全评价中一种原理简单、方法明确的具有生命力的评价方法[2,6,7]。
生态足迹是指,现有的生活水平下人类占用的能提供资源或消纳废物的、具有生态生产力的地域空间[8]。生态足迹分析法引入了“生态生产性土地”这一概念为各类自然资本提供了统一的度量基础,所谓生态生产性土地这一概念是指具有生态生产能力的土地或水体[9]。在这一概念的基础上可以将全球表面的生态生产性土地分为六类,即:化石能源用地、可耕地、牧草地、森林、建成地、水面。生态足迹分析法通过划分消费项目,计算人均年消费量,并将其消费量折算为人均占用的生态生产性用地的面积,再通过相应的均衡因子将人均占用的各类生态生产性土地汇总为区域总的生态足迹,以此来衡量某一区域内人口的生态性消费。
在生态足迹分析中通过引入了生态生产性面积的概念,实现对自然资源的统一性描述,把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使用联系起来,并引入均衡因子和生产力系数,进一步实现各国各个地区各类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的可比性和可加性,此方法在是目前较为科学、并简单易行的生态模型[6]。然而传统生态足迹方法,也存在着许多不足和缺陷,传统的生态足迹方法评价模型的静态性、贸易调整方法上的缺陷、生态足迹帐户涵盖不全、参数取值的片面性、忽略不同类型土地在功能上的兼容性、忽略社会经济因素对土地生产力的影响等[10-12],广为学者们所诟病,对此相关学者进行了相应的探讨和模型的改进[13]。自从生态足迹分析方法被引入我国,相关的学者已经开展了大量相关的的理论和实证研究[12-13]。已有学者将其应用于区域和流域生态安全评价的尝试[14,15]。
1 本研究的思路和目标
汉江流域人口密集,人类活动集中度大,已经对区域生态演变构成巨大压力,流域的生态安全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在选择汉江流域(湖北范围内)作为研究区域,参照生态足迹的方法构建生态性消费指标,并综合统计学分析方法和GIS可视化分析方法,探究研究区的生态安全空间差异和分布特征,为相关研究决策和决策研究提供参考。
2 研究方法和数据处理
2.1 资料来源
本研究采用的人口、居民食品消费量等统计资料来源于《湖北统计年鉴(2014)》,《湖北农村统计年鉴(2014)》,《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2014)》等统计资料;所用研究区边界及行政界限等图件来源于1:100万《长江流域地图册》。
2.2 数据处理与计算
传统的生态足迹方法由于在国能的地区间和城市尺度的研究上,缺乏类似于国家尺度的贸易类型和数量的统计,使得在该尺度上的研究中很难进行合理地贸易调整[11]。因此本研究综合进行了统计资料和研究目标的分析,以生态足迹理论为基础,比照生态足迹方法,在全省人均消费量的指标基础上选取了12种生态性食品消费量综合构建了生态性消费量的指标。这里只讨论生态性生物资源的消费,并未将能源消费纳入讨论范围。具体而言,就是依据全省年人均消费(原始数据为乡村居民)的12种食品消费量(kg),除以世界平均生产力(kg/ha),将其对生物生态性消费量转化为提供这些消费需要的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ha)。然后再通过均衡因子加以汇总,并乘以行政区内的年末人口数量,由此得到县市总生态足迹(ha)。并以此为基础,求取单位土地面积上的生态足迹压力。并对求得的指标进行了基于最大距离法聚类分析(见图1)和GIS空间可视化表达与分析(见图2)。
表1 2013年湖北省农民人均主要食品消费量
注:因统计数据在统计上缺少湖北省城市居民主要食品消费量的数据,所以通过综合湖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别和消费特点,将湖北省城镇居民的主要食品消费量按照农村居民的1.5倍计算.
表2 均衡因子及汇总农民人均生态足迹消费
注:均衡因子的选取引自世界各国生态足迹计算研究报告,受数据收集所限结合本研究的特点,本研究不讨论基于产量因子与生态承载力.
表3 县市地均生态性消费压力
注:为了数据表示和分析的方便需要,将生态性消费压力在总的生态足迹除以行政区面积的基础上乘以104,这并不妨碍本研究的结论.
2.3 结果与分析
图1 汉江流域各县市地均生态消费压力聚类结果
从表3可以看出,汉江流域各县市对生态性土地的需求压力呈现明显的差异,为了进一步研究这种差异,通过用统计软件R软件对生态性消费压力指标进行聚类分析(聚类结果见图1)。从聚类结果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出,汉江流域各县市的生态压力区域差异明显。武汉市的地均生态性消费压力8.59994,显著高于整个区域其它县市。处于中等水平的县市分别为老河口市、枣阳市、襄阳区、襄樊市辖区、荆门市辖区、应城市、天门市、汉川市、潜江市、仙桃市等县市。受到较小地均生态性消费压力的县市为谷城县、南漳县、保康县、房县、宜城县、神农架林区、钟祥市、京山县等县市。通过GIS的可视化表达(见图2),更加可以看出各个县市的这种生态消费压力在空间上差异。地均压力较小的地区为中部和西北部地区,而武汉市及其周边的潜江、仙桃等县市,人口众多,人口密度大,所受的生态消费压力较大。结合相关学者对该区域的土地利用双向动态变化度和土地利用强度的研究[16],也可以看出武汉、仙桃等地,在这种压力胁迫之下,不断提高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强度,其生态安全的格局在空间上与本研究有较强的一致性。
图2 汉江流域地均生态消费压力分异
3 结论与讨论
研究表明,汉江流域各县市由于各自的发展状况、资源禀赋和人口压力不同,所受到的生态性消费的压力也有着较大差异。并在空间上呈现出特定的分布格局。研究区域的生态消费压力,并将其差异性在用GIS的可视化手段在空间上加以定位和表达,有利于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政策,为维护流域生态安全提供政策参考,促进流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系统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研究通过使用全省统一的生态性产品的人均消费量作为讨论的基础,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的生态足迹方法在研究不同发达程度地区在消费结构上的差异,因为贫困地区的消费能力和水平比较低,反而得出越贫困的地区,其发展越合乎可持续的要求的结论。
通过聚类分析,探讨了流域能不同地区之间在生态性产品消费的压力上的关系,并在空间上阐释了这种分异规律。从而为具体的政策措施的制定,提供更加确定的执行政策措施的空间定位参考。
由于受到数据收集的限制,本研究并未量化流域内各县市的生态承载力的差异,而是采取了统一的单位行政区面积上的生态消费进行讨论,不能够很好地刻画各个县市实际自然资源禀赋上的差别,而可能对生态消费压力产生的不同响应。此外,流域的生态安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就汉江流域而言,除了生态性消费的直接压力之外,还受到土地利用与覆盖变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引起的流域的水资源异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研究只是从自然资源消费的空间测度这个侧面来探讨了流域生态安全,有待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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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源型城市;生态安全;政策调控
中图分类号:F299.2;F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8-0062-02
资源型城市是指以该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在工业化建设初期,我国资源型城市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推动国家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同时也导致了自身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环境受到严重污染、自然资源接近枯竭等一系列严重的生态问题,使资源型城市濒临生态安全危机。突破生态安全瓶颈的制约,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向小康社会全面迈进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资源型城市生态安全的内涵
党的十把生态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目标提出来,随之生态安全问题日渐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热点。
(一)资源型城市的概念
2013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45号)对资源型城市给出了权威定义:资源型城市是指“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规划》将资源型城市地位定位于“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262个资源型城市,根据地区自然资源种类及主导产业不同,主要分为铁、石油、煤、井盐、铜、镍、稀土等资源型城市。依据资源开发所处不同阶段,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种类型,对不同类型的资源型城市实施分类指导。其中衰退型城市是生态安全问题最严重的资源型城市,其城市资源趋于枯竭,生态环境压力巨大。
(二)生态安全的概念
随着全球生态问题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并着手研究生态安全问题,对生态安全的概念虽然尚未达成共识,但普遍存在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的生态安全是指生态系统整体的安全,即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没有遭受破坏与威胁,组成生态系统的各部分都能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狭义的生态安全是指人类生态系统的安全,即人类的生存环境处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状态。本文主要采取狭义生态安全的概念。
狭义的生态安全包括自然生态安全、经济生态安全和社会生态安全三方面内容。自然生态安全是指人类所处的自然环境能够保证生命存在和延续的需要。经济生态安全是指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能够满足人类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会因环境质量低劣或自然资源短缺而对人类经济基础造成威胁。社会生态安全是指不会发生因生态问题而导致人民不满,影响社会安定,引起国家动荡等问题。
(三)资源型城市的生态安全
资源型城市以自然资源开采与加工为主导产业,为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往往对自然资源进行过度开采而导致资源短缺。各类矿业开采与加工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水、废气与废物,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绝大部分资源型城市产业单一,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形成严重的路径依赖,随着资源的减少甚至短缺,经济发展动力缺失,经济水平衰退,以至于人民群众对经济发展状况不满,产生社会不安定因素。由此可见,资源型城市的生态安全更具有脆弱性,易引发严重的自然、经济及社会问题。
二、资源型城市生态安全面临的问题
资源型城市的工业发展导致了一系列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的下降对经济、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使资源型城市生态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
(一)生态系统遭受破坏
资源型城市对生态系统具有较大的破坏性。一方面,矿产开采与加工工业是温室效应的主要责任者。工业产生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引发了臭氧层减少甚至产生臭氧空洞,随之全球气候逐渐变暖,海平面不断上升,使极端气候频发。在我国资源型城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迅速增长,1970―2007年之间增长了7倍多,在未来至少20年内碳排放总量还将明显上升,我国正承担着巨大的减排责任与压力。另一方面,资源型城市对自然资源的无节制的“掠夺式”开发,导致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遭到严重毁坏,引发了水土流失、水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生态问题。
(二)自然环境污染严重
我国资源型城市的采矿业和矿产加工业,排放大量的工业废气、废水、废物等“三废”,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和土地污染。煤炭开采和加工使用过程中排放了大量的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粉尘、PM2.5 等颗粒物,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是2013年全国范围雾霾天气频发的重要源头。资源型城市工业生产中排放大量工业废水,这些废水流入江河湖海,还有一部分渗入地表,对地下水造成了污染。资源型城市的矿石开采业还会产生大量的废矿渣,这些废物长期地表积存,造成了土壤污染。
(三)资源几近枯竭
我国资源型城市大部分实施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自然资源与能源消耗强度高,资源供给不足,使部分城市面临资源枯竭。2007年起国务院确立了三批共69座资源枯竭城市,能源、土地和水三大基础资源对经济持续发展的瓶颈效应日益凸显。当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世界水平的40%,人均水资源约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全国约2/3的城市缺水,石油资源的对外依存度近50,资源供需矛盾严重阻碍了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
(四)单一经济发展模式引发经济安全问题
从我国资源型城市发展历史来看,大部分城市雏形是伴随着矿产开采业的兴起,劳动人口数量增多而逐渐发展起来的,经济发展模式单一,采掘业占二次产业比重的20%以上。矿产开采与加工业多采用传统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技术水平低,经济发展落后,加之初期无节制地对自然资源开发掠夺,当资源将近枯竭时,无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以支撑经济的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压力大,使资源型城市陷入经济安全危机。
(五)存在社会安全隐患
由于资源型城市经济落后,人民生活水平较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不健全。当前我国资源型城市尚有近7 00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需要改造,城市低保人数180多万人。随着资源枯竭造成的经济萎缩,大量矿产工人失业,目前我国失业矿工人数高达60多万。此外,由于资源开发、征地拆迁等原因,引发了较多的利益分配矛盾。我国资源型城市社会不稳定因素多,存在较大的社会安全隐患。
三、政府调控维护资源型城市生态安全的对策
我国资源型城市生态安全面临的形势严竣,为维护生态安全要从评价与监控、防范与预警、政策调控三个环节加强管理。
(一)构建资源型城市生态安全指标体系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态安全问题,首要任务是综合自然生态安全、经济生态安全、社会生态安全三个方面因素构建合理的生态安全评价体系,对生态状况进行科学评价,实施有效的生态监控。国内外学者已尝试多种定量分析方法构建生态安全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例如:层次分析法(AHP)、综合指数法、景观生态学与景观生态格局方法、系统动力学方法、压力-状态-响应(PSR)框架模型、驱动力-压力-状态-影响-响应(DPSIR)模型、基于生态足迹评价法、熵权模糊物元模型等。但对生态安全指标体系的研究还存在很大局限性,多侧重自然生态安全研究,对经济生态和社会生态安全研究不足,没有综合评价生态安全系统中各因素间的复杂关系,评价过程中掺杂过多的人为因素,需要进一步提高统计量化方法的科学性等问题,这些问题应成为生态安全问题研究的发展方向。
(二)建立防范与预警机制
生态安全应防患于未然,建立防范与预警机制。从环境治理根源着手,防范自然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可能引发的生态安全问题。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根据资源型城市生态安全评价结果,对区域生态安全状况实施动态跟踪、分级预警。制定不同级别的预警防范措施,落实政府管理机构、社会和企业的协同快速预警响应机制,力争将生态安全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生态安全问题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危害。
(三)有效实施生态安全调控
政策调控是指政府根据生态发展规律制定政策,运用各种方法,采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对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进行积极干预与影响,以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协调、持续发展。可借鉴的具体思路包括:协调城乡生态关系,统筹城乡环境、经济、社会综合一体化规划;合理规划土地使用类型,平衡工业用地与绿化用地比例;将城市环境保护管理上升到法律高度,加大环境破坏执法力度;建立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与补偿机制;创新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模式,探索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循环经济型、绿色消费型经济发展模式;加大生态环境技术开展与推广;加强环境保护的国际间合作。政府对资源型城市生态安全的调控要统筹协调环境、经济、社会关系,有效实施各种生态调控手段。
综上所述,资源型城市生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危及城市经济、社会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从而有效实施政府防范与调控措施,以实现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矿区;矿区资源环境安全;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8-0061-02
矿区在我国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国的矿区不仅是矿产赋存、生产和供应基地,而且还具有社区的功能。我国国情决定了对于矿区这类特殊的区域,资源环境是其持续发展的最根本基础,没有良好的资源环境条件,矿区的持续发展就无从谈起。所以开展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研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1研究对象的界定
1.1矿区
目前对矿区的不同界定的主要区别在于是从矿山企业的角度出发还是从矿区行政区划来考虑。无论从何种角度出发,都可以发现矿区是一具有空间有限性和连续性的特定地理范围,是具有一定空间功能、聚集功能、连接功能等的社会群体所在区域,并有其自身特有的自然环境特征。本研究认为,作为分析研究论及的矿区理论上可以有三种划分方式:第一种是以行政管辖范围划分,这种方法划分的矿区具有明确的边界;第二种是以矿山企业范围(井田)的边界线划分,即由几个矿井所组成的井田范围,这种划分也有明确的边界;第三种是以生态功能区划的划分方式,这种方法划分的矿区并没有明确的边界线,而是根据区域生态结构和功能来确定范围。
1.2矿区资源环境
在资源环境科学中,资源环境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自然资源,即人类财产的来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二是环境,即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及其质量。
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人类所能开发和利用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或对象;自然环境,一般指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球表层的自然因素。
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是针对同一自然界而言的从不同角度看待同一事物而产生的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就所指的具体客观事物而言,两个概念实质上并不存在截然区别的界限。由于一个自然体兼有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特性。因此,资源和环境是不可分割的,是一个自然体表现的两方面功能。实质上,资源问题与环境问题是紧密相关的,环境问题可以说就是资源问题,或资源问题包括环境问题。因此,矿区资源环境安全涉及很多方面。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笔者认为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研究应侧重于矿产开发引起的其他自然资源与环境安全的影响。故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的研究对象即为矿区除矿产资源外的其他自然资源与环境,包括土地资源及其相关环境、水资源及其相关环境、大气资源及其相关环境等。它是矿区人类活动的基础,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
2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的定义与内涵
资源环境安全是指一定区域无论是当代还是后几代人都可以持续、稳定和经济地获取自然资源,同时,又使人类生存发展所依赖的自然资源基础和生态环境处于良好状态或处于不受或少受破坏与威胁的状态。资源环境安全是一个具有空间层次的非传统安全问题。
对于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笔者认为人类在矿产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应对矿区其他自然资源与环境的破坏和恢复控制在良好的状态范围内,即资源环境破坏及其整治后不应威胁矿区人类生存和发展,应能为矿区持续发展、矿区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善提供良好的资源环境基础。它具有以下含义:
(1)矿产资源的充分、合理开发。这是保障国家层次上的矿产资源安全所要求的。
(2)矿产开发对矿区其他自然资源及环境的影响或破坏应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使其在矿区资源环境承载力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不使其遭受毁灭性的破坏。
(3)对不可避免的资源环境影响或破坏要尽可能对其治理,并恢复到良好的状态,以维持资源环境的功能。
(4)保障矿区资源环境安全即是保障当代及后代矿区居民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因此,矿区资源环境安全是一个多目标的决策问题,它要求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兼顾,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兼顾。从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的含义可以看出,矿区资源环境安全是与矿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对应的,当资源环境承载力超载时,资源环境系统不安全,反之则安全。
3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系统的特点
矿区由于矿业生产的特点,与一般区域有着很大的特殊性,所以威胁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的因素也相应具有特殊性。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特点:
3.1累积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其他资源环境的破坏具有很强的累积性。目前矿区出现的任何资源危机或资源环境问题都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是较长时期沉淀的结果。累积性要求所进行的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研究能涵盖一定的时间、空间范围。
3.2突发性
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的灾变通常呈现突发性,这是由矿区资源环境系统自身性质决定的。矿区资源环境系统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处于动态的平衡之中,当人们开发利用煤炭资源获取所需要“负熵”的同时,将不同程度地影响或打破这种平衡,包括自然资源环境系统内的平衡和自然资源环境系统与人类社会系统间的平衡,使煤炭资源环境系统熵增大。而且这种演替过程往往呈逆向的,在时间上包括渐变与突变、连续与间断、波动与周期等各种演变形式;在空间上,则是系统内部各要素的消长、进退和更换、环境结构和功能变动、演化和重构、环境质量的退化等。
3.3滞后性
由于累积性的特征,矿产开发对其他资源环境产生的后果显露要相对滞后一段时间,一些现象在开采初期是没有表征或是不易观察到的。但当表现出来以后,安全状况就已经很严重了。因此,在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研究中,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提前做出调控决策,防患于未然。
3.4时空动态性
矿区资源环境安全总是处于不断的发展中的,它与矿区的发展阶段和生命周期是相对应的。因此必须要有一套有效的评价、监测预警的技术系统,当前“3S”技术(GIS、GPS及RS)能很好解决这些问题。
4矿区资源环境安全与矿区可持续发展
矿区可持续发展研究,着眼于因矿产资源开发而形成并且受资源开发直接影响的区域进行的分析研究。矿区可持续发展具体包括资源利用的可持续、环境可持续、经济可持续以及人口与社会可持续。将矿区资源环境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内涵作比较,不难看出,对矿区可持续发展而言,保障资源安全意味着应有资源利用的可持续,生态环境安全意味着应有环境可持续;而只有资源环境安全才有社会、经济的可持续。由此可见,矿区可持续发展强调或包括了资源环境安全。资源环境安全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基础,离开这个前提条件,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都不可能实现。矿区资源环境安全强调的是一种基础性作用,而可持续发展是指一种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目标或战略,这种发展模式有助于保障矿区资源环境安全。
实施体现资源生态化利用、符合循环经济架构的绿色开发战略是实现矿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资源环境安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前提和基础,也是衡量区域发展可持续性的重要判据。资源环境安全的概念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核心,即人类需求满足、公平以及自然资源环境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协调发展。
(1)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发展的最终诉求,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满足人类需求应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可持续发展所强调的需求满足是指基本需求及社会发展需求。
(2)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同时,应考虑到代际公平。代际公平,实际上是自然资本与物质资本在时间上的转换。无论是可耗竭自然资源还是可更新自然资源,都要求当代人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应以不破坏后代人的生存与发展为前提。
(3)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应是在维持资源环境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由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可避免要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而生态环境的保护有制约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因此,矿区资源环境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从自然资源持续利用及人类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考虑,都应协调矿产资源开发与资源环境培育的关系。
5结论
对于矿区这类特殊的区域,资源环境是其持续发展的最根本的物质基础,没有良好的资源环境条件,矿区的持续发展就无从谈起。本文主要对有关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包括研究对象即矿区及其资源环境的界定、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的内涵及其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等问题。
参考文献:
生物安全包括现代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以及转基因生物的跨国越境转移可能会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及对其所采取的一系列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等等。
生物安全一般是指由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潜在威胁。生物安全性是指生物体对人是否安全,一般特指生物体经过基因工程改造后对人是否还依然安全。基于生物技术发展有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人们提出了生物安全的概念。
(来源:文章屋网 )